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上章困敦六月,尽重光赤奋若八月,凡一年有奇《续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九 宋纪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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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 - 卷第五十九 宋纪五十九

续资治通鉴

卷第五十九 宋纪五十九

起上章困敦六月,尽重光赤奋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语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五年(辽清宁六年)

六月,戊午朔,辽以东北路女真详衮果嘉努为特里衮。

壬戌,辽遣使录囚。

乙丑,诏戒上封告讦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事官弹劾小饼不关政体者。

时殿中侍御史吕诲言:“故事,台谏官许风闻言事者,盖欲广其采纳,以补朝廷阙失。

比来中外臣僚多告讦人罪,既非职分,实亦侵官;甚者诋斥平素之缺,暴扬暖昧之事,刻薄之态,浸以成风,请惩革之。”

故下是诏。

丙寅,命天章阁待制张掞同详定均税。

辽中京置国子监,命以时祭先圣、先师。

壬申,诏礼部贡院:“内外锁厅并亲戚举人,并同引试,解十分之一;如不及十人,亦许解一名;四人以下送邻路聚试。”

乙亥,遣官分行天下,访宽恤民力事。

癸未,辽以随王耶律仁先复为北院大王。

先是仁先尝为北院大王,有惠政,及是民欢迎数百里,如见父母。

甲申,三司减省冗费所言:“比岁内人请俸倍多,乞酌天圣初嫔御以下人数,著为定额。”

从之。

秋,七月,辛卯,诏分京西为二路,以许、陈、郑、滑、孟、蔡、汝、颍、信一陽一九州军隶北路,邓、襄、随、房、金、唐、均、郢、光化九州军隶南路;各置安抚使,以许、邓二州守臣兼之,其河南府即不隶所部。

癸巳,邕州言交趾与甲洞蛮合兵寇边,都巡检宋士尧拒战,死之。

诏发诸州兵讨捕。

甲午,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唐介知荆南,从介请也。

敕过门下,知封驳事何郯封还之,言:“介为谏官,有补朝廷,不当出外。”

诏介复知谏院如故。

戊戌、翰林学士欧一陽一修等上所修《唐书》二百五十卷;刊修以编修官皆进秩或加职,仍赐器币有差。

著作佐郎刘羲叟为崇文院检讨,未入谢,疽发背卒。

羲叟强记多识,尤长于星历数术,其言多验。

时生齿益蕃,田野加辟,独京西唐、邓间尚多旷土。

唐州闲田尤多,或请徙户实之,或请以卒屯田,或请废州为县,知州事、比部员外郎赵尚宽言:“土旷可益垦辟,民稀可益招徠,而州不可废。”

乃按图记,得召信臣故迹,益发卒,复三大陂、一大渠,皆溉田万馀顷。

又教民自为支渠数十,转相浸灌,而四方之民来者云集。

尚宽复请以荒田计口授之,及贷民官钱买牛。

比三年,废田尽为膏腴,增户万馀。

监司上其状,三司使包拯亦以为言。

丙午,诏留再任。

庚戌,诏曰:“朕乐与士大夫惇德明义,以先天下。

而在位殊趋,弗率朕旨,或为危言诡行,务以警众取誉,罔上而邀一宠一。

论事之官,搜抉隐微,无忠恕长厚之风;托迹于公,而原其本心,实以合一党一图私,甚可恶也!中书门下其采端实之士,明进诸朝;察辩矫激巧伪者,加放黜焉。”

御史中丞赵概言:“比年以来,搢绅之论多险刻竞浮,宜行戒敕之。”

故降是诏。

壬子,命翰林学士吴奎、户部副使吴中复、度支判官王安石、右正言王陶同相度牧马利害以闻。

时马政因循不一举,言者以为当有更革也。

八月,丁巳朔,以观文殿学士、吏部侍郎程戡为宣徽南院使、判延州。

殿中侍御史吕诲言:“戡才微识暗、外厚中险,交结权贵,因缘进擢,徇私罔上,怙势作威。

况年逾七十,自当还政。

近罢枢府,既以匪能;复委帅权,曷由胜任!且本朝故事,宣徽使非戚勋未尝除拜,乞追寝戡恩命。”

