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乐者,天地之和也
(1)
——以礼乐维护秩序与和谐
【原文】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
过制则乱,过作则暴(2)。
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论伦无患(3),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4)。
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5)。
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6),越于声音(7),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
(2)暴:越出正道。
。
(3)论伦无患:意思是和谐而不乱。
(4)官:功能。
(5)制:指职能。
(6)金石:钟、磬一类的东西。
(7越:传播。
【译文】
乐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和谐;礼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秩序。
因为和谐,万物能化育生长;因为秩序,万物能显现出差别。
乐依天道而凿,礼按地理而制。
制礼超过分寸会造成混乱,作乐超过分寸会越出正轨。
明白田地的道理,然后才能制礼作乐。
和谐而不混乱,是乐内在的精神;让人欣喜欢爱,是乐有的功能。
中正无邪,是礼的本质;庄重恭顺,是礼的职能。
至于运用乐器来表现礼乐,声音使礼乐得到传播,用于宗庙社稷的祭祀活动,祭祀山川鬼神,统治者与民众都要共同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