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后魏高一陽一太守贾思勰撰园篱第三十《齐民要术》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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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 - 卷第四

齐民要术

卷第四

齐民要术

后魏高一陽一太守贾思勰撰

园篱第三十一

栽树第三十二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

种桃柰第三十四

种李第三十五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

插(一)梨第三十七

种栗第三十八

柰、林檎第三十九

种柿第四十

安石榴第四十一

种木瓜第四十二

种椒第四十三

种茱萸第四十四

(一) 明抄作“插”,金抄原作“ 种”,后校改为“插”;黄校、张校、湖湘本作“种” 。

园篱第三十一凡作园篱法,于墙基之所,方整深耕。

凡耕,作三垄,中间相去各二尺。

秋上酸枣【一】熟时,收,于垄中穊种之。

至明年秋,生高三尺许,间斸去恶者,相去一尺留一根,必须稀穊均调,行伍条直相当。

至明年春,●【二】敕传切(一)去横枝,●必留距【三】。

若不留距,侵皮痕大,逢寒即死。

●讫,即编为巴篱【四】,随宜夹缚(二),务使舒缓。

急则不复得长故也。

又至明年春,更●其末,又复编之,高七尺便足。

欲高作者,亦任人意。

非直奸人惭笑而返,狐狼亦自息望而回。

行人见者,莫不嗟叹,不觉白日西移,遂忘前途尚远,盘桓(三)瞻瞩,久而不能去。

枳棘【五】之篱,“折柳樊【六】圃(四)”,斯其义也。

其种柳作之者,一尺一树,初即斜插,插时即编。

其种榆荚者,一同酸枣。

如其栽榆,与柳斜植(五),高共人等,然后编之。

数年成长,共相蹙迫,一交一 柯错叶,特似房笼(六)。

既图龙蛇之形,复写鸟兽之状,缘势嵚崎【七】,其貌非一。

若值巧人,随便【八】采用,则无事不成,尤宜作机【九】。

其盘纾茀郁【一〇】,奇文互起,萦布锦绣,万变不穷。

(一) 明抄作“敕传反”,黄校陆录误作“敕博反”,金抄“传”字不清楚,“反”作“ 切”。

(二) 金抄、明抄作“缚”,音篆,缠束、扎缚的意思;黄校陆录作“●”,黄校刘录作 “剔”,湖湘本、《津逮》本作“剥”,渐西本作“● ”,均误;《辑要》引则作“缚”。

(三) “桓”,明抄阙末笔作“● ”,是南宋本避宋钦宗赵桓的名字改的,金抄是北宋系统本,仍作“恒”不阙笔。

(四) “折柳樊圃”,《诗经.齐风.东方未明》的一句。

“圃”,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园”;金抄作“圃”,同《诗经》,《学津》本、渐西本及《辑要》引同。

(五) 各本均作“直”,惟金抄作 “植”,《辑要》引亦作“植”。

这是指榆与柳混栽,榆如常栽法,柳则斜插,故从金抄作“植”。

(六) “笼”,金抄、黄校、明抄同,明清刻本及辑要引作“栊”。

黄麓森校记:“栊、笼古通。”

“房栊”指窗棂,取义于横直敧斜,盘互玲珑。

【一】 “酸枣”,野生小枣,灌木或小乔木,通常为灌木状,适宜于作砧木,俗亦名“野枣”。

现在长一江一 流域有栽培。

古名“棘”,亦名“樲” 或“樲棘”。

《本草纲目》卷二九李时珍解释说,枣树高,故重朿作“枣”,棘树矮小,故并朿作“棘”。

“ 朿”就是针刺。

【二】 “●”,音川,指修剪树枝,俗称“川树”,实即“●树”。

此字各本多讹作“● ”、“剔”或“剥”,据金抄及清刻本改正。

【三】 “距”是鸡距;这里指切除分枝时,要保留基部的一小段,像“距”那样,不能齐基部切光。

【四】 “巴篱”,篱笆。

【五】 古代所谓“枳”,兼指枸橘和香橙。

但香橙是小乔木,刺也不太多;枸橘是灌木而多刺,适宜于作篱笆。

《文选》潘岳《闲居赋》:“芳枳树篱。”

刘良注:“枳,果树也,以为藩篱。”

《要术》和潘岳所称的“枳”,应均指枸橘。

“棘”即酸枣。

枸橘与棘均适宜于种作篱笆。

【六】 “樊”,遮蔽。

“折柳樊圃 ”,折取柳条,插植围绕起来作园圃。

【七】 “嵚崎”,高昂奇特。

“嵚 ”音歆。

【八】 “随便”,随其形状之所便。

【九】 “机”,通“几”,指承放物件的各种几和座架之类。

【一〇】“盘纾茀郁”,形容枝干错综盘曲多变的各种奇特的形状。

“茀”音弗。

栽树第三十二凡栽一切树木,欲记其一陰一陽一【一】,不令转易。

一陰一陽一易位则难生。

小小栽者,不烦记也。

大树髡【二】之,不髡,风摇则死。

小则不髡。

先为深坑,内树讫,以水沃【三】之,着土令如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摇则泥入根间,无不活者;不摇,根虚多死。

其小树,则不烦尔。

然后下土坚筑。

近上三寸不筑,取其柔润也。

时时溉灌,常令润泽。

每浇水尽,即以燥土覆之,覆则保泽,不然则干涸。

埋之欲深,勿令挠动【四】。

凡栽树讫,皆不用手捉,及六畜抵(一)突。

《战国策》曰(二):“夫柳,纵横颠倒(三)树之皆生。

使千人树之,一人摇之,则无生柳矣。”

凡栽树,正月为上时,谚曰:“ 正月可栽大树。”

言得时则易生也。

二月为中时,三月为下时。

然枣--鸡口,槐--兔目,桑--虾蟆眼,榆--负瘤散【五】,自余杂木--鼠耳、虻【六】翅,各其时。

此等名目,皆是叶生形容之所象似,以此时栽种者,叶皆即生。

早栽者,叶晚出。

虽然,大率宁早为佳,不可晚也。

树,大率种数既多,不可一一备举,凡不见者,栽莳【七】之法,皆求之此条。

《淮南子》曰(四):“夫移树者,失其一陰一陽一之性,则莫不枯槁。”

高诱曰:“失,犹易。”

《文子》曰(五):“冬冰可折,夏木可结【八】,时难得而易失。

木方盛,终日采之而复生;秋风下霜,一夕而零。”

非时者,功难立。

崔寔曰:“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诸树:竹、漆(六)、桐、梓、松、柏、杂木。

唯有果实者,及望而止;“望谓十五日。”

过十五日,则果少实。”

《食经》曰:“种名果法【九】:三月上旬,斫取好直枝,如大母指,长五尺,内着芋魁中种之。

无芋,大芜菁根亦可用。

胜种核,核三四年乃如此大耳。

可得行种【一〇】。”

凡五果,花盛时遭霜,则无子。

常预于园中,往往贮恶草生粪。

天雨新晴,北风寒切,是夜必霜,此时放火作熅【一一】,少得烟气,则免于霜矣。

崔寔曰:“正月尽二月,可●树枝。

二月尽三月,可掩树枝。

埋树枝土中,令生,二岁已上,可移种矣。”

