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强圉协洽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续资治通鉴》卷第六十五 【宋纪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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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 - 卷第六十五 【宋纪六十五】

续资治通鉴

卷第六十五 【宋纪六十五】

起强圉协洽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英宗体乾应历隆宝盛德宪文肃武睿圣宣孝皇帝治平四年(辽咸雍三年)

春,正月,庚戌朔,群臣上尊号册于大庆殿,太尉奉册授閤门使,转授内常侍,由垂拱殿以进。

是日,大风霾。

辛亥,辽主如鸭子河。

丁巳,帝崩于福宁殿。

太子即位,时年二十。

百官入福宁殿发哀,听遗制,见上于东楹,皆如嘉祐之仪,惟入垂拱殿后门乃哭为异。

帝初晏驾,急召太子,未至,帝复手动,曾公亮愕然,亟告韩琦,欲且止勿召。

琦拒之曰:“先帝复生,乃太上皇。”

愈促之。

帝始为皇子,被召,戒舍人曰:“谨守吾舍,上有適嗣,吾归矣。”

及即位,每命近臣,必以官而不名。

大臣从容以为言,帝曰:“朕虽宫中命小臣亦然。”

戊午,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

百官进官一等,优赏诸军,悉如嘉祐故事,惟百官拜赦不舞蹈。

舞蹈者,嘉祐之失也。

己未,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以宰臣韩琦为山陵使。

御史刘庠言:“礼,居丧不饮酒食肉。

仁宗之丧,百官乃诸军朝晡皆给酒肉,京师羊为之竭。

请给百官素食。”

礼官以为然,执政不从。

庚申,群臣拜表请听政,不允;表三上,乃从之。

枢密院召礼官,问诏辽母后书当何称,欲自称重侄,称彼为太母。

判太常寺李东之、同判太常寺宋敏求等以为当称侄孙、叔祖母,从之。

三司使韩绛、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奏疏曰:“祖宗平天下,收敛其金帛,纳之内藏诸库,其所以遗后世之业厚矣。

自康定、庆历以来,发诸宿藏以助兴发,百年之积,惟存空簿。

近奉赦书,诸军将校赏给已行支散外,至于文武百官,既迁官加职,其诸赐赉,若更循嘉祐近例,窃虑国家财力不堪供给。

伏乞检会真宗上仙及仁宗即位旧事施行。

此乃先朝体例,非自今日裁损。

所营山陵制度,遗诏戒从省约,乞下三司及经由州县,凡系科率所及路分,当职官吏,各据确数,明立期会,务在一爱一惜官私物力。

今日月犹赊,足以为集。

至于诸色用度,非所急者,不以小啬为无益而弗为,不以小费为无伤而不节,深虑经远之计,以底烝民之生。

方今之切务,莫先于此矣。”

太子右庶子韩维言:“窃闻故事,大行皇帝当有遗留物分赐臣下。

伏思承平日久,公私匮乏,又,四年之内,两遭大故,营造山陵及优赏士卒,所费不资。

若用嘉祐之例,厚行赐赍,恐为损不少。

若以为奉承先志,理不可罢,则望阅诸府库,取服用玩好物以充用,才足将意便可,不须过为丰侈。

所有金帛诸物,可以赡兵恤民者,愿赐一爱一惜,以救当世之急弊。”

奏入,诏遗赐令内侍省取旨,裁减山陵制度令三司奉行遗制。

初议山陵,帝以手诏赐执政曰:“国家连遭大丧,公私困竭,宜减节冗费。”

且谓执政曰:“仁宗之丧,先帝避嫌不敢裁减,今则无嫌也。”

癸亥,内出遗留物赐宗室、近臣有差。

帝谓执政曰:“仁宗御天下四十馀年,宫中富饶,故遗留特厚。

先帝御天下才四年,固难比仁宗,然亦不可无也,故所赐皆减嘉祐三分之二。”

甲子,辽主御安流殿钓鱼。

丙寅,始御迎一陽一门幄殿听政,见百官。

三司乞藏钱三十万缗助山陵支费,从之。

癸酉,群臣拜表请御正殿,不许;表三上,乃许之。

戊寅,以王陶为群牧使。

二月,乙酉,始御紫宸殿见群臣,退,御廷和殿视事。

龙图疾直学士韩维陈三事:“一曰从权听政,盖不得已,惟大事急务,时赐裁决,馀当简略。

二曰执政皆两朝顾命大臣,宜推诚加礼,每事谘询,以尽其心。

三曰百执事各有其职,惟当责任使以尽其材,若王者代有司行一事,最为失体。”

又曰:“天下大事,不可猝为,人君施设,自有先后,惟加意谨重。”

并注释滕世子问孟子居丧之礼一篇,因推及后世变礼,以申规讽;帝嘉纳焉。

立安国夫人向氏为皇后。

丙戌,御垂拱殿。

辛卯,白虹贯日。

壬辰,手诏曰:“朕尝侍先帝左右,恭闻德音,以‘旧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辄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

习行既久,义甚无谓。

朕常念此,寤寐不平。

岂可以富贵之故,屈人伦长幼之序乎?可诏有司革之。

’朕恭承遗旨,敢不遂行!可令中书门下议,隆诏有司,以发扬先帝盛德。”

