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紧要气色总图公笃曰。气色部位全图。古法系三百《公笃相法》卷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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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笃相法 - 卷八(上)

公笃相法

卷八(上)

新修紧要气色总图

公笃曰。

气色部位全图。

古法系三百六十五个部位。

按周天数之义也。

各家所备载。

即十三部位总图。

而未详论应征之候。

亦末言及事实之专司。

以余考之。

是图出于两周之时。

而非风后氏监定之图也。

其中有虚设挪杂。

无关轻重者尤多。

后人多附会其说。

拘泥其文义。

呆滞其事实。

混乱人之眼目。

而不验也。

兹特删改其紧要部位。

为四十五部位。

均有重要关系。

气色部位名称。

与运限部位名称不同。

各有专司故也。

其详解分类。

逐一说明。

以便容易记忆。

亦容易了解。

而应验确实也。

第一章 气色说

公笃曰。

古法气色部位繁紧。

名目亦多。

地位不实。

各家相法盲指瞎谓。

各说不一。

阅者颇厌其烦。

又无把握之认定。

亦无稽考之证实。

兹特绘其紧要部位。

限定地点。

及吉凶祸福。

各有专司。

使阅者容易记亿。

详明某轻重之旨。

分别其吉凶之要。

夫气者。

为先天之动机。

不根据五脏六俯。

无定位也。

色者。

为后天之华表。

根据五行四时。

顺天道也。

盖气隐于皮肤之内。

为事实之先表。

在三十日以前。

则潜伏。

合两节令之气候也。

其关系之大者。

有前一百八十日潜伏之。

合阴阳之气候也。

色浮于皮肤之外。

为事实之应验。

在十五日以前。

则潜伏之。

合一节令之气候也。

其关系之大者。

有前九十日潜伏之。

合半阴阳之气候也。

二者。

如雪上之霜。

水上之冰。

大体相似而实异也。

如不细心考察。

则有差寸误尺。

而无标准之应验矣。

其法如何。

盖先分虚实。

次分清浊。

再别其长短大小。

又别其浓淡轻重。

最后分其枯燥静润。

又别其克制生化。

以五行四时。

而论祸福吉凶。

则事实之应验。

时间之早迟。

有所决定矣。

其中分两种。

一为有气无色。

此为潜伏种因。

而时间末至。

则考其他部位之变化。

而判其成功与中阻。

一为有色无气。

此为虚浮引线。

而事实有变。

则考其他部位之生化。

而判其暂时与过渡。

有气有色。

则为定论不移。

而限定时期应证也。

故充足者。

其事实应验必速。

沉滞者。

其事实应验必迟。

长浓者。

其事实之关系较大。

短淡者。

其事实之关系较小。

其破败之气。

有九年不敬尽者。

亦有七年五年三年。

至少则应一年。

其色有验一年不敬尽者。

亦有一季一月。

至少则应半月。

其发达之气。

有五年不改变者。

亦有三年二年。

至少则应一年。

其色有验一年不改变者。

亦有一季一月。

至少则应十五日。

此为一定时间。

至于气色之形式不一。

或如粟如豆。

如丝如发或碎如米或圆如珠。

或方加印。

或长如针。

或如浮云飞鸟。

或如晚霞蜿蜒总以现于何部。

而关系何事。

变成何色。

而关系何项。

俱宜按时令之生克制化。

来去之久暂重经。

为一定之断验也。

第二章 气色认法

青色分三种

一.青色属木。

其卦属震。

其音为角。

其令为春。

是为天气上升之初也。

故青而明润。

有生气者。

是为青色之正色。

二.滑色。

为青色之别种。

青中带黄。

青黄夹杂。

合而为一色。

是为滑色。

三.腻色。

为青色之别种。

青淡而有浮光。

似猪脂之涂。

一为青白含色。

是为腻色。

红色分五种

一.红色属火。

其卦属离。

其音为徵。

是为丽明之象。

其令为夏。

天气上升之极也。

红而活润。

得其正色。

是为红色。

二.紫色为红色之别种。

红而极淡。

如紫霰之经。

形云之淡。

紫而光润。

是为紫色。

三.燥色。

为红色之别种。

为红色之不足。

紫色之有余。

是为燥色。

红淡而浮也。

四.赤色。

为红色之别种。

深红而停滞。

红中带黑色。

红黑合并为一。

如猪肝色。

是为赤色。

五.绦色。

为红色之别种。

红而有粉光如膏如脂。

其色聚而浮露。

是为绦色。

黄色分二种

一.黄色属土。

其卦属坤。

其音为宫。

其令为三六九全月。

是为天气半升半沉之间。

辰戍丑末之四隅也。

黄而活润。

是为正色之黄色。

二.黯色。

为黄色之别种。

其色黄中带黑。

停滞不润如油垢。

是为黯色。

或名暗色。

白色分二种

一.白色属金。

其卦属兑。

其音为商。

其令为秋。

是为天气下降之初也。

白而莹洁。

是为正色之白色。

二.惨色。

为白色之别种。

白滞而浸色。

内白外腻。

合而为一色。

是为惨色。

或枯色。

