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易道玄微。至于无名无形。易道广博。包乎万物《易经证释》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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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证释 - 序

易经证释

《宗主》

易道玄微。

至于无名无形。

易道广博。

包乎万物万事。

盖有天地以后。

无物不在易中。

未有天地以前。

一气即为易体。

故先后天之名。

首着于易。

天地鬼神之情。

尽备于易。

一性一命道德之言。

皆详于易。

生死变化之数。

均述于易。

以言天地。

则尽其神。

以言人物。

则概其道以言往。

则溯诸无始、而立其极。

以言来。

则推至无尽、而明其化。

以修、则道立而德成。

以行、则事理而物顺。

以其功言、则成王道之治、而无所为。

以其体言、则符仙佛之真、而大有得。

以用于寻常。

而不悖于情一性一。

以致其远大。

而能底于中和,是为道德之宗。

命数之本。

天人之所由一。

事物之所由平。

政治以成。

制作以君子着。

小人各尽其德。

圣愚贤否各适所成。

虽取舍万殊、而底于一道。

虽变化尽态、而归于至中。

盖本诸天道之常。

仿于大道之则。

宜于人物之情一性一。

辨于幽明之感通。

故在天地间。

生成者莫能外。

行止者莫能违。

允宜为万古之师。

万类所倚。

以为教化。

则包诸宗。

以为文章。

则造至极。

茍非至圣。

孰能为之。

故夫子备言其一精一。

诸儒各赞其言。

合五经以证其终结。

励众善以征其初成。

不可视为古书。

同诸旧史。

不可作为文艺。

比之诗词。

一精一益求一精一。

必实行而后得。

博而反约。

必贯通而有成。

是以讲演不厌其详。

研求尤须尽力。

珍闻而宝藏于心。

等诸拳拳之颜子。

集思而实行于事。

毋负循循之尼山。

庶易道获见重明。

后生不迷古训。

则世运亦将成大治。

万国尽化于斯文矣!是为。

《复圣例》

易者、古圣人作也。

传于庖羲。

绍述于神农轩辕。

继承于尧舜及夏后氏。

周文因而变化之。

以成今传之经。

盖庖牺时、因河图洛书之见也。

而明察天地之象。

概论人物之情。

上以穷生化之初。

下以辨变易之轨。

幽以探于神鬼。

明以合于日月。

远以征于四极。

近以求于一心。

而后知天地生成。

物类化育。

情一性一本于道。

气质成于神。

有其用必有其本。

有其后必有其先。

一陰一陽一必循环以为行。

水火必生制以为用。

物必有极。

事必有中。

见诸外者。

形质之消长。

而变化以成。

存于中者。

气神之营运。

而中极有立。

道者。

依体以用而不穷。

天者。

依道以行而不息。

是以有本则不失其。

有道则不尽于用。

以不二为德则生生不已。

以至中为体。

则循环无端。

皆顺乎自然。

适于至道。

无为而无不为。

无思而无不中。

无虑而无不得。

故明道之为道。

则天地人物。

莫外道以生成。

明天之为天。

则生长盈虚。

莫非气所运用。

明生之为生。

则吉凶寿夭。

不出数之进退。

明数之为数。

则行藏出处。

宜因时之推移。

时者属乎天。

位者隶于地。

天地者。

人物生存伤杀之宰。

时位者。

事物消长代谢之机。

由天地以后言。

则人物自天地出。

由天地以前言。

则天地自道成。

所谓形上为道。

形下为器。

道器之间。

一以贯之。

是谓之易。

故作易以明一切。

凡先天后天人物。

莫不归于易。

易者一也。

中也。

极也。

无始而有始。

无形而有形。

无名而有名。

易者。

自有以溯无也。

自无以推有也。