于是令陈国长公主行见舅姑之礼,王师约更不升行。

公主行见舅姑之礼自此始。

三月,以枢密直学士、礼部郎中王陶为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

陶入对便殿,帝问以时事,陶请谨听纳,明赏罚,斥佞人,任正士,复转对以通下情,省民力以劝农桑,先俭素以风天下,限年艺以汰冗兵。

命天章阁待制陈荐同修撰《仁宗实录》。

降工部侍郎、御史中丞彭思永为给事中、知黄州,主客员外郎、殿中侍殿史里行蒋之奇为太常博士、监道州酒税。

先是监察御史刘庠劾参知政事欧一陽一修入临福宁殿,衰服下衣紫衣,帝寝其奏,遣使谕修,令易之。

朝论以濮王追崇事疾修者众,欲击去之,其事无由。

有薛良孺者,修妻之从弟也,坐举官被劾,冀会赦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良孺怨修切齿。

修长子发娶盐铁副使吴充女,良孺因谤修帷薄,事连吴氏。

集贤校理刘瑾,与修亦仇家,亟腾其谤。

思永闻之,间以语其僚属。

之奇始缘濮议合修意,修特荐为御史,方患众论指以为一奸一邪,求所以自解,及得此,独上殿劾修,乞肆诸市朝。

帝疑其不然,之奇引思永为证,坚请必行。

之奇初不与同列谋之,后数日,乃以奏稿示思永,挽思永自助。

思永以帷薄之私,非外人所知;但其首建濮议,违典礼以犯众怒,不宜更在政一府。

帝乃以之奇、思永所奏付枢密院。

修上章自辨。

帝初欲诛修,以手诏密问天章阁待制孙思恭,思恭极力救解。

帝悟,复取之奇、思永所奏以入,并修章付中书,令思永、之奇具传达人姓名以闻。

之奇言得自思永,而思永辞以出于风闻;因极陈大臣朋一党一专恣,非朝廷福。

修复言:“臣忝列政一府,枉遭诬陷,惟赖朝廷推究虚实,使罪有所归。”

章凡三上。

而充亦上章乞朝廷力与辨正虚实,使门户不致枉受污辱。

于是帝复批付中书,令思永等具传达人姓名并所闻因依明据。

思永与瑾同乡,力为瑾讳,乃言:“臣待罪宪府,凡有所闻,合与僚属商议,故对之奇说风闻之由。

然暧一昧无实,尝戒之奇勿言。

无所逃罪。”

而之奇亦奏:“此事臣止得于思永,遂以上闻。

如以臣不当用风闻言大臣事,臣甘与思永同贬。”

故二人同降黜。

帝手诏赐修,令起视事。

它日,帝谓吴奎曰:“蒋之奇敢言,而所言暧一昧,既罪其妄,欲赏其敢。”

奎曰:“赏罚难并行。”

乃止。

权知贡举司马光等上言,所考试合格进士许安世以下三百五人,分四等;明经、诸科二百一十一人,分三等。

诏:“进士第一、第二、第三等赐及第,第四等赐同出身。

明经诸科第一、第二并赐及第,第三等赐同出身。

敕下贡院放榜,安世及第二、第三人并为防御、一团一练推官,其馀注官守选如例。”

丙辰,命提点开封府界公事、祠部郎中陈汝义判三司都磨勘司,以知开封县、都官员外郎罗恺代其任。

恺入见,问府界事,皆不知能,帝不悦。

及见汝义问之,应答详敏。

翼日,谓执政曰:“恺不才,宜复用汝义,仍与馆职。”

执政言汝义资序已高,复为提点则下迁,宜但令试馆职而已;帝从之。

知制诰邵必言:“陛下新即位,以言语擢汝义,如汉文赏上林啬夫,恐臣下争以利口求进。

乞罢之。”

不从。

昌王颢、乐安郡王頵乞解官行服,诏两制与太常礼院详定典礼。

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言:“谨按大行遗制,丧服以日易月,自皇帝下至文武百官,并依先朝典故。

惟宗室出则惨服,居则衰麻以终制。

盖一法度,所以尊天子也。

皇帝承大统,奉宗庙,昌王、乐安郡王当与宗室同例,不容以私恩为异。”

从之。

丙寅,钱明逸罢翰林学士,为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

先是御史蒋之奇言:“明逸倾险憸薄,在仁宗朝,附贾昌朝、夏竦、王拱辰、张方平之一党一,陷杜衍、范仲淹、尹洙、石介之徒,朝廷一空,天下同疾。

况文辞纰缪,政术乖疏,岂可冒居禁苑!”而同知谏院傅卞亦有言。

执政召明逸,未以台谏章疏,使自引疾,因改命之。

丁卯,三司言:“在京粳米约支五年以上,虑岁久陈腐,欲令发运司于上供年额,权住起发五十万石,于谷价贵处减和籴之数,变市金银绢,输榷货务封桩,分给三路,以备军需。”

从之。

壬申,尚书左丞、参知政事欧一陽一修罢,为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

彭思永等既以论修贬,而知杂事御史苏寀、御史吴申言犹不已;修亦三表乞罢,故命出守。

初,英宗以疾未视朝,太皇太后垂帘,修与二三大臣主国论,每帘前奏事,或执政聚议,事有未同,修未尝不力争。

台谏官至政事堂论事,事虽非己出,同列未及启口,而修已直前折其短。

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请,前此执政多弇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数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

用是怨诽者益多。

英宗尝称修曰:“一性一直,不避众怨。”

修亦尝诵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既出守,遂连六表乞致仕,不从。

癸酉,以枢密副使、礼部侍郎吴奎参知政事。

帝欲用奎,宰相言:“陈升之有辅立陛下功。”

