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兑上巽下。孔子《宣圣讲义》大过上兑下《易经证释》大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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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卦

大过。

兑上巽下。

孔子《宣圣讲义》

大过上兑下巽。

四一陽一二一陰一。

初上皆一陰一。

中四爻为一陽一。

恰与颐反对。

而与中孚为颠倒卦。

中孚上巽下兑。

一陽一反在外。

一陰一居中爻。

以刚包柔。

与颐为类。

大过则与小过相似。

小过上震下艮。

为颐颠倒卦。

四一陰一二一陰一。

一陰一反在外。

故名过。

以一陰一内一陽一外。

刚包柔为正。

反此则非正。

非正则失中。

失中则过。

过犹不及。

凡不得中行。

皆过也。

而有大小之别。

小过一陰一居外。

而一陽一在中爻。

以一陽一少而贵。

且一陽一以少而避居内。

其理尚顺。

其过尚小。

故为小过。

小过犹不及也。

以一陽一不及一陰一而难与抗。

势所迫也。

若大过则不然。

四一陽一在中。

一陽一原得时。

其类已聚。

其力方强。

而使受一陰一之束缚。

甘干外侮。

故曰大过。

大过犹太过也。

言一陰一侮一陽一太甚也。

以人道言。

一陽一犹一性一也。

一陰一犹情也。

一性一原无亏。

而受情累。

陷于嗜欲。

不能刚断。

以保其中和。

此其为过。

固已甚矣。

夫小民无知。

蠢蠢而生。

营营而行。

口腹是谋。

玩好是欣。

贪目前之佚乐。

忘本来之生成。

是谓之蒙。

蒙非过也。

若夫君子大人。

明生之源。

守身之真。

知格致之道。

习存养之行。

固已充其天一性一。

保其灵明。

而忽图侥幸之业。

企偏颇之功。

自安于折辱。

以见侮于他人。

是谓之蔽。

蔽则过矣。

诚以天地之道。

无时不中。

圣智之行。

无事不通。

可行可止。

能污能隆。

唯吾道之所在。

养吾生安荣。

厚吾德之所被。

裕吾业以高崇。

不以己之得失。

而昧乎一性一命之正。

不以物之好恶。

而悖乎道德之公。

此免过之有道也。

而永执其中庸。

故易以大过继颐。

实勖人蚤善其养也。

养而有得。

则天地生化。

吾主宰之。

况其下者乎。

养之未臧。

则一性一命德业。

身暴弃之。

况其细者乎。

故传曰不养则不可动。

故受之以大过。

谓失其养。

必动辄得咎。

自不免于大过矣。

而人之恒情。

易与为恶。

偶一未慎。

罪尤集焉。

圣人欲人之先求无过。

苟不幸而有过。

则求有以改之。

乃示人以大过。

此卦名之微意也。

大过以一陽一多一陰一少。

一陽一被一陰一包。

内刚外柔。

中强表弱。

以卦象言。

初下二爻。

居始终之位。

而皆柔一弱闇昧。

是本末与中间不调。

虽有中坚。

无由施展。

而以一陽一屈于一陰一。

强而不用。

刚反似柔。

顺而自逆。

其行固利。

其所至难合。

乃与中孚相反。

而见一陽一之有过。

过而失当。

是所为难成。

过而自抑。

是所守难久。

故传曰大过颠也。

颠有二义。

一为颠覆。

以本末俱弱。

中节独强。

无所凭托。

无所施布。

则势有倾覆之虑。

一为颠倒。

以大过与中孚反。

一陽一内一陰一外。

倒行逆施。

亦同颐之颠拂。

而自逆其志趣。

乃称为颠。

然易例一陽一为贵。

大过之颠。

实由一陽一之过。

为其多而无本。

集而无用。

本用皆与理数相迕。

故谓之颠。

如人患颠狂之疾。

虽有一精一力。

不足以成事。

虽有才智。

不足以运思。

其貌固伟岸若勇夫。

其行反旁皇似懦者。

是以名为颠耳。

且大过上兑下巽。

二者皆柔。

巽顺而兑说。

合之则上希流泽。

下荡风气。

行而难止。

集而易散。

以泽有决口。

而泄于外。

风多飞扬。

而委于内。

由卦情言。

兑为水泽。

巽乃风木。

水当润木。

以在下为宜。

今反而居上。

乃成浸没之象。

此所以与中孚异也。

以爻情言。

一陽一乐就一陰一。

女乐近男。

二卦各二一陽一一一陰一。

一陽一奇反多。

一陰一偶反少。

两情难协。

内外相妬。

此与颐恰相反。

而失其养正之道也。

既乖于中和之义。

复失其养正之方。

其行有不颠连。

其至有不颠沛者乎。

则大过之颠。

虽由过中违道所致。

实亦卦爻象之所为也。

夫颐已明其用。

在一陰一能从一陽一。

而一陽一亦能涵一陰一。

交相为养。

不失其道。

今大过乃与之反。

一陽一困于中。

一陰一束于表。

本末不力。

情志以离。

是其不及颐已多。

而与人道亦有乖异。

盖全卦中间四爻皆一陽一。

刚柔不协。

首尾虽一陰一。

而势难合。

此大过之名。

纯责在刚柔之不相济也。

然卦虽以过称。

而用却有利。

则由时地之合。

与体用之宜。

本来道用以一陰一用一陽一。

内刚外柔。

适孚大则。

故大过虽过。

非终不可用也。

且有亨利之占。

为四一陽一在中。

得乾之行健。

乃备中二德。

唯以本末弱。

失元贞之用。

此观卦爻亦可知者。

大过之名。

以与小过同类。

而皆失其中和。

乃曰过。

谓过于中行也。

雷风相薄。

山川通气。

在伏羲八卦方位。

四卦居四隅。

恰相对相比。

即艮与震在北。

兑与巽在南。

北一陰一也。

亲于地。

故艮震分列坤左右。

南一陽一也。

亲于天。

故兑巽分居乾东西。

此四隅守位。

各据一方。

不相连也。

而文王八卦方位则异是。

坎离既代乾坤。

兑震乃分左右。

艮与震近而在北。

巽与离邻而居南。

而又相夹乎震。

以与乾坤对。

故四卦乃变为二正二隅。

此后天之情。

有别于先天者也。

由先天言。

四隅对立。

无所谓过。

由后天言。

变其守方。

或近或远。

或正或邪。

所交不同。

乃有过称。

过者本其情一性一。

而不得其正。

依其体用。

而不得其中。

斯为过矣。

盖一陰一陽一相争。

刚柔相荡。

一乖于和。

乃成其过。

如雷山小过。

震下交艮也。

泽风大过。

兑遥接震也。

皆以震为之用。

谓震志于动。

动必以和。

和则得中。

今小过动而不和。

