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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区寄传》原文和译文
原文:
童区寄者,郴州荛牧儿也。
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
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
贼易之,对饮酒,醉。
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
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
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
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一尸一,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
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
因大号。
一虚皆惊。
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
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
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
州白大府。
大府召视儿,幼愿耳。
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
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一陽一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译文:
儿童区寄,是郴州打柴放牛的孩子。
他正一边放牧一边打柴,两个强盗把他绑架了,反背着手捆起来,用布蒙住他的嘴,(带他)离开超过四十多里,到集市上卖他。
区寄假装像小孩似地啼哭,(假装)害怕得发抖,像小孩常有的那样。
强盗以为他好对付,就互相敬酒痛饮,全都喝醉了。
一个强盗去一交一 涉买卖;另一个躺着,把刀插在路上。
孩子暗地里察看他睡着了,把捆手的绳子靠在刀刃上,用力上下磨刮,绳子终于被割断,就拿起刀来杀了那个强盗。
(孩子)还来不及逃远,去一交一 涉买卖的强盗回来了,抓住孩子,十分震惊,要杀害孩子。
(孩子)急忙说:“当两个人的仆人,哪比得上当一个人的仆人好呢?他待我不好,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并且好好待我,就随你处置。”
去一交一 涉买卖的强盗盘算了很久,心想:“与其杀了这个僮仆,不如把他卖了;与其卖钱两个人分,不如我一个人独占。
幸好(孩子)杀了那家伙,太好啦!”就立即藏起那个强盗的一尸一体,带着孩子到集市上窝藏强盗的人家,(把孩子)越发捆一绑结实。
到了半夜,孩子自己翻转身,让捆一绑的绳子靠近炉火把它烧断,虽然烧伤了手也不害怕;又拿起刀杀了这个要卖掉他的强盗。
接着大声哭叫。
整个集市的人都大吃一惊。
孩子说:“我是区家的孩子,不该做别人的仆人。
两个强盗抓了我,我幸好把他们都杀了。
希望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管集市的小吏报告州官,州官又报告上级官员太府。
太府召见孩子,原来既幼小又老实呢。
刺史颜证觉得他很了不起,便留他当衙门小吏,(他)不肯。
就给(他)衣服,(让)小吏护送(他)回到乡里。
乡里抢劫绑架的人,不敢正眼看他,不敢经过他的家门,都说:“这孩子比秦武一陽一还小两岁,却杀了两个强盗,怎么能接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