(一) 金抄作“抵”,湖湘本作“ 触”,黄校、明抄误作“觚”。

(二) 见《战国策.魏策》,原文是:“田需贵于魏王。

惠子曰:‘子必善左右。

今夫杨,横树之则生,倒树之则生,折而树之又生,然使十人树杨,一人拔之,则无生杨矣。

’”《韩非子.说林上》亦载此条,“千人”亦作“十人”,“田需”则作“ 陈轸”。

(三) 金抄、湖湘本等均作“倒” ,明抄作“到”,二字古通,兹从金抄。

(四) 见《淮南子.原道训》,“ 夫移”作“今夫徙”,余同。

高诱注“易”下有“也” 字。

据《颜氏家训.书证》篇反映,当时北方书传,悉略去“也”字,大概这也在被略去之列。

(五) 见《文子.上德》篇,文句全同。

注文“非时者,功难立”,虽不见今本,仍疑是原有注文。

文子是杂抄各书而成的书,不少资料采自《淮南子》,故此段并见于《淮南子.说林训》,“冬冰 ”至“易失”,文同,以下作:“木方茂盛,终日采而不知;秋风下霜,一夕而殚”。

(六) 《津逮》本、渐西本作“漆 ”;金抄、明抄、湖湘本讹作“

●”。

【一】 “栽”,指移植。

“一陰一陽一” ,指原植株的向一陽一面和背一陰一面。

【二】 “髡”,对主枝、副主枝或侧枝进行适当短截。

【三】 “沃”,这里指大量灌水,使放入的泥土泡透成为稀泥状。

【四】 “挠动”,搅动,摇动。

【五】 “负瘤散”,除各本相同外,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

栽杂木”引《要术》(原误作《泛胜之书》)并同,但未详所指。

【六】 “虻”,指牛虻。

以上是说各种树的叶芽长到如鸡口、兔目等的大小时,是各该种树移栽的合适时期。

【七】 移栽叫做“莳”。

《方言》卷一二:“莳,更也。”

郭璞注:“为更种也。”

【八】 “结”,在这里应与移植有关,但未得确切解释。

《今释》解释为编树。

【九】 西北农学院一九五五年在甘肃武都进行梨调查时,发现一个名叫“苴莲梨”的品种,经访问了解后,该品种系当地老乡以当地红梨的枝条,插入苴莲(即球茎甘蓝)的球茎中扦插培育而成(见康成懿校注明俞宗本《种树书》六八页)。

这一特别枝术很像这里“种名果法”的发展。

【一〇】“行”,推行的行;“种” ,品种的种;“行种”,指名果采用此法可以较快地繁殖开来。

【一一】“熅”,音晕,《说文》: “郁烟也”,这里就是用烟熏法预防霜冻。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一)《尔雅》曰(二):“壶枣;边,要枣;櫅,白枣;樲,酸枣;杨彻,齐枣;遵,羊枣;洗,大枣;煮,填枣;蹶泄,苦枣;皙,无实枣【一】;还味,棯枣。

”郭璞注曰:“今一江一 东呼枣大而锐上者为‘壶’;壶,犹瓠也。

要,细腰,今谓之‘鹿卢枣’【二】。

櫅,即今枣子白熟【三】。

樲,树小实酢【四】。

《孟子》曰(三):‘养其樲枣。

’遵,实小而员,紫黑色,俗呼 ‘羊矢枣’。

《孟子》曰(

四):‘曾皙嗜羊枣。

’洗,今河东猗氏县【五】出大枣,子如鸡卵。

蹶泄,子味苦。

皙,不着子者。

还味【六】,短味也。

杨彻、煮填,未详。”

《广志》曰(五):“河东安邑【七】枣;东郡谷城【八】紫枣,长二寸;西王母【九】枣,大如李核,三月熟;河内汲郡【一〇】枣,一名墟枣;东海蒸枣【一一】;洛一陽一(六)夏白枣;安平信都【

一二】大枣;梁国夫人枣。

大白枣,名曰‘蹙咨’,小核多肌(七);三星枣;骈白枣;灌枣。

又有狗牙、鸡心、牛头、羊矢、狝(八)猴、细腰之名。

又有氐枣、木枣、崎廉枣,桂枣,夕枣也。”

《邺中记》(九):“石虎【一三】苑中有西王母枣,冬夏有叶,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

又有羊角枣,亦三子一尺。”

《抱朴子》曰(十):“尧山【一四】有历枣。

《吴氏本草》曰(十一):“大枣,一(十二)名良枣。”

《西京杂记》曰(十三):“弱枝枣、玉一门 枣、西王母枣、棠枣、青花枣、赤心枣。”

潘岳《闲居赋》(十四)有“周文弱枝之枣【一五】。

丹枣。”

按青州有乐氏枣,丰肌(十五)细核,多膏肥美,为天下第一。

父老相传云:“乐毅破齐时,从燕齎来所种也。”

齐郡西安、广饶【

一六】二县所有名枣即是也。

今世有陵枣、蒙弄枣也。

常选好味者,留栽之【一七】。

候枣叶始生而移之。

枣性硬,故生晚;栽早者,坚□生迟也。

三步一树,行欲相当。

地不耕也。

欲令牛马履践令净。

枣性坚强,不宜苗稼,是以不(十六)耕;荒秽则虫生,所以须净;地坚饶实,故宜践也。

正月一日日出时,反斧斑駮【一八】椎之,名曰 “嫁枣【一九】”。

不椎(十七)则花而无实;斫则子萎而落也。

候大蚕入簇(十八),以杖击其枝间,振去狂花。

不打,花繁,不(十九)实不成。

全赤即收。

收法:日日撼一胡一 感切 而落之为上。

半赤而收者,肉未充满,干则色黄而皮皱;将赤味亦不佳;全赤久不收,则皮硬(二十),复有乌鸟之患。

晒枣法:先治地令净。

有草莱,令枣臭。

布椽【二〇】于箔下,置枣于箔上,以朳【二一】聚而复散之,一日中二十度乃佳【二二】。

夜仍不聚。

得霜露气,干速,成(二一)。

一陰一雨之时,乃聚而苫盖之。

五六日后,别择取红软者,上高厨【二三】而曝之。

厨上者已干,虽厚一尺亦不坏。

择去●【二四】烂者。

● 者永不(二二)干,留之徒令污枣(二三)。

其未干者,晒曝如法。

其阜劳(二四)之地,不任耕稼者,历落【二五】种枣则任矣。

枣性炒(二五)故。

凡五果及桑,正月一日鸡鸣时,把(二六)火遍照其下,则无虫灾。

食经曰:“作干枣法:新菰蒋(二七),露于庭,以枣着上,厚三寸(二八),复以新蒋覆之。

凡三日三夜,撤覆露之,毕日曝,取干,内屋中。

率一石,以酒一升,漱【二六】着器中,密泥之。

经数年不败也。

枣油法:郑玄曰(二九):“枣油,捣枣实,和【二七】,以涂缯上,燥而形似油也。”

乃成之。

枣脯【二八】法:切枣曝之,干如脯也。

《杂五行书》曰:“舍南种枣九株,辟县官,宜蚕桑。

服枣核中人二七枚,辟疾病。

能常服枣核中人及其刺,百邪不复干矣。”

种●枣【二九】法:一陰一地种之,一陽一中则少实。

足霜,色殷【三〇】,然后乃收之。

早收者涩,不任食之也。

(三十)《说文》云(三一):“梬(三二),枣也,似柿而小。”