以艮止不承其动也。

虽动无功。

而犹得震之强于外。

故曰小过。

即不及之意。

若大过。

以兑交巽。

先失其正。

又不得震之应。

而变为巽。

二一陰一相荡。

乃成大过。

谓过甚也。

以重一陰一侮一陽一。

不得中和耳。

若反是则变矣。

反小过则为颐。

以艮止与震动相应。

而就于正。

此颐之以养正称也。

反大过则为中孚。

以巽行于上。

兑悦于下。

两德相协。

而克得其正。

此中孚以中和为用也。

故四卦之合也。

视乎得正与否。

为过与中和之辨。

颐得震之正位在下。

中孚得巽之正位在上。

乃合于道。

以下为本体。

上为德用。

本体不正。

德用以乖。

大小过之称。

实由本体之失正耳。

故在先天无所谓过。

而过之成。

必因后天。

此大小过之名。

不独关于爻位一陰一陽一之颠倒。

刚柔之错落矣。

夫大过上兑下巽。

泽流而散。

上下违行。

有类于讼。

讼以天水相违而成讼。

大过以泽风相失而成过。

皆悖乎常情。

失其正守。

乃致之。

天水之违。

由于刚险不投。

泽风之失。

由于顺悦过当。

其弊皆在于偏。

偏则不正。

不正则不安。

不安则倾。

倾则倒。

此传称为颠也。

不有其本。

奚免于颠。

下失其正位。

则上之德用不足言。

而大过中孚之异。

即在此本固与否之辨。

非谓爻位之异。

足以为过已也。

大过之颠。

不独因中孚之反。

颐之错而来。

实以一陰一爻在外。

包束一陽一刚。

其行相背。

一陽一伏于中。

则内难自守。

一陰一包于表。

则物恒自肆。

乃一性一情不得其正之象。

在颐卦上四爻。

皆取颠拂为用。

其所行以逆而得正。

则以一陽一在表也。

大过之颠。

是强一陽一以从一陰一。

故颐为养正。

而大过则过矣。

小过因一陽一之弱。

其失也小。

大过因一陽一之盛。

其失也大。

大小指一陽一。

一陽一多为大。

得势亦为大。

如颐之称大是其例。

而大过由一陽一之失宜。

用之不当。

究系乎天数。

以天道无常。

二气流薄。

互为消长。

大过一陽一虽盛于中。

不得宣于表。

虽集于内。

不得固于初。

终乃自干于过失。

正如日月之食。

不得保其光明。

然为人所见。

为世所覩。

比之君子之过。

非一误到底。

苟自省而不惮改。

则过仍可返于善。

所谓改者。

反其上下。

而还于中孚。

是在明情一性一之殊。

别体用之异。

而励其行耳。

则大过颠也一语。

不独示天道之差忒。

且将以勖人事之改悔也。

改者革旧之谓。

悔者返贞之谓。

革旧则晋于道。

返贞则正于一性一。

一性一道之不忒。

则德业由之而大。

是大过将由颠而达于大功也欤。

故大过之名。

圣人所以示天道。

而颠也之义。

圣人所以勖人道。

颠即逆也。

易道逆数也。

逆数则顺乎道。

逆天则顺乎人。

此颠字宜重视之也。

颠虽反经。

而用之当。

反灾为祥。

易人以天。

修持之诀。

首重逆行。

亦此意也。

盖顺而致之者。

天数之正。

反而还之者。

天数之奇。

人生而有情。

因欲而多嗜。

此即顺以致之者。

人修而明一性一。

因一性一而归真。

此即反而还之者。

天无常而有常。

以穷则变。

变则复也。

人亦法之。

当其中孚。

则顺以致之。

当其大过。

则反以还之。

此人道与天道之用有异也。

君子明其故。

遂与时偕行。

而不为时所弃。

承天共谐。

而不为天所妨。

故能独行中道。

永保太和。

以尽其情一性一。

而达于德业。

观于大过。

即可知其所先务矣。

或以大过干时之过。

不一良于行。

是拘于天。

囿于时。

不克自立者也。

大过岂无用哉。

天之有过。

旋自覆焉。

人之有过。

速自悔焉。

唯君子恒因过以成其德。

小人之过。

则未能也。

不独不克反过为中。

或更因中而循至于过。

为小人之反中庸也。

君子中庸。

故反大过。

小人反中庸。

故始终于过。

是因过之反否。

而可辨乎君子小人之行。

大过之用亦大矣哉。

此大过之占有亨利之德。

系指君子言也。

君子善用大过之颠。

而审于中孚之得时。

颐之养正。

乃能反过以成其德。

以达其亨利之行。

读者当于此细思之。

大过。

栋桡。

利有攸往。

亨。

孔子《宣圣讲义》

此大过彖辞。

明全卦之用也。

大过初上两爻皆一陰一。

二三四五爻皆一陽一。

一陽一道实。

一陰一道虚。

实者坚固。

虚者柔一弱。

始末不充。

如栋梁之材。

而本末纤脆。

徒隆其中段。

故曰栋桡。

桡曲也。

弯也。

委曲不能自直。

弯屈不能自伸。

则为桡。

以其不盈也。

凡物不盈。

或曰朒。

或曰桡。

皆不充不足之辞。

大过中隆。

正如栋梁在屋之脊。

肩诸椽瓦。

以支承全屋。

而初上皆弱。

正如栋之首尾纤薄。

不克称其用。

使栋自曲。

使屋脊自弯。

故比之栋桡。

且桡者有所累也。

如搅扰之意。

栋原大材。

而受本末纤削之累。

致不任其职。

是本末为中段之累。

而中段遭本末之搅扰。

不克自持。

乃曰桡。

又桡者对隆与直言。

又对正与干言。

隆则高。

而桡则卑。

直则立。

而桡则倚。

正则庄。

而桡则偏邪。

干则固。

而桡则窳敝。

是栋之桡。

乃变才为不才。

良为不一良。

用为不用。

全为不全。

则栋桡云者。

有惜于栋。

而见卦之所以名大过也。

盖若易其初上之一陰一。

变以本末之刚。

则大过为乾。

而成行健之德。

备大始大生之道。

更何至称为过哉。

今以过称。

足见其异夫乾健。

失其一陽一刚。

而困于一陰一柔。

苦于屈辱。

足为中四一陽一之惜。

而可知桡之非宜矣。

然所谓桡者。

非全卦之谓。

乃本末之指。

其中四一陽一。

固联而成用。

隆而不屈。

坚而不溃。

此中坚之象。

实有可凭之资。

而内固之情。

犹有可用之利。

盖兑巽虽柔一弱。

而合则一陽一爻多于一陰一。

苟善用之。

仍可体乾行健之德。

推坤行地之功。

故曰利有攸往。

就兑巽卦言。

兑为说泽。

巽为顺风。

泽沛风行。

其势至易。

且中集刚爻。

无羼于一陰一。

内互乾卦。

外互震艮。

内健而外能动能止。

则其利于行也。

理数使然。

此利有攸往。

明道之用。

刚以柔行。

上善若水。

君子之德如风。

风与水偕。

其行至快。

乃占为亨。

亨者一陽一刚之德所见也。

