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宣圣讲义》益与损往来皆三一陰一三一陽一《易经证释》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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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证释 - 益卦

易经证释

益卦

孔子《宣圣讲义》

益与损往来皆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其义互见损卦中。

损以下三爻。

损而成上爻之一陽一。

益则以上四爻。

损而初爻之一陽一。

是二卦皆一损一益。

惟损下以益上。

与损上以益下殊。

则两卦之名。

由于爻之互易。

损以三益上。

益以四益初;是损由下而上。

至上则极。

益则由上而下。

至初则反为始。

故损道易穷。

而益道无强。

此卦名各殊也。

卦由初始至上终。

损自三损以为上。

是自穷也。

益则自四损以为初。

是自生也。

穷则变。

生则成。

二者含消息之数。

有穷通之分。

本变化之机。

着升降之理。

损以艮止。

而合兑悦。

柔与刚应。

其行宜退。

益以巽顺。

而合震动。

一陰一与一陽一谐。

其行宜进。

传曰。

动万物者。

莫疾乎雷。

行万物者。

莫疾乎风。

雷风相博。

为天下之至速者。

合而为益。

可见之其行之无阻矣。

益与恒同体。

恒杂而者。

其义为久。

久必不变。

雷风皆善变。

何以合为恒。

反以不变称。

此义已见恒卦。

则以变之至易。

其极必反。

是变为体。

不变为用。

故恒以久名。

而不违于风雷之用。

至于。

不以恒称。

而取有加已之益为名。

是则纯本风雷之志。

而昭其动扬之情也。

盖恒卦。

雷发于地。

风行于天。

互易其居。

遂相擎制。

难尽其用。

故善动变者。

反以恒久名。

若益则雷在下。

风在上。

雷以振之。

风以散之。

相得益彰。

其功愈大。

上下相应。

刚柔相承。

二气同升。

两情遂翕。

故风雷益。

最善于动变之象。

与雷风恒异矣。

可见位之上下。

所关不亦大哉。

比如山泽损与泽山咸。

一则以男一女善感而易合。

一则以刚柔相制而无家。

其异同。

亦自其上下易位辨之也。

损之与益。

咸之与恒。

皆相往来。

而其用相成。

咸后有恒。

损后有益。

皆数所必至。

理所必呈。

不独卦爻之相应也。

由卦爻言。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一匹一敌。

各有所象。

非可用也。

损之与益。

虽皆乾包坤。

而互各异。

虽皆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而内外正位各殊。

损下之兑。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中互地雷复。

益下之震。

仅初爻一一陽一。

中互山地剥。

是其异者一。

损上艮下兑。

五为柔。

而二为刚。

内外正位互失。

益上巽下震。

九五六二。

恰孚内外正位。

此其异者二。

损下卦多一陽一。

上卦多一陰一。

一陰一主降。

一陽一主升。

是以行宜而戾于守。

益以上多一陽一。

下多一陰一。

则宜于守。

亦利于行。

此其异者三。

故损益之道。

有宜于主。

有宜于宾。

有利于行。

有利于止。

其德有变有不变。

其志有从有违。

其情有谐有否。

其物有盛有衰。

盖皆以时为主。

故损益皆时也。

传曰。

伏羲氏没。

神农氏作。

斵木为耜。

一揉一木为耒。

禾耨之利。

以教天下。

盖取诸益。

又曰益以兴利。

可见之用。

在乎利民。

而卦爻之象。

受震巽之合。

二者皆木。

木主生利。

上古利用阜生之道。

首法诸益。

而农为最。

农以树芑谷物。

收获粒民。

亦木类也。

而农用器一具。

尤有资于木。

盖尚无金铁也。

震为东方卦。

主天下之春。

草木先生。

巽为柔木。

草谷之属。

皆秉天地生机。

繁育无已。

圣人因之。

以为民食用。

此兴利之功。

不独为宜于行已也。

益一一陽一在初。

奋生之气。

超越群一陰一。

上接九五。

上九。

二一陽一。

成天道大生之用。

为人类长育之原。

故曰益。

言有益于天下也。

损上以益下。

犹伐木耒耜之例。

推尽其利而已。

是损亦益也。

卦由否变来。

否之不通。

变而为益。

乃亨利天下。

天道下济之象。

九五六二。

内外正位。

有如明主当国。

德政及民。

无不生成。

无不乐育。

此益之义。

言无所不益也。

益字之形。

下为皿。

有所盛也。

上若坎卦之象。

坎水为天一始生。

万物生化之本也。

亦象皿中所盛之物。

如农人三时勤苦。

乃亦有秋乐丰洁。

以享以宴之意。

而卦名乃假之。

以昭其用焉。

益之与损原相反。

益之所利者如此则损之所害者可知。

易教在示人以趋避。

知损之害。

则先自损。

自能免害。

故曰损以远害。

而损彖辞二簋之享。

亦可见其与益之丰备。

大相悬殊。

此则人道之用损。

志惟在于远害,而于益。

则志在于兴利。

利害之别。

既损益之分。

读者宜深思之。

以巽震两卦皆木。

木主东方。

于时为春。

震实司之。

而巽为对应。

如艮之与坤。

同为土也。

巽柔而震刚。

先天为长男长女。

实乾坤之初变。

交则变。

变而相匹。

其主爻皆在下。

既初爻也。

今合为益。

则震之主爻为初。

巽之主爻为四。

初九六一四。

一刚一柔。

一内一外。

而为交易之爻。

以原九四。

易而益于初。

是全卦大用即在初四两爻。

而一陽一为主。

初爻实主之。

然易卦向以初上两爻不用。

故在内以二为正位。

在外以五为正位。

是以主爻在初或上。

而其受用仍属二或五。

如损受益之位本属上九。

而十朋之龟。

元吉之占。

仍在六五。

而释文明示为自上佑也。

则以受益者原上爻。

今佑而移于五。

亦然。

全卦主爻在初。

而十朋之龟。

求贞之吉。

乃属六二。

亦以二代初为主。

明上卦所益。

虽属下之初。

而六二以正位受之。

此二五正位。

为凡卦之主。

虽主爻有时异。

而正位不能移。

则乾坤之位。

概全易毋改者也。

益以内外皆得乎正位。

尤直秉乾坤大用。

与损之全失者有殊。

故位正时宜。

为用至顺。

虽全卦坤在中。

重柔失中。

且互山地剥。

一陽一德兼剥。

而以正位故。

得受益之利。

仍有为之时。

损上益下。

伐其枝叶。

栽培其本。

本立道生。

本固技荣。

此益之道。

有益于一切。

损而不已必益。

是益因损成。

损者终益。

天道往复。

时全代兴。

消息盈虚。

与时偕行。

此之谓也。

《宗主疏述》

传曰。

损德之消也。

益德之裕也。

又曰损先难而后易。

益长裕而不没。

又曰损以远害。

益以兴利。

由此可明损益之用。

而辨其同异焉。

以损益两卦皆有损有益。

不过分上下言。

益上则为损。

损上则为益。

是损在于势之所迫。

而益在于德之所昭。

故以远害为损之旨。

兴利为益之旨。

至简而明。

害者人所恶。

欲远之必先有所损。

利者人所欲。

欲兴之必先有所益。

其事虽动于下。

其利则发于上。

故损卦损下益上。

乃不得不损。

损上益下。

则不可不损。

一以动言。

一以德言。

而其用则相近也。

损以艮在兑上。

益则巽在震上。

皆一刚一柔各为三一陰一三一陽一平均之卦。

但以损下多一陽一。

中互地雷复。

是损中有震也。

而益则上多一陽一。

中互山地剥。

益中亦有艮也。

艮震皆合于坤。

损坤在上。

益坤在下。

坤固同。

而上下之势异。

故损比泰。

益比否。

既坤之上下于乾耳。

乾虽同。

而分包于内外。

损下卦多。

益上卦多。

易例多则不贵。

此乾卦之用。

以在下为重一陽一。

主升故也。

乾主其外。

坤主其中。

故二卦皆取坤用为先。

而损尤着。

以损下卦多一陽一。

反不如坤贵也。