作酸枣【三一】□【三二】法:多收红软者,箔上日曝令干。

大釜中煮之,水仅自淹。

一沸即漉【三三】出,盆研之。

生布【三四】绞取浓汁,涂盘上或盆中。

盛暑,日曝使(三三)干,渐以手摩挲,散(三四)为末。

以方寸匕【三五】,投一□水中,酸甜味足,即成好浆【三六】。

远行用和米□,饥渴俱当也。

(一) 原无“诸法附出”的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枣部分的全文。

“壶枣”前有“枣”字,“泄”作“泄” ,余同。

郭璞注文原分注在各该枣名下面,《

要术》合引在一起,因此重复了正文的枣名。

关于“煮,填枣”,郭璞迳在枣名下一注“未详”,而《要术》重复列出时,却是“煮填”连文,则读正文为“煮填,枣”,和一般读成“煮,填枣”不同,疑《

要术》衍“填”字。

《尔雅》正文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大字,明清刻本均作双行小字。

兹从他处例改为小字。

又《种桃柰》、《种李》、《种梅杏》三篇篇首引《尔雅》文有同样情况,亦一律改为小字。

(三)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告子上》文,《孟子》原文“

樲枣”作“樲棘”。

(四)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尽心下》文。

“曾皙”,《要术》各本原作“曾子” ,误。

按《孟子》原文是:“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

郭注亦作“曾皙”。

曾子,名参;曾皙是曾参的父亲。

嗜羊枣的是曾皙,不是曾参,各本承误未改,由于未对原书,兹据《孟子》及郭注改正。

(五)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五“枣”引《广志》,与《要术》所引有不同,除枣名有互异外,“西王母枣……三月熟”下,《初学记》多“在众果之先”,《御览》多“众果之先熟者也,种洛一陽一宫后园”;“灌枣”下《御览》多“此四者,官园所种”,《初学记》同,但有误字。

(六) 金抄、黄校、张校作“一陽一” ,明抄作“旸”。

(七) 各本作“肥”,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肌”,《初学记》、《太平御览》引《广志》亦作“肌”。

果肉或瓜瓤,古称“肌”或“

肤”,作“肌”是正确的。

(八) “狝”,黄校、张校、明抄等作“狝”,误(秋猎叫“狝”,音鲜),据金抄改正。

(九) 《邺中记》原书久佚,今所存《四库全书》辑录本,“苑”作“园”,(《艺文类聚》卷八七、《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五引《邺中记》同),余同《要术》。

(十) 不见今本《抱朴子》,当是逸文。

(十一)《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大枣”条引《吴氏本草》只说明大枣的药性,关于大枣的异名,则见于《名医别录》,是:“一名干枣,一名美枣,一名良枣。”

《名医别录》的“一名良枣” ,可能即采自《吴氏本草》。

(十二)“一”,各本作“者”,误;据金抄改正。

(十三)《西京杂记》卷一:“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摽奇丽:……枣七:弱枝枣、玉一门 枣、棠枣、青华枣、梬枣、赤心枣、西王枣(原注:“出昆仑山”)。”

《要术》所引少一种“梬枣”。

(十四)文选卷十六潘岳《闲居赋》无“丹枣”名称,也不可能有,这里有窜误,也许由《西京杂记》的“梬枣”窜入,而“梬”又误为“丹”。

下文有关各篇,并引到《闲居赋》的犁、椑,兹录该赋有关部分如下:

“张公大谷之梨,梁侯乌椑之柿,周文弱枝之枣,房陵朱仲之李,靡不毕殖。”

(十五)“丰肌”,金抄作“豊肥” ,黄校、明抄作“曹肌”,均讹;仅张校作“丰肌”,兹据改。

又《太平寰宇记》卷十八载青州土产“乐氏枣 ”引《要术》作“长肌”。

(十六)“不”,各本无,仅《辑要》引有,《学津》本因从《辑要》加。

按此处“不耕” 与上文“地不耕”相符,此“不”字应有,兹据补。

(十七)金抄作“不椎”,《辑要》引同;黄校、张校、明抄作“不斧”。

下文“斫”即指用斧刃斫,则伤树使果实萎落;“椎”正是“

反斧”用斧背打,故从金抄。

(十八)“簇”,湖湘本等如字,金抄、明抄作“蔟”,二字同,本书统一作“簇”。

(十九)《辑要》引无“不”字。

(二十)“全赤久不收,则皮硬”, “全”,黄校、张校、明抄作“

美”,属上句;金抄作“全”,《辑要》及王祯《农书》引同。

字应作“全”。

金抄作“ 皮硬”,黄校、张校、明抄等作“皮破”。

按枣子遇多雨则皮裂,过赤则皮较硬兹从金抄。

(二一)“成”,即今口语的“好” 、“行”,王祯《农书》删去“

干”字,作“速成”,欠妥。

(二二)“不”,黄校刘录、张校、明抄讹作“下”,据金抄、黄校陆录改正。

(二三)金抄、明抄作“污枣”,张校、黄校刘录同,但黄校陆录作“枣臭”。

(二四)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阜劳”,金抄作“早劳”,王祯《农书》引作“旱涝”,渐西本从之。

按枣的适应性很强,既耐热,也耐寒,既耐旱,也耐湿,但《要术》既注明“枣性炒故” ,是单就某一方面而言,就不会兼指“旱涝”。

“早劳 ”不成文。

“阜劳”可以解释为高阜劳累之地,差可。

但亦未必正确,此字存疑。

(二五)金抄、明抄作“炒”,王祯《农书》引改作“燥”,明清刻本从之。

(二六)金抄等作“把”,明抄作“ 杷”。

这里是动词,作拿着解释,故从金抄。

(二七)“新菰蒋”,金抄如文;黄校、张校、明抄作“新收蒋”;湖湘本、津逮本脱上二字,只一“蒋”字。

按“菰”、“蒋”同义,指茭白;但茭白的叶子,有“菰蒋草”的名称,此处指叶,故从金抄。

湖湘本、《津逮》本“ 蒋”下有“将”字,作“将露于庭”,可能由于这里缺少动词,后人加上这个“将”字,即“拿来”,南宋本改作“新收蒋”,或亦此故,但《食经》文常是这样简单似欠完整的,毋庸加改。

(二八)“三寸”,从金抄;他本作 “二寸”。

(二九)郑玄的话,未详所出,可能是逸文。

《释名.释饮食》“柰油”的作法,和这里“ 枣油”完全相同,而且文字也基本相同,(见《种梅杏》篇校记(十七)),也可能“郑玄”是“《释名》” 之误,而今本《释名》又因字形相近误“枣”为“柰” (《释名》“柰油”条的末句误“杏”为“柰”,从《要术.种梅杏》篇得到证明,《

要术.柰林檎》篇也没有引到《释名》的“柰油”)。

又“枣油法”、“枣脯法”二条,应均系《食经》文,则更可能是《食经》误记。

吾点引 “景”说:“按《释名.饮食》篇柰油一条文,似此。

”昔人也有这样的怀疑。

(三十)自“一陰一地种之”至“不任食之也”,原系小字;下条“作酸枣□法”除标题外,亦全系小字,兹一并改为大字。

(三一)《说文》作:“梬,枣也,似柿”,脱“而小”二字,段玉裁注《说文》即据《要术》补此二字。

“梬”就是“●枣”,《要术》引《说文》作解释,照通例应在“种●枣法”的下面,这里可能倒错。

(三二)“梬”,右边的上半个从“ 由”,不从“●”,明抄、湖湘本等从“●”,误,据金抄及《说文》改正。

(三三)各本作“使”,明抄作“便 ”。

(三四)金抄作“散”,他本作“取 ”。

【一】 “无实枣”,郭璞解释为“ 不着子者”,即今无核枣,亦名空心枣,果核退化为薄膜,可以和果肉一起吃,为我国特有的名贵品种,品质优良,产于山东省乐陵、庆云、河北省沧县等地。

【二】 “鹿卢枣”,郝懿行《尔雅义疏》:“鹿卢,与辘轳同,谓细腰也。”

即今葫芦枣,果实中上部有一缢痕,呈葫芦状,故名。

又像乳頭形,别名“乳頭枣”。

品质上等。

在北京及产枣区均有分布。

【三】 “白熟”,《太平御览》卷九六五引《尔雅》郭注作“白乃熟”;郝懿行《尔雅义疏》:“白熟者,凡枣熟时赤,此独白熟为异。”