即白如枯骨之谓也。

黑色分二种

一.黑色。

属水。

其卦为坎。

其音为羽。

其令为冬。

是为天气沉降之深也。

黑而明润如鸦翎。

是为正黑之色。

二.晦色。

为黑色之别种。

其色昏沉。

为地灰之湿。

与惨色相似。

而惨色略淡侵。

晦色略深湿。

其中有薄纱染皂。

皆为晦色。

或为滞色。

而有尘垢之例。

公笃曰。

综上各色。

共十四种。

其中最难分辨者。

红色之五种耳。

皆以浅深淡浓。

而分类也。

凡学风监术者。

能分辨红色之五种。

其他各色。

皆易辨认也。

次则青色之三种。

为第一之难分辨也。

至于黄白黑三种。

以明润而有生气为正色。

以滞暗而无生气为别种。

故有一定之认法。

不可依稀仿佛。

疑是疑非。

而出范围也。

根据上例十四种之分。

方是正宗。

而合法也。

第三章 浮沉定注解

公笃曰。

气色前分十四种。

是为纲领。

尚有三色。

即浮色。

沉色。

定色也。

然此三色。

也括各色之分类。

而变法则多。

可以十四种气色。

而化出四十二种气色也。

然其繁烦中有简便认定之处。

其大体之根据如下三项。

一.浮色。

浮者。

浮出皮肤之外。

腻然有光。

如涂脂涂膏也。

而各色皆有浮色。

其事实如上论。

与有色无气相等。

则为事实之虚浮影子。

尚有变局在后。

由此项关系。

发生彼项关系。

凡有浮色之发现于各部。

虽有十分把握之谋略。

万分稳当之名利。

皆有时局影响。

人事变迁。

而不收功也。

某处危险惊险。

方可化解。

而有救。

或为直接之保留。

或为间接之救护。

至于官讼是非。

哭泣损失。

皆不为害。

而有生机之转移也。

故有青浮之色。

腻浮之色。

滑浮之色。

黄浮之色。

黯浮之色。

其他红自黑晦。

均有浮色在内也。

其认定法。

则分远近耳。

其远看有此色。

近看无比色。

均通称为浮色。

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

则浮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二.沉色。

沉者。

隐于皮肤之内。

凝滞无光。

晦昧不明也。

而各色皆有沉色。

其事实如上论。

即有气无色相等。

则为事实之羁留久延。

虽有其可能之性质。

中有纠纷发生。

为牵制之点。

或为人事变迁。

或为天时转移。

或为地形灾患。

此为意外之障碍。

中道改组也。

是为种因之例。

或过渡之例。

欲速而反迟。

欲进而反劳。

其官禄财源之所谋。

迟迟不发表也。

行动条约之所决。

迟迟不就范也。

至于遗累官讼。

口舌损失。

皆为似是而非。

若有若无之类也。

故有红沉之色。

赤沉之色。

燥沉之色。

绦沉之色。

紫沉之色。

其他青黄白黑。

均有沉色在内也。

其认定法。

则分远近耳。

远看无比色。

近看有此色。

均通称为沉色。

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

则沉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三.定色。

定者。

定而不移之色。

内外一样。

明显而可辨认也。

而各色皆有定色。

其事实如上论。

即有气有色相等。

则为事实之先机。

有此而为根据也。

故凡有定色。

则所谋者必发表。

而达到目的。

或有意外之兼谋。

均为可能之达到。

不另费手续。

而无周折也。

至于危险之色。

惊险之色。

惊疑损失之色。

牢狱官非之色。

孝服刑克之色。

破财牵制之色。

受累是非之色。

均从此定色。

而决断之也。

故有白定之色。

惨定之色。

黑定之色。

枯定之色。

其他青黄红滑各色。

皆有定色。

其认定法。

则分远近耳。

其远看有此色。

近看有此色。

均通称为定色。

放上述有十四种气色。

则定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第四章 气色关系

公笃曰。

气色为先天之动机。

事实之表现。

如其气色发生。

则有事实之应验也。

其气色各有正当之关系。

各有附带之关系。

各有连带之关系。

各有牵动之关系。

又有因其人之地位如何。

财产之等级如何。

才智之贤愚如何。

天性之刚柔如何。

行事之廉洁与奸贪如何。

决断之持重与冒险如何。

环境之安全与逼迫如何。

器量之宏大与窄狭如何。

此为相法。

之重要点。

兹特分类详注如下。

一.黄色。

为最吉之色。

皆属喜庆之事实。

为升官进职。

获功得禄。

造人丁。

得子女。

常人则主进田宅。

得利源。

或进人丁子女。

以及喜信结合。

佳音远至。

二.紫色。

为最吉之色。

皆为喜庆之事实。

四时皆亨吉也。

为升官进职。

得禄获功。

进入丁。

常人则主进田宅。

得利权。

及进人丁子女。

亦主佳音远至。

三.青色。

为平常之小不吉。

于春令不忌。

尚以明润而得平安也。

其他时令主疾厄流连。

事实牵制。

小遗累而多忧思。

