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七五行上夫帝王者,配德天地,叶契一陰陽《晋书》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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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 卷二十七

晋书

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五行上

夫帝王者,配德天地,叶契一陰陽一,发号施令,动关幽显,休咎之征,随感而作,故《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

昔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

圣人行其道,宝其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三五已降,各有司存。

爰及殷之箕子,在父师之位,典斯大范。

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虚己而问焉。

箕子对以禹所得《雒书》,授之以垂训。

然则《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更为表里。

殷道绝,文王演《周易》;周道弊,孔子述《春秋》。

奉乾坤之一陰陽一,郊洪范之休咎,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文帝时,虙生创纪《大传》,其言五行庶征备矣。

后景武之际,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一陰陽一,为儒者之宗。

宣元之间,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多所不同。

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言《春秋》及五行,又甚乖异。

班固据《大传》,采仲舒、刘向、刘歆著《五行志》,而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一事,讫于王莽,博通祥变,以传《春秋》。

综而为言,凡有三术。

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一性一,则和气应,休征效,国以安。

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征效,国以亡。

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祸而福至。

此其大略也。

辄举斯例,错综时变,婉而成章,有足观者。

及司马彪纂光武之后以究汉事,灾眚之说不越前规。

今采黄初以降言祥异者,著于此篇。

《经》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农时及有一奸一谋,则木不曲直。”

说曰:木,东方也。

于《易》,地上之木为《观》。

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

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人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一性一矣。

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徭役,以夺农时;作为一奸一诈,以伤人财,则木失其一性一矣。

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是为不曲直。

魏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

案刘歆说,上一陽一施不下通,下一陰一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氛气寒,木不曲直也。

刘向曰,冰者一陰一之盛,木者少一陽一,贵臣卿大夫象也。

此人将有害,则一陰一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

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杀太守徐质,据郡反。

太守,古之诸侯,贵臣有害之应也。

一说以木冰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

是岁,既讨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将以舟师征吴,戍卒十余万,连旌数百里,临江观兵,又属常雨也。

元帝太兴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

后二年,周顗等遇害,是一陽一施不下通也。

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

是年殷浩北伐,明年军败,十年废黜。

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温入关之象也。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

明年二月王恭为北籓,八月庾楷为西籓,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十七年殷仲堪为荆州,虽邪正异规,而终同夷灭,是其应也。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征淮南,后所坐听事栋中折。

恪妄兴征役,夺农时,作邪谋,伤国财力,故木失其一性一致毁折也。

及旋师而诛灭,于《周易》又为“栋挠之凶”也。

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梁折。

八年正月,太庙殿又陷,改作庙,筑基及泉。

其年九月,遂更营新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陈勰为匠,作者六万人。

至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

天戒若曰,地陷者分离之象,梁折者木不曲直也。

明年帝崩,而王室遂乱。

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颖使陆机率众向京都,击长沙王乂,及军始引而牙竿折,俄而战败,机被诛,颖遂奔溃,卒赐死。

此一奸一谋之罚,木不曲直也。

元帝太兴四年,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萎落。

此木失其一性一。

干宝以为狂华生枯木,又在铃阁之间,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华之发,不可久也。

其后王敦终以逆命加戮其一尸一。

一说亦华孽也,于《周易》为“枯杨生华”。

桓玄始篡,龙旂竿折。

时玄田猎无度,饮食奢恣,土木妨农,又多一奸一谋,故木失其一性一。

天戒若曰,旂所以挂三辰,章著明也,旂竿之折,高明去矣。

玄果败。

《传》:“弃法津,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

其于王者,南面向明而治。

《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

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

孔子曰:“浸一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

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嫡庶,如此则火得其一性一矣。

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一性一矣。

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焚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不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

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

及即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一毛一嘉女为后。

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之罚也。

青龙元年六月,洛一陽一宫鞠室灾。

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缮复之。

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

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

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

《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

'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

'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

案《旧占》曰:'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

'今宜罢散作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

帝不从。

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

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

多弃法度,疲众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

内殿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

是时诸葛恪执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

武昌,孙氏尊号所始。

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要之首者,恪丙丧众殄人,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

