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名(六)◇李嵸立三所庙奏(开平二《唐文拾遗》卷五十八

唐文拾遗查询

请输入关键字:

例如:唐文拾遗

唐文拾遗 - 卷五十八

唐文拾遗

卷五十八

◎ 阙名(六)

◇ 李嵸立三所庙奏(开平二年四月,中书门下)

莱国公李嵸,合于西都选地建立三庙,以备四仲词祭,仍令度支供给祭料。

(《五代会要》五)

◇ 南郊服色奏(开平三年十一月,南郊礼仪使)

今检详礼文,皇帝赴南郊,服通天冠、绛纱袍,登玉辂,法驾卤簿。

自清游队已下,诸卫将军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袴,锦螣蛇银隐起,金带刀、弓箭佽飞,执旗人引驾,三卫并武弁绯两裆、大口袴。

供奉官并武弁服色,各一人步从,馀文武官及导驾士绛衣、平巾帻,馀并戎服。

准式,近侍导驾官自三引车从。

本县令州府御史大夫即朝服,各乘辂车前导。

其引驾官员,不总备车辂。

自中书令、侍中已下则公服。

内诸司使并常服。

内人服色,礼文不载。

(《五代会要》二)

◇ 留官俸修文宣王庙奏(开平三年十二月,国子监)

修建文宣王庙,请率在朝及天政见了任官俸钱,每贯克留一十五文。

(《五代会要》十六)

◇ 监生出给光学文钞并纳光学钱奏(开平五年正月五日,国子监)

当监旧例,初补监生有束修钱二千,及第后光学钱一千。

窃缘当监诸色举人及第后,多不于监司出给光学文抄,及不纳光学钱,祗守选限年满,便赴南曹参选。

南曹近年磨勘选人,并不收竖监司光学文抄为凭。

请今后欲准往例,应诸色举人及第后,并先于监司出给光学文抄,并纳光学钱等,各有所业等第,以备当监逐年公使。

(《五代会要》十六)

◇ 请勿幸东都奏(开平五年二月,宰臣等)

龙兴天府,久望法驾,但陛下始康,念未宜涉褰,愿少留清跸。

(《册府》)

◇ 册皇后仪奏(同光元年四月,太常礼院)

准制,以此月十三日行皇后册礼。

今检详临轩命使册皇后旧仪,皇后庙见,如纳后之仪,受册后,合别定庙见日。

其日皇后乘重翟车,卤簿鼓吹仪仗前导。

(《五代会要》一)

◇ 又朝谢皇帝仪奏(同上)

谨按《开元礼》,临轩册皇后,皇后表谢,朝皇太后,并如纳后之仪,不载朝谢皇帝之礼。

准纳后仪,则皇帝服衮冕,降迎于门,恐礼太重。

今详酌其日常服御内殿,皇后首饰褘衣,尚仪引入,至殿庭阶间再拜,又再拜讫,退如常仪。

(《五代会要》卷一)

◇ 停罢不急朝官奏(同光元年十一月,中书门下)

诸寺、监各请只置大卿、监、少卿、祭酒、司业各一中,博士两员,其馀官属并请权停。

唯太常寺事关大礼,大理寺事关刑法,除太常博士外,许更置丞一员。

其王府及东宫官属司天五官正、奉御之类,凡不急司存,并请未议除授。

其诸司郎中、员外郎,应有双曹处,且置一员。

左右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起居郎、起居舍人、补阙、拾遗,各置一半。

三院御史,仍委御史中丞条理申奏。

即日停罢朝官,仍各录衔名,具罢任月日,留在中书,候见任满二十五月,并据资品,却与除官。

(《五代会要》二十)

◇ 正衙对见奏(同光二年正月四日,四方馆)

常朝诸职员,多有参杂,今后除随驾将校、外方进奉使文武两班三品已上官,可于内殿对见,其馀并诣正衙,以申常礼。

(《五代会要》六)

◇ 停废仪仗使奏(同光二年三月,中书门下)

仪仗法物使李肃,是伪梁置此使额,使令主持,又无考限。

况主持法物,各有本司,请准旧停废。

(《五代会要》二十四)

◇ 准渎广润庙树连理奏(同光三年三月,唐州)

淮渎广润王庙前有两树,东西相去七尺五寸,其树各出地七尺五寸,两树相向连理,画图以进。

(《五代会要》卷五)

