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说意
卷五·阳明经虚证/阳明入太阴证 湿旺心痞
湿旺心痞
太十陽十中风,寸缓关浮、而尺脉微弱,肾气少虚,其人发十热汗出,复恶寒,而不呕,此太十陽十之表证未解也。
使其心下痞硬者,此必医误下而陷表十陽十,以致成痞,非十陽十明也。
使其心下痞不因攻下,并见发十热作渴,恶寒已退者,此是太十陽十表解,转属十陽十明之腑也。
盖十陽十明腑病,胃气上逆,甲木不降,二气壅遏,自能成痞,不须攻下也。
其小十便数者,水利土燥,大便必硬,然尺弱肾寒,不可攻下,虽不更衣十日,亦无所苦也。
即渴欲饮水,亦当少少与之,但以法救其干燥而已。
以其渴是土湿木郁,而生风燥,原非火盛。
宜五苓散,泻湿而燥土也。
(方在“太十陽十”)。
十陽十明病,凡心下硬满者,皆是土弱胃逆,即太十陰十之痞证也,慎勿以寒药攻之。
攻之败其中气,泻利不止者,死。
泄利止者,脾十陽十来复,乃可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