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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五·史部十一○诏令奏议类
记言记动,二史分司。
起居注,右史事也,左史所录蔑闻焉。
王言所敷,惟诏令耳。
《唐志·史部》,初立此门。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则移“制诰”於《集部》,次於《别集》。
夫涣号明堂,义无虚发,治乱得失,於是可稽。
此政事之枢机,非仅文章类也。
抑居词赋,於理为亵。
《尚书》誓诰,经有明徵。
今仍载《史部》,从古义也。
《文献通考》始以“奏议”自为一门,亦居集末。
考《汉志》载奏事十八篇,列《战国策》、《史记》之间,附《春秋》末。
则论事之文,当归《史部》,其证昭然。
今亦并改隶,俾易与纪传互考焉。
△《太祖高皇帝圣训》·四卷康熙二十五年圣祖仁皇帝恭编。
凡九十有二则,分二十六门。
乾隆四年我皇上敬制序文。
宣付剞劂,昭示万方。
昔者有明末叶,海水群飞,景命有归,真人首出。
聪明而应运,锡智勇以匡时,以遗甲一十三人,仗顺兴师,肇开鸿业。
威弧震叠,妖孛芒。
仰溯临御之日,大抵秉旄执钺者居多。
然而外播天声,内王政。
经纶创造,文武兼资。
凡一时指授开陈,皇极敷言,罔非彝训。
黄帝七十战而铭著於巾机,成汤十一征而义彰於誓诰。
以今方古,厥道同符。
特以国初淳朴,仅传於故老旧臣之口,故记载未详。
圣祖仁皇帝追维前烈,敬勒鸿编。
昭千古之帝图,垂万年之家法。
书所谓启佑我後人,咸以正无缺者,缔造规模,犹可仰窥而见焉。
△《太宗文皇帝圣训》·六卷顺治末,世祖章皇帝编次未竟,康熙二十六年圣祖仁皇帝续成。
凡一百一十一则,分二十三门。
乾隆四年皇上御制序文刊布。
惟我太宗文皇帝缵承前绪,益拓鸿基。
因垒崇墉,观兵坶野。
威棱震耀,既远迈成周。
至於敦叙群伦,正名百物,礼乐大备,书契肇兴,则与轩帝膺图,外奋涿野之威,而内肃合宫之典者,後先同揆。
诚以守成而兼创业,奋武而并揆文。
盖宰驭乎万类者,其聪明睿智必超乎万类之上,太祖有焉。
垂裕乎万年者,其制作精神必周乎万年之後,太宗有焉。
称天上谥,尊以经天纬地之大名,义所称也。
丰功伟烈,史臣珥笔,已恭纪琅函。
至於圣德所形,声律身度,一举一动,效法乎乾坤,一话一言,表里乎典诰者,则恭传天语,具在斯编。
於以上彰祖德,下启孙谋。
理珠囊而握金镜,诚亿万世之法守矣。
△《世祖章皇帝圣训》·六卷康熙二十六年圣祖仁皇帝恭编。
凡一百一十三则,分三十二门。
乾隆四年皇上御制序文刊布。
洪维我世祖章皇帝夙龄践祚,定鼎燕京。
视帝尧起自唐封,尚先五载。
然生而神灵,幼而徇齐,长而敦敏,则比德於黄轩。
是以提挈天枢,驱策群力,削平三蘖,底定四瀛。
大同文轨,建亿载之丕基。
加以宵旰之余,始终典学。
御注《孝经》,则操至德要道之原。
御纂《内则衍义》则昭笃近举远之本。
御制《人臣儆心录》,则振举政典,澄叙官方。
御撰《资政要览》,则敦叙纲常,砥砺世教。
凡圣贤之理蕴,无不阐明;凡帝王之治法,无不讲贯。
固已本心出治,举措咸宜。
至於教阐圣谟,言为世则,亦出同纶,宝并球图。
夫天不可测,测以星辰之行;地不可度,度以山川之纪;圣不可知,知以典籍之所传。
尧诫汤铭,贻留奕礻┆,亦庶几稍窥高厚之万一矣。
△《圣祖仁皇帝圣训》·六十卷雍正九年世宗宪皇帝恭编。
乾隆六年皇上御制序文刊布。
凡三十二类,总一千九百馀则。
篇帙视列圣为富。
盖我圣祖仁皇帝道符帝纟宰,命自天申。
景祚延洪,卜年久远。
六甲五子,首末循环,与天运相终始。
故神功圣德,史不胜书。
实录数盈千卷,而贻留大训,亦纪载独繁。
伏考《周易》有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宝祚绵长,故彝训最为详备。
此诚帝王之盛轨也。
然其故有不止於此者。
昔虞舜鸣韶,凤仪兽舞,而皋陶拜,犹期以慎宪省成,虑其始勤而终惰也。
使历年久远而暇豫之念或萌,则怠气所乘,又安能於天下之事一一为之衡量,於在廷之臣一一为之启导。
今跽读圣谟所为保泰而持盈,谨小而慎微者,六十一年殆如一日。
然则圣训之独多,固在享国之永,亦在莅政之勤矣。
周公告诫成王,历举太戊、武丁、祖甲、文王之寿考而归本於无逸。
圣人之心,固异世而同符也。
△《世宗宪皇帝圣训》·三十六卷乾隆五年皇上恭编。
御制序文刊布。
分三十类,九百十六则。
卷帙亦极繁富。
盖我世宗宪皇帝励精图治,日昃不遑,端拱九重而念周四海。
为万世永赖之计,故理繁治剧而不避其烦。
廑一夫不获之心,故虑远防微而不遗於细。
所由都俞吁弗,诰诫特详。
且癸卯践祚以前,侍圣祖仁皇帝之日长,上则政教之条制,刑赏之权衡,闻之最悉;下则百度之利弊,万物之情伪,知之最深,故睿照无遗,如金鉴澄明,物来毕肖。
随时诲示,每泛应无穷。
而皇上问视龙楼,亲聆纶,亦二十馀载。
御极以後,圣慕弥深,追述玉音始末,犹能详备十三年中之记录,积盈三十馀卷。
元元本本,有自来矣。
尧典禹谟,流传简册。
大圣人健行不息之心,明作有为之政,昭垂天壤,炳然与日月齐光也。
△《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一百五十九卷雍正七年世宗宪皇帝俯允廷臣之请,命和硕庄亲王允禄缮录刊布。
所载起御极之初,止於是年,以雍正九年告成。
皇上即祚以後,复命和硕和亲王弘昼编次雍正八年至十三年上谕,校正续刻,补为全书。
以乾隆六年告成。
原本皆以每月别为起讫,不标卷数。
今恭依旧次,为一百五十九卷。
原本亦未题书名。
今恭绎谕旨,由内阁宣示者居多,谨题曰《上谕内阁》,以别於《上谕八旗》诸编焉。
伏考国家旧制,始置内三院,後乃改置内阁,以出纳纶音,恭逢列圣膺图,乾纲独握。
自增用奏摺以後,皆高居紫极,亲御丹毫,在廷之臣,一词莫赞,即朱批谕旨是也。
其题本由内阁票拟者,遇事涉两岐,辄恭缮双签以请,无敢擅专。
至於训诰特颁,则指授内直诸臣於禁廷具草。
有纤微未达圣意者,必御笔涂乙添注,亦罔敢以私意参其间。
鉴定之後,降付内阁,宣布中外而已。
更无由如前代宰辅假批答以窃威福者。
此一百五十九卷,名为臣工所缮录,实与御札手敕无以异。
