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第五十 李彪 高道悦
李彪,字道固,顿丘卫国人,高祖赐名焉。
家世寒微。
少孤贫,有大志,笃学不倦。
初受业于长乐监伯一陽一,伯一陽一称美之。
晚与渔一陽一高悦、北平一陽一尼等将隐于名山,不果而罢。
悦兄闾,博学高才,家富典籍,彪遂于悦家手抄口诵,不暇寝食。
既而还乡里。
平原王叡年将弱冠,雅有志业,娶东徐州刺史博陵崔鉴女,路由冀相,闻彪名而诣之,修师友之礼,称之于郡,遂举孝廉。
至京师,馆而受业焉。
高闾称之于朝贵,李冲礼之甚厚,彪深宗附。
高祖初,为中书教学博士,后假员外散骑常侍、建威将军、卫国子,使于萧赜。
迁秘书丞,参著作事。
自成帝以来至于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国书》,编年序录,为《春秋》之体,遗落时事,三无一存。
彪与秘书令高祐始奏从迁固之体,创为纪传表志之目焉。
彪又表曰:
臣闻昔之哲王,莫不衅衅孜孜,思纳谠言,以康黎庶。
是以访童问师,不避渊泽;询谋谘善,不弃刍荛。
用能光茂实于竹素,播徽声于金石。
臣属生有道,遇无讳之朝,敢修往式,窃揆时宜,谨冒死上封事七条。
狂瞽之言,伏待刑戮。
其一曰:自太和建号,逾于一纪,典刑德政,可得而言也。
立圜丘以昭孝,则百神不乏飨矣;举贤才以酬谘,则多士盈朝矣;开至诚以轨物,则朝无佞人矣;敦六顺以教人,则四门无凶人矣;制冠服以明秩,则典式复彰矣;作雅乐以协人伦,则人神交庆矣;深慎罚以明刑,则庶狱得衷矣;薄服味以示约,则俭德光昭矣;单宫女以配鳏,则人无怨旷矣;倾府藏以赈锡,则大赉周渥矣;省俺役以育人,则编户巷歌矣;宣德泽以怀远迩,则华荒抃舞矣;垂至德以暢幽显,则祯瑞效质矣。
生生得所,事事惟新,巍巍乎犹造物之曲成也。
然臣愚以为行俭之道,犹自囗何者?今四人豪富之家,习华既深,敦朴情浅,夫识俭素之易长,而行奢一靡一之难久。
壮制第宅,美饰车马,仆妾衣绫绮,土木被文绣,僭度违衷者众矣。
古先哲王之为制也,自天子以至公卿,下及抱关击柝,其宫室车服各有差品,小不得逾大,贱不得逾贵。
夫然,故上下序而人志定。
今时浮华相竞,情无常守,大为消功之物,巨制费力之事,岂不谬哉!消功者,锦绣雕文是也;费力者,广宅高宇、壮制丽饰是也。
其妨男业、害女工者,焉可胜言哉!汉文时,贾谊上疏云“今之王政可为常太息者六”,此即是其一也。
夫上之所好,下必从之。
故越王好勇而士多轻死,楚灵好瘠而国有饥人。
今二圣躬行俭素,诏令殷勤,而百姓之奢犹未革者,岂楚越之人易变如彼,大魏之士难化如此?盖朝制弗宣,人未见德,使之然耳。
臣愚以为第宅车服,自百官以至于庶人,宜为其等制,使贵不一逼一贱,卑不僭高,不可以称其侈意,用违经典。
今或者以为习俗日久,不可卒革,臣谨言古人革之之渐。
昔子产为政一年,百姓歌之曰:“我有田畴,子产伍之;我有衣冠,子产贮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
及三年,乃改歌曰:“我有田畴,子产殖之;我有子弟,子产诲之;子产若死,其谁继之?”