益则下卦一陰一爻多。

则以乾为贵。

震之一一陽一。

方自地出。

其气勃然。

其行卓然。

故最得势。

而二卦之受益。

亦视一陽一之少而贵者为主。

损上一陽一少。

故益在上。

益下一陽一少。

故益在下。

斯损益之道。

仍本易扶一陽一抑一陰一主旨。

为一陽一德为天而主生。

益与生得。

损与伤通。

一陰一主杀伤。

而德宜秋冬。

故损者不可久。

而损后必益。

如秋冬之后。

必有春夏也。

秋冬为物之衰。

春夏为物之盛。

损益实发其机。

故曰损益盛衰之始也。

益:利有攸往。

利涉大川。

孔子《宣圣讲义》

此彖辞也。

损备四德。

而益则独以利称。

此可见天道忌盈。

人道忌满。

卦名益为事。

不可自满。

器盈则易倾。

满则易溢。

益犹溢也。

如水之漫衍。

必由于满盈。

故益字上从水。

既寓斯意。

益固利于一切。

而必善用之。

若以益用益。

益之不已。

必反为损。

是不如损之以虚受益也。

损备四德。

益但言利。

此圣人明天以诏人。

俾知益之用。

必深自节抑。

而鉴于震动在下。

巽顺在上。

必相协也。

利固坤道之所重。

而人道师坤。

亦以利为贵。

然四德利必有贞。

贞以为守。

利以为行。

乃得其全若徒逐于利。

而忘其贞。

只志于行。

而忽其守。

是失本矣。

益因上之损。

以成下之益。

是以善于培本。

彖辞称其利。

盖已暗示其已克贞。

贞而得利。

利之至大。

利之所见。

先着于行。

行之所为。

先涉于险。

以行必远必大。

必不惮山川之阻。

舟车之劳。

而古者器不备。

用不周。

恒以大川为难行。

其他险阻。

尚其次者。

故所卜必先涉川。

涉乎大川。

行之无阻。

则无往而不可矣。

故凡曰利涉大川。

即言所行无不利。

方可谓利有攸往。

大川尚不难涉。

则更无可为行之害。

观益之利有攸往。

利涉大川之占。

可知益之利于行大矣。

就卦象言。

震巽属木。

木能浮水。

作为舟筏。

克济江河。

故益之利涉亦有因也。

由数理言。

益之以上益下。

初爻之一陽一。

以升腾为志。

虽间于三一陰一。

而与五上而两爻接。

一陽一升而一陰一沉。

自下而上。

如木之浮水。

一陽一志于外。

由内而外。

如人之有行。

皆本震动之用。

巽顺之情。

巽风震雷。

雷风相博。

瞬息飞扬。

其行至捷。

人事则之。

利于远行。

此彖辞之义。

本两卦之合。

而着全卦之用也。

行者动作之谓。

不限于行路也。

凡有远大作为。

必经险阻。

必需物力者。

皆如远行。

而犯难不避。

劳思不辍。

卒底于成者。

亦犹利涉大川。

达其所之之喻。

故济川犹济变也。

作业犹行道也。

皆孚于益之时用者。

其所为无不利矣。

故益之用。

在利于所在。

既奋进直前之意。

因震之奋起。

协巽之奉扬。

如风与雷。

飞越天空。

将无可阻。

一陽一之德用。

固如是也。

积之以时。

发之以势。

因损之郁郁。

成益之勃勃。

相得以彰。

相应以着如冬之霜雪。

发为春之温和。

其时必临。

其势至顺。

此益之利。

实由损之四德成之。

盖益与损。

原为往来卦。

来者必往。

损者必益。

前之损下益上者。

今则损上益下矣。

前之以损为用者。

今则以益成行。

此非益之自为。

乃由损益之相代谢耳。

明乎此理。

如损哉不知损。

正为其将益也。

故善用损。

始能受益。

以损而益则益。

以益而益则损。

损益之道。

往复而已。

然益之利果何由致之。

观于同体之恒。

亦可见其微意。

恒以震在上。

而为恒。

益以震在下而为益。

则一上一下。

足明行止利害之辨矣。

以益自否变。

由不通变为亨通则其利更可知焉。

《宗主附注》

夫子所讲损益两卦命名之意。

可见古人明易示教之旨。

损字古文作扻。

既有灭去之意。

欠犹缺也。

略也。

省也不足也。

反之为益。

则为满也。

多也、增加也。

丰盈也。

故益字上从水。

如坎卦象。

下从皿。

如豆象。

豆上盛水。

示器中盈一满之象。

古时字少。

音亦不分。

如盛字。

后人分平去二音。

平声为盛。

物之名。

如粢盛。

去声为丰盛之称。

如茂盛。

实既取器中有物。

为丰盛。

为满足。

而不欠不空之义。

故平去无分读。

字音本念若绳。

后人多念若承。

而去声尚于古音近。

观盛字下从皿。

亦可见其所象。

与益字同。

益亦盛也。

而损则衰也。

故传日损益。

盛衰之始也。

损既从欠。

足见其渐灭渐衰。

渐损渐弱。

凡物皆不禁损。

初损犹可。

屡损必衰。

俗称物之伤折者为损。

如损失。

损耗是。

而以银钱之损。

必系数量之灭少。

又如人身病苦嬴弱。

形神衰毁。

亦曰损。

如虚损。

劳损。

皆气血之伤失。

一精一力之亏耗.如财物之受损。

然皆不可足也。

欠也。

空乏也。

故损为扻。

意义甚明。

既以今文损字言。

员字古作云。

音亦为云。

而义则与匀通。

如韵作韵。

或均是也。

匀均也。

古本一字。

均匀之义。

既含有灭去之意。

截长补短。

裒多益寡。

皆匀也。

使不均者为均耳。

故俗称向人假借。

亦曰乞匀。

言以有余济不足。

如均分之也。

均无贫。

果能本均匀之义。

孚损益之道。

天下无贫民。

自无贫富之争。

更何共产之说哉。

是今日之害。

皆不明损益之所致。

知损之必欠必匀。

则自损以求其平均平。

知益之有盈有盛。

则戒满以保其安和。

此损益之道。

乃圣人示民经济安定。

生活调匀之大则。

治世如是。

治家亦然。

理财如是。

积行亦然。

扩而充之。

内圣外王之要。

尽于此两卦之用中矣。

彖曰。

益。

损上益下。

民说无疆。

自上下下。

其道大光。

利有攸往。

中正有庆。

利涉大川。

木道乃行。

益动而巽。

日进无疆。

天地生。

其益无方。

凡益之道。

与时偕行。

孔子《宣圣讲义》

此释彖辞也。

原与文言混。

损益两卦皆然。

各卦文言。

惟乾坤存其全。

而损益尚有存者。

亦损益之道。

与乾坤同重。

故后人未全遗之不过颇多错简。

损卦错误较多。

益则差近。

惟与释彖辞混耳。

益之为益。

损上益下。

此卦爻之象。

以上卦之四。

损而益下卦之初。

乃变乾坤而为巽震。

乾坤交孚之初变也。

乾得坤而成巽。

坤得乾而成震。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交递。

实自巽震始合而为一。

则由天地否。

变为风雷益。

此所谓损上益下者也。

圣人因卦象之益。

推而至于治民。

本天道之益。

推而施诸人事。

上沛其泽。

下被其恩。

故曰民说无疆。

此人道之益。

由彖辞利字推衍而得也。

民说者。

悦其上自损而益之耳。

上一爱一其下。

焦惠不吾。

下民怀德。

悦服无己。

无疆犹无限也。

以卦爻四易为初。

初为全卦之始。

其进无限。

而为德泽者亦不可限量。

则身受者。

其悦服亦无限矣。

天道如此。

人道益昭。

易道如此。

政合益明。

损上益下。

非徒释卦爻之义已也。

圣人讲易。

必徵之于人。

凡卦皆然。

损益尤着。

言爻之详密一精一审。

可见行一事之深切着明。

故易辞非具文也。

益象在易。

益道在人。

益用稚时。

益成惟政。

中庸曰。

天道敏生。

人道敏政。

政行曰令。

令成曰法。

令本于天。

德昭于已。

此之用。

而使民悦无疆也。

盖民悦其德泽下沛。

恩施一靡一穷。

如自上下下也。

自上者。

以益先损其上之四。

而下下者。

由四降而至初。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

降乃一陰一也。

今一陽一循之以下降。

达于初而后止。

与损之损下益上。

其道相反。

以损益皆为一陽一。

一陽一皆主升。

损自三至上其行为顺。

益则反由上而下降。

是可见为损者易。

为益者难。

苟非明于天道。

察于易教者。

不能为其难耳。

故易道大矣。

而有光辉。

非克实光辉。

日新其德者不能臻焉。

由下而上。

势之所迫。

由上而下。

已之所为。

惟圣贤所王。

如此存心。

故曰自上下下。

