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宣圣讲义》中孚上巽下兑《易经证释》中孚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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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证释 - 中孚卦

易经证释

中孚卦

孔子《宣圣讲义》

中孚上巽下兑。

风行泽上。

四一陽一二一陰一。

与涣节之三一陰一三一陽一者异。

节兑在坎下。

中孚兑在巽下。

涣巽在坎上。

中孚巽在兑上。

是得涣节者各半。

即以涣之上。

合节之下也。

卦由节变来。

涣以风行水上。

而生离散之情。

节以水在泽上。

而有节制之用。

中孚则以风行泽上。

而得中行之道。

是中孚者鉴于涣节之过。

而折之以中。

中则不过。

过于离散则涣。

过于制止则节。

中孚以不涣而有交和之用。

不节而有中道之功。

此中孚具中庸之德。

中和之道。

不偏不倚。

不漫不枝。

而一之于道。

齐之于德而无所失也。

故中孚与小过往来。

中孚致于中行。

小过失其中道。

此相反之行也。

反者刚柔异位。

始终异德。

刚以孚于中柔。

则为中孚。

柔以挟于中刚。

则为小过。

盖即以内外刚柔别之。

中孚者。

象颐而得其正。

颐名养正。

以未得正待乎养也。

中孚则二五正位。

明已得其正矣。

四一陽一居于始末。

两一陰一涵于中间。

柔以翕纳其刚刚以卫抱其柔。

两情相孚。

而同集于中。

故曰中孚。

以六爻截初上自二至五。

成一刚一柔。

符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道。

此中孚之所由来也。

其象即类颐。

又类离。

以一陽一包一陰一。

有其始终也。

颐以养正为先。

离以光明为尚内得其养。

外昭其文。

充实而有光辉。

安贞而具刚健。

悦以在内。

巽以持外。

风行而审于权宜。

泽沛而适于和悦。

此中孚上下本德。

已兼美善。

而有其体用矣。

卦中互山雷颐。

其道亦相近。

颐以虚中善受。

恢廓有容。

中孚更以中正适时。

刚柔共济。

较又胜之。

故中孚者。

致其中和。

达于中庸。

以用其中于一切。

则无不适道。

无不成德。

此周易以中孚殿全易六十四卦之次。

而辟卦以中孚始全岁四时之序也。

孚者信也。

和也。

化也。

鸟之生雏由于一卵一之孵化。

此生化之机。

协于天地。

着于人物。

莫不信也。

信以为德。

则天下从之。

信以为业。

则万事兴焉又信者伸之也。

举以为则。

昭乎天下。

不二也。

故信于一。

信于中。

中一不失。

人物同信。

此即孚也。

和也。

化和。

蔑以加矣。

传曰节而信之。

故受之以中孚。

以节止之者。

或虞其过止。

而生抑制之害。

或以其多度。

而有纷纠之忧。

故以道伸之。

以德信之。

俾不至于过节。

过节之节。

节之敝也。

惟中节为节之善。

发而中节。

即中和。

即中孚。

言止而能行。

制而能达。

限量之而合于度。

收纳之而成其利。

乃适于中行。

从容中道内有其诚。

斯外显其信。

中正于善。

斯表明其德。

此合大学之道。

中庸之功。

而一之者。

故中孚。

道之至也。

德之极也。

天地尚不违。

况于人乎。

以时令言。

闭藏之冬。

凋残之日。

而一一陽一来复。

生机暗动。

此冬至之节。

日行南返一陽一气复育。

文德乃昭。

生意初胚。

天心可见。

此中孚与地雷复相应。

而斡旋于天地间。

交育于无形中。

以大其道。

以宏其功。

使物无穷。

使数无终穷而复返。

终而有始。

周流往还。

风行泽止。

运以太钧。

握其至理。

推之无垠建其纲纪者也。

一陽一奇而多。

一陰一偶而寡。

寡者主中。

多者运行于上下。

中以安贞。

而有顺承之心。

表以刚健。

而协中正之位。

位以德明。

时以位贵。

莫之见闻况兮若届。

莫之扪搎。

芴兮若在。

此中诚而信于外。

内柔顺而远着其仁一爱一。

衡以不过。

而推之咸逮。

约以不偏。

而彰诸欲盖。

此一精一妙之道。

天莫争其功,微茫之德。

地莫夺其庸。

人道之极。

而物情之中。

故卦名中孚。

已着其用矣。

小过与之往来。

