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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尚书都官员外郎陈君墓志铭》原文及翻译
曾巩
尚书都官员外郎陈君墓志铭
曾巩
【原文】
元丰元年,巩为福州,奏疏曰:“臣所领内,知泉州事、尚书屯田员外郎陈枢,质性纯笃,治民为循吏,积十有五年,不上其课,故为郎久不迁。
宜优进其官,以奖恬退。”
于是天子特迁君尚书都官员外郎。
君为人恂恂蹈规矩,有善不自伐。
于势与利无秋毫顾计心,于义所在侃然自任,人莫能及也。
所至必兴学校,以教化为先。
初尉鄱一陽一,令得盗五人,属尉使为功,君辞不受。
令旌德,旌德之民岁输米于芜湖县仓,路回远,费甚,君请输钱以便民。
谯县民输豆于会亭仓,以给驿行者。
君复请输钱,以直给驿行者。
罢县,民绝桥闭门留君,以间乃得去。
泉州岁凶,君筑室止穷民,饥者给食,病者给医,人忘其穷。
使者搜兵于闽,以益戍广西,君建言兵当搜者,父母老,或疾,至无他子,皆可听免,诏定著于令。
余尝闻繁昌有大姓杀人,州县不能正其罪。
君时令旌德,或徙其狱属君,君验治僮客,尽得其隐伏。
杀人者论死,人以为尽其情。
又闻君之令旌德也,州有所赋调,他县皆奉行,至旌德,令独计曰:“非吾土之所有也,非吾人之所堪也,不敢以赋民。”
争或至十反。
守恚,出语诋君,君益争,州听然后止。
后闻泉州旱,君图所以赈民者,欲预为具。
或讥君近名,君不为动。
此君之事,余得之于耳目者也。
君字慎之,湖州长兴人。
君进士及第,初尉饶之鄱一陽一,用荐者令抚之宜黄,避亲嫌,令宣之旌德,用荐者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亳之谯县。
今上即位,恩迁尚书屯田员外郎,用荐者知越州司录。
未至,丁父忧。
服除,授三司盐铁判官。
未至,丁母忧。
服除,徙权发遣明州事。
未至,又徙泉州,留再任,以疾请致仕,未报而卒。
君既行治高,世皆以谓宜不次用。
然卒不得至中寿,而用止于此,其非命也夫!余与君好为最久,故不辞而铭君墓。
辞曰:所处而安,绌外累也。
所守而固,笃自强也。
诗以铭之,其常存也。
(选自《元丰类稿》,有删节)
【译文】
元丰元年,我担任福州知州,呈上奏章说:“在我的辖区里,泉州知县、尚书屯田员外郎陈枢,性情纯朴笃实,治理百姓是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一共有十五年,因为对他的政绩考核不曾上报,所以长期担任郎官而没有升迁。
应该优先升他的官,来奖励淡泊谦让的人。”
于是皇上特地升陈枢为尚书都官员外郎。
陈枢为人谨小慎微、循规蹈矩,有好的政绩也不自夸。
对于权势和利益,他丝毫不放在考虑之内;对而于符合道义的事情,他却能果敢地自觉承担,没有谁能比得上他。
到任之处一定兴办学校,把道德教化放在首位。
起初任鄱一陽一县尉,县令抓住五个盗贼,嘱咐陈枢作为自己的功劳,他辞谢没有接受。
后来任旌德县令,旌德百姓每年要将米运输到芜湖县仓,道路曲折遥远,花费非常多。
陈枢请求直接送钱来方便老百姓。
谯县百姓要运输豆子到会亭仓,来供一应驿站行者。
陈枢又一次请求只送钱,把钱直接给驿站行者。
离任时,百姓阻断桥梁关闭城门挽留陈枢,过了一段时间才得以离开。
泉州遇上荒年,陈枢修筑房屋来留住穷困的百姓,饥饿的送给吃的,生病的为他医治,人们都忘掉了自己的穷困。
朝廷使者征调士兵,来增加戍守广西的军队。
陈枢建议在应当征调的士兵里,父母年老或者生病的,或者没有其他儿子的,都免去征调,皇上下诏由县令定夺。
我曾经听说繁昌有一个大户人家杀了人,州县无法治他的罪。
陈枢当时在旌德任县令,有人将此案委托给他,他审问一奴一仆核实这件事,将隐藏的情况全部查清。
杀人者被判死罪,人们都认为处理得合情合法。
又听说陈枢在任旌德县令时,州中征收赋税,其他县都遵照执行,到了旌德,唯独陈枢考虑道:“不是我们这里出产的东西,不是我们百姓能承受的,我不能向百姓征收。”
有时争论十多次还是退回征调文书。
太守很生气,说话责骂他,陈枢更加据理力争,直到州里答应了才停止争论。
后来我听说泉州发生旱灾,陈枢考虑用来救济百姓的措施,希望事先为赈灾做好准备。
有人讥讽他急功近利,他也毫不动遥这些就是陈枢的事迹,都是我耳闻目睹的。
陈枢字慎之,湖州长兴人。
他考中进士后,起初做饶州鄱一陽一县县尉,因为被推荐,做抚州宜黄县县令,为避亲戚之嫌,改做宣州旌德县县令,因为被推荐升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后做亳州谯县知县。
当今皇上即位,蒙受恩赐升为尚书屯田员外郎,因为推荐任越州司录。
还没到任,遭遇父亲去世。
服丧期满后,被授予三司铁盐判官。
还没到任,又遭遇母亲去世。
服丧期满后,调派他代理明州事务,没到任,又调往泉州。
在泉州两次留任,因为生病请求辞官归养,没有得到朝廷回复就去世了。
陈枢品端才高,世人都认为应该被重用。
但最终没有活到七十,而任用也到此为止,这难道不是天命吗!我和陈枢一交一 好的时间最长,所以没有推辞就为他写了墓志铭。
文辞是:“能随遇而安,不为外物所累。
能坚守道义,笃实而自强不息。
用诗作铭,永远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