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上坎下。孔子《宣圣讲义》未济之义。已见既济卦。《易经证释》未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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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证释 - 未济卦

易经证释

未济卦

离上坎下。

孔子《宣圣讲义》

未济之义。

已见既济卦。

既未济往来。

实有共通之用。

颠倒则既济即未济。

未济即既济。

一也。

自二爻以上反至初爻。

则既济亦成未济。

未济亦成既济。

二也。

以中爻言。

既济反互成未济。

未济反互成既济。

三也。

盖既未济之差一间耳。

而两卦之分。

一在水火互易其上下。

一在中爻。

三四孚于艮者为既济。

亦同于泰。

即九三六一四是也。

若孚于震者。

为未济。

亦同于否。

即六三九四是也。

震艮往来。

泰否反类。

是皆以三四爻为判。

刚在下。

柔在上。

则孚于道。

刚在前。

柔在后。

则睽于时。

此既未济。

两者之异。

全以三四爻为重。

而既济九三六一四。

恰成其济。

以升降相通。

外内交一合也。

未济六三九四。

乃成不济。

以水火背驰。

上下戾道也。

故于三四爻辞也。

着其用焉。

而未济六三。

尤明称未济征凶。

可见济与否者。

即在中爻刚柔交否为断。

传称既济定也。

定则易穷。

物不可穷。

故以未济终。

言终而不尽。

周而复始。

天之道也。

又未济男之穷也。

与归妹为女之终相匹。

乾气穷于未济。

坤德终于归妹。

一陽一以未济终。

而仍返于乾也。

一陽一包万有。

故周易始终以一陽一为主。

此未济之穷。

实一陽一道之终。

生化之机。

发于一陽一。

一陽一尽则生化绝。

而有一陰一在。

仍可延其气而待其复。

如冬至一一陽一来复是也。

一陽一剥于山地剥。

而尽于坤。

一陰一穷于泽天夬。

而尽于乾。

二者相应。

未济应于剥。

归妹应于夬。

此二卦者。

虽终其一。

仍续其一。

则终而又始。

故未济穷而不终穷。

亦犹归妹也。

坎反在离下。

一陽一反在一陰一上。

如天地否。

是曰未济。

而九二六五。

交易乾坤之正。

则又同于泰。

且中互既济。

是虽名未济。

仍有济也。

三一陽一三一陰一。

间行而相应。

故未济穷而仍亨。

不过亨于内。

穷于外。

待时而后复耳。

未济。

亨。

小狐汔济。

濡其尾。

征凶。

无攸利。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彖辞也。

亨下小字。

亦略其一。

以未济时之穷。

虽亨于内而不大。

亦如既济。

小狐者。

称济之关于物。

非人畜。

而为兽。

兽以狐最敏捷谲诈。

利用时之非。

如人类之小人。

小狐者。

邈尔之辞。

犹诗以有狐绥之。

喻男子之轻佻者。

狐善蛊惑。

俗称狐媚。

未济男之穷。

不安其家。

不得其匹。

亦如狐之媚女以求合。

故称小狐。

言其情正盛。

欲正炽。

不安于分。

而思遂其所图耳。

汔者几及也。

欲济而未济。

已及于济。

故曰汔济。

以其不自检束。

而濡其尾。

亦如既济初九。

为曳于前。

而忘其后。

如诗之狼跋。

明于远而不顾其近也。

此句下脱征凶二字。

征凶者。

未得济。

将何往乎。

既濡其尾。

是行之不利。

不独不利。

且有凶。

不独征凶。

且无攸利。

言凡行动皆不宜也。

此与归妹彖同。

皆穷而无所往之意。

故曰小狐汔济。

独一陽一孤一陰一。

不得有成。

不合不偶。

不得有生。

生成之绝。

利济何来。

此未济之亨小。

而逢天时也。

四德仅亨。

已不及既济之备利贞。

则以其失位。

无可守。

即无可为耳。

彖曰。

未济亨。

柔得中也。

小狐汔济。

未出中也。

濡其尾。

征凶。

无攸利。

不续终也。

虽不当位。

刚柔应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彖辞之义也。