帝曰:“奎辅立先帝,其功尤大。”

遂越次用之。

奎入谢日,进《治说》三篇。

帝尝语以追尊濮王事与汉宣帝异,奎对曰:“然,宣帝于昭帝祖行,昭穆不相当,又大臣所立,岂同仁宗!此天地之恩,不可忘也。

追尊事诚牵私恩。”

帝言:“此为欧一陽一修所误。”

奎对曰:“韩琦于此事亦失众心。

臣数为琦所悖,天下公论,不敢于君前有所隐。”

它日,奎进言:“陛下宜推诚以应天,天意无它,合人心而已。

若至诚格物,物莫不以至诚应于上,自然感召和气。

今民力困极,国用窘乏,直须顺成,然后可及它事也。

帝王之职,所难在判别忠邪,其馀庶务,各有司存,但不使小人得害君子,君子常居要近,则自治矣。”

帝因言尧时四凶犹在朝,奎对曰:“四凶虽在,不能惑尧之聪明。

圣人以天下为度,何所不容!未有显过,固宜包荒,但不可使居要近耳。”

太常礼院言:“准嘉祐诏书,定太庙近世八室之制。

今大行皇帝祔庙有日,僖祖在七室之外,礼当祧迁。

将来山陵毕,请以大行皇帝神王祔第八室。

僖祖、文懿皇后神主,依唐故事,祧藏于西夹室,以待禘祫。

自仁宗而上至顺祖,以次升迁,伏请下两制待制以上参议。”

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言:“同堂八室,庙制已定,僖祖当祧,合于典礼,请依礼院所奏。”

诏恭依。

乙亥,尚书令兼中书令襄一陽一郡王允良卒,赠太师。

有司以允良起居无度,反易晦明,谥曰荣易。

初,蒋之奇劾欧一陽一修,帝怒曰:“先帝大渐,邵亢建垂帘之议,如此大事不言,而抉人闺门之私乎!”之奇以告吴申,申即劾亢。

事下中书,帝徐知其妄,中书亦寝申所奏。

亢时同知贡举,及出,上殿自辨曰:“先帝不豫以来,群臣莫得进见,臣无由面陈,必有章奏。

愿陛下索之禁中,若得之,臣当伏诛;不然,则谗臣者岂得不问?愿下狱考实。”

帝曰:“朕不疑卿,吴申所奏,已不行矣。”

闰月,癸未,太白昼见。

甲申,夏主遣使来献方物谢罪,请戒饬酋长,守封疆,如去冬所赐诏旨。

复以诏答之曰:“苟封奏所叙,忠信弗渝,则恩礼所加,岁时如旧。”

仍赐绢及银各五百匹、两。

己丑,以京西转运使、刑部郎中刘述兼侍御史知杂事。

于是苏寀迁度支副使,中书奏以述代之。

中丞王陶言:“述任非所长。”

赐陶手诏赏叹,然亦竟用述。

述,湖州人也。

御史吴申言:“窃见先召十人试馆职,而陈汝义亦预,渐至冗滥。

兼所试止于诗赋,非经国治民之急,欲乞兼用两制荐举,仍罢诗、赋,试策三道,问经史时务。

每道问十事,以通否定高下去留。

其先召试人,亦乞用新法考试。

明诏两制详定以闻。”

其后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言宜罢诗赋如申言,于是诏:“自今馆职试论一首、策一道。”

辛卯,辽主驻春州北淀。

庚子,诏:“内外文武群臣,于朝之阙政,国之要务,边防戎事之得失,郡县民情之利害,各直言无隐。

言若适用,当从甄擢。”

御史中丞王陶言:“臣奉诏别举台官,缘有才行可举之人,多以资浅不应敕文。

欲乞许举三任以上知县资序人为御史里行。”

从之。

先是陶乞复用吕大防、郭源明,执政以为意欲一逼一己,不悦。

工部郎中、知制诰王安石既除丧,诏令赴阙。

安石屡引疾乞分司,帝语辅臣曰:“安石历先帝朝,累召不起,或以为不恭。

今召又不至,果病邪?有所要邪?”

曾公亮对曰:“安石文学器业,宜膺大用;累召不起,必以疾病,不敢欺罔。”

吴奎曰:“安石向任纠察刑狱,争刑名不当,有旨释罪,不肯入谢。

意以为韩琦沮抑己,故不肯入朝。”

公亮曰:“安石真辅相之才,奎所言荧惑圣听。”

奎曰:“臣尝与安石同领群牧,备见其护前自用,所为迂阔;万一用之,必紊乱纲纪。”

癸卯,诏安石知江宁府。

众谓安石必辞,龙图阁直学士韩维言:“安石知道守正,不为利动,久病不朝,今若才除大郡,即起视事,则是偃蹇君命以要自便,臣固知安石之不肯为也。

若人君始初践阼,慨然想见贤者,与图天下之治,孰不愿效其忠、伸其道哉!使安石甚病而愚则已,若不至此,必翻然而来矣。

议者以为安石可以渐致而不可以猝召,不知贤者可以义动而不可以计取,唯陛下断而行之。”

已而诏到,安石即诣府视事,不复辞也。

学士院言:“屯田员外郎夏倚、雄武节度推官章惇诗赋中等。”

诏以倚为江南西路转运判官,惇为著作佐郎。

甲辰,诏:“诸路帅臣及副总管或有移易,可依庆历故事,中书、枢密院参议。”

以龙图阁直学士、知蔡州吕公著、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司马光并为翰林学士。

光累奏固辞。

不许。

帝面谕光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

卿有文学,尚何辞?”