知杂御史范师道等相继论列,讫不从。

以度支判官、金部员外郎薛向权陕西转运使兼制置解盐使。

范祥既卒,故以向代之。

时西夏青盐盗贩甚贱,而官卖解盐价高,盐以故不售。

向至,始减价以抑之。

盐池岁调畦夫数千种盐,而盐支十年未售,向奏损其数,当时便之。

甲子,以眉州进士苏洵为试校书郎。

洵年二十七,始发奋为学,举进士、茂才异等,不中,悉焚其常所为文,闭户益读书,遂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

至和、嘉祐间,与其二子轼、辙至京师。

翰林学士欧一陽一修上其所著《权书》、《衡论》、《机策》二十二篇,宰相韩琦善之。

召试舍人院,以疾辞。

本路转运使赵抃等荐其行义,修又言洵既不肯就试,乞除一官,故有是命。

壬申,诏曰:“国初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三馆聚书才万卷。

其后平定列国,亦尝分遣使者,屡下诏令,访募异本,校定篇目,听政之暇,无废览观。

然比开元,遗逸尚众,宜加购赏,以广献书。

中外士庶并许上馆阁阙书,每卷支绢一匹,五百卷与文资官。”

相度牧马利害所吴奎等上言:“今陕西马价,多出解盐,三司所支银绢,许于陕西转运使易钱。

权转运副使薛向既掌解盐,陕西财赋,可悉委之移用,仍俾择空地置监而孳养之。

盖得西方不失其土一性一,一利也;因未尝耕垦之地,无伤于民,二利也;因向之才,使久其任而经制之,三利也。”

帝可其奏。

甲申,命向专领本路监牧及买马事,仍规度于原、渭州、德顺军置场;同州沙苑监、凤翔府牧地使臣,并委向保荐以闻。

欧一陽一修言:“唐之牧地,西起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外暨河曲之野,内则岐、豳、泾、宁,东接银、夏,又东至于楼烦,以今考之,或陷没蕃戎,或已为民田,皆不可复得。

惟河东岚、石之间,荒山甚多,及汾河之侧,草地亦广,其间草软水甘,最宜养牧,此乃唐楼烦监地也。

迹而求之,则楼烦、元池、天池三监之地,尚冀可得。

臣往年奉使,尝行威胜以东及辽州、平定军,见其不耕之地甚多,而河东一路,山川深峻,水草甚佳,地势高寒,必宜马一性一。

又,京西路唐、汝之间,荒地亦广。

请下河东、京西转运使遣官审度,若可兴置监牧,则河北诸监寻可废罢。”

下其奏相度牧马所,奎等请如修奏。

乃诏选辟分诣河北、河南诸监,案牧地肥瘠顷亩,俟得实数,即遗官二人案视,其陕西估马司,仍委向规度以闻。

向乃上言:“秦州券马至京师,计所值并道路之费,一马当钱数万。

然所入止中杂支,于上等良马固不可得。

请于原、渭州、德顺军置场收市,以解盐交引募蕃商广售良马八千,三千给缘边军骑,五千人群牧司。”

诏从之。

乙酉,罢诸路同提点刑狱使臣,置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广南东、西、福建、成都、梓、利、夔路转运判官。

先是同提点刑狱使臣或有窃公用银器及乐倡首饰者,议者因言使臣多不习法令、民事,不可为监司,故罢之。

十一路旧止一转运使,至是各增置判官,以三年为一任。

九月,丁亥朔,起居舍人、知制诰刘敞为翰林侍读学士、知永兴军。

初,台谏劾敞行吕溱责官制词不直,又前议郭后祔庙,尝云“上之废后,虑在宗庙社稷,不得不然”,是欲导人主废后也。

章十数上,敞不自安。

会永兴阙守,遂请行,诏从之。

己丑,太白昼见。

丙申,命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吕公弼同详定均税。

辛丑,诏:“齐、登、密、华、邠、耀、鄜、绛、润、婺、海、宿、饶、歙、吉、建、汀、潮十八州并烦剧之地,自今令中书选人为知州;其知潮州,委本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同保荐之。”

翰林侍讲学士、给事中杨安国卒,赠礼部侍郎。

安国讲说,一以注疏为主。

在经筵二十七年,帝称其行义淳质,以比先朝崔遵度。

驸马都尉、安州观察使李玮与公主不协,而玮所生母又忤主意,主夜开皇城门入诉禁中,玮惶恐自劾。

庚戌,降玮为和州防御使,仍与外任。

明日,免降官,止罚铜三千斤。

留京师。

癸丑,右正言王陶言:“汉光武出猎夜还,上东门候郅恽拒关不纳,光武从中东门入;明日,赏郅恽而贬中东门候。

魏武之子临淄侯植,开司马门昼出,魏武怒,公车令坐死。

今公主夜归,未辨真伪,辄便通奏,开门纳之,直彻禁中,略无机防,其所历皇城、宫殿内外监门使臣,请并送劾开封府。”

