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宗皇帝事迹详《全唐文》六十八《唐文拾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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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拾遗 - 卷七

唐文拾遗

卷七

◎敬宗皇帝

事迹详《全唐文》六十八。

◇条流沧德二州官吏俸料诏

沧、德二州州县官吏等,刺史每月料钱八十贯,录事参军三十五贯,判司各置二人,各二十五贯,县令三十贯,尉二十贯。

其俸禄且以度支物充,仍半支省估匹段,半与实钱。

(《册府》五百七)

◇放宫女敕

在内宫女宜放三千人,愿嫁及归近亲,并从所便,不须寻问。

(《唐会要》三)

◇罚殷侑俸料敕

敕:殷侑故违制令,擅置戒坛,须示薄惩,用警方任。

罚一季俸料,其戒坛勒停。

(《册府》六百九十九)

◇选择正员官敕

京百司应带职奏正员官者,自今已后,宜于诸司及府县见在任官中选择,便以本官充职。

如见任无相当者,即任于当年见选人中奏用,便据资序与官,不要更待铨试。

仍永为常式。

(《册府》六百三十一)

◇注拟回授周亲官敕

应请以一子官回授诸亲者,自今已后,须是周亲,仍勘验分明,可注拟。

(《册府》六百三十一)

◎文宗皇帝

事迹详《全唐文》六十九。

◇允路随详正顺宗实录诏

其录中所书德宗、顺宗朝禁中事,寻访根柢,荩起谬传,谅非信史。

宜令史官详正刊去,其他不要更修。

其余依奏。

(《册府》五百五十六)

◇允裴度奏勿废飞狐县铸钱诏

鼓铸之利,合归有司,制置已成,难亟更改。

其飞狐依前令度支收管,其甲价便以新铸钱充。

其所由工匠,令院司与观察使计会,具挟名申,不得广占人户,侵扰州县。

(《册府》五百一)

◇答崔郸奏必茶法诏

榷茶本率商旅,纽贯涉于加税,东省曾有驳正,盐铁又经奏论,法贵大同,事难独改。

(《册府》四百九十四)

◇尹台相逢仪制诏

尹正官重,台宪地高,道路相逢,仪制不定,各执词理,每有纷争。

胜负取决于一时,参详未申于久制,委有司斟酌内故闻奏。

(《唐会要》六十八)

◇答刘凉请割闲地牧马诏

委本道节度使差人与判使勘验,如实无主,便任收管。

仍不得侵夺居人田产。

(《册府》六百二十一)

◇赐入道公主封物敕

浔十陽十、平恩、邵十陽十三公主皆舍俗入道,宜令每年各赐封物七百段匹,仍准旧例,春秋两限支付。

(《唐会要》六)

◇出降县主妆粉钱敕

出降县主妆粉钱,宜令所司自今以后,从出降日支付。

(《唐会要》六)

◇东都权置举敕

今年权于东都置举,其明经、进士任便东都赴集。

其上都国子监举人,合在上都试。

及节目未尽者,委条流闻奏。

(《册府》六百四十一)

◇禁奇异袍袄绫敕

三品己上,许服鹘衔瑞草、雁衔绶带及对孔雀绫袍袄。

四品、五品许服地黄十十交十十枝绫。

六品已下常参官,许服小协和窠绫及无绂绫、隔织、独织等。

充除此色外,应有奇文异制袍袄绫等,并禁断。

其中书门下省、尚书省、御史台及诸司三品官,并敕下后,许一月日改易;应诸司常参官,限敕下后两月日改易。

除非常参官及供奉官、外州府四品已上官,许通服丝布,仍不得有花文,一切禁断。

其花丝布及缭绫除供御服外,委所在长吏禁毁讫闻奏。

其不可服丝布者,敕下后,限一月并须改易。

(《唐会要》三十二)

◇赠恤王武俊妻李氏敕

故太尉王武俊妻晋太夫人李氏,以武俊横流之中,拯定奔溃,属当葬事,宜加赠恤。

宜令有司特给仪仗事。

(《唐会要》三十八)

◇罚不及嗣敕

官必任亲,贤贵无宜轻授;罚不及嗣,经训具有明文。

若坐子孙,虑伤事理,此一节且仍旧,余依。

(《唐会要》三十九)