有无均齐于易。

故易作而有无以名。

天地既奠。

日月山河。

各有其纪。

飞潜木石各有其类。

世代递嬗。

岁时迁移。

各有其。

生长收藏。

盈绌美恶。

各有其名。

而一于不一。

同于不同。

各因所适所宜。

以始以终。

其所维系之道。

往来之途。

各因所合所制。

以成以败。

皆统于易。

以归中极。

而顺乎天道。

故易立而万类以定。

天地之间人为贵。

人之生也。

受天地之中气。

而有一性一命。

顺造化之推移。

而辨等名。

因生养老死之道。

而有人事。

因喜怒美恶之感。

而有人情。

而有以适之、全之、利之、导之。

以底于成德。

而有以教之、诲之、鉴之、临之。

以尽其原始要终之道。

是皆备于易。

故易立而人道以全。

夫圣人之于天道也。

通于神明。

见于隐微。

于人道也。

明于一性一情。

备于教政。

于物之宜。

事之利也。

详于本末。

昭于变化。

而后立易以告天下。

垂于有众。

使天下不迷所生化之道。

不失其修为之德。

不惑神鬼之灵。

不悖一性一命之则。

而皆生成安乐。

与物同寿。

与天地同德日月同明。

鬼神同其吉凶。

气运同其变化。

而后圣人成物之道尽。

成己之德宏。

而天下无不被其德。

悦其道。

此则圣人立易教民之功。

可并天地覆载。

其明诚修道之行。

即同于治平政刑之施。

故易之立也为教民。

而人之明易。

为率圣人之教。

以致于自明诚者也。

天下人类。

果皆率是教以立其诚。

则易之道成矣。

易者、有易之义。

言将易天下也。

有不易之义。

言示其体不易。

而后其用不尽也。

有简易之义。

言推始于太一。

而立本不二。

以成其无息之德。

达其用中之道也。

知斯三义。

而后明易。

易岂易言乎哉。

《宗主附注》

今先将讲易之法说明。

讲时采用一善本为准。

五经各本。

向多用朱本。

唯易经。

朱本有未善。

不及后世来氏本。

不过来氏所演图表过繁。

祇宜参考。

难为读本。

今奉夫子命,就来本。

节取必要图表。

附列经文之前。

去其繁而存其一精一。

以便初学。

因言易必用图表。

人均有传图。

为讲习之用。

汉时儒者失之。

乃传于道家及术数者流。

儒者祇重文字训诂。

虽有所得。

不以附经本。

使图表无传。

非易之不用图表也。

宋时以周邵之所习。

得于道家。

参于术数之书。

经程朱审择。

加于经本之前。

易于是有图书。

而不得其全。

不明其用。

乃无补于易。

来氏复增演之。

以广其旨。

固较详备矣。

而不明其统系。

不知其用之主宾。

义之先后。

犹难使习者一目了然。

今就所演。

加以审正。

为之讲明。

以见古人易教之全。

而竟易道之用。

庶于后世读者有所裨益。

至其错误或疑谬之处。

随时指正可也。

又曰言易本天道。

而习易则人事也。

言天道则重气数。

言人事则重象。

以气数言象。

是天道。

以象言气数。

是人事。

因气数难知。

象易见也。

先有气数而后生象。

此天道之自然。

先明象而后明气数。

此人事之次。

要皆本末之道也。

如见天灾时变。

而知天意。

即由象以知气数。

是由末达本也。

而象因气数所生成。

非有象而后气数至。

是由本及末之道也。

故明本不必求末。

而不及本者。

必自末始。

今之灾变多矣。

天之风雨旱潦不必论。

即物之为变亦伙矣。

蛆出道上,鸡生双首。

种种怪异。

非象之见耶。

至于蝗蝻之灾。

又其至明者。

皆气数所感化而然。

欲明气数。

但求之象,即知天变之不已矣。

故灾有天灾。

异有物异,而莫非气数为之。

亦莫非人心召之。

人之变异尤多矣。

怪产奇病。

且不必数。

即风尚之坏。

情一性一之乖。

或致逆伦悖理。

鲜耻败德。

皆自人心之非成之。

人心如斯。

欲气数之不变。

得乎?此古人重天变。

而必责于人事也。

