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第四十三 游明根 刘芳
游明根,字志远,广平任人也。
祖鱓,慕容熙乐一浪一太守。
父幼,冯跋假广平太守。
和龙平,明根乃得归乡里。
游雅称荐之,世祖擢为中书学生。
一性一贞慎寡欲,综习经典。
及恭宗监国,与公孙叡俱为主书。
高宗践祚,迁都曹主书,赐爵安乐男、宁远将军。
高宗以其小心敬慎,每嗟美之。
假员外散骑常侍、冠军将军、安乐侯,使于刘骏,直使明僧暠相对。
前后三返,骏称其长者,迎送之礼,有加常使。
显祖初,以本将军出为东青州刺史,加员外常侍。
迁散骑常侍、平东将军、都督兗州诸军事、瑕丘镇将,寻就拜东兗州刺史,改爵新泰侯。
为政清平,新民乐附。
高祖初,入为给事中,迁仪曹长,加散骑常侍。
清约恭谨,号为称职。
后王师南讨,诏假安南将军、仪曹尚书、广平公,与梁郡王嘉参谋军计。
后兗州民叛,诏明根慰喻。
敕南征沔西、仇城、连口三道诸军,禀明根节度。
还都,正尚书,仍加散骑常侍。
诏以与萧赜绝使多年,今宜通否,群臣会议。
尚书陆叡曰:“先以三吴不靖,荆梁有难,故权停之,将观衅而动。
今彼方既靖,宜还通使。”
明根曰:“中绝行人,是朝廷之事,深筑醴一陽一,侵彼境土,二三之理,直在萧赜。
我今遣使,于理为长。”
高祖从之。
文明太后崩,群臣固请公除,高祖与明根往复。
事在《礼志》。
迁大鸿胪卿、河南王干师,尚书如故。
随例降侯为伯。
又参定律令,屡进谠言。
明根以年逾七十,表求致仕,诏不许。
频表固请,乃诏曰:“明根风度清干,志尚贞敏,温恭静密,乞言是寄,故抑其高蹈之一操一,至于再三。
表请殷勤,不容违夺,便己许其告辨。
可出前后表付外,依礼施行。”
引明根入见,高祖曰:“卿年耆德茂,服勤累朝,历职内外,并著显绩,逮于耆老,履道不渝。
是以釐革之始,委以礼任,迟能迂德,匡赞于朕。
然高尚悠邈,便尔言归,君臣之礼,于斯而毕,眷德思仁,情何可已。
夫七十致仕,典礼所称;位隆碧辞,贤者达节。
但季俗陵迟,斯道弗继。
卿独秉冲一操一,居今行古,有魏以来,首振颓俗,进可以光我朝化,退可以荣慰私门。”
明根对曰:“臣桑榆之年,钟鸣漏尽,蒙陛下之泽,首领获全,待尽私庭,下奉先帝、陛下大恩,臣之愿也。
但犬马之恋,不胜悲塞。”
因泣不自胜。
高祖命之令进,言别殷勤,仍为流涕。
赐青纱单衣、委貌冠、被褥、锦袍等物。
其年,以司徒尉元为三老,明根为五更,行礼辟雍。
语在《元传》。
赐步挽一乘,给上卿之禄,供食之味,太官就第月送之。
以定律令之勤,赐布帛一千匹、谷一千斛。
后明根归广平,赐绢五百匹、安车一乘、马二匹、幄帐被褥。
车驾幸鄴,明根朝于行宫。
诏曰:“游五更光素蓬檐,归终衡里,可谓朝之旧德,国之老成。
可赐帛五百匹、谷五百斛。”
敕太官备送珍羞。
后车驾幸鄴,又朝行宫,赐谷帛如前,为造甲第。
国有大事,恆玺书访之。
旧疹发动,手诏问疾,太医送药。
太和二十三年卒于家,年八十一。
世宗遣使吊祭,赙钱一十万、绢三百匹、布二百匹,赠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谥靖侯。
明根历官内外五十余年,处身以仁和,接物以礼让,时论贵之。
高祖初,明根与高闾以儒老学业,特被礼遇,公私出入,每相追随,而闾以才笔时侮明根,世号高、游焉。
子肇,袭爵。
肇,字伯始,高祖赐名焉。
幼为中书学生,博通经史及《苍》、《雅》、《林》说。
高祖初,为内秘书侍御中散。
司州初建,为都官从事,转通直郎、秘阁令,迁散骑侍郎、典命中大夫。
车驾南伐,肇上表谏止,高祖不纳。
寻迁太子中庶子。
肇谦素敦重,文雅见任。
以父老,求解官扶侍。
高祖欲令遂禄养,乃出为本州南安王祯镇北府长史,带魏郡太守。
王薨,复为高一陽一王雍镇北府长史,太守如故。