虚惊恐而多罣误。

四.白色。

以莹洁为定色。

而秋令不忌。

尚为平安之色。

其他时令。

则主孝服之哭泣。

忧愁之隐患。

疾病之纠纒。

惊疑之不遂。

血统之损伤。

五.燥色。

为小损失之色。

于夏令不忌。

而无关系。

其他时令皆不吉。

主小损失。

及细故之障碍。

又生口舌是非。

偏财遗累。

及内顾之忧。

而有牵制也。

六.暗色。

一名黯色。

为疾厄病灾之色。

及有小人妨害。

财星冷退。

劳而不功。

恩而有怨。

及遗累多而义不容辞。

事实烦而收效有限。

又主心理隔塞。

而不谅解。

七.滑色。

为疾厄之经者。

及小冷退。

小损财顾忌而生是非。

防不胜防之小累。

及多费手续。

而有周折。

及事实延长。

而不结束之类也。

八.腻色。

为虚浮之影响。

而有覊延逗留。

中道多生障碍。

每事不满其愿。

结仇结怨。

反复无功。

一交一 际失败。

预谋失信。

每事不完善。

而有郁结之例。

及小病也。

九.惨色。

一名枯色。

为不祥之色。

主孝服哭泣。

官讼牢狱。

及损失受屈之破财。

惊恐疑嫉之疾厄。

人口多灾。

本身多病。

事实多累。

谋略多败。

及死灾也。

十.赤色。

为不吉之色。

四时皆不利。

主孝服哭泣。

危险惊恐。

牢狱柳锁。

受伤成残。

暗害争端。

大病大败。

损失较大。

及有性命之忧者。

十一.绦色。

为哭泣之色。

专主刑人丁。

主内哭泣之父母弟兄。

妻妾子女。

主外哭泣之血统至戚。

母族妻族。

叔伯姑嫜。

亦主小疾。

及失眠伤阴之例。

十二.红色。

为不吉之色。

而夏令减轻损失。

主惊恐危险。

受伤凶亡。

飞灾横祸。

失败争端。

暗害牢狱。

其妨害较大。

危险较多。

及死灾之例。

十三.黑色。

为最危险之色。

四时皆危险。

独冬令可以减轻破败。

主惊险破败。

危险受伤。

官非牢狱。

横祸飞灾。

及大病大灾。

可以死亡之例。

十四.晦色。

一名滞色。

又名尘垢色。

为大疾厄之色。

均出弱症居多。

而有痼疾宿病于前者。

亦主冷退破财。

刑伤人丁。

神经昏愤。

事实颠倒。

及死亡之例。

气色关系轻重诀

公笃曰。

上列各类气色。

而专司之各项事实。

包括人事之吉凶祸福矣。

然有轻重之点。

而因其人指定之。

以决其为何项事实也。

此中当有轻重大小之分别。

又有应受。

傍受。

及株累受之各异。

有一项之专受。

有两项之兼受。

有间接之连带受也。

兹特分类如下。

以便持监者之推想而定之也。

一.黄紫二气色。

均为吉庆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

则应为升迁进职。

得权获功。

增财禄而复嘉奖。

旺人丁而复喜庆之例也。

二.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

则应为增进田宅。

开辟利源。

乘时之厚利。

无因之进财。

人口平安。

又旺子女之例也。

三.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

则应为得意外之奇财。

投机之倍利。

或为族戚之补助,而有生机。

或为邻友之结合。

而有办法。

人丁亦为安好之例也。

四.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

则应为虽奇之遇合。

名噪于一时。

意外之生机。

获利于膨胀。

或为贵人之赏识。

尽量成全。

或为富者之爱惜。

尽力提拔之例也。

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

而贵贱富贫之等级各异。

因之而享受也。

五.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

则应为谋略周详而如愿。

时机相合而遂心。

知一交一 戚谊之援助。

上亲下合之融洽。

尽量而获其职权利益之倍功也。

六.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

则应为名不谋而达到。

利不劳而成功。

用人而得力。

托人而可靠。

而获其自然利益之半功也。

七.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中才之人。

则应为借力而进取。

因此而达彼之过渡阶梯。

结合而互利。

守内而达外之同舟共济。

而获其一举两得之名实相符也。

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

而享受之利益有余不足各异也。

八.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

则应为仓猝之进谋。

而投其机。

积极之勇为。

而捷其时。

其成功也速。

其发达也暴。

作暂而不久之例。

九.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

