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老子集注》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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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集注 - 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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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

此两者,或利或害。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

[177]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178]

【注释】

[177]虽然说“或利或害”,但是从直观上看,显然老子主张“勇于不敢”。

另外,所谓“利”与“害”,只是对于人们主观才成立。

而对于所谓“天”来说,并没有区别。

只能说,对于一些人有利的事情,对于另一些人可能就有害。

所以同一个行为,对于“天”是理一性一而客观的,是必然而唯一的,只是对于不同的人们,遭受到不同的待遇,产生不同的感受,才谈得到“利”与“害”。

[178]佛教相信“因果报应”,道家也有同样的认识。

但道家强调报应的主体,即天。

而佛教强调报应的客体,即人。

【译文】

果敢地凭刚强行一事就会死,果敢的凭柔一弱行一事才会活。

这两种情况,有的得利,有的受害。

“天”厌恶的,谁知道它的缘姑?圣人对此也难以了解。

自然的规律(“天之道”),不相争而善于取胜,不说话而善于响应,不召唤而自然地来临,舒缓而善于筹谋。

天布的罗网很宽广,虽然稀疏,但任何东西都不会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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