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六食货昔者先王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晋书》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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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 卷二十六

晋书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食货

昔者先王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因三才以节其务,敬四序以成其业,观其谣俗而正其纪纲。

勖农桑之本,通鱼盐之利,登良山而采符玉,泛瀛海而罩珠玑。

日中为市,总天下之隶,先诸布帛,继以货泉,贸迁有无,各得其所。

《周礼》,正月始和,乃布教于象魏。

若乃一夫之士,十亩之宅,三日之徭,九均之赋,施一陽一礼以兴其让,命春社以勖其耕。

天之所贵者人也,明之所求者学也,治《经》入官,则君子之道焉。

《诗》曰:“三之日于<耒吕>,四之日举趾。”

是以农官泽虞,各有攸次,父兄之习,不玩而成,十五从务,始胜衣服,乡无游手,邑不废时,所谓厥初生民,各从其事者也。

是以太公通市井之货,以致齐国之强;鸱夷善发敛之居,以盛中陶之业。

昔在金天,勤于民事,命春鳸以耕稼,召夏鳸以耘锄,秋鳸所以收敛,冬鳸于焉盖藏。

《书》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传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

若乃九土既敷,四民承范,东吴有齿角之饶,西蜀有丹沙之富,兗豫漆丝之BW,燕齐怪石之府,秦邠旄羽,迥带琅玕,荆郢桂林,旁通竹箭,江干橘柚,河外舟车,辽西旃罽之乡,葱右蒲梢之骏,殖物怪错,于何不有。

若乃上法星象,下料无外,因天地之利,而总山海之饶,百亩之田,十一而税,九年躬稼,而有三年之蓄,可以长孺齿,可以养耆年。

因乎人民,用之邦国,宫室有度,旗章有序。

朝聘自其仪,宴飨由其制,家殷国阜,远至迩安。

救水旱之灾,恤寰瀛之弊,然后王之常膳,乃间笙镛。

商周之兴,用此道也。

辛纣暴虐,玩其经费,金镂倾宫,广延百里,玉饰鹿台,崇高千仞,宫中九市,各有女司。

厚赋以实鹿台之钱,大敛以增钜桥之粟,多发妖冶以充倾宫之丽,广收珍玩以备沙丘之游。

悬肉成林,积醪为沼,使男一女一裸一体相逐于其间,伏诣酒池中牛饮者三千余人,宫中以锦绮为席,绫纨为荐。

及周王诛纣,肃拜殷墟,乃尽振鹿财,并颁桥粟,上天降休,殷人一大喜。

王赧云季,徙都西周,九鼎沦没,二南堙尽,贷于百姓,无以偿之,乃上层台以避其责,周人谓王所居为逃责台者也。

昔周姬公制以六典,职方陈其九贡,颁财内府,永为不刊。

及刑政陵夷,菁茅罕至,鲁侯初践亩之税,秦君收太半之入,前王之范,一靡一有孑遗。

史臣曰:班固为《殖货志》,自三代至王莽之诛,网罗前载,其文详悉。

光武宽仁,龚行天讨,王莽之后,赤眉新败,虽复三晖乃眷,而九服萧条,及得陇望蜀,黎民安堵,自此始行五铢之钱,田租三十税一,民有产子者复以三年之算。

显宗即位,天下安宁,民无横徭,岁比登稔。

永平五年作常满仓,立粟市于城东,粟斛直钱二十。

草树殷阜,牛羊弥望,作贡尤轻,府廪还积,一奸一回不用,礼义专行。

于时东方既明,百官诣阙,戚里侯家,自相驰骛,车如流水,马若飞龙,照映轩庑,光华前载。

传曰:“三统之元,有一陰陽一之九焉”,盖天地之恆数也。

安帝永初三年,天下水旱,人民相食。

帝以鸿陂之地假与贫民。

以用度不足,三公又奏请令吏民入钱谷得为关内侯云。

桓帝永兴元年,郡国少半遭蝗,河泛数千里,流人十余万户,所在廪给。

迨建宁永和之初,西羌反叛,二十余年兵连师老,军旅之费三百二十余亿,府帑空虚,延及内郡。

冲质短祚,桓灵不轨。

中平二年,南宫灾,延及北阙。

于是复收天下田亩十钱,用营宫宇。

帝出自侯门,居贫即位,常曰:“桓帝不能作家,曾无私蓄。”

