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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鲁穆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鲁穆,字希文,天台人。
永乐四年进士。
家居,褐衣蔬食,足迹不入州府。
比谒选,有司馈之赆,穆曰:“吾方从仕,未能利物,乃先厉州里乎?”弗受。
除御史。
仁宗监国,屡上封事。
汉王官校多不法,人莫敢言。
穆上章劾之,不报,然直声振朝廷。
迁福建佥事。
理冤滥,摧豪强。
泉州人李某调官广西,其姻富民林某遣仆鸩李于道,而室其妻。
李之宗人诉于官,所司纳林赂,坐诉者,系狱久。
穆廉得其实,立正林罪。
漳民周允文无子,以侄为后,晚而妾生子,因析产与侄,属以妾子。
允文死,侄言儿非叔子,逐去,尽夺其赀,妾诉之。
穆召县父老及周宗族,密置妾子群儿中,咸指儿类允文,遂归其产。
民呼“鲁铁面”。
时杨荣当国,家人犯法,穆治之不少贷。
荣顾谓穆贤,荐之朝。
英宗即位,擢右佥都御史。
明年奉命捕蝗大名。
还,以疾卒。
命给舟归其丧。
始穆入为佥都御史,所载不过囊衣。
尚书吴中赠以器用,不受。
至是中为治棺衾,乃克殡。
子崇志,历官应天尹,廉直有父风。
(节选自《明史•鲁穆传》)
【译文】
鲁穆,字希文,是天台县人。
永乐四年经殿试赐进士出身。
平时在家中,布衣素食,不入州府之门。
将要进京选授官职,州府官吏送给他路费和物品,鲁穆说:"我将要入仕,还没有为众人谋利,竟先危害州里吗?"没有接受。
除授御史。
仁宗监国,鲁穆多次上密奏言事。
汉王官吏校尉多违法干坏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
鲁穆上奏章弹劾,没有答复,而由此刚直名声震动朝廷。
迁任福建佥事。
清理冤案错案,打击豪强。
有一个泉州人李某,调动官职赴广西上任,他的姻亲富人林某,派遣仆人在途中用毒酒把李毒死了,并霸占了李妻。
李家族人到官府告状,衙门收受了林某的贿赂,竟判告状的李家族人有罪,把他关进监狱,时间已经很久。
鲁穆明察暗访,弄清了真相,立即把杀人夺妻的罪犯林某逮捕归案,判罪正法。
漳县人周允文没有子嗣,便过继一个侄子为后,晚年妾生了一个儿子,周允文把家产分了一份给侄子,并嘱托他照料妾生的小儿子。
后来周允文去世了,侄子便说小儿并不是叔叔骨血,把他赶出门,夺取全部家财。
妾于是到官府告状。
鲁穆召集县中父老及周氏宗族,预先把妾生小儿和一群儿童混在一起,然后叫大家辨认,大家都指认出这个小儿同周允文相像,于是判侄子把夺取的家产归还给他。
民众都称为"鲁铁面"。
当时杨荣主持国政,杨府家人犯了法,鲁穆依法治罪,一点不宽贷。
杨荣称赞鲁穆正直贤能,把他推荐给朝廷。
英宗即位,升任右佥都御史。
第二年,奉命前往大名县捕治蝗虫。
回朝,因病去世。
诏命派官船送回家乡安葬。
当初鲁穆入朝任右佥都御史,随车行装只有一包衣服,尚书吴中送给他一些器物用品,他不接受。
到现在还是吴中替他购置棺木寿衣,方能出殡下葬,儿子鲁崇志,历任应天尹,廉洁刚直有乃父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