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宣圣讲义》蛊与随为往来卦《易经证释》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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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证释

蛊卦

孔子《宣圣讲义》

蛊与随为往来卦。

随反即蛊。

而卦之象则大异。

随以兑震合。

为上柔下刚。

蛊以艮巽合。

为上一陽一下一陰一。

随以一陽一居下而上升。

蛊以一陰一在内而外达。

此其不同也。

然两卦皆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与泰否相似。

一陽一居中上。

一陰一在中下。

升降交错。

二爻一互。

则与随相类。

故随蛊合为一卦。

分则四卦。

总而言之。

不出乾坤交错之象。

随以刚德同于乾。

蛊以柔道同于坤。

此蛊之用。

多本于坤。

以上下两卦言之。

下卦巽为长女。

上卦艮为少男。

少男而交长女。

亦如随有父子之象。

随以一陽一长。

犹老父少女。

蛊以一陰一长。

犹老母少子。

若以德用言。

仍家人父子之亲也。

盖一陰一陽一相生。

刚柔相成。

内外相应。

上下相承。

则其道相契。

用相协。

而行有益。

德有洽也。

以爻言之。

一一陰一居下。

为巽之主位。

巽以长女称者。

即由乾初交坤。

而得坤之盛德。

初六一爻。

即坤之初爻也。

以九二九三为巽体。

原属乾卦者也。

乾数虽盛。

而气已消。

恰与随下之震相反。

震为一陽一长。

巽为一陽一消。

消之又消。

乃至于坤。

虽有二一陽一。

不敌其一一陰一之用。

则消长之势殊也。

故蛊下卦仍以一陰一为主。

本巽之德用也。

至其上卦六一四六五。

二一陰一居中。

即艮之体。

而上九一一陽一。

为艮主位。

以艮之称少男。

系坤交乾而得乾之稚气也。

虽二一陰一在下。

不敌其上之一一陽一者。

则由一陰一老而一陽一壮也。

艮以一陽一为主。

故蛊之上卦亦属一陽一。

一陽一外而一陰一内。

一陽一虚而一陰一实。

此蛊之与随。

恰相反也。

既系乾坤交错之象。

而上下又系艮巽二卦相合所成。

则其卦德。

亦与四卦多所孚洽。

以卦象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一陽一长而一陰一大。

则一陽一与一陰一当相契。

唯其易契。

则一陽一与一陰一恒失中。

故蛊为过。

以二者相比。

如老妇幼男。

易随之为一奸一也。

而蛊之反卦为风山渐。

渐亦过也。

蛊以一陰一在下。

其过在一陽一不得其位。

渐以一陽一在下,其过在一陽一不得其时。

则由于失中也皆同。

然以中爻论之。

蛊为九三六一四。

与既济同。

而渐为六三九四。

则与之反。

是与泰否损益之相反一例。

但就往来卦言。

蛊之与随。

一刚一柔。

一正一变。

而随为顺时致用。

蛊则因事致宜。

随为立本于中。

而所向有功。

蛊则失计于前。

而所获在后。

故随以人事奉天时。

蛊则以天道正人事。

随为因变而不失其正。

蛊则失道而有咎于心。

随为体天顺人。

以应夫改革之机。

蛊则临事接物。

以察于纠纷之态。

是随易而蛊难。

随顺而蛊逆也。

然蛊之为蛊。

固因随而来。

无随之变。

则无蛊之事。

无随之顺。

则无蛊之逆。

君子由随以知蛊。

以蛊而思随。

在随以时中为用。

则无泥无拘。

在蛊以救弊为先。

则有猷有守。

此二卦之道各殊也。

以天道喻之。

随为四时不忒。

日月有常。

昼夜寒暑。

以变为正。

蛊则风雨失调。

旱潦不节。

天时人事。

以道得复。

故传释随曰无故。

释蛊日饬。

饬者正也。

正其不正之谓也。

谨严约朿以归于正。

则蛊不为害。

盖蛊因事之纷繁。

物之羼藉。

而当之者。

徇情已久。

纵一欲不悔。

苟无谨饬之行。

安得拨反之望。

此处蛊较随为艰难也。

戒之于己。

戒之于人。

戒之于内。

戒之于外。

斯即饬之谓也。

若不本此义。

而犹前之随。

则蛊之所至。

必如虫之蚀物。

毒之杀人。

不可复救药矣。

故蛊从虫从皿。

有取于毒蛊蠹蛀之象。

而虫蛀蛊毒之生。

必由于人之不谨。

物之失检也。

故传以一饬字明蛊之用。

其意深矣。

之对归妹。

以一陰一在下。

乃与随反。

亦一陰一盛之象。

蛊一陰一象。

虫一陰一类。

以类相从也。

蛊以母女为喻。

归妹以兄妹为喻。

不外于家人女子。

则一也。

皆以女道方盛。

一陽一刚难正之。

若元以纠其弊。

而应其变。

则必有物腐虫生之害。

凡人事之为蛊者。

以妇女为最。

而其要必由妇女失时。

交一合不正。

婚姻愆期。

行止越礼所致也。

故易以归妹。

示男一女必有所归。

以蛊、示交接必揆于正。

而犹恐人之末达。

更以饬字申其谨戒之义。

此关乎人心世道者大。

则为国为家者。

必先留意焉。

易之取象。

先从人事。

而人事之重者。

莫过于男一女之交接。

蛊之交错。

已乖乎正。

则欲救其弊。

唯有自戒饬始。

此饬字之意义。

实为始终之大用。

读者其勿忽诸。

蛊之名辞、本于虫。

虫之为物。

以腐湿化生者多。

而其生也。

寄存于他物者众。

盖顺天道好生之德。

而为二气变化之萌。

如春风一动。

万虫蠕蠕然自育。

不见所自出。

物体一腐。

诸虫螉螉焉自生。

不见所自来。

虽有母虫之产。

一卵一虫之化。

其使之生育者。

不外风湿一热蒸。

则皆二气所为。

天道所变也。

故风字从虫。

明其为虫豸所由出也。

东风尤能生虫。

而西风则反杀虫。

譬之蝗蚝之类。

每因东风而繁滋。

遇西风而消灭。

可见其生育虽易。

而其死亡也亦匪难。

诚以天地之间。

二气流行。

五行递嫔。

五运互用。

六气交流。

有余者。

滋繁无垠。

不足者。

变化无迹。

而莫不归于生杀二门。

一年之间。

春生秋杀。

一物之命。

强生衰杀。

各以其所合于二气五行。

所化于五运六气也。

人亦犹虫也。

生壮老死。

各有其时。

蜕化留传。

各有其命。

则凡有生者。

何非虫也。

虫既以所宜生。

