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原文】李冲,字思顺,陇西人《课外文言文》《魏书·李冲列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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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李冲列传》原文及翻译

魏书

【原文】

李冲,字思顺,陇西人,敦煌公宝少子也。

少孤,为长兄荥一陽一太守承所携训。

承常言:“此儿器量非恒,方为门户所寄。”

冲沉雅有大量,随兄至官。

是时牧守子弟多侵乱民庶,轻有乞夺,冲与承长子韶独清简皎然,无所求取,时人美焉。

显祖末,为中书学生。

冲善一交一 游,不妄戏杂,流辈重之。

高祖初,以例迁秘书中散,典禁中文事,以修整敏惠,渐见一宠一 待。

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

冲以三正治民,所由来远,于是创三长之制而上之。

文明太后览而称善,引见公卿议之。

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等曰:“冲求立三长者,乃欲混天下一法。

言似可用,事实难行。”

羲又曰:“不信臣言,但试行之。

事败之后,当知愚言之不谬。”

太尉元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

咸称方今有事之月,校比民户,新旧未分,民必劳怨。

请过今秋,至冬闲月,徐乃遣使,于事为宜。

冲曰:“民者,冥也,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若不因调时,百姓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

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

既识其事,又得其利,因民之欲,为之易行。”

太后曰:“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

何为而不可?”

群议虽有乖异,然惟以变法为难,更无异义。

遂立三长,公私便之。

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

寻转南部尚书,赐爵顺一陽一侯。

冲为文明太后所幸,恩一宠一 日盛,赏赐月至数十万,进爵陇西公,密致珍宝御物以充其第,外人莫得而知焉。

冲家素清贫,于是始为富室。

而谦以自牧,积而能散,近自姻族,逮于乡闾,莫不分及。

初,冲兄佐与河南太守来崇同自凉州入国,素有微嫌。

佐因缘成崇罪,饿死狱中。

后崇子护又纠佐赃罪,佐及冲等悉坐幽系,会赦乃免,佐甚衔之。

至冲一宠一 贵,综摄内外,护为南部郎,深虑为冲所陷,常求退避,而冲每慰抚之。

护后坐赃罪,惧必不济。

冲乃具奏与护本末嫌隙,乞原恕之,遂得不坐。

(节选自《魏书·李冲列传》)

【译文】

李冲,字思顺,陇西人,敦煌公字宝最小的儿子。

他很小的时候双亲就去世了,受到大哥荥一陽一太守李承的抚养教导。

李承常说:“这小家伙才能气度非同凡响,将成为我们家族的依靠。”

李冲深沉儒雅,胸怀远大,他哥赴任,李冲随兄到任所。

当时刺史太守的子弟们大都一騷一扰老百姓,有巧取豪夺的行为,只有李冲和李承的长子李韶极其清白,不向百姓索取财物,当时人都称赞他们。

显祖献文帝拓跋弘末年,李冲做中书学生。

他善于同朋友们相处,不随便开玩笑或说不正经的事,同辈人都尊重他。

高祖孝文帝拓跋宏即帝位初年,按惯例升李冲为秘书中散,掌管宫中文书事务,因为他的行为严谨,作事机敏,逐渐受到一宠一 信。

升任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先前没有设置一党一 、里、邻三长,只有宗主督护制度,因此百姓被豪族隐庇,户籍不实,五十家或三十家才立一个户头。

李冲认为通过三正管理人户,历史已经很长了,因此创定三长制,把它上奏给执政者。

文明太后看了过后,认为不错,把李冲介绍给公卿太臣们来共同商量这件事。

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祜等人说:“李冲之请求设立“三长”,是想统一天下法令。

这说起来似乎可以采纳,但实际上难以推行。”

郑羲又说:“不相信我的话,那就试试看,等事情失败之后,会知道我的话没错。”

太尉元丕说:“我认为这一法令若能推行下去,对公对私都有好处。”

他们都说现在正是农活忙的月份,如果清查登记户口,新迁户和原住户都没有区别,老百姓一定会因烦扰而生怨气,请求等这个秋天过后,到冬天没农活的月份,再慢慢派人推行,比较合适。

李冲说:“所谓民,就是冥,可心让他们怎样作,不可心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那样作。

假如不趁征发租税的时候设置三长,百姓只知道设立三长清查户口烦人,看不到平均徭役、减少赋敛的好处,心里定会有怨气。

应当趁收取租税的月份进行,使百姓知道这将有平摊赋税的好处,他们既知道置三长的事,又因此获得好处,利用百姓的愿望,就容易推行。”

文明太后说:“设立三长,租税徭役就有一定标准,隐匿的人口就可以清查出来,侥幸逃避的人也将停止,有什么不可以的?”

大家意见虽仍不一致,但只是认为变法实行起来不容易,更没有其他反对的说法。

于是便设置三长,公家和老百姓都称道这样方便。

李冲升任中令,加官散骑常待,南部给事中一职仍保留。

不久转任南部尚书,被赐以顺一陽一侯的爵位。

李冲受到文明太后的一宠一 爱,日甚一日,赏赐的财物每月达数千万钱之多,进其爵为陇西公,暗中把珍宝及皇帝所赐之物送往他的家中,外面的人无从知道这些事。

李冲家一直清贫,这时才开始成为富家。

但他作事谦虚,并以此自我约束,把积蓄的财物分散给别人,从姻亲同族到同乡同里的人,都得到他的施舍。

起先,李冲的哥哥李佐与河南太守来崇一起从凉州来到魏都城,他们俩平时有小矛盾,李佐因一次机会使来崇获罪,来崇饿死于监狱中。

其后来崇之子来护又举报李佐犯有贪一污罪,李佐与李冲等人均被逮捕入狱,碰到大赦,才免除罪罚,李佐因而痛恨来护。

等到李冲受一宠一 尊贵,执掌内外大权,来护为尚书南部郎,非常担心会被李冲陷害,多次请求免官退避,但李冲总都安慰他。

来护后来犯了贪一污罪,担心自己一定不能免死。

李冲于是将自己与来护间的隔阂原原本本的向上作了报告,请求宽恕来护,来护因此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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