或曰,孙权毁撤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

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太平元年二月朔,建鄴火,人之火也。

是秋,孙綝始执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

明年,又辄杀硃异。

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孙休永安五年二月,城西门北楼灾。

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

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内史,惊扰州郡,致使交止反乱,是其咎也。

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余家,死者七百人。

案《春秋》齐大灾,刘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

时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诛斥甚众,后宫万余,女谒数行,其中隆一宠一佩皇后玺绶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

十年四月癸丑,崇贤殿灾。

十一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庑、景坊东屋、晖章殿南阁火。

时有上书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故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

由是杨珧求退。

是时帝纳冯紞之间,废张华之功,听杨骏之谗,离卫瓘之一宠一,此逐功臣之罚也。

明年,宫车宴驾。

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

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

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然后救火。

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八万器械,一时荡尽。

是后愍怀太子见杀之罚也。

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戒器,所以戒不虞。

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

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其应也。

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

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

是时贾后凶恣,贾谧擅朝,恶积罪稔,宜见诛绝。

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虽亲贵莫比,犹宜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原陵也。

帝既眊弱,而张华又不纳裴頠、刘卞之谋,故后遂与谧杀太子也。

干宝以为“高原陵火,太子废之应。

汉武帝世,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与此占同”。

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

永兴元年,成都王遂废后,处之金墉城。

是后还立,立而复废者四。

又诏赐死,荀籓表全之。

虽来还在位,然忧一逼一折辱,终古未闻。

此孽火之应也。

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起,延崇礼闼及阁道。

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津之应也。

后清河王覃入嗣,不终于位,又杀太子之罚也。

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一陽一火,烧死者三千余人。

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

此下陵上,一陽一失其节之应也。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灾,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

旧说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众,不能救之”之谓也。

干宝以为“此臣而君行,亢一陽一失节,是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故灾也。”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师大火。

三月,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火,烧七千余家,死者万五千人。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

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一陰一生一陽一也。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师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吴郡灾。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季龙太武殿及两庙端门。

震灾月余乃灭,金石皆尽。

其后季龙死,大乱,遂灭亡。

海西公太和中,郗愔为会稽太守。

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

延及山一陰一仓米数百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

此亦桓温强盛,将废海西,极一陰一生一陽一之应也。

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师风火大起。

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

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

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此不哲之罚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

是月丙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府库皆灾。

于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皆有象类。

主相不悟,终至乱亡。

会稽王道子一宠一幸尼及姏母,各树用其亲戚,乃至出入宫掖,礼见人主。

天戒若曰,登延贤堂及客馆者多非其人,故灾之也。

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一宠一幸微贱张夫人,夫人骄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则百”之道,故灾其殿焉。

道子复赏赐不节,故府库被灾,斯亦其罚也。

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龙舟二乘灾,是水沴火也。

其后桓玄篡位,帝乃播越。

天戒若曰,王者流迁,不复御龙舟,故灾之耳。

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尚书下舍曹火。

时桓玄遥录尚书,故天火,示不复居也。

三年,卢循攻略广州,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

其十月壬戌夜,火起。

时百姓避寇盈一满城内,隐之惧有应贼者,但务严兵,不先救火。

由是府舍焚荡,烧死者万余人,因遂散溃,悉为贼擒。

义熙四年七月丁酉,尚书殿中吏部曹火。

九年,京都大火,烧数千家。

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灾,吴界尤甚。

火防甚峻,犹自不绝。

王弘时为吴郡,昼在听事,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遥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发。

弘知天为之灾,故不罪火主。

此帝室衰微之应也。

《传》曰:“修宫室,饰台榭,内一婬一乱,犯亲戚,侮兄弟,则稼穑不成。”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

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

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斑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

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

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

如此,则土得其一性一矣。

若乃奢一婬一骄慢,则土失其一性一。

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是为稼穑不成。

吴孙皓时,常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阖境皆然,连岁不已。

吴人以为伤露,非也。

案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

皓初迁都武昌,寻还建鄴,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营,增广苑囿,犯暑妨农,官私疲怠。

《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

皓皆冒之。

此修宫室饰台榭之罚也。

元帝太兴二年,吴郡、吴兴、东一陽一无麦禾,大饥。

成帝咸和五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

十二年,大无麦。

孝武太元六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安帝元兴元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

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

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叛逆,止暴乱也。

《诗》云:“有虔执钺,如火烈烈。”

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

动静应宜,说以犯难,人忘其死,金得其一性一矣。

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人命,则金失其一性一。

盖工冶铸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乃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魏时张掖石瑞,虽是晋之符命,而于魏为妖。

