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史》之目,肇於《隋书》。盖载籍既繁,难於条析。义取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五十一·史部七○杂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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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卷五十一·史部七○杂史类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卷五十一·史部七○杂史类

《杂史》之目,肇於《隋书》。

盖载籍既繁,难於条析。

义取乎兼包众体,宏括殊名。

故王嘉《拾遗记》、《汲冢琐语》得与《魏尚书》、《梁实录》并列,不为嫌也。

然既系史名,事殊小说。

著书有体,焉可无分。

今仍用旧文,立此一类。

凡所著录,则务示别裁。

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

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或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

要期遗文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云尔。

若夫语神怪,供诙啁,里巷琐言,稗官所述,则别有杂家、小说家存焉。

△《国语》·二十一卷(户部员外郎章铨家藏本)

吴韦昭注。

昭字弘嗣,阳人,官至中书仆射,《三国志》作韦曜。

《裴松之注》谓为司马昭讳也。

《国语》出自何人,说者不一。

然终以汉人所说为近古。

所记之事,与《左传》俱迄智伯之亡,时代亦复相合。

中有与《左传》未符者,犹《新序》、《说苑》同出刘向,而时复牾。

盖古人著书,各据所见之旧文,疑以存疑,不似後人轻改也。

《汉志》作二十一篇。

其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肃本二十二卷,贾逵本二十卷,互有增减。

盖偶然分并,非有异同。

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

而此本首尾完具,实二十一卷。

诸家所传南北宋版,无不相同。

知《隋志》误一字,《唐志》脱一字也。

前有昭《自序》,称兼采郑众、贾逵、虞翻、唐固之注。

今考所引郑说、虞说寥廖数条,惟贾、唐二家援据驳正为多。

《序》又称凡所发正三百七事。

今考注文之中,昭自立义者:《周语》凡服数一条、国子一条、虢文公一条、常棣一条、郑武庄一条、仲任一条、叔云一条、郑伯南也一条、请隧一条、渎姓一条、楚子入陈一条、晋成公一条、共工一条、大钱一条、无射一条。

《鲁语》朝聘一条、刻桷一条、命祀一条、郊一条、祖文宗武一条、官寮一条。

《齐语》凡二十一乡一条、士乡十五一条、良人一条、使海於有蔽一条、八百乘一条、反胙一条、大路龙一条。

《晋语》凡伯氏一条、不惧不得一条、聚居异情一条、贞之无报一条、辕田一条、二十五宗一条、少典一条、十月一条、嬴氏一条、观状一条、三德一条、上军一条、蒲城伯一条、三军一条、钅享于一条、吕佐上军一条、新军一条、韩无忌一条、女乐一条、张老一条。

《郑语》凡十数一条、亿事一条、秦景襄一条。

《楚语》声子一条、懿戒一条、武丁作书一条、屏摄一条。

《吴语》官帅一条、钅享于一条、自亚刂一条、王总百执事一条、兄弟之国一条、来告一条、向檐一条。

《越语》乘车一条、宰一条、德虐一条、解骨一条、重禄一条。

不过六十七事。

合以所正讹字、衍文、错简,亦不足三百七事之数。

其传写有误,以六十为三百欤。

《崇文总目》作三百十事,又“七”字转讹也。

钱曾《读书敏求记》,谓《周语》“昔我先世后稷”句,天圣本“先”下有“王”字;“左右免胄而下”句,天圣本“下”下有“拜”字,今本皆脱去。

然所引注曰云云,与此本绝不相同,又不知何说也。

此本为衍圣公孔传铎所刊。

如《鲁语·公父文伯饮酒》一章,注中“此堵父词”四字,当在“将使鳖长”句下,而误入“遂出”二字下。

小小舛讹,亦所不免。

然较诸坊本则颇为精善。

自郑众《解诂》以下,诸书并亡。

《国语注》存於今者,惟昭为最古。

黄震《日钞》尝称其简洁,而先儒旧训亦往往散见其中。

如朱子注《论语》“无所取材”,毛奇龄诋其训“材”为“裁”,不见经传,改从郑康成“桴材”之说。

而不知《郑语》“计亿事,材兆物”句,昭注曰:“计,算也。

材,裁也。”

已有此训。

然则奇龄失之眉睫间矣。

此亦见其多资考证也。

(案:《国语》二十一篇,《汉志》虽载《春秋》後,然无《春秋外传》之名也。

《汉书·律历志》始称《春秋外传》。

王充《论衡》云:“《国语》,《左氏》之《外传》也。

《左氏》传经,词语尚略,故复选录《国语》之词以实之。”

刘熙《释名》亦云:“《国语》亦曰《外传》。

《春秋》以鲁为内,以诸国为外,外国所传之事也。”

考《国语》上包周穆王,下暨鲁悼公,与《春秋》时代首尾皆不相应,其事亦多与《春秋》无关。

系之《春秋》,殊为不类。

至书中明有《鲁语》,而刘熙以为外国所传,尤为舛迕。

附之於经,於义未允。

《史通》六家,《国语》居一,实古左史之遗。

今改隶之《杂史类》焉。

△《国语补音》·三卷(衍圣公孔昭焕家藏本)

