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武宗正德十六年夏四月,帝即位《明史纪事本末》○大礼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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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 - ○大礼议

明史纪事本末

○大礼议

卷五十

武宗正德十六年夏四月,帝即位。

帝兴献王子,宪宗纯皇帝孙也。

宪宗生十皇子,长孝宗敬皇帝,次兴献王。

弘治七年甲寅,兴献王之国安陆州。

正德二年秋八月,帝生于兴邸。

时黄河清,庆云

见,轸翼分。

已而献王薨,帝受敕嗣理国事。

至是,年十有五矣。

武宗无子,临崩遗诏曰:“朕绍承祖宗丕业,十有七年。

有孤先帝付托,惟在继统得人,宗社生民有赖。

皇考孝宗敬皇帝亲弟兴献

王长子厚总,聪明仁孝,德器夙成,伦序当立。

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与内外文武群臣合谋同辞。

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

时三月丙寅也。

翼日丁卯,遣司礼监太监韦、寿宁侯张鹤龄、驸马都尉崔元、大学士梁储、礼部尚书一毛一澄,赍诏谕金符之安陆州。

戊寅,等至兴邸,帝迎诏国门外,至承运殿开读。

已,乃登座受符朝藩卫。

四月壬午,帝辞兴献王园寝。

癸未,发安陆,辞帝母蒋妃,呜咽涕泗。

帝母曰:“吾儿此行,荷负重任,毋轻言。”

帝曰:“谨受教。”

比发安陆,帝以藩卫官校不隶有司,恐为沿途扰,特命从官骆安等严敕之,所过辞谢诸王供馈,屏绝有司珍献,禁行殿毋过奢。

丁卯,礼部员外郎杨应魁上礼仪状,请由东安门入,居文华殿。

翼日,百官三上笺劝进,俟令旨俞允,择日即位。

大学士杨廷和命仪部郎中余才所拟也。

壬寅,车驾至良乡,帝览礼部状,谓长史袁宗皋曰:“遗诏以吾嗣皇帝位,此状云何?”

癸卯,至京师,止城外。

廷和固请如礼部所具状,帝不许。

乃御行殿受笺,由大明门入,日中即位,以明年为嘉靖元年。

凡正德间冒滥军功将校,夤缘监织榷税诸弊政,尽行厘革。

赦死杂犯以下末减有差。

丙午,遣官往迎帝母兴献妃。

戊申,命礼官集议崇祀兴献王典礼。

礼部尚书一毛一澄请于大学士杨廷和,廷和出汉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曰:“此篇为据,异议者即一奸一谀当诛。”

时有待对公交车举人张璁者,为礼部侍郎王瓒同乡士,诣瓒言:“帝入继大统,非为人后,与汉哀、宋英不类。”

瓒然之,宣言于众。

廷和谓瓒独持异议,令言官列瓒他失,出为南京礼部侍郎,而以侍读学士汪俊代之。

尚书一毛一澄会公卿台谏等官六十余人上议:“汉成帝立定陶王为嗣,而以楚王孙后定陶,承其王祀,师丹以为得礼。

今上入继大统,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后兴国。

其崇号则袭宋英故事,以孝宗为考,兴献王及妃为皇叔父母。

祭告上笺称侄,署名。

而令崇仁主考兴献王,叔益王。”

帝览曰:“父母可移易乎?其再议!”于是廷和及蒋冕、一毛一纪等复上言:“程颐《濮议》,最得礼义之正,皇上采而行之,可为万世法。

兴献祀事,今虽以崇仁主,异日仍以皇次子后兴国,而改崇仁为亲藩。

天理人情,庶两无失。”

尚书澄、侍郎浚等六十余人,亦复上议如廷和言。

帝不听,仍命博考典礼,以求至当。

已而廷和复上言:“舜不追崇瞽瞍,汉世祖不追崇南顿君。

皇上取法二君,斯圣德无累。”

澄等七十余人又上议:“武宗皇帝以神器授之陛下,有父道焉。

特以昭穆既同,不可为世。

孝庙而上,称祖、曾、高,以次加称,岂容异议!兴献王虽有罔极恩,断不可以称孝庙者称之也。”

因录魏明帝诏文以上。

留中不报。

御史周宣、进士屈儒、侯廷训亦各奏议如礼官指,帝终不从。

六月,敕修《武宗实录》,仍命礼官集议追崇大礼。

七月,观政进士张璁上《大礼疏》,曰:“朝议谓皇上入嗣大宗,宜称孝宗皇帝为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王妃为皇叔母者,不过拘执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

夫汉哀、宋英皆预立为皇嗣,而养之于宫中,是明为人后者也。

故师丹、司马光之论,施于彼一时犹可。

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于崩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遗诏,迎取皇上,入继大统。

遗诏直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

初未尝明著为孝宗后,比之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较然不同。

夫兴献王往矣,称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无疑也。

今圣母一之迎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一之义。

《礼》:“长子不得为人后。”

况兴献王惟生皇上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父母一之义。

故皇上为继统武宗,而得尊崇其亲则可;谓嗣孝宗,以自绝其亲则不可。

或以大统不可绝为说者,则将继孝宗乎?继武宗乎?夫统与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

汉文帝承惠帝之后,则弟继;宣帝承昭帝之后,则以兄孙继。

若必强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当有称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谓之统矣。

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

则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

疏入,上遣司礼监官送至内阁,谕曰:“此议实遵祖训,据古礼,尔曹何得忄吴朕!”杨廷和曰:“书生焉知国体!”复持入,上熟览之,喜曰:“此论一出,吾父子必终可完也。”

是日,帝御文华,召廷和、冕、纪入,谕曰:“至亲莫若父母。”

因授以手敕曰:“卿等所言俱有见,第朕罔极之恩,无由报耳。

今尊父为兴献皇帝,母兴献皇后,祖母为康寿皇太后。”

廷和退而上言曰:“皇上圣孝,出于天一性一。

臣等虽愚,夫岂不知礼谓所后者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为伯叔父母。

盖不惟降其服,而又异其名也。

臣等不敢阿谀顺旨。”

仍封还手敕。

于是给事中朱鸣一陽一、史于光等,御史王溱、卢琼等复奏:“兴献王尊号,未蒙圣裁,大小之臣,皆疑陛下垂省张璁之说耳。

陛下以兴献王长子,不得已入承大统,难拘“长子不得为人后”之说。

璁乃谓统嗣不同,岂得谓会通之宜乎?又欲别庙兴献王于京师,此大不可。

昔鲁桓、僖宫灾,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以非正也。

如庙兴献王于京师,在今日则有朱熹两庙争较之嫌,在他日则有鲁僖跻闵之失。

乞将张璁斥罚。”

奏入,俱命礼部议。

八月,尚书一毛一澄等仍议:“给事中朱鸣一陽一、御史王溱等,皆欲皇上早从原议,盖有见于天理人情之公断,不容以私意为初政累也。

御史卢琼、给事中史于光历数张璁建议之偏,若与仇者,岂得已哉!诚惧其上摇圣志,下起群疑,宜将张璁戒谕。”

不听。

月,兴献王妃至通州。

先是,礼部具议:“圣母至京,宜由东安门入。”

帝不从。

再议由大明左门入,复不从。

帝断议由中门入,谒见太庙。

朝议哗然,以妇人无谒庙礼,太庙非妇人宜入。

张璁曰:“虽天子,必有母也,焉可由旁门入乎?古者妇三日庙见,孰谓无谒庙礼乎?九庙之礼后与焉,孰谓太庙非宜入乎?”