◇递减禁囚敕

京畿之内,万类聚居,触刑章者,多于天下,加以百役牵应,由斯致咎,若干一一不恕,则杀戮滋多。

应京畿内见禁囚犯,死者降一等,从流当徙者,以远近节级递减一等处分。

(《唐会要》四十)

◇停解十奸十吏敕

案:此文见《唐会要》卷四十,题曰“开成四年”,与《全文》卷八十宣宗敕同,姑存其目。

◇检勘旧官敕

中书、门下、吏部各有甲历,名为三库,以防逾滥。

如闻近日诸处奏官,不经司检寻,未免十奸十伪。

起今己后,诸司、诸使、诸道应奏六品以下诸色人,称旧有官及出身,请改转并请授官,可与商量者,除进士及登科众所闻知外,宜令先下吏部及中书、门下及三库,委给事中、中书舍人、吏部格式郎中,各与甲库官同检勘,具有无申报。

中书门下审无异同者,然后依资进拟。

如诸司、诸道奏论不实,以有为无者,临时各加惩罚,务使仕进稽实,永绝侥幸。

(《唐会要》五十四)

◇事有不可封章上论敕

凡事命颁行,事有不可,给事中职合封进。

省审既毕,宣布百司,稽停晷刻,皆著律令。

自今尚书省、御史台所有制敕,及官属除不当,宜封章上论。

其事状分明,亦任举按。

须指事据实,更言风闻,及滞诏旨,并不放上。

如郎官、御史出使访闻按举,自准前后敕文,不在此限。

(《唐会要》五十四)

◇记言记事敕

宜令起居郎、起居舍人,准故事,入阁日赍纸笔,于螭头下记言记事。

(《唐会要》五十六)

◇参详元和以来制敕敕

元和、长庆中,皆因用兵,权以济事,所下制敕,难以通行。

宜令尚书省取元和以来制敕,参详删定讫,送中书门下议定闻奏。

(《唐会要》五十七)

◇参议仆射故事敕

仆射实百僚师长,国初为宰相正官,品秩至崇,仪制特异。

近或勋臣居任,遂使故事不行,卑列上凌,旧章下替。

昨令参议,颇为得中,宜储所司,永为定制。

(《唐会要》五十七)

◇罚沈传师俸料敕

不度僧尼,累曾有敕。

传师既为藩守,合奉诏条,诱致迷妄,须示薄惩。

罚一月俸料,戒憎勒停。

(《册府》六百九十九)

◇批答杨于陵辞致仕全给俸料敕

卿早更委任,每著声猷,累闻告老之辞,勉遂悬车之请,故优廪禄,示以十宠十劳。

廉光有终,虽君子之贞吉;当仁不让,亦先哲之格言。

宜体至怀,即断来表。

(《唐会要》六十七)

◇致仕依品秩敕

请致函仕官,近日不限品秩高卑,一例致仕。

酌法循旧,颇越典章。

自今以后,常参官五品,外官四品者,然后许致仕,余停。

(《唐会要》六十七)

◇李石守本官敕

盐铁判官守尚书刑部郎中李石,宜守本官。

自今已后,刑部郎中,诸司诸使,更不得奏请充职。

(《唐会要》五十九)

◇允滕□向致仕假公乘敕

滕□向致仕还乡,家贫路远,宜假公乘,允其所请。

自今以后,更有此类,便为定例。

(《唐会要》六十七)

◇置宿州敕

宜准元和四年正月,割徐州符离、蕲、泗州虹县,依前置宿州,隶属徐泗濠等州观察使。

其州置于甬桥,在徐州南界汴水上,舟车之要。

其旧割四县,仍旧来属,已下官便委吏部注拟。

(《唐会要》七十)

◇禁京城坊曲十习十射敕

嫩闻京城百户,多于坊曲十习十射,宜令禁断。

其诸军诸使,各仰有司自差人觉察。

(《唐会要》七十二)

◇权停流外令史敕

吏部疏理诸色入仕人等,令勘会诸司流外令史、府史、掌固、礼生、楷书、医工,及诸司流外令史等,总一千九百七十二员。

六百五十七员请权停,一千三百一十五员,请令诸司守缺。

除见在外,以后不得更置。

委御史台察访。

(《唐会要》七十四)

◇准格详断选人敕(疑)