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

石图发于非常之文,此不从革之异也。

晋定大业,多毙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应也。

案刘歆以《春秋》石言于晋,为金石同类也,是为金不从革,失其一性一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魏明帝青龙中,盛修宫室,西取长安金狄,承露槃折,声闻数十里,金狄泣,于是因留霸城。

此金失其一性一而为异也。

吴时,历一陽一县有岩穿,似印,咸云“石印封发,天下太平”。

孙皓天玺元年,印发。

又,一陽一羡山有石一穴一,长十余丈。

皓初修武昌宫,有迁都之意。

是时武昌为离宫。

班固云“离宫与城郭同占”,饰城郭之谓也。

其宝鼎三年后,皓出东关,遣丁奉至合肥,建衡三年皓又大举出华里,侵边境之谓也。

故令金失其一性一,卒面缚而吴亡。

惠帝元康三年闰二月,殿前六钟皆出涕,五刻止。

前年贾后杀杨太后于金墉城,而贾后为恶不止,故钟出涕,犹伤之也。

永兴元年,成都伐长沙,每夜戈戟锋有火光如悬烛。

此轻人命,好攻战,金失其一性一而为光变也。

天戒若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一焚。

成都不悟,终以败亡。

怀帝永嘉元年,项县有魏豫州刺史贾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从革而为变也。

五月,汲桑作乱,群寇飙起。

清河王覃为世子时,所佩金铃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毁弃之。

及后为惠帝太子,不终于位,卒为司马越所杀。

愍帝建兴五年,石言于平一陽一。

是时帝蒙尘亦在平一陽一,故有非言之物而言,妖之大者。

俄而帝为逆胡所弑。

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将袭王敦,既而中止。

及还,家多变怪,照镜不见其头。

此金失其一性一而为妖也。

寻为敦所袭,遂夷灭。

石季龙时,鄴城凤一陽一门上金凤皇二头飞入漳河。

海西太和中,会稽山一陰一县起仓,凿地得两大船,满中钱,钱皆轮文大形。

时日向暮,凿者驰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严。

至明旦,失钱所在,惟有船存。

视其状,悉有钱处。

安帝义熙初,东一陽一太守殷仲文照镜不见其头,寻亦诛翦,占与甘卓同也。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说曰:水,北方,终藏万物者也。

其于人道,命终而形藏,一精一神放越。

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

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亡不宗事。

慎其斋戒,致其严敬,是故鬼神歆飨,多获福助。

此圣王所以顺事一陰一气,和神人也。

及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

十二月咸得其气,则一陰陽一调而终始成。

如此,则水得其一性一矣。

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水失其一性一。

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一婬一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

京房《易传》曰:“颛事者加,诛罚绝理,厥灾水。

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

饥而不损,兹谓泰,厥大水,水杀人。

避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也。

已水则地生虫。

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

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

大败不解,兹谓皆一陰一,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董仲舒曰:“交兵结仇,伏一尸一流血,百姓愁怨,一陰一气盛,故大水也。”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一陽一城门,漂数千家,杀人。

初,帝即位,自鄴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

太祖神主犹在鄴,尝于建始殿飨祭如家人礼,终黄初不复还鄴。

又郊社神祇,未有定位。

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漂二百余家。

十三年秋,丹一陽一、故鄣等县又鸿水溢出。

案权称帝三十年,竟不于建鄴创七庙。

惟父坚一庙远在长沙,而郊祀礼阙。

嘉禾初,群臣奏宜郊祀,又不许。

末年虽一南郊,而北郊遂无闻焉。

吴楚之望亦不见秩,反祀罗一陽一妖神,以求福助。

天戒若曰,权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故示此罚,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

是冬,权南郊,宜是鉴咎征乎!还而寝疾,明年四月薨。

一曰,权时信纳谮诉,虽陆逊勋重,子和储贰,犹不得其终,与汉安帝听谗免杨震、废太子同事也。

且赤乌中无年不用兵,百姓愁怨。

八年秋,将军马茂等又图逆。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一婬一雨,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财产。

帝自初即位,便一婬一奢极欲,多占幼一女,或夺士妻,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情恣欲,至是弥甚,号令逆时,饥不损役。

此水不润下之应也。

吴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

亮即位四年,乃立权庙。

又终吴世不上祖宗之号,不修严父之礼,昭穆之数有阙。

亮及休、皓又并废二郊,不秩群神。

此简宗庙不祭祀之罚也。

又,是时孙峻专一政,一陰一胜一陽一之应乎!