上又命驾仪奉迎圣母,礼部请用王妃仪仗迓之,帝不从,命锦衣卫以母后驾仪往。

又命所司制太后法服以待。

至是,圣母至通州,闻朝廷欲考孝宗,恚曰:“安得以我子为人之子!”谓从官曰:“尔曹已极一宠一荣,献王尊称胡犹未定?”

因留通州不入。

帝闻之,涕泗不止,启慈圣皇太后,愿避位奉母归,群臣惶惧。

冬十月,上谕内阁杨廷和、蒋冕、一毛一纪曰:“朕受祖宗鸿业,为天下君长,父兴献王独生朕一人,既不得承绪,又不得徽称,朕于罔极之恩,何由得安!始终劳卿等委曲折中,俾朕得申孝情。”

廷和上言:“圣谕令臣等委曲折中,以申孝情。

切念大礼关系万世纲常,四方观听,议之不可不详,必上顺天理,下合人情。

祖宗列圣之心安,则皇上之心始安矣。”

张璁乃复为《大礼》《或问》一帙,辨析统嗣之异及尊崇墓庙之说甚悉。

吏部主事彭泽录遗内阁及礼官,劝改前议,不从。

璁乃赍至左顺门上之,廷和令修撰杨维璁等阻之,不得。

帝览之,留中不下。

廷和见势不得已,乃草敕下礼部,曰:“圣母慈寿皇太后懿旨,以朕■承大统,本生父兴献王宜称兴献帝,母宜称兴献后,宪庙贵妃邵氏称皇太后。

仰承慈命,不敢固违。”

帝从之。

廷和意假母后示,非廷议意也。

壬午,兴献后至自通州,由大明中门入,帝迎于阙内。

朝议不谒太庙,生见奉先、奉慈二殿而已。

兵部主事霍韬见张璁言欲用,亦上言:“礼官持议非是。”

时同

知马时中、国子监诸生何渊、巡检房浚,各上言如璁议。

帝益为之心动矣。

甲午,杨廷和以追崇礼成,拟上慈寿皇后及武宗皇后尊号,帝因遣司礼监谕廷和曰:“邵太后、兴献帝、后亦各拟上尊号。”

廷和

等上言:“不可。

宜俟明年大婚礼成,庆宫闱,加之可也。”

巡抚云南都御史何孟春上言,以为兴献王不宜称考。

廷和览疏,乃擢孟春吏部侍郎。

给事中熊浃上言:“皇上贵为天子,圣父圣母以

诸王礼处之,安乎?臣以为当称帝、后,而祀兴献于别庙。

则大统之议、所生之恩兼尽矣。”

乃出为按察司佥事。

浃,大学士费宏乡人也。

宏虑廷和疑已,故出之。

十二月,除张璁南京刑部主事。

先是,帝下《大礼》《或问》于礼部时,杨一清家居,遗书吏部尚书乔宇曰:“张生此论:圣人不易,恐终当从之。”

宇不听。

至是,廷和衔璁,授意吏部,除为南京主事。

尚书石瑶语璁曰:“慎之!《大礼说》终当行也。”

廷和寄语曰:“子不应南官,■静处之,勿复为《大礼说》难我耳。”

璁怏怏而去。

都御史林俊致仕家居,廷和寓书于俊,以定国是。

俊上疏曰:“孔子谓“观过知仁”。

陛下大礼未协,过于孝故耳。

司马光有言:“秦、汉而下,入继大统,或尊崇其所生,皆取讥当时,贻笑后世。”

陛下纯德,何忍袭之?”

疏入,留中。

廷和遂奏起林俊为工部尚书。

俊力辞,不听。

庚寅,帝下御札,谕加兴献帝、后以“皇”字。

廷和等上言:“汉宣帝继孝昭,后追谥史皇孙、王夫人曰悼考、悼后而已,光武上继元帝,巨鹿南顿君以上,立庙章陵而已,皆未尝追尊。

今日兴献帝、后之加,较之前代,尊称已极。

若加“皇”字,与慈寿、孝庙并。

是忘所后而重本生,任私恩而弃大义,臣等不得辞其责,愿罢归。”

吏部尚书乔宇等奏曰:“皇者,正统大义。

若加“皇”字于本生之亲,则与正统溷而无别。

揆之天理则不合,验之人心则不安,非所以重宗庙、正名分也。”

上曰:“慈寿皇太后懿旨有谕:“今皇帝婚礼将行,其兴献帝宜加与皇号,母兴献皇太后。”

朕不敢辞,尔群臣其承后命。”

廷和等见不可争,乃俱求罢归。

不报。

礼部尚书一毛一澄,侍郎贾咏、汪俊等上言:“若帝、后之上有加,则正统之亲无别。

恐不可以告郊庙而布天下。

内阁大臣直言规谏,宜赐谕旨。”

帝不听,仍曰:“宜遵懿旨,称兴献皇帝、兴献皇太后。”

于是给事中朱鸣一陽一等、御史程昌等、编修陈沂等百余人各上言:“加称非是。”

因请斥璁。

不听。

世宗嘉靖元年春正月,郊祀甫毕,清宁宫小房灾,杨廷和、蒋冕、一毛一纪、费宏上言:“火起风烈,此殆天意。

况迫清宁后殿,岂兴献帝、后之加称,祖宗神灵容有未悦乎?”

给事中邓继曾上言:“五行火主礼。

今日之礼,名紊言逆,一陰一极变灾。

臣虽愚,知为废礼之应。”

主事高尚贤、郑佐相继上言:“郁攸之灾,不于他宫,而于清宁之后;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余。

变岂虚生,灾有由召。”

帝览之心动,乃从廷和等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复加矣。

巡抚湖广都御史席书具疏曰:“迩者,廷议大臣,比之宋事。

窃谓英宗入嗣,在衮衣临御之日。

皇上入继,当宫车晏驾之后。

比而同之,似或未安。

故皇上嗣■大业,非继孝宗之统,继武宗之统也;非继武宗之统,继祖宗之统也。

以皇上承继武宗,仍为兴献王子,别立庙祀,张璁、霍韬之议,未为迂也。

礼本人情,皇上尊为天子,慈圣将临,设无尊称,于情难已。

故追所生曰帝、后,上慰慈闱。

今俞年改元,尊号未上,明诏未颁,毋乃拟议之未定乎?臣愚谓宜定号“皇考兴献帝”,别立庙于大内,每时祭太庙毕,仍祭以天子之礼。

盖别以庙祀,则大统正,而昭穆不紊;隆以殊称,则至一爱一笃,而本支不沦。

尊尊亲一亲,并行不悖。

至于慈圣,应称曰皇母某后,不可以“兴献”字加之。”

