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卿《贤类编》寓言故事【原文】《课外文言文》《争雁》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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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雁》原文及翻译

刘元卿《贤类编》寓言故事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

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

竟斗而讼于社伯。

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

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刘元卿《贤类编》

【译文】

从前有一对兄弟看到天上的飞雁,准备拉长弓射击大雁,一边说:“射下来就煮着吃。”

他的弟弟争着说:“行动舒缓的雁煮着吃最好,善于飞翔的雁烤着吃最好。”

争吵起来,而且同到社伯那里去评理。

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

随后兄弟俩再去找天上的飞雁,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

[1]

【注释】

昔,以前,昔日。

①烹,煮。

②燔,烤。

③伯,长者。

1.睹:看见。

2.援:拉。

3.烹:烧煮。

4.舒燕:栖息的大雁。

5.宜:应该。

6.燔(fán):烤。

7.竞斗:争吵;争吵。

8.讼(sòng):裁决。

9.社伯: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

社伯是一社之长。

10.索:寻找。

启示

表面意义是不要一昧无休止去争论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错过完成它的机会。

引申意义是完成一项事业、实现一个理想,就象猎雁而烹一样,不但有阶段性,而且还有时效性。

不完成前一个阶段的任务,是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不把握时机即使条件具备了,同样无法达到目的。

它告诉人们: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轻重缓急,否则将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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