如日之夏。

万物繁茂。

气之所合。

志之所达。

情之所孚。

物之所得。

时之所宜。

固无不亨。

亨且利矣。

本乾之德。

而孚于中正。

以中四一陽一仍乾也。

虽利属攸往。

而亨徧一切。

可见大过之用。

有可为也。

虽本末不称。

遭其屈辱。

而中坚独着。

仍可济也。

此君子因过成德之所由也。

彖曰。

大过。

大者过也。

栋桡。

本末弱也。

刚过而中。

巽而说。

行利有攸往。

乃亨。

大过之时大矣哉。

孔子《宣圣讲义》

此释彖辞之义。

及大过之用也。

大过以一陽一之过为象。

一陽一大一陰一小。

故曰大者过也。

一陽一四爻联居卦中。

本乾之德。

应为无过。

而以初上二一陰一朿于外。

一陽一不得布。

自伏于中。

遂成过。

过犹失也。

又以一陽一多于一陰一。

不得平均。

亦过也。

又以一陽一奇一陰一偶。

今反倍于一陰一。

与颐相反。

亦过也。

是大过之名。

责在一陽一之过失。

过失者。

不得中行也。

太过不及也。

大过犹太过。

言一陽一见侮于一陰一。

刚而不自强。

坚而不自决。

是自受其过。

而一陰一反包围之。

玩一弄之。

背于天道。

乖于气数。

是已甚也。

故大过由一陽一言。

谓之过失。

由一陰一言。

谓之过甚。

一陽一不自尊。

是失之懦。

一陰一不自下。

是失之虐。

一陰一虚一陽一实。

一陽一尊一陰一卑。

以一陽一听于一陰一。

强从于弱。

大屈于小。

中位徇于两端。

乃成大过。

而易教重责一陽一。

故曰大者过也。

若就人事言。

大即强盛之意。

主宾异视。

主之强盛。

应宽恕待人。

人之强盛。

应谦和待人。

是二者之用不同也。

大过以一陽一为主。

一陰一为宾。

一陽一众而不能强。

一陰一小而不能弱。

交相陵一逼一。

是皆过也。

而道重自返。

故仍责一陽一之失。

而见过之由来不在外也。

栋桡以初上一陰一爻。

不与中称。

初为本。

上为末。

故曰本末弱。

言大过仅中四爻强耳。

中四爻皆一陽一。

有过于一陰一。

而受其过。

故曰刚过。

一陽一在卦中。

又得上下中位。

中爻中位皆刚。

故曰刚过而中。

即刚过多。

而在中之意。

此中字有要义。

以卦重中位。

人重中爻。

有其中。

而后可推之外。

诚于中。

而后可施于四体。

是大过因一陽一得中。

而占亨利。

君子以之而自守不辱。

遯世无闷。

独立无惧也。

中者道体。

天下之大本。

不失中。

则虽过亦无害。

以能中。

即可免于过。

是因大过。

足反于中孚也。

大过中孚。

不过一颠倒耳。

颠倒之后。

大过即中孚。

是则传称大过颠也一语。

乃勖人自返。

以充其中。

而复于中孚耳。

故全卦大用。

包在刚过而中四字。

而君子因之自立。

以终免于过矣。

卦合兑巽。

故曰巽而说。

巽顺而风善变。

说言而泽善流。

故曰行利有攸往。

以二卦本德。

实便于行也。

有守者始能行。

大过得中能守。

乃利于行。

因行而后亨。

以道在传布推行也。

故曰乃亨。

乃字根诸上三语来。

以大过利于行而成其亨也。

盖本乾之行健。

以推于四方。

则本末虽弱。

中足以提携之。

促进之。

衍化之。

使返于中孚也。

是大过虽失中道。

而因一陽一在中。

仍能复于中行。

此重在人之善应天时也。

故总结曰大过之时大矣哉。

以大过者由时而成。

而返于中孚。

亦必因时而改易。

时者天道。

知时应时。

则在人事。

大过之时。

以人为先。

人爻皆一陽一。

斯能本行健之德。

而与时偕行。

以中四爻上下皆互乾也。

此时字与乾卦辞时字相应。

时固属天。

君子明时。

故能应天。

以达其德。

以成其道。

故能藏而行。

屈而伸。

穷而通。

不中而至于中也。

象曰。

泽灭木。

大过。

君子以独立不惧。

遯世无闷。

孔子《宣圣讲义》

此释象。

并指明人道之所宜也。

大过之用。

以过而仍归于正。

不在过。

而在能因过成德。

象辞明揭此旨。

以见人道之因时制宜。

因变反正。

因过而复于中和。

实有其方也。

大过上兑下巽。

水在木上。

而一陰一涵一陽一。

如泽之浸没木也。

灭犹没也。

已见前释噬嗑卦辞。

亦明其合之难也。

所谓合者必先和。

和先中。

不中不和。

则何能合。

噬嗑以刚柔失位。

而上下两一陽一不相协。

故初上爻辞皆有灭其身一体之喻。

大过亦一陰一包乎一陽一。

上下两一陰一。

不得相应。

而成泽水灭木之象。

其称灭同。

其所以灭者有别。

而灭者没也。

不必作覆灭讲。

如湮没之类。

皆灭也。

谓蒙蔽之。

束缚之。

拘囚之。

圧抑之。

皆不得出入自如。

行止自在。

乃称为灭。

如水之没物。

水面不见其形。

虽未必即败朽损坏。

以致于亡或化。

而其用不得复彰。

其才已同废置。

故谓之灭。

言如灭人之国。

虽不尽戕其人民。

而人民已厌厌无生气。

如灭人之家。

虽不必尽戮其仆隶。

而仆隶已懵懵无所归。

是灭之之祸。

有不可胜言者也。

大过兑上于巽。

泽没其木。

本相生之属。

成相灭之果。

实为二气失其平均。

而不克合也。

斯名大过。

谓过失非小。

而一陽一不能胜一陰一。

生不能胜杀。

其过乃出于天数。

有非人所能免。

唯君子则知其先几。

察其时宜。

则因天道之过。

而自求返于中和。

故独立不惧。

遯世无闷。

盖知其不可强合。

则宁独立无所畏惧。

知其不能见用。

则宁遯世无所闷愤。

此君子因时成德。

顺天行道之大则也。

夫大过一陽一为一陰一包。

中为外迫。

虽众而无所用武。

虽集而无处展足。

拘拘群丑之内。

厄厄时地之非。

既不能强去其外侮。

复不得懦以听之天命。

则唯有守贞不二。

潜形以臧。

故独立不惧。

以中可守也。

遯世无闷。

以时不宜也。

君子出必以正。

行必以时。

志在中和。

德先诚正。

道首格致。

一以贯之。

不达于一性一情而已。

故因大过而能自返于中孚。

自养于颐。

不畏泽之灭木。

而终培木成材。

不忧一陰一之侮一陽一。

而终保一陽一不损。

不虑世来迫我。

而远遯以避其争。

不惧人来胁我。

而独立以全其本。

此君子之行。

固无不宜。

彖辞所谓大过之时大矣哉。

以君子之行证之。

即可见其时用之大。

有非他卦所及矣。

初六。

藉用白茅。

无咎。