知谏院唐介、殿中待御史吕诲等亦以为言,皆不报。

冬,十月,丙辰朔,诏:“自今因奏举改官及升差遣,其所举人各犯枉法自盗而会赦不原者,举主亦毋得以赦论。”

庚申,诏:“兗国公主宅都监梁全一等并置远小处监当,梁怀吉配西京洒扫班。

自今勿置都监,别选内臣四人在宅句当,入位祗候并不得与驸马都尉接坐。”

时台谏官皆言主第内臣数多,且有不自谨者,帝不欲深究其罪,但贬逐之,因省员更制。

甲子,辽主驻藉丝淀。

十一月,丁亥,以均州防御使李珣为相州观察使,单州一团一练使刘永年为齐州防御使。

知制诰杨畋封还珣、永年词头,因言:“祖宗故事,郭进戍西山,董遵诲、姚内斌守环、庆,与强寇对垒各十馀年,未尝转官移镇,重名一器也。

今珣等无尺寸功,特以外戚故除之,恐非祖宗法。”

不报,诏它舍人草制。

而范镇言:“朝廷如以杨畋之言为是,当罢珣等所迁官,傥以为非,乞复令畋命词。”

不许。

既而镇复有论列,遂罢之。

戊子,录故陕西制置解盐使、度支员外郎范祥孙景为郊社斋郎;子太庙室长褒,候服阕与堂除差遣。

权三司使包拯言:“祥建议通陕西盐法,行之十年,岁减榷货务缗钱四百万,其劳可录。”

故有是命。

辛丑,枢密使、兵部尚书、同平章事宋痒,罢为河一陽一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判郑州。

殿中侍御史吕诲等论:“痒外宽内忌,近者李玮家事,猥陈均州缪例,欲陷玮深罪,阿公主意;赖上明察,不行其言。

且结交内臣王保宁,一陰一求援助;昨除御药院供奉四人遥领一团一练使、刺史,保宁乃其一也。

三班院吏授官,隔过年限,略不惩诫。

御前忠佐,年当拣退,乃复姑息。

其徇私罔公率如此。”

章凡四上,右司谏赵抃亦论痒不才,诏从优礼罢之。

以礼部侍郎、参知政事曾公亮依前官充枢密使。

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张曰、礼部侍郎孙抃并参知政事。

翰林学士、礼部待郎、知制诰、史馆修撰欧一陽一修,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陈旭,御史中丞赵概,并为枢密副使,仍以概为礼部侍郎。

诏:“自今臣僚之家,毋得陈乞御篆神道碑额。”

辛亥,以直秘阁、判度支句院司马光、度支判官、直集贤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

光五辞而后受,安石终辞之。

最后有旨,令閤门吏赍敕就三司授之,安石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安石遣人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

十二月,癸酉,太常礼院言:“自今文武臣僚薨卒,法当谥者,考功于未葬前取索行状,移礼官考定。

如其家葬速,集议不及,则许赐之。

其有勋德,既葬未尝请谥者,亦听取旨。”

诏可。

戊寅,以枢密直学士吕公弼为龙图阁学士、知成都府。

公弼初至,人疑其少威断,会营卒犯法当杖,不肯受,曰:“宁请剑,不能受杖。”

公弼再三谕之,不从,乃曰:“杖,国法,不可不从;剑,汝所请,亦不汝违也。”

命杖而复斩之。

军中肃然。

先是知永兴军刘敞朝辞日,言关中岁比不登,民多流移,请发仓赈之,又言均田扰民,帝令于所部徐访利害以闻。

及敞至永兴,即具奏:“孙琳在河中府,用方田法打量均税,百姓惊骇,各恐增起租税。

因此斫伐桑柘;赖转运使薛向在处张榜告谕,方得暂止。

又闻只打量万泉一县,近须一年乃毕;蒙减者则必欣喜,被增者自然怨嗟,词诉狱讼,恐自此始。

乞且召还孙琳,更俟丰岁,庶几灾伤之馀,不至惊扰。”

其后河中民果诉增减田税不平,凡数万户。

欧一陽一修亦言:“均税之事,朝廷只于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初不令其别生额外之数也。