孙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一涌溢。

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一陰一气盛也。

休又专任张布,退盛冲等,吴人贼之应也。

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一涌溢。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

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伊、沁皆溢,杀二百余人。

自帝即尊位,不加三后祖宗之号。

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座,同称昊天上帝,一位而已。

又省先后配地之祀。

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咸宁元年九月,徐州大水。

二年七月癸亥,河南、魏郡暴水,杀百余人。

闰月,荆州郡国五大水,流四千余家。

去年采择良家子女,露面入殿,帝亲简阅,务在姿色,不访德行,有蔽匿者以不敬论,搢绅愁怨,天下非之,一陰一盛之应也。

三年六月,益、梁二州郡国八暴水,杀三百余人。

七月,荆州大水。

九月,始平郡大水。

十月,青、徐、兗、豫、荆、益、梁七州又大水。

是时贾充等用事专恣,而正人疏外者多,一陰一气盛也。

四年七月,司、冀、兗、豫、荆、扬郡国二十大水,伤秋稼,坏屋室,有死者。

太康二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杀六十余人,江夏亦杀人。

时平吴后,王浚为元功而诋劾妄加,荀、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收吴姬五千,纳之后宫,此其应也。

四年七月,兗州大水。

十二月,河南及荆、扬六州大水。

五年九月,郡国四大水,又陨霜。

是月,南安等五郡大水。

六年四月,郡国十大水,坏庐舍。

七年九月,郡国八大水。

八月六月,郡国八大水。

惠帝元康二年,有水灾。

五年五月,颍川、淮南大水。

六月,城一陽一、东莞大水,杀人,荆、扬、徐、兗、豫五州又水。

是时帝即位已五载,犹未郊祀,其蒸尝亦多不亲行一事。

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

六年五月,刑、扬二州大水。

是时贾后乱朝,一宠一树贾、郭,女主专一政,一陰一气盛之应也。

八年五月,金墉城井溢。

《汉志》,成帝时有此妖,后王莽僭逆。

今有此妖,赵王伦篡位,伦废帝于此城,井溢所在,其天意也。

九月,荆、扬、徐、冀、豫五州大水。

是时贾后暴戾滋甚,韩谧骄猜弥扇,卒害太子,旋以祸灭。

九年四月,宫中井水沸溢。

永宁元年七月,南一陽一、东海大水。

是时齐王冏专一政,一陰一盛之应也。

太安元年七月,兗、豫、徐、冀四州水。

时将相力政,无尊主心,一陰一盛故也。

孝怀帝永嘉四年四月,江东大水。

时王导等潜怀翼戴之计,一陰一气盛也。

元帝太兴三年六月,大水。

是时王敦内怀不臣,傲很陵上,此一陰一气盛也。

四年七月,又大水。

永昌二年五月,荆州及丹一陽一、宣城、吴兴、寿春大水。

明帝太宁元年五月,丹一陽一、宣城、吴兴、寿春大水。

是时王敦威权震主,一陰一气盛故也。

成帝咸和元年五月,大水。

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庾亮以元舅决事禁中,一陰一胜一陽一故也。

二年五月戊子,京都大水。

是冬,以苏峻称兵,都邑涂地。

四年七月,丹一陽一、宣城、吴兴、会稽大水。

是冬,郭默作乱,荆豫共讨之,半岁乃定,兵役之应也。

七年五月,大水。

是时帝未亲机务,政在大臣,一陰一胜一陽一也。

咸康元年八月,长沙、武陵大水。

穆帝永和四年五月,大水。

五年五月,大水。

六年五月,又大水。

时幼主冲弱,母后临朝,又将相大臣各执权政,与咸和初同事也。

七年七月甲辰夜,涛水入石头,死者数百人。

是时殷浩以私忿废蔡谟,遐迩非之。

又幼主在上而殷桓交恶,选徒聚甲,各崇私权,一陰一胜一陽一之应也。

一说,涛水入石头,以为兵占。

是后殷浩、桓温、谢尚、荀羡连年征伐,百姓愁怨也。

升平二年五月,大水。

五年四月,又大水。

是时桓温权制朝廷,专征伐,一陰一胜一陽一也。

海西太和六年六月,京师大水,平地数尺,浸及太庙。

硃雀大航缆断,三艘流入大江。

丹一陽一、晋陵、吴郡、吴兴、临海五郡又大水,稻稼荡没,黎庶饥馑。

初,四年桓温北伐败绩,十丧其九,五年又征淮南,逾岁乃克,百姓愁怨之应也。

简文帝咸安元年十二月壬午,涛水入石头。

明年,妖贼卢竦率其属数百人入殿,略取武库三库甲仗,游击将军一毛一安之讨灭之,兵兴、一陰一盛之应也。

孝武帝太元三年六月,大水。

是时帝幼弱,政在将相。

五年五月,大水。

六年六月,扬、荆、江三州大水。

八年三月,始兴、南康、庐陵大水,平地五丈。

十年五月,大水。

自八年破苻坚后,有事中州,役无宁岁,愁怨之应也。

十三年十二月,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杀人。

明年,慕容氏寇扰司兗,镇戍西北,疲于奔命,愁怨之应也。

十五年七月,沔中诸郡及兗州大水。

是时缘河纷争,征戍勤瘁之应也。

十七年六月甲寅,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漂船舫,有死者。

京口西浦亦涛入杀人。

永嘉郡潮水涌起,近海四县人多死。

后四年帝崩,而王恭再攻京师,京师亦发众以御之,兵彼频兴,百姓愁怨之应也。