则人之生也。

亦有所宜。

亦犹东风之便于诸豸。

春日之便于万虫也。

故在易卦。

上艮下巽为蛊。

艮为山为土。

虫之所寄也。

巽为风为木。

虫之所生也。

生者育之。

存者全之。

此虫二所以日繁。

而虫之所以得名也。

蛊之为蛊。

既自虫出。

而不曰虫者。

以蛊乃虫之源。

蛊则虫之用。

蛮方有以毒虫制药害人者。

名日蛊。

亦犹之义。

推其意则为蛊惑。

为蛊害。

以其有毒。

足以致害也。

虫之为类。

有毒无毒不一。

有害无害亦不同。

而蛊则多有毒。

而易成害。

此名蛊而不名虫。

明其为用。

或受其毒害也。

毒害者、不必明见其杀人毁物也。

凡一陰一残苛虐。

足以遗祸于事物者。

皆毒害也。

然毒害亦有反为功用者。

毒一药治病。

毒物去毒。

假其悍戾之一性一。

以去其他苛毒者。

亦道之当然。

事之所利也。

犹严刑峻法。

足以止乱。

强力巧谋。

足以御敌。

则智者取之。

此蛊之为用。

不必皆毒害。

用之而善。

且得其功也。

故卦之名蛊。

示人所以致用也。

夫蛊继随而为反复卦。

随之往则蛊。

蛊之反则随。

随以顺应。

蛊以逆成。

传曰喜随人者必有事。

故受之以蛊。

此周易次序之用意也。

随人者。

言以人意为从违。

则其所为。

必得人之欢。

而其所遇必多事。

事者无公私。

凡有错杂一交接。

往来得失。

皆事也。

随人者必因事而见焉。

必因随而事更集焉。

必以二者之交至。

而随以日甚。

事以日繁。

故其结果。

必变于蛊。

蛊物也。

亦事也。

由人言之。

则谓之物。

由物言之。

则谓之事。

事物固不别也。

盖蛊之致用。

必因事而见。

如以术惑人。

必有所因。

以计媚人。

必有所乘。

无因无乘。

不得以惑媚之也。

因乘者、事也。

利害也。

利害者、蛊之所与终始者也。

以虫之生也。

利害兼见。

春风之生育。

一陰一陽一之变化。

皆利害并存。

此蛊之为用。

利害二字尽之矣。

而之大用。

则为辨其利害。

而使收事之功用耳。

故传日蛊则饬也。

以饬足防害而近利。

理事而立功也。

且蛊之生也。

往往因事之闲。

而得入焉。

犹物腐而虫化生。

必相随日久。

相处日得。

而交错日多。

应接日勤。

则有如妇女之媚人。

侍役之惑主。

浸一润之谮。

肤受之愬。

而后易施其蛊焉。

有如春风初动。

久蛰思启。

湿一热相蒸。

有生易萌。

其机既热。

其发至速也。

故蛊之为道。

乃因时乘势。

而恒发于骤。

或抵隙蹈瑕。

而竟起于忽。

其来也。

介乎利害之间。

其至也。

应乎顺逆之势。

为益者有之。

为损者有之。

则视夫用者之能饬否耳。

饬以用蛊。

则蛊有功。

犹鉴于前车之辙。

而获免后车之覆也。

故易示用蛊。

重在救已往之失。

希将来之得。

知天道之至。

明人事之勤。

察时势之艰。

励乾惕之志。

此全卦大旨。

特在先明天道。

而后及人事也。

《宗主附注》

蛊者。

惑也。

事也。

事由杂杳。

事情繁复。

最易迷惑。

故有事则多惑。

无事则少惑。

其所以惑者。

莫外利害二字。

人情好利恶害。

见利争近。

见害争避。

此凡人之智所及也。

而不知利害乃往复之事。

利在前。

而害随后。

利在此。

而害兴于彼。

一事两俱。

一物两备。

欲求无害。

必先无利。

欲求无利。

必先无事。

然事不可无也。

苟有事而不害。

则唯有不惑以处之。

不惑者。

以理御事。

以道宰欲。

则利害得其中。

而皆无所偏。

则不为事所惑。

此即易教示之微意也。

不曰惑而曰蛊。

似惑生于心。

蛊出于物。

不曰事而曰蛊。

以事凭理断。

蛊由欲起。

不徇于物。

则事有利而能成。

不乖于理。

则心不惑而得用。

此以蛊名卦之大旨也。

人生不得离事物。

而事物不得离利害。

贤者判之。

愚者昧焉。

君子正之。

小人失焉。

此蛊之不可以己也。

蛊以外来之祸。

而受之于身心。

此常人所不免者。

圣人明其故。

以卦示象。

以辞示意。

将事物析之以理。

使人民有所依从。

则易教之功大矣。

然世人读易。

而不解蛊之义。

日为事物迷惑拘累。

以终其身者。

不明格致之道也。

故亦大学格致所自出。

格以去其非。

致以即于善。

此既全卦之大用。

亦即大学首节之义也。

读者当于象辞中细求之。

又曰。

命名。

极有深意。

在卦言。

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本一陰一陽一和平。

刚柔交惠之象。

而名蛊。

则有纷乱迷惑。

羼杂诡诈之情。

盖蛊以继随。

随者易失于迷惘诡。

此事理之常。

人情所不易免者。

传曰。

随人者必有事。

故受之以蛊。

明蛊之出。

由于随之变。

随极刚失其正。

失正则成蛊惑之象。

上以蛊其下。

下以蛊其上。

各违正道以求合。

则蛊之害见矣。

故出于天道。

而蛊害成于人事。

圣人欲人知其害。

而救其弊。

乃说蛊以为教。

蛊道虽不及随之全。

而用之得当。

仍足以致元亨。

则在上下鉴于蛊惑之有害。

而思所以挽回利导之方。

此命名之微意也。

故爻辞曰干蛊。

干者。

挽回利导。

以反于正之谓也。

即利贞之贞。

乾卦所称贞固足以干事。

即此羲也。

故天道曰元亨。

而人道曰利贞。

非贞不足以致利。

非利贞不足以致元亨。

此全卦大用。

读者宜细审之。

蛊:元亨。

利涉大川。

先甲三日。

后甲三日

孔子《宣圣讲义》

此彖辞。

言全卦之大用也。

蛊随为往来卦。

随备具四德。

而蛊则唯有元亨之占。

其关于利者。

只涉川一事。

是与随异也。

盖随一一陽一居下。

得震动之势。

一一陰一居上。

得流泽之功。

备乾坤之大用。

孚四德之流行。

而蛊之六爻恰与相反。

巽以一一陰一居下。

而上有二一陽一。

艮以一一陽一居末。

而中梗二一陰一。

一陰一虽在下。

而一陽一间之。

一陽一反居终。

一陰一乃阻之。

刚柔失调。

上下交悖。

一陽一德主升。

巽之二一陽一升而被阻。

一陰一德主降。

艮之二一陰一、降而被隔。

以成交悖之象。

然其要尚在初上之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初爻本宜升而为一陰一。