光曰:“臣不能为四六。”

帝曰:“如两汉制诏可也。”

光曰:“本朝故事不可。

帝曰:“卿能举进士高等而不能为四六,何邪?”

光趋出,帝遣内侍至閤门,强光受告,光拜而不受。

趣光入谢,光入至庭中,犹固辞,诏以告置光怀中,光不得已乃受。

它日,帝问王陶曰:“公著及光为学士,当否?”

陶曰:“二人者,臣尝论荐矣。

用人如此,天下何忧不治!”

丙午,以屯田员外郎刘分攵、著作佐郎王存为馆阁校勘,太常丞张公裕、殿中丞李常为秘阁校勘,著作佐郎胡宗愈为集贤校理,并以召试学士院诗赋入等也。

分攵试入优等,故事,当除直馆;又,员外郎例不为校勘。

而分攵素与王陶有隙,陶及侍御史苏寀共排之。

故才得馆阁校勘。

夏,四月,以殿中丞唐淑问为监察御史里行。

帝谕曰:“朕以家世用卿,卿当谨家法。

人臣病外交一陰一附,卿宜自结主知。

比言者尚抉剔细故以为能,论事必务大体,乃为称职。”

淑问,介子也。

唐戌,请大行皇帝谥于南郊。

召还陕西宣抚使、判渭州郭逵同签书枢密院事。

御史中丞王陶言:“韩琦引逵二府,至用太祖出师故事劫制人主,琦必有一奸一言惑乱圣聪,愿罢逵为渭州。”

帝不可,曰:“逵先帝所用,今遽罢之,是章先帝任人之失也。”

先是御史台以状申中书云:“检会《皇祐编敕》,常朝日,轮宰臣一员押班。

近据引赞官称宰臣更不赴,窃虑此《编敕》仪制别有冲替,伏乞明降指挥。”

中书不报。

辛酉,中丞王陶因以状白宰相,又不报。

乙卯,陶遂劾奏韩琦、曾公亮不押常朝班,至谓琦跋扈,引霍光、梁冀专恣事为喻。

甲子,琦、公亮上表待罪。

帝以陶章示琦,琦奏曰:“臣非跋扈者,陛下遣一小黄门至,则可缚臣以去矣。”

帝为之动,而陶连奏不已;帝以问知制诰滕甫,甫曰:“宰相固有罪,然指为跋扈,则臣以为欺天陷人矣。”

丙寅,帝徙陶为翰林学士,司马光权御史中丞,两易其任。

丁卯,光入谢,言:“自顷宰相权重,今陶以论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

臣愿俟宰相押班然后就职。”

许之。

时光中丞告已进入,而王陶学士之命,中书独持之不下。

戊辰,吴奎、赵概面对,坚请黜陶于外,帝不许;复请授群牧使,许之。

既而直批送中书,以陶为翰林学士。

时琦方在告,不出,奎即具奏言:“昔唐德宗疑大臣,信群小,斥陆贽而以裴延龄等为腹心,天下称为暗主。

今陶挟持旧恩,排抑端良。

如韩琦、曾公亮不押班事,盖以向来相承,非由二臣始废。

今若又行内批,除陶翰林学士,则是因其过恶,更获美迁,天下待陛下为何如主哉!陶不黜,陛下无以责内外大臣展布四体。”

己巳,奎遂称疾求罢。

帝封奎答刂子以示陶,陶复劾奎附宰相、欺天下六罪。

侍御史吴申、吕景奏乞留陶依旧供职,并劾奎有无君之心,数其五罪。

帝以手礼赐知制诰邵亢,趣讲入陶学士告,亢遂言:“御史中丞职在弹劾,一陰一陽一不和,咎由执政。

奎所言颠倒,失大臣体。”

帝由是有逐奎意。

龙图阁直学士韩维言:“宰相跋扈,王法所当诛也。

陶言是,宰相安得无罪!陶言非,则安得罢台职而已!今为翰林学士,是迁也。

愿廷对群臣,使是非两判。”

庚午,帝批付中书:“王陶、吴申、吕景,过毁大臣,陶出知陈州,吴申、吕景罚铜二十斤;吴奎位执政而弹劾中丞,以手诏为内批,三日不下,其罢知青州。”

帝语张方平曰:“奎罢,当以卿代。”

方平辞,且言:“韩琦久在告,奎免,必不复起。

琦勋在王室,愿陛下复奎位,手诏谕琦,以全始终之分。”

司马光言:“奎名望素重,今为陶罢奎,恐大臣皆不自安,纷纷引去,于四方观听非宜。”

辛未,公亮入对,亦请留奎,帝许之。

壬申,召奎对延和殿,慰劳,使复位,曰:“成王岂不疑周公邪!”奎既复位,邵亢更以为言,帝手札谕亢曰:“此无它,欲起坐卧者耳!”盖指琦也。

初,王陶事琦甚瑾,琦深器之。

东宫始建,英宗命以蔡抗为詹事,琦因荐陶。

文彦博私谓琦,盍止用抗,琦不从。

及帝即位,颇不悦大臣之专,陶料必多所易置,欲自规重位,故视琦如仇,力攻之。

彦博谓琦曰:“颇记除詹事时否?”