吏部员外郎方献夫亦具疏曰:“陛下之继二宗,当继统而不继嗣;兴献之异群庙,在称帝而不称宗。

继统者,天下之公,三王之道也;继嗣者,一人之私,后世之事也。

兴献之得称帝者,以陛下为天子也;不得称宗者,以实未尝在位也。

请宣示朝臣改议,布告天下。

称孝宗曰皇伯,称兴献帝曰皇考,别立庙祀之。

夫然后合于人情,当乎名实。”

二疏俱中沮,不果上。

三月,上孝宗太后尊号曰昭圣慈寿皇太后,武宗皇后曰庄肃皇后,圣祖母邵氏曰寿安皇太后,本生父曰兴献帝,母曰兴国太后。

先是,司礼监传谕《兴献帝册文》,朕宜称子。

廷和等上言:“不可。”

复传谕宜称孝子。

廷和等言:“册文称“长子”、“本生”,文情自明,请勉行正礼。”

从之。

遣官诣安陆,上兴献帝尊号。

命司礼太监温祥督礼仪,成国公朱辅上册宝,礼部侍郎贾咏题神主。

咏遵廷和指,题其主曰“兴献帝神主”,不称考及叔,亦不叙子名。

冬十一月,寿安皇太后崩,杨廷和定为哭临一日,丧服十三日而除,文移两京,不以诏天下,礼官请素服御西角门。

帝曰:“朕哀慕方切,岂忍遽从所请?”

十二月,上寿安皇太后尊谥孝惠皇太后,群臣奏:“寿安皇太后服制已满,宜渐从吉典,御奉天门视事。”

久之,乃允。

仍命不鸣钟鼓,不鸣鞭。

二年春二月,太常卿汪举上言:“安陆庙宜用十二笾豆,如太庙仪。”

从之。

礼部请置奉祀官,又言:“乐舞末敢轻议。”

帝命杨廷和集议之,礼部侍郎贾咏会公侯九卿等上言:“正统本生,义宜有间。

八佾既用于太庙,安陆乐舞似当少杀,以避二统之嫌。”

帝曰:“仍用八佾。”

于是何孟春及给事中张、黄臣、刘最,御史唐侨仪、秦武等,南京给事中郑庆云各上言力争。

不报。

冬十一月,奉孝惠皇太后主于奉慈殿,遣官告安陆庙。

南京刑部主事桂萼日与张璁讨论古礼,其议符合。

至是上言大礼,并献席书、方献夫《议草》,疏曰:“臣闻古者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未闻废父子之伦,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

今礼官以皇上与为人后,而强附末世故事,灭武宗之统,夺兴献之宗。

夫孝宗有武宗为子矣,可复为立后乎?武宗以神器授皇上矣,可不继其统乎?今举朝之臣,未闻有所规纳者,何也?盖自张璁建议,论者指为干进。

故达礼之士,不敢遽言其非。

切念皇上在兴国太后之侧,慨兴献帝弗祀三年矣。

而臣子乃肆然自以为是,可乎?臣愿皇上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

兴国太后曰圣母,武宗曰皇兄,则天下之为父子君臣者定。

至于朝议之谬,有不足辨者。

彼所执不过宋濮王议耳。

臣按:宋臣范纯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诏,亲许为仁宗子。

至于封爵,悉用皇子故事,与入继之主,事体不同。”

则宋臣之论,亦自有别。

今皇上奉祖训入继大统,果曾亲承孝宗诏而为之子乎?则皇上非为人后,而为入继之主明矣。

然则考兴献帝、母兴国太后,可以质鬼神俟百世者也。

臣久欲上请,乃者复得见席书、方献夫二臣之疏,以为皇上必为之惕然更改,有无待于臣之言者。

至今未奉宸断,岂皇上偶未详览耶?抑二臣将上而中止耶?臣故不敢一爱一死,再申其说,并录二臣疏以闻。”

疏奏,上曰:“此关系天理纲常,仍会文武群臣集议可否。”

三年春正月,杨廷和罢,礼部尚书汪俊请曰:“公去,谁与主者?”

适主事侯廷训据宗法为《大礼辨》,遍示群臣,俊得之,喜曰:“违斯议者,当斩也。”

于是吏部尚书乔宇率九卿上言:“必以孝宗为考,而后大宗为不绝。”

俊按会公侯卿佐及翰林台谏官上言:“祖训“兄终弟及”,以同产言也。

皇上为武宗亲弟,自宜考孝宗,母昭圣。

前后章奏,惟张璁、霍韬、熊浃与桂萼议同。

其他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部议。

其当从违可知矣。”

帝曰:“更参众论议之。”

给事中张等三十有二人,御史郑本公等三十有一人,各抗章力论,以为当从众议。

上怒其朋言乱政,俱夺俸。

修撰唐皋亦言:“陛下宜考所后以别正统,隆所生以备尊称。”

帝谓皋模棱持两可,亦夺俸。

于是汪俊等更议“于兴献帝、兴国太后止各加一“皇”字,以备尊称。”

不报。

是时楚王荣诚以仪宾沈宝疏上,代府长史李锡、南京都察院经历黄绾、锦衣卫千户聂能迁各上疏议,其言与璁议合,帝益心动。

乃命取督赈侍郎席书,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张璁诣京集议。

时霍韬居里中,亦并召之。

兴国太后千秋节。

命妇各上笺觌贺,宴赉倍常。

是月晦日,昭圣皇太后圣旦。

先期有旨,命妇免入朝贺。

朱氵制、马鸣衡上言:“暂免朝贺,在寻常固可。

然当议礼纷更之时,正人心匆惶之际,忽传报罢,安得无疑?窃谓此意若出太后,其间必有因事拂抑之怀,往时存殁之感;若出自圣意,则母子至情,有隆无已。

岂可以圣旦嘉节,而辍此盛礼哉?”

疏入,帝怒,命逮讯。

侍郎何孟春论救,不报。

已而陈逅、李本,刑部员外郎林惟聪各抗言:“马鸣衡、朱氵制不知太后懿旨,辄有论列。

原其本心,以为议礼之初,太后辄不受朝。

人将谓陛下之心有所偏主。

而一奸一谗之流,或从而乘间献媚,其祸有不可言尔。

今乃下之诏狱,加以严刑。

天下闻之,将谓陛下以宫闱之故,罪及言官。

本生、正统之义,不能无所轩轾。

而忠臣义士且将杜口结舌,不敢复议天下事矣。”

帝怒其烦扰,并逮系考讯。

大理卿郑岳论救。

不报。

三月,奉兴献帝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为“本生母章圣皇太后”。

初,帝召张璁等,都御史吴廷举恐璁至,不变初说。

请敕诸生及南京大臣及耆德旧臣,各陈所见,以备采择。

璁、萼乃复上疏,申明统嗣之辨。

璁且曰:“今之加称,不在皇与不皇,实在考与不考。

若徒争一“皇”字,则执政必姑以此塞今日之议。

臣恐天下知义礼者,仍必议之不已也。”

帝嘉纳之。

是日,帝御平台,召冕、纪、宏谕加尊号及议建室,冕对曰:“臣等愿陛下为尧、舜,不愿为汉哀。”

帝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

冕等不能对。

乃命草诏加上尊号,给事中张等、御史朱实昌等交章力谏,帝切责之。

敕礼部曰:“圣母昭圣慈寿皇太后特加尊号为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

又敕曰:“本生父兴献帝、本生母兴国太后今加称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母章圣皇太后”。”