励精宵旰之怀,谨持魁柄之意,万世可伏读而见之也。
我皇上御跋程颐《经筵札子》,力斥其天下安危系於宰相之说。
诚所谓聪听彝训,垂裕後昆者矣。
△《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三百六十卷雍正十年奉敕校刊,乾隆三年告成。
冠以世宗宪皇帝《谕旨》,殿以皇上御制《後序》。
所载臣工奏摺凡二百二十三人。
多者以一人分数册,少者以数人合一册。
所奉朱批,一一恭录。
或在简端,或在句旁,或在馀幅。
少者数十言,多者每至数百言。
其肯綮之处,经御笔圈出抹出者,尤为详悉。
无不循名责实,斥伪求真。
或即委而知源,或见微而识著。
玉衡之平,不可欺以重轻;金鉴之明,不可炫以妍丑。
推求一事而旁烛万端,端拱九天而坐照四海。
凡尧儆舜咨,具寓於羲画禹书之中。
天下臣民,循环跪诵,盖皆得而仰喻焉。
伏考典谟所载,都俞吁弗,大抵面陈。
秦、汉以後,章奏既兴,载於史者不过有省有不省,有行有不行耳。
所谓凤尾诺,不过一字,未有连篇累牍,一一手敕报之者。
唐、宋以後,多出代言。
故诸臣文集,或以批答为内制之一体。
如宋太祖於《截木》之章、宋真宗於《邻壤》之字,皆偶然涉笔,不过数言,亦未有句栉字比,标注甲乙,无几微之不到者。
至於集彼书囊,积为巨帙,多至三四百卷,而敷奏报闻,无烦训示者,不与焉。
内外章牍,由内阁奏进者,亦不与焉。
尤书契以来所未尝闻见者矣。
臣等校录之馀,知我皇上励精无逸,登七帙而弥勤者,家法渊源有所自来也。
(以上专集)
△《世宗宪皇帝上谕八旗》·十三卷、《上谕旗务议覆》·十二卷、《谕行旗务奏议》·十三卷雍正九年,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编。
凡三集,共为一书。
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後所奉谕旨,涉於八旗政务者,曰《上谕八旗》。
其前录谕旨而附载八旗大臣所议於後者,曰《上谕旗务议覆》。
其前录八旗大臣所奏而恭录谕旨於後者,曰《谕行旗务奏议》。
并兼用国书、汉书,刊刻颁行。
伏考三代以上,兵与民同体,文与武亦不分途。
故凡其著名版籍者,十六以下上所长,六十以上上所养。
无事皆可合以训练,有事即人人可以荷戈。
而当时之将帅,亦即以卿大夫为之,未尝治民而不治兵,治兵而不治民也。
三代以下,时异势殊,虽尧、舜、禹、汤亦不能复行古法。
维我国家八旗之制,则古法犹存。
虽臂指相维,统以军律。
而其人如比闾族党之相保,民事具焉。
其官如郡国州县之相隶,吏事具焉。
故六职百司之政,八旗无不备,而科条案牍亦遂至剧至繁。
我世宗宪皇帝深维根本之重,睿谟规画,钜细咸周。
故宣於纶者特多。
犹虑纤毫之或遗也,谋及卿士,而议覆积而成帙。
询于刍荛,而奏议亦积而成帙。
盖辇毂之侧,视听至近。
筹度周详,咨询周密,犹若此。
然则万方广远,百度殷繁,睿虑精勤,一息而周四海者,不益可仰窥哉。
谨案:列圣御制及官撰诸书,并恪遵圣谕,冠于国朝著作之首。
惟《诏令奏议》一门,例以专集居前,总集居后。
而所录汉、唐诏令,皆总集之属,不应在专集之前。
是以恭录圣训圣谕,弁冕此门。
前代诏令列后焉。
△《唐大诏令集》·一百三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宋宋敏求编。
敏求字次道,赵州平棘人,参知政事绶之子,进士及第,官至史馆修撰、龙图阁直学士,事迹具《宋史》本传。
敏求尝预修《唐书》,又私撰唐武宗以下实录一百四十八卷,於唐代史事,最为谙悉。
此集乃本其父绶手辑之本,重加绪正,为三十类。
熙宁三年自为之序,称缮写成编,会忤权解职。
顾翰墨无所事,第取唐诏令目其集而┑藏之云云。
盖其以封还李定词头,由知制诰罢奉朝请时也。
其书世无刊本。
辗转钞传,讹误颇甚。
中阙卷第十四至二十四、八十七至九十八,凡二十三卷。
参校诸本皆同。
其脱佚盖已久矣。
唐有天下三百年,号令文章,粲然明备。
敏求父子复为裒辑编类,使一代高文典册,眉列掌示,颇足以资考据。
其中不尽可解者。
如裴度门下侍郎彰义军节度使宣慰等使制。
据《旧唐书》,其文乃令狐楚所草。
制出後,度请改制内“翦其类”为“革其志”,改“更张琴瑟”为“近辍枢衡”,改“烦我台席”为“授以成算”,宪宗从之,楚亦因此罢内职,是当时宣布者即度奏改之辞。
今此集所载,尚仍楚原文,不从改本,未详何故。
又宝历元年册尊号赦书。
据《敬宗本纪》,时李绅贬官,李逢吉等不欲绅量移,乃於赦书节文内但言左降官已经量移者量移近处,不言未量移者宜与量移。
翰林学士上疏论列,帝命追赦书添改之。
今此集所载,只及赦罪一条,而无左降官量移之文,疑亦有所佚脱。
又《旧唐书》所载诏旨最多。
今取以相较,其大半已入此集,而亦有遗落未载者。
如纪号则改元天诏。
除授则尹思贞御史大夫、李光弼兵马副元帅诸制。
追赠则张说赠太师,杨绾、颜真卿、李绛赠司徒,郭暧赠太傅,郑朗赠司空,田布赠仆射诸诏。
优礼则杜佑、萧亻免致仕诸诏。
奖劝则劳解琬、奖李朝隐、褒美令狐彰、奖伊西北庭二镇诸诏。
谪降则王毛仲、韩皋、吕渭、张又新、李续之、熊望贬官诸诏。
诛窜则决杀长孙昕,流裴景仙、裴茂诸敕。
皆关朝廷举措之大者,而此集并阙而不登。
以敏求博洽,不应疏於搜采。
或即在散佚之中,亦未可定也。
然唐朝实录,今既无存。
其诏诰命令之得以考见者,实藉有是书,亦可称典故之渊海矣。
△《两汉诏令》·二十三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西汉诏令》十二卷,宋林ж编。
《东汉诏令》十一卷,宋楼所续编也。
ж字德祖,吴郡人,尝为开封府掾。
字叔,鄞县人,官宗正寺主簿。
先是,ж以《西汉文类》所载诏令阔略,乃采括纪传,得《西汉诏令》四百一篇。
以世次先後,各为一卷。
大观三年,程俱为之序。
南渡後,又依ж之体,编《东汉诏令》以续之。
有嘉定十五年《自序》。
是编合为一书,题曰《两汉诏令》,而各附原《序》於後。
其首又载洪咨夔所作《两汉诏令总论》一篇。
案咨夔有《两汉诏令揽钞》,见於本传。
而此《总论》内云:夔假守龙阳,纵观“三史”,裒其诏制、书策、令敕之类,事著其略,每常以臆见系之。
然则所云《揽抄》者,必尚有咨夔议论之辞。
而今书内无之。