然则郑人之智,岂前昏而后明哉?且从政者须渐,受化者难顿故也。
今若为制以差品之,始末之情,魏士与郑人同矣。
既同郑人,是为卒有善歌,岂可惮其初怨而不为终善哉?夫尚俭者开福之源,好奢者起贫之兆。
然则俭约易以教行,华一靡一难以财满,是以圣人留意焉,贤人希准焉。
故夏禹卑宫室而恶衣服,殷汤寝黄屋而乘辂舆。
此示俭于后王,后王所宜观其意而取折衷也。
孔子为鲁司寇,乘柴车而驾驽马;晏婴为齐正卿,冠濯冠而衣故裘。
此示俭于后臣,后臣所宜识其情而消息之也。
前志云:“作法于凉,其弊犹贪。”
此言虽略,有达治道。
臣之瞽言,倘或可采,比及三年,可以有成。
有成则人务本,人务本则奢费除,奢费除则谷帛丰,谷帛丰则人逸乐,人逸乐则皇基固矣。
其二曰:《易》称:“主器者,莫若长子。”
《传》曰:“太子奉冢嫡之粢盛。”
然则祭亡主则宗庙无所飨,冢嫡废则神器无所传。
圣贤知其如此,故垂诰以为长世之法。
昔姬王得斯道也,故恢崇儒术以训世嫡,世嫡于是乎习成懿德,用大协于黎蒸,是以世统生人,载祀八百。
逮嬴氏之君于秦也,殆弃德政,坑焚儒典,弗以义方教厥冢子,于是习成凶德,肆虐以临黔首,是以飨年不永,二世而亡。
亡之与兴,其道在于师傅;师傅之损益,可得而言。
益者,周公傅成王,教以孝仁礼义,逐去邪人,不使见恶人,选天下之端士、孝悌博闻有道术者以为卫翼。
卫翼良,成王正,周道之所以长久也。
损者,赵高傅胡亥,教以刑戮斩劓及夷人族,逐去正人,不得见善士,谄佞谗贼者为其左右。
左右邪,胡亥僻,秦祚之所以短促也。
夫皇天,辅德者也,岂私周而疏秦哉?由所行之道殊,故祸福之途异耳。
昔光武议为太子置傅,以问其群臣,群臣望意,皆言太子舅执金吾、新一陽一侯一陰一就可。
博士张佚正色曰:“今立太子,为一陰一氏乎?为天下乎?即为一陰一氏,则一陰一侯可;为天下,则固宜用天下之贤才。”
光武称善,曰:“置傅以正太子也。
今博士不难正朕,况太子乎?”
即拜佚为太子太傅,汉明卒为贤主。
然则佚之傅汉明,非乃生之渐也,尚或有称,而况乃生训之以正道,其为益也固以大矣。
故《礼》曰“太子生,因举以礼,使士负之,有司齐肃端冕,见于南郊”,明冢嫡之重,见乎天也。
“过阙则下,过庙则趋”,明孝敬之道也。
然古之太子,“自为赤子,而教固以行矣”,此则远世之镜也。
高宗文成皇帝慨少时师不勤教,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情未能专,既临万机,不遑温习。
今而思之,岂唯予咎,抑亦师傅之不勤。”
尚书李欣免冠而谢,此则近日之可鉴也。
伏惟太皇太后,翼赞高宗,训成显祖,使巍巍之功邈乎前王。
陛下幼蒙鞠诲,圣敬之跻,及储宫诞育,复亲抚诰,日省月课,实劳神虑。
今诚宜准古,立师傅以训导太子,训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庆,皇家庆则人幸甚矣。
其三曰:臣闻国本黎元,人资粒食,是以昔之哲王莫不勤劝稼穑,盈畜仓廪。
故尧汤水旱,人无菜色者,盖由备之有渐,积之有素。
暨于汉家,以人食少,乃设常平以给之;魏氏以兵粮乏,制屯田以供之用。
能不匮当时,军国取济。
又《记》云:国无三年之储,谓国非其国。
光武以一亩不实,罪及牧守。
圣人之忧世重谷,殷勤如彼;明君之恤人劝农,相切若此。
顷年山东饥,去岁京师俭,内外人庶出入就丰,既废营产,疲而乃达,又于国体实有虚损。
若先多积谷,安而给之,岂有驱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以今况古,诚可惧也。
臣以为宜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都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年丰籴积于仓,时俭则加私之二,粜之于人。
如此,民必力田以买官绢,又务贮财以取辟粟;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
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人,相水陆之宜,料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余财市牛科给,令其肆力。
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蠲其正课并征戍杂役。
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
臣又闻前代明主,皆务怀远人,礼贤引滞。
故汉高过赵,求乐毅之胄;晋武廓定,旌吴蜀之彦。
臣谓宜于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门才,引令赴阙,依中州官比,随能序之。
一可以广圣朝均新旧之义,二可以怀江汉归有道之情。
其四曰:昔帝舜命咎繇惟刑之恤,周公诰成王勿误于庶狱,斯皆君臣相诫,重刑之至也。
今二圣哀矜罪辜,小大二情,谳决之日,多从降恕,时不得已,必垂恻隐,虽前王之勤听肆赦,亦如斯而已。
至若行刑犯时,愚臣窃所未安。
汉制,旧断狱报重,常尽季冬;至孝章时改尽十月,以育三微。
后岁旱,论者以十月断狱,一陰一气微,一陽一气泄,以故致旱。
事下公卿,尚书陈一宠一议:冬至一陽一气始萌,故十一月有射干、芸、荔之应,周以为春;十二月一陽一气上通,雉雊鸡一乳一,殷以为春;十三月一陽一气已至,蛰虫皆震,夏以为春。