故于西园造万金堂,以为私藏。

复寄小黄门私钱,家至巨亿。

于是悬鸿都之<片旁>,开卖官之路,公卿以降,悉有等差。

廷尉崔烈入钱五百万以买司徒,刺史二千石迁除,皆责助治宫室钱,大郡至二千万钱,不毕者或至自一杀。

献帝作五铢钱,而有四道连于边缘。

有识者尤之曰:“岂京师破坏,此钱四出也。”

及董卓寻戈,火焚宫室,乃劫鸾驾,西幸长安,悉坏五铢钱,更铸小钱,尽收长安及洛一陽一铜人飞廉之属,以充鼓铸。

又钱无轮郭,文章不便。

时人以为秦始皇见长人于临洮,乃铸铜人。

卓,临洮人也,兴毁不同,凶讹相类。

及卓诛死,李傕、郭汜自相攻伐,于长安城中以为战地。

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盈积,残骸余肉,臭秽道路。

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民作糜,经日颁布而死者愈多。

帝于是始疑有司盗其粮廪,乃亲于御前自加临给,饥者人皆泣曰:“今始得耳!”帝东归也,李傕、郭汜等追败乘舆于曹一陽一,夜潜渡河,六宫皆步。

初出营栏,后手持缣数匹,董承使符节令孙徽以刃胁夺之,杀旁侍者,血溅后服。

既至安邑,御衣穿败,唯以野枣园菜以为糇粮。

自此长安城中尽空,并皆四散,二三年间,关中无复行人。

建安元年,车驾至洛一陽一,宫闱荡涤,百官披荆棘而居焉。

州郡各拥强兵,而委输不至,尚书郎官自出采稆,或不能自反,死于墟巷。

魏武之初,九州云扰,攻城掠地,保此怀民,军旅之资,权时调给。

于时袁绍军人皆资椹枣,袁术战士取傍蠃蒲。

魏武于是乃募良民屯田许下,又于州郡列置田官,岁有数千万斛,以充兵戎之用。

及初平袁氏,以定鄴都,令收田租亩粟四升,户绢二匹而绵二斤,余皆不得擅兴,藏强赋弱。

文帝黄初二年,以谷贵,始罢五铢钱。

于时天下未并,戎车岁动,孔子曰,“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此言兵凶之谋而沴气应之也。

于时三方之人,志相吞灭,战胜攻取,耕夫释耒,江淮之乡,尤缺储峙。

吴上大将军陆逊抗疏,请令诸将各广其田。

权报曰:“甚善。

今孤父子亲自受田,车中八牛,以为四耦。

虽未及古人,亦欲与众均其劳也。”