未济应不得亨。

而称亨者。

柔得中也。

言二五居中正之位。

而孚于泰。

交济之功。

可望中互既济。

其明证也。

小狐汔济者。

以坎为狐象。

而在内居险陷中。

虽欲出以就离之光明。

却阻于中爻三四之失当。

中爻六三九四同于否。

否塞不通。

则坎陷者不出。

故几于济。

而不得济。

虽有狐之智。

亦不能用其技矣。

濡其尾者。

狐亟求济。

不惜其尾也。

征凶无攸利者。

以未济终而思再续。

今卦用失交济之道。

是不克续。

而全易以终。

易有交易之义。

既不得交。

将谁与易。

此未济不续终。

而占征凶无攸利矣。

狐几及于济。

而濡其尾。

是亦不续终之象。

为果得济。

则免濡尾之咎。

今濡尾。

是不克济。

则惟顺其终。

而无望其续。

此句实包全易大终于未济之旨。

虽在天道。

终而有始。

而在易数。

终不复续。

此明易道与天道。

时有异同。

用有分别。

易重交易。

不交不易。

何以续哉。

此未济为男之终。

六十四卦至此不复续矣。

未济刚柔互失。

恰与既济反。

既济皆当位。

柔与刚皆定于其位。

丝毫不差。

是既济之孚于时位也。

而未济柔与刚错居其位。

皆不得当。

则为不孚于时位者。

易重时位。

而自二至五尤要。

未济至上九始称有孚。

则以其变也。

变而后当位。

故以孚称。

然六爻虽不当位。

而一刚一柔。

仍如既济。

交相为应。

且以二五正位。

尤得其应。

虽戾于乾坤之正。

却协于交泰之情。

故曰刚柔应也。

应则有合。

合则可济。

是以颠倒仍为既济。

移易亦成既济。

而中互恰是既济。

则未济者。

一时之行。

而既济有其期矣。

未济变而济。

岂非终者有续乎。

故全卦称亨。

明柔果顺夫刚。

坤果承于乾。

则生生不穷之道。

与天地同不尽矣。

象曰。

火在水上。

未济。

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象辞。

明人道也。

坎下离上。

火在水上之象。

火炎上而水润下。

上下背驰。

升降愈远。

故名未济。

以不得交济也。

如阻于川者。

无舟楫以济涉之。

则相望一方。

不可交和。

此由坎与离不交。

而见其不能济也。

而君子则以人道示其用焉。

人道在中爻三四。

前所谓泰与否。

天道也。

所谓艮与震。

则人道也。

艮九三六一四与泰同。

震六三九四与否类。

此未济与震应。

而既济与艮协也。

艮之象辞曰。

思不出位。

故既济以思患豫防为训。

震之象辞曰。

恐惧修省。

故未济以慎辨物居方为言。

慎即恐惧之意。

辨即省察之功。

在同人象辞曰。

君子以类族辨物。

在恒之象辞。

曰君子以立不易方。

则慎于辨物者。

犹同人之有资于离明也。

而慎于君(居?)方者。

犹恒之有鉴于震动也。

资于离明则辨物。

而知其情一性一。

别其好恶。

鉴于震动则知方。

而宜其行止。

审其出处。

此慎以行之。

不因未济而失其正也。

未济原乖于正位。

而人道则以济时之穷为先。

未济原失于交和。

而人道则择其物方。

而顺应其变为本。

故穷与变者天道。

而辨物居方。

则人道也。

辨物犹格物。

居方犹知止。

物之不齐。

不可混同为一。

方之各异。

不可失其所宜。

坎居北而离在南。

此方也。

水就下。

而火腾上。

此物也。

辨而明其一性一。

则得其功。

居而宜其立。

则成其利。

未济之人道。

在审夫天时。

别夫地利。

明乎物一性一。

择乎方宜。

虽未济而不忘济。

或反以求之。

或顺以致之。

或移易以迁就之。

或裒益以剂平之。

皆君子之所尚也。

以时之未济。

数之当终。

则不得苟焉。

以行贸焉以止。

此贵在慎。

仍本震之用也。

故九四爻称震用伐鬼方。

即可见未济有取于震。

与既济之称终止则乱。

有取于艮止者相应也。

初六。

濡其尾。

吝。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初六爻辞也。

濡其尾。

与彖辞同。

又与既济初九有相通之义。

皆以济而濡尾。

是不得济。

而涉水以履险。