其道大光。

明其行之可贵也。

以乾之刚。

乃损益已以坤。

以上之尊。

乃克已以成下。

此益克孚乾之美利利天下。

而不言所利。

可谓大矣。

以道之大。

行之有光。

故彖辞称其利有攸往。

言本是以行无不宜。

以往无不利。

先得民心。

更何往不宜哉。

克已成一人。

损已顺民。

则天下莫不心悦诚服。

故曰利有攸往。

而其利不独此也。

因乾之利。

以协于坤。

一也。

因天之道。

以孚于时。

二也。

而以益上下卦皆得正位。

三也。

九五六二。

乾坤正位。

天下所尊。

位正则时宜。

位以行其权。

时以明其用。

有德有位者也。

且乾外坤内。

刚以涵柔。

安贞于中。

动用其正。

故曰中正有庆。

一陰一陽一既匹。

内外克协。

道大而行光。

此所以为庆矣。

利涉大川。

缘于巽震皆木。

木能浮水。

故日木道乃行。

此本堵象明其用也。

既以占言。

凡利于行。

必能涉大川。

大川尚不阻其利。

于行可知。

不犯风涛之险。

不虞潮汐之忧。

而所之无不宜。

不独得木道之用。

能浮于江海也。

益下震为动。

上合巽为顺。

震一陽一之始。

巽为一陰一之初。

一降一升。

两相谐协。

故以动而顺。

日进无疆也。

天主施,地主生。

此乾坤合德之象。

益由否变。

而损上以益下。

尤孚天施地生之道也。

如春日天以和风好雨。

使万物生育。

此泰卦之象。

否泰往来。

否变为泰。

故益因其变。

而孚地天交泰之用。

一陽一易在初故也。

益自初始。

其进无疆。

万物生成。

故曰其益无方。

以乾主大生。

而包坤也。

凡益之道。

与时偕行。

此二句明益与损。

同属时用。

损益无不偕时。

益之为益。

与时同进。

犹春日之生长。

必与天时应也。

天时且不违。

况人事乎。

时损则损。

时益则益。

时之所大矣哉。

此节明益全卦之大用。

不独申释爻辞。

多属文言。

学者由韵语。

既可知之。

《宗主疏述》

益为加进。

而损卦亦有益。

亦有损。

其名损益者。

由卦爻言。

损。

损三以益上。

所益者寡。

以上为极。

无可进也。

益。

损四以益初。

所损者少。

所益者多。

以初为始。

其进无量也。

故益上为损。

益下为益。

由此推之。

理财经国。

亦当取法。

民之富。

既国之裕。

民之穷。

既国之贫。

故曰百姓足。

君孰与不足。

商讨聚鹿台之财。

钜桥之粟。

而终不免于覆亡。

周武王代为散之。

而开八百年基业。

此既一损一益之道。

纣但知益已。

不恤民之损。

遂成损卦之象。

武王但求益民。

不计上之损。

是既之象。

财聚则民散。

物聚则德衰。

德者本也。

财者未也。

外本内末。

争民施夺。

此大学治平之教。

凡有国者。

不可不知。

而其言亦本易损益两卦之用。

损已者。

所益亦终归已。

损人者。

所损亦终躬。

卦虽有二。

其旨则同。

损就下言。

故损而终益。

益就上言。

以损上益下。

其益不失。

民。

吾民也。

下吾之属也。

则益之既自益也。

损道本于义。

益道昭于利。

利者。

义之和也。

民自损以益其君。

义也。

义发于情。

君自损以益民。

利也。

利成其德。

故损备四德。

而益以利称。

利以和义。

义宜也。

时之所宜。

既行之所利。

上古义利不分。

以不义不得为利。

利兼人已。

有一不利非利也。

故私利为善。

后人只贪利。

不明公私。

遂皆以利已为利。

此儒者不得不明义以纠正之。

集合于义。

则利而非害。

若戾乎义。

是利为害。

故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不图私已之利。

为于易损益之道。

而欲以益成其利耳。

乾传曰。

乾始以美利利天下。

益之利。

乾之德也。

故利大矣。

《宗主疏述》

益以震动于内。

巽顺于外。

德相协。

志相求。

故能日进无疆。

非木道之利涉已也。

木之利涉。

取其善浮。

而在易为一陽一。

最能升腾。

益之能涉大川。

亦以一陽一之得势也。

初爻一一陽一。

越三一陰一以接九五。

即如舟梁之象。

而与水火即济之用相孚。

以上下正位。

能相济耳。

中正有庆。

即指此正位。

而明其能济难如涉川也。

巽柔也。

而覆九五乾位。

震刚也。

居六二坤位。

损上卦之四。

益下卦之初。

即此一一陽一自天而降于地。

故比之天施地生。

凡物之生。

必本此道。

天不施不生。

地不受亦不生。

必天施而地承受之。

始成其生。

震之一一陽一。

虽未自天。

实发于地。

一陽一之初复。

如地雷复。

及一陽一长。

如地天泰。

则天下同春。

万物同生矣。

益由否变。

有同于泰。

以一一陽一反而居初。

故为生育之原。

而所益无方。

方者。

坤之所利。

限于西南。

若乾则不限矣。

坤克承乾。

故所益无方。

即由震克偕于巽。

而孚于一一陰一一一陽一即济之道。

益之与损。

皆关时用。

以损益皆由变来。

不变无所损益。

即有变。

必因乎时。

益道与时偕行。

正同于损之彖辞。

两卦原包损益之行。

损之益上。

益之益下。

皆时势使然。

称益已赅损矣。

以时喻之。

损犹秋。

而益犹春。

为用虽殊。

为时则同。

此中乘除。

本由天道。

而人事不得有违。

故损六五。

益六二爻辞。

皆曰或益之十朋之龟。

弗克违。

明其关时用。

不得有违。

则益者时也。

损者亦时也。

时至则见。

时过则迁。

天地之数。

皆于此着。

此损益之道。

可绍乾坤。

而非他卦能及也。

《宗主疏述》

益之六二。

与损之六五。

皆以受益之位。

所占大同。

此义已见前。

惟益六二有异于损六五者。

则一为内卦。

一为外卦。

内主内政。

不得擅专。

非外卦正位可比。

一也。

益之六二。

上应九五。

损之六五。

下应九二。

损一陰一陽一互易。

是有位而非其人。

益则六二九五。

恰如其位。

位正时宜。

孚于至道。

二也。

益以四爻之损而为初。

损以三爻之损。

而益上。

一则下行。

一则上行。

其行背驰。

其至亦异。

至上者为极。

反初者为始。

极则为穷。

始则无限。

功用斯别。

善恶亦殊。

三也。

故在损虽益亦损也。

在益虽损亦益。

盖由此之异。

足以见其为损或益也。

损必有失。

益必有加。

虽一损一益。

若无得可失言。

而下之损者重。

上之益者微。

以上孤而下众也。

反是。

上所损者轻。

对所益者广。

以君富。

不如民富。

上足不如下足耳。

财物之聚也。

谓之弃材。

其散也。

则成大用。

故损之益。

乃聚歛也。

而益之损。

则善施也。

聚歛者。

听之敝。

民即乏。

怨必集。

散施者德之昭。

民皆足。

恩以宏。

是在损卦虽有悦泽之情。

实为怨尤之府。

而在。

虽本巽顺之志。

而多欢佧之时。

此卦象之有异也。

刚以在下。

则生成者多。

柔以在内。

则因循者众。

盖兑在艮下。

徒如自损以悦其上。

而震在巽下。

则能振作以大其功。

故损为远害之方。

而益则兴利之旨。

为上者务师于益。

而鉴于损。

则合乎圣人之治矣。

象曰:风雷益。

君子以见善则迁。

有过则改。

孔子《宣圣讲义》

此全卦象辞。

明人道之益也。

益上巽下震。

风雷合为益。

与恒同体。

此全卦之大象也。

而易教在明天道。

以示人道。

故君子鉴于益。

以见善则迁。

有过则改。

此人道也。

在损象辞曰。

君子以惩忿窒欲。

而此则以改过迁善为言。

可见损益二卦之人道。

均重在修已立德也。

惟损专主于戒省。

系本损之时用。

必自克已复礼始。

益则专主于进益。

此本益之时用。

宜以进德修业先。

一则内省。

求孚于损之道。

一则自勖。

求孚于益之道。

约言之皆修也。

而损偏于内行。

益偏于外功。

正与老氏之言。

为道日损。

为学日益相合。

为道志于恬退。

故损已之忿欲。

以养其心。

为学志于一精一进。

故明辨于善恶。

以广其学。

此即损益人道之别也。

盖损由艮合兑。

其志在止以悦而益。

则以震合巽。

其志在动而顺。

止为内行之要。

动为外行之机。