十八年六月己亥,始兴、南康、庐陵大水,深五丈。

十九年七月,荆徐大水,伤秋稼。

二十年六月,荆徐又大水。

二十一年五月癸卯,大水。

是时政事多弊,兆庶非之。

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荆州大水,平地三丈。

去年殷仲堪举兵向京师,是年春又杀郗恢,一陰一盛作威之应也。

仲堪寻亦败亡。

五年五月,大水。

是时会稽王世子元显作威陵上,又桓玄擅西夏,孙恩乱东国,一陰一胜一陽一之应也。

元兴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

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涛水入石头。

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胔相望。

江左虽频有涛变,未有若斯之甚。

三月,义军克京都,玄败走,遂夷灭之。

三年二月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漂没杀人,大航流败。

义熙元年十二月己未,涛水入石头。

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涛水入石头。

明年,骆球父环潜结桓胤、殷仲文等谋作乱,刘稚亦谋反,凡所诛灭数十家。

三年五月丙午,大水。

四年十二月戊寅,涛水入石头。

明年,王旅北讨。

六年五月丁巳,大水。

乙丑,卢循至蔡洲。

八年六月,大水。

九年五月辛巳,大水。

十年五月丁丑,大水。

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亦水沴土也。

七月乙丑,淮北风灾,大水杀人。

十一年七月丙戌,大水,淹渍太庙,百官赴救。

明年,王旅北讨关河。

《经》曰:“敬用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

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

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

休徵:曰肃,时雨若;乂,时晹若;哲,时燠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

咎徵:曰狂,恆雨若;僭,恆晹若;豫,恆燠若;急,恆寒若;{雨瞀},恆风若。”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恆雨,厥极恶。

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一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

惟金沴木。”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

妖犹夭胎,言尚微也。

虫豸之类谓之孽。

孽则芽孽矣。

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

及人,谓之痾。

痾,病貌也,言浸深也。

甚则有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

祥,犹祯也。

气相伤,谓之沴。

沴犹临莅,不和意也。

每一事云“时则”以绝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后。

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

其传与刘向同,惟刘歆传独异。

貌之不恭,是谓不肃。

肃,敬也。

内曰恭,外曰敬。

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则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慢下暴,则一陰一气胜,故其罚常雨也。

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一奸一宄并作,故其极恶也。

一曰,人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

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水类动,故有龟孽。

于《易》,《巽》为鸡。

鸡有冠、距,文武之貌。

而不为威,貌气毁,故有鸡祸。

一曰,水岁多鸡死及为怪,亦是也。

上失威仪,则有强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一体生于上之痾。

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

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

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兑》在西方,为秋为金;《离》在南方,为夏为火;《坎》在北方,为冬为水。

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一陰一常雨,言伤则致春一陽一常旱也。

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燠、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