已显其行矣。

细绎爻象与辞。

足推衍其不尽矣。

《宗主附注》

中孚为辟卦之始。

时当夏冬至。

今讲中孚。

恰当冬至之前。

时与数合。

天与人同。

此可见讲易非经可比。

古人所谓见天心。

于兹益信。

中孚者。

大过之反。

而周易则与小过为往来卦。

大过则与颐往来。

颐与小过则相反。

既上下易位也。

山雷为颐。

雷山为小过。

泽风为大过。

风泽为中孚。

此四卦交错其道。

互反其行。

而在六十四卦中。

皆为独有卦。

或曰纯卦。

或曰质卦。

亦可名之为孤卦。

以其象属于独有。

不与他卦同。

易之独有卦八。

乾,坤,坎,离,与此四卦是也。

除此八卦外。

皆以一卦颠倒成两卦。

如屯,蒙,咸,恒,之类。

凡五十六卦。

实只二十八卦。

屯倒即蒙。

咸倒即恒。

原无异也。

惟乾坤八卦真倒差。

故名独有。

言不与他卦共其体也。

周易上经三十。

独有卦者,乾坤坎离颐大过六卦。

合其余同体而倒为两卦者。

虽曰二十四。

实止十二卦。

则上经实十八卦。

下经亦如之。

同体成两者三十二卦。

实止十六卦。

加以中孚小过二独有卦。

亦符十八之数。

两经合为三十六卦。

此周天之数。

为天地人物之纲纪。

恰尽全易之变。

而赅万有之情。

故上下经之卦数原平均。

无多寡之差也。

独有卦上经多。

下经者少。

上经明天地自然之象。

下经明人物生化之形。

亦犹先后天也。

先天出于独。

后天成于偶。

独者不合不生。

偶者以生为化。

此奇偶之变。

为变化之机也。

下经三十二,皆偶合之卦。

而中孚小过独有。

是后天孤一陽一不生。

孤一陰一不化之例。

惟中孚小过。

虽独而仍未孤。

则以原由两卦合成。

与颐大过相类。

此四卦仍后天之象。

生化之原。

与乾坤坎离四者。

乃有别矣。

乾坤者,先天之元一精一。

坎离者,后天之父母。

此生于独。

成于孤。

不得合偶为象。

而颐大过,中孚小过。

则生于偶合。

成为独孤。

此即生即化之后。

而犹存其元一精一元质之象。

非纯乎先天之者。

而下经以中孚小过,殿于三十卦之后。

即明示天地之变。

由一而众者。

天地之终。

亦由众而一。

此大还原返本之象。

与颐大过在中间奇分偶合之象应。

而不以置之全易末。

却留即未济以大终者。

明天地之道。

周流不已。

终则有始。

返而仍出。

伏而又起。

故以即未济示其往复无尽之象。

而不以中孚小过终。

正如一岁之令。

终于腊。

而中孚则冬至也。

以周正建子言。

中孚为岁之始。

以夏正建寅言。

中孚为冬之中。

此中孚赅气之终始。

物之生成。

时之藏发道之伸缩。

而握其机。

得其本者。

故中孚者。

中和也。

孚又信也。

信者必和。

和者必信。

五德信在中。

亦居末。

此中孚为岁气之始。

一一陽一来复之时也。

一陽一外内一陰一。

一陰一以育一陽一。

柔中刚表。

刚以卫柔。

故曰中孚。

孚于中也。

中孚,豚鱼吉。

利涉大川利贞。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彖辞也。

中孚为全易孚于道体之卦。

而为道儒示教明行之象。

不独为卜筮也。

凡六十四卦中有言孚者。

六十四卦爻中有称中者。

皆关中孚。

而以二五正位为中之表率。

内外相应为孚之轨范。

正位得中。

则行不偏。

内外得应。

则德不孤。

此中孚之称。

即由不偏不孤来。

盖一陰一陽一者,以孚而后生化。

上下者,以中而后安和。

生化者,万物之原。

安和者。

众生之本。

先有其原。

方见其生生不已。

先得其本。

方致于安安能迁。

此中孚为天地之基。

人物之母。

而莫非本于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道。

一合一辟之机耳。

以中孚四一陽一抱于外。

两一陰一育于中。

而二五得其中位。

三四适于中行。

三之与五。

二之与四。

互为其应。

一刚一柔。

一内一外相协以育相助以生。

三四者人物之纲。

生化之纪。

尤为后天之本。

而二五者。

天之垂范。

地之成形。

实为万有所瞻。

今三四以柔立于中。

二五以刚正于位。

履地之博厚。

戴天之高明。

人在中央。

物与无妄。

无妄之象。

亦近中孚。

以皆外有四一陽一。

中藏两一陰一也。

无妄之外。

尚有大畜。

亦同具此象。

惟二者上下有多寡之异。

中爻有偏静之嫌。