近闻卫州、通利军括出民冒佃田土,不于见在管榷数内均减重者摊与冒佃户,却生立税数配之,此非朝廷之意,而民所以喧诉也。

欲一望圣慈特赐指挥,令均税所只如朝廷本议,将实榷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其馀生立税数及远年虚数,却与放免,及未均地分,并且罢均。”

己卯,苏茂州蛮寇邕州。

辛巳,补诸州父老百岁以上者十二人为州助教。

是岁,置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勘诸部公事。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语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六年(辽清宁七年)

春,正月,乙未,权御史中丞王畴言:“比岁两制臣僚不得与执政相见及台谏官往还。

议出一时,初无典故,当时论者即以为非。

今执政与谏官已弛其禁,而台官尚设科防。

臣愚以为台官主于议论,以补天子之闻见,岂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两制侍从之臣,皆国之选,今偶或相见,交自为疑,非所以示朝廷之大体也。

请自今,两制亦许与台官相见。”

从之。

戊申,降郢州防御使宗懿为信州一团一练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临一穴一故也。

时任守忠护王葬事,凌蔑诸子,所馈遗近万缗,而心犹未厌。

宗懿得罪,守忠实为之。

庚戌,辽主如春州,以耶律伊逊知北院枢密使事。

时驸马都尉萧呼敦同知北枢密院,以位在伊逊下,意常怏怏。

萧革之谮出萧阿喇也,时欲中伤之。

西北路招讨使萧珠泽,阿喇之从父昆弟也,为阿喇所一爱一,革嫉之。

珠泽当受代赴阙,先尝借官粟,留直而去,萧呼敦希革意发其事,欲以倾阿喇。

辽主大怒,决珠泽以大杖,免其官。

呼敦,亦阿喇之从父昆弟也,呼敦又欲要权,岁时献遗珍玩畜产于革,二人相一爱一过于兄弟。

二月,丁巳,诏:“宗室赐名授官者,须年及十五,方许转官。”

乙丑,诏曰:“如闻良民子弟或为人诱隶军籍,父母泣诉而不得还者,朕甚闵之。

自今有司审其所从来,隶籍百日内,父母诉官者,还之。”

丙寅,录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释之。

戊辰,诏枢密院:“自今内殿崇班以上,须年二十方听受差遣。”

三月,癸巳,赐礼部进士掖人王俊民等一百三十九人及第,五十四人同出身;诸科一百二人及第并同出身;特奏名进士、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诸州文学、长史。

己亥,富弼以母丧去位。

庚子,罢大宴。

时同知礼院晏成裕言:“君臣之义,哀乐所同,请罢春宴,以表优恤大臣之意。”

帝亟从其言,成裕,殊子,弼妻弟也。

议者或以为过云。

甲辰,诏翰林学士承旨宋祁遇直许一子主汤药,祁以羸疾请之也。

戊申,幸后苑赏花钓鱼,遂宴太清楼,出御制诗一章,命从臣属和以进。

诏:“周六庙在西京者,令有司以三品祭服一、四品祭服二及当用祭器给之。”

夏,四月,辛酉,以权三司使包拯为给事中、三司使。

拯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

拯特置场和市,民得无扰。

吏负钱帛多,缧系间辄逃去,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

诏:“岭南官吏死于侬赋而其家流落未能自归者,所在给食护送还乡。”

庚午,以右正言王陶知卫州。

时台谏共言陈旭不当为枢密副使,帝弗听。

陶既引疾在告,又先自乞罢,因许之。

辛未,辽禁吏民畜海东青鹘。

丙子,命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秘阁所藏兵书。

先是置官编校书籍,而兵书与天文为秘书,独不预,大臣或言固知兵法,即以命之。

然兵书残缺者多,不能遍补也。

庚辰,以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陈旭为资政殿学士、知定州,三司使,、给事中包拯为枢密副使。

出礼部郎中、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唐介知洪州,右司谏赵抃知虔州,兵部员外郎兼待御史知杂事范师道以本官知福州。

殿中侍御史吕诲知江州。

旭始除枢密副使,或言旭一陰一结宦者史志聪、王世宁等,故有此命。

介等交章论列,且言:“旭顷为谏官,因张颜方事阿附贵戚,已不为清议所与。

及知开封府,尝贱市富民马,纳外弟甄昂于府舍,恣意请托。”

