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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奇女传 - 三十一 木兰二上陈情表 太宗屈杀伍娘子

木兰奇女传

三十一 木兰二上陈情表 太宗屈杀伍娘子

却说木兰一日问于铁冠曰:“弟子闻仙道长生,必如何而生可长焉?”

铁冠曰:“木兰,吾谓尔人杰也,何中质之不若耶?夫天道运行,春生秋杀,夏茂冬藏。

人生而壮,衰而死,何异焉?长生者不亦逆天而行,怪于人欤?所谓仙者,则天之道,体之于身,得之于心,死而不愧,奚能长生?子不见古之不死者,终归于死,今之长生者,终丧其生。

斯岂仙道耶?故曰:气不可以长保,十精十不可以长固,神不可以长守。

所可长固、长守、长保者,十性十也,天赋之命也。

事天者为仙道。

圣人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不亦深而远乎?”

木兰又问曰:“古之修仙,必云炼丹。

而丹则有玉十液、金液、木液之别,其理可得闻乎?”

铁冠曰:“丹者,心也。

炼心即是炼丹。

玉十液、金液、木液,则吾不知也。

至若九转七返之说,愈属虚空,不过推求卦数之理。

盖七乃火之成数,九乃金之成数。

取火炼金,曰转,曰返,学道者致虚极,守静笃,听其自然,岂肯劳心为是耶?”

木兰唯唯而退。

又一日,铁冠谓木兰曰:“十性十命二字,各有天人之别。

欲修天十性十,先化人十性十,欲立天命,先立人命。

所谓人十性十者,气质之十性十也。

气质十性十化,而天十性十可全。

人命者,血气之命也。

血气坚固,而天命可保。

故曰四大假合。

气以成形,五常不紊。

理以成十性十,盖父母生形即兆,天十性十已赋,十性十依命立之谓也。

诚则明,明则着,能变能化,命从十性十生之谓也。

比如因天地水火气而生树,因树而生花,因花而生果,即是命中有十性十;因果而又生树,开花结果,是十性十中又有命也。”

木兰曰:“十性十命原于天,花果原于树。

十性十有天气十性十、气质之分,命有天命、血气之别,花果亦岂有二乎?”

铁冠曰:“有是树有是花,非树先而花后,待时而发耳。

有是花必有是果,非花先而果后,气充而成耳。

万物各有一太极。

若树之有心,果之有仁。

知此则知命中有十性十也;知此则知草木春生秋杀,天命也;春华秋实,天十性十也。

至若灌溉太过,栽培不及,当生而不生,当华而不华,犹天十性十为人十性十所戕,天命为人欲所害,归之于气数,岂不哀哉!若夫果者逢春蒙泉,核开仁出,枝叶蔓生,知此则十性十中有命,可不言而喻也。

花果则黄白者多香,紫赤者多臭,又气质之十性十,使之然也。

物之气质不可变,人之气质则无不可变,此人之所以灵于物也。

人之终不能变者,是尚未远于物也。”

木兰曰:“草木无土不生,十性十命双修,大道非戊已不成。

《易》曰:君子黄中通理。

其说可得闻欤”?铁冠曰:“圣经第一义,便曰:在止于至善。

非指心地,而言修十性十之初,下手切处也。

知止而后能定、能静、能安、能虑、能得,是言心已明,而十性十已见矣。

明明德于天下,必先治其国,齐其家,修其身,正其心,诚其意,致其知,此圣人尽十性十之事也。

格物知至,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平天下,此圣人至命之事也。

圣人成已成物之功,如斯毕矣。

今子言万物非土不生,大道非戊己不成,要晓得大学之道,总重在意诚二字。

意者,土也,非戊己而何?《中庸》云:君子必慎其独也。

慎字与诚字,虽有表里之分,至若慎独,则与意诚无异。

意定则十精十神日强,而智慧日生;意不定则十精十神日竭,而智虑日衰。

古人于心明十性十见之余,却注意于规中,十温十养元神,十陰十陽十自然妙合,不假一毫人力,由意定之效验也。

故上古真仙,谓意为黄婆,十陰十陽十为男十女,无神出现为产婴儿,岂有他哉!十性十命双修,大道止矣尽矣!”木兰曰:“弟子今受师命,如瞽目复明。

但真意之妙,素所未知,祈师再委曲详言,弟子永远供奉。”