应选人未试以前,南曹驳放后,经废置详断,及准堂判却收。

比来南曹据给帖人数,续到续试,铨司更不考判,便同平留选人例注拟,稍涉侥幸。

自今以后,应有此色,并请待正月十日,准格详断限毕都引试,判不及格并杂犯,及续检勘库报,并前选子案不同,并驳放。

不任更陈状披诉,及重详断之限。

(《唐会要》七十〖五〗〈六〉)

◇奖引勋臣子弟敕

自今已后,天下勋臣、节将子弟,有能修词尚学,应进士、明经及通史学者,委有司务奖引。

(《唐会要》七十六)

◇进奏正官不带检校官宪官敕

诸道进奏官等,旧例多是本道差文武职掌官充,自后遂有奏带正官者,近日又有请兼检校官及宪官者,递相援引,转无章程。

自今已后,更有奏请带正官,不得兼检校官及宪官。

如准诸道、诸军、诸使职掌官例,请检校官及兼宪官充,则不得带正员官。

其见在进奏官,已有检校官兼宪官者,且听仍旧。

至改转时,商量处分。

(《唐会要》七十九)

◇停陕虢防御使敕

陕虢西去两京非远,唯管一郡,分置廉使,本因艰难。

若四方少事,则旧制为便。

其都防御、观察使额,宜停。

所管兵马使,属本州防御使。

(同上)

◇楼烦监牧置判巡官敕

楼烦监牧及造水等使,宜共置判官一员,巡官一员。

(同上)

◇停陇州判官敕

陇州防御使,宜准长庆二年九月十八日敕,例置判官一员,其兵马留后判官勒停。

(同上)

◇处分李□等伪造印符敕

敕:李□等八人,并伪造印符,权卖巨蠹,推穷尽伏,法断死刑。

宜付京兆府各决痛杖一顿处死。

马羽卿等一十二人,引致梯媒,合成十奸十计,各决六十,配流岭外。

杨虞卿勾举虽则尽心,检下终是无术,亲吏逃逸,赃状未明,量罚两月俸料。

逾滥官六十五人内已付所司者,速令详断见勘具申奏,其赃及伪印符等,并付所司准法处分。

(《册府》六百三十八)

◇改转甲库官敕

甲库官,旧例初入授同类官,考满去职,则与依资改转。

此事参差,有优有屈,今宜同并诸色职事带正员官者,准宝历二年十一月九日敕处分,其改转亦同前件。

如已在甲库授官者,即听且依旧敕处分。

(《唐会要》八十二)

◇赐武宁军绫绢敕

武宁军士马悉在行营,不同常日,旧赐绫绢二万匹,仍委度支逐便支送。

(《册府》四百八十四)

◇诸色本钱拣殷富放存敕

诸色本钱,比来将放与人,或府县自取,及贫人将捉,非惟积利不纳,亦且兼本破除。

今请一切不得与官人及穷百姓并贫典吏,拣择当处殷富干了者三五人,均使翻转回易,仍放其诸色差遣,庶得永存官物,又冀免破家。

(《唐会要》九十三)

◇支给李寰将士衣粮敕

李寰下将士衣粮,旧准神策军例支给。

今初移镇伍,令度支且准旧例处分,待沧景事平后,仍委条流闻奏。

(《册府》四百八十四)

◇前资官充诸军杂任敕

应缘诸军使充押当杂任使,合承优砬选人请差前资官充,不得取选数过格人。

(《册府》六百三十一)

◇诸道将校不得兼授正官敕

应诸军使及诸道军将兼特授正官等,如闻内外官曹悉皆充满,上自要重,下至卑散,班行府县,更无阙员。

或未经考,便须替换,相沿荐请,为弊滋深。

况设官有定额,不可增加,列职无常数,难兼命秩。

又文武名分,授受各殊。

其诸使、诸道将校等,自今后宜依注列,除旧有正官外,并不得兼授正官。

(同上)

◇赐沧州营田绫绢敕

沧州营田,已有次第,耕牛欠数,频有奏论,方及春农实资济恤。

宜更赐绫绢一万匹,其来年将士粮米,便勒本道自供。

(《册府》五百三)

◇禁掠买良口敕

岭南、福建、桂管、邕管、安南等道百姓,禁断掠买饷遗良口,前后制敕处分重迭,非不明白。

卫中行、李元志等虽云买致,数实过多,宜各令本道施行。

准元和四年还将有三月五日及八年九月十八日敕文,切加约勒。

(《唐会要》八十六)

