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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司马芝传》原文及翻译
三国志
司马芝传
【原文】
司马芝字子华,河内一温一 人也。
少为书生,避乱荆州,于鲁一陽一山遇贼,同行者皆弃老弱走,芝独坐守老母。
贼至,以刃临芝,芝叩头曰:“母老,唯在诸君!”贼曰:“此孝子也,杀之不义。”
遂得免害,以鹿车推载母。
居南方十余年,躬耕守节。
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①长。
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
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
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掾史据白:“节家前后未尝给徭,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
芝不听,与节书曰:“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
今调同等为兵,幸时发遣。”
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史穷困,乞代同行。
芝乃驰檄济南,具陈节罪。
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
迁广平令。
征虏将军刘勋,贵一宠一 骄豪,又芝故郡将,宾客子弟在界数犯法。
勋与芝书,不著姓名,而多所属托,芝不报其书,一皆如法。
后勋以不轨诛,一交一 关者皆获罪,而芝以见称。
黄初中,入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
会内官欲以事托芝,不敢发言,因芝妻伯父董昭。
昭犹惮芝,不为通。
芝性亮直,不矜廉隅②。
与宾客谈论,有不可意,便面折其短,退无异言。
卒于官,家无余财,自魏迄今为河南尹者莫及芝。
译文:
司马芝,字子华,河内一温一 县人。
年轻时是一个读书人,到荆州去躲避战乱,在鲁一陽一山里遇到强盗,同行的人们都丢下年老体弱的人逃走了,只有司马芝一个人坐在那里守护老母亲。
强盗来到后,用刀逼着司马芝,司马芝叩头说道:“我的母亲年纪很大了,她的养老送终问题就拜托诸位了。”
强盗们说:“这是个孝子啊!杀他是不义的。”
司马芝于是能免于被杀,用小车把母亲推走了。
司马芝在南方住了十几年,亲自耕种,恪守礼义节操。
魏武帝曹操平定了荆州,任命司马芝作菅县人。
当时天下政权刚刚建立,各地大多不遵守法律。
郡主簿刘节是旧日的大家族子弟,为人豪爽侠义,拥有一千多位宾客,外出就做盗贼,回到官署里则扰乱吏治。
不久,司马芝派遣刘节的门客王同等人去当兵,掾史据实禀告说:“刘节家里从来就没有派人服过徭役,如果他们到时把人藏起来,您一定要为滞留误期而负责的。”
司马芝不听,给刘节写了封信说:“您是这里的大家族,又是郡里的左右手,而您的宾客经常不服劳役,黎民百姓早就心怀怨恨和不满,有些流言已经被上级听到。
现在征发王同等人去当兵,希望您能按时派遣他们出发。”
士兵们已经在郡里集结了,但刘节把王同等人藏了起来,还乘机让郡督邮以征兵为借口去讹诈责问县里。
县里的掾史没有办法,请求让自己代替王同去当兵。
司马芝就派人骑快马把一封信送到郡城济南,信上详细列举了刘节的罪状。
太守郝光历来敬重信任司马芝,当即下令让刘节代替王同去当兵,青州人称司马芝“能让郡主簿去当兵”。
后来司马芝升作广平县令。
征虏将军刘勋,地位尊贵,受一宠一 骄横。
他又是司马芝原来所在郡里的将军。
刘勋宾客和弟子们在司马芝的管界内多次犯法。
刘勋给司马芝写信,不署上姓名,却在信中多次嘱托司马芝帮忙。
司马芝没有给他回信,一概按照法律处理。
以后刘勋由于行为不轨被诛杀,与刘勋交往并有关联的人全都获罪,而司马芝却因为不徇私而被人们称道。
黄初年间,司马芝被调入京城任河南尹。
他抑制豪强,扶持贫弱,私下请托也行不通了。
正遇宫中太监想托司马芝办事,又不敢开口讲,就通过司马芝妻子的伯父董昭传话。
董昭也害怕司马芝,没有替他传话。
司马芝性情公平正直,不以廉洁方正自矜。
他和宾客们谈话时,有不同意的,就当面指出他们的错误,回来后也不会说什么不同的话。
司马芝在任职期间死去,家里没有一点多余的财产。
自从魏国建立以来到现在,历任河南尹中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