则此特後人取林ж、楼二书合编,而掇咨夔之《论》冠其前耳。
其与《揽钞》,实非一书也。
两汉诏令,最为近古,ж等采辑详备,亦博雅可观。
虽陈振孙谓其平、献两朝,莽、操用事,如锡莽及废伏后之类,皆当削去。
是於裁制亦间有未合。
然其首尾完赡,殊便观览,固有足资参考者焉。
(以上总集)
──右“诏令奏议类”诏令之属,十部、八百二十二卷,皆文渊阁著录。
(案:诏令之美,无过汉、唐。
《唐大诏令》为宋敏求搜辑而成,多足以裨史事。
《两汉诏令》虽取之於“三史”,然汇而聚之,以资循览,亦足以观文章尔雅、训词深厚之遗。
两宋以後,国政得失,多见於奏议,内外制亦多散见於诸集,故所录从略焉。
)
△《政府奏议》·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范仲淹撰。
仲淹字希文,其先州人,後徙家江南,遂为吴县人。
大中祥符八年进士。
历官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知青州。
卒赠兵部尚书,谥文正。
事迹具《宋史》本传。
仲淹自庆历三年拜参知政事,五年罢为陕西四路宣抚使。
在政府者首尾三载,是编皆其时奏札,故以为名。
分《治体》、《边事》、《荐举》、《杂奏》四类,凡八十五篇。
皇五年,韩琦为河东经略安抚使,始序而行之。
称辑之者为寺丞君,谓仲淹子纯仁也。
《宋史·艺文志》载仲淹《奏议》十五卷,与此本不同。
考《琦序》,称《奏议》十七卷、《政府论事》二卷,所谓十七卷者,当即《宋志》所载。
特《宋志》荒谬,误“七”为“五”。
所谓二卷者,当即此本。
特名曰《论事》,不名曰“奏议”。
然陈振孙《书录解题》有《范文正公奏议》二卷,则其名《奏议》久矣。
史称方仲淹执政时,仁宗锐意治平,数问以当世要务,尝开天章阁,手诏谘询。
仲淹退而条上十事,仁宗悉采用之,独府兵法,众以为不可而止。
今集中答诏条陈治道一篇,盖即其事。
又请以辅臣兼制诸曹,其疏亦在集中。
盖仲淹方以天下为己任,意在裁削亻幸滥,考核官吏,而论者多不以为然。
自所陈之十事既行,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侥亻幸者益不便,相与造作谣谤,仲淹因不安其位而去。
其所施为,亦遂稍稍沮罢。
观于是集,其条制规画,犹略可考见。
《史赞》所称宏毅之器,足任斯责者,亦庶几乎无愧矣。
△《包孝肃奏议》·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宋包拯撰。
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历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
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卷。
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卷。
《田序》亦称十卷,与史志不合。
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
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
《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後,不可考也。”
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卷《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卷《议边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
《序》又云:“今考其岁月,系於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历於後。”
若其岁月见於章中,与夫不可得而考者,不容以不阙也。
庶读者尚可以寻其大概。
是应辰於是编固每篇皆为笺注,而此本无之。
盖应辰笺注久佚,今存者仍原本耳。
《序》又云:“如劾罢张方平、宋祁三司使,而《奏议》不载。
岂包氏子孙所不欲以示人者耶?”
案史称拯攻去张方平、宋祁,朝廷遂以拯代祁为三司使。
欧阳修有《蹊田夺牛》之奏,拯家居避命者久之。
应辰所云,盖指此事。
然拯之刚正,岂逐人而觊其位者。
修虽有此奏,特宋人好为议论之习。
拯之心迹,天下後世皆可谅之。
遽讳而削其稿,反若拯实有此短者。
此张田编次之无识,非拯志也。
张田字公载,澶州人,嘉中尝知庐州,甚著清誉,盖能不愧其师者。
此书第九卷中有《进张田边说七篇状》,并附以《赐张田敕书》,与他篇例异,知确为田之所编。
应辰以为其子孙讳之,非其实矣。
△《尽言集》·十三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宋刘安世撰。
安世字器之,大名人。
少师事司马光。
哲宗初,以光荐,除秘书省正字。
又以吕公著荐,除右正言,迁左谏议大夫。
绍圣初,落职知南安军,又贬新州别驾,英州安置。
徽宗立,移衡州。
寻以濮州团练副使,鼎州居住。
後复直龙图阁,卒。
事迹具《宋史》本传。
安世有集二十卷,今未见传本。
此《集》皆其奏札,不知何人所编。
前有隆庆辛未石星、张应福《序》,皆云得抄本於西亭王孙家。
西亭者,朱睦挈也。
《星序》称是《集》凡三卷,而此本实十三卷,与《序》不合。
然证以《永乐大典》所载,一一相符。
殆校雠偶疏“三”字上脱“十”字也。
史称安世忠孝正直似司马光,而刚劲则过之。
故弹击权贵,尽言不讳,当时有“殿上虎”之称。
《集》中所论诸事,史不具载,颇足以考见时政。
其中稍有遗议者。
如吴处厚之劾蔡确,本出罗织,而安世申处厚之说,章凡一十二上,务欲置确於死地,殊不免意见之偏。
然由其嫉恶太严,至於已甚,故徒知确为佥邪,而不察处厚非善类。
见无礼於君者,遂如鹰之逐,实非故相排挤之比。
观欧阳为苏轼所善,程子为苏轼所雠,而安世论差遣不当,章凡九上,并程子诋为五鬼,绝无所区别於其间。
是亦其孤立无党之一证,不足以为疵瑕也。