一切作为皆自动始。

动而顺。

是善动也。

必先孚于正。

然后能顺。

益因上下正位。

故其行已正。

其进自顺。

君子法之。

而改过迁善。

以孚于动而顺之道。

见善则迁。

言无其所泥。

适道为先。

有过则改。

言其能自虚。

成德为本。

此皆体益之动变。

而进益也。

益恒同体。

而易上下。

故恒为立不易方。

则与益大异。

不易方。

执一用中。

不变不迁之谓。

故名恒。

言其久也。

益则以迁变为行。

进益为志。

故以迁善改过为重。

而非立不易方之道所可同也。

善与过对。

损之忿欲。

亦过也。

人不能无情。

亦不可过。

中庸所谓发而皆中节曰和。

过即不中节。

而易卦节与损。

亦相对照。

节损下皆兑。

虑兑之易有失也。

兑上不满。

如水决口。

则易泛滥为害。

情一欲不节。

其害尚不止此。

故损之惩忿窒欲。

与益之改过迁善。

无非防闲其情。

就正于一性一。

一性一无不善。

不失其一性一。

即止至善。

中庸所谓中也。

益之道虽在进德修业。

终不违于克已复礼。

盖由内达外。

由外而内。

其旨一也。

明于损之惩忿窒欲。

自能孚于益之迁善改过。

省察其身。

勉励其行。

则损益之人道备矣。

行止有异。

时之所为。

圣人不以行止异其道。

损时自损。

则克已复礼。

益时自益。

则进德修业。

道无二也。

学者不可有所泥耳。

宗主疏注

与恒。

因震巽上下易位。

而人道大殊。

恒以君子立不易方。

是有守而不移之志。

益以君子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是有勇往求进之心。

而何以殊。

则以恒为一陰一外一陽一内。

坤包乾。

中刚而外柔。

刚则有守。

柔则易失。

故立不易方。

明其重守。

而不轻动也。

益则以一陽一外一陰一内。

乾涵坤。

中柔外刚。

柔则随人。

刚则喜进。

故迁善改过。

明其求益而勿希安也。

人之所行。

守则宜体刚以除欲。

行则宜用柔以趋善。

益之中柔。

可见其志求进。

而行求达。

故名益。

言于德。

于业、无不进益也。

恒则反求诸已。

不愿乎其外。

故以守为本能。

贞固自持。

勿贪于物。

随遇自足。

何求何图。

此震之动在上。

为势所制。

刚不能迳行。

故循坤安贞之吉。

而益震动于下。

巽顺于上。

刚得其济。

志乃克达。

坤即以顺承为用。

故乾能始终奋发。

以成其进益之功。

此益之迁善改过。

亦犹损之惩忿窒欲。

皆以砥行立德为其志。

而益则更求进耳。

损之所为消极。

第求无过而已。

益之所为积极。

必求有功方称其心。

以益有满足之义。

如未满足。

皆戾于益之志。

故进退行藏。

皆志于道。

而达于所期。

迁善改过。

亦君子之初志。

若言其成。

则必止于至善。

致于中和。

方为满足。

过勿惮改。

则情一性一自孚于中和。

善务思迁。

则行为必底于至善。

此益之用。

风雷之力。

人道之所仿者。

苟合恒。

损二卦参之。

则知其深微之旨矣。

初九利用为大作。

元吉。

无咎。

孔子《宣圣讲义》

此益初九爻辞也。

初九震之初爻。

亦其主爻。

而大用。

亦在此爻。

以本损上益下之道。

损上之四。

益下之初。

即此爻也。

原为坤卦。

因损四以益初。

遂成震。

是初九不独本震之用。

且承乾之道。

而为益之主也。

一陽一在初潜龙勿用。

今以巽震之合。

为损益以之纽。

而恰当受益之位。

则非乾潜龙之象。

勿用之时。

故爻辞亦与乾异。

更以上之乾。

因四之易而为巽。

初四相应。

一刚一柔。

反宾为主。

一内一外。

因时见功。

亦非震之初九可比。

震虽同而爻不类。

震以动为用。

故初九震来虩虩。

今益初上应四。

与巽相济。

故辞与震殊。

本一陽一刚在下之势。

有飞腾奋起之情。

为全卦用所存。

全卦彖辞。

称其利。

初九亦然。

彖主全体。

则利有攸往。

利涉大川为言。

初主一爻。

则以利用为大作。

元吉无咎为占。

此其略别也。

利于行者。

彖辞之义。

利于用者。

初爻之称。

用犹行也。

而微别。

用赅行止。

而初在下。

志虽在行。

而迹未彰。

故曰用。

曰作用。

作皆动也。

亦本震之道。

无论行止。

即有作为。

必有所动。

此用也。

而仍不外于行。

不过其始耳。

利字可作一句读。

亦可联下各字读。

以初九之利。

可用为大作也。

大作者。

犹大举动。

非细事也。

大与小对。

爻称小者。

多限细事。

而称大者。

必多为一陽一刚得势之时。

泰否二卦已着其利。

泰以一陽一在下。

故称小往大来。

否以一陰一在下。

则称大往小来。

明大属于一陽一盛之际。

初九一一陽一突起。

其势方张。

故称为大作。

利用犹曰宜也。

宜为大举。

可见其得时。

虽位在下。

而其志甚奢。

其力甚厚。

虽其行未着。

而其利已明。

故曰利用为大作。

为作一也。

而有所异。

为者主。

而作者宾。

又为指其所为。

作则指其所成。

大作的为。

兼行与成。

故大作亦可谓之大功。

或大事大业。

以初九所藉者甚雄厚。

则所图者必伟大。

而所成者必恢宏。

斯称大作。

且占元吉也。

元吉大吉亦因一陽一刚之德。

振奋之功。

始克孚焉。

一陽一志飞腾。

刚一性一强健。

乾之道也。

而难用。

为一陽一盛易孤。

刚过易折。

故乾卦九三爻。

必终日乾乾夕惕若厉。

方无咎。

明志之不可逞也。

力之不可陵也。

动而奋者。

必有节。

飞而跃者。

防其颠爻辞即占元吉。

又曰无咎。

太过则有咎。

果明初九在下。

潜龙之位。

勿用之时。

志大而不求近功。

行奋而戒于躁进。

则自孚元吉之利。

免咎之占矣。

由此可见大事之不易举。

大功之不轻成。

虽有其时。

必翕于道。

虽有其位。

必明于德。

此初九之益。

固有盈一满之功。

而毋存盈一满之志。

固多进益之遇。

而勿亟进益之贪。

所谓顺以动。

方为益之正用。

若动而忽于顺。

则吉与咎相随。

利与害各半。

此不可不谨也。

象曰。

元吉无咎。

下不厚事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初九爻辞。

既占元吉又称无咎。

人或有疑。

特释其故。

言初九在下。

原非大作之地。

而爻辞利用为大作。

实关乎时。

因益之损上益下。

恰当其时。

则位虽不高。

而时却可用。

故大称作元吉。

但时用固利。

而位仍有关。

位犹潜龙勿用之位。

而欲充其利。

为大作之时。

是元吉之占。

犹有咎在。

必善用乃免。

故曰下不厚事。

言在下位。

不可大事。

如人在下不得贪功。

侥幸大举。

虽得其时。

须防其害。

此无咎二字。

明时用之大。

足可免咎。

而占元吉。

而地位之卑。

仍宜乾惕。

以成时之利。

而免位之累。

故不厚事。

犹不宜多事。

厚者盈也满也。

不厚事。

不可过求盈一满于所事耳。

又以初九本系上之所益。

在下承受之余。

何能妄干大用。

时已与竟能大作矣。

则不免有招致祸尤之虞。

惟能慎于其位。

顺成其动。

自无咎害。

否则不免于咎矣。

由爻象言。

一一陽一初动。

上间三一陰一。

一陽一固得时。

一陰一方为障。

此则位下所使。

果知位下勿当。

则饬幸取之心。

果明时之正宜。

则先戒慎之行。

则自孚以利用。

大作元吉之占。

而告无咎。

此圣人示教微旨。

谨以无咎二字见之。

而释文则以位之在下。

明爻辞无咎。

继元吉之意而已。

盖全卦均满盈为戒。

以时正益满盈。

惟位则难相称。

而初九之例尤明。

初九之利正以损上而来。

而在下受之。

宁为义之所宜否。

则当自省者也。

厚事亦与大作同意。

然含有培植丰盈之义。

下之力薄。

故不厚事。

如寒微者虽骤富。

亦不可以与王侯争胜。

厚与薄对。

物力犹薄。

宁希大功大业哉。

然初九有时。

得其上。

固非其他下位比。

不过君子知盈一满招祸。

贪求罹忧。

以无咎儆之。

虽曰无咎实已有咎。

惟在见善则迁。

有过则改者。

始能免焉。

六二或益之十朋龟。

弗克违。

永贞超。