为政清简,加以匡赞,历佐二王,甚有声迹。
数年,以父忧解任。
景明末,征为廷尉少卿,固辞,乃授黄门侍郎。
迁散骑常侍,黄门如故。
兼侍中,为畿内大使,黜陟善恶,赏罚分明。
转太府卿,徙廷尉卿,兼御史中尉,黄门如故。
肇,儒者,动存名教,直绳所举,莫非伤风败俗。
持法仁平,断狱务于矜恕。
尚书令高肇,世宗之舅,为百僚慑惮,以肇名与己同,欲令改易。
肇以高祖所赐,秉志不许,高肇甚衔之。
世宗嘉其刚梗。
卢昶之在朐山也,肇谏曰:“朐山蕞尔,僻在海滨,山湖下垫,民无居者,于我非急,于贼为利。
为利,故必致死而争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战。
以不得已之众,击必死之师,恐稽延岁月,所费遂甚。
假令必得朐山,徒致交争,终难全守,所谓无益之田也。
知贼将屡以宿豫求易朐山,臣愚谓此言可许。
朐山久捍危敝,宜速审之。
若必如此,宿豫不征而自伏。
持此无用之地,复彼旧有之疆,兵役时解,其利为大。”
世宗将从之,寻而昶败。
迁侍中。
萧衍军主徐玄明斩其青冀二州刺史张稷首,以郁洲内附,朝议遣兵赴援。
肇表曰:“玄明之款,虽奔救是当,然事有损益,或惮举而功多,或因小而生患,不可必也。
今六里、朐山,地实接海,陂湖下湿,人不可居。
郁洲又在海中,所谓虽获石田,终无所用。
若不待连兵,六里虽克,尚不可守,况方事连兵,而争非要也。
且六里于贼逾要,去此闲远。
若以闲远之兵,攻一逼一近之众,其势既殊,不可敌也。
灾俭之年,百姓饥敝,饿死者亦复不少。
何以得宜静之辰,兴干戈之役?军粮资运,取济无所。
唯见其损,未睹其益。
且新附之民,服化犹近,特须安帖,不宜劳之。
劳则怨生,怨生则思叛,思叛则不自安,不安则扰动。
脱尔则连兵难解,事不可轻。
宜损兹小利,不使大损。”
世宗并不纳。
大将军高肇伐蜀,肇谏曰:“臣闻: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兵者凶器,不得已而后用。
当今治虽太平,论征未可。
何者?山东、关右,残伤未复,频年水旱,百姓空虚,宜在安静,不宜劳役。
然往昔开拓,皆因城主归款,故有征无战。
今之据者,虽假官号,真伪难分,或有怨于彼,不可全信。
且蜀地险隘,称之自古,镇戍晏然,更无异趣,岂得虚承浮说,而动大军。
举不慎始,悔将何及!讨蜀之略,愿俟后图。”
世宗又不纳。
肃宗即位,迁中书令、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相州大中正。
出为使持节,加散骑常侍、镇东将军、相州刺史,有惠政。
征为太常卿,迁尚书右仆射,固辞,诏不许。
肇于吏事,断决不速。
主者谘呈,反覆论叙,有时不晓,至于再三,必穷其理,然后下笔;虽一宠一势干请,终无回挠。
方正之一操一,时人服之。
及领军元义之废灵太后,将害太傅、清河王怿,乃集公卿会议其事。
于时群官莫不失色顺旨,肇独抗言以为不可,终不下署。
正光元年八月卒,年六十九。
诏给东园秘器、朝服一袭,赗帛七百匹。
肃宗举哀于朝堂。
赠使持节、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冀州刺史,谥文贞公。
肇外宽柔,内刚直,耽好经传,手不释书。
治《周易》、《一毛一诗》,尤一精一《三礼》。
为《易集解》,撰《冠婚仪》、《白珪论》,诗赋表启凡七十五篇,皆传于世。
谦廉不竞,曾撰《儒棋》,以表其志焉。
清贫寡欲,资仰俸禄而已。
肇之为廷尉也,世宗尝私敕肇,有所降恕。
肇执而不从,曰:“陛下自能恕之,岂足令臣曲笔也!”其执意如此。
及肃宗初,近侍群官豫在奉迎者,自侍中崔光已下并加封邑,时封肇文安县开国侯,邑八百户。
肇独曰:“子袭父位,今古之常。
因此获封,何以自处?”
