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恩数国朝科举取士,自太平兴国以来,恩典始重《容斋续笔》卷第十三(十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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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续笔 - 卷第十三(十四则)

容斋续笔

卷第十三(十四则)

科举恩数

国朝科举取士,自太平兴国以来,恩典始重。

然各出一时制旨,未尝辄同,士子随所得而受之,初不以官之大小有所祈诉也。

太平之二年,进士一百九人,吕蒙正以下四人得将作丞,余皆大理评事,充诸州通判。

三年,七十四人,一胡一 旦以下四人将作丞,余并为评事,充通判及监当。

五年,一百二十一人,苏易简以下二十三人皆将作丞通判。

八年,二百三十九人,自王世则以下十八人,以评事知县,余授判司簿尉。

未几,世则等移通判,簿尉改知令录。

明年,并迁守评事。

雍熙二年,二百五十八人,自梁颖以下二十一人,才得节察推官,端拱元年,二十八人,自程宿以下,但权知诸县簿尉。

二年,一百八十六人,陈尧史、曾会至得光禄丞直史馆,而第三人姚揆,但防御推官,淳化三年,三百五十三人,孙何以下,二人将作丞,二人评事,第五人以下,皆吏部注拟。

咸平元年,孙仅但得防推。

二年,孙暨以下,但免选注官。

盖此两榜,真宗在谅闇,礼部所放,故杀其礼,及三年,陈尧咨登第,然后六人将作丞,四十二人评事;第二甲一百三十四人,节度推官、军事判官;第三甲八十人,防一团一 军事推官。

下第再试

太宗雍熙二年,已放进士百七十九人,或云:“下第中甚有可取者。”

乃令复试,又得洪湛等七十六人,而以湛文采遒丽,特升正榜第三。

端拱元年,礼部所放程宿第二十八人,进士叶齐打鼓论榜,遂再试,复放三十一人,而诸科因此得官者至于七百。

一时待士可谓至矣。

然太平兴国末,孟州进士张两光,以试不合格,纵酒大骂千街衢中,言涉指斥,上怒斩之,同保九辈永不得赴举。

恩威并行,至于如此。

“张两”馆本作“张雨”。

试赋用韵

唐以赋取士,而韵数多寡,平侧次叙,元无定格。

故有三韵者,《花萼楼赋》以题为韵是也。

有四韵者,《蓂英赋》以“呈瑞圣朝”,《舞马赋》以“奏之天廷”,《丹甑赋》以“国有丰年”,《泰阶六符赋》以“元亨利贞”为韵是也。

有五韵者,《金茎赋》以“日华川上动”为韵是也。

有六韵者,《止水》、《魍魉》、《人镜》、《三统指归》、《信及豚鱼》、《洪钟待撞》、《君子听音》、《东郊朝日》、《蜡日祈天》、《宗乐德》、《训胄子》诸篇是也。

有七韵者,《日再中》、《射己之鹄》、《观紫极舞》、《五声听政》诸篇是也。

八韵有二平六侧者,《六瑞赋》以“俭故能广,被褐怀玉”,《日五色赋》以“日丽九华,圣符土德”,《径寸珠赋》以“泽浸四荒,非宝远物”为韵是也。

有三平五侧者,《宣耀门观试举人》以“君圣臣肃,谨择多士”,《悬法象魏》以“正月之吉,悬法象魏”,《玄酒》以“荐天明德,有古遗味”,《五色土》以“王子毕封,依以建社”,《通天台》以“洪台独出,浮景在下”,《幽兰》以“远芳袭人,悠久不绝”,《日月合壁》以“两曜相合,候之不差”,《金柅》以“直而能一,斯可制动”为韵是也。

有五平三侧者,《金用砺》以“商高宗命傅说之官”为韵是也。

有六平二侧者,《旗赋》以。

“风日云舒,军容清肃”为韵是也。

自大和以后,始以八韵为常。

唐庄宗时尝覆试进士,翰林学士承旨卢质,以《后从谏则圣》为赋题,以“尧、舜、禹、汤倾心求过”为韵。

旧例,赋韵四平四侧,质所出韵乃五平三侧,大力识者所消,岂非是时已有定格乎?国朝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次用韵,其后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

