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黄帝四经》《经法》篇 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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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 - 《经法》篇 道法

黄帝四经

《经法》篇 道法

原文

道生法。

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

口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

法立而弗敢废?(也)。

□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

虚无(刑)形,其?冥冥,万物之所从生。

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

生必动,动有害,曰不时,曰时而□。

动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称,不知所为用。

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

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

见知之道,唯虚无有。

虚无有,秋稿(毫)成之,必有形名。

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

故执道者之观於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

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形)名声号矣。

刑(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

至正者静,至静者圣。

无私者知(智),至知(智)者为天下稽。

称以权衡,参以天当。

天下有事,必有巧验。

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

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

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

死而复生,以祸为福,执知其极,反索之无刑(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

轻重不称,是(胃)谓失道。

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

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

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

贵贱之恒立(位),贤不宵(肖)不相放(妨)。

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

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

变恒过度,以奇相御。

正、奇有立(位),而名口弗去。

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

逆顺死生,物自为名。

名刑(形)已定,物自为正。

故唯执(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当密察於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

故能至素至一精一,?(浩)弥无刑(形),然后可以为天下正。

译文

作为宇宙本原的道产生了各项法度,法就像绳墨辨明曲直一样决定着事物的成败得失。

因此既然制定了各项法度就不可违犯,法度一旦设立便不可废弛。

所以说如果能够以绳墨法度自正,然后就可以识天下万物之理而不会迷惑。

道体虚空无形,寂静深远,万物赖之以生。

人一降生便有患害随之,这是因为人的本性中存在着欲一望 且这种欲一望 永无止境。

人生则好妄动,妄动必有患害。

具体表现在不能相识而动,甚至还逆时而动。

妄动必然妄举事,举事则患害随之,具体表现在行事违逆事理或举事不量力而行,甚至行事不知功用何在。

凡人举事必有言说,有言说即有患害,具体表现在言无征而爽信或口出大言不知尊敬他人,或者明明做不到的事却称能做到,或言过其实浮夸,或力所不及却扬言力量大有余。

宇宙万物万事都生于道,其死生成败都是由道决定的。

祸福同出一门,人们却不知道它们产生的原因。

要想明白死生、成败、祸福的道理,只有依靠道了。

依靠道,就能把握所出现的细微事物的形和名,形和名的观念一旦确立,那么是非黑白的分界也是随之确定了。

所以懂得大道的人示范天下的便是变通而不固执,功成而不依赖它,顺时而动不妄为,处事公正不以私意。

因此天下之事便可以在形名确立、名实相符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

各项法令制度都已确立,官职都已建置,那么天下万物就都在正道中了。

心胸广阔,能包容一切的人是精明的,最为精明的人总能建立功业。

遵循正道的人总能达到因时而静的最高境界(至静),至静的人就是圣人。

大公无私的人总是睿智的,至智的人可以成为天下所取法的榜样。

如果用法度来审定是非,并且参照自然、社会的必然规律,那么天下之事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证验了。

事物繁多,多得如同仓中的粟米,然而法律制度一一设置具备了,那么再隐秘微妙的东西也无法逃脱。

所以说法度已经具备了,所有事都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治理。

断绝了的世祀会重新接续,灭亡了的国家会重新出现,谁能知道其中的奥秘呢?衰败的国家又变得兴盛了,祸事又变成了福事,谁能知道其中的究竟呢?只要反求于道,便可以懂得上述祸福、死生、存亡等产生的原因了。

应付事物变化的方法在于掌握平衡和适度,轻重不当,便是失道。

天地之间存在着永恒的规律,天下百姓各自从事着自己的本职,贵贱高低也都有它们确定的位置,使用下臣有确定的方法,统治百姓有既定的守则。

四季更迭、昼夜一交一 替,荣枯变换、柔刚转化便是天地间所存在的固有规律。

男耕女织便是老百姓所从事的固定工作。

有才德和无才德的人不能处于同等的地位,就是贵贱都有它们确立的位置。

选任官吏时,职位的高低要与他们的能力相符,这便是使用下臣的确定方法。

去私门而行公道,这是统治人民的既定守则。

如果一旦出现了不正常或超越了常规的事情,就要相应地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加以控制。

而治理国家所使用的常规和特殊方法是因事而施的,明白了这一点,那么判定事物时也就不会发生偏颇了。

事物无论巨细大小都有它们各自存在的理由,而逆顺死生等一切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根据性质就可以准确界定事物的名称和概念了,因而也就可以对该事物做出正确处理。

圣人不但能体悟自然运行的规律,还能了解君道和臣道所应存在的分界,又能详察万物发生及终结的内在原因,然而却从不以天地万物的主宰自居,所以他能深远广泛的体悟万事万物,并成为天下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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