又曰:“朕本生父母,已有尊称,仍于奉先殿侧别立一室,尽朕追慕之情。”

礼部尚书汪俊上议曰:“皇上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

为本生父立庙大内,从古所无。

惟汉哀帝尝为共王立庙京师,师丹以为不可。

请于安陆庙增饰为献皇帝百世不迁之庙,俟他袭封兴王子孙,世世奉享。

陛下岁时遣官祭祀,亦足以伸至情矣。”

上曰:“朕奉太庙,岂敢间越,与汉哀帝不同,务协公论,以伸至情。”

吏部尚书乔宇等复奏曰:“皇上圣睿,于宗法大小,必洞然无疑。

故曰建室,以避立庙之名也。

于奉先殿侧,以避大内之名也。

推此,则专于大宗,必降于小宗。

安陆祭祀,无庸改议矣。”

时湛若水、石瑶、张、任洛、汪举等皆具奏。

不听。

于是汪俊求去,上切责,罢之。

户部侍郎胡瓒等上言:“大礼已定,席书督赈江、淮,实关民命,不必征取来京。”

上从之。

并止璁等勿来。

时璁、萼已抵凤一陽一矣。

见邸报敕加尊号,乃复上疏,极论两考之非。

且曰:“臣知“本生”二字,决非皇上之心所自裁定,特出礼官之一陰一术。

皇上不察,以为亲之之辞也。

不知礼官正以此二字为外之之辞也。

必亟去二字,继统之义始明,而人心信从矣。”

疏入,上命复召来京。

蒋冕言于帝前,曰:“二人若来,必扑杀之。”

帝不问,而遣人趋使速来。

遂降中旨,以书为礼部尚书。

给事中安盘等上言:“大礼之失,自霍韬、张璁欲考本生,而邪说始起。

自桂萼进席书、方献夫之论,而邪说益张。

乞寝书新命,治萼等一奸一罪。”

张汉卿等亦上言:“书督赈乖方,煮粥误民,致死生民数万,宜正国法,以快人心。”

南京给事中黄仁山等亦上言:“书巧诈邪佞,私蓄议藁而不自进,一陰一托桂萼代奏干一宠一。

而璁、萼每造书所,必在暮夜,其为一陰一类忄佥人无疑。

乞加罢斥,召还汪俊。”

南道御史田麟等亦上言:“汪俊、席书邪正相反,进退失宜。

且祖制上卿俱推举简用,今何取于书而出自内降耶?乞同璁、萼并黜,以避贤路。”

俱不报。

礼部侍郎吴一鹏等会侯、伯、卿贰、翰林、台、省,力言建室之非,且曰:“臣等遵祖训本礼经,守师丹、程颐之论,以悟主心。

姑停建室,仍庙安陆,岁时遣官奉祭。

俟异日皇子众多,袭封兴王,世世承享。”

帝曰:“朕承天命,奉宗祀,孝养圣母。

皇考陵园,远在安陆,卿等安乎?今一党一同执奏,败父子之伦,伤君臣之义。

欺朕冲年,眇忽纲常。

其奉先殿西室,亟行修饰,尽朕岁时急切之情。”

于是修撰吕冉、编修邹守益俱上疏争之。

帝怒,俱逮赴镇抚司考讯。

给事中张、章侨,御史张鹏翰等交章论救。

不报。

已而狱具,谪冉解州判官,守益广德州判官。

命内阁拟撰圣母昭圣皇太后与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册文,帝遣司礼官传谕,欲于昭圣册内称嗣皇帝,献皇帝册内称孝长子。

章圣册内加称圣母,自称长子。

蒋冕等力言不可,仍以原文封进。

帝览之,遂于献皇帝册内加一“孝”字,章圣册内欲去“本生母”三字。

冕等复上言:“此字惟宗庙祝文用之,今称长子,已尽孝情。

又加此字,有干正统。

且“本生母”三字,系敕谕拟定,亦难轻去。”

仍封还。

御批乃依原文,止称长子,章圣册内加一“圣”字。

帝御奉天殿受贺,布诏天下,诏曰:“朕躬膺天命,嗣承皇兄武宗毅皇帝大统,奉宗祀。

惟我皇考孝宗敬皇帝神谟圣政,是继是行。

仰惟圣母昭圣慈寿皇太后拥翊之功,莫罄名言。

本生父、母兴献帝、兴国太后鞠育之恩,罔殚报称。

尊称未极,恒用歉然。

恭奉册宝,加上圣母尊号曰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兴国太后曰“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

义专隆于正统,礼兼尽夫至情。”

是时张璁至东昌,读诏书叹曰:“执政忍为此欺乎?两考并称,纲常紊矣。”

蒋冕求罢归,帝曰:“朕方倚任,共图治理。

建室礼仪,朕自裁定。”

既而冕上言:“皇上恭诣仁寿宫,加上尊号,圣母昭圣皇太后遽有懿旨,免命妇入贺,其故非臣等所知。

又命书为礼部尚书,璁、萼复取来京,圣意所向,中外不能无疑。

宜追寝前命。”

不报。

冕遂移疾乞去,帝从之。

御史王泮等疏留不报。

五月,以奉先殿西室为观德殿,欲安献皇帝主也。

礼部侍郎吴一鹏、朱希周,郎中江必东,员外郎翁盘,主事彭黯等上言:“献皇帝主在安陆庙中,神灵攸依。

奉先殿西室,宜设神位,以便时享,如奉慈殿之仪。”

不报。

遣司礼监太监赖义、京山侯崔元、侍郎吴一鹏之安陆,改题神主,奉上册宝,尊号曰“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迎如京师。

一鹏等复上言:“历考前代,无自寝园迎入大内者。

况安陆乃启封之地,献皇帝神主不宜轻动。

惟永祀安陆,则本生之情尽,而正统之义得。”

不报。

霍韬将赴召,复上言力辨二统之非。

而席书在凤一陽一,亦上《大礼考议》,言:“诸臣讲学不明,固执私意。”

且曰:“斯礼也,廷臣耆旧,自有知者,不敢犯众。

而璁、萼等感激不平,力犯群议,举朝疾之如仇,甚可畏也。

臣途穷矣,尚言此者,九庙神灵使之言耳。”

六月,璁、萼至京,复同上疏条七事,极论两考之非,以伯孝宗而考兴献为正。

俱留中不下。

鸿胪寺少卿胡侍上言:“唐睿宗不当兄中宗,宋太宗不当兄艺祖。

不当称兄,则不当称伯明矣。”

帝怒其狂率,出侍为潞州判官。

初,张璁、桂萼至京师,廷臣欲捶击之,无一人与通,璁、萼称疾不出。

数日后,退朝班,恐有伺者,出东华门走入武定侯郭勋家。

勋喜,约为内助。

台谏官交章攻击,以为当与席书并正其罪。

章十余上,俱报闻。

给事中张取群臣弹章奏发刑部,令拟璁等罪。

尚书赵鉴私语曰:“若得俞旨,便扑杀之。”