琦大愧曰:“见事之晚,直宜一爱一挞!”陶既至陈州,谢表诋宰相不已,中书拟再贬。

光言:“陶诚有罪,然陛下欲广言路,屈己一爱一陶,而宰相独不能容乎!”乃止。

罢诸州岁贡饮食果药。

癸酉,诏:“陕西、河东经略转公运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闻。”

司马光上疏,论修身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

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

且曰:“臣昔为谏官,即以此六言献仁宗,其后以献英宗。

今以献陛下。

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是月,录京师系囚,遣使巡行陕西、河北、京东、西路体量安一抚。

五月,辛巳,以久旱,命宰臣祷雨。

韩琦、曾公亮言:“臣等近以王陶弹奏,不过文德殿押班,先尝面奏。

旧以前殿退晚,及中书聚厅见客,日有机事商议,故不及押班,为岁已久,即非今始。

今检详唐及《五代会要》,每月凡九开延英,则明其馀不坐之日,宰臣须赴正衙押班。

及延英对宰臣日,未御内殿前,令閤门使传宣放班,则宰臣更不赴正衙押班明矣。

本朝自祖宗以来,继日临朝,宰臣奏事。

《祥符敕》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押班,行之不久,渐复堕废。

缘中书朝退后议政,动逾时刻,若日赴文德押班,则机务常有妨滞。

乞下太常礼院详定。”

司马光言旧制当押班,不须详定。

癸未,诏:“自今昼刻辰正,垂拱奏事未毕,听宰相不赴文德殿,令御史台放班退。

未及辰正,并依《祥符敕令》,永为定制。”

壬辰,辽主驻纳葛泺。

甲辰,以屯田员外郎张唐英为殿中侍御史里行,从翰林学士王珪、范镇之荐也。

唐英初调谷城令,县圃岁畦姜,贷种与民,还其陈,复配买取息。

唐英至,空其圃,植千株柳,作柳亭于其中,闻者咨美。

英宗初立,唐英上谨始书,言:“为人后者为之子,恐它日有引定陶故事以惑圣听者。

愿杜其渐。”

既而濮议果起,珪、镇谓唐英有先见之明,故荐之。

乙巳,宝文阁成,置学士、直学士、待制官,奉英宗御书藏于阁。

六月,戊申,辽有司奏新城县民杨从谋反,伪署官吏,辽主曰:“小人无知,此儿戏耳。”

独流其首恶,馀释之。

河北旱,民流入京师。

待制陈荐请以便籴司陈粟贷民,户二石,从之。

司马光上疏曰:“圣王之政,使民安土乐业而无离散之心,其要在于得人而已。

以臣愚见,莫若择公正之人为河北监司,使察灾伤州县,守宰不胜任者易之,然后多方那融斗斛,使赈济土著之民,居者既安,则行者思反。

若县县皆然,岂复有流民哉!”于是诏河北运司约束州县,倍加存恤。

己未,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赵抃知谏院。

入谢,帝谓抃曰:“闻卿入蜀,以一琴一鹤自随,为政简易,亦称事邪?”

故事,近臣自蜀还者,必登省一爱一,不为谏官;大臣以为疑,帝曰:“吾赖其言耳。

倘欲大用,何必省一爱一乎!”抃上疏言任道德,委辅弼,别邪正,去侈心,信号令,平赏罚,谨机密,备不虞,勿数赦,容谏诤十事。

又言吕诲、傅尧俞、范纯仁、吕大防、赵鼎、马默,皆骨鲠敢言,久谴不复,无以慰搢绅之望。

复论五费,谓宫掖、宗室、官滥、兵冗、土木之事,多见纳用。

辛未,诏:“天下官吏有能知差役利害,可以宽减者,实封条析以闻。”

先是三司使韩绛言:“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

重者衙前,多致破产,次则州役,亦须重费。

向闻京东民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父告其子云:‘吾当求死,使汝曹免于冻馁。

’遂自经而死。

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与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减其户等者,田归官户不役之家,而役并于同等见存之户。

望令中外臣庶,条其利害,委侍从台省辟集议裁定,使力役无偏重之患,则农民有乐业之心。”

帝纳其言,故有是诏。

役法之议始此。

陕西运运使薛向言:“知青涧城种谔招西人硃令陵,最为横山得力酋长,已给田十顷、宅一区,乞除一班行,使夸示诸羌,诱降横山之众。”

诏增给田五顷。

谔,世衡之子也。

向在英宗时,尝献《西陲利害》十五篇。

去冬又上疏陈御边五利:一曰任将帅以制其冲,二曰亟攻伐以罢其敌,三曰省戍兵以实其力,四曰绝利源以敝其国,五曰惜经费以固其本。

疏奏,英宗称善,尝置诸左右,帝见而奇之。

会边臣多言横山族帐可招纳者,是日,召向入。

凡向所陈计策,帝皆令勿语两府,自以手诏指挥。

壬申,辽以度支使赵徵参知政事。

乙亥,御史张纪言:“近岁以来,百司庶务,多禀决于中书。

臣谓政一府不当侵有司之职,有司亦不当以细务汩政一府。”

诏:“中书、枢密院,应细务合归有司者,条析以闻。”

后中书具三十一事,枢密院具六十二事,皆归之有司。

秋,七月,庚辰,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言:“本朝典礼,循唐之旧,真宗、仁宗皆祀于明堂以配上帝。

今季秋大享明堂,伏请以大行皇帝配。”

