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
○平徐鸿儒
卷七十
(附王好贤、于弘志 )
熹宗天启二年夏五月,山东妖贼徐鸿儒倡乱。
鸿儒,巨野人,迁郓城,万历末,以白莲教惑众,一党一数千人。
深州人王森以救一妖
狐,妖狐断尾,令藏之招人,人闻异香,多归附之,号闻香教。
森死,遗赀巨万,子好贤藉其资以结客,有异志。
景州于弘志以棒棰会聚恶少年,好贤与通,密约鸿儒于八月望日,三方同起。
而鸿儒以他事相激,先发,在卞家屯刑牲誓众,令众至梁山泊寄家口,然后起兵,往围魏家庄,又二千余人围梁家楼,据为巢。
去县二十里,官兵不敢前。
又攻巨野县,其一党一杨子雨、李泰等被擒。
又曹州擒张世佩,其身旁匿纸人数千,号“四大金刚”,亦鸿儒一党一也。
鸿儒攻郓城,知县余子翼逃,遂据城,曹、濮一騷一动,充西道阎调羹以闻,巡抚都御史赵彦、总河侍郎陈道亨、巡抚都御史王一中合兵捕之。
其时,四川亦有白莲妖贼洪众、刘应选、白仙台等,助贼蜂起。
巡抚朱燮元擒捕正法。
夏六月,徐鸿儒陷邹县,署印通判郑一杰挈家出走;进陷滕县,知县姚之胤逃;遂踞二城。
时括辽饷殆尽,至是征兵,无饷可给,止练乡勇,责有司捕治。
鲁王捐赀保城,上赐玺书褒之。
山东都司廖栋破武安贼巢,焚之。
抚臣赵彦奏捷。
贼盘踞巢一穴一,动以数万,官兵奋勇力战,斩首三千余级,炮击死者六七百人。
又焚武安集贼巢,近旁小寨俱毁之,贼势穷蹙,奔梁家楼。
都司杨国盛与贼对垒,斩首千级。
其东南、东北之贼充塞道路,官军攻击,贼不能支,复斩首二千余级。
贼欲窥伺兖府,官军尾其后袭之,连战皆捷,遂复郓城、巨野。
秋七月,录叙山东平妖将士杨国盛、廖栋等功绩。
巡抚赵彦奏:“妖贼聚众日多,官兵策应日难。
乞暂留秋班边军,随营剿贼,可省招募之费。”
从之。
贼攻夏镇,至彭家口,掠粮船四十余艘,阻绝运河。
侍郎陈道亨告急,上命兵部议添兵防守。
时沙沟营把总姚文庆等,集军壮乡勇,擒贼十一人,杀五十余人,夺回漕艘,淮兵又驱斩夏镇妖贼,运道复通。
山东一日二报捷,贼奔滕县,与邹县贼会合攻曲阜,领马步万余,拥至城下。
知县孔闻礼率民兵极力捍御,杀贼甚众,贼不能陷,旋以援至,拔营而去。
复劫官营,都司杨国盛大败,游击张榜等皆死之,营内粮草火炮器刃俱被劫。
贼僭称大乘兴胜元年。
巢有十数,兵十余万,欲先取兖州,次取济南,声势甚锐。
陈道亨疏请登、莱兵防兖,恐粮饷有失也。
景州妖贼屯阜城、武邑,杀人祭旗,声言取景州,焚掠四十余里。
官兵往捕之,贼首于弘志立马仗弓,飞舞而来,官兵斩之于马下,余贼披一靡一四散,又擒妖民田付民等。
于是贼众牛朝利等退据白家屯,掘深濠,伐木为寨,以固守。
艾山贼赵大奉刘永明为主,称安民王。
以二十八人涂面,称“二十八宿”,聚一党一二万余人,合邹、滕贼共十七枝。
官兵攻破之,获永明,临刑犹称“寡人”云。
贼攻充州。