【四】 “樲,树小实酢”,此酸枣即“棘”,今本《孟子》亦称作“樲棘”。

【五】 猗氏县,今山西省临猗县。

【六】 “还”,读为“旋”字,原意是快速,引申为短暂,即所谓“短味”。

【七】 安邑,今山西省安邑镇及夏县地。

《史记.货殖列传》所称“安邑千树枣”,即此。

【八】 谷城,有几处,此既属东郡,在今山东省东阿县。

【九】 西王母是古地名。

《尔雅.释地》:“觚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

郭璞注:“西王母在西。”

所谓“西王母枣”,杨炫之《洛一陽一伽蓝记》卷一“景林寺”条有记载。

【一〇】汲郡,晋置,有今河南省汲县、新乡等地。

【一一】《晏子春秋》卷八:“景公谓晏子曰:‘东海之中,有水而赤,其中有枣,华而不实何也?’晏子对曰:‘昔者秦缪公乘龙而理天下,以黄布裹烝枣,至东海而捐其布。

彼布黄,故水赤;烝枣,故华而不实。

’公曰:‘吾详(按通“佯”,下同,《艺文类聚》卷八七“枣”及卷八六“布”引均作“佯 ”)问子,何为对?’曰:‘婴闻之,详问之,亦详对之也。

’”图经本草有“天蒸枣”称:“南郡人煮而后暴,及干,皮薄而皱,味更甘于它枣,谓之天蒸枣。”

晏婴的话虽然是假的,但反映古时有蒸枣。

《广志》的 “东海蒸枣”和《

尔雅》的“煮,填枣”,大概实际上只是一种蒸干的枣。

【一二】《晋书.地理志》安平国有信都县,即今河北省冀县。

该地好枣,魏晋以来文献记载颇多。

【一三】石虎是石勒的侄子,继石勒统治后赵,其都城在邺,即今河北省临漳县。

【一四】尧山,山名,在今河北省隆尧县。

【一五】李善注《文选.闲居赋》此句引《广志》的传说称:“周文王时有弱枝之枣,甚美,禁之不令人取,置树苑中。”

【一六】齐郡,郡名,秦置,约有今山东省东部及东北部地区,后魏时郡治在今山东省益都县。

西安,县名,故治在山东省原临淄县今益都县境。

广饶,今山东省广饶县。

二县均属齐郡,亦均属青州。

青州枣好,《名医别录》陶弘景注已有记载,至宋《图经本草》时尤为各地所不及:“惟青州之种特佳,虽晋绛大实,亦不及青州者之肉厚也。”

【一七】《要术》称“种”时,通常指播子种,偶亦指栽植,但称“

栽”时概指栽植。

这里“留栽之” ,应是指留根蘖移栽。

【一八】“反斧”,指用斧背打,《柰林檎》篇的“翻斧”,同。

駮”即“驳”字,“斑駮”,原指杂色不纯,这里引申为在树干基部或干枝分歧等处不定处地环周捶打,击伤其韧皮部。

【一九】“嫁枣”的目的在破坏韧皮部,阻止地上部养分的向下输送,以促进开花和果实生长,因而提高座果率,增加生产,就是现在环状剥皮的原理。

后来发展为“开甲”,“刺枣”,在华北各小枣产区,一直在沿用,枣农掌握着合理的开甲技术,作为增产措施之一。

要术》此法亦用于林檎,见本卷《柰林檎》篇。

采取这类办法,并应同时密切结合肥水和管理措施,以免影响果树的生长。

但经常采用,会影响果树的寿命。

【二〇】“椽”、“箔”原是养蚕的一套工具(参看卷五《种桑柘》篇注释【三三】),这里只是说架起椽木作为帘箔的支架。

【二一】“朳”,晒谷物时摊开扒拢的一种农具,《玉篇》:“无齿杷也”,即今木扒。

【二二】河北省沧县的晒干枣法:将枣放在秫□箔中,堆成屋脊形,早上用木扒轻轻扒下六分之一,每隔一小时扒一次,至中午共扒六次,下午则每隔一小时半向中央聚拢一次,到日落共聚四次。

晚上用席盖,早上揭开。

约经十日左右水分少至1〇%时,即可贮藏。

群众称此种晒法为“扒六拘四”(见河北农业大学编《果树栽培学》下卷五一三页)。

【二三】“高厨”,高架。

【二四】“●”,音庞,《说文》: “●肛,肿也。”

“●烂”,膨胀不干缩而软烂。

【二五】“历落”,稀疏散布,错杂不整齐。

【二六】“漱”,指以少量的酒喷润干枣。

【二七】“和”,捣烂和匀。

【二八】“脯”,干肉,因亦称干制的果实和果肉为“果脯”。

【二九】“●枣”,也写作“软枣” ,又名“牛奶柿”、“丁香柿”,即柿树科的君迁子。

《说文》的“梬”,音逞,异名同物。

“●”,音软。

【三〇】“殷”,读如烟音,赤黑色。

【三一】《本草纲目》卷三十及《广群芳谱》卷五七引王璆《百一方》有山楂亦名“酸枣” 的说法,非《要术》此处所指。

【三二】“□”,本来是炒米麦磨成(或先磨后炒)的干粮,下文“

米□”,即指此。

由于这种干粮为粉末状,因亦称干制的果实粉末为“□”。

【三三】“漉”,隔出水液中的固体物,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蘖》篇注释【二】。

【三四】“生布”,未经煮练的麻布。

【三五】“方寸匕”是古时量药末的一种计量方法。

陶弘景《名医别录序例》:“凡散药有云……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

“匕”就是匙。

《方言》卷十三:“匕谓之匙。”

【三六】古代不喝茶,后魏时喝茶也不普遍,习惯上用各种的浆(酸浆、甜浆、粥清浆、酪浆等)代饮料。

种桃柰(一)第三十四尔雅曰(二):“旄,冬桃【一】。

榹桃,山桃【二】。”

郭璞注曰:“旄桃,子冬熟。

山桃,实如桃而不解核【三】。”

广志曰(三):“桃有冬桃,夏白(四)桃,秋白桃,襄桃,其桃美也,有秋赤桃。”

《广雅》曰(五):“抵子者,桃也。”

《本草经》曰(六):“桃枭,在树不落,杀百鬼。”

《邺中记》曰(七):“石虎苑中有句鼻桃,重二斤。”

《西京杂记》曰(八):“榹(九)桃,樱桃,缃核桃,霜桃,言霜下可食,金城桃,一胡一 桃,出西域,甘美可食,绮蒂桃,含桃,紫文桃。”

桃,柰桃,欲种,法(十):熟时合肉全埋粪地中。

直置凡地则不生,生亦不茂。

桃性早实,三岁便结子,故不求栽(十一)【四】也。

至春既生,移栽实地。

若仍处粪地(十二)中,则实小而味苦矣(十三)。

栽法,以锹合土掘移之。

桃性易种难栽,若离本土,率多死矣,故须然矣。

又法(十四):桃熟时,于墙南一陽一中暖处,深宽为坑(十五)。

选取好桃数十枚,擘取核,即内牛粪中,头向上,取好烂粪和土厚覆之,令厚尺余。

至春桃始动【五】时,徐徐拨去粪土,皆应生芽,合取核种之,万不失一。

其余【六】以熟粪粪之,则益桃味。

桃性皮急【七】,四年以上,宜以刀竖●【八】其皮。

不●者,皮急则死。

七八年便老,老则子细。

十年则死。

是以宜岁岁常种之。

又法:候其子细,便(十六)附土斫(十七)去,□上生者,复为少桃,如此亦无穷也。

桃酢法:桃烂自零【九】者,收取,内之于瓮中,以物盖口。

七日之后,既烂,漉去皮核,密封闭之。

三七日酢成,香美可食。

《术》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

一胡一 桃(十八)、柰桃种,亦同。”

樱桃:《尔雅》曰(十九):“楔,荆桃(二十)。”

