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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金濂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金濂,字宗瀚,山一陽一人。
永乐十六年进士,授御史。
尝言郡县吏贪浊,宜敕按察司、巡按御史察廉能者,如洪武间故事,遣使劳赉,则清浊分,循良劝。
帝嘉纳之。
用荐迁陕西副使。
正统元年上书请补卫所缺官,益宁夏守兵,设汉中镇守都指挥使,多议行。
三年擢佥都御史,参赞宁夏军务。
濂有心计,善筹画,西陲晏然。
时诏富民输米助边,千石以上褒以玺书。
濂言边地粟贵,请并旌不及额者,储由此充。
福建贼一邓一 茂七等为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楷征之,不克。
十三年十一月大发兵,命宁一陽一侯陈懋等为将军往讨,以濂参军务。
比至,御史丁瑄已大破贼。
茂七死,余贼拥其兄子伯孙据九龙山,拒官军。
濂与众谋,羸师诱之出,伏一精一兵,入其垒,遂擒伯孙。
帝乃移楷讨浙寇,而留濂击平余贼未下者。
会英宗北狩,兵事棘,召还。
言者一交一 劾濂无功,景帝不问,加濂太子宾客,给二俸。
寻改户部尚书,进太子太保。
时四方用兵,需饷急,濂综核无遗,议上撙节便宜十六事,国用得无乏。
未几,上皇还。
也先请遣使往来如初,帝坚意绝之。
濂再疏谏,不听。
初,帝即位,诏免景泰二年天下租十之三。
濂檄有司,但减米麦,其折收银布丝帛者征如故。
三年二月,学士一江一 渊以为言,命部查理。
濂内惭,抵无有。
给事中李侃等请诘天下有司违诏故。
濂恐事败,乃言:“银布丝帛,诏书未载,若概减免,国用何资?”
于是给事中御史劾濂失信于民,为国敛怨,且讦其一陰一事。
帝欲宥之,而侃与御史王允力争,遂下都察院狱。
越三日释之,削宫保,改工部。
吏部尚书何文渊言理财非濂不可,乃复还户部。
濂上疏自理,遂乞骸骨,帝慰留之。
东宫建,复宫保。
寻复条上节军匠及僧道冗食共十事。
五年卒官,以军功追封沭一陽一伯,谥荣襄。
濂刚果有才,所至以严办称,然接下多暴怒。
在刑部持法稍深。
及为户部,值兵兴财诎,颇厚敛以足用云。
(选自《明史·列传四十八》,有删节)
【译文】
金濂,字宗瀚,山一陽一人。
永乐十六年(1418),中进士,被授予御史。
他曾说郡县官员贪一污,应敕令按察司、巡按御史考察廉洁能干的人,就如洪武年间的做法那样,再派使者去慰劳和奖赏,这样则官员清浊自分,守法而有治绩的官员也受到鼓励。
皇上嘉许采纳了他的建议。
因受推荐他升为陕西副使。
正统元年(1436),他上书请将各卫的缺官补上,增加宁夏守兵,设汉中镇守都指挥使。
这些建议多得讨论实行。
三年,他升为佥都御史,参赞宁夏军务。
金濂有心计,善于筹划,西陲安然。
当时皇上下诏令富民输运粮食助边,运送一千石以上的可得玺书褒奖。
金濂说边防地区粮食很贵,请对达不到这个数目的人也进行表彰,边粮储备因此得到充实。
福建贼一邓一 茂七等人作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阶去征讨,不胜。
十三年(1448)十一月,朝廷大发兵,命宁一陽一侯陈懋等人为将军前往征讨,用金濂参赞军务。
他们到达时,御史丁蠧已大破贼人,一邓一 茂七死,其余的贼人拥戴他哥哥的儿子一邓一 伯孙占据九龙山,抵抗官军。
金濂与众人商议,便用弱兵引诱他们出来,而埋伏的一精一兵便攻入他们的堡垒,于是擒住了一邓一 伯孙。
皇上于是调张阶去讨伐浙一江一 之寇,而留下金濂扫平还没攻下的其余贼人。
正值英宗被俘,军事紧急,金濂被召回。
议论者纷纷弹劾金濂无功,景帝不问,加封他为太子宾客,支给二职俸禄。
不久他改任户部尚书,进封为太子太保。
当时四方用兵,粮饷需要紧迫,金濂全面安排计划,提出十六项节减开支的建议上奏实行,国家用度得以不缺乏。
不久,上皇回来了,也先请如先前派遣使者往来,皇上坚决拒绝。
金濂一再上疏劝谏,皇上不听。
当初,皇上即位时,下诏免除景泰二年(1451)全国租税的十分之三。
金濂传檄有关官员,只减征米麦,其他折收银两和布匹丝帛的照旧征收。
三年二月,学士一江一 渊对皇上谈到此事,皇上命户部调查处理。
金濂心中惭愧,抵赖说没有。
给事中李侃等人请询问天下有关官员违反诏令的原因。
金濂担心事情败露,便说:“银两布匹和丝帛,诏书上没写明,如果一概减免,国家用度怎够开支?”
于是给事中和御史都弹劾金濂失信于民,使人民怨恨国家,并且还揭发了他的一陰一事。
皇上想宽宥他,而李侃和御史王允极力反对,遂把他关进都察院监狱。
过了三天把他放了出来,削去太子太保之衔,改到工部。
吏部尚书何文渊说理财非金濂不可,于是又调他回户部。
金濂上疏自述,顺便请求退休,皇上安慰挽留他。
东宫太子建立后,恢复金濂太子太保之衔。
不久他又提出节减军匠和僧道人员过滥的食粮等十项建议上奏。
五年,他在任上去世。
以军功追封他为沭一陽一伯,谥荣襄。
金濂刚毅果断,有才干,但对待属下多暴怒。
在刑部时,他执法过严。
到他任户部尚书时,正值用兵,国家财物短缺,颇采取厚敛的办法来保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