三微成著,以通三统,三统之月,断狱流血,是不稽天意也。
《月令》:仲冬之月,身欲宁,事欲静。
以起隆怒,不可谓宁;以行大刑,不可谓静。
章帝善其言,卒以十月断。
今京都及四方断狱报重,常竟季冬,不推三正以育三微。
宽宥之情,每过于昔;遵时之宪,犹或阙然。
岂所谓助一陽一发生、垂奉微之仁也?诚宜远稽周典,近采汉制,天下断狱,起自初秋,尽于孟冬,不于三统之春,行斩绞之刑。
如此,则道协幽显,仁垂后昆矣。
其五曰: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之不廉,乃曰簠簋不饰。
此君之所以礼贵臣,不明言其过也。
臣有大谴,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室而请死,此臣之所以知罪而不敢逃刑也。
圣朝宾遇大臣,礼同古典。
自太和以降,有负罪当陷大辟者,多得归第自尽。
遣之日,深垂隐愍,言发凄泪,百官莫不见,四海莫不闻。
诚足以感将死之心,慰戚属之情。
然恩发至衷,未著永制,此愚臣所以敢陈末见。
昔汉文时,人有告丞相周勃谋反者,逮系长安狱,顿辱之与皁隶同。
贾谊乃上书,极陈君臣之义,不宜如是。
夫贵臣者,天子为其改容而体貌之,吏人为其俯伏而敬贵之。
其有罪过,废之可也,赐之死可也。
若束缚之,输之司寇搒笞之,小吏詈骂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
及将刑也,臣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
天子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
上不使人抑而刑之也。
孝文深纳其言,是后大臣有罪,皆自一杀不受刑。
至孝武时,稍复入狱,良由孝文行之当时,不为永制故耳。
伏惟圣德慈惠,岂与汉文比隆哉?今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之时,臣安可陈瞽言于朝,但恐万世之后,继体之主有若汉武之事焉。
夫道贵长久,所以树之风声也;法尚不亏,所以贻厥孙谋也,焉得行恩当时,而不著长世之制乎?
其六曰:《孝经》称:“父子之道天一性一。”
《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
二经之旨,盖明一体而同气,可共而不可离者也。
及其有罪,罪不相及者,乃君上之厚恩也。
至若有惧,惧应相连者,固自然之恆理也。
无情之人,父兄系狱,子弟无惨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无愧恧之色。
宴安荣位,游从自若,车马仍华,衣冠犹饰,宁是同体共气、分忧均戚之理也?昔秦伯以楚人围江,素服而示惧;宋仲子以失举桓谭,免冠而谢罪。
然则子弟之于父兄,父兄之于子弟,惟其情至,岂与结盟相知者同年语其深浅哉?二圣清简风俗,孝慈是先。
臣愚以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诣阙请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
若职任必要,不宜许者,慰勉留之。
如此,足以敦厉凡薄,使人知有所耻矣。
其七曰:《礼》云: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
此圣人缘情制礼,以终孝子之情者也。
周季陵夷,丧礼稍亡,是以要绖即戎,素冠作刺;逮于虐秦,殆皆泯矣。
汉初,军旅屡兴,未能遵古。
至宣帝时,民当从军屯者,遭大父母、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弗徭役;其朝臣丧制,未有定闻。
至后汉元初中,大臣有重忧,始得去官终服。
暨魏武、孙、刘之世,日寻干戈,前世礼制复废而不行。
晋时,鸿胪郑默丧亲,固请终服,武帝感其孝诚,遂著令以为常。
圣魏之初,拨乱返正,未遑建终丧之制。
今四方无虞,百姓安逸,诚是孝慈道洽,礼教兴行之日也。
然愚臣所怀,窃有未尽。
伏见朝臣丁案忧者,假满赴职,衣锦乘轩,从郊庙之祀;鸣玉垂緌,同节庆之宴;伤人子之道,亏天地之经。
愚谓如有遭大父母、父母丧者,皆听终服。
若无其人有旷庶官者,则优旨慰喻,起令视事,但综司出纳敷奏而已,国之吉庆,一令无预。
其军戎之警,墨缞从役,虽愆于礼,事所宜行也。
如臣之言少有可采,愿付有司别为条制。
高祖览而善之,寻皆施行。
彪稍见礼遇,加中垒将军。
及文明太后崩,群臣请高祖公除,高祖不许,与彪往复,语在《礼志》。
高祖诏曰:“历观古事,求能非一。
或承藉微廕,著德当时;或见拔幽陋,流名后叶。
故一毛一遂起贱,奋抗楚之辩,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彪虽宿非清第,本阙华资,然识一性一严聪,学博坟籍,刚辩之才,颇堪时用;兼忧吏若家,载宣朝美,若不赏庸叙绩,将何以劝奖勤能?可特迁秘书令,以酬厥款。”
以参议律令之勤,赐帛五百匹、马一匹、牛二头。
其年,加员外散骑常侍,使于萧赜。
赜遣其主客郎刘绘接对,并设燕乐。
彪辞乐。
及坐,彪曰:“齐主既赐燕乐,以劳行人,向辞乐者,卿或未相体。
自丧礼废替,于兹以久,我皇孝一性一自天,追慕罔极,故有今者丧除之议。
去三月晦,朝臣始除衰裳,犹以素服从事。
裴、谢在此,固应具此,我今辞乐,想卿无怪。”
绘答言:“辞乐之事,向以不异。
请问魏朝丧礼,竟何所依?”