孔子《宣圣讲义》

此大过初六爻辞也。

白茅已见泰否二卦。

乃古人重敬且常用之物。

取其洁白。

而适时生成。

又得之甚易。

凡祭祀宾客。

交际馈送。

皆用之以承物。

或包束之。

诗所谓白茅纯束之类。

不独此也。

人之交往。

多本情志之投洽。

不必男一女间。

即朋友亲族。

亦因相得有合。

而后往来繁密。

白茅取其柔润洁净。

以象人之坦白和易。

至于祭祀。

更藉以表诚敬向慕之意。

故用之承祭品。

而泰否二卦。

因天地之分合。

有象于一陰一陽一之离合。

刚柔之配对。

故爻辞以拔茅为喻。

茅春生秋拔。

与时相应。

大过因时制宜。

亦取白茅之用。

为巽之一柔。

能与二刚互交。

而成分合之用。

对待之需也。

一陰一以承一陽一。

亦包束之象。

大过一陽一在中。

故曰藉用白茅。

言一一陰一在下。

如白茅之为垫也。

而巽为柔木。

又象茅草。

既有所用。

则莫如白茅之易得。

且洁净柔和也。

藉者有承垫之意。

亦有凭藉之意。

谓初六在下。

本非大用。

不过为承垫或凭藉之备。

易道重一陽一。

而一陽一必以一陰一调和之。

初六白茅。

正以启九二之杨稊也。

一柔承二刚。

其德为过。

而非初六之咎。

为一陽一自过。

一陰一不任其责。

且有白茅承藉之功。

故占无咎。

盖易例以用之者为主。

被用者为宾。

白茅之用在二三爻。

其承藉之功。

不因二三爻之过而有所减。

是以仍占无咎。

足见役物而有过。

物不任其咎。

使人而有过。

人不任其咎。

君子返求诸己。

不得以物之害而绝物。

以人之非而责人。

故重在格物。

物格知至。

始明物我之情。

而得中和之道。

则大过之过不在物。

而在用物者。

仁人不过乎物。

孝子不过乎物。

乃能成其仁人孝子。

若过而用之。

将何以称仁孝哉。

初六大过之始。

而辞以白茅为喻。

明过之不属于物也。

大过承颐养之后。

易为物欲所诱。

故初六以之自儆。

欲人明过之所属。

而速自反省耳。

象曰。

藉用白茅。

柔在下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白茅柔木。

初六下爻。

故曰柔在下。

明物之与时地应也。

初六本巽下爻。

一一陰一初变。

易乾为坤。

柔能胜刚。

而见其巽顺之德。

乃取白茅之喻。

而柔在下也句。

含颇深义。

谓二刚在中。

其下为柔。

即彖辞所谓本弱也。

本弱则干不能独强。

柔在下则中二刚不得自固。

乃成为过。

此就下卦言。

已见其过。

矧合上卦。

而上亦弱。

共配成栋桡之象者乎。

此大过之由来。

全在上下之柔。

而中刚不能纠正之。

顺以成其过。

唯君子乃反以改之。

因过而终反于中孚。

所谓反者。

一陽一反在上下。

而一陰一反在中也。

故中孚为中和之道。

以本末皆固。

颐卦亦然。

颐之变为小过。

正见其本末内外之刚柔异耳。

是柔在下。

虽初爻之象。

即全卦之情。

不过就初六一爻言。

则无咎耳。

柔以在下。

更何咎哉。

九二。

枯杨生稊。

老夫得其女妻。

无不利。

孔子《宣圣讲义》

此大过九二爻辞也。

大过以一陰一陽一不得其平。

故为过。

一陰一陽一之属于人。

以男一女为最明。

男一女之合。

乃为夫妇。

巽兑二卦。

一长女。

一少女。

合为大过。

则分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内卦为女。

外卦为男。

而以二五二爻为主位。

在九二以内卦正位。

有类于男之娶女。

是变巽为老夫。

而得兑之少女为妻也。

在九五恰与之反。

外卦正位。

男乃主之。

故九五为老妇得少男为夫。

是变兑为少男。

而以配巽之老妇也。

一老一少。

互为配偶。

正由于不得其平。

而后强合之耳。

以大过一陽一多。

而不得展布。

一陰一胜而不能保守。

互求其合。

而不相当。

虽得所配。

实非其偶。

妻者齐也。

齐而不齐。

是强合也。

夫者扶也。

扶而不扶。

是乱一交也。

老夫少妻。

为乖于内。

老妇少夫。

为一婬一于外。

皆失也。

而卦爻乃因过以成用。

故取之以为喻。

不必有其事也。

九二宜柔。

而以刚胜。

一陽一加于一陰一。

故老夫得其女妻。

为过在一陽一。

而一陰一不能引之以正。

虽得其位。

不免于过。

巽木在下。

柔而得中。

故为杨。

杨一性一柔而树高。

宜于水泽之傍。

以本弱。

则为枯杨。

为无本之木。

不能久荣也。

而以遇一陽一来乘一陰一。

又得正位。

一陽一主生。

故有生稊之象。

稊犹枝节也。

本干已枯。

而枝节重生。

言大过九二虽失初爻之本根。

而得二三之生枝。

故曰枯杨生稊。

而老夫女妻。

亦如杨之生稊。

老干新枝。

以续其生息之用。

是因过而成德。

因时而致功之意。

故占无不利。

谓九二所合虽非偶。

所用虽非常。

而以时地之宜。

乃成权变之道。

以体乾大生之德。

则虽枯于前。

而复荣于今。

以本巽柔顺之情。

则虽失其偶。

而仍合于女。

是因过以相就。

而竟获其利矣。

无不利者。

甚称九二之能用中。

而盖其前愆。

勉其晚节。

如枯杨既有稊矣。

则生机不息。

老夫既有妻矣。

则嗣续不绝。

其所为利固大。

推之于他用。

亦无不宜。

此由九二以一陽一得中。

而能协于一陰一。

虽若有过。

仍不失其合。

虽若灭于泽。

仍有续生枝节之功。

是过而能复于中和之意也。

象曰。

老夫女妻。

过以相与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明爻辞之义。

以九二因过而有合。

因时而复兴。

与枯杨重生枝。

老夫重娶妇相类。

其能至此者。

因九二得正位。

且逢刚德。

刚健中正。

乃乾之德。

一陰一不能违。

而勉与合。

合则有功。

此无不利。

全在一陰一之能合一陽一也。

故曰过以相与。

谓虽过而以情相与。

终不失其利。

夫过而能相与有合尚为利。

不过者其利可胜言哉。

二五两爻之能生有合。

皆由于中正之位。

时地之宜。

刚健之德。

权变之道。

读者审于此义。

足以因时应变。

无往不利矣。

九三。

栋桡。

凶。

孔子《宣圣讲义》

此大过九三爻辞也。

大过九三居内卦之终。

而重刚不得正位。

以一陽一居中爻。