◇ 录送史馆事件奏(同光二年四月,史馆)

本朝旧例,中书并起居院诸司及诸道州府,合录事件报馆如右:时政记(中书门下录送),起居注(左右起居郎录送),两省转对、入阁待制、刑曹法官、文武两班上封章者(各录一本送官),天文祥变、占候徵验(司天台逐月录报,并每月供送历日一本,祥瑞礼节逐季录报,并诸道合画图申送),蕃客朝贡使至(鸿胪寺勘风俗、衣服、贡献物色、道里远近,并具本国王名录报),四夷人役来降(表状中书录报,露布兵部录报,军还日并主将姓名,具攻陷虏杀级数,并所因由录报),变改音律及新造曲调(太常寺具录所因,并乐词牒报),法令变革、断狱新议、赦书德音(刑部逐季具有无牒报),详断刑狱、昭雪冤滥(大理寺逐季牒报),州县废置,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有旌表门闾者(户部录报);有水旱蝗虫、雷风霜雹(亦户部录报),封建天下祠庙,叙封、进封邑号词(司封录报),京百司长官、剌史以上除授(文官吏部录报,武官兵部录报),诸色宣敕(门下、中书两省逐月录报),王公百官定谥(考功录行状并谥议,逐月具有无牒报),宗室任官课绩,并公主出降仪制(宗正寺录报),剌史、县令有灼然政著述文章者(本州县不以官秩,勘的实具奏,仍具录报),应中外官薨亡请谥(许本家各录行状一本申送)。

右乞宣下有司,条件施行。

(《五代会要》十八)

◇ 请废北都宗庙奏(同光二年六月十日,太常礼院)

国家兴建之初,已于北都置庙,今克复天下,迁都洛十陽十,于此立宗庙。

按礼无二庙之文,其北部宗庙请废。

(《五代会要》卷二)

◇ 许诸道辟举职员奏(同光二年八月八日,中书门下)

诸道除节度使及两使判官除授外(职),其馀职员并军使判官,伏以翘车著咏,戋帛垂文,式重弓旌,以光樽俎。

由是副知己之荐,成接士之荣,必当备悉行藏,十习十知才行,先奉幕中之画,以称席上之珍。

爰自伪梁,颇乖斯义,皆从除授,以佐藩宣。

因缘多事之秋,虑爽得人之选,将期推择,式示更张。

今后诸道除节度副使、判官、两使除授外,其馀职员并诸州军事判官等,并任本道、本州各当辟举。

其军事判官,仍不在奏官之限。

(《五代会要》二十五)

按:《全文》九百六十九所收《任诸藩奏辟军事判官奏》,无“式示更张”以上一百十馀字,而末多“所冀招延之礼”云云四句。

◇ 重定州县等官俸料奏(同光三年二月十五日,租庸院)

诸道州县官并防御围练副使、判官等俸料,各据逐处具到事例、文帐内,点检旧来支遣则例,钱数不等,所给折支物色,又加钱数不定,难为勘会。

今除东京管内州县官见支手支课钱且依旧外,其三京并诸州于旧日支遣钱数等第,重定则例,兼切循本朝事体。

防御十十团十十练副使、判官外,其馀推官已下职员,皆是本处自要辟请圆融,月俸赡给,亦乞依旧规绳,省司更不支给钱物。

谨具如后。

(《五代会要》二十八)

◇ 支给副使以下俸料奏(同光三年二月十九日,租庸院)

新定四京及诸道副使判官已下俸料,请降敕各下,逐处支遣,兼除所置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外,如本处更妄称简署官员,即敕本道节度使自备请给,不得正破省钱物。

(《五代会要》二十七)

◇ 虑刑狱迟留奏(同光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大理寺) 准狱例,诸立春已后,秋分已前,不得奏决死刑,违者徒一年。

今寺司相次有案牍,若准律文,候秋分后申奏,必虑刑狱迟留者。

(《五代会要》卷十)

◇ 太祖曹皇后定谥奏(同光三年八月,中书门下)

据礼仪使状,准礼及故事,太常少卿定谥,太常卿署定讫,告天地宗庙。

伏准礼文,贱不得诔贵,子不得爵母。

后必谥于庙者,受成于祖宗。

今皇太后谥,请太常卿署定后,集百官连署谥状讫,读于太祖武皇帝室,然后差丞郎一人撰册文,别定日命太尉上谥册于西宫灵座,同日差官告谥于天地、太微宫、宗庙,如常告之仪。