帝以其章未旭,旭奏:“臣前任言职,弹斥内臣,其桀黠用事如杨怀敏、何诚用、武继隆、刘恢辈,多坐黜逐,今言者乃以此污臣。

志聪臣不识面,世宁弟娶臣妻舅之孤女,久绝往来,若尝荐臣,陛下必记其语。

乞付吏辨劾。”

遂家居求罢。

帝手诏召出之,介等复阖门待罪,顷之复出,如是者数四。

帝顾谓辅臣曰:“凡除拜二府,朕岂容内臣预议邪!”而介等言不已,故两罢之。

欧一陽一修请召还介等,以劝守节敢言之士,不报。

初,诸路敦遣行义、文学之士赴京师者二十三人,其至者十六人,皆馆于太学,即舍人院试论策。

五月,丙戌,赐徐州颜复、润州焦千之、成都章禩、荆南乐京等七人进士出身,四人同出身,馀悉授试校书郎。

复,太初子:禩,察子也。

时濮州李植道卒,岳州顾立有期丧,越州吴孜等五人辞不就试,复等既推恩,亦以试将作监主簿命之。

辽主清暑永安山。

丁酉,诏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吕景初同详定均税。

翰林学士承旨、工部尚书、知制诰、集贤殿修撰宋祁卒,赠刑部尚书。

祁兄弟皆以儒学显,而祁尤能为文章,善议论;清约庄重,不逮其兄,论者谓祁不至公辅盖亦以此。

祁自为遗奏,请早建储。

又自为《左志》、《右志》及《治戒》以授其子。

其子遵《治戒》,不请谥;久之,张方平言祁法应得谥,谥曰景文。

己亥,马军副都指挥使、淮康节度使张茂实,落管军,知曹州。

初,赵概为御史中丞,言茂实不宜典宿卫,未听;及概为枢密副使,复言之。

而言者又劾茂实贩易公使所遣卒杀人于外,茂实因以老自请解兵权,始命出守。

先是翰林侍读学士刘敞尝奏言:“张茂实本周王一乳一母子,尝养宫中,故往年市人以狂言动茂实,颇骇物听;近者韩绛又以谗说倾宰相,重摇人心。

是一茂实之身,远则为小人所指目,近则为群臣所疑惧。

假令茂实其心如丹,必无它肠,亦未能家至户晓也。

莫若解茂实兵权,处以外郡,于茂实不失富贵,而朝廷得远嫌疑,策之善者也。

昔王郎自称刘子舆,卢芳自号刘文伯,因疑饰伪,未必皆有犯上之心,但流言驱扇,群情眩惑。

臣忝近列,方当远出,心之所疑,不敢不极论。

乞以臣言密付执政商量。”

久之,茂实乃罢。

丙午,辽主谒庆陵。

庚戌,诏:“凡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并听回避。”

录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释之。

分命官录三京系囚。

辛亥,辽杀东京留守陈王萧阿喇。

阿喇以例来朝,辽主访群臣以时务,阿喇陈利病,言甚激切。

萧革伺辽主意不悦,因谮曰:“阿喇恃一宠一,有慢上之心,无人臣之礼。”

辽主大怒,命缢杀于殿下。

皇太后营救不及,大恸曰:“阿喇何罪而遽见杀!”辽主乃优加赙赠,赐葬乾陵之赤山。

阿喇一性一忠果,晓世务,有经济才,议者谓阿喇不死,后当无重元、伊逊之祸。

萧呼敦既自结于萧革,藉以鬻权。

其族弟迪里荐萧呼都于呼敦,呼敦见其辩给壮勇,倾心交结,每遇休沐,言论终日。

呼敦乘间为辽主言呼都及迪里可用,辽主以迪里为旗鼓伊喇详衮,以呼都为宿直官。

及革扌冓陷阿喇,呼都一陰一为之助,时人丑之。

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初、司天言当食六分之半,是日未初,从西食四分而一陰一云雷电,顷之雨,浑仪所言不为灾。

权御史中丞王畴言:“顷岁日食于正一陽一之月,方食时实亦一陰一晦,然于云气之间尚有见者,固不得同不食。

当时有司乃称食不及分,而宰臣集班表贺,甚失陛下祗畏奉天之意。

恐今有司或援近例乞班贺者,臣故先事而言也。”

同判尚书礼部司马光言:“日之所照至远,云之所蔽至狭,虽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

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

食不满分者,乃历官术数之不一精一,当治其罪,亦非所宜贺也。”