固辞不应。
论者高之。
子祥,字宗良,颇有学。
历秘书郎,袭爵新泰伯。
迁通直郎、国子博士,领尚书郎中。
肃宗以肇昔辞文安之封,复欲封祥,祥守其父意,卒亦不受。
又追论肇前议清河,守正不屈,乃封祥高邑县开国侯,邑七百户。
孝昌元年卒,年三十六。
赠征虏将军、给事黄门侍郎、幽州刺史,谥曰文。
子皓,字宾多,袭。
侍御史。
早卒。
皓弟安居,袭爵新泰伯。
武定中,司空墨曹参军。
齐受禅,爵例降。
明根叔父矫,中书博士,濮一陽一、钜鹿二郡太守。
卒,赠冠军将军、相州刺史。
矫孙馥,国子博士。
馥弟思进,尚书郎中。
刘芳,字伯文,彭城人也,汉楚元王之后也。
六世祖讷,晋司隶校尉。
祖该,刘义隆征虏将军、青徐二州刺史。
父邕,刘骏兗州长史。
芳出后伯父逊之。
逊之,刘骏东平太守也。
邕同刘义宣之事,身死彭城。
芳随伯母房逃窜青州,会赦免。
舅元庆,为刘子业青州刺史沈文秀建威府司马,为文秀所杀。
芳母子入梁邹城。
慕容白曜南讨青齐,梁邹降,芳北徙为平齐民,时年十六。
南部尚书李敷妻,司徒崔浩之弟女;芳祖母,浩之姑也。
芳至京师,诣敷门,崔耻芳流播,拒不见之。
芳虽处穷窘之中,而业尚贞固,聪敏过人,笃志坟典。
昼则佣书,以自资给,夜则读诵,终夕不寝,至有易衣并日之敝,而澹然自守,不汲汲于荣利,不戚戚于贱贫,乃著《穷通论》以自一慰焉。
芳常为诸僧佣写经论,笔迹称善,卷直以一缣,岁中能入百余匹,如此数十年,赖以颇振。
由是与德学大僧,多有还往。
时有南方沙门惠度以事被责,未几暴亡。
芳因缘闻知文明太后。
召入禁中,鞭之一百。
时中官李丰主其始末,知芳笃学有志行,言之于太后,太后微愧于心。
会萧赜使刘缵至,芳之族兄也,擢芳兼主客郎,与缵相接。
寻拜中书博士。
后与崔光、宋弁、邢产等俱为中书侍郎。
俄而诏芳与产入授皇太子经,迁太子庶子、兼员外散骑常侍。
从驾洛一陽一,自在路及旋京师,恆侍坐讲读。
芳才思深敏,特一精一经义,博闻强记,兼览《苍》、《雅》,尤长音训,辨析无疑。
于是礼遇日隆,赏赉丰渥,正除员外散骑常侍。
俄兼通直常侍,从驾南巡,撰述行一事,寻而除正。
王肃之来奔也,高祖雅相器重,朝野属目。
芳未及相见。
高祖宴群臣于华林,肃语次云“古者唯妇人有笄,男子则无”。
芳曰:“推经《礼》正文,古者男子妇人俱有笄。”
肃曰:“丧服称男子免而妇人髽,男子冠而妇人笄。
如此,则男子不应有笄。”
芳曰:“此专谓凶事也。
《礼》:初遭丧,男子免,时则妇人髽;男子冠,时则妇人笄。
言俱时变,而男子妇人免髽、冠笄之不同也。
又冠尊,故夺其笄称。
且互言也,非谓男子无笄。
又《礼》、《内则》称:‘子事父母,鸡初鸣,栉纚笄总。
’以兹而言,男子有笄明矣。”
高祖称善者久之。
肃亦以芳言为然,曰:“此非刘石经邪?”