王用享于帝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益六二爻辞也。

益六二与损六五爻辞大同。

以六二在内正位。

损上益下所损上之四爻。

所益者下之初爻。

而合全卦言。

则在上三爻皆为损。

在下三爻皆为益。

故仅曰损上益下。

如损之损下益上。

亦概上下言。

不独指所损之第三爻。

与所益上爻也。

其受益者。

则以正位当之。

不以所损益之爻为言。

如损之受益者。

上九。

而实属六三爻。

故益之受益。

亦非初九。

而属六二也。

六五六二皆在正位。

为全卦之主故也。

益之六二。

与损之六五。

其受益同。

故爻辞亦大同。

惟损六五以在上。

而所益。

实自上九之佑。

故爻辞称元吉。

以在外也。

益六二。

则在下。

其所受益乃自初九之培育。

故称永贞吉。

以在内也。

卦例内贞外悔。

本坤之德。

故以贞称。

永贞者六二之用。

坤以六二为主位。

女贞为至德。

合坤卦辞参之自明。

十朋之龟。

二句之义。

已见损卦。

而王用享于帝吉句。

则以六二与上九五应。

九五帝位。

六二与之协谐。

亦犹王之对帝也。

享者。

亦受益之意。

功德报酬之宴会曰享。

与损卦之二簋用享同义。

损以省略为先。

故享不求丰。

益则以六二当受益之位。

得九五之施。

则其享必丰。

其礼必备。

彖辞已有天施地生。

其益无方之语。

所谓天施。

指九五。

乾本位也。

所谓地生。

即指六二。

坤本德也。

九五施之。

六二承之。

功用即昭。

享礼斯具。

此六二爻以王用享于帝而占吉也。

礼之所宜。

德之所昭。

功之所着。

道之所成。

则孚于吉。

况六二居正位。

而能顺承体生成。

而克永贞。

有其位。

宜其时。

下得初九之培成。

上受九五之施恩。

动以顺。

中而正。

刚柔相济。

内外相应。

利见于行。

大亨以贞。

享亨一也。

乾称嘉会合礼。

为亨之用。

享乃嘉礼之大者。

故字同亨。

明其孚四德之亨也。

外孚于亨。

内守其贞。

贞者正也。

因正为贞。

是即大亨以正者也。

故占吉至再宜矣。

而益六二。

损六五。

皆有弗克违句。

则以损益皆天道。

孚于时用。

弗得有违。

故益虽丰。

不得谓之贪。

则不得辞。

明所益之非幸得也。

然损六五君位。

故称元吉。

本乾之德。

体仁长人之道也。

而益六二则在内也。

犹有九五为所尊。

虽若匹敌。

而难擅专本坤之象。

臣妻之道。

故称王而非帝。

犹侯国之主而己。

即属臣位。

自先贞节。

非九五之称。

故以永贞为吉。

此六二六五之有异辞也。

但元吉不必为五。

如初九亦占元吉。

则以初九受益本爻。

为上所予。

且为乾爻。

故亦如损六五同称。

六五以上九所佑。

初九以上卦所予。

其象颇同。

占亦相类。

他卦此例尚多。

如元吉在上。

大有庆也。

亦可证元吉之义矣。

象曰或益之。

自外来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

以六二之益。

乃自外卦所损而来。

而外字包有本爻以外之意。

不限指上卦也。

或字亦如损卦。

所益不限于何人。

何地何时。

而其益之物。

亦不必限所自来也。

不过损六五所益由其下之所损。

而六五受之。

则自上之所佑。

今益六二。

固由上之所损。

亦自初九培育而来。

所益应为初九。

徒以正位在六二。

故受益亦六二。

而外字则可概初九言。

是所谓自外来。

实即自本爻以外来也。

乃如人之得外财。

为外分所获。

非本位所固有者明六二乃在正位。

始受其益。

全卦所益。

在下三爻。

而主位在初。

是六二阶得固有之也。

惟以正位。

得初之培育。

受五之恩施。

三不克与争。

乃独受之。

是其所益。

岂非意外所获哉。

而不称为意外者。

则以正而分定。

故虽外来。

而弗克违。

明其乃非幸致也。

然即属外来而非固有。

则亟宜惧自慎。

见得思义。

本乎安贞之德。

体于顺承之道。

方足以安享之。

此爻辞以永贞为吉也。

贞以待亨。

义以和利。

乃君子自修之道。

所谓见善则迁。

有过则改者。

亦即指六二之受益。

宜以永贞守之也。

故爻辞或益之。

或字未定之词。

明善承受者。

方为益。

不善则益反损。

损益两卦皆然。

皆用或字。

实寓微旨。

而释文自外来句。

尤言其原非固有。

必加察焉。

得非易享。

必先永贞。

永字亦以长保久享为志。

能永贞则永益也。

观于或字。

则知益之难定。

观于永字。

则知享之难久。

惟能见善则迁。

有过则改之君子。

方能实受其益。

永享其利耳。

此自外来也一语。

含义最一精一。

非徒明所益外来财物而己。

外与内对。

亦与已对。

一己之外。

亦外来也。

苟明此理。

则明释文之趣矣。

《宗主附注》

益初九一爻。

为全卦主爻。

亦震卦之主用所在。

震以一一陽一起于地下。

而上升可至无限。

故初爻所系至大。

益则上巽之四。

本为刚爻。

而损以益初之柔。

遂初九更重于他爻。

为其受益之位也。

然受益者固在初。

却以在下潜龙勿用之时。

虽有受益之名。

而无受益之实。

必待进至六二。

以内卦正位。

体坤爻主用。

始克承受上之所益。

此初九虽有利用大作之辞。

元吉无咎之语。

欲未明言受益之事。

迨六二爻。

始有十朋之龟。

永贞享帝之吉。

方者其益之功。

则二爻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一体一用。

相与成其道也。

如损上九。

本受益之位。

而以高而无位。

不得实受下之所益。

乃移之六五。

以上卦正位。

始受十朋之龟。

元吉之佑。

亦与上九为一刚一柔。

一体一用。

互成其益。

此易卦大例。

必以二五正位为主也。

由爻言之。

视其时而后论其位。

原无常规。

由卦言之。

则卦言之。

则内属二爻。

外属五爻。

为全体主宰。

不得移易。

故损之六五。

益之六二。

皆为受益之主。

而损之上九。

益之初九。

虽当受益之枢。

却非受益之位。

在上者归于五。

在下者归于二。

此天与人归之位。

他爻不得与争。

犹国之有君。

家之有长。

虽有贤者。

不得僭之。

所谓分也。

分定则尊。

分失则乱。

故天泽覆。

以正分为重也。

分之所在。

权亦付之。

位之所在。

德亦归之。

损益之道。

关乎时用。

故以三上或四初之互易。

见其大用。

而分位仍必以二五为尊。

尊其位。

即重其德。

尊其分。

即崇其权。

此万古不易者也。

故损之上九。

徒佑成六五之功。

益之初九。

徒培成六二之用。

释文厚事厚字。

即含有培育之义。

言不能自厚。

即含有培育之义。

言不能自厚。

则可培其育尊耳。

故元吉之下。

继以无咎。

明其得中有失。

大作之利。

不言其益。

明其有时无权。

此皆辞中微旨。

非初九之不受益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

无咎。

有孚中行。

告公用圭。

孔子《宣圣讲义》

此益六三爻辞也。

六五中爻之一。

与六一四相协。

原以四爻为刚。

因损而益初。

亦为柔以同属中爻。

主人道。

其辞亦相类。

就全卦言。

六三为震卦之终。

六一四为巽卦之始三与上应。

四与初应。

皆刚柔克济内外相匹之象。

全卦损上益下。

凡属下卦。

皆有受益之时。

故爻辞首称益之。

但下卦受益之爻。

本为初九。

而以正位。

则推于六二。

若六三。

即不得与初九争时。

又不得与六二争位。

徒以联系于下。

亦有所益。

不得如六二所受之厚。

不能指其名物。

则以益之二字。

仅示其有所益而己。

用凶事者。

以三多凶。

易卦常例。

三五同功异位。

五为刚而得正。

其用为吉。

三与之反。

故用凶事。

凶与吉对。

非爻之凶。

乃所用之事凶也。

凶即不吉。

事之不吉曰事。

如丧伤灾害之类。

以六三与六一四重柔失中。

而震动至极。

刚极则易折。

况地际重柔。

有折伤之虞。

故占用凶事。

合上益之言。

则以损卦六一四。

损其疾正相对。

疾而曰损。

是损中之益。

凶事而曰益。