不若中孚之至道也。

而有偏全之分。

无妄偏于天。

故归于虚。

大畜偏于地。

故归于实。

实者物之徵。

故曰畜。

虚者数之象。

故曰妄。

妄则有灾眚之虞。

畜则成时用之义。

故曰大畜时也。

无妄灾也。

灾即非时。

时即非灾。

皆以偏而失全。

过而戾中。

遂不及中孚之道。

合于之善。

本乎至德者也。

中孚豚鱼吉者。

亦以卦象类乎大畜。

故称豚鱼。

豚鱼分言之。

为家所畜养之物。

关乎人之养生。

及财用之所孳息者。

人以物为食养。

豚鱼皆常用品。

家中畜之。

既以供食。

亦以弋利。

而有关于祭享祖先,宴会宾客。

肥甘之奉以娱老。

鲜美之品以序礼。

实人生不可少者。

故中孚揭出。

以喻人生之养。

与颐相近。

颐养有涉于噬嗑。

则有噬肉之辞观颐自求口实。

则关口腹之奉。

此中孚以豚鱼为喻。

而见养生之义焉。

又豚鱼合为一物者。

有河豚江豚之名。

鱼类生于大泽者。

中孚兑在下。

泽中所育以豚鱼为最美。

而上合巽风。

豚鱼知风。

水族而能识时。

亦中孚之道。

时中之用。

所由着也。

故取为彖辞之所象物。

豚鱼之生。

关于天时。

合乎地利。

用及人生。

功成物利。

此卦之德。

而明其为人物之所共信。

生化之所同。

孚者也。

孚于物者。

必孚于时。

利于人者。

必利于德。

中孚之时。

时中也。

中孚之德。

中行也。

而独取豚鱼者。

以易见之理。

证深微之道。

取恒遇之物。

徵不测之象。

言近而指远。

名细而类大。

此易辞之一精一不可量也。

以豚鱼之繁滋。

足备吾人之营养。

以物力之富庶。

足充事业之经纶。

此所以着明由豚鱼之肥一美。

而徵及人生之富尊荣。

惟豚鱼之蕃息。

而见物力之充盈丰备。

信则昭于微物。

德可推诸无尽。

名则始于日用。

功可达于无垠。

此中孚之功。

足以济时。

而中孚之用。

足以惠民。

济时则天地化育之源。

惠民则圣贤治平之本。

仍本于风行以立教。

泽沛以布政之义。

而卦上下合德。

共成中和者也。

天地以位。

万物以育。

尚何有于人生。

尚何忧乎物力哉。

豚鱼之吉。

实自山天大畜,推其不尽之用。

而由天雷无妄。

证其存诚之谛者也。

至成无妄。

惟诚能生物。

不诚无物。

大畜者物之畜。

既德之畜。

而必自诚致之。

所谓为物不二。

则生物不测。

中孚兼无妄大畜。

而得其中和。

则其生物之功可知。

且中庸曰,诚者非自成已而已也。

所以成物也。

成物之道。

必先成已。

此诚能成物而中孚有其诚矣。

推之成物。

亦无不宜。

故信及豚鱼。

则何物不同成哉。

吉属豚鱼。

则何行而不利哉。

故曰利涉大川,利贞。

言利及于远。

而诚存其中也。

以风行泽上。

亦如涣。

而有舟筏渡水之功。

外刚中柔兼乾坤之德。

故曰利贞。

盖言一性一情之正也。

人道法坤。

三四两爻。

坤也。

而人师之。

以为利贞。

是本乎一性一情。

推其顺承。

以成归于天。

人物之始末也。

故中孚无不利。

而以贞成之。

所行无不宜。

而以利涉称。

本夫乾坤之道。

契乎风泽之行。

如豚鱼之滋生。

其利不可限量矣。

彖曰,中孚。

柔在内,而刚得中。

说而巽孚。

乃化邦也。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利涉大川。

乘木舟虚也。

中孚以利贞。

乃应乎天也。

孔子《宣圣讲义》

孚以利贞称者。

由于柔之善顺承。

柔以承刚。

水乃浮舟。

泽乃济木。

浮济之利。

必始于厚载之德。

柔顺之行。

必孚于刚健之道。

是以利贞合乾坤之用。

宏生成之功。

故曰应天。

以卦言,柔在人爻。

上下皆刚。

而下者必应其上。

以一陽一主升。

志在远也。

天以纯一陽一而后高明。

舟以轻举而后利涉。

此刚一陽一之用。

天之道也。

更由卦用言。

兑泽以承巽木。

泽水以行风帆。

天之所生。

地之所成。

如风与水。

皆本天所生者。

合以为行。

仍应乎天。

故逆风不一良于行。

逆流不顺其势。

为其不应乎天也。

而人亦如之。

以法乎地为其始。

以应乎天为其成。

故安贞以秉坤。

刚健以成乾。

坤乾既合。

利贞斯至。

所谓一性一情也。

一性一以葆其贞。

情以致其利则有固孚于乾之正。

而九二则属于乾之中。

以乾卦言如是也。

则两刚得中。

一一陽一居正。

乃中孚象。

明其为一陽一德之复。

与冬至应为地雷复也。