彪曰:“高宗三年,孝文逾月。
今圣上追鞠育之深恩,感慈训之厚德,执于殷汉之间,可谓得礼之变。”
绘复问:“若欲遵古,何为不终三年?”
彪曰:“万机不可久旷,故割至慕,俯从群议。
服变不异三年,而限同一期,可谓亡礼之礼。”
绘言:“汰哉叔氏!专以礼许人?”
彪曰:“圣朝自为旷代之制,何关许人。”
绘言:“百官总己听于冢宰,万机何虑于旷?”
彪曰:“我闻载籍:五帝之臣,臣不若君,故君亲揽其事;三王君臣智等,故共理机务;五霸臣过于君,故事决于下。
我朝官司皆五帝之臣,主上亲揽,盖远轨轩唐。”
彪将还,赜亲谓曰:“卿前使还日,赋阮诗云‘但愿长闲暇,后岁复来游’,果如今日。
卿此还也,复有来理否?”
彪答言:“使臣请重赋阮诗曰‘宴衍清都中,一去永矣哉’。”
赜惘然曰:“清都可尔,一去何事?观卿此言,似成长阔,朕当以殊礼相送。”
赜遂亲至琅邪城,登山临水,命群臣赋诗以送别,其见重如此。
彪前后六度衔命,南人奇其謇谔。
后车驾南征,假彪冠军将军、东道副将,寻假征虏将军。
车驾还京,迁御史中尉,领著作郎。
彪既为高祖所一宠一,一性一又刚直,遂多所劾纠,远近畏之,豪右屏气。
高祖常呼彪为李生,于是从容谓群臣曰:“吾之有李生,犹汉之有汲黯。”
汾州胡叛,诏彪持节绥慰。
事宁还京,除散骑常侍,仍领御史中尉,解著作事。
高祖宴群臣于流化池,谓仆射李冲曰:“崔光之博,李彪之直,是我国家得贤之基。”
车驾南伐,彪兼度支尚书,与仆射李冲、任城王等参理留台事。
彪素一性一刚豪,与冲等意议乖异,遂形于声色,殊无降下之心。
自谓身为法官,莫能纠劾己者,遂多专恣。
冲积其前后罪过,乃于尚书省禁止彪,上表曰:“臣闻范国匡人,光化升治,舆服典章,理无暂失。
故晋文功建九合,犹见抑于请隧;季氏藉政三世,尚受讥于舆璠。
固知名一器之重,不可以妄假。
先王既宪章于古,陛下又经纶于今,用能车服有叙,礼物无坠。
案臣彪昔于凡品,特以才拔,等望清华,司文东观,绸缪恩眷,绳直宪台,左加金珰,右珥蝉冕。
□东省。
宜感恩厉节,忠以报德。
而窃名忝职,身为违傲,矜势高一亢,公行僭逸。
坐与禁省,冒取辟材,辄驾乘黄,无所惮慑。
肆志傲然,愚聋视听,此而可忍,谁不可怀!臣辄集尚书以下、令史以上,并治书侍御史臣郦道元等于尚书都座,以彪所犯罪状告彪,讯其虚实,若或不知,须讯部下。
彪答臣言:‘事见在目,实如所劾,皆彪所知,何须复召部下。
’臣今请以见事,免彪所居职,付廷尉治狱。”
冲又表曰:
臣与彪相识以来垂二十载。
彪始南使之时,见其色厉辞辩、才优学博,臣之愚识,谓是拔萃之一人。
及彪位宦升达,参与言燕,闻彪评章古今,商略人物;兴言于侍筵之次,启论于众英之中;赏忠识正,发言恳恻,惟直是语,辞无隐避。
虽复诸王之尊,近侍之要,至有是非,多面抗折。
酷疾矫诈,毒愆非违,厉色正辞,如鹰鹯之逐鸟雀,懔懔然实似公清之一操一。
臣虽下才,辄亦尚其梗概,钦其正直,微识其褊急之一性一,而不以为瑕。
及其初登宪台,始居司直,首复驺唱之仪,肇正直绳之体,当时识者佥以为难。
而彪秉志信行,不避豪势,其所弹劾,应弦而倒。
赫赫之威,振于下国;肃肃之称,著自京师。
天下改目,贪暴敛手。
臣时见其所行,信谓言行相符,忠清内发。
然时有私于臣、云其威暴者,臣以直绳之官,人所忌疾,风谤之际,易生音谣,心不承信。
往年以河一陽一事,曾与彪在领军府,共太尉、司空及领军诸卿等,集阅廷尉所问囚徒。