以在初爻勿用之时。

则所失者小。

仅濡其尾而已。

然既济刚在下。

虽濡而非入水。

故无咎。

未济则以柔在下。

是已在水之象。

即陷于水。

已如彖所谓不出中。

陷而难出。

濡而莫济。

故占吝。

吝者惜之之辞。

行之不当。

所受损失非其分。

所视祸害出于意外者。

皆吝也。

吝犹啬也。

明知有险而故涉之。

是自啬也。

吝于财物曰吝。

吝于闻见曰啬。

谓所见之不广。

闻之不多。

如吝啬其财物。

而不肯大其德。

厚其施也。

濡尾这吝。

是自啬也。

自啬者。

智之不足。

识之不增。

徒顾目前。

而遗身后。

乃如狐之几济。

而濡其尾也。

象曰。

濡其尾。

亦不知甚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原文甚讹作极。

知去声。

今当作智。

易不言智。

以显仁藏用。

用即智也。

而至未济初六。

始有不智之辞。

可见智在内。

至终始见。

未济终易。

乃以智称。

不智者失其用。

未济用之穷。

故以不智。

明其不可再用矣。

濡其尾。

由于自忘其身。

忘其身者。

不智已甚。

世之善忘者。

莫过于忘其身。

徙宅忘妻。

犹不及也。

不智而竟忘其身。

即中庸所谓人皆曰予智。

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

而莫之知避也。

初六坎之下。

正入于坎窞之象。

亦即罟擭陷阱。

如狐但求济。

而竟入之。

岂非不智之甚者乎。

狐本多智。

今乃忘身。

则智之不足恃也明矣。

故易重藏智。

为圣人垂教深意。

九三。

曳其轮。

贞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九二爻辞也。

九二内中位。

刚履柔正。

以一陽一介于一陰一。

地高于左右。

故与既济初九辞同。

既济初爻。

亦一陽一也。

而爻辞分作未济初二爻。

可见既济之用为广。

一陽一能包一陰一。

刚能挈柔。

传曰。

柔之为道。

不利于远。

未济柔胜。

故爻用不及既济。

而凡未济刚爻。

辞多与既济同。

足明易例重一陽一之旨。

九二刚在中爻。

如陆之岸然。

由初至二。

初由水登陆。

陆乃行车。

故曳其轮。

而占贞吉者。

以外应六五。

柔之中。

刚之正。

本坤安贞之德。

乃孚元吉之行。

其义亦重在济。

以全卦为未济。

而九二六五则孚于济。

为其孚于泰也。

且中互既济。

自二至五。

九二为济之始。

正与既济初九同。

象曰。

九二贞吉。

中以行正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言未济彖无利贞。

而爻辞曰贞吉者。

以二五相应。

原居中而坤履正。

九二得中。

二五得正。

九二之用。

乃本中德以行正道。

故占贞吉。

虽间于三四。

却协位时之中正。

有守有为。

不失其中。

不悖于正。

此秉乾德施普及。

而成坤文明在中之道也。

六三。

未济征凶。

不利涉大川。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六三爻辞也。

原本利上脱一不字。

三四两爻。

关于济否之枢杻。

既未济之别。

即视三四刚柔交否。

九三六一四孚于泰与艮。

则交济。

六三九四孚于否与震。

则不济。

未济称名。

亦由六三爻。

爻辞明曰未济征凶。

既不得济。

将何往乎。

此与彖辞同义。

行兼水陆。

六三犹坎陷之地。

在水之中。

则欲济之不能。

将何以涉哉。

故曰不利涉大川。

言浅流可揭。

狭水可越。

虽无济水舟楫。

尚免沉没之灾。

若在大川。

则无道可济。

苟强济焉。

其害不止濡尾。

其终必至灭顶。

此辞明阻于其险。

以戒后之求济者。

象曰。

未济征凶。

位不当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六三之凶。

固由三四两爻。

刚柔背道。

升降分驰。

而亦以柔履刚位。

一陰一乘于一陽一。

且三多凶。

五多功。

易之大例。

刚爻刚位则吉。

柔爻刚位则凶。

三五皆刚位。