铁冠曰:“尔要知真意耶?须看鸡之抱十卵十,猫之捕鼠,专心致志。

念兹在兹。

真意一现,恍惚杳冥,如云中之月,水中之鱼,乍见乍不见,必也。

如慕名未会面的一个朋友,千里寻之,不得一见,恰在路上相逢,就要认亲面目,原来是这个模样。

紧紧拉着,不肯放手。

久之自然熟十习十,故曰铅汞相投,自然凝合。

古人谓之玄关一窍,熟知即真,意之大定也。”

铁冠乃歌曰:

心地了了,十性十天明明。

十陰十陽十妙合,复命归根。

玄关意土,黄婆别名。

中央正位,自产胎婴。

铁冠歌罢,忽然香风阵阵,天花乱坠。

俄两天雷大震一声,师弟二人俱向北而拜。

自此,铁冠以后绝口再不谈道。

却说朱天禄偶沾寒疾,召木兰曰:“吾朱氏世代善良,崇儒重道,乐善好施。

今汝又笃志修行,吾愿尔始终如一。

汝弟年未及冠,汝当善教,使之有成。”

更无多嘱,语毕而逝。

木兰尽礼守制,衣衾棺椁尽如古式,卜葬于木兰山十陰十。

未过一年,杨氏亦故,合葬于天禄坟右。

木兰率弟金兰,居庐守墓。

甫及半年,太宗并十娘十娘十诏旨至,木兰就墓前举香跪接。

皇诏云:

朕念公主文武兼优,逸才堪羡。

今年北番来朝,尚念公主之德,脸灸人口。

朕思卿甚切,公主作速来京,以慰朕望。

十娘十娘十懿旨云:

寡君思公主忠孝勇节,堪为宫中女师傅。

皇上视公主如子,公主未尝视皇上如父。

公主宜速补前愆,来京省过,以慰皇上及寡君之心。

钦哉,毋违!

木兰读毕,顿首谢恩。

连夜修起陈情表章,付天使回京。

太宗见木兰未至,心中不悦。

只得开表看云:

臣儿木兰,罪孽深重。

不自天绝,祸延考妣。

于月日变出仓猝。

臣儿窃自思维,向因亲老多病,改面北征,纪年而回,意承欢于膝下,以乐父母十之余年。

无如父之形愈老,母十之病转笃。

今也罔极之悲既兴,风木之恨更切。

思殉亲于九地,用情恐伤太过,聊守制以三年。

读礼自愧未深,特室筑于场,尽寸心而抚幼弟。

依灵致奠,忆笑语而想音容。

君父之召虽殷,臣儿之情难释。

俟成祥之日,诣阙谢恩。

皇上宏仁若天,皇后博载若地,量情赦宥。

太宗看罢,称羡不已。

再说饮天监李淳风,夜占乾象,见妖星居于紫薇垣中。

次日上殿奏曰:“臣昨夜见妖星现紫薇垣中,请万岁尽除官中新进之妃。”

太宗准奏,曰:“将宫中新进女子三百余人,尽行放出,只留才人武曌在内。”

太宗又命李淳风当殿卜筮,太宗亲自行礼,得天泽履第三爻。

其辞曰:

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李淳风奏曰:“乾,君德也,兑,少女也。

少女邻于君右。

夫曰眇不可以共视,曰跛不可以共履,宜远而不宜近之人也。

若狎而玩之,是不可履而履焉。

譬如虎尾,必有咥人之凶。

武人为于大君,将来弄权误国,乱唐室天下,必武氏之女也。

斯人现居宫中,大约面貌柔善,令人狎亵;心必十陰十恶,所谓庸违象恭者也。”

太宗听奏,默然回宫。

次日,迁武才人出宫为尼,令他皈依佛教,参学十性十理,自然慈悲应物,方便处事,明善恶报应之说,俾作良善女子。

不料武曌身虽为尼,却与学士张昌宗、许敬宗苟合,并未持戒茹素。

过了一年,太宗又召李淳风,问以妖星之事。

淳风奏曰:“妖星虽离禁中,但其形未化。

万岁宜修德以禳之,切不可乱诛好人。”

张昌宗恐又累及武曌,密奏曰:“武与伍字异而音同。

镇北侯伍登,手握重权,素有伍十娘十子之称。

近闻此人以十十交十十通突厥,有谋逆之意。

万岁何不杀此人以杜后祸?况且上天垂象以示万岁,宜乘其未动而先灭之,免生后祸。”