则应为远谋深虑。

称见以成功。

见解周到。

入手而奏效。

其成功也迟缓。

其发达也平稳。

作以守为进之例。

十.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

则应为借题发挥之间接。

而有进展。

待时而动之正当。

而有利益。

其成功也稳固。

其发达也知足。

作守义持久之例。

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

而所获利益之勇为取守持久各异也。

十一.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

则应为好名而务德。

从善而务功。

其所谋也。

皆从正轨之进益。

其所取也。

皆从正义之途径。

作名重利轻者论。

十二.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

则应为奇巧之钻营。

无微不至。

卑鄙之谄谀。

无丑不备。

其所谋也偏邪。

其所取也苛歛。

作利重名恶者论。

十三.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廉洁奸贪之间。

则应为尽其智力之进益。

完其责任之成功。

欲善而不敢自决。

欲恶而不敢放纵。

作名利相符者论。

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

而务名趋利与双得之各异也。

十四.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

则应为守规矩而不越。

以获其功。

尽天职而不乱。

以成其利。

进取有止境。

而获平安之福。

成功亦稳固。

而采持久之计。

作有秩序之利益论。

十五.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

则应为无限止之发达。

有勉强之走险。

不计危险飘摇。

偏重于事业。

不避嫌疑劳怨。

偏重于私欲。

作越轨之暴发论。

十六.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界于持重冒险之间。

则应为苟安之进益。

逼迫之发展。

有意营谋。

而偏发不足。

无心进取。

而偏能达到。

作临时采择论。

此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

而利益之多寡久暂各异也。

十七.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

则应为少谋而多成。

不劳而多遂。

顺其时势而为之。

因其人力而取之。

作预谋者论。

十八.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

则应为妄想之进取。

侥幸而成功。

过分之贪求。

尽量而发展。

逆其时势而强为之。

用其机智而樱夺之。

作乘机者论。

十九.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界于安全逼迫之间。

则应为犹豫之理想。

远因之消息传来拘定之行为。

间接之事实进捷。

美而不足之利益。

谋而不遇之半遂。

作小成功者论。

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

而静待强为与两可之各异也。

二十.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

则应为舍小而全大。

甯静而致远。

先知之坚决。

完善之成功。

和衷共济。

而利人利己。

审势逢时。

而获利获名。

作明哲远谋者论。

廿一.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

则应为贪小而好胜。

务多而负气。

力轻任重之发达。

意骄气傲之成功。

作自用而专者论。

廿二.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界于宏大窄狭之间。

则应为念旧而不容恶。

漏少盈多。

好德而不忍辱。

劳倍功半。

短期之利益有成。

暂时之同舟共济。

作因势倚人者论。

比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

而所容之利益。

治乱之加减各异也。

廿三.黑赤红惨之气色。

为死亡破败。

危险伤残。

最凶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

则应为危险牢狱。

罢职失权。

重则灭门赤族之例。

有应震上之招嫉。

有应争权之暗害。

有应结一党一 之仇雠。

有应守义之赴难。

廿四.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

则应为惊险破产。