复以一一陽一起于地下。

示气之初生。

中孚以二一陰一接于上下。

示道之中正。

则天道恒久。

而地道随时也。

恒久见于中位。

随时昭于始终。

中孚以一陽一始。

以一陽一终。

与复之刚始柔终者不同。

此常变之别。

先后天之分也。

然中孚象合两柔。

卦成二女。

亦有其变合之义。

而成其生化之功。

故曰中孚。

以四一陽一与中一陰一孚也。

上下虽若协。

中外却能相信。

如男子有室,而不远其行,女子有家。

而恒一其志。

此上下既夫妻也。

巽以伏入而就下。

兑以见出而亲上。

长女喻夫。

以情协其内。

少女如妇。

以德相其外。

此柔刚两得一陽一陰一共孚之象也。

故曰说而巽孚。

乃化邦也。

内说外巽。

上巽以就下。

下说以尊上。

泽而承风。

金以御木。

相承相制。

相弼相求。

此五行之情。

不相害。

反相成。

说于内则和。

巽于外则乐。

和乐无间。

家道以兴。

此家人卦以男正位乎外。

女正位乎内。

为同正也。

中孚亦如之。

盖中孚九二。

虽异于家人之六二。

而家人之中女。

有类似中孚之少女。

以离兑皆一陰一卦。

而离一陰一在中。

兑一陰一在上中上之异。

既近远之殊。

故兑近而离远。

近者易亲。

远者易正。

此中孚以兑之上。

合巽之初。

两柔并行。

主持中道。

言其虽为柔。

而皆主爻也。

主其位。

以从于正。

则上下亦同正矣。

正以令于众。

则无不化。

故曰乃化邦。

言如诗二南之化南国。

实自男一女之正始。

夫妇者。

人伦之本。

男一女正则家齐。

家齐则国治。

国治则天下平。

此化邦由其功德。

而以内外之孚。

巽兑之合。

共成其德。

乃大其化。

故曰孚。

和也,化也,信也。

豚鱼吉者,以中孚之德。

信及豚鱼。

物也犹言。

而况于人乎。

此中孚无不孚也。

利涉大川者。

以巽木兼风而加于泽。

正如涣之象。

乘木舟以行。

而舟虚者。

虚以载物。

舟之中虚。

乃能多载。

若中实者。

将何载哉。

而以卦爻中虚。

上下皆实。

是表有而中空。

宜其称利涉矣。

斯句盖伏舟船之象。

以木能浮。

而必虚其中。

方便于载重致远。

若徒有木。

所乘者有限。

不足尽利涉之功。

此圣人因卦象以制品物。

利民而阜生也。

中孚以利贞称者。

由于柔之善顺承。

柔以承刚。

水乃浮舟。

泽乃济木。

浮济之利。

必始于厚载之德。

柔顺之行。

必孚于刚健之道。

是以利贞合乾坤之用。

宏生成之功。

故曰应天。

以卦言柔在人爻。

上下皆刚。

而下者必应其上。

以一陽一主升。

志在远也。

天以纯一陽一而后高明。

舟以轻举而后利涉。

此刚一陽一之用。

天之道也。

更由卦用言。

兑泽以承巽木。

泽水以行风帆。

天之所生。

地之所成。

如风与水。

皆本天所生者。

合以为行。

仍应乎天。

故逆风不一良于行逆流不顺其势。

为其不应乎天也。

而人亦如之。

以法乎地为其始。

以应乎天为其成。

故安贞以秉坤刚健以成乾。

坤乾既合。

利贞斯至所谓一性一情也。

一性一以葆其贞。

情以致其利则有为有守。

可止可行。

中孚之道。

不偏不过。

一之以中。

此行止咸宜。

守为并顺。

而先尽其人力。

终则孚于天功者也。

人事者。

柔以为始。

刚以成终。

一陰一以涵中。

一陽一以卫于表。

则天地不二其德。

而覆载不限其行。

故四德以利贞称。

言有不诚。

乃生其物也。

诚合于贞。

物着其利。

此内外之无不备。

而刚柔之情无不孚也。

惟中能孚乃中。

失中者不孚。

未孚者非中。

此中庸中和为大本与达德。

不可离也。

大本者。

贞之着。

达德者。

利之昭。

故利贞亦既中孚异名。

中存其贞。

孚致其利。

利及诸物。

贞返诸躬。

一也二也。

二而一也。

此中孚大用。

为天下所共遵率。

万行所同迪循。

无往不宜。

无为不中。

道之至也。

德之至也。

而取象于风行于泽。

木涉于水二。

二者必孚而后大其功。

天之本行。

地之至用。

人以师之。

物以则焉。

此中孚之效化。

及万邦。

莫与争其大。

中孚之善。

信及豚鱼。

莫与语其微。

何哉。

中虚以厚载。

表实以防沉。

此发于地而应乎天也。

故曰中孚。

故称利贞。

象曰:泽上有风君子以议狱缓死。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全卦象辞。