唐人旧本,宋宋庠补葺。

庠字公序,安陆人,徙居雍邱,天圣二年进士第一,历官检校太尉、平章事、枢密使,封莒国公,以司空致仕,谥文宪,事迹具《宋史》本传。

自汉以来注《国语》者,凡贾逵、王肃、虞翻、唐固、韦昭、孔晁六家,然皆无音。

宋时相传有《音》一卷,不著名氏。

庠以其中鄯州字推之,知出唐人,然简略殊甚,乃采《经典释文》及《说文》、《集韵》等书,补成此编。

观《目录》前列二十一篇之名,详注诸本标题之异同。

後列《补音》三卷,夹注其下曰:庠自撰附於末。

知其初本附《韦昭注》後。

後人以《昭注》世多传本,遂抄出别行。

明人刊本,又散附各句之下,间多脱误,盖非其旧。

此本犹从宋本录出。

其例,存唐人《旧音》於前。

《旧音》所遗及但用直音而阙反切者,随字增入,皆以“补注”二字别之。

其释正文者,大书其字,夹注其音。

其释《韦昭注》者,亦大书其字,而冠以“注”字为别。

较陆德明《经典释文》以朱墨分别经注,辗转传写,遂至混合为一者,颇便省览。

《自记》称旧本参差不一,最後得其同年宋缄本,大体为详。

因取公私书十五六本,与参互考正,以定是编。

其辨证最为详核。

惜其前二十一卷全佚,仅存此音也。

又庠此《音》实全收唐人旧本,而附益其说,故谓之《补》。

诸家著录,惟署庠名,殊为失考。

今仍标唐人於前,以存其实焉。

△《战国策注》·三十三卷(衍圣公孔昭焕家藏本)

旧本题汉高诱注。

今考其书,实宋姚宏校本也。

《文献通考》引《崇文总目》曰:《战国策》篇卷亡阙,第二至第十、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三阙。

又有後汉高诱注本二十卷,今阙第一、第五、第十一至二十,止存八卷。

曾巩《校定序》曰: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

《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此为毛晋汲古阁影宋钞本。

虽三十三卷皆题曰高诱注,而有《诱注》者仅二卷至四卷、六卷至十卷,与《崇文总目》八篇数合。

又最末三十二、三十三两卷,合前八卷,与《曾巩序》十篇数合。

而其馀二十三卷则但有考异而无注。

其有注者多冠以“续”字。

其偶遗“续”字者,如《赵策一》《郗疵注》、《雒阳注》,皆引唐林宝《元和姓纂》。

《赵策二瓯越注》,引魏孔衍《春秋後语》。

《魏策三芒卯注》,引《淮南子注》。

衍与宝在诱後,而《淮南子注》即诱所自作。

其非诱注,可无庸置辨。

盖巩校书之时,官本所少之十二篇,诱书适有其十,惟阙第五、第三十一。

诱书所阙,则官书悉有之,亦惟阙第五、第三十一。

意必以诱书足官书,而又於他家书内摭二卷补之。

此官书、诱书合为一本之由。

然巩不言校《诱注》,则所取惟正文也。

迨姚宏重校之时,乃并所存《诱注》入之。

故其《自序》称“不题校人并题续注者,皆余所益”。

知为先载《诱注》,故以续为别。

且凡有《诱注》复加校正者,并於夹行之中又为夹行,与无注之卷不同。

知校正之时,注已与正文并列矣。

卷端曾巩、李格、王觉、孙朴诸序、跋,皆前列标题,各题其字。

明《宏序》独空一行,列於末,前无标题,《序》中所言体例,又一一与书合,其为宏校本无疑。

其卷卷题高诱名者,殆传写所增以赝古书耳。

书中校正称曾者,曾巩本也;称钱者,钱藻本也;称刘者,刘敞本也;称集者,集贤院本也;无姓名者,即《宏序》所谓不题校人为所加入者也。

其点勘颇为精密。

吴师道作《战国策鲍注补正》,亦称为善本。

是元时犹知注出於宏。

不知毛氏宋本,何以全题高诱。

考周密《癸辛杂识》,称贾似道尝刊是书。

岂其门客廖莹中等皆亵下流,昧於检校,一时误题,毛氏适从其本影抄欤。

近时扬州所刊,即从此本录出,而仍题诱名,殊为沿误。

今於原有注之卷题“高诱注”,姚宏校正续注原注已佚之卷则惟题“姚宏校正续注”,而不列诱名。

庶几各存其真。

宏字令声,一曰伯声,剡川人。

尝为删定官,以伉直忤秦桧,瘐死大理狱中。

盖亦志节之士,不但其书足重也。

(案:《汉艺文志》,《战国策》与《史记》为一类。

历代史志因之。

晁公武《读书志》始改入《子部·纵横家》。

《文献通考》因之。

案:班固称司马迁作《史记》,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後事,迄於天汉。

则《战国策》当为史类,更无疑义。

且子之为名,本以称人,因以称其所著。

必为一家之言,乃当此目。

《战国策》乃刘向裒合诸记并为一编,作者既非一人,又均不得其主名,所谓子者安指乎?公武改隶《子部》,是以记事之书为立言之书,以杂编之书为一家之书,殊为未允。

今仍归之《史部》中。

△《鲍氏战国策注》·十卷(内府藏本)

