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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赵概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
【原文】
赵概,字叔平,南京虞城人。
少笃学自力,器识宏远。
中进士第,为集贤校理、开封府推官。
奏事殿中,仁宗面赐银绯。
出知洪州,州城西南薄章一江一 ,有泛溢之虞,概作石堤二百丈,高五丈,以障其冲,水不为患。
僚吏郑陶、饶奭挟持郡事,为不法,前守莫能制。
州之归化卒,皆故时群盗。
奭造飞语曰:“卒得廪米陈恶,有怨言,不更给善米,且生变。”
概不答。
卒有自容州戍逃归而犯夜者,斩之以徇,因收陶、奭抵罪,阖府股栗。
加直集贤院。
坐失举渑池令张诰免,久乃起。
召修起居注。
欧一陽一修后至,朝廷欲骤用之,难于越次。
概闻,请郡①,除天章阁待制,修遂知制诰。
逾岁,概始代之。
苏舜钦等以群饮逐,概言:“预会者皆馆阁名士,举而弃之,觖②士大夫望,非国之福也。”
不报。
谏官郭申锡论事忤旨,帝欲加罪,概曰:“陛下始面谕申锡毋面从,今黜之,何以示天下?”
乃止。
知郓州、应天府,代韩绛为御史中丞。
绛以论张茂实不宜典宿卫罢,概至,首言之,茂实竟去。
擢枢密使、参知政事。
数以老求去。
熙宁初,拜观文殿学士、知徐州。
自左丞转吏部尚书,前此,执政迁官,未有也。
以太子少师致仕,退居十五年,尝集古今谏争事,为《谏林》百二十卷上之。
神宗赐诏曰:“请老而去者,类以声问不至朝廷为高。
唯卿有志爱君,虽退处山林,未尝一日忘也。
当置于坐右,时用省阅。”
元丰六年薨,年八十八。
赠太子太师,谥曰康靖。
概秉心和平,与人无怨怒。
虽在事如不言,然一陰一以利物者为不少,议者以此刘宽、娄师德。
坐张诰贬六年,念之终不衰,诰死,恤其家备至。
欧一陽一修遇概素薄,及修有狱,概独抗章明其罪,言为仇者所中伤,不可以天下法为人报怨。
修得解,始服其长者。
(《宋史•赵概传》,有删节)
【译文】
赵概,字叔平,南京虞城人。
年少时勤奋学习 能自力,器量见识宏远。
中进士,任集贤校理、开封府推官。
在殿中奏事,(因才干突出)仁宗当面奖赐他金银锦帛。
赵概从京城到洪州任职,洪州西南靠近章一江一 ,有河水泛滥的忧患,赵概筑河堤长二百丈,高五丈,用来阻挡河水的冲击,章一江一 水患得以解除。
属官郑陶、饶奭把持郡里事务,行不法之事,前任郡守都不能制住他们。
洪州的归顺士兵,都是以前的强盗。
饶奭编造流言说:“士兵得到的饷米都是陈旧腐烂之米,士兵有怨言,(如果)不给更换好米,士兵将要生变。”
赵概没有搭理。
有从容州驻地逃回而违禁夜行的士卒,赵概杀了这些士兵示众,并趁机抓捕了陶、奭二人进行抵罪,(这样以来)整个红州府都为之惊惧。
升任直集贤院。
(赵概)因举荐渑池县令张诰之失而被免职,很长时间后才被重新起用。
朝廷召赵概编修起居注。
欧一陽一修是后来(被召编修起居注)的,朝廷想破格使用欧一陽一修,(但)难在不好超越次序(进行提拔)。
赵概知道后,主动请求外放任郡官,被任命为章阁待制,欧一陽一修于是任知制诰。
一年多,赵概才取代欧一陽一修。
苏舜钦等人聚众宴饮被罢逐,赵概说:“参加宴饮的都是馆、阁的名士,(如果)全都把他们罢免,会让士大夫们因不满而生怨恨,这非国家之福。”
(最终苏舜钦等人)没被上报朝廷。
谏官郭申锡因议论有关事情违犯了皇上意旨,皇上要治罪于他,赵概说:“陛下当初还当面训示郭申锡不要表面顺从,现在要罢免他,(这样的话,陛下)拿什么来向天下人解释呢?”
皇上因此没有对郭申锡治罪。
任职郓州、应天府,代韩绛任御史中丞。
韩绛因奏议张茂实不应主持宿卫一职被罢职,赵概上任后,首先奏议这件事,张茂实最终没能任宿卫一职。
赵概被提拔为枢密使、参知政事。
几次借年老要求辞职。
熙宁初年,赵概任观文殿学士、知徐州。
自左丞转任吏部尚书,这以前,由左丞升任吏部尚书,从来没有(先例)。
(后来赵概)以太子少师这一身份(或:职务)辞官回家,退居十五年,曾收集集古今谏争之事,编写《谏林》一百二十卷呈给皇上。
神宗赐诏说:“因年老辞官回家的官员,一般都是以不让自己的说辞、议论等传至朝廷为高。
唯卿有志爱君,即使退处山林,也未曾一日忘君埃我当把这本书放在座右(指拿起来方便),不时地用来审视阅览。”
元丰六年去世,年八十八。
赠太子太师,谥康靖。
赵概秉性和平,与人没有怨仇。
虽然在一些事情上(表面上)像是没有说什么,但暗地里对别人有利的事情做了不少,人们把他比作刘宽、娄师德。
(赵概)因张诰被贬职六年,(但)他对张诰始终念念不忘,张诰死后,赵概照顾他的家人非常周到。
欧一陽一修对待赵概一向冷淡,(但)等欧一陽一修有了讼案,只有赵概一个人向皇帝上奏章阐明他无罪,说欧一陽一修是被仇人诬陷,不能用天下人的法律为个人报复仇怨。
欧一陽一修由此才得以解困,才开始叹服赵概是一个长者。
注:①请郡:指古代京官请求外放,任州郡长官。
②觖(jué):因不满意而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