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地数
【原文】
桓公曰:“可得闻乎?”
管子对曰:“地之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
其出一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山,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山。
此之所以分壤树谷也,戈矛之所发,刀币之所起也。
能者有余,拙者不足。
封于泰山,禅于梁父,封禅之王七十二家,得失之数,皆在此内。
是谓国用。”
桓公曰:“何谓得失之数皆在此?”
管子对曰:“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
天非独为汤雨菽粟,而地非独为汤出财物也。
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阖、决塞,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坐起之费时也。
黄帝问于伯高曰:“吾欲陶天下而以为一家,为之有道乎?”
伯高对曰:“请刈其莞而树之,吾谨逃其蚤牙,则天下可陶而为一家。”
黄帝曰:“此若言可得闻乎?”
伯高对曰:“上有丹砂者下有黄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赤铜,上有赭者下有铁,此山之见荣者也。
苟山之见其荣者,君谨封而祭之。
距封十里而为一坛,是则使乘者下行,行者趋。
若犯令者,罪死不赦。
然则与折取之远矣。”
修教十年,而葛卢之山发而出一水,金从之。
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是岁相兼者诸侯九。
雍狐之山发而出一水,金从之。
蚩尤受而制之,以为雍狐之戟、芮戈,是岁相兼者诸侯十二。
故天下之君顿戟一怒,伏一尸一满野。
此见戈之本也。”
桓公问于管子曰:“请问天财所出?地利所在?”
管子对曰:“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铁,上有铅者其下有银。
一曰:“上有铅者其下有鉒银,上有丹砂者其下有鉒金,上有慈石者其下有铜金。”
此山之见荣者也。
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
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
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然则其与犯之远矣。
此天财地利之所在也。”
桓公问于管子曰:“以天财地利立功成名于天下者谁子也?”
管子对曰:“文武是也。”
桓公曰:“此若言何谓也?”
管子对曰:“夫玉起于牛氏边山,金起于汝汉之右洿,珠起于赤野之末光。
此皆距周七千八百里,其涂远而至难。
故先王各用于其重,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
令疾则黄金重,令徐则黄金轻。
先王权度其号令之徐疾,高下其中币而制下上之用,则文武是也。”
桓公问于管子曰:“吾欲守国财而毋税于天下,而外因天下,可乎?”
管子对曰:“可。
夫水激而流渠,令疾而物重。
先王理其号令之徐疾,内守国财而外因天下矣。”
桓公问于管子曰:“其行一事奈何?”
管子对曰:“夫昔者武王有巨桥之粟贵籴之数。”
桓公曰:“为之奈何?”
管子对曰:“武王立重泉之戍,令曰:“民自有百鼓之粟者不行。”
民举所最粟以避重泉之戍,而国谷二什倍,巨桥之粟亦二什倍。
武王以巨桥之粟二什倍而市缯帛,军五岁毋籍衣于民。
以巨桥之粟二什倍而衡黄金百万,终身无籍于民。
准衡之数也。”
桓公问于管子曰:“今亦可以行此乎?”
管子对曰:“可。
夫楚有汝汉之金,齐有渠展之盐,燕有辽东之煮。
此三者亦可以当武王之数。
十口之家,十人咶盐,百口之家,百人咶盐。
凡食盐之数,一月丈夫五升少半,妇人三升少半,婴儿二升少半。
盐之重,升加分耗而釜五十,升加一耗而釜百,升加十耗而釜千。
君伐菹薪煮泲水为盐,正而积之三万钟,至陽春请籍于时。”
桓公曰:“何谓籍于时?”
管子曰:“陽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丈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
然盐之贾必四什倍。
君以四什之贾,修河、济之流,南输梁、赵、宋、卫、濮陽。
恶食无盐则肿,守圉之本,其用盐独重。
君伐菹薪煮泲水以籍于天下,然则天下不减矣。”
桓公问于管子曰:“吾欲富本而丰五谷,可乎?”
管子对曰:“不可。
夫本富而财物众,不能守,则税干天下;五谷兴丰,巨钱而天下贵,则税于天下。
然则吾民常为天下虏矣。
夫善用本者,若以身济于大海,观风之所起。
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
天下高我下,则财利税于天下矣。”
桓公问于管子曰,“事尽于此乎?”
管子对曰:“未也。
夫齐衢处之本,通达所出也,游子胜商之所道。
人求本者,食吾本粟,因吾本币,骐骥黄金然后出。
令有徐疾,物有轻重,然后天下之宝壹为我用。
善者用非有,使非人。”
【译文】
桓公说:“利用地理条件的理财方法,可以讲给我听听么?”
管仲回答说:“土地的东西广度二万八千里,南北长度二万六千里。
其中山脉八千里,河流八千里,出铜的矿山四百六十七处,出铁的矿山三干六百零九处。
所有这些,是人们分别土地种植粮食的条件,也是兵器和钱币的最初来源。
善于利用这些条件的,财用有余;不善于利用的,财用不足。
古今封泰山、禅梁父的七十二代君王,他们得失的规律都在这里面。
这叫国家的财政。”
桓公说:“为什么说他们得失的规律都在这里?”
管仲回答说:“从前,夏梁霸有全部天下而财用不足,商汤只有“薄”地七十里而财用有余。
并不是天专为商场降下粮食,也不是地专为商汤长出财物,而是由于伊尹善于经营交换、善于轻重之术、善于由国家掌握经济的开闭与决塞,伊尹还一精一通物价高低和号令缓急的政策来集中一操一纵这些条件。
从前,黄帝也曾问过伯高说:“我想把天下结合为一家,有办法么?”
伯高回答说:“请除掉各地矿山上的杂草而树立国有的标记,我们努力铲除各地的武装势力,天下就可以合为一家。”
黄帝说:“这个道理能进一步讲讲么?”