太宗即下诏伍登来京,诬以谋逆之罪,斩之于市。

下诏曰:“如有保留伍登者,同逆拟罪。”

是日,日色惨淡,大风乱吹,大臣疾首不敢言,国人共伤之。

张昌宗奏曰:“谋逆之人,妻子同诛。”

太宗点首,即差卫兵往雁门关,杀其全家。

是夜,太宗入宫,怏悒不乐。

次日,命收伍登十十尸十十首,以礼葬之,封其墓曰:“镇北侯伍登。”

再说谌于飞送了伍登起程,伍登以家事托之曰:“侄奉天子召进京,修藩臣之节,大约三四月可回。

衙中一应事务,求叔父料理。”

于飞唯唯而应。

过了半月,于飞入内衙,对夫人曰:“公子伍烈,今年流年不利,我欲同他往五台山进香,以免灾祸,大约数日可回。”

夫人命军士数十人,护从于飞而行。

到了五台山,重与靖松、大杲、介葊谈论,忽有雁门关中将军,差人报曰:“主将被诛,夫人与全家被杀。

求师爷保公子远走勿回。”

于飞即命从人散去,同公子伍烈民服而行。

走回湖广,藏于大悟山中。

后来于飞以女妻之,生三子,曰玉,曰琼,曰玖,皆显贵。

此是后话不表。

再表木兰闻伍登死于武氏之祸,伤感不已。

闻于飞回,往见焉。

问曰:“吾子受丧吾之托,北游数年,可谓信矣。

既见五台山诸君,学必有进焉,弟子愿受教。”

于飞曰:“子何好学之甚也。

吾闻心易于陈氏之子矣。

《易》曰:近取诸身,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民为手是也。

若内取诸心,圣人能行之而不言,陈氏之子能言之而不能行,子庶几勉之。

夫圣人刚师不屈,其德配乾;利万物而不息,其德配坎;静而莫之能感,其德配艮;动而万物各遂其生,其德配震;气安而舒,天下顺之,其德配巽;虚而明不私照,其德配离;博厚配坤;滋万物而不姑息,其德配兑。

放之则弥六十合,卷之则退藏于密,此圣人之易也。

夫物芸芸,各归复其根,象帝之先,此老氏之易也。

寂然不动,无为无化,扰而不惊者,此释氏之易也。

有诸内者形诸外,孝则必忠,故不欺,得乾之道也。

慈则必让,故不争,得坎之道也。

知耻者必廉,故不贪,得艮之道也。

仁者必公,故不私,震之道也。

弟者必和,故不怨,巽之道也。

礼者必明,故不疑,离之道也。

信者必宽,故不忧,坤之道也。

义者必断,故不惧,兑之道也。”

木兰曰:“君子不患不及,而患太过。

敢问太过之极若何?”

于飞曰:“至孝近于儒,至忠近于愚,慈近于卑,让近于侮,谦近于贫,耻近于退,仁近于过,恭近于劳,弟近于桑,和近于流,礼近于乱,明近于暗,信近于执,宽近干扰,义近于杀,断近于猛,此太过之极也。

若极而又极,则其品愈下,十奸十恶不可胜道矣。

不偏不倚,惟圣者能之。”

木兰曰:“惧其太过而抑之,当如之何?”

于飞曰:“孝宜敬,忠宜净,慈宜教,让宜严,廉宜守,耻宜强,仁宜勇,恭宜辨,弟宜执,和宜介,礼宜节,明宜浑,信宜权,宽宜理,义宜武,断宜文。”

木兰曰:“圣人之道,一而已矣。

若是乎,目之多钦?”

于飞曰:“自理而言之,则曰一。

一散而为万殊。

自十性十而言之则曰虚,虚归于夫有。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夫圣人之心,静若太虚,何意、固、必、我之有?以吾言之,即绝字、毋字亦着不上。”

木兰曰:“弟子闻之:至忠不容于国,至孝不容于家,清士不容于野,达人不容于世。

吾是以忧之,吾子将何以教吾焉?”

于飞曰:“惟忠也而后不容于国,孝也而后不容于家,清也而后不容于野,达也而后不容于世。

吾是以乐吾之乐焉,吾将何以教子焉?”

木兰再拜而退,再听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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