宋鲍彪撰。

案:黄鹤《杜诗补注》、郭知达《集注九家杜诗》引彪之语,皆称为“鲍文虎说”,则其字为文虎也。

缙人,官尚书郎。

《战国策》一书,编自刘向,注自高诱。

至宋而诱注残阙,曾巩始合诸家之本校之,而於注文无所增损。

姚宏始稍补《诱注》之阙,而校正者多,训释者少。

彪此《注》成於绍兴丁卯,其《序》中一字不及姚本。

盖二人同时,宏又因忤秦桧死,其书尚未盛行於世,故彪未见也。

彪书虽首载刘向、曾巩二《序》,而其篇次先後,则自以己意改移,非复向、巩之旧。

是书窜乱古本,实自彪始。

然《向序》称“中书馀卷,错乱相糅莒。

(案:莒字未详,姑仍原本录之。

)又有国别者八篇,少不足。

臣向因国别者,略以时次之,分别不以序者以相补。

除重复得三十三篇”。

又称“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云云。

则向编此书,本裒合诸国之记,删并重复,排比成帙。

所谓三十三篇者,实非其本来次第。

彪核其事迹年月而移之,尚与妄改古书者有间。

其更定《东西二周》,自以为考据之特笔。

元吴师道作《补正》,极议其误。

考赵与[B093]《宾退录》曰:“《战国策》旧传《高诱注》,残阙疏略,殊不足观。

姚令威宽《补注》(案《补注》乃姚宽之兄姚宏所作,此作姚宽,殊误,谨附订於此),亦未周尽。

独缙鲍氏《校注》为优。

虽间有小疵,殊不害大体。

惟《东西二周》一节,极其舛谬,深误学者。

反不若二氏之说。”

是则南宋人已先言之矣。

《师道注》中所谓补者,即补彪注;所谓正者,亦即正彪注。

其精核实胜於彪。

然《彪注》疏通诠解,实亦殚一生之力。

故其《自记》称:四易稿後,始悟《周策》之“严氏阳竖”即《韩策》之“严遂阳坚”。

而有校书如尘埃风叶之叹。

虽踵事者益密,正不得遽没创始之功矣。

△《战国策校注》·十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元吴师道撰。

师道字正传,兰人,至治元年进士,仕至国子博士,致仕,後授礼部郎中,事迹具《元史·儒学传》。

师道以鲍彪注《战国策》,虽云纠高诱之讹漏,然仍多未善。

乃取姚宏《续注》与《彪注》参校,而杂引诸书考证之。

其篇第注文,一仍鲍氏之旧。

每条之下,凡增其所阙者,谓之补:凡纠其所失者,谓之正,各以“补曰”、“正曰”别之。

复取刘向、曾巩所校三十三篇四百八十六首旧第为彪所改窜者,别存於首。

盖既用《彪注》为稿本,如更其次第则端绪益棼,节目皆不相应。

如泯其变乱之迹,置之不论,又恐古本遂亡,故附录原次以存其旧。

孔颖达《礼记正义》,每篇之下,附著别录第几。

林亿等新校《素问》,亦每篇之下,附著全元起本第几。

即其例也。

前有师道《自序》,撮举《彪注》之大纰谬者凡十九条,议论皆极精审。

其他随文驳正,亦具有条理。

古来注是书者,固当以师道为最善矣。

旧有曲阜孔氏刊本,颇未是正。

此本犹元时旧刻,较孔本多为可据云。

△《贞观政要》·十卷(内府藏本)

