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老子集注》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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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集注 - 第三章

老子集注

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7]

【注释】

[7] 统治必须从“民”,即统治的基础作起。

使民不争、不盗、不乱。

从而从根源上消除动乱的可能一性一。

这里提出,为无为,则无不治。

就是说,使民处于消极无为的状态,“则无不治。”

这个原则的论述,就这里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但不要忘记,还有完全反对老子理论的大人物存在。

如近代的鲁迅,就明确提出要根治人民的顽愚本一性一,强心胜于强体的观点(见《呐喊》自序)。

正是由于存在如此重大的理论反差,才使得类似的研究充满兴趣。

由此我们虽然可以看到老子的观点是纯然反动的(“反者道之动”);那么是不是就一定要促使人民处于一种争、盗、乱的状态呢?好象不是这样的。

“为为,则不治”。

【译文】

不崇尚贤能,使人们不致对功名竞争;不重视难以得到的财货,使人民不致沦为盗贼。

不要显现能够引起欲一望的东西,使人民的思想不致受到扰乱。

应此,圣人治国,注重使人民的思想简单,使人民的肚子填得饱,使人民的意志薄弱,使人民的筋骨强健。

经常使人民处于没有知识和没有欲一望的状态,从而使那些有智慧的人不致妄动。

如果能够实行“无为”,那么,国家就没有不会治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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