(《五代会要》卷一)

◇ 曹太后定谥告庙奏(同光三年九月,中书门下)

大行皇太后谥,读于太庙太祖武皇帝室,其日合集两省御史台五品以上、尚书省四品以上官,于太庙序立,俟行告礼毕,中书省班首一人升阶,诣太祖武皇帝读讫奏闻,别择日上谥册于西宫灵俯,及祭告天地宗庙。

(《五代会要》卷一)

◇ 贞简皇后不宜葬代州奏(同光三年十月,中书门下)

伏以人君以四海为家,不当分南北。

洛十陽十是帝王之宅,四时朝拜,理须便近,不能远幸代州。

且汉朝诸陵,皆近秦雍,国朝陵寝,布列京畿,后魏文帝自代迁洛之后,园陵皆在河南,兼敕应勋臣之家,不许北葬。

今魏氏诸陵,尚在京畿,祔葬代州,理为未允。

(《五代会要》卷四)

◇ 内殿引对番客奏(天成元年,太常礼院)

臣谨按《开元礼》,以宾礼待番客有六:一、番国王来朝,二、戒番王见日,三、番王奉见,四、受番使表及币,五、宴番国王,六、燕番国使。

从开元定礼之后,本朝故事对诸番客,又并于内殿引对,其殿名曰参殿,事在礼宾使、客省使,不下外诸司,见今施行不一。

今例惟回鹘番使则正殿引对,况回鹘见居甘州,其地又属河西道凉州所管,每遣使进表币,待以宾礼,皇帝御正殿,列百官,铺陈盛仪,酌礼沿情,事恐太重。

伏请今后准诸番客例,只于内殿引对,不临正朝,兼免乖越,又符故事。

谨具详酌如前。

(《五代会要》三十)

◇ 参详引对番客奏(天成元年六月十日,御史台)

伏睹今月三日入阁班退后,方引对朝贡番使,窃观近制,颇失常仪。

且月华门是宰相两省近侍官常朝来往之所,外国番国朝见,不合出在此门,而又殿廷班序先退。

比者列其百辟,示彼四夷,俾观多士之羽仪,以显九重之严重,岂可众官退后,番客方来。

合自正门,直趋丹陛。

此是向来事例,今辰忽有更张。

窃以方属中兴,宜循旧典,伏乞宣付中书门下,重令参详,永为定制。

(同上)

◇ 使相纳礼钱奏(天成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书)

伏准故事,应诸道节度使凡带平章事,宜于中书都堂上事,礼绝百寮,等威无异,刊石纪璧,以列名姓,事系殊恩,庆垂后裔。

旧例,赴镇后合纳礼钱一千贯,充中书及两省公使。

伏自近来,全隳往例。

今皇纲再整,坠典咸修,合举成规,冀将集事。

臣等商量,今请诸道藩镇带平章事处,各纳礼钱五百千,中书建立石亭子一所,镌纪宰臣使相爵位姓名,授上年月,其所纳钱,请充中书修建公署,及添置都堂内铺陈什物。

(《五代会要》十三)

◇ 越诉断罪轻重奏(天成二年二月十五日,御史台、刑部、大理寺)

奉天成元年十二月二十日敕:“越诉之条,本防虚妄,须用惩断,以绝效尤。

如或实抱深冤,无门上诉,其越诉律内,不载杖数,仍令大理寺别具奏闻者。”

寺司准《名例律》,诸断罪而无正条,若或不经台省,何得复仇?事在酌中,理难执律,其应出律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疏云:“断罪而无条。”

谓一部律内,犯无罪名者,准杂律,不应得为而为者,笞四十,谓律令无条理不可为者,事理重者杖八十。

疏云:“虽犯轻重,触类宏多,金科玉条,苞罗难尽。”

其有在律在今,无有正条,若不轻重相明,无文可以比附,临时处断,量情为罪,庶补遗阙,故立此条。

其情轻者笞四十,事理重者笞八十。

(《五代会要》卷九)

◇ 追尊四庙改置园陵奏(天成二年,中书门下)

伏以两汉以诸侯王入继帝统,则必易名上谥,广孝称皇,载于诸侯故事,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是也。

