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播始末》·二卷(江西巡抚采进本)明郭子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五十四·史部十○杂史类存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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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卷五十四·史部十○杂史类存目三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卷五十四·史部十○杂史类存目三

△《平播始末》·二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郭子章撰。

子章有《衣生易解》,已著录。

万历间,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

子章方巡抚贵州,被命与李化龙同讨平之。

化龙有《平播全书》,备录前後进剿机宜。

子章亦尝有《黔记》,颇载其事。

晚年退休家居,闻一二武弁造作平话(案:《永乐大典》有平话一门,所收至夥,皆优人以前代轶事敷衍成文而口说之),左袒化龙,饰张功绩,多乖事实。

乃仿纪事本末之例,以诸奏疏稍加诠次,复为此书,以辨其诬。

△《平播全书》·十五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李化龙撰。

化龙字于田,长垣人,万历甲戌进士,历官兵部尚书,谥襄毅,事迹具《明史》本传。

播州杨氏,自唐乾符中据有其地,历二十九世,八百馀年。

万历初,杨应龙为宜慰使,恃险作乱。

诏起化龙巡抚四川,寻进总督四川、湖广、贵州军务,进讨平之,以其地置遵义、平越二府。

因裒军中前後文牍,编为是书。

前五卷为进军时奏疏,六卷为善後事宜奏疏,七卷为咨文,八卷至十一卷为牌票,十二卷至十四卷为书札,十五卷为评批、为祭文。

明代用兵,大抵十出而九败,不过苟且以求息事,而粉饰以奏功。

惟平播一役,自出师至灭贼,凡百有十四日,成功颇速。

史称化龙是役,可与韩雍、项宗埒。

其出师次第,虽载其大纲,而情形曲折,则不及此书之详具。

录存其目,亦足资参考也。

末有万历辛丑四川布政使参议王嘉谟《后序》,称身在军中,备见行事。

盖所言犹为实录云。

(案:此书虽载文而不纪事,然其文全为平定播州而作,实具斯一事之始末。

其载文即纪事也。

又虽冠以奏疏,而仅三之一,不可入《奏议》。

虽出一人之手,而大抵书记吏胥之所为,不可以入《别集》。

故从其本事,入之《杂史类》焉。

△《建文朝野汇编》·二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屠叔方撰。

叔方,秀水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监察御史。

其书分《逊国编年》、《报国列传》、《建文传纪》、《建文定论》诸目,盖杂采野史传闻之说,裒合成编。

大抵沿袭讹传,不为信史。

至摭典故辑遗之谬说,谓宣宗为惠帝之子,尤无忌惮矣。

△《明祖四大法》·十二卷(内府藏本)

明陈栋如撰。

栋如字子极,无锡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事迹附见《明史·冯应京传》。

是书乃其自襄阳推官下狱释归时所辑。

以明太祖事实分心法、治法、祀法、兵法四门,皆於宝训、实录中择其有关政体者,分条类载。

盖本宋濂《圣政记》而扩充之。

然配隶多未切合,详略亦往往失中,不足以资检核也。

△《肃皇外史》·四十六卷(内府藏本)

明范守己撰。

守己字介儒,洧川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按察司佥事。

是编记明世宗一代朝政,编年系月,立纲分目,颇见详备。

而词近琐碎,不合史体。

当时南京书坊尝刻其节本,附雷礼《大政记》以行。

此则其全书也。

△《圣典》·二十四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明朱睦挈撰。

睦挈有《易学识遗》,已著录。

是书纪太祖开国事迹,分八十一目。

仿《贞观政要》之体,视宋濂《洪武圣政记》所载较详。

△《倭患考原》·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黄俣卿撰。

自题曰闽人,其始末未详。

俣卿以嘉、隆间福建濒海郡县尝被倭患,故为是书以推其致祸之由。

上卷溯洪武初年遣使通倭,终万历初广贼林凤之乱。

下卷恤援朝鲜,则纪宋应昌、杨镐东征事也。

卷末附以《倭俗考》,其中所载闽事居多。

草野传闻,殊为简略。

△《典故纪闻》·十八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明余继登撰。

继登字世用,号衢,交河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谥文恪,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编杂记前明故事,自洪武迄於隆庆。

然其帝曰云云之属,多属空谈。

大抵皆记注实录润色之词。

亦颇及琐屑杂事,不尽关乎政要。

如太祖攻婺城时,见五色,无论其事真伪,总不在法戒之列。

又如成祖时灵邱民一产三男,有司议给廪至八岁,成祖命给至十岁。

亦细故,不足毛举也。

△《使琉球录》·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萧崇业、谢杰同撰。

崇业,南临安卫人,隆庆辛未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杰,长乐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户部尚书,总督仓场。