气数虽自天定,而变为灾福。

则人所感召。

人祇知天灾之难堪。

不知人心之难善。

是重末忘本。

如浮舟海中。

欲其不动。

何可得也。

易者易也。

以人易天。

以天易数。

皆有必至之势。

固然之理。

一精一于易者。

唯求易其不善为善。

而可易其灾害为福。

是则圣人以易为教之本旨。

端在此乎。

《宗主例》

易经上下篇。

文王所制。

其卦象本伏羲以来。

所有卦辞爻象。

参古易。

而加入新义。

此今之经文也。

系辞上下传。

说卦传。

文言各类文章。

则夫子搜集古圣所传。

各易所用。

而与文王易有相发明者。

卦传则夫子就文王之卦。

而说明其义趣也。

杂卦传则夫子参合各易。

变通文王之而推衍其变化也。

故传皆成于夫子。

文王之经。

夫子之传。

乃为今易之本。

经文虽不尽作于文王。

而文王总其成。

以卦实文王所制也。

传文虽不尽成于夫子。

而夫子约其要。

以删订十翼、实夫子之功也。

此易经一书。

虽曰自伏羲始。

不过有其卦耳。

虽曰历神农、皇帝、唐、虞、夏、商各易之变。

不过间存其词。

见其义耳。

故名之周易。

实文王与夫子二圣之作。

微文王。

无周易。

微夫子。

周易之义不全。

以经文简。

而当时忧谗畏讥。

有不能尽诸文章者。

故曰书不尽言。

言不尽意。

以此夫子必为补之。

补之不可杂于经。

故列为传。

传者。

明其有所传也。

系辞者。

明其系于经也。

凡系传文言之类。

皆为周易不可少之文章。

以周易之义。

待文而后尽。

若无之。

则周易犹残阙也。

而夫子十翼之功。

不在文王下。

且文王未言者。

亦得夫子为详其略。

而显其微。

此足见夫子宪章之功矣。

经文与传之有同异者。

则由传采自他易。

传于先贤。

有所授也。

或与传文参差互出者。

则由经文义有未尽。

得于言外而为补述也。

故传文中。

上下系传。

全为辅证经文不足者。

凡古人制作。

取义必专。

立旨必纯。

故成一家言。

有独重之义与旨。

而不杂他说。

即有摭拾者。

亦有言与其义旨同。

虽言不同而实同。

此不得视为合各家言。

文王之易亦如是也。

故所不录者。

唯宜补之于传。

而以系传名之。

明其义本经文应有。

以未得列入。

别立为传而系之于经云耳。

故系传上下。

含义最宏。

取例最多。

凡以前各易。

及涉及数象者。

无不采录。

虽言近杂纪。

义若旁搜。

而皆本易中固有之理。

与气数必明之道。

如河图洛书、二气五行、九宫甲子、五音六律、五运六气,以及天文地理、日星轨度、岁时节候之类。

凡属于气之所化。

形之所生。

数有推移。

象有升沉者。

皆易也。

皆易象固有者也。

故皆宜采之以证易。

而见易之广大神用。

此系传所摭拾。

非一家言。

大之一性一道之功。

小之术数之学。

明则日用起居之事。

玄则神天幽渺之说。

皆详载焉。

茍读经而不先读之。

则将不知易之用矣。

系传者。

由习易言。

较经尤要。

经限于体制。

故辞约义简。

传则无所限也。

而其辞赡。

其义宏。

上下古今巨细显隐。

无不及也。

故其言易。

有先天。

有后天。

有连归。

有本宫。

有岁象辟卦之类。

其言数象也。

有河图洛书。

有太极两仪。

有天地生成数。

有五运六气、甲子岁会之图。

其为古圣所发明者。

自伏羲卦象。

变为文字。

神农医药。

皇帝历数。

及诸制作。

文物器一具。

设立政教。

开天下之先者。

无不可由传中知之。

虽为一经之传。

实儗于上世之史。

其义则由于中国文化。

自易卦始。

易卦以前。

虽有难稽。

其可考者。

皆在易卦后也。

皆仿诸卦象者也。

故易卦实包天地、纳古今而弗遗。

言人道者。

必从之、以明为人之生。

言天道者。

必因之、以明天地之建。

故名曰易。

即太易。

亦太一也。

为万有之始。

以上无所有也。

故曰易。