帝廉知之,遂降中旨,命桂萼、张璁为翰林学士,方献夫为侍讲学士,切责、鉴,罪之。

璁、萼、献夫各上疏辞,不允。

吏部尚书乔宇上言:“萼等偏执异说,摇动人心,愿赐罢黜。”

帝怒,切责之。

宇遂求去,从之。

修撰杨慎,廷和子也。

率同官姚涞,编修许成名、崔桐,简讨边宪、金皋等上言:“君子小人不并立,正论邪说不并行。

臣等所执者,程颐、朱熹之绪也;萼等所言者,冷褒、段犹之余也。

学术不同,议论亦异,臣等耻与萼等同列。”

上罢其俸。

给事中李学曾等、御史吉棠等亦争之,俱下狱外补。

已而南京尚书杨旦、颜颐寿、沈冬魁、李克嗣、崔文奎及侍郎陈凤梧,都御史邹文盛、伍文定等复以为言。

俱切责之。

员外郎薛蕙著《为人后解》,以驳璁、萼之议,略曰:“《礼》:“立后者,重大宗也。

适子不为后,轻小宗也。”

“为人后者为之子。”

言虽出《公羊》,实与《仪礼》相表里。

既为之子,则当称父矣,而可仍曰伯、叔父乎?”

帝览之怒,逮系诏狱。

已而释之。

秋七月,璁、萼既拜新命,复列十三事以上:一曰三代以前无立后之礼,二曰祖训亦无立后,三曰孔子射于矍圃,斥为人后者,四曰武宗遗诏不言继嗣,五曰礼轻本生父母,六曰祖训侄称天子为伯、叔父,七曰汉宣帝、光武俱为其父立皇考庙,八曰朱喜尝论定陶事为坏礼,九曰古者迁国载主,十曰祖训皇后治内,外事无得干预,十一曰皇上失行寿安皇太后三年丧,十二曰新颁诏令决宜重改,十三曰台谏连名上疏,势有所迫。

皆条列礼官欺罔之罪。

疏入,留中。

何孟春为论条辨,帝切责之。

璁、萼复辞职,不许,乃就官。

帝采其议,屡遣司礼监官至阁谕一毛一纪等,去册文“本生”字。

纪等力言不可。

亡何,帝御平台召,纪等责之曰:“此礼当速改。

尔辈无君,欲使朕亦无父乎?”

纪等惶怖退。

召百官至左顺门,敕曰:“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今更定尊号曰“圣母章圣皇太后”,后四日,恭上册宝。”

何孟春退,草疏达旦,语礼部侍郎朱希周曰:“此礼复更,礼官尤当争之。”

于是希周率郎中余才、江必东等上言:“皇上考孝宗、母昭圣,已越三年。

今更定之谕,忽从中出,则明诏为虚文,不足取信于天下。”

孟春与尚书秦金、学士丰熙等及翰林、寺、部、台谏诸臣,各上言力争“本生”二字不宜削。

章十三上,俱留中不报。

戊寅,帝朝罢,齐居文华殿,金献民、徐文华倡言曰:“诸疏留中,必改孝宗为伯考,则太庙无考,正统有间矣。”

何孟春曰:“宪宗朝尚书姚夔率百官伏哭文华门,争慈懿皇太后葬礼,宪宗从之,此国朝故事也。”

杨慎曰:“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

王元正、张等遂遮留群臣于金水桥南,曰:“万世瞻仰,在此一举。

今日有不力争者,共击之!”何孟春、金献民、徐文华复相号召。

于是秦金、赵鉴、赵璜、俞琳、朱希周、刘玉、王时中、张润、汪举、潘希曾、张九叙、吴琪、张瓒、陈沾、张缙、苏民、余瓒、张仲贤、葛桧、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贾咏、丰熙、张璧、舒芬、杨继聪、姚涞、张衍庆、许成名、刘栋、张潮、崔桐、叶桂章、王三锡、余承勋、陆钅弋、王相、应良、金皋、林时、王思凡二十人,谢ナ、一毛一玉、曹怀、张嵩、王、张■、郑一鹏、黄重、李锡、赵汉、陈时明、郑自璧、裴绍、宗韩、楷黄、臣胡、炳凡十有六人,余翱、叶奇、郑本公、杨枢、刘颖、祁杲、杜民表、杨瑞、张英、刘谦亨、许中、陈克宅、谭■、刘、张录、郭希愈、萧一中、张恂、倪宗岳、王璜、沈教、锺卿密、胡琼、张濂、何鳌、张曰韬、蓝田、张鹏翰、林有孚凡三十有九人,余宽、一党一承志、刘天民、马理、徐一鸣、刘勋、应大献、李舜臣、马冕、彭泽、张、洪伊凡十有二人,黄待显、唐升、贾继之、杨易、杨淮、胡宗明、栗登、一党一以平、何岩、马朝卿、申良、郑漳、顾可久、娄志德、徐嵩、张庠、高圭、安玺、王尚志、朱藻、黄一道、陈儒、陈廷鸾、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录、周诏、戴亢、缪宗周、丘其仁、祖琚、张希尹、金中夫、丁律凡三十有六人,余才、汪必东、张■、张怀、翁盘、李文中、张氵粲、张镗、丰坊、仵瑜、丁汝夔、臧应奎凡十有二人,陶滋、贺缙、姚汝皋、刘淑相、葛潮、刘漳、杨仪、王德明、汪溱、黄加宾、李春芳、卢襄、华钥、郑晓、刘一正、郭持平、余祯、陈赏、李可登、刘从学凡二十人,相世芳、张{山我}、詹潮、胡琏、范禄、陈力、张大轮、叶应骏、白辙、许路、戴钦、张俭、刘士奇、祁敕、赵廷松、熊宇、何鳌、杨濂、刘仕、萧樟、顾铎、王国光、汪嘉会、殷承叙、陆铨、钱铎、方一兰凡二十有七人,赵儒、叶宽、张子衷、汪登、刘玑、江珊、金廷瑞、范钅总、庞淳、伍余福、张凤来、张羽、车纯、蒋珙、郑镏凡十有五人,毋德纯、蒋同仁、王玮、刘道、陈大纲、锺云瑞、王光济、张徽、王天民、郑重、杜鸾凡十有一人,俱赴左顺门跪伏,有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者。

帝闻之,命司礼监谕退,不去。

金献民曰:“辅臣尤宜力争。”

朱希周乃诣内阁告一毛一纪,纪与石瑶遂赴左顺门跪伏。

上复遣司礼太监谕之退,群臣仍伏不起,自辰迨午。

帝怒,命司礼监录诸姓名,收系诸为首者丰熙、张、余宽、黄待显、陶滋、相世芳、毋德纯等八人于狱。

杨慎、王元正乃撼门大哭,一时群臣皆哭,声震阙廷。

上大怒,遂命逮系马理等凡一百三十有四人于狱。

何孟春等二十有一人,洪伊等六十有五人,姑令待罪。

己卯,上圣母章圣皇太后册宝。

庚辰,锦衣卫以在系官上请,初逮系时有奔匿者。

至是,悉追系之。

并待罪者,总二百有二十人。

上责之,命拷讯丰熙等八人编

伍,其余四品以上者俱夺俸,五品以下者杖之。

于是编修王相等一百八十余人各杖有差,王相与王思、裴绍宗、一毛一玉、胡琼、张曰韬、杨淮、胡琏、张灿、申良、臧应奎、牟瑜、余祯、安玺、殷承叙、李可登等十有七人俱病创,先后卒。