郭璞曰:“今樱桃。”

《广志》曰(二一):“楔桃,大者如弹丸,子有长八分者,有白色肥(二二)者:凡三种。”

《礼记》曰(二三):“仲夏之月,……天子… …羞以含桃。”

郑玄注曰:“今谓之樱桃。”

博物志曰(二四):“樱桃者,或如弹丸,或如手指。

春秋冬夏,花实竟岁。”

《吴氏本草》所说云(二五):“樱桃,一名牛桃(二六),一名英桃。”

二月初,山中取栽,一陽一中者还种一陽一地,一陰一中者还种一陰一地。

若一陰一陽一易地则难生,生亦不实:此果性。

生一陰一地,既入园囿,便是一陽一中,故多难得生。

宜坚实之地,不可用虚粪也【一〇】。

蒲萄【一一】:汉武帝使张骞【一二】至大宛,取蒲萄实,于离宫别馆旁尽种之。

西域有蒲萄,蔓延、实并似蘡【一三】。

《广志》曰(二七):“蒲萄有黄、白、黑三种 ”者也。

蔓延,性缘不能自举,作架以承之。

叶密一陰一厚,可以避热。

十月中(二八),去根一步许,掘作坑,收卷蒲萄悉埋之。

近枝茎【一四】薄安黍穣弥佳。

无穣,直安土亦(二九)得。

不宜湿,湿则冰冻。

二月中还出,舒而上架。

性不耐寒,不埋即死。

其岁久根茎粗大者,宜远根作坑,勿令茎折。

其坑外处,亦掘土并穣培覆之。

摘蒲萄法:逐【一五】熟者一一零叠一作“条”(三十)摘取,从本至末,悉皆无遗。

世人全房【一六】折杀者,十不收一。

作干蒲萄法:极熟者一一零叠摘取,刀(三一)子切去蒂,勿令汁出。

蜜(三二)两分,脂一分,和内蒲萄中,煮四五沸,漉出,一陰一干便成矣。

非直滋味倍胜,又得夏暑不败坏也。

藏蒲萄法:极熟时,全房折取。

于屋下作荫坑,坑内近地凿壁为孔,插枝于孔中,还筑孔使坚,屋子(三三)置土覆之,经冬不异也。

(一) “种桃柰”,金抄、明抄同;明清刻本无“柰”字(卷首总目亦无)。

按本篇内容并没有提到“柰”,而下文另有《柰林檎》篇叙述柰的种法,这个“柰”字应是衍文,并参看校记(九)。

(二) 见《尔雅.释木》。

“榹” 音斯。

郭注分列在各该条下,“

而”下多“小”字,小字似应有。

(三) 《太平御览》卷九六七“桃 ”引《广志》作:“桃有冬桃、夏桃、秋桃。”

(四) 金抄作“白”,黄校、张校误作“日”,明抄误作“曰”,湖湘本脱“夏白桃”。

(五) 《广雅.释木》只有“栀子,□桃也”,无如《要术》所引句。

按《广雅》文无“ ……者,……也”例,“者”应是“□”的残文“肴” 字错成,而又误“栀”为“抵”也。

栀子是茜草科,和桃不相干,而《要术》引到此条,可能贾氏所见《广雅》本已错成“……者,……也”。

(六)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引《本草经》,“桃枭”均作“枭桃”。

《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所录《本草经》文则是:“桃枭,微一温一 ,主杀百鬼一精一物”,其“

在树不落”句,则见于《名医别录》,作“实着树不落”。

桃子被褐腐病侵害,在树自干不落。

(七) 《邺中记》文同《要术》。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均引到此条,“二斤”,《御览》同《要术》,《类聚》和《初学记》有不同。

“句”是“勾”的本字。

(八) 此条与种枣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内,作:“……桃十:秦桃、榹桃、缃核桃、金城桃、绮叶桃、紫文桃、霜桃(原注:“霜下可食”)、一胡一 桃(原注:“出西域”)、樱桃、含桃。”

《要术》少“秦桃”,“绮蒂”和“绮叶”不同,次序亦异,而注文引作正文,多“甘美可食”句。

(九) “榹”,各本误作“核”,据金抄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 “桃柰桃欲种法”六字,各本同。

按“柰桃”,古时有这个名称,下文引《术》即有,《种李》、《种梅杏》篇引《广志》还有“柰李” 、“柰杏”,而据《食疗本草》,“柰桃”即是樱桃: “樱桃,俗名李桃,亦名柰桃。”

但“柰桃”虽有是樱桃异名的记载,可是下文另有樱桃及其栽植法,这里不应另标“柰桃”,尤其樱桃和桃繁殖方法不同,这里不应异法混举。

如果“柰桃”指另一种果树,则本篇所记全是种桃法(除樱桃等外),何以无一字提及“柰桃” ?据此,此二字应是衍文或有窜讹。

上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秦桃”,怀疑是“秦桃”误窜入此,而“秦 ”字残烂后很可能错成“柰”字。

这一情况,和《种枣》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梬枣”而引《闲居赋》多出一种“丹枣”很相像。

总之,此二字不应有,则只剩下“

桃欲种法”四字,指桃宜种(指直接种核)不宜“栽”,与下篇“李欲栽”相对,“欲” 字没有错,“法”则指种法。

《辑要》删去“桃柰桃欲 ”四字,只剩下“种法”二字,痛快,但无根据。

(十一)“栽”,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杀”,湖湘本误作“谷”,据金抄改正。

(十二)“地”,原无,据上文“粪地”及下文“以锹合土掘移之”补。

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既移不得更安粪地,必致少实而味苦”,也证明《要术》脱“地”字。

(十三)湖湘本作“苦矣”;金抄作 “苦者”,虽可通,不如湖湘本;明抄误作“若者”。

(十四)“又法”以下自“桃熟时” 至“则益桃味”一段及下文“候其子细”至“如此亦无穷也”一段,原均系双行小字,兹均改为大字。

(十五)“深宽为坑”下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有“收湿牛粪内在坑中 ”,更完善,《要术》似有脱文。

(十六)张校作“便”,渐西本从《辑要》引同,金抄、黄校、明抄作“使”。

(十七)“斫”,明抄误作“研”,据金抄、黄校、张校改正。

(十八)金抄作“一胡一 桃”,他本误作 “明桃”。

(十九)见《尔雅.释术》,文同。

郭注亦同。

“楔”音夹。

(二十)“荆桃”,明抄误作“荆桄 ”,据金抄、张校等及《尔雅》改正。

(二一)“《广志》”,原作“《广雅》”,误。

按《广雅》是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

此条记载樱桃品种,应出《广志》,《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引正作“《广志》”,兹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改正)。

“楔桃”,《类聚》等三书所引均作“樱桃” 。

(二二)“肥”,姑从金抄;明抄空白一格,黄校、张校、湖湘本等均脱。

《初学记》、《太平御览》引作“白色多肌者”,《艺文类聚》引作“ 白色多肥者”。

(二三)此《礼记.月令》文。

郑玄注作:“含桃,樱桃也。”

《吕氏春秋.仲夏纪》此句下高诱注:“含桃,□桃,□鸟所含食,故言‘含桃’ 。”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高注则作:“含桃,樱桃,为鸟所含,故曰‘含桃’。”

“ 羞”是荐、献的意思。

(二四)今本《博物志》无此条,是逸文。

《白帖》卷九九引《博物志》只是:“樱桃者,或若弹丸。”

《艺文类聚》卷八六“樱桃”所引,也只是:“樱桃,大者或如弹丸。”

《太平御览》卷九六九 “樱桃”所引无“者”字与“或如弹丸”句,余同《要术》。

另外,《御览》卷九七一“橙”引有《博物志》的另一条逸文是:“成都、广成、郫、繁、一江一 原、临邛六县,生金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

