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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书·循吏传》原文及翻译
北齐书
【原文】
孟业,字敬业,巨鹿安国人。
家本寒微,少为州吏。
性廉谨,同僚诸人侵盗官绢,分三十匹与之,拒而不受。
魏彭城王韶拜定州,除典签。
长史刘仁之谓业曰:“我处其外,君居其内,同心戮力,庶有济乎。”
未几仁之征入为中书令,临路启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业,愿专任之。
余人不可信也。”
又与业别,执手曰:“今我出都①,君便失援,恐君在后,不自保全。
唯正与直,愿君自勉。”
业唯有一马,因瘦而死。
韶以业家贫,令州府官人同食马肉,欲令厚偿,业固辞不敢。
韶乃戏业曰:“卿邀名人也。”
对曰:“业以细微,伏事节下,既不能裨益,宁可损败清风。”
后高祖书与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
韶,高祖之婿也。
仁之后为兖州,临别谓吏部崔暹曰:“贵州人士,唯有孟业,宜铨举之,他人不可信也。
’’崔暹问业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绩,使刘西兖如此钦叹?”
答曰:“禀性愚直,唯知自修,无他长也。”
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闻业名行,复召为法曹。
业形貌短小,及谒见,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
后寻业断决之处,乃谓业曰:“卿断决之明,可谓有过躯貌之用。”
寻迁东郡守,以宽惠著。
其年,麦一茎五穗,其余三穗四穗共一茎,合郡人以为政化所感。
寻以病卒。
(《北齐书·循吏传》)
注:①出都:六朝时人谓出至京城为出都。
【译文】
孟业字敬业,是巨鹿郡安国县人。
孟业家境原本贫寒低微,年轻时任州府官吏。
他秉性廉洁谨慎,他的几个同僚侵占盗窃官府的绸绢,分三十匹给他,孟业拒不接受。
东魏彭城王韶被任命为定州长官,孟业被任命为典签之官。
长史刘仁之对孟业说:“我在官府外面,您在官府里面,我们同心合力,希望会取得成功啊!”不久刘仁之被征召入朝任中书令,临上路向彭城王韶禀告说:“殿下身边可信任的人只有孟业,希望您专一重用他,其他的人是不可信任的。”
刘仁之又与孟业告别,拉着他的手说:“现在我离开这里到都城任职,您就失去了援助,恐怕您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能自我保全。
唯有恪守正直的人格了,希望您能自我勉励。”
孟业只有一匹马,又因瘦弱而死。
彭城王韶认为孟业家境贫穷,就让州府官吏一同吃马肉,想让这些人多给孟业一些钱,孟业坚决推辞。
王韶于是戏謔地对孟业说:“您是求取声誉的人啊."孟业回答说:“我以低贱的身分,虔敬地侍奉您,既然不能做多少对您有帮助的事,怎么能损伤败坏清廉的风气呢!”后来高祖写信给彭城王韶说:“姓孟的典签官极能用尽心力为官,为什么不安置他在你跟前做官呢?”彭城王韶是高祖的女婿。
刘仁之后来治理兖州,临上任对吏部长官崔暹说:“贵州的可用之人,只有孟业,应该选拔推荐他,别的人是不可信任的。”
崔暹对孟业说:“您以前在定州,不知有什么政绩,让刘西兖如此钦敬赞叹?”
孟业回答说:“我秉性愚直,只知道自我修养,没有别的长处。”
天保初年,清河王岳被任命为司州牧,听说孟业的名声品行,又召他做法曹官。
孟业身形矮小,谒见时,清河王岳因其矮小看不起他,只是笑不说话。
后来王岳找到孟业判决过的案件,才对孟业说:“您判决案件英明,可以说超过了您的身体和容貌。”
孟业不久迁升东郡太守,因他为政宽和仁惠著称。
那一年,麦子一根茎长五个穗,其余的也三四个穗长在一根茎上,全郡人都认为这是政治教化感动上天的结果。
不久孟业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