惟是气质用事,词或过激。
故王《东都事略》论之曰:为君子不能深思远虑,优游浸渍以消小人之势。
而痛心疾首,务以口舌争之。
事激势变,遂成朋党。
是为平允之论。
至朱子作《名臣言行录》,於王安石、吕惠卿皆有所采录,独以安世尝劾程子之故,遂不载其一字,则似乎有意抑之矣。
要其於朝廷得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严气正性,凛凛如生。
其精神自足以千古,固非人力所能磨灭也。
△《谠论集》·五卷(永乐大典本)
宋陈次升撰。
次升字当时,兴化仙游人。
熙宁六年第进士。
知安邱县。
以荐为监察御史,提点淮南河东刑狱。
入为殿中侍御史,进左司谏。
贬南安军监酒税。
徽宗立,召还,为右谏议大夫。
复除名,编管循州。
政和中复旧职,卒。
事迹具《宋史》本传。
次升为太学诸生时,即斥王安石字说为“秦学”,坐是屏弃。
通籍後三居言责,建议鲠切,为时所惮。
其最大者在止吕惠卿之使岭南,刘安世谓其大有功於元诸臣。
至其弹劾章、蔡京、蔡卞、曾布诸疏,尤为明白痛切,耸动耳目。
虽其根株不能尽拔,卒为所中,以致垂老投荒。
而刚直之气,凛然犹可想见。
本传载所陈前後凡十馀事,皆有关於贤奸消长,政治得失之故,为他人所不敢发。
而谓其他所言曾肇、王觌、黄庭坚、贾易、李昭、吕希哲、范纯礼、苏轼等,公议或不谓然。
今即集中所存诸疏观之,其论王觌也,以曾布所善。
其论曾肇也,以布之至亲。
其论吕希哲也,亦以韩忠彦之亲。
其论范纯礼也,以对辽使误犯御名。
事各有因,与曲加指摘者不同。
且是是非非,虽当代清流亦不肯稍存假借。
此正其破除成见,毫无党同伐异之私。
作史者乃以门户之局为次升之病,谬之甚矣。
是《集》为次升兄子南安丞安国所编。
取哲宗顾问之语以名之。
所录奏疏凡二百七篇,久佚不传。
惟《永乐大典》中颇散见其篇题。
采掇编次,共得八十六篇。
又於《历代名臣奏议》中增补三十篇,较诸原本所存,仅什之五六。
然昌言伟论,为史册所未载者,尚可考见其梗概。
谨考证时事,次第先後,为五卷。
而以《行实》一篇附於卷末,庶读史者得以参证焉。
△《左史谏草》·一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宋吕午撰。
午字伯可,歙县人,嘉定四年进士,官至起居郎、右文殿修撰、知漳州,事迹具《宋史》本传。
是编凡奏议六首,後附其子沆奏议一首。
後又附载家传诗文之类。
最後载吕氏节女事。
皆因家传附编者也。
午两为谏官,以风节自励,知无不言。
理宗尝称其议论甚明切,又谓其论边事甚好。
此六疏皆理宗嘉熙二年所上。
虽篇数无多,而宋末时事颇可考见。
其论宋宰相台谏之弊,尤极详恳。
其子沆一疏,并方回所为午及沆传,亦多与《宋史》本传可以相证。
回称午文集名《竹坡类稿》,是午本有全集而今佚之。
兹六疏盖存於散轶之馀者,其他遗文则颇散见於《新安文献志》诸书中云。
△《商文毅疏稿略》·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商辂撰。
辂字宏载,淳安人,正统乙丑进士第一,官至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卒谥文毅,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集为其子侍讲良年所编。
後有其孙汝赜《跋》,称辂《素庵文集》凡数十卷,两遭回禄,悉为煨烬,幸此卷独存,因锓诸梓云云。
此本为天一阁所抄,则刊版又佚矣,其偶传者幸也。
所载奏疏凡三十三篇。
《明史》所载景泰时请清理塞上军田,招集开封、凤阳诸处流民,成化时首陈八事及辩林诚之诬,请皇太子视纪妃疾,弭灾八事,劾西厂太监汪直诸疏,今皆在集中。
惟劾汪直一疏,史载列直十一罪,而不言其目。
此集所载乃止十条,或为传写佚脱一条,抑或史文误衍“一”字欤。
又《边务》一疏,凡言二事。
其一论养军莫善於屯田。
若不屯田,虽倾府库之财,竭军民之力,不能使边城充实。
宜禁势豪侵占,令边军分二班耕种。
非专言清理官田。
史但称核还之军,未尽其实。
其一论守边为上,守关次之。
若徒守京城,最为下策。
不宜全调保定等处精锐官军备御京城,而以紫荆、倒马诸要隘委之轮拨京兵,致望风先溃。
其言尤深中明代之弊。
史削而不载,亦删除过当。
是集所载,乃其全文,尤足以补史阙也。
△《王端毅公奏议》·十五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王恕撰。
恕有《玩易意见》,已著录。
恕《吏部奏议》九卷,弘治四年文选郎孙交编次,李东阳序之。
後兵部尚书王宪取其自大理寺左寺副至南京兵部尚书时奏议六卷,刻於苏州。
御史程启元又刻於三原。
此本则正德辛巳三原知县王成章合二本而刻之者。
第一卷为大理寺及巡抚荆襄、河南时所上,二卷为南京刑部户部及总理河道时所上,三卷为南巡抚时所上,四卷为前参赞机务时所上,五卷为巡抚南直时所上,六卷为後参赞机务时所上,七卷至十五卷皆吏部所上。
刘昌《悬笥琐探》称恕历仕四十五年,凡上三千馀疏。
则此犹汰而存之者矣。
《明史》恕本传称其扬历中外五十馀年,刚正清严,始终一致。
《集》中所载,如参奏镇守太监及论中使扰人等疏,皆剀切直陈,无所回护。
又如处置地方及拨船事宜诸状,皆筹画详尽,具有经略。
其他亦多有关一时朝政,可资史传之参证。
沈德符《顾曲杂言》称邱作《五伦全备杂剧》,王恕谓其程学大儒,不宜留心词曲。
大恨之,遂谓恕所刻疏稿,凡成化间留中之疏,俱书不报,故彰先帝拒谏之失。
侍医刘文泰因以此事疏攻恕,恕因去位,所以报恕之轻诋也。
《明史·恕传》则谓二人因争坐位,故构是狱。
案:本很忮,恕一日不去则一日不得快其私。
其忌恕未必以此数语,亦未必以此一事。
然恕亦殊乖避人焚草之意,故史谓其昧於“远名”之戒。
今刊本已无此二字,或後来削之欤。
△《马端肃奏议》·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马文升撰。
文升有《三记》,已著录。
案文升砥砺廉隅,练达政体,朝端大议,往往待之而决。
与王恕、刘大夏俱负一时重望。
此《集》奏议五十五篇,乃嘉靖丁未其孙天所编次,而以《恩命录》及行略、墓志等文附之。