万历七年,崇业为户科给事中,杰为行人司行人,奉使往封琉球国世子尚永为中山王。

是年六月,渡海抵其国,十月还闽。

因记其行事仪节及琉球山川风俗为此书。

大抵本嘉靖十三年陈侃、四十年郭世霖二《录》而稍润益之。

《明史·艺文志》载谢杰《使琉球录》六卷。

此本止分上、下二卷,检勘并无阙佚,殆“六”字为传写之误欤。

△《乙未私志》·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余寅撰。

案明有两余寅。

其一字仲房,歙县人,与徐渭、沈明臣俱入胡宗宪幕中,《明史》附见《徐渭传》中。

此余寅鄞县人,本字君房,晚年改字僧杲,万历庚辰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冬,帝以军政失察,贬科道官三十馀人,九卿力谏不纳。

既而恶大学士陈于陛论救,复命改谪远方。

吏部尚书孙丕扬等再抗疏谏,帝益怒,尽除其名。

寅因作此书纪其本末,及贬削诸臣姓名。

案《明史·陈于陛传》,载此事作两都言官,而《孙丕扬传》则作南京言官,微有不同。

据寅所纪,乃北京科道耿随龙等,南京科道伍文焕等,与《于陛传》相合。

知《丕扬传》中“南”字,以与“两”字形似而讹也。

△《驭倭录》·九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王士骐撰。

士骐字ぁ伯,太仓人,尚书世贞子,万历己丑进士,官至吏部员外郎,坐妖书逮狱削籍,《明史·文苑传》附载《世贞传》末。

是编乃其为兵部主事时采明一代倭寇事迹,起洪武元年,讫万历二十四年。

凡当时所奉诏旨及诸臣章奏,并中外战守方略,案年编纪,本末颇具。

《自序》以为薛浚《考略》、王文光《补遗》、郑若曾《筹海图编》,多取野史为证,往往失真。

故所录皆就国史中拈出。

然当时奏报亦多掩败为功,欺蔽蒙饰。

国史所载,正未必尽为实录也。

△《建文书法亻疑》·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朱鹭撰。

鹭字白民,吴县人。

其书作於万历乙未诏复革除年号之时。

盖欲上之於朝以补国史,故称曰“亻疑”,而署名自称曰臣。

其书《前编》一卷,纪惠帝初生至为太孙时事。

《正编》二卷,记惠帝在位四年事。

体例全仿朱子《通鉴纲目》。

《附编》二卷,则杂录明人之论述。

卷首冠以《颂圣德》十条,纪明历朝恕待惠帝君臣之旨;《述公论》六条,纪历朝请复革除年号之奏章;《亻疑书法》十六条,则自叙其纪事之例。

其论惠帝之失,惟在削宗藩,变祖制,持论未尝不正。

惟行Т从亡,尚沿旧说。

又成祖未即位以前,削帝称王,於义虽当,然不宜出於明之臣子。

至《序》末题识一条,称万历甲午,梦明太祖示以“一朝表谱”四金字,次日具奏,焚孝陵下,复梦太祖召见,则几於妖言矣。

△《绳武编》·三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吴瑞登撰。

瑞登有《两朝宪章录》,已著录。

是编成於万历壬辰。

以洪武至隆庆事迹,分类编辑。

其例一依真德秀《大学衍义》,凡四大纲,一曰《格致》,二曰《诚正》,三曰《修身》,四曰《齐家》。

为目十有二,又分子目五十。

然明自太祖开创之初,已多过举。

成祖篡立,虐焰横煽。

英宗以下,亦瑕多瑜少。

至世宗、穆宗,善政不及十之一,稗政逾於十之九矣。

瑞登乃胪列虚词,使与古帝王媲美,虽臣子之体宜然,然非事实也。

至於法戒并存,在德秀编录前代史书,自无不可。

瑞登乃举历朝之失,昌言排击孔子讳内之谓何,是又并非臣子之体矣。

此所谓进退无据也。

△《北楼日记》·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

考《明史·神宗本纪》,万历二十年,宁夏致仕副总兵孛拜杀巡抚都御史党馨、副使石继芳,据城反。

此书即记其事。

北楼者,宁夏镇城楼贼所据以为变者,故以名编。

所载自正月己丑始乱,至九月辛未平贼,按日系事,颇为详悉。

其中月日先後,往往与《史》不合。