是益中之损。

爻辞特以卦用。

原兼损益。

而损亦有益。

益亦有损。

六三益之用凶事。

即益之损。

而占无咎。

则又损之益。

六三原介于受益之地。

故虽凶事。

而能无咎。

以非六三所应得之咎也。

六三柔履刚志。

志于升腾。

则为一陰一阻。

易于挫辱。

故原有咎。

而己受上之益乃免。

六三与上九相得。

刚柔上下无不谐合。

故曰有孚。

上与九五同功。

六二在内。

外有二一陽一之翼。

内得一一陰一之扶。

遂近中和之象。

故曰有中行。

中行不独在中爻也。

以六二九五。

内外中正。

彖辞所谓往则有功者也。

利之所见。

即在此中正有庆。

六三原失之柔。

乃以上孚二刚。

故曰有孚中行。

孚犹和也。

中孚之象。

四一陽一内涵二一陰一。

六三下有初九。

上有九五上九。

中连三一陰一。

亦类中孚。

亦以巽在外也。

巽顺而兑悦之。

为中孚。

今巽震之合。

固与兑异。

而六三震用己极。

反刚为柔。

亦与兑似。

此有孚中行之语。

实由中孚得来。

告公用圭。

义最难解。

以三与五类。

而与二为朋。

五为正位。

当君之尊。

故称帝。

二为内正。

而与三匹。

故称王。

六三则非其匹。

故称公。

以对王言曰告。

告者下之告上。

辅之告主。

三年在下故也。

而六一四亦有之。

皆以二五为尊。

三对五。

四对二位之所在。

尊之所归。

公犹帝王而较卑。

亦侯国之君。

诸邑之主不必限于王与帝。

凡所尊而所匹者。

则亦告之。

以其为公事也。

用圭明其所执本乎礼也。

礼之用贽。

必因乎宴会朝觐。

非平日之相见也。

六三为介于上下之爻。

有事于尊上之礼。

不得自简略也。

凡益之用。

皆与损殊。

损重简省。

以孚于时。

益重威仪。

以备于礼。

此大旨也。

推而言之。

礼之所宜。

则务尊之。

告公用圭。

特举一以概其余。

礼有吉凶。

六三六一四。

人道之准绳。

尤贵行礼。

故爻辞兼及之。

非仅限此也。

象曰益用凶事。

固有之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六三介于上下之爻损益相邻之地。

进于六一四。

即全所损之爻。

而下卦又系受益之卦。

虽三不能与二争。

而爻却亦当有益之际。

且以震志升扬。

而外阻于巽。

欲进又退。

一陰一爻主降故也。

益与损兼。

升与降连。

进退之际。

古凶并见。

此益而用凶事:为三爻所固有也。

然爻虽如此。

却以全卦益下为志。

终因益而免于咎。

且以三五同功。

三上相应。

刚柔相济。

以礼为先。

即有孚于中行。

而得备于礼节。

自戒于满之招损。

则见善速迁。

即明于谦之受益。

则有过速改。

此人道用凶而无咎。

行礼而有功也。

告公虽指上有所尊。

亦含有因功受爵之意。

虽未如六二十朋之益。

亦可见夙夜在公之情。

盖非奉公。

不得贸然上告。

未受爵。

不得僭而用圭。

此以见六三之所益。

实有承于上也。

上之所锡。

必因于功。

中行之孚。

必因于礼。

礼以敬为主。

以和为贵六三在下而柔。

可见其能敬。

介于中而协于上。

可见其能和。

和则对外无愆。

敬则持己无失。

即迁善改过之君子。

故虽用凶事而仍无咎。

虽在下而仍有功。

此爻辞首称其益也。

益丰盈之象。

六三以柔。

则善于受持。

故能受益。

此亦易教明人道之微旨也。

六一四。

中行。

告公从。

利用为依迁国。

孔子《宣圣讲义》

此益六一四爻辞也。

一卦六爻有其位。

按卦之主爻言。

如六二九五。

为坤乾主位是也。

而六子各有其主位。

如初九。

震之主位。

初六巽之主位。

九二坎之主位。

六二离之主位。

九三艮之主位。

六三。

兑之主位。

合重卦言。

则四与初同。

五与二同。

上与三同。

故六一四与初六。

皆巽主爻。

以重巽之象。

惟初与四为一陰一。

余皆一陽一也。

三与上亦然。

九五与上九。

皆艮主之。

六三与上六。

皆兑主之。

不问其任何卦中也。

如益六三。

即兑之位。

虽在震卦。

而以爻位言。

则属兑。

故爻辞告公用圭。

正天泽履之义相通。

乾兑合为履。

惟三爻为柔。

即兑之主爻也。

故取象亦六三为重。

所谓柔履刚。

履虎尾者。

皆指此爻。

而人道喻之于礼。

以礼足制一切强一暴。

使之兑服也。

益之六三。

亦本此旨。

以礼为重。

礼以为用。

则虽凶无咎。

虽得无过。

此六三之益。

爻辞称其有孚。

而必本于礼。

以定其分明位。

六三在下。

而与上九应上九乃艮之主爻。

外艮内兑。

为山泽损之象。

即益之所综也。

而六三乃法其用。

以损为先。

损以受益。

则益为利。

虽有上之施。

而必先尽己之礼。

告公用圭。

皆礼之节文。

官事之仪注也。

惟其爻有凶。

而不免于咎。

故必礼仪自持。

有尊则有守。

有敬则有持。

此六三特以是免于咎。

而孚于中行。

六一四亦然。

六一四巽之主位。

又当巽卦之始。

巽顺之道。

尤以自卑尊人为志。

行礼守分。

以孚于中行之道。

方克竟爻之用。

且六一四与六三同为人爻。

而六三以履刚位为协于未济。

而六一四则爻位皆柔。

有孚于即济。

虽未得如即济。

有九三为配。

而其本位不失。

是已得中行之道。

不似六三仅有孚耳。

六三以失位。

不得迳称中行。

以其上应上九。

而比于九五。

故有孚。

有所孚而己。

非真能中行也。

然六一四之中行。

亦本于得内卦六二之助。

二多誉。

四多惧。

以四非正位。

且介于内外之交。

其行多反侧不安。

如乾九四。

或跃在渊。

由半途而倾坠。

即可证其多惧之由。

今益六一四。

本柔顺之德。

依一陰一降之例。

其行较宜。

故爻辞无不吉。

且有利。

则以能孚即济之用。

而克协于坤之安贞也。

六二坤位。

而至六一四合成坤卦。

是益中之坤。

始于六三。

终于六一四。

三爻皆应秉坤之德也。

全卦中互山地剥。

艮在坤上。

九五互艮之主爻。

故六一四亦受其所牵。

而合主卦言。

六一四乃益。

益下所损之爻。

由乾损而成巽也。

下与初九。

即相易以德。

又相应与情。

一刚一柔。

志同道合。

凡益之用。

均自四始。

故六一四一爻。

乃益道之所着。

所有在上二爻均视其所行而赞之。

其下各爻则均受其所施。

而发扬之。

巽顺而震动之。

动于初。

顺成于四。

六一四之用。

皆顺成损上损上益下之大。

而达动以顺之行也。

故爻辞中行告公。

仍以礼为本。

从字明其皆从其所行。

即九五上九二一陽一。

皆顺其志。

以益于下。

故以从字明其无不从顺也。

利用为依迁国。

与初九利用为大作。

皆明益之行。

利用为者甚广。

而六一四之用。

则利用为凭依也。

依亦有重于礼节之义。

以所凭依。

必本夫礼。

中行之谓也。

因其所依。

在益其下。

则凡下有益者。

皆可依从。

而迁国则其最大者也。

国尚可迁。

则何者不可迁就哉。

此六一四之志。

以顺从为先。

利用为本。

利矣而所益及于下。

则虽迁国。

亦可依也。

可见六一四之用。

重在克己以从众。

虚己以下人。

亦犹见喜则迁之义。

凡下所谓益。

全体所谓利。

皆善也。

则当迁以从之。

此六一四之志。

亦益之志也。

象曰。

告公从。

以益志也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六三六一四。

皆属中爻。

介于上下之际。

明于顺动之机。

而以上近九五。

下接六二。

两爻正位。

孚于中正之义。

三四在中孚于中和之行。

故二爻皆曰中行。

而告公则以非正位。

必有所承。

上承九五。

则顺其自损之志。

下接六二。

则达其受益之功。

此六三六一四。

皆以告公称。

明两爻不得自专。

而所行必因公事。

有功得赏。

有德得民。

皆益也。

六一四以巽顺之志。

尤为上所重。

故告而皆从。

从顺也。

顺人者。

人亦顺之。

譬诸敬人者。

人敬之。

利人者。

人利之。

此益也。

言无不益也。

益以益下为志。

而所损。

即在四爻。

目损以益人:犹自卑以尊人。

德即孚。

而用不匮。

行即协。

而情不离。

