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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吕元膺传》原文及翻译
新唐书
新唐书《吕元膺传》
【原文】
吕元膺,字景夫,郓州东平人。
姿仪瑰秀,有器识。
始游京师,谒故宰相齐映,映叹曰:“吾不及识娄、郝,殆斯人类乎!”策贤良高第,调安邑尉,辟长春宫判官。
李怀光乱河中,辄解去。
论惟明节度渭北,表佐其府。
惟明卒,王栖曜代之,德宗敕栖曜留元膺自佐,入拜殿中侍御史。
历右司员外郎。
出为蕲州刺史,尝录囚,囚或白:“父母在,明日岁旦不得省,为恨。”
因泣,元膺恻然,悉释械归之,而戒还期。
吏白“不可”,答曰:“吾以信待人,人岂我违?”
如期而至。
自是群盗感愧,悉避境去。
元和中,累擢给事中。
俄为同州刺史。
既谢,帝逮问政事,所对详诣。
明日,谓宰相曰:“元膺直气谠言,宜留左右,奈何出之?”
李籓、裴垍谢,因言:“陛下及此,乃宗社无疆之休。
臣等昧死请留元膺给事左右。”
未几,兼皇太子侍读,进御史中丞。
拜鄂岳观察使。
尝夜登城,守者不许。
左右曰:“中丞也。”
对曰:“夜不可辨。”
乃还。
明日,擢守者为大将。
入拜尚书左丞。
度支使潘孟一陽一、太府卿王遂一交一 相恶,乃除孟一陽一散骑常侍,遂一邓一 州刺史,诏辞无所轻重。
元膺上其诏,请明枉直,以显褒惩。
一江一 西裴堪按虔州刺史李将顺受赇,不覆讯而贬。
元膺曰:“观察使奏部刺史,不加覆,虽当诛,犹不可为天下法。”
请遣御史按问,宰相不能夺。
选拜东都留守。
故事,留守赐旗甲,至元膺不给。
或上言:“用兵讨淮西,东都近贼,损其仪,沮威望,请比华、汝、寿三州。”
帝不听,并三州罢之。
留守不赐旗甲,自此始。
都有李师道留邸,邸兵与山棚谋窃发,事觉,元膺禽破之。
始,盗发,都人震恐,守兵弱不足恃,元膺坐城门指纵部分,意气闲舒,人赖以安。
东畿西南通一邓一 、虢,川谷旷深,多麋鹿,人业射猎而不事农,迁徙无常,皆趫悍善斗,号曰“山棚”。
权德舆居守,将羁縻之,未克。
至是,元膺募为山河子弟,使卫宫城,诏可。
改河中节度使。
时方镇多姑息,独元膺秉正自将,监军及中人往来者,无不严惮。
入拜吏部侍郎。
正色立朝,有台宰望,处事裁宜,人服其有礼。
以疾改太子宾客。
居官始终无訾缺。
卒,年七十二,赠吏部尚书。
【译文】
吕元膺,字景夫,郓州东平县人。
形貌瑰伟,姿容秀丽,有才能有见识。
历任右司员外郎。
外调为蕲州刺史,曾审问囚犯,囚犯中有人告诉他说:“父母在堂,明天是大年初一却不能探望,以此为遗憾。”
说完伤心落泪,元膺也很伤心,全部打开了刑具放他们回家,并且告诉了他们归还的日期。
下属陈述说“不行”,元膺回答说:“我用诚信待人,他们怎么会欺骗我呢?”囚犯们果然如期返回。
从此强盗们受到感动,深感愧疚,都离开了蕲州。
元和年间,经多次升迁做了给事中。
不久又外放为同州刺史。
辞行的时候,皇帝趁机询问政事,他的回答详细明畅。
第二天,皇帝对宰相说:“元膺一身正气,敢说真话,应该留在我身边,为什么外放他呢?”李藩、裴珀谢罪说:“陛下过问(问及)此事,这是宗庙社稷万世流传的喜庆征兆。
臣等冒死请求留下元膺在身边侍奉皇帝。”
不久,兼任皇太子侍读,进封御史中丞。
被授予鄂岳观察使。
曾经夜间登城巡视,守城人不许他登城。
他身边的人说:“这是中丞大人。”
守城人答道:“夜间辩认不清。”
元膺就回去了。
第二天,提拔守城人做了大将。
调到京城做尚书左丞。
度支使潘孟一陽一、太府卿王遂关系不和,朝廷就调孟一陽一任散骑常侍,王遂任一邓一 州刺史,诏书中并没有指出谁是谁非。
元膺呈上那道诏书,请求指明是非曲直,来显示朝廷惩恶扬善。
一江一 西观察使裴堪审查虔州刺史李将顺受贿一案,没经审讯就将李将顺降职。
元膺说:“观察使弹劾部刺史,不加审讯,即使他的罪行当诛,也不能成为天下执法的典范。”
请求朝廷派御史审查,宰相也不能强行改变他的意见。
吕元膺被选拜东都留守。
按照惯例,留守将被赐给旗甲仪仗,轮到元膺做了东都留守,却免了这一规矩。
有人上书说:“朝廷正用兵讨伐淮西,东都邻近惟西,减少他的仪仗就会有损他的威望,请求和华州、汝州、寿州的仪仗一样。”
皇帝不许,连同三州的仪仗也一同免除了。
留守不赐给旗甲仪仗,从这时开始。
东都有李师道留下的官邸,邸兵和山棚人密谋叛乱,事情败露,元膺擒获了他们。
当初,叛乱发生时,东都人人恐慌,守兵势弱不足仰仗,元膺坐在城门指挥分派,神态安闲自若,人们赖以安定下来。
东畿西南通一邓一 州、虢州,川深谷旷,多麋鹿,人们以射猎为业却不从事生产,迁徙不定,都矫健勇悍善于格斗,号称“山棚”。
权德舆任东都留守时,想笼络他们,没能实现,至此元膺招募他们为山河子弟,让他们保卫宫城,皇上下诏许可。
改任河中节度使。
当时方镇多无原则地纵容,只有元膺坚持正道严格自律,监军和来往办事的宦官,无不敬畏。
进京做吏部侍郎。
(他)在朝廷上神态庄重,立身端正,有宰相的声望,处理事务非常合宜,人们佩服他做事得体。
因病改任太子宾客。
为官始终没有过失。
死时七十二岁,追赠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