唐吴兢撰。

兢,汴州浚仪人。

以魏元忠荐,直史馆。

累官太子左庶子,贬荆州司马,历洪、舒二州刺史,入为恒王傅。

天宝初,年八十卒。

事迹具《唐书》本传。

宋《中兴书目》,称兢於《太宗实录》外,采其与群臣问答之语,作为此书,用备观戒,总四十篇。

《新唐书》著录十卷,均与今本合。

考《旧唐书·曹确传》,载确奏臣览《贞观故事》,太宗初定官品云云。

其文与此书《择官篇》第一条相同。

而《唐志》所录,别无《贞观故事》,岂即此书之别名欤。

其书在当时尝经表进,而不著年月。

惟兢《自序》所称:侍中安阳公者,乃源乾曜。

中书令河东公者,乃张嘉贞。

考《玄宗本纪》,乾曜为侍中,嘉贞为中书令,皆在开元八年。

则兢成此书。

又在八年以後矣。

书中所记太宗事迹,以《唐书》、《通鉴》参考,亦颇见牾。

如新旧《唐书》载太宗作《威凤赋》,赐长孙无忌,而此作赐房玄龄。

《通鉴》载张蕴古以救李好德被诛,而此谓其与囚戏博,漏泄帝旨,事状迥异。

又《通鉴》载皇甫德参上书赐绢二十四匹,拜监察御史,而此但作赐帛二十段。

又《通鉴》载宗室诸王降封,由封德彝之奏;贞观初放宫人,由李百药之奏,而此则谓出於太宗独断,俱小有异同。

史称兢叙事简核,号良史,而晚节稍疏牾。

此书盖出其耄年之笔,故不能尽免渗漏。

然太宗为一代令辟,其良法善政,嘉言微行,胪具是编,洵足以资法鉴。

前代经筵进讲,每多及之。

故《中兴书目》称历代宝传,至今无阙。

伏读皇上《御制乐善堂集》,开卷首篇,即邀褒咏。

千年旧籍,荣荷表章。

则是书之有裨治道,亦概可见矣。

书中之注,为元至顺四年临川戈直所作。

又采唐柳芳,晋刘句,宋宋祁、孙甫、欧阳修、曾巩、司马光、孙洙、范祖禹、马存、朱黼、张九成、胡寅、吕祖谦、唐仲友、叶适、林之奇、真德秀、陈修、尹起莘、程奇及吕氏《通鉴精义》二十二家之说附之,名曰《集论》。

吴澄、郭思贞皆为之序。

直字伯敬,即澄之门人也。

△《渚宫旧事》·五卷、《补遗》·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名《渚宫故事》,唐余知古撰。