时有人诉枉者,二公及臣少欲听采。
语理未尽,彪便振怒东坐,攘袂挥赫,口称贼奴,叱吒左右,高声大呼云:“南台中取我木手去,搭奴肋折!”虽有此言,终竟不取。
即言:“南台所问,唯恐枉活,终无枉死,但可依此。”
时诸人以所枉至重,有首实者多,又心难彪,遂各嘿尔。
因缘此事,臣遂心疑有滥,审加情察,知其威虐,犹未体其采访之由,讯检之状。
商略而言,酷急小罪,肃禁为大。
会而言之,犹谓益多损少。
故怀寝所疑,不以申彻,实失为臣知无不闻之义。
及去年大驾南行以来,彪兼尚书,日夕共事,始乃知其言与行舛,是己非人,专恣无忌,尊身忽物,安以身作之过深劾他人,己方事人,好人佞己。
听其言同振古忠恕之贤,校其行是天下佞暴之贼。
臣与任城卑躬曲己,若顺弟之奉暴兄。
其所欲者,事虽非理,无不屈从。
依事求实,悉有成验。
如臣列得实,宜殛彪于有北,以除一奸一矫之乱政;如臣无证,宜投臣于四裔,以息青蝇之白黑。
高祖在悬瓠,览表叹愕曰:“何意留京如此也!”有司处彪大辟,高祖恕之,除名而已。
彪寻归本乡。
高祖自悬瓠北幸鄴,彪拜迎于鄴南。
高祖曰:“朕之期卿,每以贞松为志,岁寒为心,卿应报国,尽身为用,而近见弹文,殊乖所以。
卿罹此谗,为朕与卿,为宰事与卿,为卿自取?”
彪对曰:“臣愆由己至,罪自身招,实非陛下横与臣罪,又非宰事无辜滥臣。
臣罪既如此,宜伏东皋之下,不应远点属车之尘,但伏承圣躬不豫,臣肝胆涂地,是以敢至,非谢罪而来。”
高祖纳宋弁言,将复采用,会留台表言彪与御史贾尚往穷庶人恂事,理有诬抑,奏请收彪。
彪自言事枉,高祖明彪无此,遣左右慰勉之。
听以牛车散载,送之洛一陽一。
会赦得免。
高祖崩,世宗践祚。
彪自托于王肃,又与邢峦诗书往来,迭相称重,因论求复旧职,修史官之事,肃等许为左右。
彪乃表曰:
臣闻龙图出而皇道明,龟书见而帝德昶,斯实冥中之书契也。
自瑞官文而卑高陈,民师建而贱贵序,此乃人间之绳式也。
是以《唐典》篆钦明之册,《虞书》铭慎徽之篇,《传》著夏氏之《箴》,《诗》录商家之《颂》,斯皆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也。
逮于周姬,鉴乎二代,文王开之以两经,公旦申之以六联,郁乎其文,典章大略也。
故观《雅》、《颂》,识文武之丕烈;察歌音,辨周公之至孝。
是以季札听《风》而知始基,听《颂》而识盛德。
至若尼父之别鲁籍,丘明之辨孔志,可谓婉而成章,尽而不污者矣。
自余乘、志之比,其亦有趣焉。
暨史、班之录,乃文穷于秦汉,事尽于哀平,惩劝两书,华实兼载,文质彬彬,富哉言也。
令大汉之风,美类三代,炎囗崇道冠来事。
降及华、马、陈、于,咸有放焉。
四敷赞弗远,不可力致,岂虚也哉?其余率见而书,睹事而作者多矣,寻其本末,可往来焉。
唯我皇魏之奄有中华也,岁越百龄,年几十纪。
太祖以弗违开基,武皇以奉时拓业;虎啸域中,龙飞宇外;小往大来,品物咸亨。
自兹以降,世济其光。
史官叙录,未充其盛。
加以东观中圮,册勋有阙,美随日落,善因月稀。
故谚曰:“一日不书,百事荒芜。”
至于太和之十一年,先帝、先后远惟景业,绵绵休烈,若不恢史阐录,惧上业茂功始有缺矣。
于是召名儒之士,充麟阁之选。
于时忘臣众短,采臣片志,令臣出纳,授臣丞职,猥属斯事,无所与让。
高祖时诏臣曰:“平尔雅志,正尔笔端。
书而不法,后世何观?”
