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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苏瑰传》原文及翻译
新唐书
【原文】
苏瑰,字昌容,雍州武功人,隋尚书仆射威之曾孙。
擢进士第,补恒州参军。
居母丧,哀毁加人,左庶子张大安表举孝悌,擢豫王府录事参军,历朗、歙二州刺史。
时来俊臣贬州参军,人惧复用,多致书请瑰,瑰叱其使曰:“吾忝州牧,高下自有体,能过待小人乎?”
遂不发书。
俊臣未至追还,恨之。
由是连外徙,不得入。
久之,转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州据都会,多名珍怪产,前长史张潜、于辩机赀取钜万,瑰单身薄被自将。
武后铸浮屠,立庙塔,役无虚岁。
瑰谏曰:“縻损浩广,虽不出国用,要自民产日殚。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天下僧尼滥伪相半,请并寺,着僧常员数,缺则补。”
后善其言。
神龙初,入为尚书右丞,封怀县男。
瑰明晓法令,多识台省旧章,一朝格式,皆所删正。
中宗复政,郑普思以妖幻位秘书员外监,支一党一 遍岐、陇间,相煽惑为乱。
瑰捕系普思穷讯,普思妻以左道得幸韦后,出入禁中。
有诏勿治。
瑰廷争不可,帝犹依违。
司直范献忠,瑰使按普思者,进曰:“瑰为大臣,不能前诛逆竖而报天子,罪大矣,臣请先斩瑰。”
于是,仆射魏元忠顿首曰:“瑰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
帝不得已,流普思于儋州,余一党一 论死。
累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许国公。
时大臣初拜官,献食天子,名曰“烧尾”,瑰独不进。
及侍宴,宗晋卿嘲之,帝默然。
瑰自解于帝曰:“宰相燮和一陰一陽一,代天治物。
今粒食踊贵,百姓不足,卫兵至三日不食,臣诚不称职,不敢烧尾。”
帝崩,遗诏皇太后临朝,相王以太尉辅政。
后召宰相韦安石、宗楚客洎瑰议禁中。
楚客猥曰:“太后临朝,相王有不通问之嫌,不宜辅政。”
瑰正色曰:“遗制乃先帝意,安得辄改?”
楚客等怒,卒削相王辅政事,瑰称疾不朝。
景云元年,卒,年七十二,谥曰文贞(博学坚贞)。
(选自《新唐书•苏瑰传》,有删节)
【译文】
苏瑰,字昌容,是雍州武功人,隋朝时尚书仆射苏威的曾孙。
科试得中进士,补为恒州参军。
母丧期间极度悲哀。
左庶子张大安上表荐举他孝悌,提拔为豫王府录事参军,历任朗、歙二州刺史。
那时,来俊臣因贪一婬一罪贬为同州参军。
人们担心来俊臣会再被起用,很多人写信给苏瑰,苏瑰将这些使者叱退说:“不才我任职州官,高下自然遵照一定规格,怎会错待一个小人呢?”
来俊臣还未到达所贬州就被召回,对苏瑰心中怀恨。
因此,苏瑰连连外徙,不得入京。
很久以后,转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扬州地理位置很重要,且多产珠翠珍怪。
前任长史张潜、于辩机都收取了好多万,而苏瑰只单身及简单行装,自我约束很严,武后建佛寺、立庙塔,没一年不派劳役。
苏瑰认为“:浪费严重,虽然不要国库拿钱出来,但重要的是百姓的生产日见困难。
百姓不足,君王怎能富足?天下的僧人尼姑有一多半是假的。
恳请合并寺庙,定出僧人尼姑的数目,缺了再补。”
武后觉得他说得很好。
神龙初年,入京任尚书右丞,封爵怀县男。
苏瑰明晓法令,十分了解台省的旧章。
当时的律、令、格、式均特命他删正。
中宗复位,郑普思以妖幻之术任秘书员外监。
他的一党一 羽分布在岐州与陇州之间,到处煽动诱骗作乱。
苏瑰将郑普思逮捕入狱,穷追到底。
郑普思的妻子以鬼道为韦后所一宠一 ,能随意出入禁中。
因此中宗特下敕要苏瑰不要再追究。
苏瑰在朝廷力争郑普思不可赦,皇帝仍旧犹豫。
司直范献忠———苏瑰让他审讯郑普思的人———进言“:苏瑰身为大臣不能诛杀叛逆小人而报答天子,犯了大罪,请让臣先诛杀苏瑰。”
那时,仆射魏元忠叩头说“:苏瑰是忠厚长者,用刑不会错,郑普思依法该当死罪。”
皇帝不得已,将郑普思流放到儋州,其余一党一 徒都处死。
苏瑰后来升任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晋封爵许国公。
那时,公卿大臣初次为官者,照例要献食天子,称之为“烧尾”,苏瑰初任仆射,独不进献。
到侍宴时,宗晋卿嘲讽苏瑰,皇帝听了默不做声,苏瑰对皇帝解释说:“宰相一职,主管调和一陰一陽一,代天治理万物。
现在粮价暴涨,百姓穷困,宿卫兵中还有三天都没吃饭的,臣实在愚蠢不能称职,所以不敢烧尾。”
皇帝驾崩,遗诏让皇太后临朝,相王任太尉辅政。
韦后召宰相韦安石、宗楚客、及苏瑰等人在禁中议事。
宗楚客讨好说:“太后临朝,应该停止相王辅政。
皇太后与相王有叔嫂不通问之礼。”
苏瑰严肃地说:“遗制,是先帝的意思,怎能更改?”
宗楚客等人生气了,终于削除相王辅政的事。
苏瑰称病不入朝。
景云元年去世,享年七十二,大都督赐谥为“文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