其衔称将仕郎守太子校书。

里贯则未详也。

其书上起鬻熊,下迄唐代,所载皆荆楚之事,故题曰《渚宫》。

渚宫名见《左氏传》,《孔颖达疏》以为当郢都之南,盖楚成王所建。

乐史《太平寰宇记》则以为建自襄王。

未详何据也。

书本十卷。

《唐书·艺文志》著录此本,惟存五卷,止於晋代。

考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载《渚宫故事》十卷,则南宋之初,尚为完本。

至陈振孙《书录解题》所言,已与今本同。

则宋、齐以下五卷,当佚於南宋之末。

元陶宗仪《说郛》,节钞此书十馀条,晋以後乃居其七。

疑从类书引出,非尚见原本也。

《唐书·艺文志》载此书,注曰:文宗时人。

又载《汉上题襟集》十卷,注曰:段成式、温庭筠、余知古。

则与段、温二人同时倡和。

此书皆记楚事,其为游汉上时所作,更无疑义。

陈氏以为後周人,已属讹误。

《通考》引《读书志》之文,并脱去“余”字,竟题为唐知古撰,则谬弥甚矣。

今仍其旧为五卷。

其散见於他书者,别辑为《补遗》一卷,附录於後焉。

△《东观奏记》·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唐裴庭裕撰。

庭裕一作廷裕,字膺馀,闻喜人,官右补阙。

其名见《新书·宰相世系表》,所谓裴氏东眷者也。

王定保《摭言》,称其乾宁中在内廷,文书敏捷,号下水船。

其事迹则无可考焉。

其书专记宣宗一朝之事。

前有《自序》,称上自寿邸即位二年,监修国史丞相晋国公杜让能,奏选硕学之士十五人,分修《三圣实录》。

以吏部侍郎柳玭、右补阙裴庭裕、左拾遗孙泰、驾部员外郎李允、太常博士郑光庭专修《宣宗实录》。

自宣宗至今垂四十载,中原大乱,日历、起居注不存一字。

谨采耳目闻睹,撰成三卷,奏记於晋国公,藏之於阁,以备讨论。

盖其在史局时所上监修稿本也。

《序》末不署成书年月。

考杜让能以龙纪元年三月兼门下侍郎,十二月为司徒,景福元年守太尉,二年贬死。

昭宗之二年,即大顺元年。

此《序》云奏记於监国史晋国公,则当在大顺、景福之间。

其云自宣宗至是垂四十年,盖由大中以来约计之辞。

若以宣宗末年计至光化初年始为四十载,则杜让能之死已久,无从奏记矣。

书中记事颇具首尾。

司马光作《通鉴》,多采其说,而亦不尽信之。

盖闻见所及,记近事者多确。

恩怨未尽,记近事者亦多诬。

自古而然,不但此书矣。

△《五代史阙文》·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宋王禹撰。

禹字元之,钜野人,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知黄州,事迹具《宋史》本传。

是书前有《自序》,不著年月。

考书中“周世宗遣使谕王峻”一条,自注云:使即故商州团练使罗守素也,尝与臣言以下事迹。

是在由左司谏谪商州团练副使以後,其结衔称翰林学士,则作於真宗之初。

是时薛居正等《五代史》已成,疑作此以补其阙。

然居正等书凡一百五十卷,而《序》称臣读《五代史》总三百六十卷,则似非指居正等所修也。

晁公武《读书志》曰:凡十七事。

此本《梁史》三事、《後唐史》七事、《晋史》一事,汉史二事、《周史》四事,与晁氏所记合。

盖犹旧本。

王士祯《香祖笔记》曰:王元之《五代史阙文》仅一卷,而辨正精严,足正史官之谬。

如辨“司空图清真大节”一段,尤万古公论,所系非眇小也。

如叙“庄宗三矢告庙”一段,文字淋漓慷慨,足为武皇父子写生。

欧阳《五代史·伶官传》全用之,遂成绝调。

惟以张全义为乱世贼臣,深合《春秋》之义。

而欧阳不取,於《全义传》略无贬词。

盖即旧史以成文耳。

终当以元之为定论也云云。

其推挹颇深。

今考《五代史》,於朱全昱、张承业、王淑妃、许王从益、周世宗符皇后诸条,亦多采此书。

而《新唐书·司空图传》即全据禹之说。

则虽篇帙寥寥,当时固以信史视之矣。

△《五代史补》·五卷(浙江朱彝尊家曝书亭藏本)

