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文言文
《清史稿·严长明》原文及翻译
清史稿•列传二七二
【原文】
严长明,字道甫,一江一 宁人。
幼奇慧。
年十一,为李绂所赏,告方苞曰:“国器也!”遂从苞受业。
寻假馆扬州马氏,尽读其藏书。
高宗二十七年南巡,以诸生献赋,赐举人,用内阁中书,入军机。
长明通古今,多智数,工于奏牍,大学士刘统勋最奇其才。
户部奏天下钱粮杂项名目繁多,请并入地丁征收,长明曰:“今之杂项折征银,皆古正供也。
若去其名,他日吏忘之,谓其物官所需,必且再征,是使民重困也。”
统勋曰善,乃奏已之。
大学士一温一 福征大金川,欲长明从行,长明固辞。
退,有咎之者,答曰:“是将败没,吾奈何从之!”既而一温一 福果军溃以死,随往者皆荆
长明在军机七年,干敏异众,然亦以是见嫉。
其救罗浩源事,人尤喜称之。
浩源,云南粮道也。
分偿属吏汪应缴所亏帑金,有诏逾期即诛。
浩源缴不如数,逾期十日,牒请弛限。
上下其议,时统勋主试礼部,秋曹无敢任其事者。
长明因挝鼓入闱,见统勋,为言汪已捐复,将曳组绶出都,独坐浩源,义未协,宜仍责汪自缴。
统勋曰:“具疏稿乎?”
曰:“具。”
即振袖出之,辞义明晰。
疏入报可,狱遂解。
其他事多类此。
人有图其像祀之者。
三十六年,擢侍读。
尝扈跸①木兰,大雪中失橐扆②并所装物,越日,故吏以扆至。
问“何以知为吾物?”
曰:“军机官披羊裘者独君耳。”
长明劳而遣之。
后以忧归,遂不复出。
客毕沅所,为定奏词。
又主讲庐一陽一书院。
博学强记,所读书,或举问,无不能对。
为诗文用思周密,和易而当于情。
著毛诗地理疏证、五经算术补正、三经三史答问、石经考异、汉金石例、献徵馀录等书。
(选自《清史稿•列传二七二•文苑二》)
【译文】
严长明,字道甫,一江一 宁人。
年幼时十分聪慧。
十一岁时,他受到李绂赏识,李绂告诉方苞说:“他是治国的人才!”严长明于是跟从方苞学习 。
不久做客旅居在扬州马氏的家中,读遍了他家所有的藏书。
高宗二十七年南巡时,严长明率领当地的生员献赋,被赐为举人,被任用在内阁中书,进入军机处。
严长明通晓古今,富有谋术,擅长书写奏章,大学士刘统勋尤其认为他的才能奇特。
户部上奏说天下的田赋项目杂乱名目繁多,请求并入土地税和劳役税中征收,严长明说:“现在各种名目的税赋由实物折价征收银钱,都是自古以来的法定赋税。
如果去除了它的名目,以后的官吏如果忘记了这件事,说这些物资是官府所必需的,一定将会再次征收,这样会使百姓更加贫困。”
刘统勋说很好,于是上奏停止了之前的请求。
大学士一温一 福出征大金川,想要严长明跟随他一起出行,严长明坚决地拒绝了。
从朝廷上退下来后,有人责备他,严长明回答说:“这次出征将会被敌人歼灭,我为何要跟随他!”不久一温一 福果然军队溃败而亡,跟随他出征的人都死了。
严长明在军机处七年,办事干练敏捷异于众人,这样也就因此被人嫉妒。
他救罗浩源的事,人们尤其喜欢称道。
罗浩源,是负责云南漕粮的官员。
需要分担赔偿汪姓下属所亏欠的公款,朝廷有命令过期就要杀头。
罗浩源没有按规定数目上缴钱款,过了期限十天,写文书请求放宽期限。
皇上将他的请求一交一 付给官员们商议,当时刘统勋主管礼部,刑部没有人敢担任这件事。
严长明于是击鼓经过宫中小门,见到刘统勋,说汪姓官员已经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职,将带着官爵离京,只是定罗浩源的罪,道义上不符合,应该仍然追责汪姓官员自己缴纳亏空的公款。
刘统勋说:“拟定好了奏疏的草稿吗?”
严长明说:“写好了。”
马上从袖子里拿出奏疏,文章的内容十分明晰。
奏疏上报给皇帝之后被批准了,罗浩源的刑罚于是被解除了。
其他的事情很多类似于此。
有人画下他的像祭拜他。
乾隆三十六年,严长明被提拔为侍读。
曾经随侍皇帝出行至木兰围场,在大雪当中丢失了坐骑以及所驮的物品,过了一天,以前的属下带着他的坐骑找到他。
严长明问:“你凭什么知道这是我的东西呢?”
属下回答说:“军机处的官员中穿羊皮衣服的只有您而已。”
严长明慰劳了他,然后让他离开了。
之后,严长明因为父母去世而辞官归家,于是不再出来做官。
客居在毕沅的府中,为他确定奏章的措辞。
又在庐一陽一学院担任主讲。
严长明博学强记,所阅读的书籍,如果有人就其中内容提出问题,没有他不能回答的。
写作诗文思路周密严谨,措词一温一 和平易,情感恰当。
著有《毛诗地理疏证》、《五经算术补正》、《三经三史答问》、《石经考异》、《汉金石例》以及《献徵馀录》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