有吴之务农重谷,始于此焉。

魏明帝不恭,一婬一于宫籞,百僚编于手役,天下失其躬稼。

此后关东遇水,民亡产业,而兴师辽一陽一,坐甲江甸,皆以国乏经用,胡可胜言。

世祖武皇帝太康元年,既平孙皓,纳百万而罄三吴之资,接千年而总西蜀之用,韬干戈于府库,破舟船于江壑,河滨海岸,三丘八薮,耒耨之所不至者,人皆受焉。

农祥晨正,平秩东作,荷锸赢粮,有同云布。

若夫因天而资五纬,因地而兴五材,世属升平,物流仓府,宫闱增饰,服玩相辉。

于是王君夫、武子、石崇等更相夸尚,舆服鼎俎之盛,连衡帝室,布金埒之泉,粉珊瑚之树,物盛则衰,固其宜也。

永宁之初,洛中尚有锦帛四百万,珠宝金银百余斛。

惠后北征,荡一陰一反驾,寒桃在御,只鸡以给,其布衾两幅,囊钱三千,以为车驾之资焉。

怀帝为刘曜所围,王师累败,府帑既竭,百官饥甚,比屋不见火烟,饥人自相啖食。

愍皇西宅,馁馑弘多,斗米二金,死者太半。

刘曜陈兵,内外断绝,十<麦并>之曲,屑而供帝,君臣相顾,莫不挥涕。

元后渡江,军事草创,蛮陬赕布,不有恆准,中府所储,数四千匹。

于时石勒勇锐,挻乱淮南,帝惧其侵一逼一,甚患之,乃诏方镇云,有斩石勒首者,赏布千匹云。

汉自董卓之乱,百姓流离,谷石至五十余万,人多相食。

魏武既破黄巾,欲经略四方,而苦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议。

魏武乃令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

于是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募百姓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

郡国列置田官,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祗死,魏武后追思其功,封爵其子。

建安初,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及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而无以自业。

于是卫觊议为“盐者国之大宝,自丧乱以来放散,今宜如旧置使者监卖,以其直益市犁牛,百姓归者以供给之。

勤耕积粟,以丰殖关中,远者闻之,必多竞还。”

于是魏武遣谒者仆射监盐官,移司隶校尉居弘农。

流人果还,关中丰实。

既而又以沛国刘馥为扬州刺史,镇合肥,广屯田,修芍陂、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公私有蓄,历代为利。

贾逵之为豫州,南与吴接,修守战之具,堨汝水,造新陂,又通运渠二百余里,所谓贾侯渠者也。

当黄初中,四方郡守恳田又加,以故国用不匮。

时济北颜斐为京兆太守,京兆自马超之乱,百姓不专农殖,乃无车牛。

斐又课百姓,令闲月取车材,转相教匠。

其无牛者令养猪,投贵卖以买牛。

始者皆以为烦,一二年中编户皆有车牛,于田役省赡,京兆遂以丰沃。

郑浑为沛郡太守,郡居下湿,水涝为患,百姓饥乏。

浑于萧、相二县兴陂堨,开稻田,郡人皆不以为便。

浑以为终有经久之利,遂躬率百姓兴功,一冬皆成。

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郡中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

魏明帝世徐邈为凉州,土地少雨,常苦乏谷。

邈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

又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家家丰足,仓库盈溢。

及度支州界军用之余,以市金锦犬马,通供中国之费,西域人入贡,财货流通,皆邈之功也。

其后皇甫隆为敦煌太守,敦煌俗不作耧犁,及不知用水,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

隆到,乃教作耧犁,又教使灌溉。

岁终率计,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西方以丰。

嘉平四年,关中饥,宣帝表徙冀州农夫五千人佃上邽,兴京兆、天水、南安盐池,以益军实。

青龙元年,开成国渠自陈仓至槐里;筑临晋陂,引汧洛溉舄卤之地三千余顷,国以充实焉。

正始四年,宣帝又督诸军伐吴将诸葛恪,焚其积聚,恪弃城遁走。

帝因欲广田积谷,为兼并之计,乃使邓艾行陈、项以东,至寿春地。

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

乃著《济河论》以喻其指。

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许都,以制四方。

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

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

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

令淮北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分休,且佃且守。

水丰,常收三倍于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

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余斛于淮北,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

以此乘敌,无不克矣。

宣帝善之,皆如艾计施行。

遂北临淮水,自钟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沘水四百余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