如贼聚众杀馨,纵狱囚,焚案牍,在二月戊申,而《史》作三月戊辰。

总督魏学曾下檄安抚,在二月壬子,而《史》作三月壬申。

河套诸部大入助贼,在三月庚午,而《史》作六月乙未。

叶梦熊代为总督,在六月甲午,而《史》作七月甲申。

都督李如松以辽阳宣大兵至,在六月戊申,而《史》作四月甲辰之类。

不一而足。

似当以此书为得实。

《史》盖所见异词。

其记原州总兵李句率副总兵王通、参将赵武等统兵马五万屯灵州讨贼,及河套诸部再入定边,掠延庆,数千骑渡河云云。

《本纪》皆不载。

亦偶遗之。

盖《史》书该一朝之事,总其大纲。

私记载一方之事,具在细目。

体例固各不同尔。

△《明宝训》·四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万历壬寅南京礼部郎中陈治本、工部郎中吕允昌、礼部主事朱锦等所刊。

盖裒合历朝官撰之本以为一编者也。

原本《洪武》六卷,成於永乐十六年。

《永乐》十五卷、《洪熙》二卷,均成於宣德五年。

《宣德》十二卷,成於正统三年。

《正统》十二卷,成於成化三年。

《成化》十卷,成於弘治四年。

《弘治》十卷,成於正德四年。

《正德》十卷,成於嘉靖四年。

《嘉靖》二十四卷,成於隆庆五年。

《隆庆》八卷,成於万历二年。

皆有当时御制《序》。

统计一百一十三卷。

此本四十卷,治本等所合并也。

建文本无实录,景泰虽有实录而未修宝训,故所刊止於十朝。

英宗一朝,并入天顺年事,总以《正统》标名,殊乖体例。

盖当时官书,本题庙号,而治本等汇刻,改题年号,以从简易。

既不可一书两名,遂总题为《正统》也。

其书皆自实录撮出,分类编载,门目大同小异,皆以《贞观政要》为式云。

△《吴淞甲乙倭变志》·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张鼐撰。

鼐字世调,华亭人,万历甲辰进士,官至南京吏部右侍郎,兼詹事府詹事。

吴淞倭患,在嘉靖甲寅、乙卯之间,故记二岁事独详。

上卷分《纪兵》、《纪捷》、《歼渠》、《周防》四目。

下卷分《十德》、《十勋》、《十忠》、《十节》、《僧兵》、《狼兵》、《盐丁》、《遣祀》、《三太学》、《四辩士》、《两孝子》、《三乞儿》、《三腐儒》等十三目。

《明史·艺文志》著於录。

此本题曰《甲乙倭变抄录》者,省其文也。

鼐《自序》云:松之难,松之遗老能道之。

然案之《筹海图编》及《海防考》诸书,其日月颇不合。

得非境外事境外人不能传耶。

吾宁信其目击者焉。

今考正史,倭寇松江,始於嘉靖甲寅,而此云癸丑。

张经王江泾之捷,岁纪乙卯,而此云甲寅。

诸所记载,率差一年,非第日月而已。

鼐作是书时,已官谕德,直史馆,於故府典故,得以考核,不应差谬至此。

疑其必有所受之也。

书中“汪直”俱作“王真”,未喻其故,殆传写之误耶。

△《两朝平攘录》·五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诸葛元声撰。

元声,会稽人。

是书凡纪五大事。

考《明史》载,隆庆五年三月己丑,封俺答为顺义王。

六月甲寅,顺义王俺答贡马,告庙受贺。

丙辰,俺答执赵全馀党十三人来献。

此书卷一纪其事。

又万历元年九月丙戌,四川都掌蛮平。

此书卷二纪其事。

又万历二十年三月戊辰,宁夏致仕副总兵孛拜杀巡抚党馨、副使石继芳,据城反,壬申,总督魏学曾讨宁夏贼。

秋七月,以叶梦熊代之。

九月壬申,宁夏贼平。

十一月壬辰,御午门受宁夏俘。

此书第三卷纪其事。

又万历二十年五月,倭犯朝鲜。

二十一年正月,李如松攻倭於平壤,克之。

四月,倭使小西飞纳款。

二十四年九月,平秀吉复攻朝鲜。

二十六年十二月,总兵官陈破倭於乙山,朝鲜平。

此书第四卷纪其事。

又万历二十五年七月,杨应龙叛,掠合江、綦江。

二十八年二月,李化龙帅师分路进讨播州。

六月,克海龙囤,杨应龙自缢,播州平。

是书第五卷纪其事。

卷首有万历丙午《商浚序》。

考丙午为万历三十四年,则元声之成是书,得之目睹为多也。

△《梃击始末》·一卷(浙闽总督采进本)