逆之,其极曰恶;顺之,其福曰攸好德。

刘歆《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痾。

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

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

此说非是。

春与秋气一陰陽一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惟此一事耳。

祸与妖痾祥眚同类,不得独异。

魏尚书邓飏扬行步驰纵,筋不束体,坐起倾倚,若无手足,此貌之不恭也。

管辂谓之鬼躁。

鬼躁者,凶终之征,后卒诛也。

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倮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

盖貌之不恭,胡狄侵中国之萌也。

其后遂有五胡之乱,此又失在狂也。

元康中,贾谧亲贵,数入二宫,与储君游戏,无降下心。

又尝因弈棋争道,成都王颖厉色曰:“皇太子国之储贰,贾谧何敢无礼!”谧犹不悛,故及于祸,貌不恭之罚也。

齐王冏既诛赵王伦,因留辅政,坐拜百官,符敕台府,一婬一JT专骄,不一朝觐,此狂恣不肃之咎也。

天下莫不高其功而虑其亡也,冏终弗改,遂致夷灭。

司马道子于府园内列肆,使姬人酤鬻,身自贸易。

干宝以为贵者失位,降在皁隶之象也。

俄而道子见废,以庶人终,此貌不恭之应也。

安帝义熙七年,将拜授刘毅世子,毅以王命之重,当设飨宴,亲请吏佐临视。

至拜日,国僚不重白,默拜于厩中。

王人将反命,毅方知之,大以为恨,免郎中令刘敬叔官。

天戒若曰,此惰略嘉礼不肃之妖也。

其后毅遂被杀焉。

庶征恆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刘向以为大水。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数大雨,多暴卒,雷电非常,至杀鸟雀。

案杨阜上疏,此恆雨之罚也。

时天子居丧不哀,出入弋猎无度,奢侈繁兴,夺农时,故水失其一性一而恆雨为罚。

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余日,伊、洛、河、汉皆溢,岁以凶饥。

吴孙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电。

乙卯,雪,大寒。

案刘歆说,此时当雨而不当大,大雨,恆雨之罚也。

于始震电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罚也。

刘向以为既已雷电,则雪不当复降,皆失时之异也。

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臣将起。

先震电而后雪者,一陰一见间隙,起而胜一陽一,逆弑之祸将成也。

亮不悟,寻见废。

此与《春秋》鲁隐同。

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

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时并溢,流四千九百余家,杀二百余人,没秋稼千三百六十余顷。

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国暴雨,害豆麦。

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树木摧折,害秋稼。

是秋,魏郡西平郡九县、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伤秋稼。

惠帝永宁元年十月、义一陽一、南一陽一、东海霖雨,淹害秋麦。

元帝太兴三年,春雨至于夏。

是时王敦执权,不恭之罚也。

永昌元年,春雨四十余日,昼夜雷电震五十余日。

是时王敦兴兵,王师败绩之应也。

成帝咸和四年,春雨五十余日,恆雷电。

是时虽斩苏峻,其余一党一犹据守石头,至其灭后,一婬一雨乃霁。

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荆州之长沙攸、醴陵、武陵之龙一陽一,三县雨水,浮漂屋室,杀人,损秋稼。

是时帝幼,权在于下。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帢,以易旧服。

傅玄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

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也”。

名之为帢,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后,劫杀之妖也。

魏明帝著绣帽,披缥纨半袖,常以见直臣杨阜,谏曰:“此礼何法服邪!”帝默然。

近服妖也。

夫缥,非礼之色。

亵服尚不以红紫,况接臣下乎?人主亲御非法之章,所谓自作孽不可禳也。

帝既不享永年,身没而禄去王室,后嗣不终,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发铜铸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马门外。

案古长人见,为国亡。

长狄见临洮,为秦亡之祸。

始皇不悟,反以为嘉祥,铸铜人以象之。

魏法亡国之器,而于义竟无取焉。

盖服妖也。

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

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

《大雅》云'玄衮赤舄,钩膺镂锡',歌其文也。

《小雅》云'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咏其武也。

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

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吴妇人修容者,急束其发而劘角过于耳,盖其俗自一操一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谓也。

故吴之风俗,相驱以急,言论弹射,以刻薄相尚。

居三年之丧者,往往有致毁以死。

诸葛患之,著《正交论》,虽不可以经训整乱,盖亦救时之作也。

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

干宝曰:“上饶奢,下俭一逼一,上有余下不足之妖也。”

