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园小语
卷五
每读一书,且将他书藏过,读毕再换,其心始专。
学问心先入为主,故立志欲高,如文必秦、汉,字必钟、王,诗必盛唐之类,骨气已成,然后顺流而下,自能成家。
若入手便学近代,欲逆流而上,难矣。
官粮必早输纳,每岁所收,先除此一项,狡者乃以他用。
横逆之来,正以征平日涵养。
若勃不可制,与不读书人何异。
凡亲友借用车马器物,不可吝惜。
然借者又须加意照管,勿令损坏。
万一损坏,急与修制完好,切勿朦胧送还。
语云:“闲居耐俗汉”,亦是无可奈何处。
寻常亲故往来,安得皆胜侣。
以礼进退,勿蹈浮薄
人言某负恩,某不义气,某不平,则为援引一二嘉事,以为解曰:“据伊平日所为,尚在道理,今岂遂然耶?或出无心,或有何事,正急不暇检点,或疾病醉饱,喜怒失常,寻自悔矣。”
诉者虽怒必少平。
若因其诉我,遂述于我亦曾有负恩不义之事,则其人之过愈实,嫌隙遂成,谁使之欤。
闻人之善而疑,闻人之恶而信,其人生平必有恶而无善。
故不知世间复有作善之人也。
若夫造作傅会以诬善良,鬼神必殛之。
盛怒极喜时,性情改常。
遇有所行,须一商之有识者,不然,悔随之矣。
说探头话,往往结果不来,不如作后再说。
貌相不论好丑,终日读书静坐,便有一种道气可亲。
即一颦一笑,亦觉有致。
若咨肆失学,行同市井,纵美如冠玉,但觉面目可憎耳。
仆辈搬弄是非,往往骨肉知一交一 ,致伤和气。
有尝试者,直叱之使勿言,后不复来矣。
不孝不弟之人,不可与为友。
少时一同学子,颇有才华,而门内无行,先君甚不悦曰:“彼至亲且薄,况他不乎?”
未几果为所螫,几及于祸,可鉴也。
技艺中,惟弹琴可理性情,兼一人闭户,陶然已足。
至围棋陆博,必须两人对局,胜者色矜,负者气晦,本欲博欢,何苦反致忿忿。
若夫佯负以媚尊显,设阱以赚财利,则人品随之矣。
人有晚节不终者,非是两截,盖本色露耳。
故恭不诚则为大机械,和不诚则为真乡愿。
俭虽美德,然太俭则悭。
自度所处之地,如应享用十分者,只享用七八分,留不尽之意以养福可也。
悭吝太甚,自是田舍翁举动,鄙而愚矣。
经一番挫折,长一番见识;多一分享用,减一分志气。
行天下而后知天下之大也,我不可以自恃;行天下而后知天下之小也,我亦不可自馁。
小人固当远,然亦不可显为仇敌;君子固当亲,然亦不可曲为附和。
滥用者必苟得。
挥金如土而欲其一介不取,势不能也。
尊先王之训,必得守时王之法。
我夫子殷人,而曰:“吾从周。”
生于周,则然也。
生今反古,固有明戒。
梨园一辈,蠹俗耗财,法所宜禁。
然相沿既久,富贵家大事吉筵,以此为重,亦难骤革。
但万万不可自蓄,荡心败德,坏闺门,诱子弟,得罪亲友,其弊无穷。
况日所见者,总此数人,总此数剧,岂不厌耶。
邻人丧,家不可快饮高歌。
对新丧人,不可剧谭大笑。
子弟僮仆有与人相争者,只可自行戒饬,不可加怒别人。
恭而无礼,遇君子固所深恶,即小人亦未尝不非笑之,枉自卑谄耳。
劝人息争者,君子也;激人起事者,小人也。
三姑六婆,勿令入门,古人戒之严矣。
盖此辈或称募化,或卖簪珥,或为媒妁,或治疾病,专一传播各家新闻,以悦妇女。
暗中盗哄财物,尚是小事,常有诱为不端,魔魅刁拐,种种非一,万勿令往来。
致于娼妓出入卧房,尤为不可。
凡人气质,各有偏处,自知其偏而矫制之,久则自然。
所以宋儒以变化气质为学问急务也。
兄弟分居,是人生最不忍言之事,然亦多有势不得不然者。
如食指渐繁,人事渐广,各有亲戚一交一 游,各人好尚不一。
统于一人,恐难称众意;各行其志,又事无条理。
况妯娌和睦者少,米盐口语易致参差。
自度一家中,人人能学古人同一居 ,固是美事,如其不然,反不如分爨为妥。
果能友爱,正不关此,勉强联络,久必乖戾。
神该敬,不该谄,谄则渎,是大不敬。
定为正神所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