贞元制科

唐德宗贞元十年,贤良方正科十六人,裴垍为举首,王播次之,隔一名而裴度、崔群、皇甫镈继之。

六名之中,连得五相,可谓盛矣!而邪正直不侔。

度、群同为元和宰相,而铸以聚敛贿赂亦居之,度、群、极陈其不可,度耻其同列,表求自退,两人竟为铸所毁而去。

且三相同时登科,不可谓无事分,而玉石杂揉,薰获同器,若默默充位,则是固一宠一 患失,以私妨公,裴、崔之贤,谊难以处也。

本朝韩康公、王岐公、王荆公亦同年联名,熙宁间,康公、荆公为相,歧公参政,故有“一时同榜用三人”之语,颇类此云。

贻子录

先公自燕归,得龙图阁书一策,曰《贻子录》,有“御书”两印存,不言撰人姓名,而序云:“愚叟受知南平王,政宽事简”。

意必高从海擅荆诸时,宾僚如孙光宪辈者所编,皆训儆童蒙。

其《修进》一章云,咸通年中,卢予期著《初举子》一卷,细大无遗。

就试三场,避国讳、宰相讳、主文讳。

士人家小子弟,忌用熨斗时把帛,虑有拽白之嫌。

烛下写试无误笔,即题其后云“并无揩改涂乙注”,如有,即言字数,其下小书名。

同年小录是双只先辈各一人分写。

宴上长少分双只相向而坐,元以东为上,以西为首,给、舍、员外、遗、补,多来突宴,东先辈不迁,而西先辈避位。

及吏部给春关牒,便称前乡贡进士,大略有与今制同者,独避宰相、主文讳,不复讲双只,先辈之名,他无所见。

其《林园》一章谓茄为酪酥,亦甚新。

金花帖子

唐进士登科,有金花帖子,相传已久,而世不多见。

予家藏咸平元年孙仅榜盛京所得小录,犹用唐制,以素绫为轴,贴以金花,先列主司四人衔,曰:翰林学士给事中杨,兵部郎中知制浩李,右司谏直史馆梁,秘书丞直史馆朱,皆押字。

次书四人甲子,年若干,某月某日生,祖讳某,父讳某,私忌某日。

然后书状元孙仅,其所纪与今正同。

别用高四寸绫,阔二寸,书“盛京”二字,四主司花书于下,粘于卷首,其规范如此,不知以何年而废也。

但此榜五十人,自第一至十四人,惟第九名刘烨为河南人,余皆贯开封府,其下又二十五人亦然。

不应都人士中选若是之多,疑亦外方人寄名托籍,以为进取之便耳。

四主司乃杨砺、李若拙、梁颢、朱台符,皆只为同知举。

物之小大

列御寇,庄周大言小言,皆出于物理之外。

《列子》所载:“夏革曰:渤海之东,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惟无底之谷。

中有五山,高下周旋三万里,山之中间相去七万里,而五山之根无所连著。

帝使巨鳌十五举首而戴之,叠为三番,六万岁一一交一 焉。

而龙伯之国有大人,举足不盈数千而暨山所,一钓而连六鳌,合负而趣归其国。

于是岱舆、员峙二山,沈于大海。”

张湛注云:“以高下周围三万里山,而一鳌头之所戴,而六鳌复为一钓之所引,龙伯之人能并而负之。

计此人之形当百余万里,馄鹏方之,犹蚊呐蚤虱耳。

太虚之所受,亦奚所不容哉!”《庄子·逍遥游》,首著鳏鹏事云:“北溟有鱼,其名为鲲,鳗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徙于南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二子之语大若此。

至于小言,则《庄子》谓:“有国于蜗之左角,曰触氏,右角曰蛮氏,相与争地而战,伏一尸一数万,逐北旬有五日而后反。”

《列子》曰:“一江一 浦之间生么虫,其名曰焦螟,群飞而集于蚊睫,弗相触也,栖宿去来,蚊弗觉也。

黄帝与容成子同斋三月,徐以神视,块然见之,若嵩山之阿,徐以气听,砰然闻之,若雷霆之一声 。”

二子之语小如此。

释氏维摩诘长者居丈室而容九百万菩萨并师子座,一芥子之细而能纳须弥。

皆一理也。

张湛不悟其寓言,而窃窃然以太虚无所不容为说,亦隘矣!若吾儒《中庸》之书,但云:“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