明陆梦龙撰。

梦龙有《易略》,已著录。

是书乃其官刑部员外郎时所记,备述张差事始末,“明末三案”之一也。

於一时诸人牵就弥缝情状,摹写甚详。

核以《明史·张问达传》,语皆相合,盖实录也。

△《逊国君记钞》·一卷、《臣事钞》·六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旧本题曰盐官淡泉翁编,句吴潜庵子订。

淡泉,郑晓之别号。

其书多与《吾学编》相出入,盖因晓之书而增改之。

观其中载隆庆六年诏书,则潜庵子为明季人,但不知名氏为谁耳。

其《君记钞》,载惠帝及太后、皇后、储贰、诸王事。

《臣事钞》,分为十类。

曰《首事并谏死》,曰《谋国死》,曰《战守死》,曰《守义死》,曰《事後图报死》,曰《出隐死》,曰《论逮死》,曰《事後自尽死》,曰《隐避传》,曰《外传》。

其辨汤宗曾事文皇,终於宣德之世,足正《吾学编》表忠记之误。

而於建文皇子育宫中一事,隐取宣宗为建文帝子之说,殊妄诞不足取矣。

△《虐政集》·一卷、《邪氛集》·一卷、《倒戈集》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

皆载天启中阉祸始末,各以年月编次。

《虐政集》记东林党人先後被难之事。

《邪氛集》记阉党诸人进擢柄用之事。

《倒戈集》则以阉党既盛,其徒自相攻击,旋有被逐而去者,因并记之。

每条有纲有目,备载当时所行诏旨,而间为评论。

如“知县唐绍尧逮治”一条,称实刑曹姚诚立下手,而犹翱翔藩臬。

又“御史方大任”一条,称大任如此受苦而竟忘之。

盖崇祯初年韩广等既定逆案之後,被祸者皆得牵复,而斥逐起用,犹有所未尽,故有是言。

然明季门户喧呶,党同伐异,实有牢不可破者。

固未可据一人好恶之口,而概以为定论也。

△《泰昌日录》·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杨惟休撰。

惟休字叔度,丰城人,天启中监生。

明光宗以万历四十八年八月朔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

九月庚辰,熹宗即位,又改明年为天启。

於是以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为泰昌。

是书所记光宗在位一月之事,皆正史所具,无甚异同,文句亦颇蹇拙。

末载所撰《河清赋》,亦不甚工。

△《阉党逆案》·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崇祯二年正月,大学士韩广等奉敕定。

以党附魏忠贤诸臣,分别首从,拟为等次。

每名之下,各著罪状,皆当日之爰书。

其夹注科分籍贯,则似乎後人附益也。

△《逊国逸书》·七卷(内府藏本)

明钱士升编。

士升有《周易揆》,已著录。

是书前有崇祯甲申《自序》。

所录书凡四种。

一曰《拊膝录》,称玉海子刘琳撰,琳不知何许人,所记皆建文君臣事迹,分纪传三十馀篇。

一曰《从亡随笔》,称程济撰;一曰《致身录》,称史仲彬撰,皆叙建文帝出亡之事。

一曰《钱老先生冤报录》,所记陈瑛中之恶,尤极秽亵,乃恶瑛者所为。

大都诞妄不可信也。

△《守麇纪略》·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高斗枢撰。

斗枢字象先,鄞县人。

崇祯戊辰进士。

由刑部主事累官湖广按察使,分守郧阳。

自辛巳六月以後,屡被寇攻。

斗枢尽力守御者两载,城幸获全。

癸未六月,斗枢具疏请援,朝廷始知郧尚在。

而阁臣陈演与斗枢有隙,乃别推郧阳知府徐起元为郧阳巡抚,仅加斗枢太仆寺少卿衔。

及甲申二月,始迁斗枢陕西巡抚。

时全陕已陷,不能之官。

後福王建国南京,以斗枢巡抚湖广,道路不通,斗枢亦竟未闻。

国亡後,遁归故里而卒。

事迹具《明史》本传。

此书乃其归里後追述守郧之事。

所载战守法颇具,亦陈规《守城录》之类也。

△《建文史待》·(无卷数,内府藏本)