言自此而后变易。

变易则无者为有。

一者为众矣。

此易道至广至高。

而系传之辞以繁。

义以博。

职是故也。

孔子《宣圣讲易》注

“易”自伏羲画卦,亦文亦画,本合图画文字为一,虽太极等图,系后人传出,源流自远。

讲“易”时应并及各图,以资参证。

“易”为圣人明天道以立极,立人道以制教。

本为明道而作,有关内修一性一命功甚多,故讲“易”应注意道功。

“易”既本天地之道为教,内中多阐神鬼之德、一陰一陽一之情,习“易”者,必有敬信之诚。

而讲“易”时,应注重人神因果之理。

“易”明神道,为明一性一命之源,吉凶祸福,均属“易”中固有之义,凡人生穷达寿夭,皆有定数,不可妄干,则习“易”者,必明行藏之所宜,得失之有定。

故讲“易”时,应注重吉凶悔吝之说,而求其毋悖于“数”也。

“易”者,包乎道德、一性一情、数象、各类而言者也。

言文必顾义,言数必征象,因名思义,因类辨物,因词审情,不可偏执,故讲“易”时,务求其贯通一切,而洞明圣人立教之旨。

“易”之言吉凶,重在数。

言数,重在象。

数见其气,象别其类,以征人事之所合。

即以测天道之所宜,而见象必因着龟,明数必候气运;天干地支,五运六气,皆易所重;故讲易时,应并及占筮之术,测验之方。

“易”之为教,原以授民全生之道,推之成一人成物,以至治国平天下,莫不贯通,而原始要终为第一义,人之习易,亦当求其先后,不可好为素隐行怪之谈。

故讲易,虽不能如王弼之扫象,亦不可如费氏之徒以灾异言也。

易道博大一精一深,无不包被,内则修己以一天人,外则成一人以一道德,而本末一以贯之,实时中也;。

习易者既谙斯义,必期实行,务求行动咸宜。

言思不悖,而能有德以为世则,有道以为人师,庶可使易教重明,圣道弥广。

易之为教,始于古圣,阐于道宗,成于儒者。

言既一精一微,旨尤玄妙。

固赅各教之义,集诸派之大成;习易者当以圣人天下为公之心,一本有教无类之旨;不可自存门户,有入主出奴之见,以自狭而圣人之教也。

易传至今,注说不一;汉宋各异派,儒道不同宗,遂致议论纷歧,争持龃龉,徒乱人意,何裨圣经?今兹讲易,务求阐明微言,表章至道;不执于宗派之习,不徒为同异之求;即令汉宋诸儒有所卓见,能探经旨,不睽经义,仍可互相引证,期其贯通;无问其人,祇征于是,则于圣人讲示之后,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尔。

以上各条,系为讲易之前,必知之事,以《易经》至深不易明,必先知其研习之道,方不为歧途所误,略指大概,以告读者,或亦极深研几之一助焉。

《孚佑帝君》

易道玄微,至于无名无形;易象广博,包乎万物万事。

盖有天地以后无物不在易中,未有天地以前,一气即为易体:故先后天之名,首着于易:天地鬼神之情,尽备于易;一性一命道德之言,皆详于易:生死变化之数,均述于易。

以言天地,则尽其神;以言人物,则概共逍。

以言往,则溯诸无始,而立其极;以言来,则推至无尽,而明其化。

以修,则道立而德成;以行,则事理而物顺。

以其功言,则成王道之治,而无所为;以其体言,则符仙佛之真,而大有得。

以用于寻常,而不悖于情一性一;以致其远大,而能底于中和;是为道德之宗,命数之本。

天人之所由一,事物之所由平,政治以成,制作以着,君子小人各尽其德,圣愚贤否各适所成,虽取舍万殊,而底于一道:虽变化尽态,而归于至中。

盖本诸天道之常,仿于大道之则,宜于人物之情一性一,辨于幽明之感通,故在天地间,生成者莫能外;从事物间,行止者莫能违。

允宜为万古之师,万类所倚,以为教化,则包诸宗;以为文章,则造至极,苟非至圣,孰能为之。

故夫子备言其一精一,诸儒各赞其要。

合五经以证其终始,励众善以征其初成。

不可视为古书,同诸旧史,不可作为文艺,比之诗词。

一精一益求一精一,必实行而后得,博而反约,必贯通而有成。

是以讲演不厌其详,研求尤须尽力,珍闻而宝藏于心,等诸拳拳之颜子,集思而实行于事,毋负循循之尼山,庶易道获见重明,后生不迷古训,则世运亦将成大治,万国尽化于斯文矣!是以为。