上爻本应止而为一陽一。

一陰一陽一皆反其道。

恰与随异。

此随之具四德。

蛊则不能及也。

其得有元亨之占者。

实以蛊之中爻。

一陰一陽一相孚。

有同既济与泰之象。

则九三六一四之谓也。

此义已见谦卦讲辞。

中爻为上下相接之枢。

统属六爻。

指挥三极。

为全卦主干。

其爻德既孚于泰济。

其致用有合于坤乾。

遂得占元享。

而独应于天道。

天道莫明于天时。

天时莫着于春夏。

元享拹干生长之德。

即春夏之天时也。

春生夏长。

万物同繁。

此即次下元亨之象也。

盖天道秋收冬藏。

万物咸垫伏。

以培育其根苗。

待春而后生发。

至夏而皆长成。

此蛊之功用。

亦犹天时之于万物也。

春夏之生长。

天地之繁荣。

而要其原。

则归于时。

春为四时之首。

言春既足赅夏。

言生即已包长。

以不生固无所长也。

是蛊称元亨。

实得乾元之气。

发为大生之功。

成为大始之用。

乾主大生大始。

乃乾元之用也。

故蛊之用。

纯孚于乾元。

而见于生始。

以时释之。

皆归于春。

春气在东。

而德在木。

合之干支。

则甲乙也。

此由蛊下一卦之巽得震之气。

分坤之道。

而以协于乾也。

乾坤合而巽始生。

而艮又继之艮本少男。

以附于巽之长女。

其用初不着。

此彖辞明时以甲。

而不及其他也。

利涉大川者。

以出行宜也。

先甲三日。

后甲三日。

即明时之义。

甲合于春。

而为时之始。

先甲后甲。

不出甲之先后也。

易之明时用者、以此为例。

三日者以数极也。

数备于三、即三极。

天地人也。

先后合之为六。

即全卦六爻之数也。

然言甲不及乙。

且不及辰者。

以天道重始。

易数重一陽一也。

称甲即赅之矣。

蛊为天时所启。

天地尚不违其时。

况人物乎。

且蛊者事也。

事有吉凶。

行有先后。

合之则成。

背之则败。

此古人重卜筮之意。

不独蛊也。

全易各卦。

皆足资用。

皆有宜不宜。

而特于蛊明着其例者。

以蛊之用正在此也。

如当有事纷繁之时。

或所事不决之际。

则唯有卜之于时。

决之于数。

以祛其惑。

此卦之名蛊。

以其有惑也。

惑而不决。

则蛊为害。

惑而决之。

则蛊为功。

故蛊以天道正人事。

以时日定吉凶。

而彖辞则举干支之名以释之也。

先后以甲三日为限。

过此皆非所宜。

譬之万物乘时生成。

过者则失时。

譬之万事因时成功。

过者则无成。

此圣人贵知时。

而随卦即以随时为教也。

蛊随同一卦。

而有正反之别。

随时无所滞。

蛊则有所限。

此随之兼四德。

蛊则止于元亨也。

然人生不得无事。

则事之吉凶。

时之宜否。

必有所决。

此以时为言。

即明利之所在。

利之所在。

即事之所成。

物之所生。

即用蛊者之所重也。

故利涉大川。

言其远行之有得。

而非其时不可。

不独涉川也。

凡事皆以此时为宜。

不独宜也。

凡事皆以此数为断。

盖本于蛊之数所合也。

如天时然。

非春而欲其温。

非夏而欲其暑。

不独不能。

且不可也。

果违时而求之。

得之亦为害。

况不得耶。

此时之所为。

天道之所至也。

甲固居数之始。

而蛊亦孚于乾之大始。

即凡事之始也。

有始者方有终。

始之末善。

将何以终。

言甲即举其始、以概其终。

末必即止于甲日也。

而以时之所孚为准耳。

故有先后三日之期。

先后虽非甲。

犹按甲之气。

其数可推移。

若过此则不得用。

以气尽矣。

气以七日为周。

为来复之数。

以七日天数已改。

不复续也。

以后之言三日者。

亦此理。

即他卦所宜之时有推移者。

亦依此例。

以先后三日为准。

古人重远行。

凡有事跋涉。

必选其时。

而事或末集。

人或末至。

则以其先后三日为限。

此即体用天时之大则也。

而蛊则尤有关乎始终之义焉。

彖曰:蛊。

刚上而柔下。

巽而止。

蛊。

蛊元亨。

而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

往有事也。

先甲三日。

后甲三日。

终则有始。

天行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彖辞、明大义也。

蛊上艮为一陽一卦。

下巽为一陰一卦。

故曰刚上柔下。

巽而止。

以艮德为止。

巽德为顺也。

因艮之合巽。

上刚下柔。

一陽一居一陰一中。

一陰一包一陽一外。

一陰一柔在下。

而一陽一刚不亢。

一陽一在卦末。

而一陰一德不凝。

乃成蛊。

蛊者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上下交错。

天道光明。

地道顺承。

故有元亨之占。

以得乾道也。

乾知大始。

健以周天。

乾德大生。

刚以育物。

蛊以元亨、有天下平治之象。

其能如此者。

巽一陰一虽长。

而得艮之一陽一刚。

后来居上。

巽且能自巽以顺承之。

不护其短。

不争所长。

而艮本乾健之德。

行正大之行。

启光明之道。

以提挈一陰一柔。

同跻于元亨。

有比于孝子忠臣。

克正其父君。

而成中兴之业。

或后来之主。

贤德之辅。

能銮于已往之失。

重整丧乱。

匡复邦家。

则天下赖之复治。

此蛊之所象也。

在古昔之世。

乱而转治。

危而转安者。

多有藉于嗣主之贤。

子臣之助。

以重续天命。

光复河山者。

类皆如蛊之占。

而见元亨之治也。

故在卦名蛊。

蛊为有事之秋。

惑乱之际。

而传曰则饬。

饬为匡正之谓。

光复之称。

盖得其人。

则蛊为元亨。

以同于天道。

非其人。

则蛊为惑乱。

以流于毒害也。

彖就天道言。

以上卦之艮得势。

故其占如此。

读者宜合而观之。

勿遽谓蛊为天下已治。

可安枕无忧也。

利涉大川。

非寻常出行可知。

故曰往有事也。

国之大事。

在祀与戎。

古无舟输之便。

天时不顺、则阻之。

地势不利、则阻之。

人事不备、则阻之。

是以必先计之。

占其天时。

调其地理。

齐其人事。

而后动焉。

彖辞言利涉者。

以皆备也。

而要在天时之顺。

无暴风骤雨。

无一陰一霾密雾。

无寒冰烈日。

及其他气候之变动。

而后安行妥渡。

是必先卜之于神。

筮之以日。

神启其时。

日协于数。

则大川可涉。

而大事可成。

故凡言利涉者。

皆以日时之所宜。