明陈继儒撰。

继儒字仲醇,松江华亭人,事迹具《明史·隐逸传》。

是书乃所辑建文事迹。

前列引用书凡一百二十六种。

首为《逊国编年》,次《报国列传》,次有官职而姓名无考者四人,次有姓名而官职无考者七人,次隐遁十五人,次宫阃十五人。

末附以《建文传疑》,则逊国出亡之说也。

△《事辞辑馀》·(无卷数,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沈讠叟撰。

前有讠叟《自序》。

其私印一曰“沈讠叟之印”,一曰“渚椒”。

卷首又有“渚椒手书”一长印,“天彝”二字一连珠印。

署曰归安沈炳震录字。

字迹与《序》出一手。

炳震近人,盖重录其先世旧本,仍以先世私印识之也。

《序》称尝撰《明事词类辑》,继见同郡朱国桢所撰《大政》、《大事》二纪,复为此书。

《目录》分七略,曰《除官略》,曰《武功略》,曰《封贡略》,曰《宫藩略》,曰《贵幸略》,曰《礼制略》,曰《内阁事实略》。

复有《补遗》六篇附於末。

此本仅存前六略。

其《内阁事实略》及《补遗》并佚,盖残阙之本。

国桢官内阁,得见国史所纪时事年月,较野史为真。

如《五朝注略》,载嘉靖间言官劾尚书王琼及起王守仁南兵部尚书、彭泽兵部尚书,俱在十六年六月,而此书载在四月。

梁储致仕,在四月,而此书载在五月。

又注略於正德十六年五月,称分遣行人存问在籍韩文、刘健、章懋、谢迁、王鏊、杨一清,而证之此书,则存问刘健在五月,谢迁、韩文在七月,王鏊、杨一清、章懋在十二月。

皆当以此书为正。

然简略太甚,於诸事皆有纲而无目,究不能有资於考证也。

△《逊国正气纪》·二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曹参芳撰。

所记建文时事迹,大略抄撮《致身录》、《靖难纪》、《逊国纪》诸书而成。

上卷首《诏谕》,次《年表》,次《本纪》。

下卷首《外纪》,次《从亡诸臣》。

每条之下,各附以《论断》。

其所载事迹,如燕王来朝、行御道、登陛不拜及程济等从亡以後诸事。

又以《牢落西南四十秋》一律为惠帝之诗。

大抵沿袭传闻,无所考正。

参芳爵里无考。

惟所著《本纪表》一篇,自署南国郡博士弟子员。

又载崇祯甲申上建文尊谥称为今上。

其《从亡诸臣传》内复称愍帝为先皇帝。

其书殆成於福王南渡时欤。

《明史·艺文志》作九卷,今本二卷,然首尾完具,疑“九”字为传写误也。

△《嘉靖大政类编》·二卷(三通馆本)