损失株累。

亦主重刑人丁之例。

有应盗匪之残害。

有应小人之乘隙。

有应戚族之内患。

有应邻里之觊觎。

廿五.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

则应为惊灾损失。

株累拘留。

重则为天灾发生于意外。

次则为人事发生于不测。

有应水火之浩劫。

有应盗贼之诬攀。

有应血光之灾厄。

有应时势之危害。

廿六.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下流贱业之人。

则应为惊灾伽锁。

丧财流离。

重则为悬梁刎颈。

而出下策之短见。

轻则为流离辛苦。

而受挫折之困乏。

有应妄贪而受祸。

有应愚拙而受诈。

毁饥肤。

残肢体。

人流离。

财耗散。

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

而贵富贫贱之等级各异。

其正受傍受连带受之祸患也。

廿七.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

则应为弄巧反拙之惊险。

欲益反损之危害。

或为自恃之养瘫遗患。

或为强行之中道崩溃。

厚利而蔽其聪明。

私欲而忘其危险也。

廿八.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

则应为投陷阱而犹贪。

蹈白刃而罔觉。

或为权利之引诱。

而倾覆之。

或为邪淫之纵欲。

而亡身也。

廿九.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中才之人。

则应为受屈之隐患。

株累之惊险。

蛛丝马迹之纠缠。

损失而复牵延。

族欺戚累之包围。

亲情而复仇敌。

此为才智贤愚之不同。

而巧受屈受与间接受之祸患各异也。

三十.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

则应为刚愎自用之轻举。

种因招尤之飞灾。

强梁作胆。

执一而不计其生死。

不顾其后也。

骄悍为怀。

辱人而不达其时机。

取咎之道也。

卅一.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

则应为守己而安其欺诈。

持理而安其株累。

受侮辱而复破败。

临不测而复忐忑。

犹豫不决。

轻重失当也。

卅二.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则应为识人不足之损失。

明知故犯之妨害。

或为小利薰心而蒙蔽。

大患随之。

或为仓猝失足而触阱。

两祸攻之。

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

而受祸之轻重与复杂各异也。

卅三.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

则应为不贪而受损失。

慕义而受祸患。

无因而受毁谤。

意见不合也。

有为而受狙击。

志向不一党一 也。

卅四.黑赤红掺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

则应为妄念之受牢狱。

卑污之结仇怨。

奇珍玩品之争夺。

而为大破败。

狗马声色之淫荡。

而成暗杀机。

卅五.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奸贪之间。

则应为细故而生大患。

片言而动杀机。

恩怨混合。

而为凶祸之门。

亲疏离间。

而为是非之窟。

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

而安祸之舍取与附势各异也。

卅六.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

则应为预算中变之损失。

稳见顾忌之危害。

求全不全之惊损。

疑是疑非之遗误。

临时中溃。

患生肘腋也。

卅七.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

则应为孤注行止之倾覆。

力轻任重之失败。

忘恩思怨之进逼。

而受反动之圈套。

以淫害正之偏见。

而受亲近之愚弄也。

卅八.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现发于决断持重冒险之间。

则应为计划周详。

而反掣肘。

人力充足。

而反障碍。

经危险而有急智之转机。

见破败而有中止之变谋。

此为决断之与持重冒险不同。

而受祸之大小与减等亦各异也。

卅九.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

则应为嗜好引诱之危害。

族戚连带之侵犯。

内务有隙。

而入凌虐之。

外一交一 设阱。

而入陷害之。

四十.黑色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