昔汉世造三字石经于太学,学者文字不正,多往质焉。
芳音义明辨,疑者皆往询访,故时人号为刘石经。
酒阑,芳与肃俱出,肃执芳手曰:“吾少来留意《三礼》,在南诸儒,亟共讨论,皆谓此义如吾向言,今闻往释,顿祛平生之惑。”
芳理义一精一通,类皆如是。
高祖迁洛,路由朝歌,见殷比干墓,怆然悼怀,为文以吊之。
芳为注解,表上之。
诏曰:“览卿注,殊为富博。
但文非屈宋,理惭张贾。
既有雅致,便可付之集书。”
诏以芳经学一精一洽,超迁国子祭酒。
以母忧去官。
高祖南征宛邓,起为辅国将军、太尉长史,从太尉、咸一陽一王禧攻南一陽一。
萧鸾将裴叔业入寇徐州,疆场之民颇怀去就,高祖忧之,以芳为散骑常侍、国子祭酒、徐州大中正,行徐州事。
后兼侍中,从征马圈。
高祖崩于行宫。
及世宗即位,芳手加衮冕。
高祖自袭敛暨于启祖、山陵、练除,始末丧事,皆芳撰定。
咸一陽一王禧等奉申遗旨,令芳入授世宗经。
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徐州大水,遣芳抚一慰赈恤之。
寻正侍中,祭酒、中正并如故。
芳表曰:“夫为国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学校为先。
诚复政有质文,兹范不易,谅由万端资始,众务禀法故也。
唐虞已往,典籍无据;隆周以降,任居虎门。
《周礼·大司乐》云:‘师氏,掌以微诏王。
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之事,以教国子弟。
’蔡氏《劝学篇》云:‘周之师氏,居虎门左,敷陈六艺,以教国子。
’今之祭酒,即周师氏。
《洛一陽一记》:国子学宫与天子一宫对,太学在开一陽一门外。
案《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亲民,教学为先。
’郑氏注云:‘内则设师保以教,使国子学焉;外则有太学、庠序之官。
’由斯而言,国学在内,太学在外,明矣。
案如《洛一陽一记》,犹有仿像。
臣愚谓:今既徙县崧瀍,皇居伊洛,宫阙府寺,佥复故趾,至于国学,岂可舛替?校量旧事,应在宫门之左。
至如太学,基所炳在,仍旧营构。
又云:太和二十年,发敕立四门博士,于四门置学。
臣案:自周已上,学惟以二,或尚西,或尚东,或贵在国,或贵在郊。
爰暨周室,学盖有六。
师氏居内,太学在国,四小在郊。
《礼记》云周人‘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礼》又云:‘天子设四学,当入学而太子齿。
’注云:‘四学,周四郊之虞庠也。
’案《大戴·保傅篇》云:‘帝入东学,尚亲而贵仁;帝入南学,尚齿而贵信;帝入西学,尚贤而贵德;帝入北学,尚贵而尊爵;帝入太学,承师而问道。
’周之五学,于此弥彰。
案郑注《学记》,周则六学。
所以然者,注云:‘内则设师保以教,使国子学焉;外则有太学、庠序之官。
’此其证也。
汉魏已降,无复四郊。
谨寻先旨,宜在四门。
案王肃注云:‘天子四郊有学,去王都五十里。
’考之郑氏,不云远近。
今太学故坊,基趾宽旷,四郊别置,相去辽阔,检督难周。
计太学坊并作四门,犹为太广。
以臣愚量,同处无嫌。
且今时制置,多循中代,未审四学应从古不?求集名儒礼官,议其定所。”
从之。
迁中书令,祭酒如故。
出除安东将军、青州刺史。
为政儒缓,不能禁止一奸一盗,廉清寡欲,无犯公私。
还朝,议定律令。
芳斟酌古今,为大议之主,其中损益,多芳意也。
世宗以朝仪多阙,其一切诸议,悉委芳修正。
于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谘访焉。
转太常卿。
芳以所置五郊及日月之位,去城里数,于礼有违,又灵星、周公之祀,不应隶太常,乃上疏曰:
