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说意
卷十·厥阴经 厥阴乌梅丸证
厥十陰十风木,生于肾水,而胎君火。
水十陰十而火十陽十,十陰十胜则下寒,十陽十胜则上热。
风动火郁,津十液消亡,则生消渴。
木十性十生发,水寒土湿,生意抑遏,郁怒冲击,则心中疼痛。
木贼土败,脾陷则胃逆,故饥不欲食。
食下胀满不消,胃气愈逆,是以吐蛔。
下之十陽十亡脾败,乙木陷泄,则下利不止也。
厥十陰十陰十盛之极,则手足厥逆。
厥而吐蛔,是谓蛔厥。
伤寒脉缓而厥,至七八日,皮肤寒冷,其人躁扰无暂安之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虫。
今病者有时安静,有时烦乱,此为脏寒,不能安蛔,蛔虫避寒就十温十,上入胸膈,故生烦乱。
蛔虫得十温十而安,须臾烦止。
及其得食,胃寒不消,气逆作呕,冲动蛔虫,蛔虫不安,是以又烦,顷则随吐而出,故当自吐蛔。
蛔厥者,宜乌梅丸,乌梅、桂枝,敛肝而疏木,干姜、细辛,十温十胃而降逆,人参补中而培土,当归滋木而清风,椒、附,暖其寒水,连、柏,泻其相火也。
乌梅丸又主久利。
【101】乌梅丸 九十八
乌梅三百枚细辛六两干姜十两黄连十六两当归四两附子炮,去皮,六两蜀椒出汗,四两桂枝去皮,六两人参六两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
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
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
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
禁生冷、滑物、臭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