则应为一谋再谋之挫折。

三谋四谋之惊险。

身败名毁。

力尽援绝。

或为仇怨嫌族之阻挠。

或为血光疾厄之逗留。

而临不测也。

四一.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在安全逼迫之间。

则应为进取而受损阻。

退守而失权利。

虚荣引入危机。

特利诱入绝地。

进退狠狠而有害。

行止顾忌而招尤。

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

而受祸出于意外与趋向各异也。

四二.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

则应为天灾之惊恐损失。

时势之风潮妨害。

血统之连带忧患。

气候之六淫疾苦。

及刑人丁而破败也。

四三.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

则应为刚复自用之损失。

才短蹈危之刎颈。

骄慢见害于上下。

负气见逼于亲近。

邪淫之种恶因。

财利之生媒孽也。

四四.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

则应为欲忍不忍之失机。

疑是疑非之妨害。

恩怨相混而动杀机。

疏懒不常而伤人口。

轻重不当之乖戾。

去就不宜之损失。

此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

而持静与走险之祸患各异也。

四五.滑腻躁晦之气色。

皆为冷退疾厄。

忧疑哭泣之气色也。

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

则应为七情六欲。

而成内因之病。

一交一 达游戏。

而损浮耗之财。

或为一奴一仆伦盗之损失。

或为血统瓜葛之哭泣。

或为意见不合之同僚嫉妒。

或为措置不宜之用人遗误也。

四六.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于于富绅豪商之人。

则应为医药遗误。

而成反覆之病。

六亲遗累。

而损吞声之财。

小人之偷盗。

乡一党一 之搕诈。

人丁之灾疾。

哭泣之冷退也。

四七.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

则应为五劳六淫。

而成外因之病。

一交一 易失慎。

而损委屈之财。

友邻之烦扰。

同室之是非。

妻官之遗失物品。

子女之疾厄血光也。

四八.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

则应为失调失慎。

而成养身之病。

物器破坏。

而损浮费之财。

同业网罗。

而受其欺诈。

应付失宜。

而受其垂辱。

环境之顾忌丛生。

影响之忧患常至。

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

而富贵贫贱之等级各异。

所受之疾厄冷退。

忧患牵制之事实不一也。

四九.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

则应为易地失养。

而成水土不和之病。

放浪不羁。

而损轻视之财。

不矜细行之遗悞。

不拘小节之招嫉。

骄慢不礼之结怨。

轻视不屈之失利也。

五十.滑腻澡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

则应为形神不和。

而有凝滞痞塞之病。

恍憾昏沉。

而损欺诈吃亏之财。

错受其累。

而复遭凌虐。

枉费其劳。

而复受拖累。

根本错侯。

事实颠倒也。

五一.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中才之人。

则应为烦扰顾忌。

而成郁结怔忡之病。

挪杂不一。

而损牵制失宜之财。

名受毁谤。

而复羁绊。

利受损阻。

而复不结。

防不胜防之人丁灾刑。

忍无可忍之是非一交一 际。

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

而受损阻冷退之原因各异也。

五二.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

则应为气血两伤。

而成神经之病。

浮大矜夸。

而损嫌费之财。

强迫进谋。

而见挫折。

好胜竹人。

而生暗害。

偏见之误。

而刑人丁。

执一之失。

而招反向也。

五三.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

则应为反覆迟疑。

而成拖延之病。

养瘫遗患。

而损欺诈之财。

每事不结束。

而波外生波。

犹豫不决断。

而怨中生怨。

措施不宜,误人累己。

认识不当。

遗患结仇。

误惜之刑克。

狐疑之冷退也。

五四.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执中之人。