臣奉以周旋,不敢失坠,与著作等鸠集遗文,并取前记,撰为国书。
假有新进时贤制作于此者,恐闺门既异,出入生疑,弦柱既易,善者或谬。
自十五年以来,臣使国迁,频有南辕之事,故载笔遂寝,简牍弗张。
其于书功录美,不其阙欤?
伏惟孝文皇帝,承天地之宝,崇祖宗之业,景功未就,奄焉崩殒,凡百黎萌,若无天地。
赖遇陛下,体明叡之真,应保合之量;恢大明以烛物,履静恭以安邦;天清其气,地乐其静,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可谓重明叠圣,元首康哉。
惟先皇之开创造物,经纶浩旷,加以魏典流制,藻缋垂篇,穷理于有象,尽一性一于众变,可谓日月出矣,无幽不烛也。
《记》曰:善流者欲人继其行,善歌者欲人继其声。
故《传》曰:文王基之,周公成之。
又曰:无周公之才,不得行周公之事。
今之亲王,可谓当之矣。
然先皇之茂猷圣达,今王之懿美洞鉴,准之前代,其德一靡一悔也。
时哉时哉,可不光昭哉!合德二仪者,先皇之陶钧也;齐明日月者,先皇之洞照也;虑周四时者,先皇之茂功也;合契神鬼者,先皇之玄烛也;迁都改邑者,先皇之达也;变是协和者,先皇之鉴也;思同书轨者,先皇之远也;守在四夷者,先皇之略也;海外有截者,先皇之威也;礼田岐一陽一者,先皇之义也;张乐岱郊者,先皇之仁也;銮幸幽漠者,先皇之智也;燮伐南荆者,先皇之礼也;升中告成者,先皇之肃也;亲虔宗社者,先皇之敬也;衮实无阙者,先皇之德也;开物成务者,先皇之贞也;观乎人文者,先皇之蕴也;革弊创新者,先皇之志也;孝慈道洽者,先皇之衷也。
先皇有大功二十,加以谦尊而光,为而弗有,可谓四三皇而六五帝矣。
诚宜功书于竹素,声播于金石。
臣窃谓史官之达者,大则与日月齐明,小则与四时并茂。
其大者,孔子、左丘是也;小者,史迁、班固是也。
故能声流于无穷,义昭于来裔。
是以金石可灭而流风不泯者,其唯载籍乎?谚曰“相门有相,将门有将”,斯不唯其一性一,盖言习之所得也。
窃谓天文之官,太史之职,如有其人,宜其世矣。
故《尚书》称羲和世掌天地之官,张衡赋曰“学乎旧史氏”,斯盖世传之义也。
若夫良冶之子善知为裘,良弓之子善知为箕,物岂有定,习贯则知耳。
所以言及此者,史职不修,事多沦旷,天人之际,不可须臾阙载也。
是以谈迁世事而功立,彪固世事而名成,此乃前鉴之轨辙,后镜之蓍龟也。
然前代史官之不终业者有之,皆陵迟之世不能容善。
是以平子去史而成赋,伯喈违阁而就志。
近僭晋之世有佐郎王隐,为著作虞预所毁,亡官在家;昼则樵薪供爨,夜则观文属缀;集成《晋书》,存一代之事,司马绍敕尚书唯给笔札而已。
国之大籍,成于私家。
末世之弊,乃至如此!史官之不遇,时也。
今大魏之史,职则身贵,禄则亲荣,优哉游哉,式谷尔休矣;而典谟弗恢者,其有以也。
而故著作渔一陽一傅毗、北平一陽一尼、河间邢产、广平宋弁、昌黎韩显宗等,并以文才见举,注述是同,皆登年不永,弗终茂绩。
前著作程灵虬同时应举,共掌此务,今从他职,官非所司。
唯崔光一人,虽不移任,然侍官两兼,故载述致阙。
臣闻载籍之兴,由于大业;《雅》、《颂》垂荐,起于德美;虽时有文质,史有备略,然历世相仍,不改此度也。
昔史谈诫其子迁曰:“当世有美而不书,汝之罪也。”
是以久而见美。
孔明在蜀,不以史官留意,是以久而受讥。
取之深衷,史谈之志贤亮远矣。
《书》称“无旷庶官”,《诗》有“职思其忧”;臣虽今非所司,然昔忝斯任,故不以草茅自疏,敢言及于此。