臣闻国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实在审位。
是以列圣格言,彪炳绵籍;先儒正论,昭著经史。
臣学谢全经,业乖通古,岂可轻荐瞽言,妄陈管说。
窃见所置坛祠远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职司,请陈肤浅。
《孟春令》云“其数八”,又云“迎春于东郊”。
卢植云:“东郊、八里之郊也。”
贾逵云:“东郊,木帝太昊,八里。”
许慎云:“东郊,八里郊也。”
郑玄《孟春令》注云:“王居明堂。
《礼》曰:王出十五里迎岁,盖殷礼也。
周礼,近郊五十里。”
郑玄别注云:“东郊,去都城八里。”
高诱云:“迎春气于东方,八里郊也。”
王肃云:“东郊,八里,因木数也。”
此皆同谓春郊八里之明据也。
《孟夏令》云“其数七”,又云“迎夏于南郊”。
卢植云:“南郊、七里郊也。”
贾逵云:“南郊,火帝炎帝,七里。”
许慎云:“南郊,七里郊也。”
郑玄云:“南郊,去都城七里。”
高诱云:“南郊,七里之郊也。”
王肃云:“南郊,七里,因火数也。”
此又南郊七里之审据也。
《中央令》云“其数五”。
卢植云:“中郊,五里之郊也。”
贾逵云:“中央,黄帝之位,并南郊之季,故云兆五帝于四郊也。”
郑玄云:“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里。”
此又中郊五里之审据也。
《孟秋令》云“其数九”,又曰:“迎秋于西郊”。
卢植云:“西郊、九里郊。”
贾逵云:“西郊,金帝少皞,九里。”
许慎云:“西郊,九里郊也。”
郑玄云:“西郊,去都城九里。”
高诱云:“西郊,九里之郊也。”
王肃云:“西郊,九里,因金数也。”
此又西郊九里之审据也。
《孟冬令》云“其数六”,又云“迎冬于北郊”。
卢植云:“北郊,六里郊也。”
贾逵云:“北郊,水帝颛顼,六里。”
许慎云:“北郊,六里郊也。”
郑玄云:“北郊,去都城六里。”
高诱云:“北郊,六里之郊也。”
王肃云:“北郊六里,因水数也。”
此又北郊六里之审据也。
宋氏《舍文嘉》注云:“《周礼》,王畿千里,二十分其一以为近郊。
近郊五十里,倍之为远郊。
迎王气盖于近郊。
汉不设王畿,则以其方数为郊处,故东郊八里,南郊七里,西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在西南未地,五里。”
《祭祀志》云:“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一陽一城南七里。
依采元始中故事,北郊在雒一陽一城北四里。”
此又汉世南北郊之明据也。
今地祗准此。
至如三十里之郊,进乖郑玄所引殷周二代之据,退违汉魏所行故事。
凡邑外曰郊,今计四郊,各以郭门为限,里数依上。
《礼》:朝拜日月,皆于东西门外。
今日月之位,去城东西路各三十,窃又未审。
《礼》又云:“祭日于坛,祭月于坎。”
今计造如上。
《礼仪志》云“立高禖祠于城南”,不云里数。
故今仍旧。
灵星本非礼事,兆自汉初,专为祈田,恆隶郡县。
《郊祀志》云:“高祖五年,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牲用太牢,县邑令长得祠。”
晋祠令云:“郡、县、国祠稷、社、先农,县又祠灵星。”
此灵星在天下诸县之明据也。
周公庙所以别在洛一陽一者,盖姬旦创成洛邑,故传世洛一陽一,崇祠不绝,以彰厥庸。
夷齐庙者,亦世为洛一陽一界内神祠。
今并移太常,恐乖其本。
天下此类甚众,皆当部郡县修理,公私施之祷请。
窃惟太常所司郊庙神祗,自有常限,无宜临时斟酌以意,若遂尔妄营,则不免一婬一祀。
二祠在太常,在洛一陽一,于国一也,然贵在审本。
臣以庸蔽,谬忝今职,考括坟籍,博采群议,既无异端,谓粗可依据。
今玄冬务隙,野罄人闲,迁易郊坛,二三为便。