宋陶岳撰。

岳字介立,浔阳人。

宋初薛居正等《五代史》成,岳嫌其尚多阙略,因取诸国窃据,累朝创业事迹,编次成书,以补所未及。

《自序》云:时皇宋祀汾阴之後,岁在壬子。

盖真宗之祥符五年也。

晁公武《读书志》载此书,作《五代补录》。

然考岳《自序》,实称《五代史补》,则公武所记为误。

公武又云共一百七事。

今是书所载梁二十一事、後唐二十事、晋二十事、汉二十事、周二十三事,共一百四事,较公武所记少三事。

考王明清《挥麈录》,载母邱俭贫贱时,借《文选》於交游,间有难色。

发愤异日若贵,当版镂之,遗学者。

後仕蜀为宰相,遂践其言刊之。

印行书籍,创见於此。

事载陶岳《五代史补》云云。

今本无此条,殆传写有遗漏矣。

此书虽颇近小说,然叙事首尾详具,率得其实。

故欧阳修《新五代史》、司马光《通鉴》多采用之。

其间如“庄宗猎中牟为县令所谏”一条云:忘其姓名。

据《通鉴》则县令乃何泽。

又“杨行密诈盲”一条云:首尾仅三年。

考行密诈盲至杀朱三郎,实不及三年之久。

又“王氏据福建”一条云,王审知卒,弟延钧嗣。

据《薛史》、《通鉴》,延钧乃审知之子。

又“梁震裨赞”一条云,庄宗令高季兴归,行已浃旬。

庄宗易虑,遽以诏命襄州节度刘训伺便囚之。

季兴行至襄州,心动,遂弃辎车南走。

至凤林关,已昏黑,於是斩关而去。

是夜三更,向之急递果至。

《通鉴考异》辨庄宗当时并无诏命遣急递之事,岳所据乃传闻之误。

凡此之类,虽亦不免疏失,然当《薛史》既出之後,能纲罗散失,裨益阙遗,於史学要不为无助也。

△《北狩见闻录》·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曹勋撰。

勋字功显,阳翟人,宣和五年进士。

南渡後官至昭信军节度使。

事迹具《宋史》本传。

是编首题“保信军承宣使知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臣曹勋编次”。

盖建炎二年七月初至南京时所上。

其始於靖康二年二月初七日,则以徽宗之入金营,惟勋及姜尧臣、徐中立、丁孚四人得在左右也。

所记北行之事,皆与诸书相出入。

惟述密赍衣领御书及双飞蛱蝶金环事,则勋身自奉使,较他书得自传闻者节次最详。

末附《徽宗轶事》四条,亦当时所并上者。

纪事大都近实,足以证《北狩日记》诸书之妄。

且与高宗继统之事尤为有关。

虽寥寥数页,实可资史家之考证也。

△《松漠纪闻》·一卷、《续》·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宋洪皓撰。

皓字光弼,鄱阳人,政和五年进士。

建炎三年以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为大金通问使。

既至金,金人迫使仕刘豫。

皓不从,流递冷山,复徙燕京。

凡留金十五年方得归。

以忤秦桧贬官,安置英州而卒。

久之始复徽猷阁学士,谥忠宣。

事迹具《宋史》本传。

此书乃其所纪金国杂事。

始於留金时,随笔纂录。

及归,惧为金人搜猎,悉付诸火。

既被谴谪,乃复追述一二,名曰《松漠纪闻》。

寻有私史之禁,亦秘不传。

绍兴末,其长子适始校刊为正续二卷。

乾道中仲子遵又增补所遗十一事。

明代吴尝刻入《古今逸史》中,与此本字句间有异同,而大略相合。

皓所居冷山,去金上京会宁府才百里,又尝为陈王延教其子,故於金事言之颇详。

虽其被囚日久,仅据传述者笔之於书,不若目击之亲切。

中间所言金太祖、太宗诸子封号,及辽林牙达什北走之事,皆与史不合。

又不晓音译,往往讹异失真。

然如叙太祖起兵本末,则《辽史·天祚纪》颇用其说。

其“熙州龙见”一条,《金史·五行志》亦全采之。

盖以其身在金庭,故所纪虽真赝相参,究非凿空妄说者比也。

△《燕翼诒谋录》·五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

宋王永撰。

永字叔永。

自署称晋阳人。

寓居山阴,号求志老叟。

其名氏不概见於他书。

今考书中有纪绍兴庚戌仲父轩山公以知枢密院兼参知政事一条。

庚戌为绍兴元年,核之《宋史》,是年正月甲午,王蔺知枢密院。

是永当为蔺之犹子。

蔺,《宋史》无传,据徐自明《宰辅编年录》载,蔺无为军人。

是书第三卷中所述无为军建置特详,可以为证。

其称晋阳者,盖举祖贯而言。

书中又有“余曩仕山阳”语,知其尝官淮北,而所居何职,则已不可考矣。

其书大旨,以宋至南渡以後典章放失,祖宗之良法美政俱废格不行,而变为一切苟且之治。

故采成宪之可为世守者,上起建隆,下迄嘉,凡一百六十二条,并详及其兴革得失之由,以著为鉴戒,盖亦鱼藻之义。

《自序》谓悉考之国史、实录宝训、圣政等书,凡稗官小说,悉弃不取。

今观其胪陈故实,如丝联绳贯,本末粲然,诚杂史中之最有典据者也。

△《太平治迹统类前集》·三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彭百川撰。

百川字叔融,眉山人。

是书凡八十八门,皆宋代典故。

《文献通考》载《前集》四十卷,又《後集》三十三卷,载中兴以後事。

此本乃朱彝尊从焦家藏本抄传,但有《前集》,不分卷数。

又中间讹不胜乙。

《彝尊跋》谓焦氏本卷帙次第,为装订者所乱。

佣书人不知勘正,别用格纸抄录,以致接处文理不属。

初,绍兴中江少虞作《皇朝事实类苑》,李攸又作《皇朝事实》,与百川此书,皆分门隶事。

少虞书采摭虽富,而俳谐琐事,一一兼载,体例颇近小说。

攸书於典制特详,记事颇略。

惟此书於朝廷大政及诸臣事迹,条分缕析,多可与史传相参考。

虽传写久讹,而规模终具。

阙其断烂之处,而取其可以考见端委者。

固与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均一代记载之林矣。

△《咸淳遗事》·二卷(永乐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宋史·艺文志》不著录。

惟明《文渊阁书目》载有此书一册。

核其词意,疑宋之故臣遗老为之也。

其书於尊崇锡命诸政典,纪载颇详,并备录学士院所行制命之词,而朝廷大政乃多阙略不载。

或兵火之馀,收仅存之案牍,排比成编欤。

然其遗闻琐记,多史氏之所未备。

虽识小之流,亦足以资考订而明鉴戒也。

考度宗咸淳纪号尽於十年,而《永乐大典》载是书,自即位改元迄於八年而止。

尚阙其後二年,不知何时散佚。

其文字亦多脱误,不尽可读。

以宋代遗编颇存旧事,外间绝无传本,不可竟使之湮没。

谨订其文,编为二卷,备史籍之一种焉。

△《大金吊伐录》·四卷(永乐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其书纪金太祖太宗用兵克宋之事,故以“吊伐”命名。

盖荟萃故府之案籍,编次成帙者也。

金、宋自海上之盟已通聘问,以天辅六年以前旧牍不存,故仅於卷首一条,略存起事梗概。

自天辅七年交割燕,及天会三年四月再举伐宋,五年废宋立楚,所有国书、誓诏、册表、文状、指挥、牒檄之类,皆排比年月,具录原文。

迄康王南渡而止,首尾最为该贯。

後复附以降封昏德公、重昏侯海滨诏书及所上各表,而终於刘豫建国之始末。

所录与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详略互见,不识梦莘何以得之。

考张端义《贵耳集》曰:“道君北狩,凡有小小吉凶丧祭节序,金主必有赐赉。

一赐必要一谢表。

集成一帙,刊在榷场中博易。

四五十年,士大夫皆有之,余曾见一本”云云。

此书殆亦是类欤。

然梦莘意存忌讳,未免多所刊削。

独此书全据旧文,不加增损。

可以互校阙讹,补正史之所不逮,亦考古者所当参证也。

《永乐大典》所载,未分篇目,不知原本凡几卷。

今详加订,析为四卷著於录。

△《汝南遗事》·四卷(永乐大典本)