明人道也。

中孚兑与巽合。

成泽上有风之象。

不称风行泽上。

如涣卦倒者。

以兑之主爻在上。

恰与巽主相接。

合成中柔。

是虽巽风在上。

而其志就下。

兑之志成乾卦。

以下为往。

故先泽而后风行。

明用重在下也。

泽上之风。

与水上同。

而泽者水之聚推为恩泽沛及之象。

以泽为重。

则风所及处。

皆泽所沛。

犹政教所行处。

皆恩泽所施。

德之昭也。

故风不虚行泽。

泽无目吝。

于人为聿昭厥德。

广仁以成德。

阜利以成用。

此中孚与涣异也。

政令之施。

明德普及。

有其先后重轻之序。

中孚以中和为本。

必先其所宜。

先重其所必重。

此人道体天立极。

应时制宜。

不可忽也。

人之生也。

先求其所生。

而重其安和之序。

调达之情。

故君子于此有劝善规过。

除暴安良之心。

将以全民之生。

保民之居。

使皆乐其业。

和其情。

适其俗。

以无害无苦。

此政不废刑。

讼必有狱。

为求民情之平。

而致久安长治也。

故于中和之象。

而以五爻在中乃孚。

故曰中孚。

初上非中故不孚。

不孚不信。

故爻辞如此不急置之死。

是宽猛相济。

刚柔得中。

适如卦用也。

议狱则可见其仍不废法。

缓死则可见其无滥用刑。

则民畏其威。

而又怀其惠。

守其法。

而易感其恩。

恶者有所惩。

善者有所劝。

莠者有所戒。

良者有所保。

此中孚之道。

中和之功也。

且两柔居中。

两刚得正。

中则无过。

正则无私。

无过则得其平。

无私则归诸公。

公平之行。

民无不信。

此曹岁以小大之狱必以情。

为上思利民之忠。

可使一战也。

民心之得。

必自刑赏。

民情之服。

尤在刑罚。

故听讼折狱。

为格致之所重。

民之为恶犯罪固宜诛。

而得其情。

则宜哀矜。

而非可喜。

以生活易干邪一婬一。

饥寒迫为盗贼。

生之不保。

法无以惧之。

居之不安。

刑无以怀之。

今古一也。

而中孚则求其至中。

纳于至和。

期于至信。

上下同孚。

以应乎天。

天德好生。

故书曰罪疑维轻。

功疑惟重。

与其杀不辜。

宁失不经。

此体上天之德。

而重人物之生。

不敢滥刑以虐民。

轻诛以易命也。

死之固有辞。

而既死不可复生。

刑之固本法。

而用刑不如用教。

中孚以巽在外。

仍寓有以教淑民。

以化代罪之旨。

以中孚之时。

冬至之日。

一一陽一来复。

天道重生。

尤宜仰承天时。

暂缓执决。

此人道法天。

而为政以德者也。

故狱虽议。

而囚不诛。

律虽严。

而死可缓。

此当推诸月令。

证之上世。

以尽经文微义者也。

初九,虞吉。

有他不燕。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初九爻辞也。

初九在下。

以兑之志在成乾。

主爻在六三。

刚以随柔。

初九外与六一四应。

柔以协刚。

其情多虞。

虞者度也。

虞也。

又忖也。

以度量之后。

则慎于其行。

故占吉。

而心终多忖。

情或有他。

则不克执其中。

而易纷其志。

故曰有他。

言有别求也。

或别度其所为。

而心不定。

或他图其所欲。

而情不安。

则初九以远于中爻,乃有之。

故曰不燕。

燕安也。

古通晏。

安乐和悦之谓。

燕居既安居。

安闲逸豫。

无忧无患之时。

则以初九多虞。

乃成不燕之象。

此六字相随而至。

以善忖度而占吉。

以多忧疑而生心。

遂不得安闲自在。

盖初在下。

原非孚卦。

必自二至五爻。

在中乃孚。

故曰中孚。

初上非中。

故不孚不孚不信。

故爻辞如此。

象曰,初九虞吉。

志未变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言其占吉。

以志不变。

虽多忖度。

而无二心。

此一陽一刚本德。

故吉。

奈初与四应。

柔以间之。

遂生异心。

而有他。

是以不安燕于其位。

则志亦变。

而非初之吉矣。

然初九潜龙勿用之时。

虽有他思。

而原志不变。

故仍占吉。

是吉由不变来。

如变而失本志。

既失其吉。

此爻辞言外之旨。

或曰初九。

刚以主柔。

下以希上。

终难安其位。

故爻称多虞而有他。

不得安燕。

势所必至。

固亦辞之兼义。

果审于中道。

断无他求。

何不安哉。

此释文以志未变。

明吉之由来。

重在克致于中和。

而毋旁徨于歧道耳。

九二鸣鹤在一陰一。

其子和之我有好爵。