先是,赵彦亲至兖州,同监军道王从义、徐从治,总兵杨肇基至演武场阅兵,贼众进一逼一城下,肇基迎敌。
都司杨国盛、廖栋分击,杀贼千余人,贼回滕县。
九月,贼流劫金山口,徐州震动。
官军复锡山,贼始惧。
伪都督侯五、伪总兵魏七等,据城乞降,去其帜,而鸿儒同一党一高尚宾、欧一陽一德、酆九叙、许道清等三百余人,复力守。
官兵分攻之,赵彦下令,鸿儒不出,即四面焚攻,贼因缚鸿儒出降。
三道臣入城,安一抚军民,复滕城。
十月,安插乡民共二万七千余人,收骡马千匹,神一槍一八百杆,大炮二百六,斧九十九,余弓刀亡算。
十二月,献山东俘徐鸿儒等磔于市。
加赵彦兵部尚书,余进秩有差。
鸿儒临刑叹曰:“我与王好贤父子经营二十余年,徒属甚众,更迟数日,孰敢撄其锋者!”而好贤见鸿儒败,走蓟州,又挈家二十余人,南走至扬州,事露就擒。
吏科给事陈熙昌上言:“东省妖贼虽平,地方善后宜策,并请存恤,修复孟氏墓庙。”
上从之,命官致祭。
四年八月,邹县贼余一党一因旱灾,复聚于泗州,数百人劫掠。
兖州知府曹文衡、邹县知县郭人吉、署泗水县事同知张景亲诣其地安一抚。
李守己等二十余人诉为乡里凌Τ,愿就招抚,编入保甲,始安。
谷应泰曰:慨自周之成、康,刑措不用,汉之文、景,断狱四百,海内安,何其盛也!其它致治之主,非有外患,则有内忧。
若夫火坑之寇,旋即艾除;飞一燕之兵,逾时解散,此乱之小者也。
然而疥癣致患,蜂虿有毒,两叶不去,斧柯是寻,有国者可不慎乎?
明室数传,中外多盗,宪、武、世、神,反者数起,虽常命张敞于京兆,遣虞诩于朝歌,而沸■游鱼,相随斩馘。
然弄兵者畴非赤子,蚕食者皆吾腹心;止渴而进鸩酒,救疾而吞乌喙,萑苻屡殄,明祚不得长矣。
比及熹宗,东省又起,郓人徐鸿儒倡乱,号白莲教。
应之者深州王好贤,号闻香教,景州于弘志,号棒棰会,艾山刘永明,号安民王,而其余“四大金刚”、“二十八宿”,莫不三方并起,克日兴师,犹之樊崇鼓乱,而下江、新市互有声援;张角煽妖,而小方大方各推渠帅。
虽贼徒之故智,亦奔命之深忧也。
然闻之孽不自生,衅由人作。
考其时,Yan擅政,必外吏挢虔;苞苴在官,必削在下。
俗敝则轻于为非,民贫则去而为盗,固然其无足怪。
而论者又云:莲社以梵教而惑,妖狐以吹火而兴,经营廿年,盗亦有道,岂足尽信哉!乃若鲁藩捐赀保城,赵彦尽力擒捕,而廖栋破之于武安,杨国盛歼之于巨野。
夏镇告捷,运艘复通。
滕县既恢,鸿儒遂磔。
彼诸臣者,虽非龚遂之平渤海,乱丝徐理,抑亦广汉之治三辅,χ鼓不鸣矣。
然而{艹并}蜂不惩,乱令亟行,黄巾既叛,仍行钩一党一之诛;河朔初平,更遣括田之使。
从此鸿蜚满野,苌楚无家,政散民流,积薪蕴火。
人以为潢池云扰,祸烈于怀宗。
予以为东陵伏莽,衅丛于熹庙也。
后三年而余孽聚泗州,又七年而李自成起米脂,明竟以亡。
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