元王鹗撰。

鹗字伯翼,东明人。

金正大元年登进士第一。

哀宗时为左右司员外郎。

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

事迹具《元史》本传。

是编即随哀宗在蔡州围城所作,故以“汝南”命名。

所记始天兴二年六月,迄三年正月。

随日编载,有纲有目,共一百有七条。

皆所身亲目击之事,故纪载最为详确。

其称哀宗为“义宗”,则用息州行省所上谥也。

《金史》《哀宗本纪》及《乌古论镐》、《完颜仲德》、《张天纲》等传皆全采用之,足徵其言皆实录矣。

鹗身事两朝,不能抗西山之节。

然本传载其祭哀宗一事,犹有故主之心。

其作是书,於丧乱流离,亦但有痛悼而无怨谤,较作《南烬录》者犹未减焉。

《自序》云四卷。

《元史》本传作二卷,盖传刻之讹。

今仍从《自序》所言,编为四卷。

△《钱塘遗事》·十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元刘一清撰。

一清,临安人,始末无可考。

其书虽以钱塘为名,而实纪南宋一代之事。

高、孝、光、宁四朝,所载颇略。

理、度以後,叙录最详。

大抵杂采宋人说部而成,故颇与《鹤林玉露》、《齐东野语》、《古杭杂记》诸书互相出入。

虽时有详略同异,亦往往录其原文。

如一卷“十里荷花”一条,二卷“辛幼安词”一条、“韩平原”一条、“大字成犬”一条,皆采自《鹤林玉露》。

既不著其书名,其中所载“余谓”、“愚闻”及“余亦作一篇”云云,皆因罗大经之自称,不加刊削。

遂使相隔七八十年,语如目睹,殊类於不去葛龚。

又书中称北兵,称北朝宪宗皇帝,称帝曰嗣君,称谢后曰太皇太后,似属宋人之词。

而复称元曰大元,称元兵曰大兵,曰大元国兵,称元世宗曰皇帝,乃全作元人之语。

盖杂采旧文,合为一帙。

故内外之词,不能画一,亦皆失於改正。

然於宋末军国大政,以及贤奸进退,条分缕析,多有正史所不及者。

盖革代之际,目击偾败,较传闻者为悉。

故书中大旨,刺贾似道居多。

第九卷全录严光大所纪德丙子祈请使行程。

第十卷全载南宋科目条格故事,而是书终焉。

殆以宋之养士如此周详,而诸臣自祈请以外,一筹莫效,寓刺士大夫欤。

孔齐《至正直记》所列元朝典文可为史馆之用者,一清是书居其一。

世无刊本,传写颇稀。

陶宗仪《说郛》仅载数条,此乃旧抄足本。

前後无序跋。

惟卷端题识数行,惜高宗不都建康而都於杭,士大夫湖山歌舞,视天下事於度外,卒至纳土卖国。

不署名氏。

详其词意,殆亦宋之遗民也。

△《平宋录》·三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

旧题杭州路司狱燕山平庆安撰。

一名《大元混一平宋实录》,又名《丙子平宋录》。

前有大德甲辰邓、方回、周明三《序》。

纪至元十三年巴颜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与史文无大异同。

惟元世祖《封瀛国公诏》、《巴颜贺表》诸篇及追赠河南路统军郑江事,为史所未备,颇足以资参考。

此书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以为刘敏中作。

今按《周明序》,称平庆安请於行省,奏加巴颜封谥,建祠於武学故基,武成王庙之东。

且锓梓王行实行於世。

後又有“大德八年甲戌月(案:大德元年为甲辰,九月当建甲戌,此盖当时习俗之文,不合古例,谨附识於此),燕山平庆安开版印造《平宋录》”一行。

俱不言新著此书。

是此书实刘敏中所撰,庆安特梓刻以传。

後人以其书首不题敏中姓名,未加深考,遂举而归之庆安耳。

今改题敏中名,从其实焉。

敏中字端甫,章邱人,由中书掾历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卒,追封齐国公,事迹具《元史》本传。