诏曰:“所上乃有明据,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从旧。”
先是,高祖于代都诏中书监高闾、太常少卿陆琇、并公孙崇等十余人修理金石及八音之器。
后崇为太乐令,乃上请尚书仆射高肇,更共营理。
世宗诏芳共主之。
芳表以礼乐事大,不容辄决,自非博延公卿,广集儒彦,讨论得失,研穷是非,则无以垂之万叶,为不朽之式。
被报听许,数旬之间,频烦三议。
于时,朝士颇以崇专综既久,不应乖谬,各嘿然无发论者。
芳乃探引经诰,搜括旧文,共相难质,皆有明据,以为盈缩有差,不合典式。
崇虽示相酬答,而不会问意,卒无以自通。
尚书述奏,仍诏委芳别更考制,于是学者弥归宗焉。
芳以社稷无树,又上疏曰:“依《合朔仪注》:日有变,以朱丝为绳,以绕系社树三匝。
而今无树。
又《周礼·司徒职》云:‘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社之所宜木。
’郑玄注云:‘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
’此其一证也。
又《小司徒》、《封人职》云:‘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
’郑玄注云:‘不言稷者,王主于社。
稷,社之细也。
’此其二证也。
又《论语》曰:‘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是乃土地之所宜也。
此其三证也。
又《白虎通》云:‘社稷所以有树,何也?尊而识之也,使民望见即敬之,又所以表功也。
’案此正解所以有树之义,了不论有之与无也。
此其四证也。
此云‘社稷所以有树何’,然则稷亦有树明矣。
又《五经通义》云:‘天子太社、王社,诸侯国社、侯社。
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无屋,树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万物,万物莫善于木,故树木也。
’此其五证也。
此最其丁宁备解有树之意也。
又《五经要义》云:‘社必树之以木。
’《周礼·司徒职》曰:‘班社而树之,各以土地所生。
’《尚书逸篇》曰:‘太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
’此其六证也。
此又太社及四方皆有树别之明据也。
又见诸家《礼图》、《社稷图》皆画为树,唯诫社、诫稷无树。
此其七证也。
虽辨有树之据,犹未正所植之木。
案《论语》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便是世代不同。
而《尚书逸篇》则云‘太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如此,便以一代之中,而五社各异也。
愚以为宜植以松。
何以言之?《逸书》云‘太社惟松’,今者植松,不虑失礼。
惟稷无成证,乃社之细,盖亦不离松也。”
世宗从之。
芳沉雅方正,概尚甚高,经传多通,高祖尤器敬之,动相顾访。
太子恂之在东宫,高祖欲为纳芳女,芳辞以年貌非宜。
高祖叹其谦慎,更敕芳举其宗女,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
高祖乃为恂聘之,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
崔光于芳有中表之敬,每事询仰。
芳撰郑玄所注《周官仪礼音》、干宝所注《周官音》、王肃所注《尚书音》、何休所注《公羊音》、范宁所注《谷梁音》、韦昭所注《国语音》、范晔《后汉书音》各一卷,《辨类》三卷,《徐州人地录》二十卷,《急就篇续注音义证》三卷,《一毛一诗笺音义证》十卷,《礼记义证》十卷,《周官》、《仪礼义证》各五卷。