诏恭依。

诏察富民与妃嫔家婚姻夤缘得官者。

己丑,命户部郎中赵抃、刑部郎中陈荐详定中外封事。

先是帝命张方平、司马光,至是复令抃等同之。

辛卯,告大行皇帝谥于天地、宗庙、社稷。

壬辰,上宝册于福宁殿。

帝初即位,内臣以覃恩升朝者,皆罢内职,独句当御药院高居简等四人留如故。

司马光疏言:“居简资一性一奸一回,工谗善佞,久处近职,罪恶其多。

顷在先朝,依凭城社,物论切齿。

及陛下继统,乃复先自结纳,使一宠一信之恩,过于先帝。

愿明治其罪,以解天下之惑。”

帝曰:“祔庙毕,自当去。”

光曰:“闺闼小臣,何系山陵先后?舜去四凶,不为不忠;仁宗贬丁谓,不为不孝。”

帝从之。

癸巳,居简罢为供备库使。

乙未,以三司检法官吕惠卿编校集贤书籍。

惠卿与王安石雅相好,安石荐其才于曾公亮,遂举馆职。

惠卿,晋江人也。

辛丑,荧惑昼见,凡三十五日。

丙午,文州曲水县令宇文之邵上书指陈得失。

之邵,绵竹人,为曲水令,转运使以轻缣高其价,使县配卖,之邵言:“县地狭人贫,耕者亡几,方岁俭饥,羌夷数入寇,不可复困之以求利。”

转运使怒。

会帝即位求言,乃上书曰:“千里之郡,有利未必兴,有害未必除者,转运使、提点刑狱制之也;百里之邑,有利未必兴,有害未必除者,郡制之也。

前日赦令,应在公逋负一切蠲除,而有司一操一之益急,督之愈甚,使上泽不下流而细民日困。

如择贤才以为三司之官,稍假郡县以权,则民瘼除矣。”

然后监番、棸、蹶、楀之盛以保安外戚,考《棠棣》、《角弓》之义以亲睦九族,兴坠典,拔滞淹,远夸毘,来忠谠。

凡所建置,必与大臣共议以广其善,号令威福则专制之。

如此,则太平可拱而俟也。”

书奏,不报,喟然曰:“吾不可仕矣!”遂以太子中允致仕,时年未四十也。

范镇曰:“之邵位下而言高,学富而行笃,少我二十一岁而先我挂冠,使吾慊然。”

夏国遣使奉慰及进助山陵。

八月,丁未朔,太白昼见。

辛亥,司马光言:“窃闻陛下好令内臣采访外事及问以群臣能否,臣窃以为非宜。

陛下内有两府、两省、台谏,外有提、转、牧、守,皆腹心耳日股肱之臣也。

诚能一精一择其人,使之各举其职,则天下之事,犹一堂之上,陛下何患于不知哉!今深处九重,询于近习,采道听涂说之言,纳曲躬附耳之奏,不验虚实,即行赏罚,臣恐谗邪得以逞其一爱一憎,而陛下为之受其讥谤也。”

戊午,复夏人和市。

张方平、司马光奏所详定内外封事,帝令中书参议。

光对延和殿,言:“封事善者,在陛下决行之。”

帝曰:“大臣多不欲行。”

光曰:“陛下询荛以广聪明,斯乃社稷之福,而非大臣之利也。”

癸亥,诏:“详定封事所奏,如其中有难行者,可召详定官赴中书问难,令述利害以进。”

己巳,京师地震。

帝问辅臣曰:“地震何祥也?”

曾公亮对曰:“天裂,一陽一不足;地震,一陰一有馀。”

帝曰:“谁为一陰一?”

公亮曰:“臣者君之一陰一,子者父之一陰一,妇者夫之一陰一,夷狄者中国之一陰一,皆宜戒之。”

吴奎曰:“但为小人一党一盛耳。”

帝不怿。

癸酉,葬宪文肃武宣孝皇帝于永厚陵,庙号英宗。

是月,判河一陽一军富弼上疏曰:“帝王都无职事,惟别君子、小人。

然千官百职,岂尽烦帝王辨之乎?但一精一求任天下之事者,不使一小人参用于其间,莫不得人矣。

陛下勿谓所采既广,所得必多,其间当防小人惑乱圣听。

一奸一谋似正,诈辞似忠,疑似之际,不可不早辨也。”

九月,丁丑,诏减诸路逃田税额。

壬午,祧僖祖及文懿皇后。

乙酉,祔英宗神主于太庙,乐曰《大英之舞》。

戊子,减两京畿内、郑、孟州囚罪一等,民役山陵者蠲其赋。

辛卯,徙封昌王颢为岐王,乐安郡王頵为高密郡王。

遣孙思恭等报谢于辽。

壬辰,录周世宗从曾孙贻廓为三班奉职。

甲午,辽遣使来贺即位。

戊戌,召知江宁府王安石为翰林学士。

辽主命给诸路囚粮。

辛丑,韩琦、吴奎、陈升之并罢。

琦历相三朝,或言其专。

自王陶论劾后,曾公亮因力荐王安石,欲以间琦。

琦称疾求去,帝不许,以诏书慰抚。

琦又疏有四当去,复不许。

厚陵复土,琦更不入中书,请甚坚。

于是帝夜召张方平议,且曰:“琦志不可夺矣。”

方平遂建议,宜一宠一以两镇节铖,且虚府以示复用;乃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守司徙、检校太师兼侍中、判相州。

帝复召知制诰郑獬草奎知青州及方平、赵抃参知政事制,赐双烛归舍入院,外廷无有知者。

明旦,獬进草,遂降付中书。

升之,初名旭,避帝嫌名,故以字行。

帝始擢任杨定,升之屡谏不宜生边事,由是忤旨;以母老,乞便郡,遂出知越州。

以枢密副使吕公弼为枢密使,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知谏院赵抃并参知政事,三司使韩绛、知开封府邵亢并枢密副使。

先是薛向奏蕃部嵬名山有归附意,壬寅,司马光对延和殿,言谅祚称臣奉贡,不当诱其叛臣以兴边事。

帝曰:“此外人妄传耳。”

光曰:“陛下知薛向之为人否?”