此六一四之志。

即益之志。

为六一四欲以一已成全卦之用。

而自损以益其初。

初与四对。

犹朋友兼妻之属。

情即自谐。

亦至厚。

利人者。

人亦利之。

益人者。

人亦益之。

故六一四告公而用从。

乃益之志。

亦其所志。

所志虽损己以益人。

而其成。

反因以成己之益。

是以不言损。

但言益。

即益志之谓也。

上下皆从。

巨细同顺。

则无往不利。

即无往非益。

益固在下。

而行成于己。

利固在民。

而德昭于上。

此圣王治民之道。

不外顺从民众所欲。

而务兴其利。

推扩人情所思。

而胥着其功。

此所谓德之普及。

皆称其惠。

利之实收者。

皆有其功。

则内外均一。

上下谐和。

而皆本六一四自损之用致之。

故六一四一爻。

全卦之所仰。

所谓利以和义者也。

惟无不利。

故谓之利。

利之所在。

则虽迁国。

亦可依也。

因民之利而利之。

则虽自损。

犹益之也。

读者宜就损益两卦合参之。

损以益上。

是私也。

损以益下。

则为公。

私则非利。

公则为益。

而莫不本于礼焉。

礼以约情。

则利孚于道。

行以率礼。

则志遵乎义。

爻辞虽略。

为旨甚一精一。

《宗主附注》

爻辞中行之义。

在泰卦九二亦有之。

泰九二爻。

包荒用凭河。

得尚于中行。

亦以下二爻与下上五爻相匹。

而互失其正。

则二为一陽一。

五为一陰一。

故爻辞以得尚二字。

明其志在中行也。

然泰卦九三六一四。

恰孚即济。

上下相协。

刚柔相调。

以成均平之用。

益则六三六一四。

中爻皆一陰一。

而与中孚相似。

中孚上巽下兑。

两一陰一在四一陽一之中。

故其相得为和。

相济为正。

非如即济与之平均匹配也。

一陽一在外者以行为宜。

中孚四一陽一居表。

内涵两一陰一。

一陰一以少为贵。

故曰中孚。

言其中爻克与外孚也。

惟能与外孚。

则能守其中道。

此中行之所仿也。

中行之义见于孟子。

孔子不得中行而与之。

乃退而取狂狷之士。

然在他章。

则中行易为中道。

是中行即中道。

道犹行也。

中道之义则见中庸。

所谓从容中道是也。

中道即不偏不过之道。

亦与易中孚之旨合。

中孚之反即大过。

故不过为中孚。

过与不及皆乘中孚。

即非中道。

泰之尚中行。

己志在中道。

为其不偏不颇。

至均至平。

所谓太平者也。

太平必由中行来。

益之中行。

亦同于泰。

以损益之前身。

原泰否也。

由否变益。

正系反于泰之志。

亦即以不中求中。

乘于中道。

求复于中道耳。

故三四两爻辞。

皆揭中行为用。

明非益之志在中行。

而即求合于中孚。

以免其大过之意。

故以巽为主。

巽顺于正。

则无不行不中。

一陽一和于一陰一。

则无用非道。

此六三六一四中行之义。

实与泰九二相应。

后人多未能溯其所出。

随文敷义。

实未尽圣人立辞之旨也。

《宗主疏述》

益三四两爻。

均有中行告公之语。

此以两爻均属中爻。

而为上下卦之中间。

由上则对五爻为尊。

由下则对二爻为重。

三四爻。

不得自专。

而以中行为本。

告公以为秉承。

尽礼致敬。

以中孚于损上益下之道。

因损上益下。

乃圣明君主之政。

非自私自肥者也。

若其臣民。

不体其上之意。

而忘其敬礼。

不守其本身之分。

而失其忠诚。

是上道而下悖。

主仁而民贪也。

将何以成益之用。

孚兴利之行哉。

故三四两爻。

必以中行为重。

告公为先。

而着其忠诚。

致其敬礼。

以孚受益之义。

而有利之图。

然三爻在下。

本受益之地。

则告公之礼。

惟用圭以明其分。

孔整执圭。

鞠躬如也。

如不容。

可见用圭之时。

仪节郑重。

非平时会同之礼也。

而六一四。

则以质上。

主自损之地。

宜谦抑之时。

即本中行。

以尽其职。

复以告公。

有进于君。

是告公而从。

利用为依。

而至迁国。

乃本其忠义之志。

抒其谋猷之良。

以利及于国家。

而功见于上下。

此六一四之用。

以在下而能益其君。

对下而能益其民。

己则尽礼以持其身。

主则得辅以利其国。

利用依于迁国。

乃所益之至大也。

非一仅一恩一惠之所为。

小忠小信之所得。

故迁国不必限于何时。

惟安邦为主旨。

从依不必限于何事。

惟以益众为要图。

此六一四之行。

必本戒慎之思。

周详之策。

而后达其功利。

成其志诣。

故释文曰。

以益志也。

言成之志。

而自益其所志耳。

九五乾之主位。

下与六二应。

内外孚于中正。

此全卦之用。

有非损卦所及。

损则互失其位。

而刚柔相错。

惟中互。

损为复。

益为剥。

此益不及损。

复与剶。

一为一陽一息。

一为一陽一消。

复为十一月。

剥为九月。

皆由坤出入。

损益中包坤。

故互复与劙。

坤在中。

为安贞有守之象。

乾在外;则刚健求进之象。

故损益皆利有攸往。

而损之利有限。

益则无量。

损之利乃远害。

益之利则兴利。

传己明辨之矣。

损上益下者。

利自下始。

故初占之吉。

而九五亦应之。

一陽一自下升故也。

损则利归于上。

故惟六五占元吉。

而释文且曰自上佑也。

为一陽一欲进。

而位已极。

故其利有限。

益则以初九一一陽一。

起于地下。

行于坤中。

而上与五上合。

其道即远。

其利亦大。

所谓利者。

生成之功。

坤之厚德。

承乾之高明。

天地交和。

刚柔协从。

此益之大用。

以巽在上。

有如中孚。

巽与兑合为中孚。

为一陽一外一陰一中。

与大过易其上下。

大过为过。

中孚得中。

即由一陽一之得势与否为判。

损益皆一陽一外一陰一内。

而损以下卦多一陽一其进也骤。

其行也近。

故不如益。

益之六三、为兑位。

而孚于未济。

故有凶。

至六一四为巽位。

而孚于即济。

故有利中爻。

三四。

总依此为辨。

凡九三六一四皆孚即济。

六三九四则未济也。

如二五之分离坎然。

六二六五皆离。

九二九五皆坎。

此乃卦之分位。

兼重卦言。

且凡六十四卦主位言也。

六十四卦。

各有主爻。

视其一陰一陽一。

辨其上下。

不必及卦也。

但其爻。

即知所属之卦。

而必有所关联。

如益之六三。

则关乎兑。

与损正同。

而损之六五。

则关乎离。

此但就一爻论也。

尚有合前后爻以为定者。

如震之初九。

乾也。

而六二坤与离位。

六三则兑与未济。

是一卦可通数卦。

而有其用也。

凡卦爻辞。

含某卦名者。

必关某卦之用。

为某爻位。

或中互。

或变易。

有其爻象也。

此读者必自象推之。

象因于卦。

辞因于象。

知其象。

自明其辞。

是易经有异于他书者。

九五。

有孚惠心。

勿问元吉。

有孚惠我德。

孔子《宣圣讲义》

此益九五爻辞也。

九五上卦正位。

为全卦而下应六二。

一刚一柔。

其德相协。

故有孚。

言损上益下。

受益者。

以初九之培育。

而六二为之主。

而受损者。

以六一四之秉承。

而九五居其尊。

此卦之用。

备于此两爻。

九五行自损之道。

六二承受其益之行。

故六二辞有益之十朋之龟。

永贞之吉。

而王用享于帝。

明其为下之所尊。

为损上之主宰。

损在六一四。

而命自九五发。

益在六二。

而心自九五孚。

有孚者。

与六二孚也。

而其惠心。

亦自六二见焉。

惠对施言。

在上为施。

在下为惠。

九五施于上。

六二受其惠于下。

此惠心之孚。

由九五所出。

心者志所由生。

人心在身中。

卦心在九五。

心与离坎应。

九五施于上。

六二受其惠心。

九五固乾爻。

亦坎位。

下应六二。

为离与坤之主爻。

合成天施地受之象。

兼为心下交贤之形。

故曰惠心。

言所施之惠。

自九五出。

如人之志。

自心发也。

心之相印行亦自孚。

惠之所施。

利亦随着。

此有孚之义。

由损上益下之道。

九五六二。

孚其用也。

九五为一卦之尊。

有惠心之孚。

则施之成利。

用之成道。

无不如志。

自勿庸问。

问字因三四爻告字来。

三四以下对上为告。

九五以上对下为问。

下即入告。

上何须再问。

心即有主。

行更何疑。

惠即下施。

利亦不必再问。

此爻辞有勿问之语。

而其用即孚于下。

有利于众。

具获于心。

有昭于惠。

自占元吉。