恭穆献皇帝主至自安陆,帝迎于阙内,奉谒奉先、奉慈二殿。

已乃奉于观德殿,上册宝,尊号曰“皇考恭穆献皇帝”,不复言“本生”。

是日,复趣席书来京。

南京祭酒崔铣以灾异陈言:“议礼一事,

或摈斥,或下狱,非圣朝美事。”

上不悦,令致仕。

而陈先为给事中,言事忤旨,出为按察司佥事。

至是,上言曰:“陛下察几致决,毅然去“本生”二字,有人心者,咸谓始全父子之恩,无不感泣。

乞罢乔宇、夏良胜以息邪说,复史道、于桂、曹嘉以作正气。”

帝悦,复以为给事中。

逮系修撰杨慎,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刘济、安盘、张汉卿,御史张原、王时柯于诏狱,复扑之。

谪杨慎、王元正、刘济戌边。

何孟春调南京工部。

一毛一纪罢。

南宁伯一毛一良上言:“杨廷和要定策功,沮挠大礼,使陛下失天伦之正,废追崇之典。”

千户聂能迁、百户陈纪、教谕王价、录事钱子威,各论奏议礼差谬,更正得宜。

俱留中不报。

八月,席书至京。

以孝宗考名未正,悉发诸议留中者,命礼部集议。

郑岳、徐文华仍力言:“孝宗祝享、昭圣册宝,尊奉已久,不宜轻改。”

帝切责之。

胡世宁时居忧里中,亦上言与璁等合。

帝嘉之。

九月,改称孝宗敬皇帝为皇伯考,昭圣皇太后为皇伯母。

初集议时,汪伟、郑岳、徐文华等犹与璁等力辨可否,武定侯郭勋遽曰:“祖训如是,古礼如是,璁等言当。

《书》曰:“人臣事君,当将顺其美。”

”于是书、萼、璁及献夫会公鹤龄、侯勋、鸾等六十有四人上言:“三代之法,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人无二本。

孝宗伯也,宜称曰皇伯考。

昭圣伯母也,宜称曰皇伯母。

献皇帝主,别立祢室,不入太庙。

尊尊亲一亲,两不悖矣。”

议上,从之。

乃改称孝宗为皇伯考,昭圣为皇伯母。

祭告天地宗庙,布诏天下。

安陆松陵,帝既改名显陵等诸陵矣。

及大礼既定,百户随全请改迁显陵。

下工部议。

尚书赵璜等上言:“太祖不迁皇陵,太宗不迁孝陵,愿以为法。”

帝命礼臣会多官集议,尚书席书等会公、侯、九卿诸廷臣上言:“乞治全罪。”

帝曰:“先陵远在安陆,朕瞻仰哀切,其再议之。”

书与璁、萼等复上言:“举大事当顺人心。

今多官皆曰:“帝魄不可轻动,地灵不可轻泄。”

臣等敢不尽言。”

帝乃罢议,命显陵祭如七陵。

十二月,评事韦商臣上言:“臣以廷平庶狱为职。

臣自今年七月授官以来,见以大礼伏阙,触犯圣怒,大臣改任者,何孟春一人;编戍者,学士丰熙等八人;决杖死者,编修王思等十有七人;以忤使臣而逮系者,副使刘秉鉴、知府罗玉等若干人;以织造抗使臣逮系者,布政使马卿、知府查仲道等若干人;以失仪下狱者,御史叶奇、主事蔡干等五人;以京堂官为所属讦奏下狱者,御史任洛、副使任忠等二人。

此皆国家大狱,上干天象,下骇民俗,所关甚巨者也。

臣不敢一爱一死,惟陛下大奋明断,将诸臣录复其官,及其子孙,庶不失钦恤之意。”

疏入,调外。

巡抚江西都御史陈洪谟亦言之,留中不报。

四年春三月,诏修《献皇帝实录》。

夏四月,光禄寺丞何渊请立世室,崇祀皇考于太庙。

帝命礼部

集议,尚书席书等上议:“《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

周以文、武有大功德,乃立世室与后稷庙,皆百世不迁。

我太祖立四亲庙,德祖居北,后改同堂异室。

议祧则以太祖拟文世室,太宗拟武世室。

今献皇帝以藩王追崇帝号,何渊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于太庙,甚无据。”

不报。

张璁、桂萼俱言不可。

璁曰:“臣与廷臣抗论之初,即曰:“当改为献皇帝,立庙京师。”

又曰:“别立祢庙,不干正统。”

此非臣一人之私,天下万世之公议也。

今渊乃以献皇帝为自出之帝,比周文、武,不经甚矣。

上干九庙之威监,下骇四海之人心,臣不敢不为皇上言之。

昔汉哀帝尊定陶共王为共皇,立庙京师,比孝元帝,至今非之。

今渊请入献皇帝于太庙,不知序于武宗之上与?武宗之下与?昔人谓孝子之心无穷,分则有限。

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为不孝。

别立祢庙,礼之得为者也。

此臣昧死劝皇上为之;入于太庙,礼之不得为者也。

此臣昧死劝皇上勿为。”

席书会群臣复上议争之。

大学士费宏、石瑶、贾咏,尚书廖纪、秦金及九卿、台谏官,各上疏力争,俱不报。

璁、萼乃谓书曰:“观德殿规制未备,宜圣心未慊也。

须别立庙,不干太庙。

尊尊亲一亲,并行不悖。”

书等遂上议:“宜于皇城内择地,别立祢庙,不与太庙并列,祭用次日。

尊尊亲一亲,庶为两全。”

从之。

六月,作世庙。

初,席书上《庙议》有曰:“亲尽之期,与孝庙同。”

帝问其故,书对曰:“我朝德祖比后稷,太祖、太宗比文、武,皆百世不迁。

懿祖以下,随世而祧。

献皇帝与孝宗同世,亲尽同祧。”

帝曰:“别庙不与祖宗序列,他日奉祧,藏于何所?何以伸朕世享之情?其再议之。”

书上言:“宜藏主寝殿,岁暮出祭,如太庙议。”

帝曰:“皇考生朕一人,入继大统。

今特立庙,世世不迁,伸朕孝思。”

乃命工部相地,于太庙左环碧殿旁立庙。

前殿后寝,一如太庙,而微杀其制。

路由阙左门入。

已而命定庙名曰世庙。

礼科给事中杨言等上疏,乞罢世室,略曰:“祖宗身有天下,大宗也,君也。

献皇帝旧为藩臣,小宗也,臣也。

以臣并君,乱天下大分。

以小宗并大宗,干天下大统,无一可者。”

不听。

十二月,席书上《大礼集议》,帝命颁赐藩府及中外群臣,仍令各省刊布以传。

五年夏六月,《献皇帝实录》成。

秋七月,帝以观德殿在奉慈殿后,地势迫隘,欲改建于奉先殿

左。

工部尚书赵璜言:“移观德殿于奉先殿左,必与奉慈殿对峙。

孝肃太皇太后,献皇帝之祖母,孝惠皇太后,又圣母也。

庙出其左,恐神灵有所不安。”

席书亦言:“世庙之建,民劳俞年。

今甫告成,力亦当节。”

帝复谕大学士费宏等曰:“迁观德殿与奉慈殿无预,卿等勿蹈前日之误。”

宏等乃乞敕礼、工二部卜日营度,给事中张嵩、卫道,御史郭希愈、陈察等各上言:“灾异非常,乞仍旧以宽民力。”

不报。

丁丑,世庙成,帝自观德殿奉献皇帝主于世庙。

复自武英殿迎献皇帝神位于观德殿。

礼成,群臣表贺,撰《世庙乐章》。

九月,帝奉章圣皇太后谒见世庙。

先是,帝谕辅臣曰:“圣母欲谒世庙,卿谓何如?”

