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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涛小说·妄心》原文及翻译
雪涛小说
【原文】
一市人贫甚,朝不谋夕。
偶一日拾得一鸡卵,喜而告其妻曰:“我有家当矣。”
妻问安在,持卵示之,曰:“此是。
然须十年,家当乃就。”
因与妻计曰:“我持此卵,借邻人伏鸡乳之,待彼雏成,就中取一雌者,归而生卵,一月可得十五鸡,两年之内,鸡又生鸡,可得鸡三百,堪易十金。
我以十金易五牸,牸复生牸,三年可得二十五牛,牸所生者,又复生牸,三年可得百五十牛,堪易三百金矣。
吾持此金举责,三年间,半千金可得也。
就中以三之二市田宅,以三之一市僮仆,买小妻。
我乃与尔优游以终余年,不亦快乎?”
[1]
妻闻欲买小妻,怫然大怒,以手击卵碎之,曰:“毋留祸种!”夫怒,挞其妻。
乃质于官,曰:“立败我家者,此恶妇也,请诛之。”
官司问:“家何在?败何状?”
其人历数自鸡卵起,至小妻止。
官司曰:“如许大家当,坏于恶妇一拳,真可诛。”
命烹之。
妻号曰:“夫所言皆未然事,奈何见烹?”
官司曰:“你夫言买妾,亦未然事,奈何见妒?”
妇曰:“固然,第除祸欲早耳。”
官司笑而释之。
【译文】
在市场上有一个特别贫穷的人,吃过早饭不知道晚饭还有没有。
有一天偶然拣到了一个鸡蛋,特别高兴得去告诉他的妻子说:“我们有家当了!”妻子问他在哪里,(这人)拿着鸡蛋给她(妻子)看,说:“这就是,只是需要十年之后,我们就完备家当了。”
然后与妻子计划说:“我拿着这个鸡蛋,去管邻居借一只鸡,抚养它。
等到这鸡长大了,我们取一只母鸡。
拿回来生蛋,一个月可以获得15只鸡。
两年之内,鸡长大了又生小鸡,可以得到三百只鸡,可以换来十个金子。
然后拿金子买5头母牛,母牛又生小牛,三年可得到25头牛,母牛生的牛,又再生母牛,三年之中可以换三百个金子了。
我拿着金子放债,三年之中可得500金。
拿其中的三分之二买田地和宅院,剩下的三分之一买仆人和小妾,我与你非常清闲的可以过剩下的日子,难道不快乐吗?”
他的妻子听他说要买小妾,怫然大怒,用手把鸡蛋打碎了,说:“不能留下祸种。”
这人非常愤怒的鞭打了妻子一顿,然后带到衙门见官,说:“败坏我的家产的人,就是这个恶妇,请官吏判她死罪。”
官吏问他家财在哪里,破败成什么样了。
这人于是从鸡蛋讲起,讲到买小妾为止。
官吏听完说道:“这么多家当竟然被这妇人一拳打毁了,真是可恶,该杀啊!”于是下令烹死。
这妇人号叫着说:“我丈夫所说的都是没有发生的事情,为什么就要烹死我啊?”
官吏说:“你丈夫要买小妾也是没有发生的事情,你为什么要嫉妒呢?”
妇人说:“话虽然这样,,但是祛除祸患要趁早啊!”官吏闻言大笑然后释放了她。
(选自《雪涛小说》)
【注释】
(1)一家人贫甚[贫]:贫困。
(2)家当乃就[家当]:家产。
(3)牸复生牸[牸(zì)]:母牛。
(4)借邻人伏鸡乳之[伏鸡]:正在孵卵的鸡。
乳:孵化。
(5)待彼雏成[雏]:小鸡。
(6)堪易三百金矣[堪]:能。
[易]:卖,一交一 易。
(7)然须十年[然]:只。
(8)吾持金举责[举责]:放债(以收取利息),责,通“债”。
(9)挞其妻[挞]:鞭打。
(10)乃质于官[质]:对质,在法庭上相互陈辞应辩。
(11)妻号曰[号]:大叫。
(12)第除货欲早耳[第]:只是。
(13示:给……看
(14)第:只是
(15)就中以三之二市田宅[市]:买
(16)因与妻计曰[计]: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