则应为天地六淫之气候病。

情义包围误财。

畏嫌招嫌之是非口舌。

疑损终损之纠缠障碍。

此为性情刚柔之不同。

而损阻之误受正受各异也。

五五.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

则应为拘泥不妄。

而成隐郁气质之病。

慎细中止。

而损审查固执之财。

无稽之黑白飞来。

而不见容于浊。

好名之影向数见。

而不见容于贪。

哭泣执体而铺张。

处事稳见而不达也。

五六.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

则应为花天酒地。

而成虚弱之病。

机深狡诈。

而损横祸之财。

进而不知足。

任意骄淫。

以生暗害。

退而不守矩。

违言忤戾。

而结仇怨。

哭泣误于惜小。

冷退误于私欲也。

五七.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行事界于廉洁奸贪之间。

则应为烦扰不堪。

而成复杂之病。

动静踌蹰。

而损顾忌之财。

散漫无纲领之举动。

犹豫有过折之徒劣。

是非不决。

恩怨不明。

比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

而有余不足之损阻各异也。

五八.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

则应为深谋远虑。

而成胃噎伤阴之疾。

预谋准备。

而损蛛丝马迹之财。

舍小全大。

而均受障碍。

谨言慎行。

而反招谗嫉。

时事转移之妨害。

人事变迁之挫折也。

五九.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隐忍含垢。

而成气愤之病。

惊魂动魄妨害。

而损无名之财。

强迫进行。

将成而忽败。

奢侈习惯。

已得而复矢。

侮人难堪。

积羞而成遗患。

剥人尤甚。

含怒而生反动。

哭泣误于轻视。

冷退误于疎懈也。

六十.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在持重冒险之间。

则应为内因外因。

而成逐时之病。

戚累友欺。

而损要挟之财。

误于此而患于彼。

得其一而损其二。

自缠政策。

几经是非而不解除。

两可思想。

几经劳怨而不完善。

此为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

而受损阻之谨慎仓猝各异也。

六一.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

则应为肥甘酒色。

而成邪侵之病。

疎懈骄慢。

而损自恃之财。

意外之损失。

连带之株累。

轻视其小。

而受滋漫之掣肘。

娇养其躯。

而受投机之侵犯。

六二.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

则应为动气劳心。

而成脑力之病。

去就不常。

而损牺牲之财。

飘摇不定。

得不偿其失。

滥一交一 不查。

功不补其过。

权利冲突之争端。

意见支离之嫌嫉也。

六三.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界于安全逼迫之间。

则为不矜细行。

而成嗜好之病。

不戎成于微。

而损锁碎之财。

小受打击。

则忧疑不释于目前。

小有缺点。

则顾忌不休于将来。

恩恩怨怨。

层叠不穷之是非。

亲亲疎疎。

纠缠不断之遗累。

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

而损阻之有因无因各异也。

六一四 .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

则应为无忧无虑。

而受六淫之病。

舍轻全重。

而损小耗之财。

小亏小累。

而为义所屈。

小挫小辱。

而为时所忍。

是非出于误会。

嫌嫉出于沉默也。

六五.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

则应为伤神损脑。

而成神经之病。

坚执倔强。

而损偏傲之财。

不容恶。

而恶反凌虐之。

不忍辱。

而辱再倍加之。

惜其小而妨害其大。

好其气而种因其果也。

六六.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

则应为克制不化。

而成气血不宣之疾。

轻重不当。

而损过分。

虚表之财。

初忍而终不忍之是非官讼。

始拒而终不拒之失足遗累。

亲亲之仁。

假以权柄而误之。

区区之怨。

视以疎虞而忽之。

此为器量宏大窄狭之不同。

而受损之轻重亦各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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