兼修广淮一陽一、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

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一声,阡陌相属。

每东南有事,大军出征,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及晋受命,武帝欲平一江表。

时谷贱而布帛贵,帝欲立平籴法,用布帛市谷,以为粮储。

议者谓军资尚少,不宜以贵易贱。

泰始二年,帝乃下诏曰:“夫百姓年丰则用奢,凶荒则穷匮,是相报之理也。

故古人权量国用,取赢散滞,有轻重平籴之法。

理财钧施,惠而不费,政之善者也。

然此事废久,天下希习其宜。

加以官蓄未广,言者异同,财货未能达通其制。

更令国宝散于穰岁而上不收,贫弱困于荒年而国无备。

豪人富商,挟轻资,蕴重积,以管其利。

故农夫苦其业,而末作不可禁也。

今者省徭务本,并力垦殖,欲令农功益登,耕者益劝,而犹或腾踊,至于农人并伤。

今宜通籴,以充俭乏。

主者平议,具为条制。”

然事竟未行。

是时江南未平,朝廷厉一精一于稼墙。

四年正月丁亥,帝亲耕藉田。

庚寅,诏曰:“使四海之内,弃末反本,竞农务功,能奉宣朕志,令百姓劝事乐业者,其唯郡县长吏乎!先之劳之,在于不倦。

每念其经营职事,亦为勤矣。

其以中左典牧种草马,赐县令长相及郡国丞各一匹。”

是岁,乃立常平仓,丰则籴,俭则粜,以利百姓。

五年正月癸巳,敕戒郡国计吏、诸郡国守相令长,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

其休假者令与父兄同其勤劳,豪势不得侵役寡弱,私相置名。

十月,诏以“司隶校尉石鉴所上汲郡太守王宏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遇年普饥而郡界独无匮乏,可谓能以劝教,时同功异者矣。

其赐谷千斛,布告天下”。

八年,司徒石苞奏:“州郡农桑未有殿最之制,宜增掾属令史,有所循行。”

帝从之。

事见《石苞传》。

苞既明于劝课,百姓安之。

十年,光禄勋夏侯和上修新渠、富寿、游陂三渠,凡溉田千五百顷。

咸宁元年十二月,诏曰:“出战入耕,虽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尝不以战士为念也。

今以鄴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

三年,又诏曰:“今年霖雨过差,又有虫灾。

颍川、襄城自春以来,略不下种,深以为虑。

主者何以为百姓计,促处当之。”

杜预上疏曰:

臣辄思惟,今者水灾东南特剧,非但五稼不收,居业并损,下田所在停汙,高地皆多硗脊,此即百姓困穷方在来年。

虽诏书切告长吏二千石为之设计,而不廓开大制,定其趣舍之宜,恐徒文具,所益盖薄。

当今秋夏蔬食之时,而百姓已有不赡,前至冬春,野无青草,则必指仰官谷,以为生命。

此乃一方之大事,不可不豫为思虑者也。

臣愚谓既以水为困,当恃鱼菜螺蜯,而洪波泛滥,贫弱者终不能得。

今者宜大坏兗、豫州东界诸陂,随其所归而宣导之。

交令饥者尽得水产之饶,百姓不出境界之内,旦暮野食,此目下日给之益也。

水去之后,填淤之田,亩收数钟。

至春大种五谷,五谷必丰,此又明年益也。

臣前启,典牧种牛不供耕驾,至于老不穿鼻者,无益于用,而徒有吏士谷草之费,岁送任驾者甚少,尚复不调习,宜大出卖,以易谷及为赏直。

诏曰:“孳育之物,不宜减散。”

事遂停寝。

问主者,今典虞右典牧种产牛,大小相通,有四万五千余头。

苟不益世用,头数虽多,其费日广。

古者匹马丘牛,居则以耕,出则以战,非如猪羊类也。

今徒养宜用之牛,终为无用之费,甚失事宜。

东南以水田为业,人无牛犊。

今既坏陂,可分种牛三万五千头,以付二州将吏士庶,使及春耕。

谷登之后,头责三百斛。

是为化无用之费,得运水次成谷七百万斛,此又数年后之益也。

加以百姓降丘宅土,将来公私之饶乃不可计。

其所留好种万头,可即令右典牧都尉官属养之。

人多畜少,可并佃牧地,明其考课。

此又三魏近甸,岁当复入数十万斛谷,牛又皆当调习,动可驾用,皆今日之可全者也。”