◇并度支分巡院敕

潼关以东度支分巡院,宜并入盐铁十江十淮、河十陰十留后院。

(《唐会要》八十八)

◇纠告私贮蓄积现钱敕

应私贮见钱家,除合贮数外,一万贯至十万结,限一剧年内处置毕;十万贯至二十万贯以下者,限二周年内处置毕。

如有不守期限,安危蓄积,过本限,即任人纠告。

及所由觉察,其所犯家钱,并准元和十二年敕纳官。

据数五分取一分,充赏纠告人赏钱,数止于五千贯。

应犯钱法人色目决断科贬,并准元和十二年敕处分。

其所由觉察,亦量赏一半。

(《唐会要》八十九)

◇给外任一品天料敕

应外任官带一品官京职,纵不知政事,且依俸料,宜付所司,并令兼给。

(《唐会要》九十二)

◇谒陵敕

凶徒窃发,震骇京师,中外协心,即时擒斩。

昨者将戮叛十十党十十,咸告庙社,国之大事,合谒诸陵。

宜令所司,即择日撰仪差官。

◇丁匠代役并减青苗钱敕

诸邑丁匠,如有愿纳资课代役者,每月每人任纳钱二千文。

其青苗地头钱,天下诸州每亩率十五文,比以京师烦剧,加至三十文。

自今以后,宜准诸州例,每亩十五文。

◇王播权知东都选敕

吏部今年东都选事,宜令河南尹王播权知侍郎,铨试毕日停。

(《册府》六百三十一)

◇驸马守检校官敕

驸马都尉尚公主后,宜令守检校官二周年,满则量人材资序,改转天员官。

仍为定例。

(《唐会要》六)

◇次对官奏事敕

自今以后,每遇入阁日,次对官未要随班并出,于东阶松树下立。

待宰臣奏事退,令齐至香案前,各奏本司公事左右史待次对官奏事讫,同出。

(《唐会要》二十五)

◇师保等官凶太见敕

宜令师、保、宾客、詹事、左右春坊五品已上官,每至朔望日,仗门下,与前件官诣崇明门谒见皇太子。

其一官两员已上者,任分番。

如遇十陰十雨休假,其辍朝放朝,并权停。

(《唐会要》二十六)

◇郑覃谒见太子敕

太子太师郑覃,每月与宾、詹左右春坊五品已上官谒见皇太子,宜令每月更添一日,以二十六日、二十一日诣崇明门谒见。

若遇十陰十雨休假,其辍朝放朝,即取以次双日。

余准今年四月敕处分。

(同上)

◇新罗生住学敕

新罗宿卫生王子金义过等,所请留住学生员,仰准旧例留二人,衣粮准例支给。

(《唐会要》三十六)

◇渤海生徒留六人敕

渤海所请和徒十习十学,宜令青州观察使放六人到上都,余十人勒回。

(同上)

◇勒新罗生还蕃敕

新罗学生内,许七人准去年八月敕处分,余时服马畜粮料等,既非旧例,并勒还蕃。

(同上)

◇疏决禁囚敕

京城百司及府县禁囚,动经岁月,推鞫未毕。

其有绝小事者,经数个月,不速穷诘,延至暑时。

盖由官吏因循,致兹留狱,炎蒸在候,冤滞难堪。

宜付御史台,委高元裕选强明御史三两人,各于本司分阅文按,据理疏决闻奏。

如官吏稽慢,亦具名衔闻奏。

(《唐会要》四十)

◇庆成节禁敕

庆成节,宜令内外司及天下州府,但以素食,不用屠十杀,永为常式。

(《唐会要》四十一)

◇进改左降官敕

贬责降资授正员官员,及曾经误累停免未经引用者,并与进改。

左降官有事情可恕,才用足称者,中书门下量才处分。

(同上)

◇使用责授官敕

诸州府有现授六品已下正员官,起今已后,宜委吏部许终四考满与替,仍先具事由,申中书门下取指检,不得同寻常员阙使用。

(同上)

◇放赦流人准律敕

今后流人,宜准《名例律》及《狱官令》,有身名者,六年已后听赦;无官爵者,六年满日放归。

(同上)

◇禁司天台与朝官十十交十十游敕

司天台占候灾祥,理宜秘密。

如闻近日监司官吏及所由等,多与朝官并杂色人十十交十十游,既乖慎守,须明制约。

自今以后,监司官吏并不得更与朝官及诸色人等十十交十十通往来,仍委御史台访察。

(《唐会要》四十四)