凡史传所载直言谠论,全文皆具在《集》中。
其《请正北岳祀典於浑源州》一疏,则本传不载而见於《礼志》。
其为左都御史时所言《振肃风纪》十五章,本传不详其目,今亦独见此书。
大抵有关国计,不似明季台谏惟事嚣争。
惟文升於成化中巡抚辽东、总督漕运,当时必多所建白。
而《集》中概不之及,则不详其何故矣。
△《关中奏议》·十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明杨一清撰。
一清字应宁,安宁人,成化壬辰进士,官至华盖殿大学士,谥文襄,事迹具《明史》本传。
此编以其生平章疏分为五类。
卷一、卷二曰《马政类》,卷三曰《茶马类》,弘治十五年以副都御史督理陕西马政时所上。
卷四、卷五、卷六曰《巡抚类》,则寇入花马池,命巡抚陕西时所上。
卷七、卷八、卷九曰《总制类》,则正德初寇犯固原隆德,一清以延绥、甘肃、宁夏有警不相援,患无所统摄,请遣大臣领之,即命一清总制时所上。
第十卷曰《後总制类》,则其忤刘瑾致仕後,以安化王钅番反复起时所上也。
以所陈多陕甘边事,故以“关中”为名。
嘉靖初始刊行於南京。
其间所载,不尽皆一清奏稿。
凡当时部臣覆疏及前後所奉谕旨,悉编入之。
故於时事本末颇为详尽。
史称一清官陕西提学副使时,即详究边情利弊。
尝当羽书旁午,一夕草十疏,悉中机宜。
其才一时无两,或比之姚崇云。
△《杨文忠公三录》·七卷(浙江孙仰曾家藏本)
明杨廷和撰。
廷和字介夫,新都人,成化戊戌进士,官至华盖殿大学士,谥文忠,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编名为“三录”,实则《题奏前录》一卷,《题奏後录》一卷,《视草馀录》一卷,《辞谢录》四卷,凡四种。
《题奏前录》正德时所上,《题奏後录》嘉靖时所上,乔宇为之序。
《视草馀录》萧大亨为之序。
又有《自序》,谓官内阁时,凡朝廷奏对之词,政事可否之议,随事录之。
《序》题嘉靖六年,而所记止於嘉靖二年,则廷和以嘉靖三年正月去位也。
其中有足与史参考者。
如《武宗本纪》十三年正月丙午至自宣府,命群臣具彩帐羊酒郊迎,御帐受贺。
是其事竟行也。
廷和本传则言帝命回銮日群臣各制旗帐迎,廷和执不从,乃已。
是又未行。
此书载上传谕五府及团营三大营各为旗帐奉迎,廷和不从。
钱宁及廖鹏、张龙屡传旨要胁,廷和终不从。
驾回,竟不用旗帐,上意亦无所忤。
据此,则《本纪》书其始,未详其卒。
知本传所言为是。
又此书载正德十四年正月七日散本官送兵部侍郎冯清奏捷本至内阁,欲拟旨奖励威武大将军,廷和执不可。
张龙、钱宁相继催取,廷和卒拟旨奖励冯清,而不及威武大将军一字。
又载慈寿遣散本官传谕欲改“懿旨”为“圣旨”,廷和力争至再方寝。
又载寿安后崩,世宗坚欲持丧三年,且拟颁遗诰,廷和力争,乃仅服二十七日於宫中,遂止遗诰之命。
凡此数事,《本纪》及廷和本传俱不载。
又若擒戮江彬及议兴献庙,曲折始末,亦较史为详。
《辞谢录》皆辞职谢恩诸疏,林俊为之序。
其卷帙多於《三录》,而不在《三录》之数。
以一人之事,非国政也。
其奏疏有过於朴率之病。
然告君以达意为主,不以修词为工。
如正德中《请慎重郊庙疏》、《请还宫疏》,嘉靖中《请停斋醮疏》,皆指陈时弊,在当日可谓谠言。
其他亦多切直中理,言虽质直而义资启沃、固与春华自炫者异矣。
△《胡端敏奏议》·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胡世宁撰。
世宁字永清,号静,仁和人,弘治癸丑进士,官至兵部尚书,事迹具《明史》本传。
世宁为推官时,屡折岐藩之势。
为主事时,上书极论时政阙失。
与李承勋、魏校、余善称“南都四君子”。
为江西副使时,上疏劾宁王宸濠,为所构中,危祸几於不免。
宸濠败後复起,又屡纠中官赵钦、刚聪等。
风节震一世。
惟议大礼与张璁、桂萼合,而他事又无一不与璁、萼忤。
盖意见偶同,非有所依附也。
是集所录奏议,皆与史传相发明。
史称世宁呐不出口,及具疏,援据古今,洞中会。
今观是集良然。
中多辞职乞罢之疏。
考正德末,宸濠、刘瑾内外交讧。
嘉靖初,璁、萼专权相轧。
世宁牾其间,动多掣肘,遂时时有引退之心。
盖孤立危疑,不能自安其位,不得已而出於斯。
或以恬退称之,非其志矣。
薛应《方山文录》有《世宁小传》曰:“公尝言学贵经济,不在诗文。”
故其奏议二十卷及所著书数十种,皆有裨於世务,非空言也。
今此本乃止十卷,汪汝栗家藏本亦同。
岂应所见乃其全稿,後授梓时仅汰存其半欤。
△《何文简疏议》·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何孟春撰。
孟春字子元,郴州人,弘治癸丑进士,授兵部主事。
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南。
人为吏部左侍郎,以争大礼,左迁南京工部左侍郎。
寻削籍。
隆庆初赠礼部尚书,谥文简。
事迹具《明史》本传。
孟春没後,遗稿散佚。
万历初,巡抚湖广佥都御史汝阳赵贤始搜辑其诗文,刻之永州。
又别录其奏议为一集,刊於衡州,即此本也。
前二卷为官兵部时作,第三卷为官河南参政入为太仆寺卿时作,第四卷至八卷为巡抚南时作,末二卷为官侍郎时作。
孟春少游李东阳之门,学问该博。
而诗文颇拙,卒不能自成一家。
惟生平以气节自许,历官所至,於时事得失,敷奏剀切,章疏乃卓然可传。
本传所载,如救言官庞泮等;请停万岁山工役;清宁宫灾,陈八事;出理陕西马政,上弊五事;谏武宗幸宣府;嘉靖初以旱潦相仍,条奏八事;皆侃侃凿凿,有关大计。
然此集所载,谠论尚多,史特举其最著者尔。
△《垂光集》·二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周玺撰。
玺字天章,号荆山,合肥人,弘治丙辰进士。
官至礼科都给事中,为刘瑾所构,毙於廷杖。
瑾败後,礼科给事中孙祯疏讼其枉。
诏复官,荫其一孙。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集上卷载疏十三篇,上於弘治朝者七,上於正德朝者六。
言皆痛切,而劾瑾二疏,则尤直气坌涌,声溢简外。
《明史》本传但称其劾法王真人,劾太监齐元,侍郎李温,太监苗逵,尚书崔志端、熊、贾斌,都御史金泽、徐源。