而地利人事之已备矣。

夫蛊丁丧乱之余。

天下待整理之亟。

当位者、必有繁剧之事。

远行之图。

关乎数。

系乎命。

而皆归于人天之洽。

天予人以时日。

人希天以福佑。

此凡事之必卜筮以决其吉凶。

吉者天所命也。

凶者天所禁也。

蛊以易制而急功。

则所恃以正其趋向。

启其谋谟。

唯天是归。

唯卜是师。

诚以感之。

数以合之。

则天人一致。

事一靡一不济。

故彖辞述其要曰。

先甲三日。

后甲三日。

.言卜得之时。

恰孚于天之数。

在此日也。

以甲为春。

为天干之首。

合之于纳甲。

为乾之数。

蛊本由巽以交艮。

艮则近于乾。

而得乾之用。

以有元亨之占。

则其时之所宜。

数之所合。

当亦从乾甲之数。

虽止一日或一月、一时。

而其气之始终则有七。

为日则先三日、后三日。

为时亦同。

今以日计。

则在甲之前三日始。

至甲之后三日终。

以蛊之时不出此七日也。

凡天数皆然。

固不独甲如是。

盖天行七日一周。

终而复始。

终则另行一度。

如是循环。

以尽周天。

在一数之内。

自始迄终。

共有七日。

即所谓七日来复是也。

过七日。

则数已尽。

气已改。

非复如前之日。

是天干虽一日一数。

而其气之终始。

则一数得七日。

七则穷矣。

穷则变矣。

故卦爻尽于六。

而天道复于七。

天道即天之周行。

亦曰天行。

天之所行。

终则复始。

先后三日。

其气即变。

凡卜日者。

先知其例。

或先或后。

不过三日。

十干皆然。

兹举甲以示其例耳。

终则二句。

更申明为天行定率。

有不得推移者也。

说者谓蛊先甲云云。

与巽先庚云云。

乃以甲庚之先后。

第三日首为言。

如先甲三日为辛。

后甲三日为丁。

以为蛊之日数合于辛丁二日。

此误也。

若如其说。

胡不迳指辛丁。

而必举甲言哉。

故先后三日皆属甲。

天行有七日耳。

自甲以下亦如之。

盖自辛日即交甲之气。

至丁乃尽。

而壬日交乙之气。

癸日交丙之气。

皆如此类推。

数虽止于一。

而气周于七。

以天行常有余。

而能继续、永久不断。

一岁四时。

一日十二时。

其气之前后衔接皆然。

故有生死旺相之分。

为其前后之气。

消息盛衰。

由渐以变也。

故日终则有始。

乃言甲数之终。

复为他数之始也。

此之数、合于天时者。

在甲之七日。

乃古之卜者既得其例。

遂书之为辞。

以便后人之取用耳。

凡言吉凶之例皆如此。

《宗主附注》

蛊为事物繁盛发扬之象。

一陽一气自内向外发舒。

有如春日。

百花齐放。

万类俱育之时。

又此于人事纷繁。

物产饶富之日。

既有多物。

必有多事。

既有余财。

必有嗜欲。

此不免者。

故继随。

而成亨通之占。

而天数因之。

有太过之象。

人事因之。

有繁忙之情。

若处之失宜。

持之末当。

必有迷于当前。

惑于己心。

故曰蛊。

以取喻虫豸为害也。

然蛊乃天道。

虽近于过,而盈虚常相剂。

若人事应之。

自成元亨之治。

唯人情居忧患易。

居安乐难。

为物欲足以移情。

财货足以丧志。

是不克始终如一。

持盈保泰。

如天道之循环不已者。

莫非嗜欲二字害之也。

故传以一饬字戒其放恣。

能饬则长亨矣。

细读卦辞。

当自知之。

又易经各卦。

言干支时日者。

蛊有先甲后甲。

巽有先庚后庚。

皆以先三日后三日为限。

此辞系本连山归藏。

旧易多出于归藏。

盖商代所用之卜辞也。

商人信数。

而卜筮之术最一精一密。

凡事之始。

必先之以数。

数以时为贵。

盖时可先后也。

如今日不吉。

则待明日。

今月不吉。

则改下月。

皆取日月干支为主。

以合所向之方。

所行之事。

所遇之物。

而决其所疑。

全卦之用。

大都如是。

而以蛊巽为最明着。

以蛊为事。

为有惑。

巽为风。

为多变。

事之有惑者。

小卜则不知所从。

数之多变者。

不卜则不知所适。

此卦辞有甲庚之数。

明其重在日月之干支也。

干为天数。

支为地数.合之为天时。

卦以明象。

象以纪数。

辞以释时。

时以定所之。

故凡言时者。

必有所行。

必有所定。

而蛊者异。

以易惑与多变。

尤不得不先明时之所宜。

数之所契。

以人字天地。

而建立事功。

此古人重神道。

信术数之所由来。

亦既易卦大用之一。

学者当先知之。

象曰:山下有风。

蛊。

君子以振民育德。

孔子《宣圣讲义》

此释全卦象辞。

明之用。

与人道之要也。

蛊以上艮下巽。

合而成卦。

艮为山。

巽为风。

此二卦之本象。

合则为山下有风。

风居山下。

为一陽一上于一陰一。

艮乃一陽一。

巽乃一陰一。

一陰一以承一陽一为顺。

而山有质。

风无质。

有加于无为逆。

一顺一逆。

乃见天道之变。

风行于地上。

随气之流而成象。

是变动不居者也。

山止于地面。

为土之积而成形。

是一成不败者也。

巽之属一陰一。

而其用近乎天。

艮之属一陽一。

而其位依乎地。

近天者亲上。

今反在下。

依地者亲下。

今反居上。

上下相差。

一陰一陽一以背。

是在天为顺。

在地为逆。

一陰一柔得势、而惑乱不明。

以成蛊。

然以一陰一长而益衰。

一陽一少而益壮。

衰者不与壮争。

前者不与后争。

则虽昏迷于先。

而得就正于后。

蛊惑于下。

而得还原于终。

此蛊之所以克占元亨也。

由象言之。

风善变。

不时下流。

山善止。

不易随和。

则山下之风。

乃一时之变象。

有如日月之食。

终还于光明。

以比于一刚有过失。

而其后复自新其德也。

故君子以之振民育德。

振民者、即康诰作新民之意。

育德者。

即尧典克明峻德之意。

亦即大学纲领之义也。

有明明德。

以亲其亲。

新其民。

而共止于至善也。

在卦始巽。

端赖明德及于天下。

新民及于全民。

而后止于艮。

艮止也。

止于艮以不移。

全乎始终。

即止至善也。

在艮之义。

为万物终始。

而自善静定、以明一性一正命。

连山乃取以首全易。

连山重修道。

以人一性一为主。

明心见一性一。

莫善于止静。

即佛教止观之义。

艮以山为象。

足见其知止而有定。

山出地面。

巍然不移。

有如人一性一光明洁静。

以孚天地终始。

此即道之所寄。

本之所存。

故言修者以山为喻。

而蛊得之。

以合巽之风。

则行者知所止。