伏乞圣慈,俯从人愿,许取皇而荐号,兼上谥以尊名,改置园陵,仍增兵卫。

(《五代会要》卷二)

◇ 纳夏秋苗子斛斗奏(天成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户部)

先准天成元年五月十五日敕,检纳夏秋苗子斛斗,每斗只纳一斗,官中纳不收耗。

人户送纳之时,如有使官布袋者,每一布袋,使百姓纳钱八文,内五文与擎布袋人,馀三文即与会使,充吃食铺衬纸笔盘缠。

若是人户出布袋,令只纳三文与仓司。

(《五代会要》二十七)

◇ 李琪新授仆射上事奏(天成二年八月,中书门下)

据新授尚书右仆射李琪状:“准旧例,上事日合有恩赐百官酒食,具载《开元礼》文者。”

寻下太常礼院,检《开元礼》,祗有从太师已下至六部尚书、太常卿、太子詹事、诸卫大将军、京兆、河南牧、上州剌史受册拜庙,各就本司礼上,无中书门下送上之文,亦无恩赐酒食之事。

又检《礼阁新仪》,并不载诸品大臣上事礼例,唯信射初上见群僚轻重之礼。

唯元和六年御史中丞窦易直奏,七年尚书左丞段平仲奏,大和元年中书奏覆,下太常礼院并尚书省详议,终未能定。

大凡礼上为领本司公事及与官僚相会,并授人吏参贺,内外无异,前后绵同。

李琪寻会群僚,不称新授,已领公事,已请料钱,更引上仪,即非通制。

今请李琪任便赴省,发遣公事。

今后文武两班受恩命者,不计高卑,未领事不得擅落新授字,及便请料钱。

内廷学士、中书舍人不在此限。

(《五代会要》十四)

◇ 解送监生奏(天成三年,国子监)

诸国子监每年祗置监生二百人。

自后更与诸道相次解送,至十月三十日满数为定。

又请颁下诸道州府,各置官学,如有乡十十党十十备谙文行可举者,录其事实,巾报监司,方与解送。

但一身就业,不得影庇户门,兼太学书生亦依此例,不得因此便取公牒,辄免本户差役。

又每年于二百人数内,不系时节,有投名者,先令学官考校其学业深浅,方议收补姓名。

(《册府》六百二十)

◇ 县令两税徵科公事奏(天成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中书)

应天下县令逐年夏秋两税徵科公事。

伏以县令之职,徵赋为先,若违限逋悬,自有罚责,如及期了毕,不谓功劳。

况今无强名之科徭,绝虚系之税额,百姓据见苗输纳,官中指限程期,盖缘每及徵科,事归烦扰,未容输纳,已切催驱。

州都则推勘吏人,县邑则禁系人户,虽云提举,责在徵求,动涉旬时,固须妨事,纵及期限,倍困黎民。

自今后请只委主簿、县令勾当,不得更置监徵。

每一州之中,止限毕日委录事参军磨勘,取最后逋欠县分,具令佐名衔,申三司使举奏,明行责罚。

其所欠税额,如是本道长吏及判官衙内节级并形势庄田,不伏县司徵督者,县令即须自经本州论列。

如依前不纳,便可直申感情中,责罚这时,以定轻重。

其县令到官之初,须准近敕十十交十十割户口帐籍,至授替之时,比较多少,如或增多即量加酬奖,致逋窜则别示科刑。

所冀赏罚不涉于过差,公务率归于修举。

其本判官、都孔目官、粮料使等,职固不在亲人,公事止于提举,每至徵科之日,皆须一例奖劝。

或有徵督逋县,令佐独当之。

伏请今后凡是徵科毕日,比较功过,只归令佐,如是一郡之内,诸县皆及期程,公事修举,其录事参军亦请量加甄奖。

如管内诸县,并有阙遣,其录事参军亦请量加责罚。

(《五代会要》十九)

◇ 刘英甫请对经义奏(天成三年二月,礼部贡院)

当司据乡贡九经刘英甫经中书陈状,请对经义九十道,以代旧格帖经,奉堂判令详状处分者。

当司伏准格文,九经祗帖九经书各一十帖,并对《春秋》《礼记》□义各一十道。

今准往例,并不曾有应排科讲义,九经若便据送到引试排科讲义,即恐有违格例者。

(《五代会要》二十三)