《孚佑帝君例》

易经上下篇,文王所制,其卦象本伏羲以来,所有卦辞爻象,参古易而加入新义,此今之经文也。

系辞上下传、说卦传、文言各类文章。

则夫子搜集古圣所传,各易所用,而与文王易有相发明者。

卦传则夫子就文王之卦,而说明其义趣也。

杂卦象则。

夫子参合各易,变通文王之而推衍其变化也;故传皆成于夫子。

文王之经,夫子之传,乃为今易之本;经文虽不尽作于文王,而文王总其成,以卦实文王所制也,传文虽不尽成于夫子,而夫子约其要,以删订十翼,实夫子之功也。

此易经一书,虽曰自伏羲始,不过有其卦耳;虽曰历神农、黄帝、唐、虞、夏、商、各易之变,不过间存其词,见其义耳。

故名之周易,实文王与夫子二圣之作。

微文王,无周易; 微夫子,周易之义不全,以经文简,而当时忧谗畏讥,有不能尽诸文章者; 故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以此夫子必为补之,补之不可杂于经,故列为传。

传者,明有所传也,系辞者,明其系于经也,凡系、传、文言之类,皆为周易不可少之文章。

以周易之义,待文而后尽,若无之,则周易犹残阙也,而夫子十翼之功,不在文王下,且文王未言者,亦得夫子为详其略,而显其微,此足见夫子宪章之功矣。

经文与传之有同异者,则由传采自他易,传于先贤,有所授也,或与传文参差互出者,则由经文义有未尽,得于言外而为补述也。

故传文中上下系传。

全为辅证经文不足者,凡古人制作,取义必专,立旨必纯,故成一家言。

有独重之义与旨,而不杂他说,即有摭拾者,亦其言与其义旨同,虽言不同而实同,此不得视为合各家言,文王之易亦如是也。

故所不录者,唯宜补之于传,而以系传名之,明其义本经文应有,以未得列入,别立为傅而系之于经云耳。

故系传上下,含义最宏,取例最多,凡以前各易,及涉于数象者,无不采录;虽言近杂纪,义若旁搜,而皆本易中固有之理,与气数必明之道,如河图、洛书、二气五行、九宫甲子、五音六律、五运六气、以及天文地理、日星轨度、岁时节候之类,凡属于气之所化,形之所生:数有推移,象有升沉者,皆易也,皆易象固有者也; 故皆宜采之以证易,而见易之广大神用。

此系传所摭拾,非一家言,大之一性一道之功,小之术数之学,明则日用起居之事,玄则神天幽渺之说皆详载焉。

苟读经而不先读之,则将不知易之用矣!

系传者,由习易言,较经尤要;经限于体制,故辞约义简,傅则无所限也,而其辞赡,其义宏,上下古今钜细显隐,无不及也,故其言易,有先天、有后天、有连归、有本宫、有岁象、辟卦之类,其言数象也,有河图、洛书、有太极两仪、有天地生成数、有五运六气、甲子岁会之图。

其为古圣所发明者,自伏羲卦象,变为文字,神农医药,黄帝历数、及诸制作、文物器一具、设立教政、开天下先者,无不可由传中知之;虽为一经之传,实儗于上世之史,其义则由于中国文化,自易卦始,易卦以前,虽有难稽,其可考者,皆在易卦后也,皆仿诸卦象者也。

故易卦实包天地,纳古今而弗遗,言人道者,必从之,以明为人之生; 言天道者,必因之,以明天地之建。

故名曰易,既太易,亦太一也。

为万有之始,以上无所有也。

故曰易,言自此而后变易,变易则无者为有,一者为众矣 此易道至广至高,而系传之辞以繁,义以博,职是故也。

颜子《复圣例》

易者,古圣人作也。

传于庖牺,绍述于神农轩辕,继承于尧舜及夏后氏,周文王因而变化之,以成今传之经。

盖庖牺时,因河图、洛书之见也,而明察天地之象,概论人物之情,上以穷生化之初,下以辨变易之轨;幽以探于神鬼,明以合于日月;远以征于四极,近以求于一心,而后知天地生成,物类化育。