故传曰其柔危。

其刚胜耶。

而不当者。

固以三非正位。

亦兼爻不当言。

则指六三九四。

刚柔乖离。

与否同类。

与既济反。

上下不交。

内外不合。

将何济乎。

此爻称未济征凶也。

九四。

贞吉。

悔亡。

震用伐鬼方。

三年有赏于大国。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九四爻辞也。

九四在外。

离之始。

而当中互既济之坎中。

有离明之德。

出坎陷之时。

坎陷在内。

出至四爻。

已为离。

而爻刚。

刚以履柔。

虽不当位。

却胜于柔。

有其致远之功。

得其就正之道。

以二四同功。

故曰贞吉悔亡。

内贞外悔。

九四六五之贞吉。

皆以来就九二而得占之。

九二贞吉。

其本也。

四五贞吉。

其用也。

贞吉者。

守正不失而得吉。

悔亡者。

所行有功而悔亡。

悔之不存。

即志之已遂。

未济志在济。

九四果济。

则与既济九三同。

将六爻顺序外推。

自二爻始至九四。

即既济九三。

一也。

将卦颠倒自上爻始。

至九四。

亦即既济九三。

二也。

故九四爻辞与既济九三大同。

既济顺以致之。

故称高宗。

以同于艮。

艮为山。

崇高之象。

高宗虽人。

而辞义兼崇高。

易辞皆举一概余。

不可泥也。

至未济九四。

则同于震。

震以一一陽一起于下。

其势猛。

其志躁。

九四有近之。

故曰震用伐鬼方。

在六五正位之下。

不得称王。

犹代摄之相。

辅弼之宰。

而以刚爻在上。

亦有拟于王者之尊。

盖传曰。

帝出乎震。

又曰震为长男。

主器者莫如长子。

是九四体震之用。

如储君监国之象。

故能主征伐。

司爵赏。

代天子之命。

摄九五之政也。

伐鬼方三年。

义见既济。

而论功行赏。

得大国之封。

剖茅践土。

孚建侯之象。

此与屯师两卦之用相应。

既济有孚于师。

九三曰小人勿用。

未济有类于屯。

九四曰赏于大国。

此可合参者也。

以九四介于三五中。

如建国之侯公。

虽非正位。

亦近之矣。

三年而后赏。

亦足见功之大。

劳之至。

功懋之赏。

为王者济时之一柄一。

成功之衡。

九四代用之。

此所以占贞吉悔亡也。

象曰。

贞吉悔亡。

志行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既济中互未济。

行多艰。

志难达。

故有惫也之辞。

未济中互既济。

则退可守。

进有功。

故有志行之释。

志行者。

言既志于行。

而复见其行也。

志于行者。

九四之情。

志果行者。

九四之德。

以其发于中而达于外。

出于陷而登于明。

高明在前。

功业以大。

此宜占贞吉悔亡也。

六五。

贞吉无悔。

君子之光。

有孚。

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六五爻辞也。

六五全卦正位。

而柔履刚。

得九二之应。

故亦占贞吉。

而曰无悔。

九四曰悔亡。

此曰无悔。

九四非正位。

故悔亡由命。

六五当尊严之时。

故无悔由己。

言所行无可悔也。

事之成败。

行之功罪。

皆自己出。

将何悔哉。

而六五善自卑谦。

以就下九二。

本坤顺承之德。

有离文明之行。

则孚于谦之谦尊而光。

亦即坤六五文在中也之象。

笃实而有光辉。

文明而协中正。

故曰君子之光。

有孚吉。

有孚者。

一指二五交孚。

刚柔相应。

一指乾坤合德。

健顺皆臻。

而又以六五离之中爻。

两一陽一夹一一陰一。

有类于中孚。

中孚上下四一陽一。

中夹两一陰一。

为离之大象。

未济六五。

有类中孚。

故曰有孚。

上九有孚。

亦本此义。

而未济原由不孚。

今既有孚。

是将有济。

故占吉。

象曰。

君子之光。

其晖吉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六五柔履尊位。

自卑而尊人。

孚于谦尊而光。

卑而不可踰。

君子也之义。

故称君子之光。

君子以德言。

王以位言。

六五不称其位。

独称其德。

德如日之晖。

如火之明。

如星月之朗。

如灯烛之光。