明茅元仪撰。

元仪字止生,归安人,茅坤之孙,茅国缙之子也。

崇祯初,以荐授翰林院待诏。

寻参孙承宗军务,改授副总兵官,守觉华岛,旋以兵哗下狱,遣戍漳浦而卒。

是编记嘉靖一朝大政,自大礼四郊以下,计十九类。

抄本多阙讹。

末有万历己酉《跋》语,记兹编始事於癸巳,脱稿於丁酉,藏之箧笥,已侵覃蠹。

屡有目眚,弗能再加订正。

爰口占数语,付诸剞劂之后。

然则当时盖别有刻本矣。

△《平巢事迹考》·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茅元仪撰。

是编因明季流贼猖獗,官兵不能御。

元仪建策,欲用宣大降丁剿之。

因谓唐黄巢发难时,沙陀五百,即能歼其众。

而唐人疑不肯用,迄至亡国。

故叙录其事,冀鉴其祸而用己说。

其大旨见《自序》中。

然亦一偏之见。

自古以来,召外兵以救内难,无论克与不克,未有不终於致乱者也。

书中所载,始於唐僖宗乾符元年王仙芝作乱,迄於中和四年平黄巢。

皆全剿《资治通鉴》之文。

有删除他事不尽者,如乾符五年郑畋、卢携愤争南诏事是也。

有偶遗本事者,如广明元年漏载义武军节度使王处存举兵入援,而其下叙王重荣事,突出处存之名,莫知所自来是也。

盖元仪姑借巢事以寄意,故疏略至於如是耳。

△《定保录》·(无卷数,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赵元祉撰。

元祉,无锡人。

是书成於崇祯十年。

以明诸帝事迹仿《贞观政要》之体,分《修身》、《尊贤》、《训储》、《纳谏》、《驭臣》、《严宦寺》、《子民》、《诘戎兵》、《帝训》为九类。

编为三集。

首集载太祖事。

二集载成祖事。

三集载仁宗至世宗六朝,仅寥寥数言,不复分类。

大抵序述冗杂,颇无体例。

自题称“锡山草莽臣”,而又有“师邹期桢谨订”一行。

疑元祉本期桢弟子,故标此称。

然亦太创矣。

△《蜀国春秋》·十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荀廷诏撰。

廷诏字宣子,成都人,崇祯癸未进士。

其书自一卷至十四卷,上溯唐、虞,下迄元、明。

凡兴废事迹之有关蜀国者,均分代纪之。

若西汉之公孙述、东汉之刘焉、西晋之李雄、唐之王建、後唐之孟知祥、元之明玉珍,皆附焉。

自十五卷至末,则通释郡县之沿革。

大抵从正史抄出,别无搜讨,较《蜀中广记》诸书不及十之一二,且议论亦多未醇正,不出明末积习也。

△《先拨志始》·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文秉撰。

秉字荪符,吴县人,大学士震孟之子。

是书《江南通志》作六卷。

此本乃仅二卷,然首尾无关,或卷数有分合耶。

所记皆明末遗事。

上卷起万历讫天启四年。

下卷起天启五年讫崇祯二年。

如妖书,梃击、红丸、移宫三案,以及魏忠贤乱政,崇祯钦定逆案之类,靡不详载。

《自序》谓首纪国本,著门户之所由始也。

终以逆案,著贞佞之所由判也。

名曰《先拨志始》,所谓辨之於早也。

又别一抄本,後附《逆案》十九页。

有《跋》云:《钦定逆案》一册,与《先拨志始》微异,得之石惠珍家,而石则得之冯涿州家。

有刻本,因录於馆中。

又附《东林列传》十页,乃江阴陈鼎所编。

又附《魏忠贤建祠》二页。

此三种皆非秉书,不知何人汇附於卷末也。

△《守汴日志》·一卷(大学士英廉家藏本)

明李光{殿土}撰,光{殿土},祥符人,崇祯十五年以城守功由贡生议叙知县。

是编成於崇祯癸未,光{殿土}流寓南京之时。

记李自成三攻开封,终於河决城没之事。

大致与史传相出入,而分日记载,於情事委曲,特为详细。

史称陈永福射李自成眇其左目,此记为永福之子守备陈德所射。

光{殿土}登埤目击,当得其真。

光{殿土}创造车营,拟连抵河畔,以应北岸之援兵。

众议相持,车成未试而城圯,颇以为恨。

然时非三代,而车战是资,恐终为房之续。

故康熙乙巳鄢陵梁熙跋是书,亦深以是举为疑。

又诸书记城中拟决河以灌贼,反以自灌。

光{殿土}此《志》,殊无是事。

且《志》称九月初一日以後,守城之兵,每日馁死三四百人。

其枵腹待尽者不满千人,守埤尚且不能,况能扌婴贼之锋,出而荷锸。

《熙跋》亦谓决灌寇营乃谏垣之议,城中不及与闻。

或亦持平之论乎。

是役也,贼三攻不克,光{殿土}与生员张尔猷最为有力,而推官黄澍、总兵陈永福拒守尤坚。

其後永福终降自成,澍亦归附国朝,复潜入徽州诱执金声,皆非忠於所事者。

此特记其一时之功耳。

△《东林始末》·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明蒋平阶撰。

平阶字大鸿,华亭人。

是书述东林门户始末。

始於万历二十一年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司郎中杨于廷之中京察,终於崇祯十六年大学士周延儒之赐死。

惟叙朋党攻击之事,故於梃击、红丸、移宫之争,客、魏之祸,与辽东经抚之构,均不叙述。

盖意在齐、楚、浙三党胜负之间,馀非所详。

然诸案正诸人之假以攻击者,既以楚案著沈郭构衅之由,而不及诸案,则遗漏孔多。

中如记顾宪成之援李三才、徐石麒之誉吴昌时,一著其受欺之由,一著其畏祸之故,颇无隐讳。

而延儒通曹化淳以复相,由张溥之力,乃归其事於丹阳监生贺顺及应城之侯氏,未免曲笔。

至吴昌时之改吏部,由交通周延儒,乃归其事於郑三俊,与延儒若无预者,尤非事实矣。

△《谈往》·一卷(大学士英廉家藏本)