帝曰:“固非端方士也,徒以其知钱谷及边事耳。”

光曰:“钱谷诚知之,边事则未也。”

又言张方平一奸一邪贪猥,帝曰:“有何实状?”

光曰:“请言臣所目见者。”

帝作色曰:“每有除拜,众言辄纷纷,非朝廷美事。”

光曰:“此乃朝廷美事也。

知人,帝尧难之;况陛下新即位,万一用一一奸一邪,若台谏循默不言,陛下从何知之?”

帝曰:“吴奎附宰相否?”

光曰:“不知也。”

帝曰:“结宰相与结人主孰贤?”

光曰:“结宰相为一奸一邪;然希意迎一合,观人主趋向而顺之者,亦一奸一邪也。”

潮州地震。

癸卯,同佥书枢密郭逵罢为宣徵南院使、判郓州;从张纪、唐淑问、赵抃言也。

逵至郓七日,徙师延州。

权御史中丞司马光复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以滕甫权御史中丞。

光言:“臣昨论张方平参政,不协众望,其言既不足采,所有新命,臣未敢祇受。”

光等诰敕下通进银台司,吕公著具奏封驳。

帝手诏谕光曰:“朕以卿经术行义,为世所推,今将开迩英之度,欲得卿朝夕讨论,敷陈治道,以箴遗阙,故换卿禁林,复兼劝讲,非为前日论奏张方平也。

吕公著封还,盖不如此意耳。”

于是取诰敕直付閤门,趣光等受职。

公著又言:“诰敕不由本司,则封驳之职因臣而废。”

帝手批其奏曰:“俟开迩英,当谕朕意。”

韩琦既出判相州,入对,帝泣下,琦亦垂涕称谢。

诏琦出入如二府仪,又赐兴道坊宅一区,擢其子秘书丞忠彦为秘阁校理。

帝曰:“卿去,谁可属国者?王安石何如?”

琦曰:“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馀,处辅弼之地则不可。”

帝默然。

是月,辽主如南京。

冬,十月,丙午朔,漳、泉诸州地震。

丁未,富弼罢判河一陽一。

戊申,建州、邵武、兴化军地震。

己酉,初御迩英阁,召侍臣讲读经史。

讲退,独留吕公著,语曰:“朕以司马光道德学问,欲常在左右,非以其言不当也。”

公著力请解职,许之,它日,又谓公著曰:“光方直,如迂阔何?”

公著曰:“孔子上圣,子路犹谓之迂;孟轲大贤,时人亦谓之迂。

况光者,岂免此名!大抵虑事深远,则近于迂矣。

愿陛下更察之!”

命御史中丞滕甫考诸路监司课绩。

旧制,审定殿最格法,自发运使下至知州,皆归考课院,专以监司所第等级为据。

至考监司,则总其甄别部吏能否,副以采访才行,合二事为课,悉书中等,无高下,帝即位,凡职皆有课,凡课皆责实,监司所上守臣课不中等者,展年降资;而治状优异者,增秩赐金帛,以玺书奖励之。

若监司以上,则命御史中丞、侍御史考校。

参知政事张方平,以父忧罢。

庚戌,给陕西转运司度僧牒,令籴谷赈霜旱州县。

癸丑,诏:“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侍御史知杂事举材堪御史者各二人。”

甲寅,翰林学士司马光初进读《通志》于迩英阁,赐名《资治通鉴》,亲制序以赐光,令候书成写入,又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

序略曰:“博而得其要,简而周于事,是亦典刑之总会,册牍之渊林矣。”

癸酉,知青涧城种谔复绥州。

夏将嵬名山部落在绥,其弟夷山降于谔,谔使人因夷山以诱之,赂以金盂。

名山小吏李文喜受而许降,而名山未之知也。

谔即奏言:“谅祚累年用兵,人心离贰,尝欲发横山族帐尽饼兴州,族帐皆怀土重迁,其首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

帝信之。

知延州陆诜言以情伪未可知,戒谔毋妄动,谔持之力。

诏诜诏谔问状,且与转运使薛向议招纳。

乃共画三策,令幕佐张穆之入奏。

穆之一陰一受向指说,言必可成。

帝意诜不协力,徙之秦凤。

谔不待报,悉起所部兵长驱而前,围其帐。

名山惊,援一槍一欲斗,夷山呼曰:“兄已约降,何为如是?”

文喜因出所受金盂示之,名山投一槍一大哭,遂举众从谔而南,得酋领三百,户万五千,胜兵万人。

将筑城于其地,诜以无诏出师,召谔还。

军次怀远,虏众四万人坌集城下。

谔出兵击走之,遂城绥州。

初,谔言名山约降,帝将令边臣招纳其众。

司马光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

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独失信于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

若名山馀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

陛下独不见侯景之事乎?”