皆离之象。

六五离之中爻。

如日之晖。

晖及于物。

天下同庆。

如春日之温。

秋月之明。

天下同被。

万物同瞻。

故曰有孚吉。

孚乃吉。

既济曰吉大来。

亦与此同。

吉则免凶。

未济征凶。

六五与九二九四皆贞吉。

可见未济之时。

行则凶。

守则吉。

以不得济。

惟有退而自守。

如艮六二。

不拯其随。

其心不快。

释曰。

未退听也。

果能退而听于天命。

何不快哉。

此未济之穷。

果能退听以待时。

则亦可续。

续则不终穷矣。

上九。

有孚于饮酒。

濡其首。

无咎。

有孚失是。

孔子《宣圣讲义》

此未济上九爻辞也。

无咎二字。

应在濡其首下。

误在其上。

宜改正之。

上九穷当变。

变则反于全卦之用。

故未济反为孚。

而濡尾者至濡其首。

有孚于饮酒者。

离坎往来。

为用亦相应。

坎水在上则酒也。

饮水者。

变为饮酒。

饮同水酒异。

在坎卦亦曰尊酒。

象曰饮食宴乐。

是饮酒之象。

由坎见之。

上九之用。

虽为济之可期。

而爻位已极。

则亦如日昃之离。

姑饮酒宴乐。

以图一时之快。

离所谓不鼓缶而歌。

则大耋之嗟凶。

此爻辞以有孚者饮酒为用。

可见其位已至。

其时已穷。

无可作为。

亦惟沉湎醉梦而已。

过贪饮。

遂至濡其首。

饮而濡首。

又与求济涉而濡者不同。

以在上。

亦称首。

则与既济上六濡其首相类似。

但既济以涉水而濡。

此则以饮酒而濡。

濡同而所以濡不同。

济涉之濡。

进之过也。

饮酒之濡。

退之过也。

未济之终以饮酒。

饮而终以濡首。

是天道之穷。

人道之坏。

将谁咎哉。

故曰无咎。

言无可咎也。

六五无悔。

已明悔之自我。

上九无咎。

更明咎之在人。

人之不臧。

事之不济。

则虽有孚。

亦奚为哉。

而易之道。

上当变也。

故终之曰有孚失是。

此语为全易辞之终。

包全卦爻用之概义。

一精一微深广。

人不易知。

而上九两称有孚。

尤有至理。

盖乾坤为易之门。

坎离为易之钥。

上经终于坎离。

而离在后。

下经终于既未济。

而未济在末。

此义人或知之。

圣人之心。

与天地同纪。

天地不尽。

乾坤不亡。

坎离亦不竭。

则坎与离交一合之。

既未济亦永不分。

水火二者。

无时可无之。

日月二者。

无地能亡之。

则未济虽终不终。

虽穷不穷。

不终必有生。

不穷必有成。

生成之功。

自和合来。

此必有孚而后济其未济。

孚于所生。

孚也。

孚于所成。

孚也。

故两称有孚。

生者乾与坤。

天与地。

成者坎与离。

水与火。

此前之孚。

孚于乾坤。

后之孚。

孚于坎离。

即一孚于天道。

一孚于人道。

坎离人道。

离合则见于未既济。

既济合矣。

未既离之。

离则必合。

则贵在孚。

孚则非离而为合。

非未济而仍既济。

故曰有孚失是。

是字犹此字。

指可。

指道之穷可。

指易之终可。

既有孚则失之矣。

失未济则反得济。

失穷反通。

失终反始。

此是也。

即犹自是而始之意。

古是与始同音。

其义亦通。

故失是即失此。

而终又始也。

惟在上九之用。

实终穷矣。

终穷者。

故见其沉醉于酒。

将无知也。

无为也。

是天地且浑沦。

人物同草昧矣。

则岂非易之终。

道之穷乎。

故言易者。

须于爻象求之。

象曰。

饮酒濡首。

亦不知节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盖圣人明易设辞。

在立人道。

人不知节。

则不孚天时之终穷。

所谓人道。

在尽人以顺天。

果尽人事。

安能沉湎荒一婬一而无节乎。

人不知节。

乃惟顺时之穷。

易之终。

此一语实含无穷慨惜之意。

节者节卦。

止也。

不知止者。

将何行。

人而不知止。

其害岂独不济哉。

此道之贵止。

而孚之贵知止。

全卦已终。

终以知止之义。

即大学止干至善之道。

实以未济反于艮。

遂不知止。

艮为人道。

反艮者。

悖人道矣。

《宗主疏述》

最后一语。

有孚失是。

此四字。

实属全易终结之辞。

非专属于未济上爻。

亦非属于未济一卦者。

此四字颇与乾卦之用九。

坤卦之用六。

两辞相类。