情一性一本于道,气质成于神,有其用必有其本,有其后必有其先,一陰一陽一必循环以为行,水火必生制以为用,物必有极,事必有中。

见诸外者,形质之消长,而变化以成。

存于中者,气神之营运,而中极有立。

道者,依体以用而不穷,天者,依道以行而不息。

是以有本则不失其,有道则不尽于用,以不二为德,则生生不已,以至中为体:则循环无端,皆顺乎自然,适于至道。

无为而无不为,无思而无不中,无虑而无不得。

故明道之为道,则天地人物,莫外道以生成;明天之为天,则生长盈虚,莫非气所运用;明生之为生,则吉凶寿夭,不出数之进退;明数之为数,则行藏出处,宜因时之推移。

时者属乎天,位者隶于地,天地者,人物生存伤杀之宰,时位者,事物消长代谢之机。

由天地以后言,则人物自天地出;由天地以前言,则天地自道成。

所谓形上为道,形下为器:道器之间,一以贯之,是谓之易。

故作易以明一切,凡先天后天人物,莫不归于易。

易者“一”也、“中”也、“极”也。

无始而有始,无形而有形,无名而有名。

易者,自有以溯无也,自无以推有也,有无均齐于易,故易作而有无以名。

天地既奠,日月山河,各有其纪;飞潜木石,各有其类;世代递嬗,岁时迁移,各有其;生长收藏,盈绌美恶,各有其名。

而一于不一,同于不同;各因所适所宜,以始以终。

其所维系之道;往来之途,各因所合所制,以成以败,皆统于易,以归中极,而顺于天道:故易立而万类以定。

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之生也,受天地之中气,而有一性一命;顺造化之推移,而辨等名。

因生养老死之道,而有人事:因喜怒美恶之感,而有人情,而有以适之、全之、利之、导之、以底于成德:而有以教之、诲之、鉴之、临之、以尽其原始要终之道。

是皆备于易,故易立而人道以全。

夫圣人之于天道也,通于神明,见于隐微:于人道也,明于一性一情,备于教政,于物之宜,事之利也,详于本末,昭于变化:而后立易以告于天下,垂于有众,使天下不迷所生化之道,不失其修为之德,不惑神鬼之灵,不悖一性一命之则,而皆生成安乐,与物同寿,与天地同德,日月同明,鬼神同其吉凶,气运同其变化,而后圣人成物之道尽,成己之德宏;而天下无不被其德,悦其道,此则圣人立易教民之功,可并天地覆载,其明诚修道之行,即同于治平政刑之施。

故易之立也为教民,而人之明易,为率圣人之教,以致于自明诚者也。

天下人类,果皆率是教以立其诚,则易之道成矣。

易者,有“变易”之义,言将易天下也;有“不易”之义,言示其体不易,而后其用不尽也。

有“简易”之义,言推始于太一,而立本不二:以成其无息之德,达其用中之道也;知斯三义,而后明易,易岂易言乎哉!

《孚佑帝君附注》

今先将讲易之法说明,讲时采用一善本为准,五经各本,向多用朱本;唯《易经》朱本有未善,不及后世来氏本,不过来氏所演图表过繁,祇宜参考,难为读本。

今奉夫子命,就来本,节取必要图表,附列经文之前,去其繁而存其一精一,以便初学。

因言易用图表,前人均有传图,为讲习之用;汉时儒者失之,乃传于道家、及术数者流;儒人祇重文字训诘,虽有所得,不以附经本,使图表无传,非传易之不用图表也。

宋时以周邵之所习,得于道家,参于术数之书,经程朱审择,加于经本之前,易于是有图说;而不得其全,不明其用,仍无补于易。

来氏复增演之,以广其旨,固较详备矣,而不明其统系,不知其用之主宾,义之先后,犹难使习者一目了然;;今就所演,加以审正,为之讲明,以见古人易教之全,而竟易道之用;庶于后世读者有所裨益,至其错误或疑谬之处,随时指正可也。

又曰言易本天道,而习易则人事也,言天道则重气数,言人事则重象;以气数言象,是天道,以象言气数,是人事。

因气数难知,象易见也;先有气数而后生象,此天道之自然,先明象而后明气数,此人事之次,要皆本末之道也。

如见天灾时变,而知天意;即由象以知气数,是由末达本者也。

而象因气数所生成,非有象而后气数至,是由本及末之道也。

故明本不必求末,而不及本者,必自末始。

今之灾变多矣。

天之风雨旱潦不必论,即物之为变亦伙矣,蛆出道上,鸡生双首;种种怪异,非象之见耶?至于蝗蝻之灾,又其至明者,皆气数所感化而然;欲明气数,但求之象;即知天变之不已矣!故灾有天灾,异有物异:而莫非气数为之,而亦非人心召之,人之变异尤多矣!怪产奇病,且不必数;即风尚之坏,情一性一之乖,或致逆伦悖理,鲜耻败德,皆自人心之非成之。