至孙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国,是其应也。

武帝泰始初,衣服上俭下丰,著衣者皆厌衤要,此君衰弱,臣放纵,下掩上之象也。

至元康末,妇人出两裆,加乎交领之上,此内出外也。

为车乘者苟贵轻细,又数变易其形,皆以白篾为纯,盖古丧车之遗象也。

夫乘者,君子之器。

盖君子立心无恆,事不崇实也。

干宝以为晋之祸征也。

及惠帝践阼,权制在于一宠一臣,下掩上之应也。

至永嘉末,六宫才人流冗没于戎狄,内出外之应也。

及天下挠乱,宰辅方伯多负其任,又数改易不崇实之应也。

泰始之后,中国相尚用胡一床一貊槃,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会,皆以为先。

太康中,又以氈为絈头及络带袴口。

百姓相戏曰,中国必为胡所破。

夫氈毳产于胡,而天下以为絈头、带身、袴口,胡既三制之矣,能无败乎!至元康中,氐羌互反,永嘉后,刘、石遂篡中都,自后四夷迭据华土,是服妖之应也。

初作屐者,妇人头圆,男子头方。

圆者顺之义,所以别男一女也。

至太康初,妇人屐乃头方,与男无别。

此贾后专妒之征也。

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之舞,手接杯盘而反覆之,歌曰“晋世宁,舞杯盘”。

识者曰:“夫乐生人心,所以观事也。

今接杯盘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之事也。

杯盘者,酒食之器,而名曰《晋世宁》,言晋世之士苟偷于酒食之间,而知不及远,晋世之宁犹杯盘之在手也。”

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以当笄。

干宝以为“男一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物异等,贽币不同。

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此妇人一妖之甚者。

于是遂有贾后之事”。

终亡天下。

是时妇人结发者既成,以缯急束其环,名曰撷子紒。

始自中宫,天下化之。

其后贾后废害太子之应也。

元康中,天下始相傚为乌杖以柱掖,其后稍施其镦,住则植之。

夫木,东方之行,金之臣也。

杖者扶体之器,乌其头者,尤便用也。

必旁柱掖者,旁救之象也。

施其金,柱则植之,言木因于金,能孤立也。

及怀愍之世,王室多故,而此中都丧败,元帝以籓臣树德东方,维持天下,柱掖之应也。

至社稷无主,海内归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独立之应也。

元康、太安之间,江淮之域有败屩自聚于道,多者至四五十量,人或散投坑谷,明日视之复如故。

或云,见狸衔聚之。

干宝以为'夫屩者,人之贱服,处于劳辱,黔庶之象也。

败者,疲弊之象;道者,四方往来,所以交通王命也。

今败屩聚于道者,象黔庶罢病,将相聚为乱,以绝王命也”。

太安中,发壬午兵,百姓怨叛。

江夏张昌唱乱,荆楚从之如流。

于是兵革岁起,服妖也。

初,魏造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帢,传行之。

至永嘉之间,稍去其缝,名无颜帢,而妇人束发,其缓弥甚,紒之坚不能自立,发被于额,目出而已。

无颜者,愧之言也。

覆额者,惭之貌也。

其缓弥甚者,言天下亡礼与义,放纵一情一性一,及其终极,至于大耻也。

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

孝怀帝永嘉中,士大夫竞服生笺单衣。

识者指之曰:“此则古者繐衰,诸侯所以服天子也。

今无故服之,殆有应乎!”其后遂有胡贼之乱,帝遇害焉。

元帝太兴中,兵士以绛囊缚紒。

识者曰:“紒者在首,为乾,君道也。

囊者坤,臣道也。

今以硃囊缚紒,臣道上侵君之象也。”

于是王敦陵上焉。

旧为羽扇一柄一者,刻木象其骨形,列羽用十,取全数也。

自中兴初,王敦南征,始改为长一柄一,下出可捉,而减其羽用八。

识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

创为长一柄一者,将执其一柄一以制羽翼也。

改十为八者,将未备夺已备也。

此殆敦之擅权以制朝廷之一柄一,又将以无德之材欲窃非据也。”