原如栋木。

而下与初应。

失本根之辅。

如栋之桡。

与彖辞同。

九三九四皆在中爻。

皆以刚而有栋梁之象。

则两爻不同。

九四为栋隆。

九三为栋桡。

则以九三属下卦。

九四属上卦。

下为巽。

初爻弱。

故成栋桡之象。

上为兑。

上爻弱。

有异于下卦。

且与之反。

故九三为桡。

九四反为隆。

隆与桡相对。

一刚一柔。

一盈一绌。

而吉凶亦随之异。

然全卦之象。

以初上之柔。

成本末俱弱之象。

而有栋桡之称。

今九三亦云栋桡。

是九三之用。

即全卦之用。

而彖辞之义。

即九三爻辞之义也。

不过爻异于卦。

全卦虽称栋桡。

实由初上二爻之柔一弱。

而爻辞之栋桡。

不在初爻。

却在中坚之九三。

是读易者不易明解处。

盖初爻不成栋。

无所谓桡。

二爻得正位。

亦无桡象。

唯三爻重刚不正。

又居中爻。

下无所本。

乃孚栋桡之称。

桡者曲也。

重刚者反为柔。

且三五同功异位。

三原多凶。

在乾九三。

以纯刚而不免于乾惕若厉之戒。

可见九三之地不易居。

时不易为。

各卦皆然。

而大过尤甚。

以大过本因刚过。

而九三为全卦最刚之爻。

九三皆刚。

且赅太少二一陽一。

类九三者唯九五。

而五为正位。

为中数。

虽重刚而得中正之德。

故不常见其过。

此九三之过。

非他爻所比类者也。

大过吉凶。

以过为辨。

过而不反。

则凶。

知过而复于中正。

则吉。

九三之凶。

因其过也。

栋桡固凶。

即不桡亦少吉。

人道主中和。

不中刚偏。

不和则乱。

九三失中和之道。

故多凶。

况以本弱。

而成栋桡之象乎。

爻辞虽简。

明其用之不宜。

时之不当。

只一语。

即足尽之。

而九三之栋桡。

因此亦与彖辞异。

彖包全卦。

故吉凶互见。

而用尚广。

九三限于一爻。

故只言其凶。

而可见其用之非时矣。

象曰。

栋桡之凶。

不可以有辅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九三虽在中爻。

而属巽之终。

刚见于终。

亦与乾上九相似。

乾上九贵而无位。

高而无民。

贤人在下而无辅。

是以有悔。

大过九三不及乾已多。

而无辅则同。

盖下卦以初为基。

九三不与初六应。

而中间九二。

是重刚不得与一陰一协。

居上不得与下合。

故成无辅之象。

辅字即协助之意。

不得合。

将谁助。

九二以得位而有合。

九三则失之。

一陰一陽一既不齐。

且无所合。

孤立无友。

孑居无偶。

是九三之象。

而占凶也。

然释文不曰无辅。

而曰不可以有辅。

其用意宛折。

实以九三之过在本身也。

虽栋桡由于初爻之弱。

而无辅则非初爻之不可与合。

以初为一陰一。

一陰一乐近一陽一。

初与九二。

固已强合。

而为老夫女妻之偶。

至九三重刚。

初不易近。

一陰一不得就。

乃为不可有辅之情。

非真无辅也。

大过之成。

以刚过也。

过则难齐。

不齐则难合。

九二尚可强合。

九三已拒人千里。

虽强之不可。

是无辅者。

以不可有也。

不可有者。

九三徇过。

既不可辅。

亦不当辅。

如傅虎以翼。

其伤更多。

此不可二字。

实含深意。

言其势不可辅。

其情亦不可以有辅。

唯有任其孤孑而已。

又九三互乾之中爻。

有独立无亲之象。

犹君称寡人。

以其不易敌体相配合也。

九二九五。

尚得不齐之偶。

九三九四。

则无可偶。

九四尚有上一位之应。

九三则无可应。

故九三之凶。

实以不可有辅而来。

亦即全卦象辞所称。

以独立遯世为宜。

不当强求合于外。

期辅于上下。

而自遭其凶。

为栋既桡。

则宜顺其曲以图全。

不可违于时以召侮。

此善用九三者。

仍有安全之道在也。

过之所成。

必由己之未察。

苟知其过。

终可复于中和。

由九三以进于九四。

凶者变为吉。

桡者变为隆。

无辅者变为有辅。

是不合已变而合矣。

为兑之悦泽。

能返乎乾。

而非如巽之出乎乾也。

一进一退。

可见一陰一陽一消息之机。

亦可占行止吉凶之道。

苟就八卦方位观之。

则可得其究竟。

而爻辞之由来。

正在此卦爻方位中。

细绎之。

足明圣人设辞之一精一。

及推测天道。

因应时变。

皆于此可以了然指掌矣。

九四。

栋隆。

吉。

有他吝。

孔子《宣圣讲义》

此大过九四爻辞也。

大过全卦以栋桡为喻。

明其本末皆弱也。

而至九四。

反称栋隆。

此义人多未明。

若谓九四在中。

则中四爻皆一陽一。

若谓九四系中爻。

在上下卦之交。

则九三亦应为隆。

而九三则仍称栋桡。

独九四乃变桡为隆。

是可知隆字非关一陽一在中也。

全卦皆以桡称。

九四不得独隆。

况九四与二三五。

四爻连接皆一陽一。

始有栋之象。

而桡字特指初上两爻之一陰一。

是隆与桡。

不因一陽一言。

亦非以九四一一陽一而称隆也。

盖辞之以隆称者。

实由九四为上卦之始。

与九三分界。

顺而推之。

九三为内卦之终。

即巽之末。

九四为外卦之始。

即兑之初。

以序言之。

爻之始。

以变言之。

即六爻之始。

变其内外。

反其上下。

是大过易为中孚。

而卦象亦异。

辞因乃殊。

中爻反为下。

初爻反为中。

故栋桡反为隆。

而凶反为吉。

此凡六爻卦皆有之变例。

唯大过为最明。

则以巽兑之卦。

一陰一陽一爻分明。

而大过与中孚。

实由此一转移耳。

九三为桡。

是大过之本用。

九四为隆。

则中孚之客用。

九三为凶。

是大过之正占。

九四为吉。

则中孚之协占。

君子有过。

贵能速改。

过改则复于中和。

大过变则还于中孚。

此易教示人改过之微义。

而辞特表出之。

以见过之不可怙也。

夫九四固大过中爻。

而因善改。

乃获孚于吉。

可见天道予人自新之机。

固不限于数。

所贵人能早觉耳。

栋犹是也。

以反而就下。

本末既实。

桡转而隆。

岂非善抛成见。

改过不吝者乎。

唯君子能之。

小人或未逮也。

故爻辞既断其吉。

复继之有他吝一语。

盖恒人之情。

多文其过。

而不自责。

甚者怙恶不悛。

更益其过。

求其不吝改悔。

鲜矣。

是有他吝者。

圣人深虑之词。

而亦以。

固难免于过。

虽在九四。

已有自新之机。

犹恐囿于习惯。

沾于情一欲。

困于物好。

蔽于僻近。

从流下而忘返。

逐污溷而不拔。

是以有他吝之占。