费宏、杨一清曰:“国初礼制,皇后谒太庙。

永乐时,改谒奉先殿,无至太庙者。”

帝以问璁、萼,对曰:“唐《开元礼》有皇后庙见之仪。

国初,皇后谒太庙,内外命妇陪侍。

永乐止谒奉先。

皆当时礼官失考,非祖制也。

皇太后中宫,宜先见太庙,以补前礼之阙;次谒世庙,以成今礼之全。”

宏、一清曰:“璁、萼所引《开元礼》,不可为法。

国初礼文未定,二臣欲复庙见,是彰祖宗之阙也,不可。”

席书、刘龙曰:“高皇帝准古庙见礼,为大婚册后之制,未及施行。

复定册后,止谒奉先殿。

璁、萼所引,俱大婚礼。

今世庙告成,是大祭礼,不可附会。

章圣皇太后宜于奉主之后,祗谒观德殿,则祖宗法守之益坚矣。”

璁、萼曰:“周天子宗庙之祭,王服衮冕而入,立东序;后服副而入,立西序。

九献各四拜,是天子与后共承宗庙也。

皇上毅然举行,以复古礼,未为不可。”

因自具仪以上,席书等不能难。

大学士石瑶上言:“祖宗家法,凡后妃入宫,未有无故复出者。

太庙尊严,乃天子对越之所,非时享祭,亦未轻出入,而况后妃乎?汉、唐之季,事不师古,女祸时作,其患不可胜言,可不虑哉!”帝怒,切责之。

席书等乃上请“圣母谒庙,必得上同行,以主斯礼”。

从之。

礼部议:“祭世庙用太庙次日。”

太常寺谓:“时享太庙及观德殿,先三日斋戒,先一日视牲。

今祭用次日,则斋戒、视牲日各不同。

且岁暮之际,难于次日举行。”

礼部复请“岁暮权与太庙同日”。

帝曰:“俱用同日次第举行。”

六年春正月,谕修《典礼全书》。

张璁纂《要略》二卷以进,上言:“此礼之失,非今日,自汉、宋诸臣争之;故皇上之改,改汉、宋诸君也;臣等之争,争汉、宋诸臣也。

昔唐有《开元礼》,宋有《开宝礼》,所载皆仪文制度而已。

今宜如《通鉴凡例》,以年月日为纲。

事关大礼者必书,备载圣裁。

乃辑为《要略》以献。”

帝命付史馆纂述。

费宏等定议世庙乐舞,止用文舞随堂。

何渊上言:“世庙乐舞未备。”

下礼部集议,侍郎刘龙等议:“宜仍旧。”

帝谕辅臣再议,大学士杨一清、贾咏、翟銮上言:“汉高帝以武功定天下,故奏武德文治舞。

惠、文二帝不尚武功,故止用文治昭德。

世庙止用文舞,亦此意也,不为缺典。”

张璁独上言:“《王制》有曰:“祭用生者。”

皇上身为天子,尊献皇为天子父,宜以天子礼乐祀之,缺一不可。

且天子八佾,为人六十有四;诸侯六佾,为人三十有六。

国朝太庙文武佾各八,计百有二十八人。

王国宗庙,文武佾各六,计七十有二人。

献皇在藩时,固用七十有二人,今乃六十有四,可乎?以天子父不得享天子礼乐,何以式四方、法万世?”

帝从之。

七年夏六月,《明伦大典》成,加张璁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

追夺议礼诸臣官,敕曰:“大学士杨廷和谬主《濮议》。

尚书一毛一澄不能执经据礼。

蒋冕、一毛一纪转相附和。

林俊着论迎一合。

乔宇为六卿之首,乃与九卿等官,交章妄执。

汪俊继为礼部,仍注邪议。

吏部郎中夏良胜,胁持庶官,望遂邪志。

何孟春以侍郎掌吏部,鼓舞朝臣,伏阙喧呼。

朕不欲已甚,姑从轻处:杨廷和为罪之魁,以定策国老自居,门生天子视朕,法当﹃市,特宽宥削籍为民。

一毛一澄、林俊俱已病笔,各夺其生前官职。

蒋冕、一毛一纪、乔宇、江俊俱已致仕,各夺职闲住。

何孟春一情犯特重,夏良胜酿祸独深,俱发原籍为民。

其余两京翰林、科、道部属,大小衙门各官,附名入奏,或被人代署而已不与闻者,俱从宽不究。

其先已正法典或编戍为民者不问。

尔礼部揭示承天门下,俾在外者咸自警省。”

秋七月,加上皇考、圣母尊号,皇考为恭睿渊仁宽穆纯圣献皇帝,圣母为章圣慈仁皇太后。

诏告天下。

八年十月朔,日食。

刑部员外郎邵经邦上言:“《诗十月之交》,刺无良也。

意者陛下以议礼之故,亟用张璁。

皇父专权,致召天变,则所议者不为公礼矣。

可守也,亦可变也;可成也,亦可毁也。”

疏入,帝怒其疏末有引用茅焦语,谪镇海卫,与杨慎等永远不宥。

死戍所。

十五年冬十月,更世庙为献皇帝庙。

帝谕礼部尚书夏言曰:“朕思皇考庙名,似大不安。

太宗百世不迁,故名世室。

恐皇考亦敦让太宗,宜别拟议。

且“世“字,来者或用作宗号,今施于皇考,徒拥虚名。

可会郭勋、李时议之。”

既而又谕曰:“皇考庙止称献皇帝庙,庶别宗称,以见推尊之意。”

于是夏言上言:“礼惟有功德者,别立庙祀,百世不迁,名之曰“世”,周之文、武,世室是也。

皇考献皇帝虽笃生皇上,比迹契、稷。

而前有文皇,既称太宗,义当尊让;后有圣帝,必为世宗,理宜虚。

今钦定献皇帝庙,庶几明祀正,而公议定。”

帝从之,命以所议付史馆。

十二月,九庙成,献皇帝庙止修时祀,以避丰祢之嫌。

十七年五月,议集明堂秋飨礼。

先是,皇考献皇帝止举时祀,不祀太庙。

于是扬州府同知致仕丰坊上言:“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

大于配天。

宜建明堂,尊皇考为宗,以配上帝。

又天下郡邑,宜各立明堂,岁时祝拜君上,以尊朝廷。

勿寄位释宫,亵体统。”