夏秋冬,或华或实。

大如樱桃,小者或如弹丸。

或有年,春秋冬夏,华实竟岁。”

关于樱桃“春秋冬夏,花实竟岁”句,《白帖》、《类聚》均未引到,是否由“金橙”条割裂错成,颇可怀疑。

(二五)《图经本草》:“按书传引《吴普本草》曰:‘樱桃,一名朱茱,一名麦甘酣。

’ 今本草无此名,乃知有脱漏多矣。”

“麦”下疑脱“英 ”字,如《艺文类聚》卷八六引《吴氏本草》作:“一名朱茱,一名麦英,甘酣……”,《初学记》卷二八引作:“……一名牛桃,一名麦英”,《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作:“……一名朱桃,一名麦英也”。

《要术》 “牛桃”疑“朱桃”之误,“所说”二字无意义,疑衍。

(二六)“牛桃”,各本及《初学记》引《吴氏本草》同;《类聚》等引作“朱茱”,《御览》引作“朱桃”。

可能“朱桃”是正确的。

(二七)《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蒲萄”引《

广志》均有此条,止于“三种”,无“者也”字。

(二八)自“十月中”以下至篇末,除“摘蒲萄法”、“作干蒲萄法”及“藏蒲萄法”三标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九)“土亦”,黄校、明抄误作 “上弗”,张校误作“土弗”,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十)“一作‘条’”,这是校刻《要术》的校注,和卷八《作酱等法》篇“一本作‘生缩’”相同,均作双行小字。

明抄脱“条”字,但“一作”二字较小,偏在右半边,说明左边还缺一字,这个缺字,金抄即作“条”,兹据补。

他本除脱“条”字外,“一作”窜作正文,致不可解。

“零叠”,指零星的小串,不同于整穗的全串,“条”指“叠”字说,也就是说,“零叠”一本作“零条”,意思相同。

(三一)“刀”,明抄误作“力”,他本不误。

(三二)“蜜”,明抄误作“密”,他本不误。

(三三)“屋子”,未详。

从“置土覆之”看来,坑内当然不是用土填实,而是置土其上,但土不好悬空放置,必须用物承托,疑“屋子”为承土以覆坑口之物,但未详何物,或亦可能有误字。

【一】 现在陕西省商县、扶风等地生产的冬桃,果实在初期生长极慢,至立秋后始渐肥大,到十一、十二月成熟。

【二】 山桃和毛桃是我国通常用为嫁接桃树的二种砧木,但《要术》采用的是实生繁殖,没有提到嫁接。

【三】 “不解核”,不脱核,黏核。

【四】 “不求栽”,不采用分株、压条等法。

下文“易种难栽”,“种”指直播种一子,“ 栽”即指移栽。

【五】 “动”,萌发。

【六】 “其余”,犹言“其后”。

【七】 “皮急”,皮紧。

这是采用 “纵伤”方法,促进生长。

【八】 “●”,同“劙”,亦作“ 剺”,是划破。

《多能鄙事》卷七“栽桃李杏”:“桃,三年实,五盛,七衰,十死。

至六年以刀剺其皮,令胶出,可多活五年。”

【九】 “零”,零落。

【一〇】“虚粪也”,疑应作“虚粪地”,指粪熟疏松之地。

【一一】“蒲萄”,即葡萄,古代也写作“蒲桃”、“蒲陶”。

【一二】关于葡萄的引种,《史记.大宛列传》记载在张骞通西域后李广利至大宛前,而《汉书.西域传》记载在李广利至大宛后,因此各书记述有异。

而各书引《博物志》亦有此异,说明《博物志》在很早已非原书面目。

例如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三注引《博物志》:“

张骞使西域还,得……蒲桃。”

《文选》潘岳《闲居赋》唐李善注引《博物志》则是:“ 张骞使大夏,得石榴。

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得蒲陶。”

《史记.大宛列传》所记是:“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

俗嗜酒。

马嗜苜蓿。

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

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馆旁尽种蒲萄、苜蓿极望。”

当时是携种一子引入的。

【一三】“蘡”,葡萄科葡萄属的蘡薁,又名野葡萄,参看卷十“薁【二八】”。

【一四】“枝茎”,枝蔓。

【一五】“逐”,挨次地选择。

【一六】“全房”,整穗,全串。

种李第三十五《尔雅》曰(一):“休,无实李。

痤,接虑李。

驳,赤李。”

《广志》曰(二):“赤李。

麦李,细小有沟道。

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陵李。

有□李,肥黏似□。

有柰李,离核,李似柰。

有劈李,熟必劈裂。

有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即枯。

有杏李,味小醋(三),似杏。

有黄扁李。

有夏李;冬李,十一月熟。

有春季李,冬花春熟。”

《荆州土地记》曰(四):“房陵、南郡【一】有名李。”

《风土记》曰(五):“南郡细李,四月先熟。

西晋傅玄《赋》曰(六):“河、沂【二】黄建,房陵缥青。”

《西京杂记》曰(七):“有朱李,黄李,紫李,绿李,青李,绮李,青房李,车下李,颜回李,出鲁,合枝李,羌李,燕李。”

今世有木李,实绝大而美。

又有中植李,在麦后谷前而熟者。

李欲栽(八)。

李性坚,实晚,五岁始子,是以藉栽。

栽者三岁便结子也。

李性耐久,树得三十年;老虽枝枯,子亦不细。

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砖石着李树歧中,令实繁。

又法(九):腊月中,以杖微打歧间,正月晦日复打之,亦足子也。

又法:以煮寒食醴酪【三】火●【四】着树枝间,亦良。

树多者,故多束枝,以取火焉。

李树桃树下,并欲锄去草秽,而不用耕垦。

耕则肥而无实。

树下犁拨亦死之。

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

大穊连一陰一,则子细而味亦不佳。

《管子》曰(十):“五沃(十一)之土,其木宜梅李。”

《韩诗外传》云(十二):“简王曰:‘春树桃李,夏得一陰一其下,秋得食其实。

春种蒺藜,夏不得采其实,秋得刺焉。

’”

《家(十三)政法》曰:“二月徙(十四)梅李也。”

作白【五】李法(十五):用夏李。

色黄便摘取,于盐中挼【六】之。

盐入汁出,然后合盐晒令萎,手捻之令褊【七】。

复晒,更捻,极褊乃止。

曝使干。

饮酒时,以汤洗之,漉着蜜中,可下酒矣。

(一)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李部分的全文,“接”作“椄”。

按“椄”,《说文》: “续木也”,即今嫁接之“接”。

郭璞注“无实李”是:“一名赵李。”

注“椄虑李”是:“今之麦李。”

(二)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引到《广志》的一部分,《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广志》较详。

《御览》所引分三段:“鼠李,朱李,可以染。”

又:“车下李,车上李。

(原注: “亦春熟可染也。”

)”又:“麦李,细小有沟道。

李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李,房林李。

有●(原注:“余石切”)李,饥黏,茹似●。

有□李,离核李,李似□。

有壁(按应是“劈”)李,熟必先劈裂。

有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则枯。

有杏李,味小酢,似杏。

有黄扁李;有夏李;有冬李,十一月熟:此三李种邺园。

有春李,冬华春熟。”

《御览》“房林李”,《类聚》引作“房陵李”,《要术》“赤陵李”应是“房陵李”之误。

《御览》“饥黏”,《要术》“

肥黏”,均应是“肌黏”之误。

“ 肌”指果肉。

“●”,《集韵》解释为“饭坏”,则与《要术》作“□”不同。

“□李,离核李,李似□”,重文的二“李”字及《要术》“李似柰”的“李”字,疑均系衍文。

“邺园”该是指石虎都邺时所建的园苑,如《御览》所引无误,则《广志》作者郭义恭应是在石虎稍后的人。

(三) 各本作“酸”,金抄作“醋 ”,《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

广志》作“酢”,同“醋”,故从金抄。

(四)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作《荆州记》,是:“房陵有好李。”