旧本题花村看行侍者偶录。

不知何许人。

盖明之遗民,遁迹为僧者也。

所记皆明末轶闻,凡二十七条。

其中“捣钱造钞”一条、“票拟部覆”一条,足以见当时涂饰之弊、巧诈之习。

“两谳翻案”一条、“宜兴再相”一条,足以见当时上下蒙蔽之失。

惟“宜兴再相”一条,以周延儒之赐死为过。

“项周恶过”一条,力鸣项煜、周锺之冤,殊乖公论。

至“前朝宫女”一条,极述庄烈帝之奢侈,如宫中日食三千金,一宴用十万金,冬月金银火炉以数千计之类,亦似非实录。

又“灯庙二市”一条,谓明之亡,亡於变奢为俭,其持论尤谬也。

△《平叛记》·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撰。

字荆石,掖县人。

是书记崇祯四年叛兵李九成等攻围莱州始末。

大旨著知府朱万年、总兵杨御蕃、参将彭有谟、巡抚御史徐从治、谢琏等死守全城之功,而著孙元化、刘宇烈、余大成抚寇误国之罪。

始於是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吴桥之激变,终於崇祯六年四月十三日麻坨之捷。

分日记载,有纲有目。

其事皆所目击,故纤悉具备。

其《自序》云:使当年之文武诸臣,谁为墨守,谁为血战,谁为痛哭而乞师,谁为选忄而而纵寇,为功为罪,靡不昭然。

明季军政之坏,此亦可见一斑云。

△《平寇志》·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旧本题管葛山人撰。

不著姓名。

前有《序》文,题曰龙湫山人李确著。

以著之一字推之,疑即出於确手。

案《海盐县志》,李天植字因仲,前明崇祯癸酉举人。

甲申後遁迹龙湫山中,改名确,字潜初,当即其人也。

是编载明末群盗之乱,分年纪载。

起崇祯元年,迄国朝顺治十八年平定滇南张献忠馀党孙可望、李定国等而止,叙述颇为详悉。

其间有关於兵机之胜负、国家之兴亡者,附以论断。

其持议颇为平允。

然体例未免芜杂,叙事亦不无重复参错。

如以郭中杰为副总兵充督辅中军,已见於甲申正月己酉日下,复见於乙卯日下。

贼射伪诏於城中,都城未陷以前之事,而叙於庄烈帝崩後。

王章死於彰义门外,城初陷时事,而编於帝出宫之後。

丁未都城始陷,而叙内城陷及帝幸南宫於丁未之先。

又於帝崩之下附所作大行挽词八首,殊非史例。

又如孙传庭而此作“傅庭”。

陈永福降贼,而此云为贼所杀。

襄城伯李国祯降贼已久经论定,而此云斩衰徒步,哭大行,殓毕自缢。

尚仍野史之误。

周奎被贼拷不死,後复还吴,而此云贼令担水执爨以死。

阎尔梅即世所称阎古古,康熙中尚在,而此仅附存其疑。

皆记载之失实者。

盖自甲申以後,南北间隔,传闻异词,故所载不能尽确也。

△《明倭寇始末》·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国朝谷应泰撰。

应泰有《明纪事本末》,已著录。

此即本末中之一卷,书贾抄出,以绐收藏之家者也。

△《见闻随笔》·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冯苏撰。

苏有《滇考》,已著录。

是编首载《李自成张献忠传》,次叙永明王窃号始末,及载何腾蛟、堵胤锡、瞿式耜、张同敞、陈子壮、张家玉、陈邦彦、李元胤、李乾德、杨展、王祥、皮熊、杨畏知、沐天波、李定国十五人《传》。

盖时方开局修《明史》,总裁叶方蔼以苏久官南,询以西南事实。

因摭所记忆,述为此编,以送史馆。

毛奇龄分纂《流寇传》,其大略悉取材於此。

以视稗野之荒诞者,较为确实。

然亦不能一一详备也。

△《安南使事记》·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国朝李仙根撰。

仙根字南津,遂宁人,顺治辛丑进士,官至户部侍郎。

康熙七年,仙根以内秘书院侍读偕兵部职方司主事杨兆杰使安南还,备述宣谕事实,编为此书。

其词多质朴少文。

盖随笔记录,未及删润也。

△《交山平寇本末》·三卷、《附诗》·一卷、《详文》·一卷、《书牍》·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国朝夏る撰。