下礼部议。

坊,熙子也。

尚书严嵩上言:“诸儒论礼不一。

臣惟明堂、圜丘皆以事天地。

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正应古之方位。

明堂秋飨之礼,即此可行,不必更建。

至于侑飨之礼,《传》以为万物成形于秋,故秋祀明堂,以父配之。

自汉武迨唐、宋诸君,莫不皆然,主亲一亲也。

至于钱公辅、司马光、孙、程、朱诸贤所论,主祖宗之功德。

今以功德则宜配文皇;以亲则宜配献皇。

第揆以严父之旨,以皇考而不得配,陛下庸有所弗宁矣。

至于称宗之礼,则未有帝宗而不太庙者。

臣不敢妄议,以负陛下,惟圣明裁择。”

帝以示夏言,言不敢议。

帝曰:“明堂秋飨,宜于奉天殿行之,其配享皇考称宗,不为过情,何在为不宜也。”

复命集议。

户部侍郎唐胄疏争之,曰:“三代之礼,莫备于周。

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帝。

未闻成王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移于武王也,皇上嗣统之初,廷臣执为人后之说,于是力正大伦者,惟张孚敬、席书诸臣。

及何渊有建庙之议,陛下嘉答诸臣,亦云:“朕奉天法祖,岂敢有干太庙!”顾今日乃惑于丰坊耶?臣谓明堂之礼,诚不可废。

惟当奉大宗配,于礼为宜。

若献皇帝得圣人为之子,不待称宗议配,而专庙之享,百世不迁矣。”

疏入,上大怒,下胄锦衣狱,出为民。

尚书嵩乃上言:“考秋飨成物之旨,严父配天之文,皇考侑飨,允合周道。”

帝嘉纳之。

秋七月,议皇考于太庙。

初,帝因严嵩请,既敕礼部议,又谕嵩曰:“太宗靖难,功与开创同,当称祖以别之。”

嵩遂上议曰:“古者父子异昭穆,兄弟同世次。

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庙,不系父子故也。

晋则十一室而六世,唐则十一室而九世。

宋真宗诏议太庙礼,学士宋议以太祖、太宗合祭同位。

其后图,又以太祖、太宗同一居昭位,皆古事之可据者。

皇考亲孝宗弟,臣谓宜奉皇考于孝宗之庙。

我太祖即位,仁祖虽自布衣,必享天子之祀。

皇考顾独阙焉,圣心必有所不安。”

又曰:“古礼:宗,无定数;祖,非有功者不得称。

汉世称祖者二:高祖,世祖。

光武再造汉室,故无二祖之嫌。

我文皇定鼎持危,功莫大焉。

尊称为祖,圣见允宜。”

嵩奏出,群臣翕然无异议。

时张孚敬死已六年矣。

九月辛巳,奉太宗文皇帝为成祖,皇考献皇帝为睿宗。

癸未,皇考于太庙。

辛卯,大飨上帝于玄极殿,奉睿宗配享。

二十年夏四月辛酉,九庙灾。

时久不雨,是日初昏,一陰一雨骤

至,大雷雹以风。

忽震火起仁庙,烈风嘘之。

须臾,毁其主,延及成祖主,亦毁,遂及太祖昭穆群庙,惟献庙独存。

二十四年秋七月,太庙成,布诏天下。

穆宗隆庆元年春三月,礼科左给事中王治上言:“献皇帝入庙称宗,在今日犹有当议者。

盖献皇虽贵为天子之父,实未尝南面临天下,而今乃与祖宗诸宗、诸帝并列;虽亲为武宗之叔父,然尝北面武宗,而今乃设位于武宗之右。

揆之古典,终为未合。

故先帝于献皇帝庙之后,世庙之享,犹不忘设。

是先帝之心,亦自有不安者。

臣以为献皇太庙,千万岁后,不免■迁;若专祀世庙,则亿万世不改。

惟陛下下廷臣议求至当,以妥献皇之灵,以光先帝大孝。”

章下所司,格不行。

谷应泰曰:孝宗仁圣,麟趾不蕃。

武庙盘游,前星失耀。

再世衰微,古今至变也。

当是时,重继嗣者私恩,重承统者大义。

而世宗以臣绍君,以弟承兄。

敷天臣民,谁忍孝宗之嗣一传卒斩者?既已斩焉,则忠臣义士不能复续,求其同气之近者立之,统在嗣亦在矣。

所以武宗遗诏,不敢子视世庙也。

既已兄称武庙,因欲并考孝宗,则孝以无孙反因得子,于义为诬;称子一逼一武,二统嫌孝,于理亦碍。

况父子至亲,岂可隔世轶代,妄相附属?比之定陶、濮王生视寝膳,死视敛含,曾有鞠[B13W]之恩,蚤定父子之分者,迥相判也。

既不考孝,即考兴献,天下有无父之人乎?汉宣不皇其父,未尝不考皇孙;光武不皇其父,未尝不考南顿。

既考兴献,即当皇兴献,天下有子为天子,父为列侯者乎?据称兵逆父,遂不敢皇,犹之舜不王瞍,禹不王鲧也。

兴献以肇篆启圣,俨然皇焉。

亦犹之周王王季,周王文王也。

汤不王商癸,而周王王季;光武不王南顿,而世宗王兴献。

踵事增华,礼以义起,孝子之至也。

所疑者,考兴献,则疑于无孝宗;皇兴献,则疑于跻武宗。

凭几弥留,奉迓入继,不能得世宗而延其嗣,反欲召兴献而乱其统,此举朝所以沸腾,百官所以号泣也。

不知太庙者,承统之地,皇而不庙者有异;称宗者,继统之名,皇而不宗者亦殊。

懿文太子亦得为康皇帝,英宗斥成阝王,然亦称景泰帝。

不入庙,则地不Τ;不称宗,则名不嫌。

亲近则尊,亲尽则祧。

辟之遥除之官,追赠之号。

曲体罔极之私情,无预朝廷之名一器。

乃世宗尊为天子,必欲使之不王其父;兴献为天子父,必欲与之共臣其子,此则议礼诸臣之过也。

至于观德殿足矣,必欲迁近太庙,与之同门;献皇帝足矣,必欲削去“兴献”,崇加徽号。

见太后于世庙,著献皇之《实录》,折衷礼经,毋乃不伦。

兴国皇太后圣旦,则宴赉有加;昭圣皇太后千秋,即传免朝贺。

传闻乖异,存殁伤心。

卒之不加宗,不入庙,杀徽称,止迁葬,则亦璁、萼有功于存统也。

若夫廷和等之伏阙呼号,甚于牵裙折槛;世宗之疾威杖戍,竟同元佑一党一人。

大礼未成,大狱已起,君臣交失,君子讥焉。

而廷和戮及身后,杨慎谪死贬所。

濮议诸臣,旋蒙赐还;兴国之狱,无复金鸡。

此则世宗乏锡类之仁,亦璁、萼诸人无休休之量也。

至于丰坊倡议,严嵩附和,严父之说兴,睿宗之号进。

孝宗几疑通宫,武庙嫌跻新鬼,以明察始,以丰祢终。

盖丰坊固子政之刘歆,分宜实议礼之林甫,善作者不必善成。

惜乎!不令张孚敬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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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武宗正德十六年夏四月,帝即位《明史纪事本末》○大礼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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