《初学记》卷二八引《荆州记》同《要术》,但“南郡”作“南居”,“居 ”是“郡”的残文错成。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风土记》作:“南郡有细李,有青皮李。”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周处《风土记》同《要术》,但“南郡”均讹作“南居”。

(六) 据《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所引,所谓“

傅玄《赋》”是傅玄《李赋》。

引文同。

(七) 此条与《种枣》、《种桃柰》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作:“……李十五:紫李,绿李,朱李,黄李,青绮李,青房李,同心李,车下李,含枝李,金枝李,颜渊李(原注:“出鲁”),羌李,燕李,蛮李,侯李。”

较《要术》所引多三种,名称也有不同。

各种类书所引,亦有互异。

(八) “李欲栽”是本篇正文的开始,与各篇均从或种或栽的记述开始一致,但原作双行小字,与上文“麦后谷前而熟者”相连,因此混入篇首的解题,是传抄中误写的。

兹改为大字。

(九) 本条及下条除“又法”二字外,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 见《管子.地员》篇,原文作:“五沃之土,……宜彼群木,……其梅其杏,其桃其李。”

《要术》是掇引其意,不是原文。

《管子》此条与下文引《韩诗外传.家政法》二条,原均系双行小字,顺次接写在上面注文“大穊……味亦不佳”下面,变成了“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的注文,是传抄中搞乱了的。

兹一律改为大字提行。

(十一)“五沃”,除金抄外,他本均误作“三沃”。

(十二)见《韩诗外传》卷七,“简王”作“简主”。

《要术》是节引。

(十三)“家”,明抄、湖湘本误作 “寡”,据金抄、黄校改正。

(十四)金抄作“徙”,指移植,他本均误作“从”。

清代各种校勘本,仅张步瀛校本改作 “徙”。

(十五)本条除“作白李法”标题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一】 房陵,今湖北省房县。

南郡,郡名,约有今湖北省东部及南部地区。

【二】 沂,指沂水,即今山东省沂河。

【三】 “寒食醴酪”,寒食节吃的饴糖杏仁粥,见卷九《醴酪》篇。

【四】 “●”,同“栝”,音忝,即进火杖,拨火棒,现在有些地方还保存着“火●”的名称。

《说文》:“栝,炊灶木。”

段玉裁注:“今俗云‘灶●’是也。”

【五】 “白”,单纯地就原果实晒干,不加熏制,也不加杂料附增色泽。

【六】 “挼”,揉搓,目的在搓伤李皮,使盐分容易渗入。

现在闽北地区晒干李,每百斤果实加盐十二至十五斤,其搓皮程序是将果实放在筐内,加入细沙不断摇荡。

【七】 “褊”是狭隘,这里借作“ 扁”字用。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一)《尔雅》曰(二):“梅,楠也。”

“时,英梅也。”

郭璞注曰:“梅,似杏,实醋。”

“英梅,未闻。

《广志》曰(三):“蜀名梅为‘□’,大如雁子。

梅杏皆可以为油、脯【一】。

黄梅【二】以熟□作之。”

《诗义疏》云(四):“梅,杏类也;树及叶皆如杏而黑耳。

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啖也。

煮而曝干为 ●(五),置羹臛、兖中。

又可含以香口。

亦蜜藏而食。”

《西京杂记》曰(六):“侯梅,朱梅,同心梅,紫蒂梅,燕脂梅,丽枝梅。”

按梅花早而白,杏花晚而红;梅实小而酸,核有细文,杏实大而甜,核无文采。

白梅任调食及兖(七),杏则不任此用。

世人或不能辨,言梅、杏为一物,失之远矣。

《广志》曰(八):“荣一陽一有白杏,邺中有赤杏,有黄杏,有柰杏。”

《西京杂记》曰:“文杏,材有文彩。

蓬莱杏,东海都尉【三】于台(九)献,一株花杂五色,云是仙人所食杏也。”

栽种与桃李同。

作白梅法(十):梅子酸、核初成时摘取,夜以盐汁渍之,昼则日曝。

凡作十宿、十浸、十曝,便成矣(十一)。

调鼎和兖【四】,所在多入也。

作乌梅法:亦以梅子核初成时摘取,笼盛,于突【五】上熏之,令干,即成矣。

乌梅入药【六】,不任调食也。

《食经》曰:“蜀中藏梅法:取梅极大者,剥皮一陰一干,勿令得风。

经二宿,去盐汁【七】,内蜜中。

月许更易蜜。

经年如新也。”

作杏李□法:杏李熟时,多收烂者,盆中研之,生布绞取浓汁,涂盘中,日曝干,以手摩(十二)刮取之。

可和水为(十三)浆,及和米□(十四),所在入意也。

作乌梅欲令不蠹法:浓烧穣(十五),以汤沃之,取汁,以梅投中(十六),使泽。

乃出蒸之。

《释名》曰(十七):“杏可为油。”

《神仙传》曰:“董奉居庐山(十八),不一交一 人。

为人治病,不取钱。

重病得愈者,使种杏五株;轻病愈(十九),为栽一株。

数年之中,杏有十数万株,郁郁然成林。

其杏子熟,于林中所在作仓。

宣语买杏者: ‘不须来报,但自取之,具一器谷,便得一器杏。

’有人少谷往,而取杏多,即有五虎逐之。

此人怖遽(二十),檐倾覆,所余在器中,如向所持谷多少。

虎乃还去。

自是以后,买杏者皆于林中自平量,恐有多出。

奉悉以前所得谷,赈救贫乏。”

《寻一陽一记》曰:“杏在北岭上,数百株,今犹称董先生杏。”

《嵩高山记》曰:“东北有牛山,其山多杏。

至五月,烂然黄茂。

自中国丧乱,百姓饥饿,皆资此为命,人人充饱。”

史游《急就篇》曰(二一):“园菜果蓏助米粮。”

按杏一种,尚可赈贫穷,救饥馑,而况五果、蓏、菜之饶,岂直助粮而已矣?谚曰(二二):“木一奴一千,无凶年。”

盖言果实可以市易五谷也。

杏子人,可以为粥【八】。

多收卖者,可以供纸墨之直也。

(一) 原无此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 见《尔雅.释木》,均无“ 也”字。

郭璞注“英梅”是“雀梅”,和《要术》引作 “未闻”不同,可注意。

(三)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七十“梅”引《广志》“梅杏”作“梅□” ,余同(《初学记》脱“脯”字)。

(四) 《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诗义疏》无“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啖也”及“亦蜜藏而食”句。

《初学记》卷二六“羹 ”引陆玑《毛诗草木疏》则是:“梅,杏类也。

其子赤而酢,不可生啖;煮而曝干为苏,可着羹臛中。”

“苏 ”当系“□”字之误。

(五) 金抄、明抄作“●”,湖湘本等作“●”,均无此字,误。

《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诗义疏》及《初学记》卷二六引陆玑《毛诗草木疏》均作“苏”,亦非。

吾点校记怀疑是“□”字之误,左边的“木”和右边的“□”抄倒了,又错成“苏”。

按“□”,音老,《说文》:“干梅之属。”

《周礼天官》“笾人”有“干□”。

这里正是指干梅,应是“□ ”字搞错。

《初学记》卷二八引《诗义疏》则作“腊” ,可以作干果脯讲,亦通。

(六) 与《种枣》篇等所引《西京杂记》仍在同一段内,文作:“

……梅七:朱梅,紫叶梅,紫华梅,同心梅,丽枝梅,燕梅,猴梅。”