预又言:

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为便。

非不尔也,然此事施于新田草莱,与百姓居相绝离者耳。

往者东南草创人稀,故得火田之利。

自顷户口日增,而陂堨岁决,良田变生蒲苇,人居沮泽之际,水陆失宜,放牧绝种,树木立枯,皆陂之害也。

陂多则土薄水浅,潦不下润。

故每有水雨,辄复横流,延及陆田。

言者不思其故,因云此土不可陆种。

臣计汉之户口,以验今之陂处,皆陆业也。

其或有旧陂旧堨,则坚完修固,非今所谓当为人害者也。

臣前见尚书胡威启宜坏陂,其言恳至。

臣中者又见宋侯相应遵上便宜,求坏泗陂,徙运道。

时下都督度支共处当,各据所见,不从遵言。

臣案遵上事,运道东诣寿春,有旧渠,可不由泗陂。

泗陂在遵地界坏地凡万三千余顷,伤败成业。

遵县领应佃二千六百口,可谓至少,而犹患地狭,不足肆力,此皆水之为害也。

当所共恤,而都督度支方复执异,非所见之难,直以不同害理也。

人心所见既不同,利害之情又有异。

军家之与郡县,士大夫之与百姓,其意莫有同者,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者也。

此理之所以未尽,而事之所以多患也。

臣又案,豫州界二度支所领佃者,州郡大军杂士,凡用水田七千五百余顷耳,计三年之储,不过二万余顷。

以常理言之,无为多积无用之水,况于今者水涝湓溢,大为灾害。

臣以为与其失当,宁泻之不滀。

宜发明诏,敕刺史二千石,其汉氏旧陂旧堨及山谷私家小陂,皆当修缮以积水。

其诸魏氏以来所造立,及诸因雨决溢蒲苇马肠陂之类,皆决沥之。

长吏二千石躬亲劝功,诸食力之人并一时附功令,比及水冻,得粗枯涸,其所修功实之人皆以俾之。

其旧陂堨沟渠当有所补塞者,皆寻求微迹,一如汉时故事,豫为部分列上,须冬,东南休兵交代,各留一月以佐之。

夫川渎有常流,地形有定体,汉氏居人众多,犹以无患,今因其所患而宣写之,迹古事以明近,大理显然,可坐论而得。

臣不胜愚意,窃谓最是今日之实益也。

朝廷从之。

及平吴之后,有司又奏:“诏书'王公以国为家,京城不宜复有田宅。

今未暇作诸国邸,当使城中有往来处,近郊有刍藁之田'。

今可限之,国王公侯,京城得有一宅之处。

近郊田,大国田十五顷,次国十顷,小一柄一七顷。

城内无宅城外有者,皆听留之。”

又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

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

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

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

男一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为老小,不事。

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第四品三十五顷,第五品三十顷,第六品二十五顷,第七品二十顷,第八品十五顷,第九品十顷。

而又各以品之高卑廕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

而又得廕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举辇、迹禽、前驱、由基、强一弩一、司马、羽林郎、殿中冗从武贲、殿中武贲、持椎斧武骑武贲、持鈒冗从武贲、命中武贲武骑一人。

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

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

及惠帝之后,政教陵夷,至于永嘉,丧乱弥甚。

雍州以东,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迸流移,不可胜数。

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马一毛一皆尽。

又大疾疫,兼以饥馑。

百姓又为寇贼所杀,流一尸一满河,白骨蔽野。

刘曜之一逼一,朝廷议欲迁都仓垣。

人多相食,饥疫总至,百官流亡者十八九。

元帝为晋王,课督农功,诏二千石长吏以入谷多少为殿最。

其非宿卫要任,皆宜赴农,使军各自佃作,即以为廪。

太兴元年,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地,投秋下种,至夏而熟,继新故之交,于以周济,所益甚大。