人心如斯,欲气数之不变,得乎?此古人重天变,而必责于人事也。

气数虽自天定,而变为灾福,则人所感召:人祇知天灾之难堪,不知人心之难善;是重末忘本,如浮舟海中,欲其不动,何可得也。

易者易也,以人易天,以天易数:皆有必至之势,固然之理。

一精一于易者,唯求易其不善为善,而可易其灾害为福,是则圣人以易为教之本旨,端在此乎。

《孚佑帝君例》

易经上下篇,文王所制,其卦象本伏羲以来,所有卦辞爻象,参古易而加入新义,此今之经文也。

其中《系辞》上下传、说卦传、文言各类文章,是夫子搜集古圣所传,各易所用,而与文王易有相发明者。

《卦传》则夫子就文王之卦,而说明其义趣也。

《杂卦象》则夫子参合各易,变通文王之而推衍其变化也。

故传皆成于夫子!文王之经,夫子之传,乃为今易之本。

经文虽不尽作于文王,而文王总其成,以卦实文王所制也。

传文虽不尽成于夫子,而夫子约其要,以删订十翼,实夫子之功也。

此《易经》一书,虽曰自伏羲始,不过有其卦耳;虽曰历神农、黄帝、唐、虞、夏、商、各易之变,不过间存其词,见其义耳。

故名之《周易》,实文王与夫子二圣之作。

微文王,无周易;微夫子,《周易》之义不全。

以经文简,而当时忧谗畏讥,有不能尽诸文章者;,故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以此夫子必为补之,补之不可杂于经,故列为“传”。

传者,明有所传也,《系辞》者,明其系于经也,凡系、传、文言之类,皆为周易不可少之文章。

以周易之义,待文而后尽,若无之,则周易犹残阙也。

而夫子十翼之功,不在文王下,且文王未言者,亦得夫子为详其略,而显其微,此足见夫子宪章之功矣。

经文与传之有同异者,则由“传”采自他易,传于先贤,有所授也。

或与“传”文参差互出者,则由经文义有未尽,得于言外而为补述也。

故传文中上下系传,全为辅证经文不足者。

凡古人制作,取义必专,立旨必纯,故成一家言。

有独重之义与旨,而不杂他说,即有摭拾者,亦其言与其义旨同,虽言不同而实同,此不得视为合各家言,文王之易亦如是也。

故所不录者,唯宜补之于传,而以系传名之,明其义本经文应有,以未得列入,别立为傅而系之于经云耳。

故系传上下,含义最宏,取例最多,凡以前各易,及涉于数象者,无不采录;虽言近杂纪,义若旁搜,而皆本易中固有之理,与气数必明之道。

如河图、洛书、二气五行、九宫甲子、五音六律、五运六气、以及天文地理、日星轨度、岁时节候之类,凡属于气之所化,形之所生:数有推移,象有升沉者,皆易也,皆易象固有者也;故皆宜采之以证易,而见易之广大神用。

此系传所摭拾,非一家言,大之一性一道之功,小之术数之学,明则日用起居之事,玄则神天幽渺之说皆详载焉。

苟读经而不先读之,则将不知易之用矣!

系传者,由习易言,较经尤要;经限于体制,故辞约义简。

傅则无所限也,而其辞赡,其义宏,上下古今巨细显隐,无不及也。

故其言易,有先天、有后天、有连归、有本宫、有岁象、辟卦之类;其言数象也,有河图、洛书、有太极两仪、有天地生成数、有五运六气、甲子岁会之图。

其为古圣所发明者,自伏羲卦象,变为文字,神农医药,黄帝历数、及诸制作、文物器一具、设立教政、开天下先者,无不可由传中知之;虽为一经之传,实儗于上世之史,其义则由于中国文化,自易卦始,易卦以前,虽有难稽,其可考者,皆在易卦后也,皆仿诸卦象者也。

故易卦实包天地,纳古今而弗遗,言人道者,必从之,以明为人之生;言天道者,必因之,以明天地之建。

故名曰“易”,既太易,亦太一也。

为万有之始,以上无所有也。

故曰易,言自此而后变易,变易则无者为有,一者为众矣此易道至广至高,而系传之辞以繁,义以博,职是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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