吾与尔一靡一之。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九二爻辞也。

九二内卦之中。

而柔加刚上与九。

与九五同得中位。

中介三四两柔。

刚以率柔。

大以领小。

故有鹤鸣子和之象。

和者和也。

信也。

鹤超群高举。

而非俗禽。

其鸣有信。

母子相和。

信之至也。

孚之至也。

在一陰一者亦有相孚之义。

以位柔而爻刚。

正如鹤为一陽一鸟。

高飞于天。

而止鸣于一陰一处。

得其憩所。

是皆相孚。

正以九二与六一四同功异位。

相得相协。

如鸣之有和。

母一之有子。

道不孤而行有助也。

以鸣鹤之得和。

见孚化之及于禽鸟。

亦彖辞化及豚鱼之义。

禽鸟飞鸣。

自得其乐。

母雏聚处。

同乐其生。

人类亦然。

上有其恩。

下怀其德。

臣忠其事君嘉其勋。

上下相孚。

功庸有赏。

所谓信赏者也。

故曰我有好爵。

吾与尔一靡一之。

好爵者,高位盛名。

厚禄荣秩。

以赏有功。

以褒有庸者也。

上以是明其大公。

下以之感其至德。

不徇于私。

不阿其好。

此君臣明良。

朝野安定之象。

故曰一靡一。

一靡一者莫不及也。

言如风之披一靡一众草。

又古通縻维絷也。

如诗云。

絷之维之。

言上以好爵系其下之心。

下以忠诚报其上之德。

恩德不失。

政治乃成。

至诚无二。

至公无私。

则国之爵位。

君所秉衡如天之雨露。

地之生成。

不见其功。

而莫与争。

不见其德。

而莫与大。

其相孚相信。

亦如鹤鸣而得子之和也。

称爵者。

爵亦禽也。

古者以禽一兽识位之高下。

虫鱼章秩之尊卑。

皆取其类相从。

德相及。

而不乱也。

中孚之用。

既在此。

物犹相孚而况人乎。

象曰,其子和之。

中心愿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九二刚柔相得。

情一性一以和。

有如鹤鸣而得子和之。

天一性一之乐。

至诚至信。

物情之真。

无伪无饰。

发于中心所愿者也。

与其他唱和不同。

唱而和之者。

必同其心。

所谓同声相应。

同气相求。

声气着于外。

应求启于中。

如洛钟应乎铜山。

铁鍼吸于磁石。

此无生之物也。

而在有生者。

则如子之于母。

雏之于鸟。

一性一情所感。

诚意斯通。

此九二之和。

乃中心之愿。

非有所使也。

有故为之也。

在泰卦六一四。

亦曰不成以孚。

中心愿也。

与此相应。

皆孚之至也。

不成而孚。

既出于自然。

成于自一性一。

不加命令。

不假作为。

故曰不戒。

不必介意之意。

不生于心而自孚。

不因于事而相信。

此中心之愿。

不假人力。

不藉外势者也。

故喻以鹤鸣而子和之。

推之上一位有命。

无不信从。

上以事业命其下。

臣以忠勤报其君。

而以下之勋劳。

得上之懋赏。

国之爵位嘉臣之功庸。

故曰我有好爵。

与尔一靡一整。

言亦如鹤之母子和鸣也。

以九二在中亦。

孚中心之象。

而兑主口舌。

自有唱和之情。

二四相间。

刚柔相就。

在下之中位。

正如功臣之获赏。

尊荣而不忘其忠。

崇贵而不过其上。

上有九五。

故九二为内之主。

臣之尊。

得位乘时,而不失坤德。

坤所谓妻道也。

臣道也。

臣虽有美。

含之以从王事。

则九二之用。

实自六一四来。

六三得敌。

或鼓。

或罢。

或泣。

或歌。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六三爻辞也。

六三与上九应。

一刚一柔。

得敌配之象。

而三五同功。

亦以刚柔错应。

一内一外。

犹匹敌之情。

中孚得名。

既由二与四、三与五。

各相孚也。

以三为一陽一位。

六为一陰一爻。

一陰一以加一陽一。

内以望外。

而为兑主爻。

又属人爻之始。

本中孚大用。

在中爻两柔。

分孚于下上两刚。

是以爻用或上或下。

或前或后。

而其为德。

或柔或刚。

或忧或喜。

故辞以鼓罢泣歌。

明其情之无定。

而为乐或忧各半也。

鼓者勇进之时。

罢者引退之日。

泣者艰危之际。

歌者安乐之间。

皆非定也。

以就于九五之正。

则鼓且歌。

以返于三四两柔。

则罢以泣。

而亦可视为同见异情。

如有勇而奋进者。

则鼓歌。

因怯而悄退者。

则罢泣视其人之情。

明其志之异耳。

盖六三无位。

而重柔难守。

居兑主爻接巽主位。