谓其聪明易塞。

行止一靡一固。

则顺于兑泽之浸一润。

而随诸巽风之飘流。

则终于过。

而不克复于中孚。

故曰有他吝。

他指物。

心之官主思。

不思则蔽于物。

耳目手足。

五官百体。

皆物也。

物交物。

焉有不自蔽者哉。

因其蔽而陷于吝。

是将弃其中孚之吉。

而仍困于大过之凶。

则虽有隆吉之占。

亦无解于桡凶之厄。

所谓吝者。

人自吝之。

而不改过。

天亦吝之。

而不予以福矣。

君子知吉凶祸福。

虽降自天。

实召诸人。

故恒自反责己。

改过不吝。

吉人天相。

此之谓也。

象曰。

隆栋之吉。

不桡乎下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栋桡而变栋隆。

义已见前。

不桡乎下一语。

人亦多不解。

九三栋桡。

释文称为不可以有辅。

以下卦初爻为一陰一。

不与一陽一辅。

为一陽一自升。

不肯下而接于一陰一。

一陰一乃自降。

升降皆驰。

故曰不可有辅。

而九四反以一陽一居下。

为兑初爻。

一陽一本上升。

今自下而与众亲。

恰与九三相反。

是不有辅变为多助。

高以就下。

一陽一以就一陰一。

下既实矣。

本乃固矣。

故曰不桡乎下。

此乃益卦损上益下之义。

亦与乾九四或跃在渊之象相类。

盖爻位为一陰一者降。

一升一降。

相与协济。

乃成平均。

平则不倾。

均则不偏。

是称栋隆而占吉。

虽全卦下虚。

而称不桡乎下。

桡对隆言。

栋隆在上而下亦不桡。

乃有此占。

然不桡者。

非卦之不桡。

乃爻之用使不桡耳。

谓九四原属上卦。

今反变为初爻。

是初之爻。

因九四用变而反隆。

正如在上一位者。

因民困穷。

而善济之。

因下空乏。

而善给之。

其下既充。

其本以固。

是不桡者。

实由九四之善用致之也。

故释文称之为不桡乎下。

意若曰不使其下之桡耳。

盖九四既协栋隆之吉占。

是已由其善实其下。

而后得隆吉也。

若九二九三。

徒自充实。

而不顾其下之虚弱。

则仍为栋桡。

而不得以隆称。

既有栋隆之称。

实因九四之变中孚。

易上以下。

此中奥妙。

有关治平之功。

天子不独富。

官府不独肥。

高者下之。

盈者绌之。

以剂于平。

斯为上治。

故九四之吉。

乃变大过为中孚之用。

虽卦未变。

爻用变也。

虽全卦不免栋桡之咎。

而九四独得栋隆之称。

可见君子之治。

贵能以人济天之穷也。

桡犹弱也。

不桡乎下。

则不弱其下之意。

以九四不弱之也。

苟合全卦观之。

则此一爻之变易。

实关乎人道之大者。

改过迁善。

以复中和。

莫不由此一爻之用。

而身心修养之道。

亦在其中。

读者但合中孚卦象参看。

即可明其妙用矣。

自来解释此爻。

多以隆桡二字。

前后不符。

勉强附会。

实乖原意。

而易旨重在明人道。

人事足以顺应天时。

在内在外。

其用不同。

居上居下。

其行不一。

苟细绎九四爻辞之义。

则可知君子济时达变之道矣。

九五。

枯杨生华。

老妇得其士夫。

无咎无誉。

孔子《宣圣讲义》

此大过九五爻辞也。

九五居上卦中位。

与九二对。

唯九二以巽在内。

得兑少女为配。

有类于老夫少妻。

九五以兑在外。

得巽为配。

有类于老妇少夫。

盖二卦分言之皆为女。

合则变为一男一女。

在外一陽一主之。

故为士夫。

在内一陰一主之。

故为老妇。

实则一老一少而已。

巽为长女。

兑为少女。

皆非男子。

而爻辞分别一陰一陽一。

九二一陰一位。

一陽一来乘之。

故比于老夫。

而兑原少女。

九五一陽一爻一陽一位。

一陰一来接之。

故比于士夫。

而巽反为老妇。

此义已详九二爻。

枯者因其衰老。

一陽一至此正盛。

故一陰一称老。

与九二以一陰一盛而称老夫。

其义相对。

一陰一陽一一夫妇也。

老少一盛衰也。

地之所在。

时亦随之。

因一陰一老衰之时。

乃成老妇少夫之象。

生华者。

一陰一衰喜得一陽一也。

与稊微别。

生稊以一陽一衰老。

得一陰一济之。

稊在下。

如根旁新芽。

比一陰一之生育。

华则在枝头。

如枝之开花。

比一陽一之发扬。

其本则皆衰老。

故皆曰枯杨。

且杨为柔木。

取巽之象。

巽在下。

如木之根干。

兑在上。

如木之芽花。

一旧一新。

生虽同地。

而所以生不同也。

一老一少。

居虽同处。

而所以生存亦不同也。

故在九二。

一陽一得一陰一而无不利。

以老夫少妻。

虽不齐。

究无害。

而在九五。

一陰一得一陽一则不同。

老妇士夫。

既不齐。

且非偶。

是不可也。

徒以一陽一尚稚。

不与抗。

乃免于咎。

而亦无所称道。

故曰无咎无誉。

夫老女士夫。

女狎少男。

由女言之为丑。

由男言之为辱。

丑且辱焉。

复何誉哉。

纵不召讪笑。

亦非可夸赞于人者。

是不徒无誉可求。

恐反以滋非议。

则无誉二字。

明其不恤人言。

而未遑顾其名誉矣。

推而言之。

不齐之偶。

不平之合。

不适于道之行。

不孚于理之事。

皆有耻辱之来。

而召侮慢之至。

苟已幸而免于咎戾。

更求称誉。

其可得乎。

无咎无誉。

不过以九五得位当时。

人莫加以罪责而已。

岂终止无咎无誉哉。

在位而有苟且之行。

居尊而有猥亵之举。

名正而不正。

有分而不安于分。

是皆大过九五之类。

乘时所宜。

可免于祸。

一旦失势。

必逢其灾。

故爻辞以枯杨之华为喻。

明其荣不久。

而辱且至。

暂免于咎。

而终有过。

大过诸爻皆有过。

以得时位者可暂利。

否则凶。

唯有知过速改。

反其所为。

则底于中道。

此九四之独以栋隆而占吉也。

象曰。

枯杨生华。

何可久也。

老妇士夫。

亦可丑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九五虽在正位。

已临上六。

进至上六。

则时易事迁。

而气数且变。

是九五乘时当位。

为暂非久。

故以枯杨之华。

喻不能久有其荣。

又如老妇虽得士夫。

不能久居于室。

皆因大过系时用之宜。

失时则不可为。

彖辞称大过之时大矣哉。

足见全卦大用在一时字。

小人得志。

莫非时之所为。

因过成用。

莫非时之所致。

九五以正位而得合。

惜其不久。

正如枯杨之花。

终必萎败。

故释文叹其不可久留。

又以杨花轻而易散。

