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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驹支不屈于晋》原文及翻译
左传
驹支不屈于晋(襄公十四年)作者:左丘明
【原文】
会于向。
将执戎子驹支。
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
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
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
诘朝之事,尔无与焉。
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
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
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
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罚
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师。
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
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
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殽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
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
【译文】
晋国范宣子同各国大夫在向地会晤。
会晤时准备拘捕姜戎首领驹子。
范宣子亲自在殿上指责他,说:“来!姜戎氏!从前奏国人在瓜州追逐你的祖父吾离,你祖父吾离身披白茅,头戴荆条,前来归附我们先君。
我们先君惠公仅有不多的田地,还与你们平分了,以供给食用。
现在诸侯事奉我们国君不如从前了,大概是言语泄漏了出去,主要是由于你的原故。
明早会晤的事,你不要参加了。
参加,就拘捕你。”
驹支回答说:“从前秦国人倚仗他们人多,对土地贪得无厌,驱逐我们戎人。
惠公表示了大恩大德,说我们戎人,是四岳的后代,不要抛弃这些人。
赐给我们南部边境的田地,那里是狐狸居住,豺狼吼叫的地方。
我们戎人铲除了那里的荆棘,驱逐了那里的狐狸豺狼,成为先君不侵扰不背叛的臣属,直到现在没有二心。
从前文公与秦国讨伐郑国,秦国人偷偷与郑国订盟,并在郑国安置了戍守的人,于是就发生了殽山之战。
晋军在前面迎击,戎人在后面抵抗,秦军有来无回,实在是我们戎人使他陷入这个境地的。
譬如捕鹿,晋国人抓住它的角,戎人拖住它的腿,与晋国人一起将它摔倒。
戎人为什么不能免于罪?从这次战役以来,晋国的所有战役,我们戎人都是相继按时参加,前来追随执政,同殽山之战时的心意一样,岂敢背离疏远?现在执政下面的大夫们恐怕的确有不足的地方,而使诸侯离心,却归咎我们戎人!我们戎人的饮食衣服与华夏之族不同,聘问不通,言语不同,怎能去做坏事?不到会参加,也没有什么可烦恼的。”
于是朗诵了《青蝇》一诗,然后退出。
宣子表示道歉,并让他到会参与事务,以便成全自己平易近人的君子的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