二一陰一相联。

在内则悦泽而有声。

对外则进退而莫定。

巽主进退。

六一四主降。

退则返于三爻。

而兑主说言。

柔多忧思。

思则发为歌泣处于中而失所正。

据于柔而不得安,故情不能同。

而行亦无由一也。

象曰,或鼓或罢。

位不当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六三非正位。

而介于九二之前。

刚柔难调。

虽望于九五。

而阻于六一四之后。

上下难和。

是孚之不得。

情之莫定。

实由位之不当也。

六一四,月几望。

马匹亡。

无咎。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六一四爻辞也。

六一四巽之主爻。

巽为伏入。

与兑之见出反。

是四与三之异。

爻位皆柔。

而下与九二应。

交错之应。

与正应有别。

中孚重在错应。

故三与五应。

四与二应。

二五得正。

三四不得正。

故三四爻不及二五之吉。

六一四介近九五。

如月之几望。

以未全圆也。

而时有待。

光明犹亏。

则行不满足其志。

而有马匹亡失之占。

马亡则行艰。

此巽主进退。

得时则进。

失时则退。

今六一四非时。

故马匹亡。

然以下有九二之应。

退而就于正。

以为守。

仍免于咎。

中孚之象。

有与小畜相类。

小畜亦以六一四一爻为一陰一。

一陰一不协于一陽一。

则资以行之马匹亡失。

乃不利于行。

而卦求于外。

以上有九五上九。

方尽其提携之力也。

上既有振拔之势。

而时当亏缺之忧。

故行不宜。

而尚可守。

守则无咎。

盖六一四自弃于同类。

以与六三背驰。

柔不思降而求升。

虽可近于五。

而反远于二。

遂失所丽。

如月之未望。

光辉未充实。

有马而失之。

将何行哉。

在需卦曰良马逐。

利艰贞。

以马本乾象六一四坤爻坤位。

惟利一牝一马之贞。

此有马而不克乘也。

称匹者。

一马奇数。

而有偶。

如物之有匹配。

以六一四一陰一爻。

一陰一数偶。

故六三得敌。

六一四称匹。

匹犹敌也。

得其偶乘。

而又亡之。

是重明其不一良于行耳。

古者驾车之马。

或二或四。

取其捷足利于行进也。

三四以柔。

秉安贞之吉。

乃健捷是图。

宜乎不克成其用矣。

此三四爻皆以柔而非位。

情一欲孚而德不信。

志欲和而位失中。

位时不宜。

行动有悔。

而占无咎者。

以孚既济中爻。

且得九二错应耳。

象曰,马匹亡。

绝类上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六一四在外卦之始。

原与既济六一四类似。

而下为六三。

两柔相从。

以其类聚。

是济而未济。

中而未和,故爻辞称马匹亡。

而当月几望之际。

将望而未望。

正如将济而不济。

其明亏一线。

功亏一篑。

行止于将成。

物失于既备。

此马虽有。

而未得乘。

盖忽焉亡失。

不克遂其千里之行也。

以其志在急行。

反阻其行。

心图大功。

反败其功。

此反中孚而为过也。

过犹不及。

故释文以马之亡。

乃由于自绝其类。

而妄干上进耳。

六三六一四,类也。

而在下宜升。

在上宜降。

六一四以降就正于九二为得。

今乃绝于同类。

求于上升。

悖柔降之行。

妄安贞之吉。

始使已备之马亡失。

是求速而反滞。

欲进而反退。

而妄于前进。

外而忘于内附。

故曰绝类。

言自绝于类。

是与众背驰也。

又此句亦可指马之亡。

为马之自失其群。

失群而逸。

不克成良马之逐。

与大畜六三异矣。

而中孚重孚。

不孚则不利于行。

绝类离群。

皆不孚之行,皆失艰贞之旨。

利本于贞。

不自贞,将何守。

不能守,将安行。

故六一四以下孚九二为得中有守。

巽主进退。

退必以时。

时退而进。

自罹于咎。

此亡马

在不知守,而急求上也。

上有九五。

固位正时宜。

而惟三之能从。

今六一四希近焉。

则与六三相忤矣。

九五,有孚挛如。

无咎。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九五爻辞也。

九五全卦正位。

外卦中爻。

秉乾九五之德。

与下九二同为得中,而非应。

却以三五刚柔错应。

因二五之中位。

包三四之中爻。

交错其道。

参伍以孚。

此孚之行。

大成于九五也。

而爻曰有孚挛如者。

言一陽一以率下两一陰一。

如绳索相连系而不离。

故曰挛。