伯高回答说:“山地表面上有丹沙的下有金矿,表面有慈石的下有铜矿,表面有陵石的下有铅、锡、红铜,表面有赤土的下有铁矿,这都是山上出现矿苗的情况。
如发现山有矿苗,国君就应当严格封山而布置祭祀。
离封山十里之处造一个祭坛,使乘车到此者下车而过,步行到此者快步而行。
违令者死罪不赦。
这样人们就不敢随便开采了。”
然而黄帝行此禁令仅在第十个年头,葛卢山山洪过后,露出金属矿石,竟被蚩尤接管而控制起来,蚩尤制造了剑、销、矛、戟,这年与九个诸侯国发生兼并战争。
雍狐山山洪过后,露出金属矿石,也被蚩尤接管而控制起来,蚩尤制造了著名的戟和戈,这年与十二个诸侯国发生兼并战争。
因此,天下各国国君顿戟一怒,形成伏一尸一遍野的局面,这种矿权分散的结果简直是大战的根源。”
桓公问管仲说:“请再谈谈天然的资源从那里来?地下的财利在那里?”
管仲回答说:“山地表面上有赤土的下有铁矿,表面有铅的下有银矿。
另一种说法是:“表面有铅的下有主银,表面有丹沙的下有鉒金,表面有慈石的下有铜。”
这些都是山上出现矿苗的情况。
如发现山有矿苗,国家就应当严格封山而禁人出入。
有破坏封山的死罪不赦。
有犯令的,左脚踏进,砍掉左脚;有脚踏进,砍掉有脚。
这样人们就不敢触犯禁令了。
因为这正是天地财利资源之所在。”
桓公又问管仲说:“以利用天地财利资源立功成名于天下的,有谁?”
管仲回答说:“周文王和周武王。”
桓公说:“这话是什么涵义?”
管仲回答说:“玉产在牛氏的边山,黄金产在汝河、汉水的右面洼地一带,珍珠产在赤野的末光一带。
这些东西部与周朝中央相距七千八百里,路远而难得。
所以先王区别它们的贵重程度,规定珠玉为上等货币,黄金为中等货币,刀布为下等货币。
国家号令急就会导致金价上涨,号令缓则金价下跌。
先王能够考虑号令的缓急,调节黄金价格的高低,而控制下币刀布和上币珠玉的作用,那就是周文王和周武王了。”
桓公对管仲说:“我要保住国内资源,不被天下各国捞取,反而要外取于天下,可以么?”
管仲回答说:“可以。
水流激荡则流势湍急,征收的号令急则物价上升。
先王就是掌握号令的缓急,对内据守国财而对外取之于天下的。”
桓公继续问管仲说:“他们是怎么做的?”
管仲回答说:“从前,武王曾用过提高巨桥仓粮食价格的办法。”
桓公说:“做法如何?”
管仲回答说:“武王故意设立了一种“重泉”的兵役,下令说:“百姓自家储粮一百鼓的,可以免除此役。”
百姓便尽其所有来收购粮食以逃避这个兵役,从而国内粮价上涨二十倍,巨桥仓的粮价也随之贵二十倍。
武王用此二十倍的巨桥仓粮食收入购买丝帛,军队可以五年不向民间征收军服;用此项收入购买黄金百万斤,那就终身不必向百姓收税了。
这就是“准衡”的理财之法。”
桓公接着问:“现在也可以照此办理么?”
管仲回答说:“可以。
楚国有汝、汉所产的黄金,齐国有渠展所产的盐,燕国有辽东所煮的盐。
运用这三者也可以相当于武王的理财之法。
一个十口之家就有十人吃盐,百口之家就有百人吃盐。
关于吃盐的数量,每月成年男子近五升,成年女子近三升,小孩近二升。
如每升盐价提高半钱,每釜就增加五十钱;每升提高一钱,每釜就是百钱;每升提高十钱,每釜就是干钱。
君上若下令砍柴煮盐,征集起来使之达三万钟,陽春一到,就可以在盐的“时价”上取得收入了。”
桓公说:“何谓在盐的时价上取得收入?”
管仲回答说:“在陽春农事开始时,命令百姓不许筑墙垣,修坟墓,大夫不可营建宫室台树,同时也命令北海居民一律不准雇人煮盐。
那么,盐价必然上涨四十倍。
君上用这涨价四十倍的食盐,沿着黄河、济水流域,南运到梁、赵、宋、卫和濮陽等地出卖。
粗食无盐则人们浮肿,保卫自己国家,用盐特别重要。
君上通过砍柴煮盐以取得收入于天下,那么,天下就无法削弱我们了。”
桓公问管仲说:“我想富国而只是丰产粮食,可以么?”
管仲回答说:“不可以。
国富而财物繁多,不能经营掌握,则将被天下各国捞取;粮食丰产,我们贱而别国贵,也将被天下各国捞取。
那样,我国百姓就成为天下各国经虏掠的对象了。
善于治国的人,就象大海行船一样,观察风势的起源,天下各国粮价高我们就高,粮价低我们就低。
如果天下各国粮价高而我们独低,我们的财利就将被天下各国捞取去了。”
桓公问管仲说:“理财之事就到此为止了么?”
管伸回答说:“没有。
齐国是一地处交通要冲的国家,是四通八达的地方,从而是游客富商的必经之处。
外人来到我国,吃我们的粮食,用我们的钱币,然后,好马和黄金也就提一供出来了。
我们掌握号令要有缓有急,掌握物价要有高有低,然后天下的宝物都可以为我所用。
善治国者,可以使用不是他自己所有的东西,也可以役使不是他自己管辖的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