又应诏陈八事,劾大僚贾斌等十一人、太监李兴等三人、勋戚张懋等七人、边将朱廷等三人。
又称其论太监韦兴不当命守郧阳,及忤瑾党杨玉,不及劾瑾之事。
此集可补史之阙。
疏後附载家书一通,其许国忘家之意,已早决於未劾逆之前。
与《尽忠录》陈东八月二十五日家书,词气相似。
亦可谓食其禄,不避其难者矣。
下卷附录敕命、祭文、墓表、碑记及题咏诗歌。
其中嘉靖二年谕祭文曰:“权奸构祸,削籍归田。
抑郁未伸,遽焉沦没。”
似谓玺卒於归田之後者。
与史载玺杖毙事状,绝不相符。
岂当时讳其杖死,案牍所载,仅以削籍为词耶。
亦足见明政不纲,恣为欺罔矣。
△《孙毅奏议》·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孙懋撰。
懋字德夫,号毅,慈人,正德辛未进士,官至应天府尹,事迹具《明史》本传。
懋官给事中时,武宗方狎昵小人,嬖亻幸用事,言官多所谪降。
懋独抗直不回。
如劾奏太监于喜、史宣、张泽诸疏,俱能直陈无隐,颇著丰采。
又所奏湖广之管解绵花绒,及严考察各条,皆足补《明史》《食货》、《选举》各志所未备。
又懋是时扈从行在,其请急定平宸濠功赏,又请还京。
屡陈边警,直指天变。
至千馀言。
亦具见忠谠。
其劾江彬也,史言人皆为懋危。
而彬方日侍帝娱乐,亦不之见。
懋以幸免。
亦可谓弹劾权贵,奋不顾身者矣。
集中诸疏,史但摘其大端,不能备载。
今备录存之,以与本传相参考,犹可想见其遗直也。
惟疏中所劾诸人,刻本多刂除其姓名。
盖其子孙避怨之计。
今无从一一考补,亦姑从其旧焉。
△《玉坡奏议》·五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张原撰。
原字士元,三原人,正德甲戌进士,授吏科给事中。
以疏论时事,谪贵州新添驿丞。
嘉靖元年,召复故官。
坎坷八年,其志不挫,益以慷慨直谏自许。
如《正殷通等升职世袭疏》、《赵升命疏》、《选近习疏》、《请逐太监萧敬二疏》、《论锦衣卫朱宸等罪状疏》、《寝杨伦职命疏》、《停国戚张鹤龄等恩典疏》、《停司礼监乞请疏》、《论国戚张延龄等罪状疏》、《论内宦提督织造疏》、《论张璁桂萼疏》,皆力折权幸,不避祸患,言人所不能言。
今具载集中。
当其赐环之初,赵汉与之同科,赠之以诗,有“碧桃雨露空千树,老竹冰霜见一竿”句,又有“回来龙剑星文在,迟暮提携得共看”句。
今载汉《渐斋诗稿》中。
观於是集,原可谓不愧斯言矣。
△《南宫奏稿》·五卷(编修励守谦家藏本)
明夏言撰。
言字公谨,贵溪人,正德丁丑进士,授兵科给事中。
历官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後以主复河套,为严嵩所构,坐与曾铣交关,弃市。
隆庆初,追复原官,谥文愍。
事迹具《明史》本传。
言初以才器受知世宗,而柄用之後,志骄气溢,傲愎自专,卒以致败,其事业殊无可称。
特学问淹博,於故事夙所留意。
又值世宗锐意改制之时,故於一朝典礼,多所酌定。
如南北郊分祀、更定文庙祀典及大礼仪、立先蚕坛之类,悉言所赞成。
迨帝擢掌礼部,益力举其职。
前後奏牍,亦多有可采。
此本为御史王廷赡所刊行,即其官尚书时所上。
自郊庙大典以至封爵贡举,大端略具。
其间牵合古义,附会时局者,往往不免。
然明代典章,至嘉靖而一大变。
史志但撮举纲要,不能具其建议之所以然。
观於是集,端委一一具在。
录而存之,亦议礼者得失之林,非谓其持论之皆当也。
△《讷奏疏》·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周怡撰。
怡字顺之,号都峰,改号讷,太平人。
嘉靖戊戌进士。
授顺德府推官,擢吏科给事中。
以疏劾严嵩廷杖,下锦衣狱。
三年,世宗感乩仙之言,得与杨爵、刘魁同出狱。
未几,以熊浃劾乩仙诬妄激世宗怒,复逮入狱。
又二年,始得释。
隆庆初,召为太常寺少卿,又上疏忤中官,外调山东按察使佥事。
稍迁司业,仍为太常寺少卿以卒。
盖其平生触犯权亻幸,至再至三,困踣颠连,仅存一息,而其志百折不改,劲直忠亮,卓然为一代完人。
是集为其弟恪所编,许谷为之序。
凡吏科奏疏十一篇,太常奏疏二篇。
虽卷帙无多,而生气凛然,犹足以见其梗概也。
卷末《乞休》一疏,注曰“李石麓相公不允上”。
李石麓者,大学士李春芳号也。
盖怡放废以後,不欲再出,而春芳以穆宗新政,欲奖用直臣,故格之不使上达。
然怡讫不得大用,殆亦郭公之善善欤。
△《谭襄敏奏议》·十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谭纶撰。
纶字子理,宜黄人,嘉靖甲辰进士,官至兵部尚书,襄敏其谥也,事迹具《明史》本传。
此编乃其历官疏草,分为三集。
曰《闽稿》,嘉靖四十二年再起为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时所上也。
曰《蜀稿》,嘉靖四十四年起为陕西巡抚,会大足民作乱,陷七城,调任四川以後所上也。
曰《蓟辽稿》,隆庆元年至四年,由兵部右侍郎进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时所上也。
史称纶沉毅知兵,为台州知府时,即与戚继光立束伍法,练兵破倭寇,禽斩殆尽。
官浙江海道副使时,又连破之。
再起为浙江右参政时,破饶平贼林朝曦。
调福建参政时,郡县多为倭所陷,力战恢复,闽地以平。
官四川巡抚时,灭南叛酋凤继祖于会理。
总督两广时,岑冈贼江月照等望风而降。
朝廷倚以办贼,遇警辄调,居官无淹岁。
後在蓟辽,与戚继光协力修边备,三卫诸部迄不敢南牧。
终始兵事垂三十年,积首功二万一千五百。
计其功名,不在王守仁下。
而儒者顾艳称守仁,则以守仁聚徒讲学,羽翼者众也。
今特录是集,以见其谋画之大略,庶不没其实焉。
△《潘司空奏疏》·六卷(浙江巡抚采巡本)
明潘季驯撰。
季驯字时良,乌程人,嘉靖庚戌进士,官至总督河道、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事迹具《明史》本传。
此集凡《巡按广东奏疏》一卷、《督抚江西奏议》四卷、《兵部奏疏》一卷。
季驯巡按广东在嘉靖三十八年。
奏疏後有其子大复附记,称原稿几三寸许,散佚不存,仅从掖垣觅之,故所录止此。