语曰“患为之者不必知,知之者不得为”,臣诚不知,强欲为之耳。
窃寻先朝赐臣名彪者,远则拟汉史之叔皮,近则准晋史之绍统。
推名求义,欲罢不能,荷恩佩泽,死而后已。
今求都下乞一静处,综理国籍,以终前志,官给事力,以充所须。
虽不能光启大录,庶不为饱食终日耳。
近则期月可就,远也三年有成。
正本蕴之麟阁,副贰藏之名山。
时司空北海王详、尚书令王肃以其无禄,颇相赈饷。
遂在秘书省同王隐故事,白衣修史。
世宗亲政,崔光表曰:“伏见前御史中尉臣李彪,夙怀美意,创刊魏典。
臣昔为彪所致,与之同业积年,其志力贞强,考述无倦,督劝群僚,注缀略举。
虽顷来契阔,多所废离,近蒙收起,还综厥事。
老而弥厉,史才日新,若克复旧职,专功不殆,必能昭明《春秋》,阐成皇籍。
既先帝厚委,宿历高班,纤负微愆,应从涤洗。
愚谓宜申以常伯,正绾著作,停其外役,展其内思,研积岁月,纪册必就。
鸿声巨迹,蔚乎有章,盛轨懋咏,铄焉无泯矣。”
世宗不许。
诏彪兼通直散骑常侍,行汾州事,非彪好也,固请不行,有司切遣之。
会遘疾累旬,景明二年秋,卒于洛一陽一,年五十八。
始彪为中尉,号为严酷。
以一奸一款难得,乃为木手,击其胁腋,气绝而复属者时有焉。
又慰喻汾州叛胡,得其凶渠,皆鞭面杀之。
及彪之病也,体上往往疮溃,痛毒备极。
诏赐帛一百五十匹,赠镇远将军、汾州刺史,谥曰刚宪。
彪在秘书岁余,史业竟未及就,然区分书体,皆彪之功。
述《春秋》、三《传》,合成十卷。
其所著诗颂赋诔章奏杂笔百余篇,别有集。
彪虽与宋弁结管鲍之交,弁为大中正,与高祖私议,犹以寒地处之,殊不欲微相优假。
彪亦知之,不以为恨。
及弁卒,彪痛之无已,为之哀诔,备尽辛酸。
郭祚为吏部,彪为子志求官,祚仍以旧第处之。
彪以位经常伯,又兼尚书,谓祚应以贵游拔之,深用忿怨,形于言色,时论以此讥祚。
祚每曰:“尔与义和至交,岂能饶尔而怨我乎?”
任城王澄与彪先亦不穆。
及为雍州,彪诣澄为志求其府僚,澄释然为启,得列曹行参军,时称美之。
志,字鸿道,博学有才干。
年十余岁,便能属文。
彪甚奇之,谓崔鸿曰:“子宜与鸿道为‘二鸿’于洛一陽一。”
鸿遂与志交款往来。
彪有女,幼而聪令,彪每奇之,教之书学,读诵经传。
尝窃谓所亲曰:“此当兴我家,卿曹容得其力。”
彪亡后,世宗闻其名,召为婕妤,以礼迎引。
婕妤在宫,常教帝妹书,诵授经史。
志后稍迁符玺郎中、徐州平东府司马。
以军功累转后军将军、中散大夫、辅国将军、永宁寺典作副将。
始彪奇志及婕妤,特加器一爱一,公私坐集,必自称咏,由是为高祖所责。
及彪亡后,婕妤果入掖庭,后宫咸师宗之。
世宗崩,为比丘尼,通习经义,法座讲说,诸僧叹重之。
志所在著绩。
桓叔兴外叛,南荆荒毁,领军元义举其才任抚导,擢为南荆州刺史,加征虏将军。
建义初,叛入萧衍。
高道悦,字文欣,辽东新昌人也。
曾祖策,冯跋散骑常侍、新昌侯。
祖育,冯文通建德令。
值世祖东讨,率其所部五百余家归命军门,世祖授以建忠将军,齐郡、建德二郡太守,赐爵肥如子。
父立,起武邑太守,遂居渤海蓚县。
道悦少为中书学生、侍御主文中散。
久之,转治书侍御史,加谏议大夫,正色当官,不惮强御。
车驾南征,征兵秦雍,大期秋季阅集洛一陽一。
道悦以使者治书御史薛聪、侍御主文中散元志等,稽违期会,奏举其罪。
又奏兼左仆射、吏部尚书、任城王澄,位总朝右,任属戎机,兵使会否,曾不检奏;尚书左丞公孙良职维枢辖,蒙冒莫举;请以见事免良等所居官。
时道悦兄观为外兵郎中,而澄奏道悦有一党一兄之负,高祖诏责,然以事经恩宥,遂寝而不论。