◇ 冬至百寮表贺仪注奏(天成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中书)

冬至日,文武百寮诣东上阁门拜表称贺仪注:前一日,所司于阁门外量地之宜,设中书令捧表位、礼部郎中押表案位及文武常参官位,如常仪。

其日,文武百寮依时刻俱诣阁门外,列班如式。

次通事舍人赞引中书门下入,就位立定。

典仪曰“再拜”,应在位官俱再拜讫。

礼官通事舍人引中书令诣奉表位,礼部郎中取表,授中书令跪受,复置于案(其案,礼部令史二人对舁)。

前导至位,中书令笏捧表跪授,阁门使跪捧表侧立,候中书令退,归本班立定。

典仪曰“再拜”,应在位官俱再拜舞蹈,三称万岁,又再拜讫。

阁门使捧表以进,次阁门使宜笞,出诣中书门下班前,曰“有敕”,典仪曰“再拜”,应在位官俱再拜。

宣曰:“履长之庆,与卿等同之。”

宣讫,典仪曰“再拜”,应在位官俱再拜舞蹈,三称万岁,又再拜讫,相次退如常式。

右太常礼院状,准礼例修撰如前。

案开元八年中书奏:“冬至一十陽十生,万物潜动,所以自古圣帝明王,皆此日朝万国,观云物。

礼之大者,莫逾是时。

其日祀圜丘,皆令摄官行十事。

质明既毕,日出视朝,有国已来,更无改易。

若亲拜南郊,受朝须改。

因敕:“自今已后,冬至受朝,永为常式。”

至永泰二年十一月诏:“冬至,令有司祭南郊,子含元殿受朝贺。”

至建中二年敕:“宜以冬至日受朝贺。”

贞元四年,中书侍郎李泌奏:“冬至受朝贺,请准元日中书令读诸方表。”

敕旨:“宜依。”

准《六典》,殿中侍御史,凡冬至、元正大朝贺升殿者。

伏以天运四时,节分二至,十陰十胜则臣道炽,十陽十盛则君德兴。

且一家之尊,祭先祖毕,受子孙之贺,岂万国之主。

祀圜丘,止臣下之朝。

宜按旧章,以光令节,冬至日望准本朝前后明敕处分。

(《五代会要》卷五)

◇ 朝官具三代名讳一度奏(天成三年十二月十日,中书门下)

朝官每遇待制,不计度数,具三代史讳奏闻。

伏以臣子之道,资忠孝以为先;祖考之名,形翰墨而非异。

初升朝者,不可有缺;久在讳者,何必更然。

日日赴朝,不处疏远之地;时时待制;忍烦颦蹙而书。

况屡渎于天聪,且无益于时政,宜更往例,别示新规。

今后自外任除朝官者,仰具三代名讳,一度闻奏,仍付所司。

其久在班者,每遇待制,不令更通三代名讳。

(《五代会要》卷六)

◇ 撰太祖庄宗实录奏(天成三年十二月,史馆)

据左补阙张昭状:“尝读国书,伏见懿祖昭烈皇帝自元和之初,献祖文景皇帝于大和之际,立功王室,陈力国朝。

太祖武皇帝自咸通后来,勤王戮力,剪平多难,频立大功,三换节旄,再安京国。

庄宗皇帝亲平大憝,奄有中原。

傥阙编修,遂成湮坠。

伏请与当馆修撰参序条纲,撰太祖、庄宗实录者。”

伏见前代史馆,归于著作,国初分撰《五代史》,方委大臣监修。

自大历后来,始奏两员修撰,当时选任,皆取良能,一代之书,便成于手。

其后源流失绪,波荡不还,冒当修撰之名,曷扬褒贬之职。

及乎编修大兴,即云别访通才,史当馆职在编修,盍令撰述。

(《五代会要》十八)

◇ 赐朝臣茶药奏(天成四年五月四日,度支)

准敕,中书门下奏,朝臣时有乞假觐省者,欲量赐茶药,奉敕宜依者。

切缘诸班官班省使,不见品秩高低,兼未则例,难议施行。

各令据官品等第指挥。

文班:左右常侍、谏议、给事、舍人、诸行尚书、太子宾客、请寺太卿、国子监祭酒、詹事、左右丞、诸行侍郎,宜各赐蜀茶三斤。

起居、拾遗、补阙、侍御史、殿中、监察御史、左右庶子、诸寺少卿、国子监司业、河南少尹、左右谕德、诸行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二斤,草豆谷百枝,肉十豆谷五十枝,青木香一斤半。