且与初九相应。

初九以受益占元吉。

乘时致利之功。

九五以施惠占元吉。

乃明德及民之果。

元吉二字。

与损六五同。

而异其道。

损以自益为志。

益则以自损为心。

故元吉同。

而其道不同。

有孚惠我德句。

则申明九五之善与下孚。

即因益下。

孚于六二。

又因中行。

孚于三四。

故重用有孚。

言一陽一之孚。

必为一陰一。

上之孚必为下。

六二与九五孚。

以其位也。

六三六一四与九五孚。

以其德也。

故曰惠我德。

以九五之施惠无限。

而下位之受益无疆。

皆由在上者一心所发耳。

即有惠心。

自明其德。

即惠及下。

自及于我。

我字概全卦言。

凡本爻本位皆我也。

九五即心存惠民。

则民胥被其德。

民怀其德。

则必诚服其上。

是保民而王之主。

利人者。

即以利已。

益下者。

即以益上。

故以我字。

明言苟无所私。

反成其私。

是损反为益。

而九五之用。

即全卦之用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

惠我德。

大得志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有孚之义。

己如前讲。

尚包有合于中孚之义。

凡易辞孚字。

均有关中孚。

孚字之义。

己见各卦。

即含有和字之意。

与鸟之孵一卵一相通。

一陰一与一陽一首曰和。

雌与雄和日孵。

孵一卵一成雏。

必因二气之化。

故凡易经孚字。

皆指一陰一陽一。

和协而中孚不其大则。

中孚之和。

即四一陽一两一陰一相得。

而不挬共成生化之用。

若同体之大过。

则不和矣。

此处有孚。

亦指一陰一陽一匹配。

而中爻三四。

恰与中孚同皆为柔。

五则为刚。

故能孚而不戾。

和而不争。

九五之孚。

虽异于中孚下卦。

以震易兑。

而其内外正位不失。

故能有孚。

上下情志不乖。

故重称有孚。

惠心之义由于九五主宰。

全体如人心。

心为君主。

君主即从。

百体同顺。

故九五之惠。

不必再问于人。

仁政之施。

未有不诚服者。

德惠之布豖无猜疑之虞。

故曰勿问之矣。

言不必问。

但本惠心行去可也。

惠我德。

由于六五施惠至广。

其德亦昭。

上即行仁。

下皆化于德政。

是九五之赐。

全体皆受其惠。

所谓之志。

皆由此成功。

故曰大得志。

志字与六一四。

以益志。

志字。

同指之所志。

益以损上益下为志。

至九五而大吉成功。

亦以位正而德昭。

行至而道大过。

此则又失中矣。

自六二始。

至九五终。

全益之所为。

皆此志也。

合震巽之用。

动以顺之道。

而致其利耳。

三四无位。

则所益必以告公九五有心。

则所施不待问下元吉之卜。

惠德之孚。

皆以之志见之。

此大得志。

不独九五爻已也。

凡之志。

皆由九五达于大成。

可见九五之用。

为益之至极。

而九五之德亦为下所税诚服。

故重言有孚。

以见其所孚者众矣。

《宗主附注》

九五爻两称有孚。

乃因五爻为刚。

爻刚位。

所孚者必为柔。

一则与六二孚。

系内外正位。

一则与六三孚。

系中爻一陽一位。

三五同功。

二四亦然。

故两称有孚。

以在上一位。

益下为志。

则六二六三。

皆受益之位。

而为承顺九五之志之爻。

初九则以己为一陽一爻。

不复与五协。

其宜受益者。

属之二三两爻。

此两有孚。

如鸟之孵一卵一。

皆由雌雄之和合。

雌雄合而后雏生。

一陰一陽一孚而后利见。

益以利为用。

故在于孚。

九五之孚。

即六二六三之利。

而六二更为之主。

故所益与损六五同。

而元吉之占。

亦与损六五应。

且与初九相合成之。

初九之元吉。

其数之始。

九五之元吉。

则行之成。

故所利非止一爻。

而得益实赅全体。

然九五以惠心自发。

故勿问其他为仁德之施。

无不应也。

惠字两见。

亦全体。

即惠其下。

且惠于己。

故曰惠我德。

利则归人。

德则归我。

有德即有位。

有位即有国。

此在上之利。

不在十朋之龟。

而在明明德于天下。

明德即明。

万民咸服。

九五之所志也。

故释文称为大得志。

言无不得志。

上下皆利。

内外同益。

九五一爻。

己见全卦之用矣。

上九莫益之。

或击之。

立心勿恒。

凶。

孔子《宣圣讲义》

此益上九爻辞也。

上九全卦之终。

为巽卦上爻。

而当极则必变之地。

故与全卦各爻之用相异。

全卦皆以益为志。

以利成用。

上九则反是。

故曰莫益之。

言各爻皆永益。

而在上者以益下为志。

上九则否。

莫犹毋也。

不益其下也。

益之反为损。

利之反为害。

即不为利益。

则损害必至。

此一陰一陽一相消长。

生杀相起伏之数。

有不免也。

故不益则为击。

益以利为先击。

则害生焉。

益者进益。

使之上进。

击则打击。

使之损伤。

是上九不为进而反退。

不为益而反损。

皆极变之道。

与各爻殊也。

然莫益之。

为惠心之穷。

而或击之。

则恩仇之反。

德惠为恩。

德惠即靳。

仇怨斯至。

此不益则相击也。

以其非限于所敌。

故曰或。

与或益之十朋之龟或字一义。

不必限于何人何地也。

果初为益。

而终则损。

初予以利。

而终则加害。

则虽初为恩。

其终必为仇。

为情之所偏。

行之所激也。

益之大用。

皆以施恩为志。

成德为期。

而上九则反。

惠心不萌。

德政不明。

自悔其行。

遂绝于恩。

所益即止。

相击乃深。

感怀之思。

攻讦乃兴。

仁一爱一之施。

怨仇乃新。

即本于情。

其动失中。

即乘其初。

鲜有其终。

此上九之以击代益。

而为行之不终也。

行之不终。

乃心良勿恒。

持之不久。

一操一守失贞。

戾夫恒道。

乃占其凶。

为上九之易变。

遂勿恒而不克永终。

以上九之当极地。

乃易偏而失乎中。

高而无位。

则如乾之元龙。

进而无地。

则为全卦之穷。

惟穷则变。

惟变则通。

此上九之用。

为益之不克终。

因变而反其道。

遂求恒德之同。

益恒原为同体。

而其用却非类。

以益柔在中。

而恒则在外。

故益以进为利。

而恒以久为诲。

久则以不变为先。

进则以前行为贵。

故恒志在于守。

而益则利于攸往。

恒以不失德。

益则日新其道。

惟至上九极位。

反变而与恒同调。

此爻辞以立心勿恒。

遂占凶。

而戒人知进知极。

而贵有守。

止之所宜。

方利于行。

益以益下为志。

而终则反其恩。

以爻位之所关。

其道失乎中庸。

不中戾于和。

不恒则罹于凶也。

象曰。

莫益之。

偏辞也。

或击之。

自外来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上九居极地。

远于中道。

故曰偏辞。

偏以爻位之失中。

则乘九五惠心之用。

九五孚于中行。

则上九为偏。

六三六一四皆有中行之语。

九五两见有孚之辞。

可见益之为道。

中道也。

以损上益下为志。

故为中道。

上九与之反。

变为莫益。

遂失中道。

此偏辞之义也。

而或击之者。

以上九之偏。

招致外来攻击。

故曰自外来与下卦六二释文辞自外来。

大同小异。

以卦分内外。

爻亦有内外。

六二之外。

多指上卦。

而上九之外。

则就爻言。

凡上爻以外也。

如由全卦言。

应为自下或自内来。

因击与益。

因而生。

以上九之莫益。

招致其下之攻击。

恩之不逮。

乃反为仇。

施之不至。

乃反为怨。

此圣人重警在上一位者。

为德不卒。

反生怨尤。

为施未周。

反招攻击。

此益之有终。

为行之必以恒。

苟立心勿恒。

遂有外来之击。

而反全卦之利害。

吉为凶矣。

故自外来。

而有弗违之辞。

可见其不求自至。

上九之击。

亦外来。

虽益击之。

利害大殊。

而外来之情志则一。

此在上一位者。

立心贵恒。

施恩贵遍。

为以贵有始终也。

《宗主附注》

益全卦与损相关。

不独两卦中互有损益。

即由外互变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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