则明白洞达,归于至当,非二氏之学一偏所及也。

郭令公

唐一人功名富贵之盛,未有出郭汾一陽一之右者。

然至其女孙为宪宗正妃,历五朝,母天下,终以不得志于宣宗而死,自是支胃不复振。

及本朝庆历四年,访求厥后,仅得裔孙元亨于布衣中,以为永兴军助教。

欧一陽一公知制诰,行其词曰:“继绝世,褒有功,非惟推恩以及远,所以劝天下之为人臣者焉。

况尔先王,名载旧史,勋德之厚,宜其流泽于无穷,而其后裔不可以废。

往服新命,以荣厥家!”且以二十四考中书令之门,而需一助教以为荣,吁,亦浅矣!乃知世禄不朽,如春秋诸国,至数百年者,后代不易得也。

纪年兆祥

自汉武建元以来,干余年间,改元数百,其附会离合为之辞者,不可胜书,固亦有晓然而易见者。

如晋元帝永昌,郭璞以为有二日之象,果至冬而亡。

桓灵宝大亨,识者以为一人二月了,果以仲春败。

萧栋、武陵王纪,同岁窃位,皆为天正,以为二人一年而止,其后皆然。

齐文宣天保,为一大人只十,果十年而终。

然梁明帝萧岿亦用此,而尽二十三年。

或又云,岿蕞尔一邦,故非讥祥所系。

齐后主隆化,为降死;安德正延宗德昌,为得二日。

周武帝宣政,为字文亡日;宣帝大象,为天子冢。

萧琼、晋出帝广运,为军走。

隋炀帝大业,为大苦未。

唐值宗广明,为唐去丑口而著黄家日月,以兆巢贼之祸。

钦宗靖康,为立十二月康,果在位满岁,而高宗由康邸建中兴之业。

熙宁之未将改元,近臣撰三名以进,曰“平成”,曰“美成”,曰“丰亨”,神宗曰:“成字负戈,美成者,犬羊负戈。

亨字为子不成,不若去亨而加元。”

遂为元丰。

若隆兴则取建隆、绍兴各一字,与唐贞元取贞观、开元之义同。

已而嫌与颜亮贞隆相近,故二年即改乾道。

及甲午改纯熙,既已布告天下,予时守赣,贺表云:“天永命而开中兴,方茂卜年之统;时纯熙而用大介,载新纪号之文。”

迨诏至,乃为淳熙,盖以出处有“告成《大武》”之语,故不欲用。

民俗火葬

自释氏火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一尸一者,所在皆然。

固有炎暑之际,畏其秽泄,敛不终日,肉尚未寒而就爇者矣。

鲁夏父弗忌献逆把之议,展禽曰:“必有殃,虽寿而没,不为无殃。”

既其葬也,焚烟彻于上,谓已葬而火焚其棺椁也。

吴伐楚,其师居糜,楚司马子期将焚之,令尹子西曰:“父兄亲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

谓前年楚人与吴战,多死糜中,不可并焚也。

卫人掘褚师定子之墓,焚之于平庄之上。

燕骑劫围齐即墨,掘人家墓,烧死人,齐人望见涕位,怒自十倍。

王莽作焚如之刑,烧陈良等。

则是古人以焚一尸一为大僇也。

列子曰:“楚之南有炎人之国,其亲戚死,剐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秦之西方有仪渠之国,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熏则烟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而未足为异也。”

盖是时其风未行于中国,故列子以仪渠为异,至与朽肉者同言之。

太史日官

《周礼》春官之属曰:“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

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

“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

郑氏注云:“太史,日官也。”

引《左传》:“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为说。

志,谓记也。

史官主书,《国语》所谓《郑书》及《帝系》、《世本》之属是也,小史主定之。

然则周之史官、日官,同一职耳。

故司马谈为汉太史令,而子长以为“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

今太史局正星历卜祝辈所聚,其长曰太史局令,而隶秘书省,有太史案主之,盖其源流有自来矣。

汲冢周书

《汲冢周书》今七十篇,殊与《尚书》体不相类,所载事物亦多过实。

其《克商解》云“武王先人,适纣所在,射之三发,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剑名。

斩之以黄钺,县诸大白。

商二女既缢,又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县诸小白。”

越六日,朝至于周,以三首先馘,入燎于周庙,又用纣于南郊。

夫武王之伐纣,应天顺人,不过杀之而已。

纣既死,何至枭戮俘臧,且用之以祭乎?其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为一婬一侈,至于擒虎二十有二,猫二,糜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牦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罴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狢十有八,鹿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