国子博士、五经博士、两县令、著作郎、太常、宗正、殿中丞、诸局奉御、大理正、太子中允、洗马、左右赞善、太子中舍、司天五官正,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一斤,草豆谷五十枝,肉十豆谷五十枝,青木香一斤。

武班:左右金吾上将军、左右诸卫上将军,宜各赐蜀茶三斤,蜡面茶二斤,草豆谷一百枝,肉十豆谷一百枝,青木香二斤。

左右诸卫大将军、左右诸卫将军,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二斤,草豆谷一百枝,肉十豆谷五十枝,青木香一斤半。

左右率储副率,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一斤,草豆谷五十枝,肉十豆谷五十枝,青木香一斤。

(《五代会要》十二)

◇ 条流租税诸般钱谷奏(天成四年五月五日,户部)

三京、邺都、诸道州府逐年所徵夏秋税租,兼盐曲折徵、诸般钱谷等,起徵条流如后:四十七处节候常早,大小麦、穬麦、豌豆五月十五日起徵,八月一日纳足;正税匹帛、钱鞋、地头榷曲、蚕盐及诸色折科,十月五日起徵,至八月二十日纳足。

河南府、华州、耀、陕、绛、郑、孟、怀、陈、齐、棣、延、兖、沂、徐、宿、汝、申、安、滑、汉、澶、襄、均、房、雍、许、邢、洛、磁、庸、随、郢、蔡、同、郓、魏、汴、颍、复、鄜、宋、亳、蒲等州,二十三处节候差晚,随本处与立两等期限(二十三处州郡未见)。

一十六处较晚,大小麦、穬麦、豌豆六月一日起徵,至八月十五纳足;正税匹帛、地头钱鞋、榷曲、蚕盐及诸色折科,六月十一日起徵,至八月二十五日纳足。

幽定、镇沧、晋隰、慈密、青十邓十、淄莱、豳宁、庆衍,七处节候尤晚,大小麦、穬麦、豌豆六月十日起徵,至九月纳足。

正税匹帛、钱鞋、榷曲钱等,六月二十日起徵,至九月纳。

并、潞、泽应威塞军、大同军、振武军。

(《五代会要》卷二十五)

注:穬,原作[麥廣],《正字通》与穬同。

音kuàng(读矿),大麦的一种。

◇ 明堂致斋旧仪奏(天成四年九月,太常礼院)

来年二月十八日致斋于明堂。

准旧仪,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文武五品已上著袴褶,陪臣近侍祗著朝服。

(《五代会要》卷二)

◇ 命妇上表皇后不报答奏(长兴元年,中书门下)

其诸道节度使上表贺皇帝,其在朝外命妇所上皇后表章,进呈讫,不下令报答。

自此不便进表。

皇子妻、驸马、公主及近密亲旧,或有庆贺及进起居章表,内中委人主掌,进呈后只宣示来使,并不下令。

(《五代会要》四)

◇ 命妇表贺奏(长兴元年五月,太常礼院)

皇后今月十四日受册,准旧仪,外命妇并合赴皇后受册正殿门外就次,俟受册讫,司宾引入,就位奉贺。

今未有命妇院,请准例上表贺。

(同上)

◇ 命妇贺皇后称殿下奏(长兴元年五月,太常礼院)

按《仪制令》,百官上疏于皇后,日皇后殿下,中外臣寮外命妇庆贺,只呼殿下,不言皇后。

(同上)

◇ 上皇后章表请呼皇后殿下奏(中书覆奏,年月同上)

据太常礼院状,若祗呼殿下,恐未合宜。

至如旧制,皇太子亦呼殿下,若无分别,何显尊卑?凡上皇后章表内,请呼皇后殿下,若不形文字,寻常并呼皇后。

(同上)

◇ 磨勘李范赵知远奏(长兴元年七月,吏部南曹)

磨勘南郊行十事官前守濮州范县主簿李范,是同光二年不纳告身人数,准敕终身不齿。

今又冒名于四方馆行十事。

前河南府长水县主簿赵知远,使兄为父荫行十事者。

(《册府》六百三十八)