于是诏百官毋得称贺。

庚申,赐草泽建安章友直银绢。

友直篆国子监《石经》成,除试将作监主簿,辞不就,因有是赐。

友直,得象之族也。

得象为宰相,尝欲官之,友直谢去,终身不仕。

甲子,辽以萧玛噜为顺义军节度使。

乙丑,太白昼见。

丁卯,辽主如弘义、永兴、崇德三宫致祭,射柳,赏赉有差。

戊辰,行再生礼,复命群臣分朋射柳。

壬申,岁星昼见。

甲戌,起复富弼为礼部尚书、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弼辞不拜。

故事,执政遇丧皆起复,弼谓金革变礼,不可用于平世。

帝五遣使起之,卒不从命。

丙子,以司马光知谏院,入对。

丁丑,命翰林学士吴奎、王珪同详定茶法。

辽以楚王尼噜古知南院枢密使事。

戊寅,以度支判官、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王安石知制诰。

初,安石辞修起居注,既得请,又申命之,安石复辞至七八乃受:及迁知制诰,自是遂不复辞官矣。

时有诏,今后舍人院不得申请除改文字。

安石曰:“审如是,则舍人不得复行其职,而一听大臣所为,自非执政大臣欲倾侧而为私,则立法不当如此。

今大臣之弱者则不敢为陛下守法,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谏官、御史无敢忤其意者,臣实惧焉。”

安石由是与执政忤。

秋,七月,壬午朔,光禄寺丞、知长州县夏噩,坐私贷民钱,特勒停。

噩中制科,本路提点刑狱王道古恶其轻傲,捃其事而废之。

乙酉,泗州淮水溢。

丙戌,诏:“淮南、江、浙水灾,差官体量蠲税。”

丁亥,权御史中臣王畴言:“比年中外臣僚,或因较量差遣,或因辩论身计,或因进以干誉,或因罪而觊免,肆为妄谈,辄形奏章。

其间求放归田里者有之,乞别自营生者有之,岁未至而愿致仕者有之,苟辞禄而请归农者有之,皆心语相违,情实交戾。

请自今,有如向所陈者,并许弹奏施行。

又,国家开广言路,任用台谏官。

比年士大夫乃有险徼之人,挟己憎一爱一,依其形势,以造浮说,奔走台谏之门,鼓扇风波之论,幸言者得以上达。

推原其情,本非公正,止于一陰一借权力,取快私意。

当言之人,率务举职,既所传耳目稍异,则岂敢遂无论列!万有一一爱一憎不中之论,荧惑紊挠人主之聪明,岂不为听断之累哉!望晓厉士大夫,庶几偷薄帮心,以清朝路。

又,台谏有白事于朝而更以状干台司者,推原其情,盖欲当任者为言而助之尔。

臣以为事有曲直,法有轻重,朝廷以至公待天下,固不俟言者助之也。

请自今,臣僚如以公事奏朝廷,不俟施行而辄申御史台者,许弹奏以闻。”

帝嘉纳之。

戊子,录昭宪皇太后、孝明、孝惠、孝章、淑德皇后家子孙,进秩授官者十有九人。

先是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复言:“朝廷初行祫享之礼,而昭宪太后躬育祖宗,其后裔多流落民间,宜思所以推恩者。”

于是并四后家子孙皆录之。

寻复赐昭宪太后家信陵坊第一区。

诏中书、枢密院:“累年未修《时政记》,自今随月撰进。”

壬辰,命同知谏院司马光同详定均税。

光既立条约,下诸路监司旋行。

又言:“国家立事,当先使赏罚明,然后事无不成。

职方员外郎秦植,前通判德州,均五县税,皆得平允,并无词诉。

若遇庸愚之人烦扰败事者。

同归常调,一无殿最,则能吏解体,必无成功。

伏望察其勤瘁,优加酬奖,并其馀均税官吏,随其功过,量行惩劝,则后来无不尽力矣。”

癸巳,诏曰:“台谏为朕耳目之官,而事有不能周知,固将博问朝士大夫以广听察。

乃有险诐之人,因缘憎嫉,依倚形势,兴造飞语以中伤善良,殆非忠厚之行也。

中书门下其为朕申儆百工,务敦行实;循而弗改,当重黜焉。”