遂征囚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虽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杀为仁,无缘所诚如此,盖大言也。

《王会篇》皆大会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大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

四公者,尧、舜、禹、汤后,商、夏即杞、宋也。

又言:俘商宝玉亿有百万。

所纪四夷国名,颇古奥,兽畜亦奇崛,以肃真为稷真,秽人为秽人,乐浪之夷为良夷,姑蔑为姑妹,东瓯为且匝,渠搜为渠叟,高句丽为高夷。

所叙:“秽人前儿,若弥猴,立行,声似小儿。

良夷在子,兽名。

弊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则鸣。

扬州禹禺鱼、人鹿。

青丘狐九尾。

东南夷白民乘黄,乘黄者似骇,背有两角。

东越海龛、海一陽一、盈车、大蟹。

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

渠叟以的犬,■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

区一陽一戎以鳖封,鳖封者,若彘,前后有首。

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鸡。

康民以稗苡,其实如李,食之宜子。

北狄州靡■■,其形人身枝踵,自笑,笑则上唇翁其目,食人。

都郭亦北狄。

生生,若黄狗,人面能言。

奇干亦北狄。

善芳,头若雄鸡,佩之令人不眯。

正东高夷赚羊,赚羊者,羊而四角。

西方之戎曰独鹿,一邓一 邛距虚。

犬戎文马,而赤鬄缟身,目若黄金,名古皇之乘。

白州北闾,北阎者,其华若羽,以其木为车,终行不败。”

篇未引伊尹《朝献商书》云:“汤问伊尹,使为四方献令。

伊尹请令,正东以鱼皮之鞞、鲗酱、皎瞂、利剑;正南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正西以丹青、白鹿、一江一 历、珠名。

龙角;正北以橐驼、騊駼、駃騠、良弓为献。

汤曰:善。”

凡此皆无所质信,姑录之以贻博雅者。

唐太宗时,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服装诡异,颜师古请图以示后,作《王会图》,盖取诸此。

《汉书》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毋为权首,将受其咎。”

以为《逸周书》,此亦无之,然则非全书也。

曹子建论文

曹子建《与杨德祖书》云:“世人著述,不能无病,仆常好人讥弹其文,有不善,应时改定。

昔丁敬礼常作小文,使仆润饰之,仆自以才不过若人,辞不为也。

敬礼谓仆:“卿何所疑难,文之佳丽,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邪?”

吾常叹此达言,以为美谈。”

子建之论善矣。

任昉为王俭主簿,俭出自作文,令昉点正,昉因定数字,俭叹曰:“后世谁知子定吾文?”

正用此语。

今世俗相承,所作文或为人诋河,虽未形之于辞色,及退而怫然者,皆是也。

欧一陽一公作《尹师鲁铭》文,不深辩其获罪之冤,但称其为文章简而有法。

或以为不尽,公怒,至治书他人,深数责之曰:“简而有法,惟《春秋》可当之,修于师鲁之文不薄矣。

又述其学曰“通知古今”,此语若必求其可当者,惟孔、孟也。

而世之无识者乃云云。

此文所以慰吾亡友尔,岂恤小子辈哉!”王荆公为钱公辅铭母夫人蒋氏墓,不称公辅甲科,但云:“子官于朝,丰显矣,里巷之士以为太君荣。”

后云:“孙七人皆幼。”

不书其名。

公辅意不满,以书言之,公复书曰:“比蒙以铭文见属,辄为之而不辞。

不图乃犹未副所欲,欲有所增损。

鄙文自有意义,不可改也。

宜以见还,而求能如足下意者为之。

如得甲科为通判,何足以为大夫人之荣?一甲科通判,苟粗知为辞赋,虽市井小人,皆可以得之,何足道哉?故铭以谓闾巷之士,以为大夫人荣,明天下有识者不以置荣辱也。

至于诸孙,亦不足列,孰有五子而无七孙者乎?”

二公不喜人之议其文亦如此。

雨水清明

历家以雨水为正月中气,惊蛰为二月节,清明为三月节,谷雨为三月中气。

而汉世之初,仍周、秦所用,惊蛰在雨水之前,谷雨在清明之前,至于太初,始正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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