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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黄福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列传第四十二》
【原文】
黄福,字如锡,昌邑人。
上书论国家大计。
太祖奇之,超拜工部右侍郎。
建文时,深见倚任。
成祖列奸一党一 二十九人,福与焉。
成祖入京师,福迎附。
李景隆指福奸一党一 ,福曰:“臣固应死,但目为奸一党一 ,则臣心未服。”
帝置不问,复其官。
未几,拜工部尚书。
永乐三年,陈瑛劾福不恤工匠,改北京行部尚书。
明年坐事,逮下诏狱,谪充为事官。
已,复职,督安南军饷。
安南既平,郡县其地,命福以尚书掌布政、按察二司事。
时远方初定,军旅未息,庶务繁剧。
福随事制宜,咸有条理。
上疏言:“一交一 阯赋税轻重不一,请酌定,务从轻剩”又请:“循泸一江一 北岸至钦州,设卫所,置驿站,以便往来。
开中积盐,使商贾输粟,以广军储。
官吏俸廪,仓粟不足则给以公田。”
又言:“广西民馈运,陆路艰险,宜令广东海运二十万石以给。”
皆报可。
于是编氓籍,定赋税,兴学校,置官师。
数召父老宣谕德意,戒属吏毋苛扰。
一切镇之以静,上下帖然。
时群臣以细故谪一交一 阯者众,福咸加拯恤,甄其贤者与共事,由是至者如归。
镇守中官马骐怙一宠一 虐民,福数裁抑之。
骐诬福有异志。
帝察其妄,不问。
仁宗即位,召还,命兼詹事,辅太子。
福在一交一 阯凡十九年。
及还,一交一 人扶携走送,号泣不忍别。
福还,一交一 阯贼遂剧,讫不能靖。
仁宗崩,督献陵工。
福丰仪修整,不妄言笑。
历事六朝,多所建白。
公正廉恕,素孚于人。
当官不为赫赫名,事微细无不谨。
忧国忘家,老而弥笃。
自奉甚约,妻子仅给衣食,所得俸禄,惟待宾客周匮乏而已。
初,成祖手疏大臣十人,命解缙评之,惟于福曰:“秉心易直,确乎有守。”
无少贬。
【译文】
黄福,字如锡,昌邑人。
曾上书论国家大计。
太祖很赏识他,把他越级升为工部右侍郎。
建文时期,他深受信任和倚重。
成祖列出奸一党一 二十九人,黄福是其中之一。
成祖入京师后,黄福迎接并归附。
李景隆指责黄福是奸一党一 ,黄福说:“臣固然应该死,但被看为奸一党一 ,则臣心中不服。”
皇上置之不问,给他恢复了官职。
不久,他被任命为工部尚书。
永乐三年(公元1406年),陈瑛弹劾黄福不体恤工匠,他被改为北京行部的尚书。
第二年因事获罪,被逮捕并被关押到牢狱中,被贬谪充当为事官。
不久,他得以官复原职,督运安南军饷。
安南平定后,在那个地方设置郡县,皇帝命黄福以尚书衔掌管一交一 趾布政司、按察司的事务。
当时边远的地方刚刚平定,军队尚未歇息,事务多而繁杂,黄福因事制宜,处理地都很有条理。
他上疏说:“一交一 趾赋税轻重不一,请斟酌制定标准,务必从轻省方面考虑。”
他又请求道:“沿泸一江一 北岸到钦州,请设立卫所和驿站,以方便往来。
实行开中法,给予商人们运销食盐的权利,再让商人输运粮食到一交一 趾,通过这样来充实军粮储备。
官吏的俸禄,仓库储粮不足则以公田的产出补足。”
他又说:“广西百姓输运粮饷,陆路艰险,宜令广东海运二十万石去供给。”
这些建议都被批准了。
于是他编制户籍、制定赋税、兴办学校、设置驻军,多次召见当地父老宣谕圣上德治之意,告诫下属官吏不要苛刻、侵扰人民。
一切治之以静,上下安然。
当时群臣因为细小而不值得计较的事情被贬谪到一交一 阯的有很多,黄福(对他们)都加以拯救和抚恤,选出贤明者与他们共事。
因此贬谪者有到了这里就像回家的感觉。
镇守宦官马骐依仗受一宠一 侵害百姓,黄福多次压制他。
马骐诬陷黄福有谋反异志。
皇上觉察出这并不真实,不追究。
仁宗即位后,黄福被召回,命他兼任詹事,辅导太子。
黄福在一交一 趾共十九年,到他回来时,一交一 趾人民搀扶着他一路相送,哭号泣涕不忍分别。
他回来后,一交一 趾人的反叛加剧,终于无法平定。
仁宗逝世后,他总督献陵工程。
黄福有丰姿,身材修长仪表整洁,不苟言笑。
历经六朝事务,提出过不少建议,他公正廉洁宽恕,一向得到他人的信任。
他当官不图赫赫之名,办事无论大小都很谨慎。
忧国忘家,越老越坚定。
他自己的生活非常俭约,妻子儿女仅够衣食,所得的俸禄,只用于接待宾客和周济贫困而已。
当初,成祖写下十位大臣命解缙品评,解缙只对黄福写下这样的评语:“秉性率直,为人确实有原则有操守”,没有丝毫贬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