昔汉遣轻车使者氾胜之督三辅种麦,而关中遂穰。

勿令后晚。”

其后频年麦虽有旱蝗,而为益犹多。

二年,三吴大饥,死者以百数,吴郡太守邓攸辄开仓廪赈之。

元帝时使黄门侍郎虞斐、桓彝开仓廪振给,并省众役。

百官各上封事,后军将军应詹表曰:“夫一人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饥者。

而军兴以来,征战运漕,朝廷宗庙,百官用度,既已殷广,下及工商流寓僮仆不亲农桑而游食者,以十万计。

不思开立美利,而望国足人给,岂不难哉!迸人言曰,饥寒并至,虽尧舜不能使野无寇盗;贫富并兼,虽皋陶不能使强不陵弱。

故有国有家者,何尝不务农重谷。

近魏武皇帝用枣祗、韩浩之议,广建屯田,又于征伐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劳,而大功克举也。

间者流人奔东吴,东吴今俭,皆已还反。

江西良田,旷废未久,火耕水耨,为功差易。

宜简流人,兴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

一年中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私兼济,则仓盈庾亿,可计日而待也。”

又曰:“昔高祖使萧何镇关中,光武令寇恂守河内,魏武委钟繇以西事,故能使八表夷荡,区内辑宁。

今中州萧条,未蒙疆理,此兆庶所以企望。

寿春一方之会,去此不远,宜选都督有文武经略者,远以振河洛之形势,近以为徐豫之籓镇,绥集流散,使人有攸依,专委农功,令事有所局。

赵充国农于金城,以平西零;诸葛亮耕于渭滨,规抗上国。

今诸军自不对敌,皆宜齐课。

咸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

六年,以海贼寇抄,运漕不继,发王公以下余丁,各运米六斛。

是后频年水灾旱蝗,田收不至。

咸康初,算度田税米,空悬五十余万斛,尚书褚裒以下免官。

穆帝之世,频有大军,粮运不继,制王公以下十三户共借一人,助度支运。

升平初,荀羡为北府都督,镇下邳,起田于东一陽一之石鳖,公私利之。

哀帝即位,乃减田租,亩收二升。

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唯蠲在役之身。

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

至于末年,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矣。

汉钱旧用五铢,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

及公孙述僭号于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

好事者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白帝。

五铢汉货,言汉当复并天下也。

至光武中兴,除莽货泉。

建武十六年,马援又上书曰:“富国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

帝从之。

于是复铸五铢钱,天下以为便。

及章帝时,谷帛价贵,县官经用不足,朝廷忧之。

尚书张林言:“今非但谷贵也,百物皆贵,此钱贱故尔。

宜令天下悉以布帛为租,市买皆用之,封钱勿出,如此则钱少物皆贱矣。

又,盐者食之急也,县官可自卖盐,武帝时施行之,名曰均输。”

于是事下尚书通议。

尚书硃晖议曰:“王制,天子不言有无,诸侯不言多少,食禄者不与百姓争利。

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

以布帛为租,则吏多一奸一。

官自卖盐,与下争利,非明王所宜行。”

帝本以林言为是,得晖议,因发怒,遂用林言,少时复止。

桓帝时有上书言:“人以货轻钱薄,故致贫困,宜改铸大钱。”

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学能言之士。

孝廉刘陶上议曰:

臣伏读铸钱之诏,平轻重之义,访覃幽微,不遗穷贱,是以藿食之人,谬延逮及。

盖以当今之忧,不在于货,在乎人饥。

是以先王观象育物,敬授民时,使男不逋亩,女不下机,故君臣之道行,王路之教通。

由是言之,食者乃有国之所宝,百姓之至贵也。

窃以比年已来,良苗尽于蝗螟之口,杼柚空于公私之求。

所急朝夕之食,所患一靡一盬之事,岂谓钱之厚薄,铢两之轻重哉!就使当今沙砾化为南金,瓦石变为和玉,使百姓渴无所饮,饥无所食,虽皇羲之纯德,唐虞之文明,犹不能以保萧墙之内也。