如非果系也。

情志贯串。

行止牵属。

有如系耳。

在前小畜,亦曰有孚挛如。

谓小畜履皆以刚包柔。

小畜六一四履六三。

皆在中。

而履亦以兑在下。

与中孚同。

孚而后相系不离。

刚以系柔。

如剥之贯鱼,九五刚在正位。

群一陰一所望望。

众志咸归。

故有此辞。

而以刚之挈柔。

易为所蔽。

如君主引用小人。

不知不觉受其欺蒙之害。

是原有咎。

以位正者德自明。

纲纪严明。

是非辨晰。

则终免于咎。

此亦与彖利贞相应。

贞以为利。

则不失其正。

徇于私情。

孚亦非信矣。

两柔互于中爻。

一陰一柔得势。

恒易坏其贞一操一。

惟至刚能正之。

此九五克无咎矣。

象曰,有孚挛如。

位正当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之义也。

言九五以孚于下。

而相连属如挛。

不携贰。

不背叛。

位正而德中所致。

位正则时宜。

德中则用大。

大公无私。

光明有耀。

此九五之道。

飞龙在天之象。

孰能不服。

孰敢不臣。

臣服于下。

奉事其职。

此既九二我有好爵,与尔一靡一之之谓也。

正如鸣鹤而子和之。

中心所愿。

诚一不二。

恭慎不违。

君明臣良。

民安国泰。

宜其上下维系。

如挛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

贞凶。

孔子《宣圣讲义》

此中孚上九爻辞也。

上九穷则变。

变则反于中孚之道。

中孚反为小过。

一陽一反为一陰一所包。

是反常之象。

九二曰鸣鹤在一陰一。

其子和之。

是鸣息得其所也。

上九曰翰音登于天。

则鸣息非其时地矣。

翰音者。

鸡之别名。

为巽之象。

鸡之属,有雉有骛。

多野禽。

而栖于山林。

鸣于草野。

乃为常也。

今乃以其鸣之音。

上登于天。

是反常矣。

既家畜之鸡。

固以鸣贵。

而仍不得离于地。

今去地而升天。

异怪之象。

故曰贞凶。

贞者正而有守。

不正何守。

失守何贞。

此贞反凶。

言贞非所贞也。

又贞凶分言之亦可。

谓贞则返就于下而有守。

是自上下也。

今以鸣于地者而登于天。

则自下上。

虽贞亦凶。

为其不信也。

不信不孚。

失正不中。

中孚之用已极。

反为小过。

故有此占。

小过亦曰飞鸟遗之音。

不宜上宜下。

中孚之鸡。

既异飞鸟。

而竟登天。

是宜下者反上。

其凶可知。

或以翰音概一切禽羽之畜言。

不专指鸡。

斯亦兼义。

即他鸟亦鸣息于其所。

而不得遽作登天之思。

是失所已无可贞。

而非位又安有利哉。

上九君卦之上一位。

高而无位之地。

危而无辅之时。

苟自卑以就下。

与六三应。

犹可退守。

若据高而傲。

乘危而骄。

则凶宜矣。

用已将尽。

时位已极。

无可前进。

乃登于天。

虽在上又奚为哉。

守且不宜。

何况于行。

贞且未得何况于利。

此顺应时位者。

宜自返也。

象曰,翰音登于天。

何可长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上九爻辞。

不中不孚,以生息于地而登于天。

悖其生生之道。

忘乎时地之宜。

是象数反常。

反常者不可久。

故曰何可长也。

又长字亦可读上声。

言悖理之行。

违时之用。

不可助长之。

以贻无穷祸患。

在大畜上九向天之衢。

为道大行。

以其穷而能通。

德昭于下。

良能知止。

乃合于道。

中孚上九。

重刚在上。

顺巽风行。

不知所止。

乃超于危绝。

不克久长。

其数然也。

既悖于道。

失时非位。

而助长其千乖谬之行。

则为灾害。

可胜言哉。

中孚全卦。

以中四爻交错成孚为用。

初上无位。

不能中庸。

则不孚。

不利于行况上九当变之际。

无守之时。

宜其不可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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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宣圣讲义》中孚上巽下兑《易经证释》中孚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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