崔光表求以中书监让芳,世宗不许。
延昌二年卒,年六十一。
诏赐帛四百匹,赠镇东将军、徐州刺史,谥文贞。
长子怿,字祖欣。
雅有父风,颇好文翰。
历徐州别驾、兗州左军府长史、司空谘议参军。
屡为行台出使,所历皆有当官之称。
转通直散骑常侍、徐州大中正、行郢州事,寻迁安南将军、大司农卿。
卒,赠镇东将军、徐州刺史,谥曰简。
无子,弟廞以第三子夋为后。
夋,天平中,走江南。
武定末归国,赐爵临颍县子。
怿弟廞,字景兴。
好学强立,善事当世。
高肇之盛及清河王怿为宰辅,廞皆与其子侄交游往来。
灵太后临朝,又与太后兄弟往还相好,太后令廞以诗赋授弟元吉。
历尚书郎、太尉属、中书侍郎、冠军将军、行南青州事,寻征安南将军、光禄大夫。
孝庄初,除国子祭酒,复以本官行徐州事。
前废帝时,除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
出帝初,除散骑常侍,迁骠骑大将军,复领国子祭酒。
出帝于显一陽一殿讲孝经,廞为执经,虽詶答论难未能一精一尽,而风采音制足有可观。
寻兼都官尚书,又兼殿中尚书。
及出帝入关,齐献武王至洛,责廞而诛之,时年五十二。
子骘,字子升。
少有风气,颇涉文史。
弱冠,州辟主簿,奉使诣阙,见庄帝于显一陽一殿,问以边事。
骘应对闲敏,帝善之,遂敕除员外散骑侍郎。
出补徐州开府从事中郎。
父廞之死,骘率勒乡部赴兗州,与刺史樊子鹄抗御王师,每战流涕突陈。
城陷,擒送晋一陽一,齐献武王矜而赦之。
文襄王之为仪同开府,以骘为属——本州大中正。
武定初,转中书舍人,加安东将军。
于时与萧衍和通,骘前后受敕接对其使十六人。
出为司徒右长史,未几,迁左长史。
六年,受使兗州,行达东郡,暴疾卒,时人嗟惜之。
追赠本将军、南青州刺史。
廞弟悦,永安中,开府记室。
悦弟戫,武定中,镇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戫弟粹,徐州别驾、朱衣直阁。
粹少尚气侠,兄廞死,粹招合部曲,就兗州刺史樊子鹄,谋应关西。
大将军攻讨,城陷,杀之。
芳叔抚之孙思祖,勇健有将略。
高祖末入朝,历羽林监,梁、沛二郡太守,员外常侍。
屡为统军南征,累著功捷。
任城王之围钟离也,萧衍遣其冠军将军张惠绍及彭甕、张豹子等率众一万送粮钟离。
时思祖为平远将军,领兵数千邀衍饷军于邵一陽一,遣其长史元少骑一千,于钟离之北遏其前锋,录事参军缪琰掩其后,思祖身率一精一锐横冲其陈,三军合击,大破之;擒惠绍及衍骁骑将军、祁一陽一县开国男赵景悦、悦弟宁远将军景脩、宁远将军梅世和、屯骑校尉任景攸、长水校尉边欣、越骑校尉贾庆真、龙骧将军徐敞等,俘斩数千人。
尚书论功,拟封千户侯。
思祖有二婢,美姿容,善歌舞,侍中元晖求之不得,事遂停寝。
后除扬烈将军、辽西太守。
思祖于路叛奔萧衍,衍以思祖为辅国将军、北徐州刺史,频寇淮北。
数年而死。
缵子晰,历萧衍琅邪、东莞二郡太守,戍朐山。
朐山人王万寿斩晰,送首,以朐山内附,并晰子翐于京师。
数年后,以翐为给事中、汝一陽一太守。
正光初,自郡南叛。
芳从子懋,字仲华。
祖泰之,父承伯,仕于刘彧,并有名位。
懋聪敏好学,博综经史,善草隶书,多识奇字。
世宗初,入朝,拜员外郎。
迁尚书外兵郎中,加轻车将军。
芳甚重之,凡所撰制朝廷轨仪,皆与参量。
尚书博议,懋与殿中郎袁翻常为议主。
达于从政,台中疑事,咸所访决。
受诏参议新令。
一性一沉雅厚重,善与人交,器宇渊旷,风一流甚美,时论高之。
尚书李平,与之结莫逆之友。
迁步兵校尉,领郎中,兼东宫中舍人。
转员外常侍、镇远将军,领考功郎中,立考课之科,明黜陟之法,甚有条贯。
肃宗初,大军攻硖石。
懋为李平行台郎中,城拔,懋颇有功。