动者知所静。

则过失者、得就正于道。

蒙蔽者、得还履于光明。

此蛊之大用。

而君子因之振民育德。

以共返于一性一道之域。

永孚元亨之治也。

夫振民者。

必因民之不振。

育德者。

必以德之末育。

此治世之所急也。

尧当水潦之世。

承衰惫之余、乃自明峻德。

以亲九族。

复平章百姓。

协和万邦。

而后黎民于变。

时世雍熙。

非用蛊之教乎。

尧圣人也。

而不得舜禹稷契臬陶之贤以辅之。

则天下犹末易治。

是有待于上下之相得。

明良之相成。

而后教化以行。

政绩以见。

此蛊之元亨。

必有需于人事也。

而巽艮之合。

山风之相济。

刚柔之相从。

上下之相应。

是其象也。

故振民育德。

必以其时。

蛊之反为随。

随时以致其功。

蛊之用有终。

始终以立其德。

如天行之往复。

时运之循环。

去而复至。

终则有始。

犹衰乱之后。

继以中兴。

疲惫之秋。

加以整饬。

而后孚天道之递嫔。

如春冬之代谢也。

以天道言。

为顺变周行。

不失其纪。

以人事言。

为鉴前毖后。

以复其初。

天人之间。

有先有后。

彖言元亨而天下治。

乃天道也。

变以复常。

象言君子以振民育德。

乃人道也。

正以应变。

人道先利贞。

则自立德始。

德至而后道凝也。

所谓育德者。

明其德以达于天下。

天下皆育其德。

而后民同新也。

此尧舜之世。

天下熙攘。

罔知帝力。

为其玄德、新民于无形也。

诗所谓予怀明德。

不大声以色。

化之至矣。

以蛊之上下相得。

其化易也。

故由不善者言。

情一欲相惑。

徵逐于不觉不知。

则为蛊惑悖乱之象。

由其善者言。

一性一道相孚。

化育于无声无臭。

则为文教雍和之象。

皆视所为如何耳。

圣人恐人之忽也。

乃明揭振民育德四字。

以见教化之不可缓。

而德业之必日新也。

盖蛊承随之后。

其势已顺。

苟放逸之。

将流下而忘返。

不知所届。

必谨饬之。

振狂澜之将泻。

以底于道。

此传所谓蛊则饬也。

饬字之所包。

不外振民育德四字。

振作之。

涵育之。

即明德止善始末工夫。

而爻辞所谓干蛊之干字。

亦即此饬字与振育二字之分释也。

故用蛊者。

有取于乾之乾惕。

与正一性一命保太和以利贞之训。

以非利贞。

不得孚元亨之占。

而人事不齐。

不足承天道之命也。

象辞虽止一语。

其含义实包尧典康诰各章。

而大学所述。

又系本此演为条目者也。

世之释此者。

多末深达其义。

而徒执元亨之占。

遂忘振育之戒。

殊不知蛊之辞义。

善恶兼赅。

治乱末定。

文王当幽囚之际。

处忧谗之时。

有所忌而不敢直言。

故其辞婉委。

而意含蓄。

然细思蛊之名卦。

及象之振民育德之辞。

则可见元亨之治、为匪易矣。

且蛊之卦象。

一陽一外一陰一内。

柔盛刚樨。

尤易为小人所乘。

一奸一宄所害。

若非艮之善止。

刚之有终。

则其就正无方。

必将从下不返。

此君子之所戒惧、实治国者之所当省察也。

而蛊之为字。

以皿贮虫。

意正在防其毒害。

而终得其功用耳。

《宏教附注》

象辞与彖辞。

意义可对参。

不独诂经。

既救世已乱。

亦当本此义。

而所讲振民育德四字。

本治平根本。

在位重政。

在野重教。

全部大学。

即尽在此四字之中。

读者审之。

初六。

干父之蛊。

有子考无咎。

厉终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蛊初六爻辞。

明初爻之用、及其吉凶也。

初六为巽之下爻。

即坤之初六。

以一陰一在下。

柔而巽顺。

象孝子贤儿。

足以当家承业。

如蒙之子克家。

以其上承二一陽一。

而得其时也。

巽以初爻为用。

以初为一陰一。

乾初从坤化。

故为巽之主爻。

如震以初九为主爻。

而得主全卦之用也。

随之初九。

与蛊之初六。

其位时正相对。

一一陽一一一陰一。

所至不同。

所自一也。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

震为动而向上。

巽为顺而就下。

二者德用相反。

其合为随蛊亦相反。

随以升而超越于众。

故随人者、人亦随之。

蛊以顺而有承于人。

故蛊为饬己以正人也。

初六处在下之位。

当巽用之时。

秉坤之德。

顺承乎乾。

则其为道。

正顺而已。

正者不失所守。

以得时也。

顺者克承所受。

以巽志也。

巽志而得时。

则能鉴于前。

而饬于后。

正于人。

而谨于己。

故辞喻为干父之蛊。

干之为义。

与贞固干事之干字同。

有所作为。

而致其功用也。

父之蛊者。

非己之事。

蛊本纠纷不明之际。

繁羼待理之时。

则必赖有为之振作整理者。

父有其子。

则克当此任。

故曰有子。

言有子始克干父之蛊。

若不能干父之蛊。

则虽有子。

犹无子也。

既有令子。

则考可无咎。

生曰父。

殁曰考。

所谓善继其志。

善述其事之为达孝者。

即此令子。

而如舜之圣。

宣王之贤。

尤足以称是爻之占。

是其无咎。

实由有子。

不特保其家国。

延其宗祀。

且能推其孝以为天下之福。

厚其德、以为万民之泽。

则不祗无咎。

必有终吉。

厉终吉者、以其干蛊。

能更奋勉。

不唯盖其前愆。

且将造诸后福。

则天下怀其德。

万民嘉其孝。

推崇感戴。

不止于其身而后称终吉之占。

成干蛊之业。

皆由于初六之能正顺以致之也。

厉与乾卦夕惕若厉无咎厉字同义。

可互参之。

象曰:干父之蛊。

意承考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明爻辞之义也。

而要在不称父称考。

盖古体。

父在子不得自专。

父虽有过。

唯巽言几谏。

三谏而不听。

则号泣随之。

若犹不听。

则为子者、亦无以违父之命。

则必委曲求全。

以冀挽救于万一。

若其既殁。

则自可鉴其前失。

而正其将来。

此爻辞称考。

明其父之已殁也。

如末殁。

不得以子得其令誉。

而昭父之恶名也。

故称有子者。

言有令子能承其身后耳。

在卦爻、初六居二一陽一之下。

一陽一不与一陰一谋。

是父已与子绝之象。

绝者已殁也。

而后初六始得主用、以干父之蛊。

若一陰一陽一相调。

父子相得。

固不待子之干蛊矣。

此乃教孝微义。

人或未之留意。

特为揭之。