诏曰:“道悦资一性一忠笃,禀一操一贞亮;居法树平肃之规,处谏著必犯之节;王公惮其风鲠,朕实嘉其一至,謇谔之诚,何愧黯鲍也。
其以为主爵下大夫,谏议如故。”
车驾将幸鄴,又兼御史中尉,留守洛京。
时宫极初基,庙库未构,车驾将水路幸鄴,已诏都水回营构之材,以造舟楫。
道悦表谏曰:“臣闻博纳舆言,君上之崇务;规箴匡正,臣下之诚节。
是以置鼓设谤,爰自曩日;虚襟博听,义属今辰。
臣既疏鲁,滥蒙荣贯,司兼献弼,职当然否,佩遇恩华,愿陈闻见。
窃以都作营构之材,部别科拟,素有定所。
工治已讫,回付都水,用造舟舻。
阙永固居宇之功,作暂时游嬉之用,损耗殊倍,终为弃物。
且子来之诚,本期营起,今乃修缮舟楫,更为非务,公私回惶,佥深怪愕。
又欲御泛龙舟,经由石济。
其沿河挽道,久以荒芜,舟楫之人,素不便习。
若欲委棹正流,深薄之危,古今共慎;若欲挽牵取进,授衣之月,一裸一形水陆,恐乖视人若子之义。
且鄴洛相望,陆路平直,时乘沃若,往来匪难。
更乃舍周道之安,即涉川之殆,此乃愚智等虑,朝野俱惑,进退伏思,不见其可。
又从驾群僚,听将妻累,舟楫之间,更无限隔,士女杂乱,内外不分。
当今景御休明,惟新式度,裁礼调风,轨物寰宇,窃惟斯举,或损洪猷,深失溥天顺则之望。
又氐胡犯顺未恭,西道偏戎旗胄;仍袭南寇,对接迎畿;蛮民疏戾,每造不轨;窥觎间隙,或生虑外。
愚谓应妙选懿亲,抚宁后事,令一奸一回息觊觎之望,边寇绝窥疆之心。
臣禀一性一愚直,知而无隐,区区丹志,冒昧以闻。”
诏曰:“省所上事,深具乃心。
但卿之立言半非矣,当须陈非以示谬,称是以彰得,然后明所以而不用有由而为之。
不尔,则未相体耳。
回材都水,暂营嬉游,终为弃物;修缮非务,舟楫无鄣,士女杂乱,此则卿之失辞矣。
深薄之危,抚后之重,斯则卿之得言也。”
于是,高祖遂从陆路。
转道悦太子中庶子,正色立朝,俨然难犯,宫官上下,咸畏惮之。
太和二十年秋,车驾幸中岳,诏太子恂入居金墉,而恂潜谋还代,忿道悦前后规谏,遂于禁中杀之。
高祖甚加悲惜,赠散骑常侍,带管州刺史,赐帛五百匹,并遣王人慰其妻子。
又诏使者监护丧事,葬于旧茔,谥曰贞侯。
世宗又追录忠概,拜长子显族给事中。
显族,亦以忠厚见称,卒于右军将军。
显族弟敬猷,有风度。
员外散骑侍郎、殿中侍御史,进给事中、轻车将军、奉车都尉。
萧宝夤西征,引为骠骑司马。
及宝夤谋逆,敬猷与行台郎中封伟伯等潜图义举,谋泄见杀。
赠冠军将军、沧州刺史,听一子出身。
道悦长兄嵩,字昆仑。
魏郡太守。
子良贤,长水校尉。
良贤弟侯,险薄为劫盗,冀郡患之。
嵩弟双,清河太守。
浊货将刑,在市遇赦免。
时北海王详为录尚书,双多纳金宝,除司空长史。
未几,迁太尉长史,俄出为征虏将军、凉州刺史。
专肆贪暴,以罪免。
后货高肇,复起为幽州刺史。
又以贪秽被劾,罪未判,遇赦复任。
未几而卒。
子景翻,幽州司马。
双弟观,尚书左外兵郎中、城一陽一王鸾司马。
南征赭一陽一,先驱而殁。
赠通直散骑侍郎,谥曰闵。
史臣曰:李彪生自微族,才志确然,业艺夙成,见擢太和之世,輶轩骤指,声骇江南,秉笔立言,足为良史。
逮于直绳在手,厉气明目,持坚无术,末路蹉跎。
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岂彪之谓也?高道悦匡直之风,见惮于世,丑正贻祸,有可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