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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萧燧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
节选自《宋史.萧燧传》
【原文】
萧燧字照邻,临一江一 军人。
燧生而颖异,幼能属文。
绍兴十八年,擢进士高第,授平一江一 府观察推官。
时秦桧当国,其亲一党一 密告燧,秋试必主文①漕台,燧诘其故,曰:“丞相有子就举,欲以属公。”
燧怒曰:“初试敢欺心耶!”桧怀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则员溢,就院易一员往漕闱,秦熺果中前列。
孝宗初,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轮对②,论“官当择人,不当为人择官”。
上喜,制《用人论》赐大臣。
淳熙二年,进起居郎。
先是,察官阙,朝论多属燧,以未历县,遂除左司谏。
时宦官甘昪之客一胡一 与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节于外,有所依凭,无善状,燧皆奏罢之。
时复议进取,上以问燧,对曰:“今贤否杂揉,风俗浇淳③,兵未强,财未裕,宜卧薪尝胆以图内治。
若恃小康,萌骄心,非臣所知。”
上曰:“忠言也。”
因劝上正纪纲,容直言,亲君子,远小人;近一习一 有劳可赏以禄,不可假以权。
上皆嘉纳。
出知严州。
严地狭财匮,始至,官镪④不满三千,燧俭以足用。
二年之间,以其羡补积逋,诸邑皆宽。
上方靳职名,非功不予,诏燧治郡有劳,除敷文阁待制,移知婺州。
父老遮道。
几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数。
婺与严邻,人熟知条教,不劳而治。
岁旱,浙西常平司请移粟于严,燧谓:“东西异路,不当与,然安忍于旧治坐视?”
为请诸朝,发太仓米振之。
八年,召还,言:“一江一 、浙再岁水旱,愿下诏求言,仍令诸司通融郡县财赋,毋但督迫。”
十年,上言广西诸郡民身丁钱之弊。
事多施行。
庆典霈泽,丁钱减半,亦自燧发之。
绍熙四年卒,年七十七。
【译文】
萧燧,字照邻,临一江一 军人(军,宋代行政区划名,此处应与府州同级,隶属于路)。
萧燧生下来就聪颖异常,自小就能写文章。
绍兴十八年,考中进士,成绩列为优等(高第,考试成绩列为优等)。
被授予平一江一 府观察推官的官职(推官,掌管司法事务的官员)。
当时秦桧主掌朝政,他的亲信密告萧燧,秋试时他一定会在漕司主持考试(漕台,即漕司,又称转运司,是转运使的官署。
宋景佑年间,命各路转运司类试现任官员的亲戚,试法同州府解试,合格者参加省试,此后形成制度,即漕试。
故漕司便有了主管考试的功能),萧燧追问其中的缘故,那人说:“丞相有个儿子要参加科举考试,想要把他托付给你。”
萧燧愤怒地说:“刚刚当官就敢欺骗自己的良心吗!”秦桧对他怀恨在心,不久他就被调到秀州,到了那里官员的定额已经满了(员,官员的定额),萧遂到府院就任,换了一个人漕闱任职(漕闱,漕试试场),秦熺果然中举并名列前茅。
孝宗初年,担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轮值策对时(轮对,宋代制度,又称“轮当面对”,指官员轮值,上殿策对时政利弊),阐述“官位应当选择合适的人才,不应当因人而选择官位。”
皇上很高兴,撰写了《用人论》赐给大臣。
淳熙二年,升任起居郎。
在此之前,监察御史有了缺额(察官,监察御史的别称),朝中的议论大多属意萧燧,但因为他没有在县任职的经历,于是任命他为左司谏。
当时宦官甘昪之的朋友一胡一 与可、都承旨王抃的堂叔王秬都在外担任地方官(持节,本指使节持符节出行,后泛指在外担任重要职位者),因为有所仗恃,不做好事(善状,好的事迹),萧燧上奏都罢免了他们。
当时正在重新讨论进攻北方的事,皇上拿这件事寻问萧燧,萧遂回答说:“如今有才德的人和无才德的人混杂在一起,风俗浇薄虚浮,兵力未强,财力未富,应当卧薪尝胆以谋求国内太平安定。
如果依仗经济稍有宽裕,萌生骄傲之心,其后果就不是我所知道的了。”
皇上说:“这是忠言埃”萧燧趁机讽劝皇上严肃法令制度,包容正直的言论;亲近君子,疏远小人;亲信有功可以赏赐财物,不可赋予权力。
皇上都很赞许并采纳了他的建议。
出任严州知州。
严州土地狭小财物匮乏,萧燧刚到任的时候,公家的钱不满三千串,萧燧勤俭理政,使财用丰足。
两年之间,用盈余填补拖欠,各地都感到宽松。
皇上正在严格限制职务升迁(靳,吝惜),没有功劳不给职位,下诏说萧燧治理郡县有功,任命为敷文阁待制,调任婺州知州。
严州父老拦住道路,萧燧几乎不能动身上路,送他出境的人数以千计。
婺州与严州相邻,人们都熟知他的法规教令,不费什么辛苦就治理得很好。
有一年闹旱灾,浙西常平司请求从婺州调粮食到严州,萧燧对他说:“东西两州不属同路(路,宋代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省),按理说不应当给粮食,但哪里忍心对于原管辖地区坐视不救呢?”
为他们向朝廷请示,打开太仓的粮食赈济严州百姓。
熙宁八年,召回朝廷,萧燧说:“一江一 、浙连续两年遭受水旱灾害,希望下诏征求意见,再命令诸司对郡县征收财赋时要灵活变通(通融,变通办法,给人方便),不要只是一味催促逼迫。”
熙宁十年,上书说广西诸郡的百姓身受丁钱之害。
建议大多得以施行。
庆典时推布恩泽(沛泽,盛大的恩泽),丁钱减免一半,也是从萧燧发起的。
绍熙四年去世,时年七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