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
一 修身篇 致九弟·宜以自养自医为主
【原文】
沅弟左右:
厚庵到皖,坚辞督办一席,渠之赴一江一 西与否,余不能代为主持。
至于奏折;则必须渠亲自陈奏,余断不能代辞①。
厚帅现拟在此办折,拜疏后仍回金陵水营;春霆昌歧闻亦日内可到、春霆回籍之事,却不能不代为奏恳也;弟病今日少愈否?肝病余所深知,腹疼则不知何证?屡观《郎山脉案》,以扶脾为主,不求速效,余深以为然。
然心肝两家之病,究以自养自医为主,非药物所能为力。
今日偶过裱画店,见弟所写对联,光彩焕发,一精一力似甚完足;若能认真调养,不过焦灼,必可渐渐复无。
(同治三年五月初十日)
【注释】
①辞:辞职。
【译文】
沅弟左右:
厚庵到安徽,坚决要辞督办这个位子,他去不去一江一 西,我不能代他主持。
至于具折,那要他亲自陈奏,我决不能代他辞职,厚帅现在准备在这里办折,拜疏旨仍旧回金陵水营。
春霆、昌歧听说日内可到。
春霆回家的事,却不能不代他恳请。
弟弟的病现在好些吗?肝病我很了解,腹痛不知道是什么病?多次看《朗山脉案》,说要以扶脾为主,不要求速效,我很赞同此说。
然而,心和肝的病,以自养自医为主,不是药力可以挽口。
今天偶尔从棱副店经过,看见弟弟所写对联,光彩焕发,一精一力好像很充沛。
如果能认真调养,不过于焦急,一定可以慢慢复元,(同治三年五月初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