其督抚江西在万历四年。
奏疏之前有李迁、万恭二《序》。
其为南京尚书则在万历九年。
旧本列在兵部之前,编次误也。
季驯虽以治河显,而所至皆有治绩。
集中如《查议弓兵工食》及《损益南京兵政》诸疏,皆足补《明会典》所未备。
又《查解兵卫存留粮饷济边》诸奏,亦深切当时弊政,足与史志相参考云。
△《两河经略》·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潘季驯撰。
万历初,河决高家堰,淮、扬、高、宝皆为巨浸。
季驯建议筑堤防,疏淤塞。
论水势之强弱,复黄河之故道。
条上六事,诏如议行。
书中所载,皆其时相度南北两河奏疏。
首冠以图,末附书一通,不著所上者为何人。
书中有“奉大司空之教,亲往阅视”之语。
考是时工部尚书李幼滋,始终主张其事,殆即其人欤。
季驯先後总河务二十七年,晚辑《河防一览》。
其大旨在以堤束水,以水刷沙,卒以此奏功。
此集所载诸疏,并规度形势,利弊分明,足以见一时施工之次第。
与所作《河防一览》,均为有裨实用之言。
不但补史志之疏略,备舆图之考证已也。
△《两垣奏议》·一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明逯中立撰。
中立有《周易札记》,已著录。
是书凡奏议六篇,皆中立为给事中时所上。
以历官吏、兵二科,故称两垣。
其中《论公用舍》、《论修史用人》及《论会推阁臣》三疏,本末略具《明史》本传。
盖中立以是三疏,一忤旨停俸,一见忌辅臣,一被贬外授,故史特摘录於本传。
其《请罢织造》、《论东倭》及《请停例金》三疏,虽事不施行,然亦皆铮铮不阿,无愧封驳之职,不得以卷帙之少废之矣。
旧本附刻中立所作《周易札记》後。
今既分隶四库,则列於《经部》为不伦,故析出别著录焉。
△《周忠愍奏疏》·二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明周起元撰。
起元字仲先,号绵贞,海澄人,万历辛丑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江南。
以忤魏忠贤被害。
崇祯初,追赠兵部侍郎,谥忠愍。
改谥忠惠。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集凡《西台奏疏》十一首,为一卷,乃擢湖广道御史巡漕时所上。
曰《抚吴奏疏》十九首,为一卷,乃巡抚江南时所上。
原本第一卷所载皆起元之传。
第四卷为《兰言录》,皆系题赠诗文。
第五卷为《崇祀录》,皆呈词碑记,后又录诸人赠祭诗文及起元遗诗七首。
盖出其后裔搜辑开雕,故随得随增,无复次第。
又明末积习,好以哗讦取名,其奏议大抵客气浮词,无裨实用。
起元诸疏,尚多有关国计民生,非虚矜气节者比。
其人其言,足垂不朽。
今录其奏疏二卷,以遗诗七首附后。
至起元名光史册,初不藉传志以传。
兹并从删汰,以省繁复焉。
△《张襄壮奏疏》·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张勇撰。
勇字飞熊,上元人,积功官至靖逆将军,提督甘肃军务,封靖逆侯,加少傅兼太子太师。
是集为其子翼所编。
始於顺治六年《谢实授甘肃总兵官疏》,终於康熙二十三年《甘州遗疏》,凡百二十篇。
勇初任甘肃总兵官时,即内值肃州回民作乱,外值昂汉夷人窥边,日事攻讨。
中间奉调南征,旋回甘肃,复值王辅臣之乱。
往来征剿,日无宁晷。
其没也,犹以防御麦力之故,力疾出师,卒於军营。
计始终兵间四十馀年。
王进宝、赵良栋等,皆由其偏裨起为名将。
自康熙十三年以後,箭创病足,以肩舆督师者十年。
屡乞解职,皆荷优诏,慰留卧理。
盖两朝受知之深,诸将无逾於勇者。
今观集中诸疏,大抵皆兵间所作,并剀切详明,言无不尽。
读之可见开国之初,底定秦陇之方略。
并可见列圣知人善任,风际会,极千载一时之盛焉。
△《靳文襄奏疏》·八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靳辅撰。
辅字紫垣,镶红旗汉军,初授翰林院修撰,官至总督河道、兵部尚书,文襄其谥也。
是编皆前後治河奏疏,其子治豫汇刊之。
辅自安徽巡抚擢授河道总督时,值河患方棘,洪流逆溢,高堰横溃,合淮水而东注,故道反湮。
辅疏言:“河水挟沙而行,易於壅阏。
惟赖清水助刷,始能无滞。
当审其全局,彻首尾而合治之。
不可漫为施工,堵使东筑西决,终归无益。”
因条具八事八告,圣祖仁皇帝悉俞其请。
於是疏运河及清口,以至海口河道。
又开白洋清河以东引水河,而黄流始畅。
开清口澜汛浅诸引河,而淮水始出敌黄。
筑河崖遥堤缕堤,修高堰,堵翟坝,置减水六坝,而宣泄咸有所恃。
至开中河、早河诸役,尤其设施之大者。
其持论以“筑堤崖,疏下流,塞决口,有先後而无缓急”数语为纲领。
故在事十年,具著成绩。
诸疏并在集中,无不指陈原委,言之凿凿。
至今论治河者犹称辅焉。
末附辅官巡抚时奏疏三篇,其极论骚扰驿站,亦具见风力云。
△《华野疏稿》·五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郭撰。
,即墨人,华野其字也,康熙庚戌进士,官至湖广总督。
此编乃其历官奏疏。
起康熙二十七年,迄四十一年,凡四十四篇。
疏末多载原奉谕旨,盖所恭录,而其後人并敬刊也。
初由吴江知县行取入台,即劾罢大学士明珠、余国柱等。
圣祖仁皇帝嘉其敢言,氵存擢左佥都御史,进左都御史。
复劾奏王鸿绪、高士奇、徐乾学等党援交通,亦皆谴退。
後缘事镌秩,复起为湖广总督。
在官四年,别以红苗抢掠一事褫职归。
盖当其弹抨得实,则拔擢以旌其忠;当其贻误封疆,则罢斥以明其罪。
仰见圣祖仁皇帝行政用人,大公独断。
赏罚悉视其自取,而无一毫畸轻畸重於其间。
前者纂辑《五朝国史列传》,特命於《明珠传》中载劾疏全文,毋庸删削。
嗣复命於《王鸿绪》、《高士奇》、《徐乾学》诸传中补载之劾疏,无庸隐讳。
并复颁示纶音,阐明其进退之由。
俾共知之擢用,无人能排挤报复。
之罢官,亦非由有人倾轧。
百尔臣工,仰承诰诫,已无不晓然共喻。
臣等谨录此编,并恭录前奉谕旨冠诸卷端。
庶彝训昭然,永垂成宪,益共知所警励焉。
(以上专集)
(案:以上所录皆以奏议自为一集者。
其或编入文集之中,则仍著录於《集部》。