太傅、清河王怿一爱一其风雅,常目而送之曰:“刘生堂堂,搢绅领袖,若天假之年,必为魏朝宰辅。”
诏懋与诸才学之士,撰成仪令。
怿为宰相积年,礼懋尤重,令诸子师之。
迁太尉司马。
熙平二年冬,暴病卒。
家甚清贫,亡之日,徒四壁而已。
太傅怿及当时才俊莫不痛惜之。
赠持节、前将军、南秦州刺史,谥曰宣简。
懋诗诔赋颂及诸文笔,见称于时,又撰诸品物造作之始十五卷,名曰《物祖》。
子筠,字士贞。
自员外散骑侍郎,历河南郡丞、中散大夫、徐州大中正、秘书丞。
天平初,卒。
赠前将军、徐州刺史。
子规,早卒。
筠弟筟,字士文。
少而聪惠。
年十二,诣尚书王衍,衍与语,大奇之,遂与太傅李延实、秘书李凯上疏荐之,拜秘书郎。
筟亦善士。
兴和元年卒,年二十八。
无子,兄子矩继。
懋从叔元孙,养志丘园,不求闻达。
高祖幸彭城,起家拜兰陵太守。
治以清白为名。
卒官。
子长文,高祖擢为南兗州冠军府长史,带谯郡太守。
被围粮竭,固节全城,以功赐爵下邑子。
迁鲁郡太守。
高祖为太子恂纳其女为孺子。
卒。
子敬先,袭爵。
敬先弟徽,奉朝请,徐州治中。
长文弟永,字履南。
颇有将略,累著征战之勤。
历位中散大夫、龙骧将军。
神龟中,兼大鸿胪卿,持策拜高丽王安。
还,除范一陽一太守。
芳族兄僧利,轻财通侠,甚得乡情。
高祖幸徐州,引见,善之,拜徐州别驾。
迁沛郡太守。
后遂从容乡里,不乐台官。
积十余年,朝议虑其有二志,征拜轻车将军、羽林监。
卒官。
长子世雄,至太山太守。
世雄弟世明,字伯楚,颇涉书传。
自奉朝请稍迁兰陵太守、彭城内史。
属刺史元法僧以城外叛,遂送萧衍。
衍欲加封爵,世明固辞不受,频请衍乞还,衍听之。
肃宗时,征为谏议大夫。
孝庄末,除征虏将军、南兗州刺史。
时尔朱世龙等威权自己,四方怨叛,城民王乞得一逼一劫世明,据州归萧衍。
衍封世明开国县侯,食邑千户,征西大将军、郢州刺史,又加仪同三司。
世明复辞不受,固请北归。
衍不夺其意,乃躬饯之于乐游苑。
世明既还,奉送所持节,身归乡里。
自是不复入朝,常以射猎为适。
兴和三年卒于家。
赠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徐州刺史。
子祎,字彦英。
武定末,冠军将军、中散大夫。
初,兰陵缪俨灵奇,与彭城刘氏才望略等。
及彭城内附,灵奇弟子承先随薛安都至京师,赐爵襄贲子,寻还徐州;数十年间,了无从宦者。
世宗末,承先子彦植袭爵见叙,稍迁伏波将军、羽林监。
彦植恭慎长厚,为时所称。
时荥一陽一郑演,仕刘彧为琅邪太守。
属徐州刺史薛安都将谋内附,演赞成其事。
显祖初入朝,以功除冠军将军、彭城太守、洛一陽一侯。
后拜太中大夫,改爵云一陽一伯。
卒,赠幽州刺史,谥曰懿。
其子孙因此遂家彭、泗。
子长猷,以父勋起家,拜宁远将军、东平太守。
寻转沛郡。
入为南主客郎中、太尉属,袭爵云一陽一伯。
车驾南伐,既克宛城,拜长猷南一陽一太守。
及銮舆将反,诏长猷曰:“昔曹公克荆州,留满一宠一于后。
朕今委卿此郡,兼统戎马,非直绥初附,以扞城相托。”
特赐缣二百匹。
高祖崩于南一陽一,敛于其郡。
寻征护军长史。
世宗初,寿春归款,兼给事黄门侍郎,持节宣慰。
及任城王为扬州刺史,诏长猷为谘议参军,带安丰太守。
转徐州武昌王府长史,带彭城内史。
征拜谏议大夫,转司徒谘议,迁通直散骑常侍。
永平五年卒。
谥曰贞侯。
子廓,袭。
卒。
子元休,袭。
兴和中,睢州刺史。
齐受禅,爵例降。
元休弟凭,字元祐。
武定中,司徒从事中郎。
史臣曰:游明根雅道儒风,终受非常之遇,以太和之盛,当乞言之重,抑亦旷世一时。
肇既聿修,克隆堂构,正情梗气,颠沛不渝,辞爵主幼之年,亢节臣权之日,顾视群公,其风固以远矣。
刘芳矫然特立,沉深好古,博通洽识,为世儒宗,亦当年之师表也。
懋才流识学,有名士之风,见重于世,不虚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