读者或疑斯言以为泥。

谓父子之亲。

何至必待其死。

而后始干其蛊。

父如有过。

生前亦难坐视其倾覆。

若必死而后为之。

恐事机不我予。

则灭亡之咎。

宁不分责于子乎。

斯言似是而实非也。

夫有子、在能孝其亲。

孝在能养其志。

果非顽嚣如瞽唆。

则既有令子。

自无父蛊之可干。

今以干蛊为言。

足见所事之父。

有不能谏诤之势。

而无可如何。

终迨其身后。

始得为改正。

此乃非常见之事。

辞为表出之。

而以一考字。

明干蛊之属父殁后也。

如寻常父子。

苟省几谏号泣之情。

必有挽回改善之望。

是已不为蛊矣。

今名蛊者。

实由及身不克挽救。

不得已而后图之于已殁。

故曰考无咎。

言父本有咎。

而得干蛊之子乃免耳。

既以子之贤。

克承其父。

则虽有其蛊。

亦不受其咎。

此大禹治水之绩。

足能兔鲧之罪也。

故释曰意承考也。

言如禹之立志。

继承其父而竟治水之业也。

然既称为蛊。

必为大不易之事。

犹治水、非易为也。

非有令子。

固不克承。

有子矣。

不能警惕前失而自厉。

筹思艰钜而自励。

则犹恐不足以干其蛊。

此辞以一厉字、明其末易为也。

然厉字有惕厉之义。

有危厉之义。

有危厉之义。

苟有末备。

咎何由免。

今不特免咎。

且获终吉者。

实以初六之正顺得时。

而又能厉以竟其志也。

爻辞委宛含蓄。

读者宜细绎之。

《宏教附注》

干蛊二宇有深义。

不仅为盖前愆己也。

以蛊训为事。

事必有功,无过固为干蛊。

而要在于立功。

盖无事功。

不足以孚元亨之治。

此舜禹之所为,诚称干蛊者矣。

九二。

干母一之蛊。

不可贞。

孔子《宣圣讲义》

此蛊九二爻辞。

言九二之用及其义也。

九二居内卦之中。

得位之正。

而下接初六。

上连九三。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交错其侧。

此蛊之象也。

以一陽一乘一陰一。

而得正位。

以应于六五。

有母一之象。

以母一之蛊。

值乎时位之宜。

因中正之德。

以应交错之事。

则其所为必有成。

爻辞谓干母一之蛊。

明其克正其事。

绍其德。

以令其母。

与初六之干父蛊一义也。

初六以一陰一承一陽一。

故比于父蛊。

九二以一陽一居一陰一。

故比于母蛊。

盖蛊在前。

干之者在后。

父母二字。

不过由一陽一爻一陰一爻之分。

不宜太泥。

然称父母者。

必在先也。

而干其蛊者。

必后人也。

按之卦象。

巽为长女。

艮为少男。

尤有母子之象。

唯以爻论。

初爻近于承父业。

二爻近于绍母德耳。

推而言之。

则臣之于君。

仆之于主。

幼之于长。

卑之于尊。

或男或女。

其有所承绍皆同。

则视为干君上之蛊。

尊长之蛊。

亦无不可。

爻辞独举母者。

以爻象之近。

举以明其例耳。

凡卦辞之称谓多类此。

不可贞者。

文中省一不字。

谓不可不贞。

然就今文言。

则应作二句。

即不可与贞。

或可贞、均通。

盖九二所得以干母一之蛊者。

在能贞也。

贞、正也。

中道也。

言干蛊者、不可自贞。

以孚爻象。

而于不可干者。

唯仍贞以善其后。

果母一之蛊。

不得其子女。

而成为昏乱迷惑之时。

则子女者。

以贞正之。

贞在己。

正指母。

贞不言正。

子女不得强正其亲也。

故曰不可贞。

意即不得于母。

唯自贞。

犹晋申生之于其亲。

不得回其心。

乃自贞其身。

此后人称之为贞也。

或作不与可贞读。

意谓不则可贞。

义亦相同。

言干父蛊与干母蛊。

略有异也。

父蛊必干。

而重在身后。

母蛊可干与不可。

当视其时情事。

所谓母蛊者。

不过家事。

女子主内故也。

非如父之蛊。

足以影响家国天下也。

且母易事。

非如父之严。

苟自贞不懈。

必能动其慈一爱一之心。

则虽蛊、犹不足为害。

故不必强干之也。

又况九二得位乘时。

今之所为。

固无不宜。

前之所遗。

亦非尽悖。

则为之承绍者。

第尽其贞。

即足以玫于至善。

为其得中道也。

得中道者。

不可有过不及。

若持之太过。

犹不及也。

过不及者。

皆背中道。

是失爻德。

失爻德者、不成事。

则欲干之者,反害之矣。

象曰:干母一之蛊。

得中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明爻辞之义。

而见中道之可贵也。

中道者即贞也。

贞何以为中道。

卦例内贞外悔。

九二居内之正位。

为贞德之大本。

能贞、即行中道。

失贞、即乖中道。

为人后而乖中道。

安望其干前人之蛊。

则知贞之为九二要德。

所以克干母一之蛊者。

正以能贞。

贞本爻义。

能贞则能保全其守。

凡内卦皆重守。

故人道先利贞

九三。

干父之蛊。

小有悔。

无咎。

孔子《宣圣讲义》

此蛊九三爻辞。

言九三之用、及其吉凶也。

九三居内卦之终。

上接六一四。

下连九二。

与六五相应。

亦一陰一陽一交错之地。

而以重刚失中。

得六一四为配。

宜干蛊之象。

所谓父蛊者。

犹初爻也。

亦不宜过执父母字。

总属亲耳。

以九三非正位。

而一陽一德特盛。

故曰父蛊。

一陰一陽一既离而不和。

上下相从而有界。

其终虽善。

其中必难。

故曰小有悔。

无大咎。

以九三一逼一近外卦。

与悔易接。

非九二之得守贞也。

然全卦。

皆取始悖终吉之义。

虽小有悔。

仍无大咎。

就事理言。

干父之蛊。

必强有力者。

以强遇刚。

恒易折。

而以卑上接六一四六五之柔。

相与协济。

犹之得良朋以相佐助者。

则虽有重刚之嫌。

终得和巽之用。

此有悔可无大咎也。

象曰:干父之蛊。

终无咎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明爻辞之义。

而见干蛊之不易也。

九三为人爻之始。

以内交外。

而与六一四亲。

虽一陰一陽一各极。

而刚柔得调。

此其终能免咎也。

譬诸孝子贤女。

虽历艰险。

犯忧虞。

而因志气坚强。

友朋协助。

是能干父之蛊。

以成事业之功。

犹神禹之治水。

少康之中兴。

其所为虽艰难。

而其成则伟大矣。

本爻以人事为先。

则所需于人者。

不独坚强之才。

且须温和之德。

方能始终不懈。

德业并新。

此爻辞言外之意。

读者当细昧之。