帝不听。

及谔取绥州,费六十万,西方用兵盖自此始矣。

种谔既取绥州,夏人乃诈为会议,诱知保安军杨定等,杀之。

朝廷谋西讨,邵亢曰:“天下财力殚屈,未宜用兵,唯当降意抚纳,俟不顺命,则师出有名矣。”

因条上其事。”

诏报曰:“中国民力,大事也。

兵兴之后,不无倍率,人心一摇,安危所系。

且动自我始,先违信誓,契丹闻之,将不期而自合,兹朕所深忧者。

当悉如卿计。”

于是欲弃绥州,知延州郭逵言:“贼既杀王官,而又弃绥不守,见弱已甚。

且嵬名山举族来归,当何以处之?”

帝不听。

十一月,丁丑,诏近臣各举才行可任使者一人。

文彦博言于帝曰:“诸路帅臣、转运使,职任至重,一道惨舒系焉,所宜择人久任。”

又言:“两府堂陛之重,亦当久任,使其下不能倾危,乃可立事。”

韩绛曰:“汉王嘉以为二千石尊重难危,乃可使下,况堂陛之势乎!”

戊寅,诏求直言。

诏御史台每遇起居日,令百僚转对。

丙戌,诏曰:“故事,二府初入,举所知者三人,将以观大臣之能。

比年多因请谒干誉,荐者不公,其令中书、枢密院举人皆明言才业所长,堪任何事,以副朕为官择人之意。”

改命韩琦判永兴军兼陕西路经略安一抚使,赐手札趣令治装。

琦言:“边臣肆意妄作,构怨戎狄。

臣朝夕引道非难,但须禀朝廷成算,愿召二府亟决之。”

琦入辞,曾公亮等方奏事,乞与琦同议,帝召之,琦曰:“臣前日备员政一府,所当共议。

今籓臣也,惟奉行朝廷命令耳,决不敢与闻。”

又言:“王陶指臣为跋扈,今陛下乃举陕西兵一柄一授臣,夏有劾臣如陶者,则臣赤族矣。”

帝曰:“侍中犹未知朕意邪?”

丁亥,诏:“令天下州军各上所辖县令治状优劣,其条约,令考课院详定以闻。”

戊子,分命审臣祈雪。

置马监于河东交城县。

庚寅,诏:“近臣以举官不当,经三劾者,中书别奏取旨。”

壬辰,夏国遣使进回鹘僧、金佛,《梵觉经》于辽。

乙未,诏:“内外文武官各举所知二人,见任两府三人,或耻于自媒,久淹下位,或偶因微累,遂废周行者,咸以名闻。”

先是以向传范知澶州兼京东、西路安一抚使。

传范,敏中之子也。

知谏院杨绘言:“后族不当领安一抚使,请易之,以杜外戚干进之渐。”

文彦博曰:“传范累典郡有政声,非由外戚。”

帝曰:“谏官如此言甚善,可以止它日妄求者。”

己亥,命改知郓州。

它日,绘又言曾公亮不当用其子孝宽判鼓院。

帝谓滕甫曰:“鼓院,传达而已,何与于事?”

甫曰:“人有诉宰相者,使其子传达,可乎?且天下见宰相子在是,岂敢复诉事?”

帝为寝其命。

绘亦解谏职,改兼侍读,绘固辞。

甫言于帝,帝诏甫谕意,绘曰:“谏官不得其言则去,经筵非姑息之地。”

卒不拜。

未阅月,复知谏院。

十二月,丁未,辽参知政事刘诜仍为枢密副使,以枢密直学士张孝杰参知政事。

己酉,以孝杰同知枢密院事。

孝杰附耶律伊逊,故累迁。

辽主行再生礼,赦死罪以下。

辛酉,诏以来岁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正殿,减常膳,罢朝贺。

壬戌,诏起居日增罢对官二人。

丙寅,诏曰:“狱者,民命之所系也。

比闻有司岁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

其具为令,提点刑狱岁终会死者之数以闻。

委中书检察,或死者过多,官吏虽已行罚,当更黜责。”

己巳,夏人求以亡命景询易嵬名山,郭逵曰:“询,庸人也,于事何所轻重!受之则不得不还名山,恐自是蕃酋无复敢向化矣。”

是月,逵讠冋得杀杨定等首领姓名,谍告,将斩之于境以谢罪,逵曰:“是且枭死囚以绐我。”

报曰:“必执李崇贵、韩道喜来。”

夏人言杀之矣,逵命以二人状貌物色诘问,敌情得,乃锢而献之。

夏国主谅祚殂,年二十一,国人谥曰昭英皇帝,庙号毅宗,葬安陵;子秉常即位,时年七岁,梁太后摄政。

是月,韩琦至永兴。

初,薛向、郭逵等议欲存绥州,诏琦度其可否,琦奏:“贼今已诱杀杨定等,绥州不可弃也。”

及谅祚病死,其子秉常方幼,琦因奏:“当此变故,尤非弃绥之时。”

文彦博、吕公弼耻于中变,督促弃绥如初,琦条陈不已。

帝遣中使赍手诏访琦利害,琦复具奏,言绥不可弃,乃诏如琦议。

是岁,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胡宿卒。

宿内刚外和,临事慎重,不辄发,发即不可回,尤顾惜大体,其笃行自厉,至于贵达,常如布衣时。

辽南京旱、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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