是时,为衣者又上短,带才至于掖,著帽者又以带缚项。

下一逼一上,上无地也。

为袴者直幅为口,无杀,下大之象。

寻而王敦谋逆,再攻京师。

海西嗣位,忘设豹尾。

天戒若曰,夫豹尾,仪服之主,大人所以豹变也。

而海西豹变之日,非所宜忘而忘之。

非主社稷之人,故忘其豹尾,示不终也。

寻而被废焉。

孝武太元中,人不复著帩头。

天戒若曰,头者元首,帩者助元首为仪饰者也。

今忽废之,若人君独立无辅佐,以至危亡也。

至安帝,桓玄乃篡位焉。

旧为屐者,齿皆达楄上,名曰露卯。

太元中忽不彻,名日一陰一卯。

识者以为卯,谋也,必有一陰一谋之事。

至烈宗末,骠骑参军袁悦之始揽构内外,隆安中遂谋诈相倾,以致大乱。

太元中,公主妇女必缓鬓倾髻,以为盛饰。

用髲既多,不可恆戴,乃先于木及笼上装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

至于贫家,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头。

遂布天下,亦服妖也。

无几时,孝武晏驾而天下一騷一动,刑戮无数,多丧其元。

至于大殓,皆刻木及蜡或缚菰草为头,是假头之应云。

桓玄篡立,殿上施绛帐,镂黄金为颜,四角金龙衔五色羽葆流苏。

群下相谓曰:“颇类轜车。”

寻而玄败,此服之妖也。

晋末皆冠小而衣裳博大,风一流相放,舆台成俗。

识者曰:“上小而下大,此禅代之象也。”

寻而宋受终焉。

鸡祸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

干宝曰:“是岁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

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惠帝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

王隐以为:“雄者,胤嗣子之象。

坑者,母象。

今鸡生无翅,坠坑而死,此子无羽翼,为母所陷害乎?”

于后贾后诬杀愍怀,此其应也。

太安中,周家雌鸡逃承溜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一毛一羽不变。

其后有陈敏之事。

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纪纲文章,殆其象也。

卒为所灭。

鸡祸见家,又天意也。

京房《易传》曰:“一牝一鸡雄鸣,主不荣。”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

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

其后王敦再攻京师。

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雌鸡生无右翅,彭城人刘象之家鸡有三足。

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鸡生妖。”

是时,主相并用尼媪之言,一宠一赐过厚,故妖象见焉。

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琅邪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鸡,不鸣不将。

桓玄将篡,不能成业之象。

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一落。

是时桓玄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鸡祸。

天戒若曰,角,兵象,寻堕一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

后皆应也。

元兴二年,衡一陽一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

天戒若曰,衡一陽一,桓玄楚国之邦略也。

及桓玄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青祥

武帝咸宁元年八月丁酉,大风折大社树,有青气出焉,此青祥也。

占曰:“东莞当有帝者。”

明年,元帝生。

是时,帝大父武王封东莞,由是徙封琅邪。

孙盛以为中兴之表。

晋室之乱,武帝子孙无孑遗,社树折之应,又常风之罚。

惠帝元康中,洛一陽一南山有虻作声,曰“韩一尸一尸一”。

识者曰:“韩氏将一尸一也,言一尸一尸一者,尽死意也。”

其后韩谧诛而韩族歼焉,此青祥也。

金沴木

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幸许昌。

许昌城南门无故自崩,帝心恶之,遂不入,还洛一陽一。

此金沴木,木动之也。

五月,宫车晏驾。

京房《易传》曰:“上下咸悖,厥妖也城门坏。”

元帝太兴二年六月,吴郡米庑无故自坏。

天戒若曰,夫米庑,货籴之屋,无故自坏,此五谷踊贵,所以无籴卖也。

是岁遂大饥,死者千数焉。

明帝太宁元年,周莚自归王敦,既立其宅宇,所起五间六梁,一时跃出坠地,余桁犹亘柱头。

此金沴木也。

明年五月,钱凤谋乱,遂族灭莚,而湖熟寻亦为墟矣。

安帝元兴元年正月丙子,会稽王世子元显将讨桓玄,建牙竿于扬州南门,其东者难立,良久乃正。

近沴妖也。

而元显寻为玄所擒。

三年五月,乐贤堂坏。

时帝嚚眊,无乐贤之心,故此堂是沴。

义熙九年五月,国子圣堂坏。

天戒若曰,圣堂,礼乐之本,无故自坏,业祚将坠之象。

未及十年而禅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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