虽荣盛一时。

不几日即飘扬一靡一定。

可藉以明大过九五之时用虽盛。

亦无几时耳。

老妇士夫。

颠倒一陰一陽一。

易其常道。

又非老夫女妻可比。

盖以一陰一从一陽一者顺。

以一陽一听一陰一者逆。

逆则不道。

名不正言不顺之谓也。

故爻辞称其无誉。

而释文明言其可丑。

诗云中冓之言。

不可道也。

所可道也。

言之丑也。

谓关猥邪之行。

不足以对人言耳。

老妇士夫。

岂诚不得已而为之者欤。

一陰一老则杀。

女老则闭。

天道以一陽一生。

以一陰一杀。

人道以壮育。

以衰败。

老夫尚不宜于生育。

况老妇乎。

男一女居室。

第一要义为生子以嗣续祖先耳。

老妇士夫。

既非生育之谋。

实同一婬一乱之行。

此释文称为可丑。

固寓惩戒之意。

亦由其背天道。

一奸一人伦。

有乖夫易教之旨耳。

易教大则。

以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谓道一语开其端。

所谓一者。

不独数量。

亦分量也。

老少多寡皆不平。

不平则不可合。

虽强合之。

终害于道。

故易卦以一陰一陽一平均为吉。

如泰既济是也。

人生所宜。

道行所始。

德业所立。

莫不以此为基。

苟乖此例。

则为逆生。

大过之过。

亦即在此逆字。

故传曰大过颠也。

颐颠而为大过。

大过反正而成中孚。

斯易教一贯之深义也。

读者识之。

上六。

过涉灭顶。

凶。

无咎。

孔子《宣圣讲义》

此大过上六爻辞也。

上六居全卦之终。

当兑之上爻。

位高而地尽。

用竭而时穷。

乃大过之竟。

将反而变为下也。

大过全卦。

以崇高之象。

有栋梁之喻。

而因初上二爻之一陰一。

乃成桡弱之势。

上六既属柔一弱之地。

又遭穷尽之时。

虽在位。

其用反沉一沦于下。

为全卦兑居上。

兑为泽。

泽水也。

一性一就下。

则上一位无可进。

不得不随流而下。

故有过涉灭顶之象。

其位虽高。

其势则降。

其名虽进。

其实则沈。

其居虽隆。

其行则污。

其称虽亢。

其志则卑。

此虽在上爻。

而有涉水灭顶之占也。

且易数穷则变。

大过已过。

一穷必变而为不及。

故在上变而沈于下。

在高变而灭其首。

亦即由大过变而投于坎险之意。

坎继大过。

卑以承高。

潜以继飞。

由上而入于水。

由空而坠于渊。

此因其过之极。

乃不得不变为沉陷也。

兑泽以水为用。

所居愈高。

下流愈急。

所壅愈厚。

溃防愈甚。

为其不可高而厚也。

而竟高之厚之。

是过之咎。

过之反即不及。

故高者反沈。

厚者反灭。

因其志于行。

其势不可遏止也。

唯君子预防其弊。

故先独立不惧。

遯世无闷。

即为求免于上六过涉灭顶之凶而已。

身已临水。

则势必涉。

泽已决防。

则势必流。

涉水而遇急流。

处穷而逢剧变。

则其遭灭顶之凶。

固有所必至。

而大过实一尸一其咎。

谓不过则不至此。

今上六之灭顶。

为其过也。

故称过涉。

过涉亦有二义。

一则因过而涉。

谓初自处于过。

至水不得不涉。

因已无他途可行。

实一逼一处此。

不能自已。

犹项羽之欲渡乌江也。

一则因涉而过。

谓可无涉而慢涉之。

未察水之浅深。

流之缓急。

轻身试险。

乃陷于沈没之厄。

如孺子之游大浸也。

是皆谓之过涉。

或过于先。

或过于后。

其过虽不同。

而其为过则一。

是皆不免灭顶之凶。

求其不凶。

唯有先期无过。

世之涉者众矣。

苟自无过。

何罹于凶。

上六之凶。

由于过涉。

以己之过。

虽凶无咎。

谓其无可咎也。

不得咎水之阻其行。

亦不得咎时之迫其渡。

更不得咎天或人为之灾祸也。

故曰无咎。

言唯自任其咎。

无他责也。

在九四爻有他吝。

则犹可诿于物之吝。

上六之咎。

无可诿矣。

故称无咎。

象曰。

过涉之凶。

不可咎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大过上六为全卦之终。

即卦用之极。

大过以亨而利于行。

至上六利反为害。

亨反成塞。

而行者有过涉灭顶之凶。

此理数必至者也。

过涉虽因兑泽之水。

有阻于行。

实由大过之过。

有累于后。

以一陽一爻四位在卦中。

独首末为一陰一。

一陽一不与一陰一调。

刚不与柔协。

至上六而龃龉之情益甚。

抵触之行益昭。

为一陰一在上。

不克约束诸一陽一。

而水在高。

不克涵濡下巽。

上下相厄。

风水两违。

颇有类于天水违行之讼。

盖讼乾在坎上。

一陰一与一陽一背驰。

而大过兑在巽上。

刚与柔分立。

当一陽一爻得位之际。

尚可维系偕行。

至于上六。

一陽一已无权。

一陰一独在位。

进则无地。

唯有逐水下流。

是将由大过变于坎陷之象。

故有过涉灭顶之凶。

以一陽一志升。

一陰一志沈。

中爻诸一陽一欲升。

而上爻一一陰一独沈。

是一陽一至此。

不得不涉。

涉则不免于沈没。

乃爻位之进退。

二气之消长。

推移摩荡。

乃成过涉灭顶之凶。

此爻辞取以为喻。

虽不必涉水。

亦不限于涉水。

徒以两不相济。

界域分明。

欲罢不能。

以涉而灭顶。

明其不可用也。

在此卦爻。

正如内外交疏。

上下相讼。

不肯同济。

势与俱沈之象。

则以其有过也。

一陽一之过。

在先不能善用。

而甘于萎弱诡随。

以失其刚健中正之德。

一陰一之过。

在今不能善守。

而务为漂流放一荡。

以失其悦泽涵容之功。

是不济而强涉。

所以谓之过涉也。

过涉之凶。

既由二者之过。

而皆发于本身。

则其终遭灭顶之害。

是虽有咎。

而不可咎。

谓其咎在大过全卦。

非上六一爻之咎。

故曰无咎。

言既不可进。

追其未来。

又不能退。

罪其已往。

来往皆不可咎。

亦只曰无咎已耳。

兑卦之用。

原在上爻。

而大过藉之为用。

始成其过。

则上六之咎。

大过固早已甘之。

欲咎唯自咎。

而自咎则固不得称大过。

无咎云者。

实以大过之用本无可咎也。

君子明知其故。

乃先求其无过。

苟有过矣。

则咎亦何为。

此象辞重在独立不惧。

遯世无闷。

期其终始不过。

则不独无咎可言。

亦无灭顶之凶可忧矣。

综合全卦。

均以过而为用。

独九四一爻。

因自反而能孚于中孚。

以转桡为隆。

化凶为吉。

而仍有他吝之辞。

可见无过之匪易矣。

无过必先格物。