《要术》所引仅六种,名称亦颇有不同。

(七) 金抄等作“兖”,明抄等作 “齑”,字同;湖湘本作“齎”,误。

此字在他处各本多有异写或讹写,本书统一作“兖”。

(八) 《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杏 ”引《广志》无“黄杏”,余同。

“荣一陽一”疑“荥一陽一” 之误。

《广志》,明抄误作“广忠”,他本不误。

(九) “东海都尉于台”,《西京杂记》作“东郭都尉干吉”,则东郭干吉是人名,与《要术》所引不同。

(十) 自“作白梅法”以下至“作乌梅欲令不蠹法”五条,原除标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一)金抄有“矣”字,《辑要》引亦有,渐西本从《辑要》加,他本无。

(十二)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 “磨”,湖湘本、《津逮》本作“摩”。

“磨”古通“ 摩”,兹从湖湘本作今写。

(十三)金抄有“为”字,应有,《辑要》引亦有,《学津》本、《

渐西》本从《辑要》加,他本无。

(十四)“米□”,黄校、张校、明抄作“禾□”,误,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五)“浓烧穣”,不好讲,“浓 ”字疑应在“取”字上面或下面,作“浓取汁”或“取浓汁”,传抄中有窜误。

(十六)金抄作“中”,他本作“之 ”,“中”字更好,兹从金抄。

(十七)《释名.释饮食》无此句,但有如下的记载:“柰油,捣柰实,和以涂缯上,燥而发之,形似油也。

柰油亦如之。”

“柰油”的作法,和《种枣》篇引郑玄的“枣油法”,除多“发之”二字外,完全相同。

而“柰油亦如之”,与开头的“柰油”重复,据《要术》所引,证明应是“杏油”之误,《要术》引作“杏可为油”,即系根据“杏油亦如之”引述的。

因此,怀疑《种枣》篇的郑玄是释名之误,而为《食经》所误记。

“枣”字残烂后容易错成“柰”字,今本《释名》又误“枣油”为“柰油”。

(十八)自“董奉居庐山”起直至按语“可以市易五谷也”,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九)金抄、明抄有“愈”字,他本脱。

(二十)金抄作“遽”,他本作“虎 ”。

(二一)见《急就篇》卷二,文同。

(二二)“谚曰”,各本均作“注曰 ”,惟张校作“谚曰”。

“注”应是“谚”字之误,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正作“俗曰”,兹改正。

【一】 “油”,指所谓“杏油”,参看《种枣》篇“枣油法”及本篇校记(十七)。

“脯 ”指果脯。

【二】 唐段公路《北户录》“红梅 ”:“岭南之梅,小于一江一 左。

居人采之,杂以豆蔻花、 ……枸橼子、朱槿之类,和盐曝之。

梅为槿花所染,其色可爱,今岭北呼为红梅是也。”

《广志》的“黄梅” ,大概和“红梅”同类相似,也是经过加工调制的。

【三】 “都尉”,郡的高级武官。

东海,指汉时东海郡。

【四】 “鼎”,古时烹饪器,这里泛指鱼肉肴馔。

卷八有《八和兖》篇,白梅是八项作料之一。

【五】 “突”,烟突,烟囱。

【六】 乌梅除入药外,亦用作媒染剂。

《杭州府志》录《干隆志》引旧志:“富一陽一善制乌梅,颇入药。”

“按乌梅为富一陽一专产,远市西北,云疗马疾。

其就近货售者,染肆之用最钜,至以入药,盖甚微也。”

【七】 “去盐汁”,应有先经盐渍的过程,通常“经二宿”上应有“盐渍”二字,但《食经》文常是这样。

【八】 果仁的“仁”,古作“人” 。

卷九《醴酪》篇有“杏酪粥”。

插(一)梨第三十七《广志》曰(二):“洛一陽一北邙【一】张公夏梨,海内唯有一树。

常山真定【二】,山一陽一钜野【三】,梁国睢一陽一【四】,齐国临灾,【五】钜鹿【六】,并出梨。

上一党一 【七】楟(三)梨,小而加甘。

广都【八】梨--又云钜鹿豪梨--重六斤【九】,数人分食之。

新丰【一〇】箭谷梨。

弘农、京兆、右(四)扶风【一一】郡界诸谷中梨,多供御。

一陽一城【一二】秋梨、夏梨。”

《三秦记》曰(五):“汉武果园,一名‘御宿 ’,有大梨如五升(六),落地即破。

取者以布囊盛之,名曰‘含消梨’。”

《荆州土地记》曰:“一江一 陵有名梨。”

《永嘉记》曰(七):“青田【一三】村民家有一梨树,名曰‘

官梨’,子大一围五寸【一四】,常以供献,名曰‘ 御梨’。

梨(八)实落地即融释。”

《西京杂记》曰(九):“紫梨;芳梨,实小;青梨,实大;大谷(十)梨;细叶梨;紫条梨;瀚海梨,出瀚海地,耐寒不枯;东王梨,出海中。”

别有朐山【一五】梨,张公大谷梨【一六】,或作“糜雀(十一)梨”也。

(十二)

种者,梨熟时,全埋之。

经年,至春地释,分栽之,多着熟粪及水。

至冬叶落,附地刈杀之,以炭火烧头。

二年即结子。

若稆(十三)生及种而不栽者,则着子迟。

每梨(十四)有十许子,唯二子生梨,余皆生杜【一七】。

插【一八】者弥疾。

插法:用棠、杜【一九】。

棠,梨大而细理【二〇】;杜次之;桑梨大恶;枣、石榴上插得者,为上梨,虽治十,收得一二也【二一】。

杜如臂以上,皆任插。

当先种杜,经年后插之。

主客(十五)俱下亦得;然俱下者,杜死则不生也。

杜树大者,插五枝;小者,或三或二。

梨叶微动为上时,将欲开莩【二二】为下时。

先作麻纫【二三】汝珍反(十六),缠十许匝;以锯截杜,令去地五六寸。

不缠,恐插时皮披【二四】。

留杜高者,梨枝繁(十七)茂,遇大风则披。

其高留杜者,梨树早成,然宜高(十八)作蒿箪【

二五】盛杜,以土筑之令没,风时,以笼盛梨,则免披耳。

斜攕【二六】竹为签,刺皮木之际【二七】,令深一寸许。

折取其美梨枝一陽一中者,一陰一中枝则实少。

长五六寸,亦斜攕之,令过心,大小长短与签等;以刀微●【二八】梨枝斜攕之际,剥去黑皮。

勿令伤青皮,青皮伤即死。

拔去竹签,即插梨,令至●处,木边向木,皮还近皮。

插讫,以绵幕(十九)杜头,封熟泥于上,以土培覆,令(二十)梨枝仅得出头,以土壅四畔。

当梨上沃水,水尽以土覆之,勿令坚涸。

百不失一。

梨枝甚脆,培土时宜慎之,勿使掌【二九】拨,掌拨则折。

其十字破杜【三〇】者,十不收一。

所以然者,木裂皮开,虚燥故也。

梨既生,杜旁有叶出,辄去之。

不去势分,梨长必迟。

凡插梨,园中者,用旁枝;庭前者,中心。

旁枝(二一),树下易收;中心,上耸不妨。

用根蒂小枝【三一】,树形可□【三二】,五年方结子;鸠脚老枝【三三】,三年即结子,而树丑。

《吴氏本草》曰(二二):“金创【三四】,乳妇,不可食梨。

梨多食则损人,非补益之物。

产妇蓐中,及疾病未愈,食梨多者,无不致病。

欬逆气上者,尤宜慎之。”

凡远道取梨枝者,下根【三五】即烧三四寸,亦可行数百里犹生。

藏梨法:初霜后即收。

霜多即不得经夏也。

于屋下掘作深荫坑,底无令润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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