用九指全易各一陽一爻之用。

如初九。

九二。

九三。

九四。

九五。

上九。

凡称九者。

必为一陽一爻。

必分于乾之爻。

如初九即乾之潜龙勿用。

上九即乾之亢龙有悔。

卦虽非乾。

爻用不异。

故以用九别之。

用九有辞。

即指其在各卦之九。

其用仍附于乾。

而为群龙无首之象。

以不在乾。

故无首。

以为乾爻。

故称龙。

以其非乾之乾。

而用同乾。

则附于乾之后也。

坤之用六亦如之。

各卦之一陰一爻称六者。

如初六。

六二。

六三。

六一四。

六五。

上六。

皆用六。

皆坤爻之一。

初六即坤之履霜冰至。

上六即坤之龙战元黄。

以其非坤之坤。

而用同坤。

则附于坤之后也。

利永贞之辞。

即坤之辞。

而略别于坤。

永贞为本。

非坤则兼见其利。

此利永贞。

亦用六之辞。

而为各一陰一爻之用也。

未济之有孚失是。

亦与用九用六同例。

以非未济。

而同于未济耳。

未济为六十四卦之终。

终于上九。

而有孚失是。

即自上九之终。

推至全易之终。

此所谓终之至也。

而曰有孚者。

终而不终。

绝而不绝。

虽未济而有孚也。

有孚。

有合也。

中孚之义。

一陰一在一陽一中。

未济之上。

一陽一在一陰一外。

是反也。

而易之道。

不忍其反。

终使之孚。

谓反者数。

而孚者道也。

道不变。

数易移此反而孚。

变而常也。

变不失其常。

则与天地同纪。

乾坤不毁。

则易之门户永存。

易道不改。

则物之利济可望。

此以未济而终于有孚也。

失是者。

失其正也。

失其本始也。

是者自是始。

字上为日。

下为正。

日正天中。

如日正午。

日午则光无不被。

德无不达。

而失之者。

则非东即西。

非升即落。

易以顺变为用。

变与正反。

失正者失常。

失常者不久。

故未济者不可久。

而济则得其正矣。

易卦以二五为中。

九五为正。

未济原失其正。

上九又非其位。

此失是者。

上九之德。

未济之占。

而推之全易。

则恰成变例。

变例者。

由动见之。

未济一动。

则变于既济。

此上九一变。

而降为九五。

刚又孚于正矣。

上变为五。

偏变为正。

则终变非终。

绝变不绝。

此一爻之进退。

关乎全易之正变。

孚于正变。

以就于正。

其途殊而归同也。

又是为始。

古音同也。

失始者。

失乾之用。

乾知大始。

未济者。

男之穷。

即乾之终。

失乾之始。

而望于坤之终。

则未济者。

转以济。

济于俯一陽一以就一陰一。

反刚以为柔也。

水火互易其位。

则失乾者反得之。

一陽一者天下之至动者。

健者天下之至强者。

未济外一陽一内一陰一。

弃健就顺。

此失是之由来。

而全易则以其失。

反成其得。

正如大过反为中孚。

小过反为颐。

一陰一反主于内。

则一陽一客于外。

是失是者。

转得是矣。

是字实为易字变体。

易上为日。

与是字同。

下为勿。

与正字近。

勿者物也。

属一陰一。

古篆如月字。

正字原兼日月言。

凡中天者皆正也。

一止为正。

止于一也。

而楷书作疋。

疋同匹。

匹配也。

物之生也。

必有其匹。

月之明也。

必因于日。

是字兼日月之明。

合一陰一陽一以正。

此即全易首于乾坤。

下经始于咸恒之义也。

咸者善感。

月之明也。

必感于日。

恒者不变。

日之行也。

永守其常。

故日为恒星。

月以夜明。

两者匹配。

而是见焉。

物自是生。

用自是成。

有易则有匹。

有生则有合。

此生与成。

不得外匹合之道。

乖日月之行也。

即未济者。

离为日。

而坎为月。

既济坎在上。

为正下有日。

未济离在上。

为日下有正。

故是字未济之象。

而失是。

则反于既济矣。

失始而有终。

此坤道也。

坤先于乾。

则地天泰。

此有孚失是。

即将交泰矣。

未济而易以泰。

岂非天地生生不已。

息息相通之道乎。

故以此四字殿全易。

为旨至深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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