◇ 武功百姓劫县科断奏(长兴元年九月,西京)

武功县百姓三千馀人,持白棒入县,乱击人吏,分劫县库税钱公廨什物。

寻差兵士,捉到结集首领武功镇将{⻊夾}跌琉等三十二人,各招本罪,称县令薛文玉以大竿尺检田,所以众心难抑。

其{⻊夾}跌琉准法科断,文玉罚七十直,主簿李彦柔罚五十直,并勒停。

(《册府》七百七)

【注】{⻊夾}:见〔字汇〕注释:“音颉,姓也。

后唐有{⻊夾}跌琉。”

◇ 详覆进士杂文奏(长兴二年,中书门下覆奏)

奉敕:新及第进士所试杂文,委中书门下细览详覆,方具奏闻,不得辄徇人情,有隳事体。

中书于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帖贡院,准元敕指挥,中书商量,具详覆者。

李飞赋内三处犯韵,李谷一处犯韵,兼诗内错书“青”字写“清”字,并以词翰可嘉,望特恕此误。

今后举人词赋属对,并须要切,或有犯韵,及诸杂违格,不得放及第。

仍望付翰林,别撰律诗赋各一首,具体式一二晓示将来,举人合作者即与及第。

其李飞,樊吉、夏侯珙、吴沺、王德柔、李谷等六人,卢价赋内“薄伐”字合使平声字,今使侧声字犯格;孙澄赋内“御”字韵使“宇”字已落韵,又使“膂”字是上声,“有”宇韵中押“售”字是去声,又有“朽”字犯韵,诗内“田”字犯韵;李象赋内一句“六石庆兮”合使此“奚”字,“道之以礼”,合使此“导”字,及错下事,“常”字韵内使“方”字,诗中言“十千”,“十千”处合使平声字,偏字犯韵;杨文龟赋内“均”字韵内使“民”字,以君上为骖之士,失奉上之体,兼“善”字是上声,今押“遍”字是去声,“如”字内使“舆”字,诗中“偏”字犯韵;师均赋内“仁”字犯韵,“晏如”书“晏如”,又“河清海晏”,“又”字不合韵,又无理,晏字即落韵;杨仁远赋内,“赏罚”字书“伐”字,衔“勒”字书“针”字,诗内“莲莆”字合著平声字,兼“黍梁”不律;王谷赋内“御”字韵押“处”字,上声则落韵,去声则失理,“善”字韵内使“显”字犯韵,“如”字韵押“殊”字落韵。

其卢价等七人,望许令将来就试,仍放在取文解。

高策赋内“于”字韵内使“依”字,疑其海外音讹,文意稍可,望特恕此。

其郑朴赋内言“股肱”,诗中“十千”字犯韵,又言“玉珠”。

其郑朴许令将来就试,亦放取解,仍自宾贡,每年只放一人,仍须事艺十精十具。

此张文宝试士不得十精十当,望罚一季俸,今后知举官如敢因循,当行严典。

(《册府》六百四十二)

◇ 幕府等官定限奏(长兴二年二月,中书门下)

准天成四年六月二十日敕,使准旧例以三年为限,其上尹、上佐官以二十五月为限,府县官准《长定格》以三十月为限,其行军副使、两使判官已下宾僚,及防御十十团十十练副使、判官、推官、军事判官,并宜以三十个月为限。

如是随府,不在此限。

(《五代会要》二十五)

◇ 覆崔琮请置病囚院奏(长兴二年,四月中书)

有罪当刑,仰天无恨;无病致毙,没地有冤。

燃死灰而必在至仁,照覆盆而须资异鉴,《书》著钦哉之旨,《礼》标亻刑也之文,固彰善于泣辜,更推恩于扇暍。

所请置病囚院,望依,仍委随处长吏,专切经心。

或有病囚,当时差医人诊候,治疗后据所犯轻重科断。

如敢固违,致病囚负屈身亡,本属官吏并加严断。

兼每及夏初五日,一度差人洗刷枷匣。

(《册府》)

◇ 换给告身多有违碍奏(长兴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中书)

吏部南曹状申,准敕换给诸色官员告身公凭。

伏缘点检选人历任文书中,其间多有违碍事节,若旋具姓名申覆,窃恐人数繁多,互有陈论,遂成壅滞,当曹不敢施行者。

(《五代会要》二十一)