从御史中丞王畴所请也。

甲午,出内藏库绢二十万匹,下河北助籴军储。

壬寅,同知谏院司马光以三札子上殿。

其一论君德曰:“臣窃惟人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

陛下天一性一慈惠,子育元元,虽古圣王之仁,殆无以过。

然自践祚垂四十年,而纪纲犹有亏缺,穷民犹有怨叹,意者群臣不肖,不能宣扬圣化;将陛下于三德亦有所未尽欤?伏见陛下推心御物,端拱渊默,群臣各以其事有所疏奏,陛下不复询访利害,考察得失,一皆可之。

诚使左右前后股肱耳目之臣皆忠实正人则善矣;或有一一奸一邪在焉,岂可不为之寒心哉!伏望陛下以天一性一之至仁,廓日月之融光,以奋乾断,俾善无不录,恶无不诛。”

其二论御臣曰:“臣闻致治之道,一曰任官,二曰信赏,三曰必罚。

窃见国家所以御臣之道,累日月以进秩,循资涂而授任。

苟日月积久,则不择其人之贤愚而置高位;资涂相值,则不问其人之能否而居重职。

远者三年,近者数月,辄已易去,而望职事之修,功业之成,必不可得也。

其失在于采名下采实,诛文不诛意。

夫以名行赏,则天下饰名以求功;以文行罚,则天下巧文以逃罪。

诚能博选在位之士,量能施职,有功则增秩加赏而勿徙其官,无功则降黜废弃而更求能者,有罪则流窜刑诛而勿加宽贷,如是而朝廷不尊,万事不治者,未之有也。”

其三论拣军曰:“养兵之术,务一精一不务多。

今所选之兵,升其军分,增其粮赐,是宜咸戴上恩,人人喜悦;而窃闻京城之内,被选之人,往往咨嗟悲怨,父子相泣。

况于外方兵士,远去乡里,诀别亲戚,其为愁苦,不言可知。

使中外人情皇皇如此,岂惟久远之害,亦不可不以近切之忧为万一之虑也。

伏乞自后每遇大段招拣兵士,须令两府臣僚国共商量,度财用丰耗及事之缓急,若须至招拣,方得闻奏施行。”

八月,己未,马军副都指挥使、武胜留后王凯卒。

车驾临奠,赠彰武节度使,谥庄恪。

凯治军有纪律,善抚循士卒,平居与均饮食;至临阵援枹鼓,毅然不少假。

故士卒畏信,战无不力。

庚申,诏三馆、秘阁校《宋》、《齐》、《梁》、《陈》、《后魏》、《后周》、《北齐》七史书,有不完者访求之。

乙丑,左侍禁、雄、霸等路走马承受林伸言:“国朝上世陵寝在保州保塞县东,犹有天子巷、御城庄存焉,其地颇为塘水所坏,乞下本处时加修筑。”

从之。

司马光言:“今国家三年一郊,未尝无赦,每岁盛夏,皆有疏决,猾吏贪纵,大为一奸一利。

悍民暴横,侵侮善良,百千之中,败无一二;幸而发露,率皆亡匿,不过三岁,必遇赦降,则晏然自出,复为平人。

使愿悫之民愤悒惴恐,凶狡之群志满气扬,岂劝善沮恶之意哉!且疏决之名,本行于盛暑之际,死罪以下,皆递降一等;近年或至再三,自徒以下,一切赦之。

今岁疏决之令已再行矣,此所以使百职堕慢,一奸一邪瓷睢者也。

今纵未能尽帮前弊,伏望下中书,今后每岁疏决不过一次,或早或晚,使外人不可豫期,其徒罪仍依旧降从杖;或遇亲祀南郊之负,更不疏决,永为定制,庶几为恶之人有所戒惧。”

丁卯,司马光进五规:一曰保业,二曰惜时,三曰远谋,四曰重微,五曰务实。

乙亥,御崇政殿,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著作佐郎王介、福昌县主簿苏轼、渑池县主簿苏辙。

轼所对入第三等,介第四等,辙第四等次。

以轼为大理评事、签署凤翔府判官事;介为秘书丞、知静海县;辙为商州军事推官。

时辙对语切直,其略曰:“自朔方解兵,陛下弃置忧惧之心二十年矣。

古之圣人,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

夫无事而深忧者,所以为有事之不惧也。

今陛下无事则不忧,有事则大惧,臣以为失其宜矣。

臣闻近岁以来,宫中贵姬,至以千数,坐朝不闻谘谟,便殿无所顾问,女一宠一害之,内则伐一性一伤和,外则蠹国败政,陛下无谓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

今海内穷困,生民怨苦,而宫中赐予无艺,所欲则给,大臣不敢谏,司会不敢争。

国家内有养士、养兵之费,外有契丹、西夏之奉,陛下又自为一阱以耗其遗馀,臣恐陛下以此得谤而民心不归也!”