纪交城知县赵吉士剿贼事也。

交山故为盗薮。

康熙七年,吉士往莅事,以计次第擒之,阅四年而尽平。

る时客吉士幕中,因纪其本末。

上溯盗起之由,中述定计之豫,终陈制胜之略。

松江陆庆臻为之评点,并附贺赠诗篇於後。

馀姚邵以发复取吉士详文、书牍有关平寇者,别为二帙,评论而刊之。

る字宛东,湖州人。

吉士字天羽,钱塘人,顺治辛卯举人,官至户科给事中。

△《平闽记》·十三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杨捷撰。

捷字元凯,镶黄旗汉军,官至昭武将军、江南提督。

是编皆其康熙十七年征剿郑成功时奏疏及笺启、咨文、牌檄、告示诸稿。

冯溥、王广心《序》,叶映榴《跋》,皆称《平闽纪事》。

前有《张玉书序》,则又称《平闽记》。

初名《纪事》,复改今名也。

△《师中纪续》·一卷(山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王得一撰。

得一字种龙,螺阳人,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之幕友也。

是书皆纪正色战功,凡二十三事。

始於康熙十二年,由兴安调守宁羌州,迄於康熙二十年议征台湾,计首尾十年之事。

正色与姚启圣异议,坚不欲攻台湾,为启圣所奏。

得旨调陆路提督,而以施琅提督水师。

然琅卒荡平馀孽,则正色之议未足为据。

得一以议罢远征为纪绩之一,未免曲笔矣。

△《武宗外纪》·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

奇龄有《仲氏易》,已著录。

是书记明武宗之事,凡九十四条,皆取之於实录。

前有《自序》,谓同馆之为史者,凡武宗诸可鉴事,皆轶而不书,故作此以补之。

然本纪自有体裁,无缕陈琐屑之例。

且其事已具实录中,而野史又多备载。

既无异闻,何必复赘耶。

奇龄注《大学》,备引汉以来训“一切”二字为苟且,斥朱子《章句》误解“一切”之谬,证据确然。

乃於彤史《拾遗记·仁宗张皇后传》中有“勿干预一切”语。

此书复有“上一切行礼”语。

在《张后传》犹曰述其原书,未可润色。

此书则叙事语矣。

是亦负气求胜,不顾其後之一端也。

△《後鉴录》·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

皆记有明一代盗贼之事。

盖亦《明史》拟稿之所馀也。

自序称建溪谢给舍作《後鉴录》,大抵辑明代治盗始末,定为爰书。

是编因袭故老旧闻,汇积成帙,仍用谢书之旧名。

其事迹今率见正史中,无大异闻。

惟推论致乱之由,谓明三百年过於轻武。

儒臣以奴隶遇阃帅。

尺籍冒滥,病坊菜佣,漫不经省。

师中动掣两肘。

又中官监进止无已,则冠惠文者操名法以持其後。

亦目击之笃论也。

△《封长白山记》·一卷(大学士英廉家藏本)

国朝方象瑛撰。

象瑛字渭仁,遂安人,康熙丁未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

是编记康熙十六年圣祖仁皇帝遣官至长白山事。

大略言是年六月三日由乌喇启行,历文德痕河、阿虎山、库纳纳林、邪尔萨河、浑陀河、法布尔堪河、纳丹佛勒地方、辉发江、法河、水敦林巴克塔河、纳尔浑河、敦敦山、卓龙窝河诸处,至讷阴。

十一日复自讷阴启行,十四日乃至山麓。

并记所见诸灵瑞。

盖隐括当日奏疏为之,故仅粗述梗概。

而使臣亦佚其名,但称觉罗武某云。

△《辨苗纪略》·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俞益谟撰。

益谟字嘉言,号澹,宁夏人,官至湖广提督。

康熙四十二年,辰州红苗为乱,诏吏部尚书席尔达督荆州驻防兵及广西、贵州、湖南三省汉土兵剿平之。

益谟时率湖南兵从征,攻夺小天星寨,以临天星寨,而红苗乞降。

是编详记其事。

首以地图,次以明以来用兵得失及近时启衅之由,次为条议案牍记事之文。

大意谓明事坏於“抚”字。

废雕剿之法,而土豪营弁,又缘以为利。

酿变者非一日,至是始一举底定云。

△《逊代阳秋》·二十八卷(内府藏本)

国朝余美英撰。

美英一名,字敖伯,钱塘人。

其书专纪明惠帝事迹。

一卷至十二卷为《君纪》,凡分三十二篇,附以《论》九首、《书》一首。

十三卷至二十四卷为《臣纪》,皆建文诸臣列传。

二十五卷为《後死表》、《阙表》。

二十六卷为《归命表》。

二十七卷为《不义表》。

二十八卷为《备遗篇》、《余阕》。

书中搜采颇富,而采用《从亡》、《致身》诸录。

自建文四年後每岁具书帝在某处,帝幸某处,言之凿凿,不存疑案,未免失之於误信也。

△《二申野录》·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孙之撰。

之有《重编尚书大传》,已著录。

是编采录明一代妖异之事,编年纪载。

始於洪武元年戊申,终於崇祯十七年甲申,故以“二申”为名。

与《明史·五行志》亦多相合。

其诞者则小说家言也。

△《衡湘稽古》·五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王万澍撰。

万澍字霍霖,别号勉亭,常宁人。

卷首题衡湘野人述,而不著名。

名字乃见於他人《序》中,亦好僻之士也。

大意以衡湘为古帝王巡狩都会之区,春秋时芊楚兼并,圣人屏之,後人遂忘其先之盛。

於是历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夏、商二代以迄周昭,撰为此录。

每事标举其纲,而杂引群书为目。

多摭自《路史》诸书。

既非地志,又非史传,与廖道南之《楚纪》,其丛杂约略相等云。

──右“杂史类”一百七十九部、七百五十七卷,内七部无卷数,皆附《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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