◇ 京城请射空地造屋事例奏(长兴二年六月入日,左右军巡使)

诸厢界内,多有人户侵占官街及坊曲内田地,盖造舍屋,又不经官中判押凭据,厢界不敢悬便止绝,切恐久后别有人户,更于街坊占射,转有侵占,不惟罕狭,兼恐久后反致人户争竞。

近日人户系税田地,多被军人百姓作空闲田地,便立封疆,修筑墙壁占射,又无判押凭据。

及本主或有文契典卖,兼云占射年深。

或有税额及无税空闲,拦吝不令修盖,以此致有争竞,厢界难以止绝者。

其在京诸坊曲应有空闲田地,先降敕命,许人户请射盖造。

及见种莳公私田地,如是本主自有力,便令盖造舍屋,若无力,即许人请射修盖。

自后相次诸色人陈状,委河南府勘逐。

如实是闲田,及不侵占官街,然后指挥劈画十十交十十付。

今所称诸色人侵占街坊,及于见有主税地内占射盖造,必虑有妨车牛过往,及恐百姓互争议论,须定规绳,各令禀守。

京城应天街内有人户见盖造得屋宇外,此后并不得更有盖造。

其诸坊巷道两边,当须通得车牛,如有小街巷,亦须通得车马来往,此外并不得辄有侵占。

应诸街坊通车半外,即日或有越众迥然出头,牵荩舍屋棚阁等,并须画时毁拆,仍据撙截外,具留街道阔狭尺丈,一一分析申奏。

此后或更敢侵占,不计多少,宜委地分官司量罪科断。

其街道内除水渠外,不得穿掘取土。

若已有穿掘,各敕逐地分人户速速填平。

京城内诸坊曲,除见定园林池亭外,其馀种莳及充菜园,并空闲田地,除本主量力自要修造外,并许人收买。

见定己有居人诸坊曲内有空闲田地,及种莳并菜园等,如是临街堪荩店处田地,每一间破明间七椽,其每间地价,宜委河南府估价收买。

除堪荩店外,其馀若是连店田地,每亩宜定价钱七千,更以次五千。

其未曾有盖造处,宜令御史台、两街使、河南府依已前街坊田地,分劈画出大街及逐坊界分,各立坊门,兼挂名额。

先定街巷阔狭尺丈后,其坊内空闲,及见种田苗,并充菜园等田地,亦据本主自要量力修盖外,并许诸色人收买,修荩舍屋地宅。

如是临街堪盖店处田地,每一间破明间七椽,其每间地价,亦委河南府估价准前收买。

除堪盖店外,其馀连店田地,每亩宜定价钱七千。

以次近外,每亩五千,更以次三千。

未有人买处,且勒仍旧。

远僻处或欲置菜园,任取稳便,兼应本主所留,诸色人置到田地等,并限三个月内修筑盖造,须见次第,仍不得两处收买田地。

其地祗许修造宅院,并其间小小栽植竹木外,不得广作园圃,及种植田苗,仍令御史台常加觉察。

如有故违,仰具姓名申奏,当行严断。

其所置田轩,如是本主种田苗及见菜园,候收刈及冬藏毕,方许十十交十十割。

据十十交十十割日限后修盖,其已定田地内所有苗税等,宜令据亩数出除,其所买田,除本主自要修荩外,有合卖数目,如妄托形势,辄有逗留,分外邀颉,固心占吝者,许买地人经台论诉。

勘逐不虚,所犯之人,当行重断,其地仍准价例,画时十十交十十与所买之人。

其所买卖田地,仍令御史台委本处巡按御史,旋旋给与公凭,仍免税契。

右宜令御史台、两街使、河南府专切依次第劈画晓示,或有利便,亦可临时详夺奏闻。

(《五代会要》二十六)

◇ 李玭五选集奏(长兴二年七月,吏部南曹)

前守郓州卢县令李玭,曾两任秘书丞,一任国子《十毛十诗》博士。

虽前任有升朝官,今任合准格五选集。

(《五代会要》二十二)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唐文拾遗》未分类项
起名测名
黄历查询
诗词歌赋
实用查询
免费测试
猜你喜欢
网名大全

◎阙名(六)◇李嵸立三所庙奏(开平二《唐文拾遗》卷五十八

© 2007-2022 喜蜜滋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