策入,谏官司马光第以三等,翰林学士范镇难之,欲降其等,蔡襄曰:“吾三司使也,司会之名,吾愧之而不敢怨。”

惟胡宿以为策不对所问,而引唐穆宗、恭宗以况盛世,非所宜言,力请黜之。

光言是策于同科三人中独有一爱一君忧国之心,不可不收,而执政亦以为当黜。

帝曰:“求直言而以直弃之,天下其谓我何!”乃收入第四等次。

及除官,知制诰王安石疑辙右宰相,专攻人主,比之谷永,不肯为词,韩琦笑曰:“彼策谓宰相不足用,欲得娄师德、郝处俊而用之,尚以谷永疑之乎!”改命沈遘,乃为之词。

已而谏官杨畋见帝曰:“苏辙,臣所荐也。

陛下赦其狂而收之,此盛德事,乞宣付史馆。”

帝悦,从之。

介,衢州人。

于是司马光复与同列上疏言:“今岁灾异屡臻,民多菜色,此正陛下侧身克己之时。

而道路流言,陛下近日宫中燕饮,微为过差,赏赉之费,动以万计,耗散府库,调敛细民。

况酒之为物,乱一性一败德,禹、汤所禁,周公所戒,殆非所以承天忧民、辅养圣躬之道也。

陛下恭俭之德,彰信兆民,议者皆以为后宫奢纵,务相夸尚,左右近臣,利于赏赉,陛下重违其请,屈意从之。

夫天以刚健为德,君以正固为事,奈何徇后宫左右之欲,上忽天戒,下忘民病,中不为宗庙社稷深自重惜!伏望悉罢宴饮,后宫妃嫔,进见有时,乃可以解皇天谴告之威,慰元元穷困之望,保受命无疆之休。”

帝嘉纳之。

丙子,诏龙图阁直学士杨畋,于三司取天下凡课利场务五年并增亏者,限一月别立新额。

时场务岁课多亏,惟逐时科校主典,而三司终不为减旧额,故帝欲特行之。

丁丑,诏曰:“考绩之次序,比令有司详议厥制,条奏来上,询谋悉同。

咨尔在位,其各悉力一心,务祗新书,以称朕至诚怛恻之意。

今考校转运使、副、提点刑狱,课绩院以所定条目施行。”

戊寅,诏曰:“今吏多失职,不称所以为民之意,殆以不得久于其官故也。

盖智能才力之士,虽有兴利除害禁一奸一劝善之意,非假以岁月,则其吏民亦且偷而不为之用,欲终厥功,其路无由。

自今知州、军、监、知县、县令有清白不扰而实惠及民者,令本路监司保荐再任,政迹尤异,当加奖擢。”

闰月,乙酉,复以成都府为剑南西川节度。

庚子,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韩琦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枢密使、礼部侍郎曾公亮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张曰为工部侍郎充枢密使。

帝既许富弼终丧,乃迁琦首相。

或谓琦曰:“富公服除,当还旧物,独不可辞昭文以待富公邪?”

琦曰:“此位安可长保!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若辞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保此位也,使琦何辞以白上?”

闻者亦是琦言。

辛丑,以左司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胡宿为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宿谨静,尤顾惜大体。

群臣方建利害,多更张庶事以革弊,宿独曰:“变法古人所难,不务守祖宗成法而徒纷纷,无益于治也。”

乙巳,诏给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弼固辞不受。

丁未,谏官司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早定继嗣。

是时臣疏远在外,犹不敢隐忠一爱一死;况今日侍陛下左右,官以谏诤为名。

窃惟国家至大至急之务,莫先于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怀一奸一以事陛下,罪不容醢。

伏望陛下少加省察。”

光既具答刂子,复面请之。

帝时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

及闻光言,沉思良久,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尔。”

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

帝曰:“此何害!迸今皆有之。”

因令光以所言付中书。

光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谕宰相。”

是日,光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

宰相韩琦问光:“今日复何所言?”

光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广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

琦喻意,不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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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上章困敦六月,尽重光赤奋若八月,凡一年有奇《续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九 宋纪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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