盖百姓可百年无货,不可以一朝有饥,故食为至急也。

议者不达农殖之本,多言铸冶之便,或欲因缘行诈,以贾国利。

国利将尽,取者争竞,造铸之端,于是乎生。

盖万人铸之,一人夺之,犹不能给,况今一人铸之则万人夺之乎!虽以一陰陽一为炭,万物为铜,役不食之民,使不饥之士,犹不能足无厌之求也。

夫欲民财殷阜,要在止役禁夺,则百姓不劳而足。

陛下圣德,愍海内之忧戚,伤天下之艰难,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弊,此犹养鱼沸鼎之中,栖鸟列火之上。

木水,本鱼鸟之所生也,用之不时,必至焦烂。

愿陛下宽锲薄之禁,后冶铸之议也。

帝竟不铸钱。

及献帝初平中,董卓乃更铸小钱,由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钱数百万。

至魏武为相,于是罢之,还用五铢。

是时不铸钱既久,货本不多,又更无增益,故谷贱无已。

及黄初二年,魏文帝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

至明帝世,钱废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也。

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

今若更铸五铢钱,则国丰刑省,于事为便。

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孙权嘉禾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

赤乌元年,又铸当千钱。

故吕蒙定荆州,孙权赐钱一亿。

钱既太贵,但有空名,人间患之。

权闻百姓不以为便,省息之,铸为器物,官勿复出也。

私家有者,并以输藏,平卑其直,勿有所枉。

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中者谓之四文。

吴兴沈充又铸小钱,谓之沈郎钱。

钱既不多,由是稍贵。

孝武太元三年,诏曰:“钱,国之重宝,小人贪利,销坏无已,监司当以为意。

广州夷人宝贵铜鼓,而州境素不出铜,闻官私贾人皆于此下贪比轮钱斤两差重,以入广州,货与夷人,铸败作鼓。

其重为禁制,得者科罪。”

安帝元兴中,桓玄辅政,立议欲废钱用谷帛。

孔琳之议曰:

《洪范》八政,货为食次,岂不以交易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百姓用力于为钱,则是妨为生之业,禁之可也。

今农自务谷,工自务器,各隶其业,何尝致勤于钱。

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

谷帛为宝,本充衣食,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

又劳毁于商贩之手,秏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弊,著自于曩。

故钟繇曰,巧伪之人,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

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

是以司马芝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

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致于废,有由而然,汉末是也。

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利。

今括囊天下之谷,以周天下之食,或仓廪充溢,或粮一靡一并储,以相资通,则贫者仰富。

致富之道,实假于钱,一朝断之,便为弃物。

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以此断之,又立弊也。

且据今用钱之处,不以为贫,用谷之处,不以为富。

又人习来久,革之必惑。

语曰,利不百,不易业,况又钱便于谷邪!魏明帝时钱废,谷用既久,不以便于人,乃举朝大议。

一精一才达政之士莫不以宜复用钱,下无异情,朝无异论。

彼尚舍谷帛而用钱,足以明谷帛之弊著于已诫也。

世或谓魏氏不用钱久,积累巨万,故欲行之,利公富国,斯殆不然。

晋文后舅犯之谋,而先成季之信,以为虽有一时之勋,不如万世之益。

于时名贤在列,君子盈朝,大谋天下之利害,将定经国之要术。

若谷实便钱,义不昧当时之近利,而废永用之通业,断可知矣。

斯实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张耳。

近孝武之末,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验之实事,钱又不妨人也。

顷兵革屡兴,荒馑荐及,饥寒未振,实此之由。

公既援而拯之,大革视听,弘敦本之教,明广农之科,敬授人时,各从其业,游荡知反,务末自休,同以南亩竞力,野无遗壤矣。

于此以往,将升平必至,何衣食之足恤!愚谓救弊之术,无取于废钱。

朝议多同琳之,故玄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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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六食货昔者先王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晋书》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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