)
△《诸臣奏议》·一百五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宋赵汝愚编。
前有淳熙十三年札子,称尝备数三馆,获观秘府四库所藏及累朝史氏所载忠臣良士便宜章奏。
收拾编缀,殆千馀卷。
文字纷乱,疲於检阅。
自假守闽郡,辄因政事之暇,因事为目,以类分次。
而去其复重与不合者,犹馀数百卷。
为百馀门。
始自建隆,迄於靖康,推寻几月,粗见本末。
若非芟繁举要,恐劳乙夜之观。
欲更於其间择其至精至要,尤切於治道者,每缮写十卷,一次投进。
又有淳庚戌《史季温序》,称其开端於闽郡,奏书於锦城。
是其经历岁时,屡经简汰,乃成是编。
故其去取颇不苟。
自称上可以知时事之得失、言路之通塞,下可以备有司之故实。
其大旨以备史氏之阙遗,非夸饰也。
凡分《君道》、《帝系》、《天道》、《百官》、《儒学》、《礼乐》、《赏刑》、《财赋》、《兵制》、《方域》、《边防》、《总议》十二门。
子目一百一十四。
每篇之末,各附注其人所居之官,与奏进之年月,亦极详核。
其奏札《自序》及《史季温序》,皆称《名臣奏议》。
而此本题曰《诸臣奏议》。
岂以中有丁谓、秦桧诸人而改其名欤?案《朱子语录》云:赵子直要分门编奏议。
先生曰:只是逐人编好。
因论旧编精义,逐人编自始终有意。
今一齐节去,更拆散了,不见其全意矣云云。
今此集仍以门分,不以人分,不用朱子之说。
盖以人而分,可以综括生平,尽其人之是非得失,为论世者计也。
以事而分,可以参考古今,尽其事之沿革利弊,为经世者计也。
平心而论,汝愚所见者大矣。
△《历代名臣奏议》·三百五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永乐十四年黄淮、杨士奇等奉敕编。
自商、周以迄宋、元,分六十四门。
名目未免太繁,区分往往失当。
又如文王、周公、太公、孔子、管仲、晏婴、鲍叔、庆郑、宫之奇、师旷、麦丘邑人诸言,皆一时答问之语,悉目之为奏议,则《尚书》言,何一不可采入,亦殊春驳失伦。
然自汉以後,收罗大备。
凡历代典制沿革之由、政治得失之故,实可与《通鉴》、“三通”互相考证。
当时书成,刊印仅数百本,颁诸学宫,而藏版禁中,世颇希有。
崇祯间,太仓张溥始刻一节录之本。
其《序》自言生长三十年,未尝一见其书。
最後乃得太原藏本,为删节重刊,卷目均依其旧。
所不同者此本有《慎刑》一门,张本无之。
张本有《漕运》一门,此本无之。
不知为溥所改移,为传本互异。
然溥所去取,颇乏鉴裁,至唐、宋以後之文尽遭割裂,几於续凫断鹤,全失其真。
此本为永乐时颁行原书,犹称完善。
虽义例芜杂,而采摭赅备,固亦古今奏议之渊海也。
△《名臣经济录》·五十三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黄训编。
训,歙县人,嘉靖巳丑进士,官至副都御史。
是书辑洪武至嘉靖九朝名臣经世之言。
中阙建文一朝,以革除讳之也。
分十门,凡《开国》一卷,《保治》十卷,《内阁》四卷,《吏部》四卷,《户部》五卷,《礼部》七卷,《兵部》十三卷,《刑部》三卷,《工部》五卷,《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共一卷。
每门各有子目。
《开国》、《保治》二门,以时代为序。
《吏》、《礼》、《兵》、《工》四部各以所属四司分四类。
《户部》分《图志》、《田土》、《赋役》,《给赐》、《黄册》、《屯田》、《婚姻》、《粮运》、《禄俸》、《盐法》、《茶法》、《课程》、《赈恤》十三类。
《刑部》分《律例》、《论奏》、《题奏》、《杂论》四类。
以二部诸司,皆以省分,无专掌一事者故也。
《内阁》无子目,百司之总,无不该也。
《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亦无子目,篇帙寡也。
明永乐间,敕黄淮等编《历代名臣奏议》,至元而止。
虽门目浩繁,不无冗杂,而二千年︳谟硕画,历历可徵。
是编所载,如《陶安传》、《刘基行状》、《蹇义墓志》、《李东阳年谱》诸篇,兼纪言行;《汉府》、《赵府》、《石亨》、《曹吉祥之变》诸篇,并录时事;以及谢铎《焉用彼相说》、何依《休庵诗序》之类,采及杂文;邱《大学衍义补》之类,至节取所著之书,不纯为奏议之体。
故但以《经济录》为名。
其实奏议居十之九,与淮等所编时代相接,颇足以资考镜。
今附之《奏议类》中。
其间如《胡广碑录》之类,间有滥收,或亦朱子《名臣言行录》取吕惠卿,赵汝愚《名臣奏议》不遗章、秦桧之意欤。
分别观之可矣。
△《钦定明臣奏议》·四十卷乾隆四十六年奉敕编。
以皇子司选录,而尚书房入直诸臣预缮写。
每成一卷,即恭呈御览,断以睿裁。
盖敷陈之得失,足昭法戒。
而时代既近,殷鉴尤明。
将推溯胜国之所以亡,与昭代之所以兴者,以垂训於无穷,故重其事也。
考有明一代,惟太祖以大略雄才,混一海内。
一再传後,风气渐移。
朝论所趋,大致乃与南宋等。
故二百馀年之中,士大夫所敷陈者,君子置国政而论君心,一札动至千万言,有如策论之体。
小人舍公事而争私党,一事或至数十疏,全为讦讼之词。
迨其末流,弥增诡薄。
非惟小人牟利,即君子亦不过争名。
台谏於朝,道学哗於野。
人知其兵防吏治之日坏,不知其所以坏者由阁臣奄竖为之奥援。
人知阁臣奄竖之日讧,不知其所以讧者由门户朋党为之煽构。
盖宋人之弊,犹不过议论多而成功少。
明人之弊,则直以议论亡国而已矣。
然一代之臣,多贤奸并进,无人人皆忠之理,亦无人人皆佞之理。
即一人之身,多得失互陈,无言言皆是之事,亦无言言皆非之事。
是以众芳芜秽之时,必有名臣硕辅,挺出於其间;群言淆乱之日,必有谠论嘉谟,扌耆拄於其际。
所谓披沙简金,在乎谨为持择也。
是编禀承训示,辨别瑕瑜。
芟浮文,简存伟议。
研求史传,以後效验其前言。
考证情形,以众论归於一是。
譬诸童谣妇唱,一经尼山之删定,而列在六经。
一代得失之林,即千古政治之鉴也。
至於人非而言是,不废搜罗;论正而词乖,但为删润。
圣德之广,一善不遗;圣度之宏,大公无我;尤非寻常所可测量矣。
(以上总集)──右“诏令奏议类”奏议之属,二十九部、七百二十六卷,皆文渊阁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