六一四:裕父之蛊。

往见吝。

孔子《宣圣讲义》

此蛊六一四爻辞。

言本爻之用也。

六一四为外卦之始。

属艮卦之四爻。

而与九三同为人爻。

九三以重刚失中。

六一四恰与之反。

四为一陰一位。

六为一陰一爻。

以柔居柔。

其道本乎坤。

其德依乎艮。

坤静而艮止在外。

为动而得静。

为行而协止。

有进退抵啎之象。

而下接巽之两一陽一。

上邻六五、以应上九。

是在群一陽一之间。

四与二同功。

退与初爻配初六九二。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以和于内。

六五上九。

以交于外。

而得九三相济。

亦属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是其前后相调。

居中能协。

故为吉爻。

而能裕父之蛊。

父者指一陽一爻。

蛊者因相错。

裕者宽也。

书所谓垂裕后昆之裕字。

与此一义。

不曰干者。

正以重柔居中其志纯静。

其德悠长。

非如前后各爻之强悍促迫也。

干言其才。

裕言其德。

言才赅德。

而以才称。

言德赅才。

而以德胜。

曰干曰裕。

必才德兼具而六一四德优于才。

故独以裕称也。

裕之为用。

虽同属孝子贤嗣之事。

而其进也舒迟。

其成也远大。

盖不忍遽背其亲之所为。

不欲急彰其身之美誉。

则委曲以图之。

徐徐以致之。

或以所为而归美于亲。

或以所得而全誉于上。

使外人不以功业惊其能。

智勇称于世。

则虽一样干父之蛊。

而其行止异矣。

故称之为裕。

裕犹豫也。

豫为之谋。

豫以成之。

无不出于豫。

则本雷地奋豫之义。

而获殷荐配考之功。

以其豫于己者。

必豫于亲。

豫于前者。

必豫于后,。

则先人因我而终豫。

我之子孙亦因而永豫。

此书垂裕之意也。

曰蛊者必有末能豫也。

今以豫见称。

则蛊非蛊矣。

此裕父之蛊。

实为光前启后之业。

天下且被其泽。

而莫不同裕。

天下同裕。

则虽有父之蛊。

终亦元害于事。

此以柔克之利。

实优于刚克者也。

然既曰裕。

而道在柔。

则进也、不可造次。

其为也不可鲁莽。

则宜顺事理之自然。

依时机之自至。

待其来而后动。

因其可而后行。

故爻辞有往见吝之占。

为不可急急以求见也。

匆匆以为功也。

往与来对。

见与隐对。

盖父之蛊有难显者。

则不可见。

有难遽者。

则不可急。

当知雷地之奋豫。

不宜于干蛊之时。

恐读者因裕而思奋。

乃明往见之戒。

往有自干之义。

见有自衒之嫌。

自干者多恃其能。

自衒者多好为誉。

皆非裕蛊之道。

此所以为吝也。

吝者啬也。

行而不通。

予而勿舍。

曰吝。

言六一四以柔道胜。

处失中之地。

有交错之艰。

固有进退易阻、行止难畅之象。

而本艮止之义。

率坤静之德。

皆宜侍时以行。

自晦以守耳。

象曰:裕父之蛊。

往未得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言虽欲往。

仍不可得。

虽欲见。

仍不能也。

此时地所限。

爻象所为。

故易干以裕。

为明六一四之以柔胜也。

六五:干父之蛊。

往誉

孔子《宣圣讲义》

此蛊六五爻辞。

言本爻之用也。

六五居外卦之中。

得位之正。

而以一陰一连一陰一亦重柔之象。

顾得正位。

下与九二应。

内外相得。

与九三并。

刚柔相从。

为得时之象。

遂与六一四异。

六一四纯柔曰裕。

六五以柔行刚。

与九二以刚行柔同。

故曰干。

而六五得位、又在上。

有超居上一位。

环视天下之象。

天下望之。

名誉归之。

此爻辞有用誉之占也。

六一四以往见吝。

六五则用誉。

此正相反。

盖六一四以隐为志。

六五以显为志。

二者地位之殊也。

用誉者、以干蛊而全亲之誉。

已亦与有荣焉。

非谓以干父之蛊、为己名也。

凡言干蛊。

必属孝子贤嗣。

世末有孝子贤嗣以亲之蛊。

博己之誉。

故用誉者。

明其不独于事有成。

而于亲之名亦彰。

为能因功业以扬其亲也。

夫扬亲者、必有全德。

德必以业显。

则功业之成。

即德之明。

德之明。

即名之显。

此大孝也。

是用誉二字。

明其功业之已成。

其德之已明。

非徒干蛊而已。

以六五乘时得位。

有可用誉之资。

而登峰造极。

有必用誉之际。

盖卦之用极于五。

过此则穷。

穷则变矣。

六五处当用誉之时有可用誉之地。

正宜德之大明。

业之大成。

若犹默默无所闻知。

是由业之末就。

德之末立。

是不足以语于干父之蛊矣。

是不能孚元亨大治之用矣。

所谓人事背乎天。

人道违乎时。

则易教为虚行矣。

故用誉二字。

为本爻最重要之义。

亦全卦最终之用也。

象曰:干父用誉。

承以德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明用誉贵乎德。

恐人或误以为贵名。

故指出德字。

以见非明德。

无由得誉。

非明明德。

无由用蛊也。

承以德承字、继前各爻。

申明干蛊裕蛊之义。

而暗示用蛊者。

必由下承上。

后承先也。

大用终于此。

故上六爻辞则已变。

不复云蛊。

而用蛊者。

亦当审焉。

《宏教附注》

大用终于六五。

故有用誉之语。

以应元亨之占。

元亨大治。

尚有无誉者哉。

唯此誉非自求之。

乃德业既成。

天下同归之。

而名自远。

亲之誉以此益彰。

孝之道以此益大。

全章虽不言孝。

而实明孝道者。

盖孝莫难于干蛊。

舜禹是也。

明乎此。

即明之用。

而六五用誉之义。

亦自昭昭矣。

上九。

不事王候。

高尚其事。

孔子《宣圣讲义》

此蛊上九爻辞。

言上爻之用也。

蛊之为用。

极于五爻。

六五干蛊用誉。

释文谓承以德。

明大体大用。

以与彖辞振民育德相应。

非德无以干蛊。

非德无以承业。

德日积。

功日隆。

蛊用以大。

而五爻得位乘时。

功业昭昭。

德用已极。

更进则德无可名。

犹中庸之称玄德。

无声臭可闻见矣。

上九为德之既成。

名之既立。

至德而至道。

由明德而止于至善。

高矣美矣。

篾以加矣。

将何为哉。

故爻辞称之不事王侯。

高尚其事。

谓用蛊者至此、己无可用。

乘时退休。

即功成身退、体天之道之意。

盖上九当全卦之终。

为六位之极。

又系艮之主爻。

有终止之义。