格物致知。

始免于过。

语曰仁人不过于物。

孝子不过于物。

仁人孝子。

能格物致知。

此所以无过。

此所以常保其中和。

易教大义。

重在反大过以成中孚。

吾所谓五十学易。

可以无大过者。

正谓此也。

《宗主疏述》

大过之用。

与中孚反。

与颐对。

而皆为独立卦。

似乾坤坎离。

不合他卦为一体。

故大过小过颐中孚四卦。

独往独来。

其用无穷。

虽大小过为过。

不及颐中孚之得中。

却自有其适时之宜。

因变之道。

就卦序言。

颐后继以大过。

而下篇中孚之后。

继以小过。

皆先得中。

而后为过。

文王寓有儆人示戒之意。

凡事得中则已。

再进必成过。

天地之大。

尚不可过。

况于人乎。

极暑祁寒。

适可而止。

甚则必变。

日中则昃。

月满则亏。

此过之不能免。

以数所至。

逾限自失中矣。

人之一生。

有穷达。

有忧乐。

知其所宜。

则行止皆孚中道。

不知而妄为之。

则行有过。

止亦有过。

为其非时地之合。

乖理数之例。

进退不以其道。

则何为而不过哉。

故颐贵养正。

养正则可无过。

然人情难抑。

物欲易干。

不觉不知。

遂犯于过。

此颐之后。

仍不免于大过也欤。

大过全卦六爻。

半凶半吉。

自四爻而上多为吉占。

盖本兑卦之用。

得巽为之辅也。

大过之过。

原由兑在上。

而巽在下。

若反之。

则成中孚。

故大过下卦以巽为主。

则多凶。

及至上卦。

以兑为主。

巽反在上。

是变而协于中孚之象。

故多吉。

凡卦六爻。

皆成圆体。

虽本卦兑在上。

今推其始末。

则四爻即变初爻。

而三爻以下。

反倒为上卦。

如顺序数之。

四为初。

则初又成四。

是大过变而成中孚。

因其主不同。

则其用亦异。

此卦与爻吉凶之占。

往往不同也。

不然。

同一卦。

何在下则凶。

在上则吉哉。

要知非在上之吉。

乃在上能自反而就下耳。

君子卑以自牧。

在上一位者。

贵能下人。

谦虚有容。

则德日大。

和易近物。

则道益弘。

此不独易(看不清。

30右起9)为然。

凡百行止。

皆宜以之为法也。

故在九三则曰不可有辅。

明其不善得人也。

在九四则曰不桡乎下。

明其能自卑抑也。

桡者隆之反。

已桡则宜隆。

已隆则宜桡。

九三以桡而不克隆。

乃凶。

九四以隆而能自桡。

乃吉。

此凶与吉之判。

即在善自调剂与否。

君子尊则不亢。

卑则不屈。

以底于平。

故能免凶而迪吉。

大过之吉凶。

实关人生处世之道。

读者勿轻易看过。

大过九五与九二。

象同而上下异。

九二下为一陰一。

上接众一陽一。

九五上为柔。

下连众刚。

其行不同。

故主宾相易。

九二以一陰一为主。

故有老夫少妻之喻。

九五以一陽一为主。

故有老妇士夫之称。

而皆不齐。

虽配非偶。

老夫少妻。

一陽一之过也。

老妇士夫。

一陰一之乖也。

既称夫妇。

可知非初昏也。

既有配合。

可知非外一遇也。

以不齐而强之合。

实违人伦之正。

以失节而谋其后。

更非守贞之人。

是以过相交。

乃大过之尤者。

故爻辞取以为喻。

未必实有其事也。

唯二五两爻。

居内外之中。

得卦位之正。

有中正之分。

而失中正之德。

称中正之名。

而昧中正之义。

此所以肇乱之道也。

君子造端夫妇。

王道始于人伦。

今先乖其成规。

毁其旧纪。

将何以善其后哉。

故大过取譬于此。

非独一陰一陽一不均之象。

实关纲常不整之时。

风尚既差。

教化乃废。

世运之败。

不仅一人休戚已也。

此圣人命名大过而寓有讽刺之意也。

吾尝推大过小过之称名。

莫不由于卦中一陰一陽一之失当。

以一陽一包一陰一者正。

以一陰一束一陽一者乖。

大小过皆以一陽一屈伏于一陰一。

而一陰一反肆荡于外。

天地之序以乱。

刚柔之用以淆。

是以称为过也。

苟纠正其失。

悔改其行。

一转易间。

即孚正道。

故小过反而为颐。

则养正之义。

大过反而为中孚。

则中和之功。

君子顺应天时。

砥砺人事。

必察夫顺逆之道。

而审其从违之途。

方足以济天之穷。

达时之变。

不得一味因循苟且。

谓为尊时率天者也。

圣人不究其往。

但追其来。

名之曰过。

正反以望人之善改。

改则无过。

改过不吝。

则奚吝哉。

九四爻辞所谓有他吝者。

实责其自己之不吝耳。

大过下即坎卦。

坎以险称。

因过而后遇险。

险由不平。

因过而后失其平均。

故大过之后继以坎。

可见天道之好还矣。

过则不能公平。

而自履于险。

坎则因其陷下。

而逢迎其过。

物之升愈高。

其降愈下。

履之凭愈崇。

其倾愈危。

此气之盈虚。

敷之进退。

以不平平之。

不齐齐之而已。

大过因失于过。

则其继之者。

必失于不足。

过则如堆土为山。

超越乎平地。

其势隆甚。

故有栋隆之喻。

坎则如掘土为阱。

深陷于地下。

其势险甚。

故有险阻之喻。

实则一高一下。

一起一伏而已。

而天道乃见其至平之理焉。

不有高者。

无以见其下。

不有伏者。

无以形其起。

固一数之所成。

一理之所致。

而人乃因之有穷达顺逆之感。

天数未尝有容心也。

为高者此土。

为下者亦此土。

为起者此物。

为伏者亦此物。

君子恶其不平。

乃先求其平。

不自高。

则可无下。

不自起。

则可无伏。

不先自过。

则何至履坎险哉。

而人情恒不遑恤其后。

当其过也。

弥足快意。

而不知险陷之随至也。

易以数示人。

而必申之以教。

故象辞曰君子以独立不惧。

遯世无闷。

为欲其自保于平安。

而不复涉险陷也。

反大过则为中孚。

中和之行。

更何坎险之虞哉。

此文王序卦微意。

惜后人多未省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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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兑上巽下。孔子《宣圣讲义》大过上兑下《易经证释》大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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