◇中书事宜覆奏敕

中书文状,悉在中书,断割裁量,须旭根本。

如关钱谷、刑狱等事,有宣付诸司处置者,宜更令覆奏,候旨敕施行。

(《唐会要》五十四)

◇户部侍郎判钱谷敕

户部侍郎两员,自今已后,先授上者,宜令便判钱谷。

如带平章事及判盐铁、度支,兼中丞、翰林学士,即不在此限。

仍为永例。

(《唐会要》五十八)

◇缮写秘书缺书敕

秘书省、集贤院应所书四万五千二百六十一卷,配诸道缮写。

(《唐会要》六十五)

◇答柳正元条陈利病敕

正元条陈利病,实谓推公,所请割属留守,及停废职员,并依,粮并宜停。

其新差知院郑镒,亦是冗员,宜勒赴任。

仍委留守于见在职事人中,差补勾当。

郢州每年送苜蓿丁资钱,并请全放,实利疲,宜依。

其修武马坊田地,河十陽十节度近年权借,依胶勒闲厩宫苑使,且存借名收管。

(同上)

◇罚驸马都尉窦澣赐钱敕

公主入参,衣服逾制,从夫之义,过有所归,宜罚窦澣两月赐钱。

(《册府》百四十一)

◇军司先状中敕

左右神策军所奏将吏改转,比多行牒中书门下,使覆奏处置。

今后今军司先具闻奏状到中书,然后检勘进覆。

(《唐会要》七十二)

◇禁百姓著绯敕

坊市百姓,甚多著绯皂开后袄子,假托军司。

自今以后,宜令禁断。

(同上)

◇准故事监考敕

考课之法,前王所重,盖以综核吏理,励十精十政途,名实苟违,将何沮劝?宜准故事,置内外知考使,兼令中书舍人、给事中各一人监考。

(《册府》六百三十六)

◇停泗口场杂税敕

淮泗通津,向来京国自有率税,颇闻怨讟。

薛元赏到镇之初,首请除去,表章适至,訩诛已兴。

泗口税据元赏所奏并停,所置当官所司由并罢,委元赏当日榜示。

其泗口税额,淮徐泗观察使今年前后两度奏状,内竖共得钱一万八千五十五贯文,内十驿一万一千三百贯文,委户部每年以实钱十爱十近支付。

泗、宿二州,以度支上供钱赐充本军用。

其他未赡,委在才臣,其息怨咨,以安行旅。

(《唐会要》八十四)

◇三司更改官不移替敕

盐铁、户部、度支三使下监院官,皆郎官、御史为之,使虽更改,官不得移替。

如显有旷败,即具事以闻。

(《唐会要》八十八)

◇召佃户税额敕

诸州府或遇水旱,有欠税额,合供钱物斛斗,伏请委州县长官设法招携,及召户承佃,其钱续续填纳,年终后具归,复填补钱物数闻奏,并报度支。

(《唐会要》八十四)

◇两道选补更停五年敕

两道选补,停罢多时,极为利便。

隔年举奉,挠动远情,宜更停五年。

(《册府》六百三十一)

◇私度僧人罚李颖等俸料敕

郑州中牟县私置坛场,度僧一百六十人,并仰勒归色役。

其刺史李颖罚一季俸料,摄县令胶管城县令叔良停摄官,仍殿本官两选。

(《册府》六百九十九)

◇河北诸道每年许奏两三人入仕敕

诸门入仕,人数转多,每年吏曹注拟无阙。

唯河北诸道、河东、泽潞、山、剑、三川、京北、京西管内,官员稍多,假摄之中,资有劳效。

每年许奏两三人,仍须是元额阙,不得替见任人。

其余诸道,并不得奏人。

(《册府》六百三十一)

◇条流递过流囚月日时刻敕

配流囚人,行李所在,州县申报到发时刻月日,颇甚迟违。

今再条流,其递过渡以囚,准律日行五十里,所在州县各具月日时刻,相承申报。

自今更或停滞囚徒,有淹申发,其本判官罚五十,直县令罚三十,直本典决脊杖十五。

(《册府》六百十三)

◇诛杨延宗敕

特宽今日覆族之刑,以答当时毁家之效,毙于枯木,非谓无恩。

(《南部新书》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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