下与巽之九三。

应而不侔。

刚而不调。

道进则穷。

数极则变。

不得不自退隐。

而弃其禄位。

以保其玄德。

藏之名山。

孚天道之太虚。

体乾元之不息。

而独高尚其事。

逍遥于造化之外。

犹乾之用九。

无形无色。

永久无疆。

则天下长保元亨。

而圣人终于无为矣。

称王侯者。

以蛊为政治之主。

而上爻非当位之人。

全卦五爻。

皆以干蛊裕蛊称。

足见其志在承绍他人。

而自居其后。

或翔赞尊长。

而自在其下。

故喻以子女或臣仆也。

而上九以非其位。

非其时。

功业已成。

上下已安。

既无蛊可干裕。

则庸有王侯可事乎。

不事云者。

非不欲也。

不可也。

不得也。

天下已治。

则贤者无志于世。

此不事王侯。

非好为清高。

乃时势使之。

不得不退藏也。

夫退藏非不事事也。

君子虽在野。

必有其进德修业之志。

末尝贪逸豫也。

故乾卦辞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则蛊之上九。

虽不事王侯。

而必有自励之常业。

即所谓高尚之事也。

高尚之事。

非谓高于他人。

或异于他事者也。

君子以道德为立身之本。

穷达皆有所为。

明明德者。

达则兼善天下也。

止至善者。

穷则独善其身也。

而此所谓高尚者。

又非独善已也。

将以所修公诸天下后世。

永垂于人。

则止至善。

实亦尽一性一中仁智之德。

而达至诚成己成物之愿也。

故称之曰事。

使人知退隐之非偷闲好惰。

而自隳其德业也。

且蛊训事。

上九虽无位。

亦当有所事。

故以一事字、明其必有所为也。

犹佛之深修。

老之去国。

虽似潜身世外。

不复与人见间事。

而其心志。

固无时不悲天悯人。

无地不宣教授业。

诚以成一人成物之志。

无出处一也。

所谓高尚者。

以其事较事王侯为高耳。

譬之老氏之西行。

而道教以传。

自高于柱下史。

佛氏之出家。

而释教以立。

自高于国王。

其功业虽末显于当时。

其道德直可垂诸无既。

则其高下之判然可知矣。

说者以不事王侯二语。

为自甘隐遁。

不求于世。

不复以天下为念。

实末知蛊辞之义也。

蛊以元亨称天下之治。

则用蛊者、始终不得悖此旨。

上九虽为极变之时。

而其本末易也。

则虽不得王侯。

仍当推其德。

以成天下之治。

虽不图功业。

仍当广其道。

以化后世之人。

如是方称蛊元亨之用。

孚天道行健之德也。

正如天之有秋冬。

实为备春夏之生成也。

象曰:不事王候。

志可则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

言高尚其事。

为其志之大。

可为后世法则也。

以当时功业虽或显赫。

不过一代之治安。

而道德之得推弘。

则足致万年之乐利。

曰志可则。

意即立教为天下后世效法也。

以终始体天行之不息。

终而复始。

永古不休。

则上九之终。

应反于初六之始。

而吾身虽已非旧。

其德业则仍常新。

此彖辞以振民育德为言。

与大学之明德新民一义。

唯能明德以至新民。

始能止于至善。

唯能止于至善。

始能永远明德新民。

二者始终之事。

而非一往不复。

或一逝即止者也。

故上九以时之穷。

则退而事其事。

待时之复。

仍当推之于功业也。

蛊之下巽顺以进。

其上艮止以息。

上九应艮之止息。

乃退而玫力于止至善。

正如高山积土。

足为大地所仰望也。

息乃消息。

非休息。

四时之秋冬。

正天之息也。

《宗主附注》

以上爻为最要。

此爻有异于前五爻者。

以数极则变。

物极则反。

蛊以用世为志。

至上爻则反以退隐为志。

蛊以立功为高。

至上爻则反以肥逊为高。

此其最大之不同处。

盖一卦六爻。

上爻与五属天爻。

上尤天爻之最高位。

非人间所能用。

而蛊之上卦为艮。

艮以止为用。

以山为象。

山峰不可下降。

正静不可任动。

此中妙义。

有非文言所尽。

然易者以人道为主。

人道有行藏进退之要。

能退藏者。

始能进行。

在前五爻。

皆进取之时。

至上爻。

则不得复进。

有如乾之上九为亢龙。

进必有悔也,读者细绎讲义自明。

又曰。

合艮巽二卦而成。

下卦为巽顺之象。

上卦为静止之象。

由先天言。

为一陽一绍一陰一。

正继邪。

由后天言。

为顺以正。

止以进。

周易本后天之义。

以人道为先。

人道莫大于孝弟。

孝弟为一性一中至德。

纯乎天理。

无论处何艰苦之际。

丁诸迷乱之时。

仍以孝弟为重。

故大舜不以父母顽嚚而减其孝。

神禹不以鳏方命而失其志。

此即干蛊之义最着者也。

为能如是孝弟。

方能充干蛊之道。

为能如是干蛊方能尽人道之分。

其大则不外顺以正。

止而进。

即异艮二卦之本德耳。

巽则处世无不合。

而事亲尢得其当。

艮则立身无不宜。

而致功尢扼其要。

为蛊训事。

必有为也。

必有成也。

为者。

明德亲一亲新民之事。

成者。

尽仁尽智。

止于至善之事。

一言以蔽之。

大学之道所包者耳。

故圣人不忧乱世。

不畏丧家。

而能拨乱反正。

兴丧底成。

以应天道来愎之数。

以孚易道乾元不息之教。

此蛊之所由象。

蛊以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体乾坤二元。

开泰同二运。

某含义大矣哉。

《宏教附注》

辞最略。

意义多末明。

为文王拟时。

有所避忌。

周公亦未便述明之。

推辞中一字一句。

或露微意。

如不可贞。

小有悔。

诸语。

皆含深义。

非如后人所释。

讲义特为指出。

读者宜细思之。

所谓父母。

包君亲长上言。

文王不敢指明。

而卦以一女一男合成。

故但云父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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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宣圣讲义》蛊与随为往来卦《易经证释》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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