△《山堂别集》·一百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王世贞撰。

世贞字元美,太仓人,嘉靖丁未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事迹具《明史·文苑传》。

是书载明代典故。

凡《盛事述》五卷;《异典述》十卷;《奇事述》四卷;《史乘考误》十一卷;《表》三十四卷,分六十七目;《考》三十六卷,分十六目。

世贞《自序》云:是书出,异日有裨於国史者,十不能二。

耆儒掌故取以考证,十不能三。

宾幕酒筵,以资谈谑,参之十,或可得四。

其用如是而已。

然其间如《史乘考误》及《诸侯王百官表》,《亲征》、《命将》、《谥法》、《兵制》、《市马》、《中官》诸考,皆能辨析精核,有裨考证。

盖明自永乐间改修《太祖实录》,诬妄尤甚。

其後累朝所修实录,类皆阙漏疏芜。

而民间野史竞出,又多凭私心好恶,诞妄失伦。

史愈繁而是非同异之迹愈颠倒而失其实。

世贞承世家文献,熟悉朝章。

复能博览群书,多识於前言往行。

故其所述,颇为详洽。

虽徵事既多,不无小误。

又所为各表,多不依旁行斜上之体,所失正与雷礼相同。

其盛事、奇事诸述,颇涉诙谐,亦非史体。

然其大端可信,此固不足以为病矣。

△《革除逸史》·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朱睦挈撰。

睦挈有《易学识遗》,已著录。

是书以建文帝一朝事迹编年叙之。

《明史·艺文志》载睦挈《逊国记》二卷,不载此名。

然不容同记一事,乃分著两书,卷数又复相同,殆即此书之别名也。

革除一事,其初格於文禁,记载罕传,在当日已无根据。

迨公论大明,人人以表章忠义为事,撰述日夥,而从亡致身诸录遂相续而出。

真伪相半,疑信互争,遂成一聚讼之案,纠结靡休。

符验、黄佐稍有辨正,尚未能确断。

睦挈《自序》,独辨建文帝髡缁Т去,及正统间迎入大内之说,乃好事者为之。

故载建文四年六月事,只以宫中火起,帝逊位为传疑之词,亦可谓善持两家之平矣。

△《钦定蒙古源流》·八卷乾隆四十二年奉敕译进。

其书本蒙古人所撰。

末有《自序》,称库图克彻辰鸿台吉之裔小彻辰萨囊台吉,原知一切。

因取各汗等《源流》,约略叙述。

并以《讲解精妙意旨红册》、沙尔巴胡土克图编纂之《蓬花汉史》、杂噶拉斡尔第汗所编之《经卷源委》、《古昔蒙古汗源流大黄册》等七史合订。

自乙丑九宫值年八宫翼火蛇当值之二月十九日角木蛟鬼金羊当值之辰起,至六月初一日角木蛟鬼金羊当值之辰告成。

书中所纪乃额纳特珂克土伯特蒙古汗传世次序,及供养诸大喇嘛阐扬佛教之事。

而其国中兴衰治乱之迹,亦多案年胪载。

首尾赅备,颇与《永乐大典》所载《元朝秘史》体例相近。

前者我皇上几馀览古,以元代奇渥温得姓所自,必史乘传讹。

询之定边左副将军喀尔喀亲王成衮札布,因以此书进御。

考证本末,始知奇渥温为“却特”之误。

数百年之承讹袭谬,得藉以订阐明。

既已揭其旨於《御批通鉴辑览》。

复以是编宣付馆臣,译以汉文,润色排比,纂成八卷。

其第一卷内言风坛、水坛、土坛初定,各种生灵降世因由,及六噶拉卜乘除算量运数,而归於释迦牟尼佛教之所自兴,是为全书缘起。

次纪额纳特珂克国汗世系,首载星哈哈努汗之曾孙萨尔斡阿尔塔实迪汗之子丹巴多克噶尔成佛事,而自乌迪雅纳汗以下崇信佛教诸大汗及七赞达、七巴拉、四锡纳等汗则俱详著其名号,与《藏经》内之《释迦谱》约略相仿。

次纪土伯特汗世系始,始於尼雅特赞博汗,在善布山为众所立,终於札实德汗,大致亦颇与西番《嘉喇卜经》合。

其中载持勒德苏隆赞娶唐太宗女文成公主,持勒丹租克丹汗娶唐中宗弟景德王女金城公主。

核之《唐书》,太宗贞观十五年以宗女文成公主妻吐蕃赞普叶宗弄赞,中宗景龙初以雍王守礼女为金城公主妻吐蕃赞普叶隶宿赞。

其事迹多属相符。

是土伯特即吐蕃国号,而《唐书》所称叶宗弄赞,乃特勒德苏隆赞之讹。

其汗世以赞博为名,与《唐书》所称赞普亦音相近也。

其第三卷以後则皆纪蒙古世系,谓土伯特色尔持赞博汗之季子布尔特齐诺避难至必塔地方,其众尊为君长,数传至勃端察尔,母曰阿隆郭斡哈屯,感异梦而生,又九传至元太祖。

与《元本纪》多相合,而间有异同。

其称元太祖为索多博克达青吉斯汗,元世祖为呼必赉彻辰汗,元顺帝为托欢特穆尔乌哈噶图汗。

自顺帝北奔,後世传汗号至林丹库克图汗,而为我朝所克。

中间传世次序、名号、生卒、年岁,然具载,诠叙极为详悉。

明代帝系,亦附著其略。

其最春驳者,如以库色勒汗为元明宗弟,在位二十日,史无其事。

又以明太祖为朱葛,仕元至左省长官,谗杀托克托噶太师,遂举兵迫逐顺帝,亦为凿空失实。

其他纪年前後,亦往往与史乖迕。

盖内地之事,作书者仅据传闻录之,故不能尽归确核。

至於塞外立国,传授源流,以逮人地诸名,语言音韵,皆其所亲知灼见。

自不同历代史官摭拾影响附会之词,妄加纂载,以致鲁鱼谬戾,不可复凭。

得此以定正舛讹,实为有裨史学。

仰惟我国家万方同轨,中外向风。

蒙古诸部,久为臣仆。

乃得以其流传秘册,充外史之储藏。

用以参考旧文,尽却耳食沿讹之陋,一统同文之盛治,洵亘古为独隆矣。

(谨案:此书为外藩所录,於例应入《载记类》中。

然所述多元朝帝王之事,与高丽、安南诸史究有不同。

是以仍编於《杂史》。

──右“杂史类”二十二部、二百七十三卷,皆文渊阁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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