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文言文
《清史稿·李森先传》原文及翻译
清史稿
【原文】
李森先,字琳枝,山东掖县人,明崇祯进士。
顺治二年,自国子监博士考选一江一 西道监察御史。
启睿亲王发大学士冯铨贪秽及其子源淮诸不法状,略谓:“明二百余年国祚,坏于忠贤,而忠贤当日杀戮贤良,通贿谋逆,皆成于铨。
此通国共知者。
请立彰大法,戮之于市。”
御史吴达,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罗国士、一邓一 孕槐、桑芸等先后论劾。
睿亲王于重华殿集大学士,刑部、科道诸臣,召铨等面质,以为无实迹,责森先启请肆市①语过当,夺官。
顺治既亲政,铨罢去。
九年十一月,大学士范文程以劾铨诸疏进,上阅之竟,曰:“诸臣劾铨诚当,何为以此罢?”
文程曰:“诸臣劾大臣,无非为君国,上当思所以爱惜之。
且使大臣而能钳制言官,非细故也。”
越数日,上谕吏部,诸臣以劾铨罢者皆起用,森先补原官。
十三年,巡按一江一 南,劾罢贪吏淮安推官李子燮、苏州推官杨昌龄,论如律。
巡苏州,杖杀不法僧三遮、优王紫稼,一时震悚。
淮安吏张电臣坐侵蚀漕粮,折银一百二十两有奇,例当追比②,森先为疏请缓之。
上责森先徇纵,夺官,逮至京讯鞫,事白,复原官。
十五年,应诏陈言,略曰:“上孜孜图治,求言诏屡下,而诸臣迟回观望者,皆以从前言事诸臣,一经惩创,则流徙永锢,相率以言为戒耳。
臣以为欲开言路,宜先宽言官之罚。
如流徙谏臣李呈祥、季开生、魏琯、李裀、郝寓张鸣骏等,皆与恩诏因公诖误例相应。
倘蒙俯赐轸恤,使天下昭然知上宽宥直臣,在远不遗。
凡有言责者,有不洗心竭虑而兴起者乎?”
上责其市恩徇情,夺官,下刑部议,流徙尚一陽一堡,上仍宽之,复原官。
寻命察荒河南,用都御史魏裔介言,给敕印,未讫事而卒。
十七年,上命吏部开列建言得罪诸臣,其流徙者,举呈祥、琯、裀、开生及彭长庚、许尔安凡六人。
上命释呈祥,许琯、开生归葬。
余虽系建言,情罪不同,无可宽免。
(选自《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传三十一》)
【译文】
李森先,字琳枝,是山东掖县人,曾经考中明朝崇祯年间进士。
顺冶二年,由国子监博士考选为一江一 西道监察御史。
上书睿亲王揭发大学士冯铨贪一污和放纵儿子为非作歹的情况,大略说:“明二百多年的国运,毁坏在魏忠贤手里,而魏忠贤当年杀戮贤良,通贿谋逆的坏事,皆是因为冯铨。
这是全国都知道的事情。
请求立即彰显法令,在市上杀了他。”
御史吴达,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罗国士、一邓一 孕槐、桑芸等先后写信弹劾冯铨。
睿亲王在重华殿集合大学士、刑部、科道的大臣们,召唤冯铨当面质询,睿亲王认为没有事实证据,指责李森先上书请求将冯铨斩杀于市的说法过当,免去他的官职。
世祖在亲政以后,罢免了冯铨的官职。
顺治九年十一月,大学士范文程把弹劾冯铨的各种奏章上奏皇上,皇上阅完后,说:“各大臣弹劾冯铨确实是恰当的,为什么因为这罢免官职?”
范文程说:“各大臣劾冯铨,无非是为君为国,皇上应当考虑爱惜他们。
而且如果让大臣能够钳制言官,不是细小而不值得计较的事。”
过了几日,皇上给吏部下旨,因为弹劾冯铨而被罢免的大臣都被起用,李森先官复原职。
顺治十三年,李森先以监察御史之职巡按一江一 南,弹劫罢免贪一官淮安推官李子燮,苏州推官杨昌龄,依照法令论罪。
巡按苏州,对不守法令的和尚三遮、艺人王紫稼,用杖刑处死。
一时间坏人受到震慑。
淮安一名官吏张电臣贪一污漕粮罪折合白银一百二十多两,按例应当严责限期破案。
李森先为张电臣上疏请求缓免,皇上责怪李森先徇纵贪一官,剥夺官职,逮捕至京城审问,案情大白,官复原职。
顺治十五年,李森先应诏上书,大略说:“皇上孜孜不倦谋求天下天平,多次下求言诏,但是大臣们犹豫观望的人很多,都是因为从前上书言事的大臣,一旦受到惩处,就流放永不续用,互相都把进谏作为警戒呀。
我认为想要广开言路,应该宽容对待进谏的大臣。
像流徙的谏臣李呈祥、季开生、魏琯、李裀、郝寓张鸣骏等,都与下诏恩准进谏因为公事受连累有关。
倘使蒙受皇上顾念和怜悯,让天下人明明白白知道皇上宽容直臣,即使发配到偏远地方的直臣也不会被遗漏,凡是有进言责任的人,能不洗心竭虑进言吗?”
皇上责怪他买恩徇情,夺去官职,下放刑部议罪,流放尚一陽一堡,皇上仍宽恕他,官复原职。
不久命李森先以四川道御史之职往河南查荒,采用左都御史魏裔介的建议,给他查荒御史的印信,事情还没完成而死在任上。
顺治十七年,皇上命吏部开列建言获罪的诸臣,那些流放的,列举了李呈祥,许琯、李裀、季开生和彭长庚、许尔安一共共六人。
皇上命释放李呈祥,使许琯、季开生归葬。
其余的虽然是建言,情况和罪行不同,不可以宽容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