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师
(卦七) -----战争是王者之事
【原文】
(坎下坤上)(1):贞丈人(2),吉,无咎。
初六:出以律(3),否臧(4),凶。
九二:在中,吉,无咎。
王三锡命(5)。
六三:或舆一尸一(6),凶。
六一四;左次(7),无咎。
六五:田有禽(8),利执言(9),无咎。
长子(10)婚帅,弟子(11)四舆一尸一,贞凶。
上六:大君(12)有命,开国承家(13)。
小人勿用。
【注释】
(1)是本卦标题。
在这里的意思是指军队。
本卦既因“”字多次出 现,又因内容主要与军队出征作战有关,所以用作标题。
(2)文人:这里的意思是军队的总指挥。
(3)律:军纪,纪律。
(4)否(pi)臧 (zang):不好。
这里指不守军纪。
(5)王:君王。
锡命:赐命,意思是下 令嘉奖。
(6)舆一尸一:用车运送一尸一体。
(7)左次:驻扎在左边。
(8)田: 田猎,打猎。
禽:鸟兽。
(9)执言:意思是抓获俘虏。
(10)长子:指挥作战的长官。
(11)弟子:指挥运送一尸一体的副官。
(12)大君:国君。
(13)开国。
分封诸侯。
承家:分封大夫。
【译文】
卦:占问总指挥的处境,吉利,没有危险。
初六:行军征战要守军纪,不守军纪,必打败仗。
九二:主帅身在军中,吉利,没有灾祸,君王三次下令嘉奖。
六三:军中有人用车运送一尸一体,战败。
六一四:军队驻扎在左边,没有危险。
六五:打猎获取猎物,打仗抓获俘虏,没有灾祸。
长官率领军队作战,副官指挥运送伤亡者,贞兆凶险。
上六:国君下令赏功,分封诸侯大夫。
不能重用无才德的小人。
【读解】
战争被古人看作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攻城掠地,发财致富,讨伐异己,争权夺利,都要诉诸武力。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真理。
战争的结果总有胜负,因此事前严肃认真地对待,请教神灵,祈求神灵保佑,寻找正当的理由,然后大张旗鼓地兴讨伐。
古人几乎把战争当作一种仪式来对待,当作一门艺术来研究,从神灵的意向、天时地利,一直研究到习武组织、制胜谋略、论功行赏等等规则。
中国古代兵书的发达,世所罕见,在技术和艺术层 面上都堪称一流。
由此反思,古人称战争为“王者之事”,早已把它升华成了治国平天下的头等大事。
相形之下,西方人后来称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就逊色多了。
欲王天下者,一精一通战争艺术应是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